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八任田健治郎〈1919.10~1923.9.〉| 郭譽孚

田曾學漢學十年;歷任高知、神奈川等縣警部長;1890年入中央政府;其後歷任郵政局長、通信局長等職;1895年,與原敬同時任台灣事務局委員,主張同化政策與以文官總督治台;1898年曾任鐵道局長;但不久罷官,轉任民間鐵道會社負責人;1901年,當選眾議員,曾獲連任,且於1906年,獲敕選為貴族院議員;與後來拜相的原敬同屬藩閥時代罕見的民間政友會要角。

1919年,明石元二郎總督去世;正當日本藩閥政治終結之時;寺內正毅內閣下台,原敬內閣上台;田獲任台灣總督。就任前,田曾親訪原首相,陳述其教化而同化的治台意見,以及未來取得南洋群島時,應委任總督府治理,前者獲得首相之認可;後者涉及國際關係,難以預定。該同化政策之公開,使得我島民對之頗有期待。他是日本政黨政治下,我島第一位文官總督。政黨政治以政黨輪替為特色,因而任期都頗有限。 

他曾經在就任後,公開理性地表示──
「教化台灣人必須跨越學校教育之藩籬而擴張之。這種教育必須在政治社會生活和教室中進行:例如,若一個人有資格在總督府中任職,一定不會因為他是個台灣人而受到阻礙,禁止日台人通婚的法律必須修改,因為日本人可以與外國人通婚,更何況台灣人是大日本帝國的臣民;儘速推行義務教育,儘管現在公學校的出席率不理想,但必須開辦更多的學校。……呼籲僚屬為同時容納日台人的學校制度作準備。」
其內容確實頗符合當年我島社會的實況,應該是確實說出了民間的感受,難怪民間對他會有相當的期待。

同年12月,命下村長官就七項政務進行調查,準備改革。即,除了教育上有「日台共學」與設立大學的計畫外,其他還有「確立台灣地方制度,公佈縣廳郡市官制;確立地方公共團體之基礎,行市街庄自治制度;民治與員警分開,使分擔教育、土木、衛生等;制定戶籍令,公認日本人與台灣人相互婚嫁……等等」。

稍後,1920年2月,第二十四屆國會散會後,3月,田總督往訪原首相,提出政務上的七項改革計畫,獲得首相之同意;然後,田總督曾率下村長官拜訪法制局長請速行審查;還曾對原首相特別陳述,請將地方制度方案交付疏密院諮詢;甚至到參謀本部訪問上原勇作總長。。。

然而,民間所深刻感受到的不滿,官方要認知到其問題原本不難,但是要處理問題卻並不簡單,尤其在族群歧視的相關問題上,改革現狀者如果沒有足夠的決心,願意相對地做出巨大的付出,是很難實現,只能成為一種口頭的正義。

田總督是怎樣的總督?

1921年11月,被後世稱為「平民首相」的原敬被右翼份子刺死;原本提出的改革項目,除了「廢除笞刑」一項外,最後大都乏善可言。該項改革,由於當局手中可以宰制我先民的毒辣手段甚多,如「犯罪即決例」就是,此項體罰手段實無必要性,該一改革自然可行;但其他各項宣示都未能真正通過完整的調查。例如,關於日台共學的制度,大多數台籍生就讀的公學校不能共學,只有中、上學校才能進行共學,但是中、上學校中台籍生的錄取率遠低於日籍生,同班的日籍生的素質簡直都低於我台籍生!我台籍生怎會不感受被嚴重歧視了呢?

在這樣的情況下,田總督所宣示的重大變革,當然只能停留在文宣的階段。某種意義上,國體派勢力太大,號稱「平民首相」的原敬也頂不住──也就是,在「輕賤生命」的日本政壇上,若不是已決心為理想付出生命,人們所宣示的理想,其實可能永遠只是一場漂亮的欺騙。

換言之,就像今日的日本右翼張狂,日本雖然也有左翼份子,也有強調和平主義的聲音,但是左翼的和平主義者們,如果不能拿出比右翼分子更大的決心,付出更高的代價,就極可能只是淪為在軍國主義血腥圖騰下僅僅做為美學點綴的和平鴿而已。

田總督治下,他雖努力阻止東京我台人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但允許「台灣文化協會」的設立;為《台灣通史》的出版題辭;還公開罷黜了發言不遜的台籍稅吏〈該稅吏向我島人說「感覺稅負太重的話,就回去支那去」〉。

1921年2月,總督府發布『台灣總督府州理事官特別任用令』,明定若具有相當的資格且熟悉台灣情況的台人,可依該令任命為地方理事官,亦即是可出任郡守等奏任以上高等文官。看似一種開放,然而,就像開放共學制一樣,其中錄取率的內規,才是其體制的核心;該任用令的內規是該理事官僅能成為幕僚人員與地方行政官,影響於民生發展者極少,真是矢內原原忠雄所說的只能成為官方的手腳;是對於當時我島社會運動啟動之初,相當有力的分化;因而,對於該制,民間有「總督府中僅有的三名台人行政高等官悉數被任為勸業課長」之譏。

1922年,推出「新台灣教育令」;就是前述的日台共學制的實施;當局自詡為多麼理想的體制,然而,我島上的台灣民眾黨在1929年對它的批判卻是──
「教育方面……男女中等學生人數,台灣人較日本人為少。共學制……標榜教育機會均等主義,其實是限制台灣人入學。臺北大學及其他高等教育……均為島內及由日本內地招募之日本學生所獨佔,高等專門學校之台灣人學生比較新教育令公佈以前反為減少。」

