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七任明石元二郎〈1918.6~1919.10〉| 郭譽孚

1918年7月,明石總督來台上任。他之能獲得拔擢,應該是當時內閣肯定他過去在朝鮮統治上運作情治憲警的政績。他也是日本藩閥政治下,最後的一位武官總督。

日本據台以來,已經二十三年,過去歷任總督都是戰將出身的武官;據稱1906年前後,兒玉源太郎總督離職前,曾有意推薦後藤新平長官接任總督,但後藤以自身非「武官」而不敢承擔。明石雖是軍人,但其主要聲名來自情治憲警界,並非一般軍人;以致他返日述職時,朝中會派人跟蹤他。當年據稱是個「不少朝中大老對他多加提防,連山縣有朋元老都曾經說過明石是個可怕的傢伙」。

他的保守性,除了早年家庭背景不佳,不受地方的尊重、甚至其母需要帶兒女回到娘家以謀生路的經驗,以及情治背景的陰鬱外,早在1898年,他還曾經為了台灣統治問題而隨參謀次長川上操六考察台灣與法屬中南半島,提出「對於人權,不可輕易施予」的主張,應該很符合軍方的觀點。

他來台就任後三日,第一件要事就是巡視全島警察據點,並提高警察薪資。但他來台的次日,日本已發生著名的米騷動;一個多月後,提拔他的寺內首相因病請辭;那是一個動盪的時代,故1918年8月~12月出現了他那所謂的──
「夫台灣施政,在乎感化島民,使漸具日本國民之資性,視為本總督統治之目標……使台民與我同心,是為主要統治目的。由於風俗言語之相異,所生之障礙,須予打破,以期到達融和結合之順境」
「關於台民之待遇接觸問題,切需予以感化,必得施行同樣教育。日本在今日將陷於孤立地位,台灣問題難保不惹起對外問題,以鄙視心情對付殊非善策。」

可是,1919年1月,他仍推出了拒絕平等開放的「台灣教育令」;模仿1911年的「朝鮮教育令」而自吹自擂為進步、為系統。然後,該年,時潮中,先是朝鮮發生了席捲整個朝鮮半島的三一萬歲運動──3月1日到5月31日的三個月期間,朝鮮半島有200萬以上群眾參加了上千起反日示威和武裝起義;後有由青年學生發動,激起中國各界響應,共同自覺於民族救亡圖存的五四青年運動;該令應該如何實施?

這些使得他曾深受肯定的朝鮮政績立刻失去了官方所得意的光彩;不過,如前述關於嘉南大圳的工程是安東貞美總督時期由桃園大圳工程起意,但正式決定開工卻在明石總督時代;為了應對「米騷動」的威脅而在1920年下一任田健治郎總督時代正式開工。
但這位情治背景的首長,是他晚年定案了我們島上該一會「咬人」、以至於「吃人」的大圳工程。

此外,或許也應該提起,他之未能克服當時的流行感冒的肆虐,極可能與當時他的朝鮮政績在三一萬歲運動的聲浪中,已轉成為恥辱的沉重負擔有關;精神的壓力下,人們免疫系統的抵抗力,自然會偏於低下。

另一或許應該提起的,是來自他的出身,如前述,在鄉里沒有奧援;因而他在總督任上去世,他選擇埋在我島上,當年那是極為聰明的抉擇;如果回鄉他可能很容易被遺忘,但是在我們島上,只要日本統治能夠維持,他將永遠是官方每年不能無視的禮拜追思的對象,永遠的象徵。
不過,人算不如天算,僅25~6年之後,大日本帝國公開投降時,這位陰鬱的統治者,他聰明的算計就被老天否棄了。

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六任安東貞美〈1915.4~1918.6〉| 郭譽孚

安東總督在1898年曾經出任台中守備旅團的旅團長,任期一年;1912年,被任命為朝鮮駐軍司令官,1915年辭任,並晉升大將,顯然是殖民統治上的熟手。同年1月,台灣同化會被解散,官民關係成為問題。前總督佐久間討伐生番身負重傷,他獲得推薦。4月接任時,內田留任為民政長官。安東總督是在該年5月正式就任。7月,噍吧哖事件;10月,內田長官下台,下村長官就任。