其次,關於台灣地方自治制度,田總督下,設立了由地方的協議會到總督府的評議會,也是當年進步改革的重點,但都僅是諮詢性的;我島先民在1927年也曾有如此的回憶:
「到了第一代的文官總督……才施行了好看不好吃的地方自治制度,使人民加重了州市街庄等的經費,所以台灣人都恨田總督是個滑頭的政治家,說他用著假自治,騙了真稅金。」
「田總督的治台方針,主要是使台灣作為被榨取的殖民地。例如製糖會社的區域制度,土地的強制收買問題等,既有資本的榨取,又有勞力的榨取。內台人不融合的原因,皆根源於經濟關係,現在在台的日本官吏有2萬人以上,連同眷屬合起來不下10萬人,而每年預算半數四、五千萬元,即花費在這些官吏的薪俸旅費上面……」

但他在任期間,最重要的政績可能就是他為了爭取1923年皇太子來台巡視,曾公開向東京當局拍胸脯表示──果然一切順利──
「台灣思想之惡化,蓋止於東京……未到危險程度,而一般人民極為忠實順良,感受一視同仁的聖恩,絕無危險之處」

直到1923年9月,東京大震災後,田總督就奉召高升離台了。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七任明石元二郎〈1918.6~1919.10〉| 郭譽孚

1918年7月,明石總督來台上任。他之能獲得拔擢,應該是當時內閣肯定他過去在朝鮮統治上運作情治憲警的政績。他也是日本藩閥政治下,最後的一位武官總督。

日本據台以來,已經二十三年,過去歷任總督都是戰將出身的武官;據稱1906年前後,兒玉源太郎總督離職前,曾有意推薦後藤新平長官接任總督,但後藤以自身非「武官」而不敢承擔。明石雖是軍人,但其主要聲名來自情治憲警界,並非一般軍人;以致他返日述職時,朝中會派人跟蹤他。當年據稱是個「不少朝中大老對他多加提防,連山縣有朋元老都曾經說過明石是個可怕的傢伙」。

他的保守性,除了早年家庭背景不佳,不受地方的尊重、甚至其母需要帶兒女回到娘家以謀生路的經驗,以及情治背景的陰鬱外,早在1898年,他還曾經為了台灣統治問題而隨參謀次長川上操六考察台灣與法屬中南半島,提出「對於人權,不可輕易施予」的主張,應該很符合軍方的觀點。

他來台就任後三日,第一件要事就是巡視全島警察據點,並提高警察薪資。但他來台的次日,日本已發生著名的米騷動;一個多月後,提拔他的寺內首相因病請辭;那是一個動盪的時代,故1918年8月~12月出現了他那所謂的──
「夫台灣施政,在乎感化島民,使漸具日本國民之資性,視為本總督統治之目標……使台民與我同心,是為主要統治目的。由於風俗言語之相異,所生之障礙,須予打破,以期到達融和結合之順境」
「關於台民之待遇接觸問題,切需予以感化,必得施行同樣教育。日本在今日將陷於孤立地位,台灣問題難保不惹起對外問題,以鄙視心情對付殊非善策。」

可是,1919年1月,他仍推出了拒絕平等開放的「台灣教育令」;模仿1911年的「朝鮮教育令」而自吹自擂為進步、為系統。然後,該年,時潮中,先是朝鮮發生了席捲整個朝鮮半島的三一萬歲運動──3月1日到5月31日的三個月期間,朝鮮半島有200萬以上群眾參加了上千起反日示威和武裝起義;後有由青年學生發動,激起中國各界響應,共同自覺於民族救亡圖存的五四青年運動;該令應該如何實施?

這些使得他曾深受肯定的朝鮮政績立刻失去了官方所得意的光彩;不過,如前述關於嘉南大圳的工程是安東貞美總督時期由桃園大圳工程起意,但正式決定開工卻在明石總督時代;為了應對「米騷動」的威脅而在1920年下一任田健治郎總督時代正式開工。
但這位情治背景的首長,是他晚年定案了我們島上該一會「咬人」、以至於「吃人」的大圳工程。

此外,或許也應該提起,他之未能克服當時的流行感冒的肆虐,極可能與當時他的朝鮮政績在三一萬歲運動的聲浪中,已轉成為恥辱的沉重負擔有關;精神的壓力下,人們免疫系統的抵抗力,自然會偏於低下。

另一或許應該提起的,是來自他的出身,如前述,在鄉里沒有奧援;因而他在總督任上去世,他選擇埋在我島上,當年那是極為聰明的抉擇;如果回鄉他可能很容易被遺忘,但是在我們島上,只要日本統治能夠維持,他將永遠是官方每年不能無視的禮拜追思的對象,永遠的象徵。
不過,人算不如天算,僅25~6年之後,大日本帝國公開投降時,這位陰鬱的統治者,他聰明的算計就被老天否棄了。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六任安東貞美〈1915.4~1918.6〉| 郭譽孚

安東總督在1898年曾經出任台中守備旅團的旅團長,任期一年;1912年,被任命為朝鮮駐軍司令官,1915年辭任,並晉升大將,顯然是殖民統治上的熟手。同年1月,台灣同化會被解散,官民關係成為問題。前總督佐久間討伐生番身負重傷,他獲得推薦。4月接任時,內田留任為民政長官。安東總督是在該年5月正式就任。7月,噍吧哖事件;10月,內田長官下台,下村長官就任。

震動全島的噍吧哖事件,發生在安東上台後的兩個月,當政者的責任當然不在安東總督;但是新任總督有責任善後,收拾殘局;考察當時新聞報導有所謂「起義的六大理由」,更加上稍前兩年羅福星事件中,羅的自白書所控訴的種種問題,以及新任下村長官來台就任前考察台灣統治問題的報告書所見;安東弭平地方亂事之後,該案依其領導人而可分為余清芳、羅俊部分與江定部分;前者先判決,被宣告死刑者866名,有期徒刑者453名,行政處分者217名,不起訴者303名,無罪者86名,其他8名;後者後判決,被告272人,起訴51人,死刑37人,有期徒刑14人,不起訴者221人。

父老間傳說的是「西來庵事件使得那地方的十四歲以上的男子盡數被殺。」或「凡男生身高超過一根竹竿(約一百廿公分)就槍決。」;而依據我島名作家楊逵之所知,則有如下的史實:
「那時我哥哥被徵去做軍伕,搬運日本軍的彈藥和糧食等,哥哥回來以後講了各種狀況。日本軍把抓來的台灣人予以訊問,把承認跟事件有關的人交給員警,轉到臨時法庭方面去,否認跟事件有關的人就當場把眼睛矇上,排成隊伍,挖掘很大的坑,一個接一個地用日本刀砍頭之後,踢進坑裡去。」
「後來我讀中學時,去過噍吧哖事件發生屠殺的幾個村莊,果然看到這幾個村莊只有老弱婦孺,沒看到幾個成年的男人,這印證大屠殺確有其事。」

以至於當年有這樣的情況──
「日軍警在『噍吧哖慘案』中,幾乎屠殺了噍吧哖地區的男人,家中沒有男人,有些事情的確不方便,為讓不少喪偶或待字閨中的少女『招翁配婿』,聽說由外地招募不少『男』人,入贅到噍吧哖。但由於這批女仕心目中的好『男』人不多,因此就將此批『男人』一一裝進麻袋,然後由『女仕』抽籤決定誰配誰。」

由不久前,中國共和革命,推翻君主體制,以及因兩岸民族關係之親近,對我台社會有其影響力是可以想見的事;同時,上述革命者提出的起義的六大理由,已強烈地指出了民間憤懣的來源;當局自然應該有所反應。我們能見到兩種反應──相對於過去,那是差別頗大的。

一〉籠統的「整肅官箴」

首先,值得提出的,是下村長官就任時,對於過去官方的治台政策是有相當的檢討的;據稱他曾向總督提出了如此的調查報告──「與歐洲列強支配下的殖民地相比較,日本統治下的台灣是一個極為特殊的例子。因為不管地理上或言語、風俗或人種方面,台灣幾乎都比日本更接近祖國的『支那大陸』;日本統治台灣並不像佔領朝鮮一般是全部國土和人民的占有,只是支配了支那民族中的一部分而已,所以其統治的困難度較高。」──他頗合理地指出了我島內較其他殖民地更易受祖國大陸的影響。

這是官方雖然強調噍吧哖事件的「迷信」成分,但是對於官方努力隱匿的真正革命原因加以籠統地檢討、應對;這就難怪此時總督府強烈地出現了「整肅官箴」的訊息。

那是該年5月才新任的安東總督,當時與他搭檔的民政長官還是那倨傲的內田,要到東京當局因國會檢討該事件,10月派出新任民政長官下村宏上台後,對於其屬下地方官吏的一再訓示,如1916年1月的──
「官吏需要清廉潔白;官吏需要品行端正;官吏對其下屬之任免黜陟須加謹慎;官吏對上司陳述其意見無須顧忌;官吏不得濫用其權限;官吏與民眾接觸須持懇切態度;官吏須力求知識各自期上進。」
隔年3月,又發訓示強調:
「去年本總督於本會議曾列舉官吏在服務上應留意事項,予以訓示……眾官宜身先僚屬,持身以嚴,守法以堅,善為指導部屬……」

二〉「宗教麻醉」

噍吧哖事件策畫於西來庵齋堂;作為一個宗教的聚會所,難免有迷信的情境;對於所謂「迷信」,當局顯然十分重視,不只展開了廣泛而深入地對我島社會進行宗教調查,從此我島嶼的所有宗教活動,它們都有了相當程度的理解,當然對於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齋教也特別給予注意。

另一值得我們注意的細膩作法是表面上並不特別打擊齋教與其活動的齋堂,只以秘密施壓的方式使其就範;而最後竟能不僅使基督教教堂開設到該西來庵齋堂舊址,且還能迫使齋教加入日本佛教團體,使其成為所謂「愛國教會」,都是漂亮的手法。

不過,最漂亮的應該是當局使用了某種「高明騙術」的方式,那是總督在起義事件的周年日開始,竟就展開了一連串的宗教性活動;我們都知道宗教都是具相當神祕性的,強調的都是面對時運不濟時,應該如何順應的探討──顯然正有公開向民間提供「人民的鴉片」之意。
哈,為何過去的總督沒有類似的作為?這是我島民的需要,還是在台日人的需要?

然後,當時確實動員了不少宗教名人來台,例如:
1916年8月,日本基督教有力人士植村正久,來台參加教會獻堂儀式,並往各地宣教。10月,總督在官邸接待台北宗教界人士40餘人,並與之餐敘。11月,日本基督教名人海老名彈正,來台召開各派合同的說法大會。
1917年2月,在台宣教46年的台灣長老教會牧師甘為霖,離台前接受台南長老教會送別,安東總督親臨現場;6月,羅馬天主教大司教來台視察;11月,日本佛教界著名的探險家,與裕仁天皇有連襟關係的大谷光瑞來台巡迴宣教。

想到,當年後藤時代就曾慨歎西方殖民事業有基督教可以合作利用,當局無基督教可用,打算以西方醫學來配合;此時,運用各種宗教,或許是對後藤當年觀點的一種修正,也是一種類似「脫亞入歐」的回歸?

三、下村長官的官設埤圳工程設計

在「噍吧哖事件」後,曾試著深究統治問題的下村長官,1916年,就首先啟動了官設桃園大圳工程,然後,又啟用原本在台南負責衛生工程的八田與一,先參與桃園大圳工程;然後,在該基礎上又設計了嘉南大圳;前者與前述的北埔事件相關區域相合,後者則將發生噍吧哖事件〈實際籌備地為西來庵〉的嘉南地區覆蓋;兩者都是重要的官設埤圳,雖然頗有沙質土地問題,但經殺戮之後,當局以未來的美景相號召,民間豈敢不應──過去埤圳大都是民間自力合建的。

日本學界號稱自由主義之學界,當年只敢提出「不顧經費的經濟使用,從事過大不急之務」 與「台灣之所以為台灣」之空泛批判;
其實,農業社會中,務農之外,民間難有出路,因而該設計中,有「大圳咬人」到「大圳吃人」,才是真正的毒辣之所在。
因而,直到二戰後,我島上仍可聽到民間對於當年動工問題上,這樣的怨言──
「大正九年騙諸君,騙咱吃水不免本;來挖嘉南的大圳,強制捺印請願文。」
但是,當年是當年,如今它卻感化了我們島民的後代。。。真是讓大家,人人心服口服,拿香跟拜啊。。。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五任佐久間佐馬太〈1906.4~1915.4〉| 郭譽孚

1874年,日本在美國浪人李仙德之慫恿下,出兵台灣,是為牡丹社事件;佐久間佐馬太當時是一名軍官,由於原住民頭目阿祿古父子戰死於其手,故當時曾有「生蕃剋星」的稱號。1906年,他已晉升成為大將;兒玉總督與後藤長官統治下的台灣,正當前述的資本主義奠基之後,意圖開發山地資源的階段;東京當局決定借助其威望,壓制原住民,進而可以展開開發工作;1906年4月,他乃在兒玉下台後,奉命出任台灣總督。後藤長官留任到11月才因調陞滿鐵總裁而離開我島。

佐久間總督在軍中資格非其前任兒玉所能及,稱呼兒玉少用敬語;對於後藤高升時,竟為自己留下「總督府首屆顧問」可以干預政務的一職,自然不太滿意;而後藤主政近八年來,由於兒玉在東京常有重要兼職,萬事多取決於後藤,總督府內早有後藤系隱然,接任後藤民政長官的祝辰巳就屬該系;1907年,發生北埔事件時,當時佐久間在日本,負責處理的是大島久警視總長;總督歸來時,事件已經迅速處置完畢,大島久非屬該系;其後,民政長官祝辰在任職兩年多後,1908年,病卒時,恰好後藤在海外,未能干預,因而,總督啟用大島久為民政長官。大島久長官引進內務局長川村竹治,與後藤系難睦。

然,如前述,原本佐久間的來台,乃以開發山中資源的理蕃工作為要務,而過去兒玉與後藤的理番政策多為了速效而採討伐政策,但是,由當時日本官書自述所稱,「當時番害頗多,討伐並不收效果。」上看,新總督應該有新的作為。

一、新的前期理番政策──甘諾政策〈棄婦政策。。。〉

佐久間總督抵台第三天,他就把警察本署的「番務掛」〈「掛」近於「股」〉提升為「番務課」,充分顯示其使命感。上任僅四個月左右,1906年8月,東台灣就發生了「太魯閣番害事件」;這時出面負責處理該案的是當時以總督府秘書官身分的大津麟平警視;他是後藤系的,自然有後藤官僚當年製造「南北番大鬥爭」的某些特色;因此,1907年1月,大津提出的該理番五年計畫也是受後藤系影響下的理番計畫。

該番害事件中,日人被兩番一起出草,獵取了日人頭顱36個。過去對於這類事件,當局都以直接的軍事鎮壓回應;但是面對這次事件,因1896年底,那以日警與番婦有所謂「接觸時不戒慎」而發生被馘首13人的「新城事件」,尙未充分結案,故此時大津雖即佈署了三百名巡查,對當地封鎖,但並未進擊。

至1907年5月,開始設置台東區第一條隘勇線;這是一個以欺騙、威壓為主軸的設計,其設計是以「甘諾」誘使各番社都能允許官方隘勇線進入番境,然後以該線所組成的警備線,來宰制我原民,被稱為「甘諾政策」。

該引誘中,除了過去所常用的將械彈、農具、番刀與民生必需品如鹽的開放交易、內地觀光、貸與槍等作為誘餌外,包含另一可稱為「甘諾」的設計,是官方鼓勵年輕日警與有力頭目或有勢力者的無知女兒推動所謂「番婦關係」,以獲取情報並推動各番社的親日走向──此關係「期約」為三年,日警就可放棄該關係;然後,當局將以高壓來取締各該番。該所謂的「蕃婦關係」,實應說是極為惡質的「棄婦關係」。比起後藤對於漢族所使用鴉片政策的「謀財害命」,絕不遜色。

1907年7月,就展開了實作;那是由日警指揮七腳川番社500人出擊,當局更派出海軍兩艦配合向番地砲擊,逼使我原住民不能不自動由隘勇線外,搬進線內;但其處置僅對該事件的主謀者採取隨機處刑,對於其他被告則酌量輕重,處分了事;這也是甘諾政策,往往故示寬大以求未來隘勇線所完成的警備線能充分發揮宰制作用。然而,隘勇線不斷建設的威脅日益明顯,往後不久,該年10月、11月,就發生了大嵙崁番漢聯合的抗日行動與新竹的北埔事件。

1908年8月,日軍更派出兩艦一船對東海岸做砲擊演習;顯然,該所謂「甘諾」其實只是讓我原住民就範的一套手法。但1908年底,如此威嚇,竟意外遭遇到「七腳川社聯合木瓜溪泰雅族共同襲擊日警的「番變」大事件」。

面對如此一連串的事件,1909年,大津署長對於曾經順從指揮的七腳川番以殘酷的「滅族政策」鎮壓;同時,因「滅族」的威懾,該年11月,南澳番表示歸順,故該五年計畫提前結束。

二、後期理番政策──軍事討伐

這是由於不僅東京當局對於掠奪我島資源的期望頗高,並且明治天皇也對佐久間總督的理番計畫表示了關切;可能有點像乃木總督當年因得天皇的交代,倍感壓力;佐久間的計畫卻因而獲得1909年的議會一次就通過了五年所需的全部經費,而大啟動。

有學者稱「第二次計畫之所以成功,其最大的因素是經費充裕」;確實當時正是1908年後,是縱貫鐵路完工後,在殖民統治的壓榨敲剝下,總督府財政收支平衡,產業進步,因而,被稱為本島財政的「黃金時代」,但也是我先民平均死亡年齡開始盤旋下降、日益民不聊生的時代。

此次理番計畫的時程由1910年開始,不同於過去的是,過去的隘勇線雖也想要宰制我原民,但是終究那「甘諾政策」,仍會被看破手腳,以至於不僅遷延時日,且竟然引起番變、番漢聯合抗日,實不理想;況且,長期以來沒收的番人槍彈極多,相對地,此時總督府獲得充裕的經費,一年已準備十萬七百顆子彈讓番地警備人員練習射擊,對於擁有現代化武器裝備的當局,不只是有了戰勝的條件,更有了徹底掃蕩的能力;這就是此一計畫放棄「甘諾」的理由。

此外,據稱該計畫受到肯定的理由,還有「軍方自1908年弭平花蓮港阿美族『七腳川社番變』,對討伐生番頗感興趣,認為這是難得的地理偵查、部隊演習及軍事教育的好機會。」,使我島番民的傷亡與番地的殘破得到某種「合理化」。甚至,為了逼近實戰,1911年4月,當局更宣布延用明治二十八年的敕令一一五號,對於擁有現代化武器的官兵宣布「凡是對番匪討伐有功者,與戰爭時期同等論功行賞。」

後期的理番政策也因此就強調在「軍事討伐」上了──據稱當年除了把大津換掉,並且台灣軍參謀長也換人,那時的情況是,「以人事變動表明佐久間總督對於理番事業的決心。總督這種鐵石心腸的態度,直接反映在軍人鎮壓『番人』的行動上一切採用極為殘酷的手段去殺戮『番人』,甚至連嬰兒都不放過。」

以上,就是對於此一總督,一般喜強調、視為其「豐功偉業」的理番事業。
理番之外,現實當然更為複雜,限於篇幅,此處僅舉出一殖民當局長年以來絕對不提,卻讓我這個傻教師滿眶熱淚也不肯忘卻的重要史事:

我島艋舺地區素行良好的典範青年洪禮修先生,由1902年在國語學校,獲得公費留日,1905年畢業回台後,為了堅持討論的教育理念竟與當局發生嚴重衝突:當校方提出「麵包或自由」的抉擇時,他堅決地提出了辭呈。

據稱,當年校方堅持是「大石(教務主任)曾訓示諸教師謂『對台灣人的學生不要盡心詳細講授,只可在教科書上教以最低的程度就好,恐台灣生徒如受高尚志能啟發的教育,便會反抗政治。』」
當時的情況是「1911年之際,學生曾向學校當局請願,要求提高學科程度。」以及「教師中也有對本島生抱誠意的,很同情生徒,暗促生徒的自覺,始弄出那大石教師排斥的事件出來。……事件的結果強迫對本島生同情的教師辭職……」

這位教師,當年據稱是第一位公費留日學生;1902年公費赴日,當然是千挑萬選受到各方肯認的標竿!
然而,真是奮鬥不屈的靈魂。。。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四任兒玉源太郎〈1898.2~1906.4〉| 郭譽孚

對於日本傳統的武士道言,嚴重的錯誤,當事人應該以「切腹」謝罪;雲林大屠殺引來國際媒體的尖銳批判,當局者應該如何是好?為了軍方的面子,陸軍次官兒玉源太郎接任總督,收拾殘局。

他首先以「無方針」,類似「無可奉告」,拒絕成為輿論的目標;進而以其副手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學者姿態稱「研究中」,並引出所謂「生物學」原則;拒絕過往的議論。

但是,其副手後藤長官1897年1月為台灣總督府所設計的「台灣鴉片令」,假天皇「仁慈」,「體恤」我台民而允許「老癖癮者」吸食「官方專賣的鴉片」之規定,與其嚴禁日人吸食鴉片,至借用吸食工具或吸食床具,皆在嚴禁之列;顯然有「謀財害命」之陰謀。

我島民間自1898年開始,引進廣東民間流行的降筆會戒毒法,社會自動展開偉大的戒毒運動;至1901年,全台南北之戒毒成績斐然;當時有如下的報導──

「改煙人數,中路關夫子之靈感……聞除苗栗一邑大約1萬5,000人,而中路總計煙癮之家則約近4萬人額數。試即此言之,三分已達其一耳。現各地支署日日收還阿片鑑劄,頗形繁忙……」

「阿片短銷,嘉義城內阿片煙膏往常銷售每日必四、五十罐之多;近日阿片取次人往辨務署發出三等阿片煙膏一箱,迄今一禮拜之久,尚未銷完。以後若仍如此短銷,營阿片業者必致虧本云。」

「降筆會先以一度乩示:應予禁忌吸食鴉片以來,使各地吸煙者靡然奉以為信,因而據聞欲廢煙者頗多,現今在於台南所聞吸煙者之減少人數……本年4月與6月兩月之鴉片請賣人數……幾乎將鴉片請賣者之數減半。至此減少之傾向,仍在繼續中……」

「降筆會戒煙盛行的地方,一般經濟都變得很好,如修築很好的堤防、道路沒有一戶滯納稅款。蓋鴉片癮者戒煙後,當比戒煙前可減少有害無益之煙費支出,可改善其家庭生活。」

如此,我島偉大的社會運動,竟然被禁止;雖然我先民曾經義烈地抗議──
「堂中施行之事,以降筆造書,勸戒洋煙為主,其書中所引證者,皆是善惡應報之事,使民人若知警省,不敢為非,……若戒煙一事,又屬顯然之利益也;至於堂內供職之人,皆為行善起見,各皆自備飯食,並不敢取分文,……未知身犯何罪,律犯何條,誠令人不解也;倘政府強欲加之以罪,私等有殺身成仁之美,政府有妄辱善民之名,雖肝腦塗地亦無恨焉。」

然而,該一偉大的運動終被那惡毒的後藤長官所壓制、扭曲。。。幾乎沒有人敢於紀錄地。。。

因此,後藤長官在我島那著名的所謂「資本主義的奠基工作」,我們由該鴉片毒計與前述的台民放逐史實,可以聯繫其一貫居心。難怪在該一奠基工作之後,在它們號稱偉大的事業進行中,雖號稱「尊重舊慣」,其實對於我島傳統社會的舊有慣習,並不真實尊重;例如,在土地調查中的「隱田」一項,就使得官有地增加達七成;而林野調查之後,更是由於我先民缺乏產權證明者眾多,因而,全台的官有地竟達全島林野面積的九成四。

難怪該所謂「資本主義」的事業完成後,我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簡直只有盤旋下降而無上升的情況──當年相對於傳統強調「藏富於民」的好官是──

「清朝時代……當時的工資便宜……,稅金也很少,即使不繳稅金,政府也不會催繳,所以會忘記繳稅金。現在繳的稅金很多,只要慢一天就會被催繳,同時還要被罰二十錢催繳金。……」〈日治台灣生活史,昭和篇,上册,竹中信子著,熊凱第譯,時報出版,頁467〉
「關於納稅的義務……只有民間人士有納稅的義務,因此他們對官吏有所批評……『不是官吏就不是人。』在台官吏不但有薪資加給,分配到漂亮的官舍,還能免稅,……藝妓、娼妓是納稅大戶……」〈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竹中信子著,蔡龍保譯,時報出版,頁78〉

由之讓我們想起日本武士儒學大家山鹿素行曾有那極為無情的「民至可愛」之說──
「民至無知…居家只知以農耕桑麻為事,三時皆無餘暇,心無他用,更無從以生巧思。唯盡勞苦,以納於上,而委其生死於上之政令,此民之至可愛也。」

至於,關於日人學者所稱──
「兒玉總督和後藤長官從製糖會社得到不少好處〈……六萬元的差額由……三人平分〉兒玉在日本明明是借高利貸而還不了的人,後藤則是貧窮的官員,何以來台之後就能償還五、六萬元的債務……疑似貪汙的新聞很多。」〈頁140〉

此所以,當年我先民所面對的史實,是由1908年起,南北縱貫線鐵路通車,該年起,殖民者宰制能力強化,我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就開始下降,1908年,27.2歲;……1930年,22.8歲;1931年,21.5歲;1932年,22.9歲……;可說那是除了少數的買辦階級與地主階級之外,尋常人家罕有改善家庭經濟所致之結果。
也就是在我島上的所謂「資本主義的奠基」,其政績是如此被視為「後藤系」而展開的。

兒玉總督此任期中的重要副手,是著名的後藤長官;兒玉下台前,受到東京當局的重用,常常不在台灣,例如,日俄戰爭時,他常往滿州前線督戰,自然島內大多由後藤決行;兒玉離職前,曾有意向中央推薦實力的後藤接任總督;後藤卻格於日本「武文官」的傳統,拒絕了兒玉的好意;論者有稱,如果後藤當年能夠適時對該傳統做出合理的堅持,或許往後軍國主義的日本就能多一理性自救的機會?或許可以看做是此時期他的另類政績?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三任乃木希典〈1896.10~1898.2〉| 郭譽孚

當年,面對樺山資紀總督桂太郎總督留下的殘局,乃木總督曾有下述似乎誠懇自我批判的官方重大言論:
「余不日中,即將渡台,到任之首要工作並非討伐抗日份子,而是懲治暴官汙吏;將裁汰現有員額之半數;而今後之任用官吏所採方針者,第一為有意永居台灣者,至少能使台灣人民有同化之熱情者;其才學如何,並非首要之條件……」

然後,1897年初,他不只是對官民諭告:
「台灣由於戰勝之結果而行接收,以兵馬臨之,砲煙彈雨方收,內地人接踵而來,其多數倚藉戰勝餘威虐待在地人民;物品之買賣,以至借貸,往往背理枉法,利己損人,毫不為意;至文武各官,亦聞有以職務上之威力臨之;一旦有不從命者,或稍有涉嫌犯罪者,即行縛捕拘禁,甚至加以鞭笞者;於是雖告以非法,訴其無辜,而終不能免者,相率啣之;弱者徒自畏懼,強者遂至反抗。……」

另外,乃木總督屬下的法務部長高野曾有報告給松方內閣,應也可參考──
「本年一月討伐臺北、宜蘭附近土匪之際,未能精密甄別良民、土匪,殺戮幾千民人,燒毀多數民屋及財產,……日本軍人通情民家婦女,癡情之極,竟帶領兵卒火燒民家,欲殺害其婦之夫及其家人,或殺害數位婦人。軍夫等下等日本人胡亂翻弄戰勝者之威勢,沒有來由地凌虐支那人,理不順則毆打之,或掠奪財物、家畜,或姦淫婦女,種種非行多矣」

乃木總督還在給朋友的信中,自白稱:「乞丐得馬」,被踢傷、咬傷;最後,事態發展到他想把台灣轉賣給列強:
「臺灣併入日本之後,日本分文未賺到不說,反而犧牲了許多人的生命。日本無力改變臺灣人的清國情結,也難以在臺灣取得經濟上的收益,更無力治好臺灣,這個賠本的事情不能再做了,乾脆將臺灣賣給佛國(即法國)。」
官方頗受各方攻擊,大失面子。我們可想見乃木的處境與治績。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二任桂太郎〈1896.6~1896.10〉 | 郭譽孚

當時,1896年6月,剛好這位長州藩要角獲得台灣總督的最新任命;但尚未就任,就發生了洋人指認為過分的殺戮。日人文獻曾如此承認──
「雲林支廳廳官及守備隊,在六日間將距雲林縣數里之遙的三坪頂附近村落70餘莊燒毀,其村落之民人不分善惡曲直,數百人盡行殺戮,或將在莊數名女子強姦後殺害,或侵入民屋取去錢財。據云其中更有將莊中67人連結,一齊掃射擊殺,採去人膽者。……漫然出動軍隊,於是刺激附近民眾,這應是此次暴動蜂起的基本原因。」
這就是著名的、引起西方媒體抗議、驚動天皇的「雲林大屠殺」的素描之一。

前途看好的桂太郎如何肯面對這個沉重的、與己無關的責任?當時,原本長州藩首腦伊藤博文帶領了內務省的衛生顧問後藤,伴隨桂來台就任,沒幾天就返回東京,很快就另行任命在這次征台戰役中確有相當戰爭責任的長州藩師團司令官乃木希典為我島總督。

此情況,乃有日人史書中所承認的──
「乃木總督、曾根民政局長傾向於將台灣住民趕出,結果還是採取了鼓勵台灣住民繼續留下的政策。1897年3月19日總督府向轄下官廳發出內訓……」

不過,第一任總督樺山時代留下的問題,哪裡是一個內訓或者詔書就能改變的;
「樺山時代的人事課長木下新三郎感嘆說,當時來台灣的大多是在日本國內不得志的人或失意的人。總督底下沒有很能幹的人。鹿兒島人尤其囂張,只要是鹿兒島人,不管是否人才,皆予以錄用,故他感覺很無奈和痛苦。」

我台著名文化人林呈祿曾如是描述其家族在1896年農曆二月的遭遇──
「日軍包圍進剿桃園拔仔林一帶,大肆屠殺,放火焚燒民房,當時除了婦女小孩之外,凡是男人壯丁無一得能倖免,不但先父林振威和16歲的二兄也在這次的屠殺中被日人所殺死,我們的住家也被他們放火燒掉。……」

而一日人軍夫千人長在其日記中則如此描述:
「此日,縱隊在宜蘭、礁溪間,搬運糧秣,行程來回五里。此間的道路,均是水田間的小徑,沿途的民屋幾乎都被兵燹所燒毀,今在河中田畔等,仍佈滿死屍,其數量多得數不清。」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一任樺山資紀〈1895.5~1896.6〉 | 郭譽孚

民政局長水野遵對於台灣統治,當時曾提出放逐殺戮、強制同化與放任三案,請樺山定奪;總督竟不裁決。

當時的實況是,總督府的武官都主張殺戮放逐,文官中僅有一、二成反對;而民間由於日本內地人口過多,有移民的需要,因而,其著名的啟蒙大師福澤諭吉,就主張放逐我島民,成為無人島,希望能將日人三、五十萬移民來台。
這就是當時樺山總督沒有裁決而私下運行的統治方案。

試想,當年兩岸航行並不安全,傳說移民來台者,十人中只有一人真能平安抵達我島,而內山又有會出草馘首的原住民。

據我島民回憶,初起時,日軍是──
「日軍自從入城那天開始,日夜間四城門都有日本兵站崗,盤問進出人等,眾百姓看到日本崗兵時,都要鞠躬行禮,日本兵昂然而立,稍有不順,便遭日本兵毒打,使百姓產生很大的怨恨和厭惡感。緣於日本人本身對待日本人,都是上級管下級,……,動則不是打,便是踢,而以這種管訓方式對待本島人,本島人是受不了的,其次是日本人『有禮無體』,男人一回家便穿著像丁字布的褲子,赤身露體,群集井邊、河邊,毫無遮蓋的就在那兒洗澡,女人隨地依著樹下、牆角,就脫褲小便,……,於是百姓大為反感,其次,所有清季列入祀典的大廟均為日本人占住,列為禁地,台灣人不可隨便進出,使得百姓更是厭惡;再則一有人告誰是匪徒或誰與匪徒有關連,必定會受到搜家查問,不堪其煩,恐懼得很。」

在台洋人Aminaff觀察台灣局勢而於1895年7月15日發出的信中,所提出的重大疑問:正可以與前及總督拒簽民政局長呈文相聯繫──
「是時何以日人未將其意圖,直接簡明用文告宣佈,實令人費解?」

而印證當時一位順民林玉銓氏為日軍諜報,在1895年6月30日前後,他對日軍的報告裡卻有令我們後人終於恍然大悟的痛心資料。所謂:
「……銓所經的各莊百姓無不叫苦連天。連日心存求降,……銓見此景,乃命連山〈人名〉至各莊,請出其人,令其諭其莊人歸順。目前急需告示貼於各店。銓與連山同往各莊宣撫土民,以免各莊百姓掀起擾亂。……日本大軍所到之處,竟無人安撫百姓;……切盼據此函,將此情況轉達上憲大人,請旋即發下告示,託師團司令部寄送中港。銓將持往各村莊加以貼告,以安土民,並阻止逃亡與擾亂。銓見眾多百姓均不堪其苦,良民慘死者亦為數良多……」

另,關於台北城的慘狀,則有如此的紀錄──
「如16日,竟在大稻埕亦炮聲歷歷可聞,入夜,余下淡水河之際,自甲板上竟可指認南方延燒村落之火焰。……一般良民亦無疑將受災累……各地流佈日軍慘無人道之風聲……邇來放火於全邑,凡欲逃亡至新竹、臺北者,勿論男女老幼,皆予格殺一節,殆可置信。」
「大稻埕不日將復蒙戰火。此言一出,竟在中國人間引起一場大恐慌,因競相逃往中國內地,勿論輪船小艇,夕載數百歸去,翌晨復候於海岸西望者數千……」
「臺北以南的十哩四方之地,已被日人所荒蕪,約有六萬人口無家可歸。……25日,……鬥爭、暴行、殺戮以及搶劫,仍屬日常之事。……臺北艋舺一區,竟每百人即有88人,向中國內地逃亡,且此風似無日可戢。」

以上即是當年樺山總督在我島上的概要。

日據時期19位台灣總督的主要「政績」 | 鄭明翔

第一階段:武官總督——建立軍人和警察統治(1895—1919)
這段時期日本建立軍人和警察統治系統,屠殺和壓制反日的台灣人。

樺山資紀(1895—1896):發動「乙未戰爭」,對全台進行無差別掃蕩,造成40萬以上台灣軍民死亡。首任民政局長水野遵在1895年9月上報給伊藤博文的資料中,明確提到台灣西部人口(不計東部)即有300萬人以上。接收一年後的殘酷事實(1896):經過一年的軍事鎮壓(乙未戰爭與各地屠殺),日本再次調查時,人口竟只剩257萬人。

桂太郎(1896—1896):確立軍事統治方針,將所有抗日志士定性為「土匪」予以擊殺。

乃木希典(1896—1898):實施「三段警備制」,發生慘烈的 雲林大屠殺,日軍焚毀數千戶民宅,屠殺上萬平民。

兒玉源太郎(1898—1906):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導,頒布《匪徒刑罰令》,並誘騙抗日領袖參加「歸順式」後用機關槍集體掃射。

佐久間左馬太(1906—1915):發動「五年理蕃計畫」,動用正規軍砲擊部落,並建立 通電鐵絲網(電網)圍困原住民,掠奪頂級檜木。

安東貞美(1915—1918):爆發「西來庵事件」,具名處決人數高達866人,對整個村落進行報復性搜捕。

明石元二郎(1918—1919):引入「韓國憲兵政治」,強化「特高」警察與「即決處分」,透過《森林法》強占土地收歸國有。

第二階段:文官總督——制度剝削與「精神閹割」(1919—1936)
這段時期日本改用「法律」和「高額稅收」來吸血。

田健治郎(1919—1923):推動「內地延長主義」,實則是以同化之名消滅漢文化與民族意識。

內田嘉吉(1923—1924):加強 專賣制度,鴉片與樟腦利潤成為殖民財政的主要來源。

伊澤多喜男(1924—1926):嚴厲打壓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大量逮捕知識分子。

上山滿之進(1926—1928):發生 東港事件 等冤獄雛形,強化對台籍精英的監視。

川村竹治(1928—1929):對農民運動進行「二一二大搜捕」,讓台灣農民陷入「無生可享」的絕境。

石塚英藏(1929—1931):爆發 霧社事件,日軍甚至使用 糜爛性毒氣 攻擊原住民,震驚國際。

太田政弘(1931—1932):實施嚴格物價管制,並對農村課以重稅以支付保甲費。

南弘(1932—1932):延續壓榨政策,確保台灣糖業利潤全數流向日本財閥。

中川健藏(1932—1936):確立「工業日本,農業台灣」方針,閹割台灣工業發展主權。

第三階段:後期武官總督——戰爭動員與「末日掠奪」(1936—1945)
這段時期是「強徵軍工、慰安婦」與「全島資源透支」的高峰。

小林躋造(1936—1940):啟動「皇民化」,強迫改姓名、禁閩南語,毆打講母語的學生。

長谷川清(1940—1944):強制徵調20萬台灣青年赴南洋當砲灰,並大規模徵調 慰安婦。

安藤利吉(1944—1945):最後一任總督,戰敗前夕濫發「武尊千圓券」導致惡性通膨,並下令銷毀所有暴行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