震動全島的噍吧哖事件,發生在安東上台後的兩個月,當政者的責任當然不在安東總督;但是新任總督有責任善後,收拾殘局;考察當時新聞報導有所謂「起義的六大理由」,更加上稍前兩年羅福星事件中,羅的自白書所控訴的種種問題,以及新任下村長官來台就任前考察台灣統治問題的報告書所見;安東弭平地方亂事之後,該案依其領導人而可分為余清芳、羅俊部分與江定部分;前者先判決,被宣告死刑者866名,有期徒刑者453名,行政處分者217名,不起訴者303名,無罪者86名,其他8名;後者後判決,被告272人,起訴51人,死刑37人,有期徒刑14人,不起訴者221人。

父老間傳說的是「西來庵事件使得那地方的十四歲以上的男子盡數被殺。」或「凡男生身高超過一根竹竿(約一百廿公分)就槍決。」;而依據我島名作家楊逵之所知,則有如下的史實:
「那時我哥哥被徵去做軍伕,搬運日本軍的彈藥和糧食等,哥哥回來以後講了各種狀況。日本軍把抓來的台灣人予以訊問,把承認跟事件有關的人交給員警,轉到臨時法庭方面去,否認跟事件有關的人就當場把眼睛矇上,排成隊伍,挖掘很大的坑,一個接一個地用日本刀砍頭之後,踢進坑裡去。」
「後來我讀中學時,去過噍吧哖事件發生屠殺的幾個村莊,果然看到這幾個村莊只有老弱婦孺,沒看到幾個成年的男人,這印證大屠殺確有其事。」

以至於當年有這樣的情況──
「日軍警在『噍吧哖慘案』中,幾乎屠殺了噍吧哖地區的男人,家中沒有男人,有些事情的確不方便,為讓不少喪偶或待字閨中的少女『招翁配婿』,聽說由外地招募不少『男』人,入贅到噍吧哖。但由於這批女仕心目中的好『男』人不多,因此就將此批『男人』一一裝進麻袋,然後由『女仕』抽籤決定誰配誰。」

由不久前,中國共和革命,推翻君主體制,以及因兩岸民族關係之親近,對我台社會有其影響力是可以想見的事;同時,上述革命者提出的起義的六大理由,已強烈地指出了民間憤懣的來源;當局自然應該有所反應。我們能見到兩種反應──相對於過去,那是差別頗大的。

一〉籠統的「整肅官箴」

首先,值得提出的,是下村長官就任時,對於過去官方的治台政策是有相當的檢討的;據稱他曾向總督提出了如此的調查報告──「與歐洲列強支配下的殖民地相比較,日本統治下的台灣是一個極為特殊的例子。因為不管地理上或言語、風俗或人種方面,台灣幾乎都比日本更接近祖國的『支那大陸』;日本統治台灣並不像佔領朝鮮一般是全部國土和人民的占有,只是支配了支那民族中的一部分而已,所以其統治的困難度較高。」──他頗合理地指出了我島內較其他殖民地更易受祖國大陸的影響。

這是官方雖然強調噍吧哖事件的「迷信」成分,但是對於官方努力隱匿的真正革命原因加以籠統地檢討、應對;這就難怪此時總督府強烈地出現了「整肅官箴」的訊息。

那是該年5月才新任的安東總督,當時與他搭檔的民政長官還是那倨傲的內田,要到東京當局因國會檢討該事件,10月派出新任民政長官下村宏上台後,對於其屬下地方官吏的一再訓示,如1916年1月的──
「官吏需要清廉潔白;官吏需要品行端正;官吏對其下屬之任免黜陟須加謹慎;官吏對上司陳述其意見無須顧忌;官吏不得濫用其權限;官吏與民眾接觸須持懇切態度;官吏須力求知識各自期上進。」
隔年3月,又發訓示強調:
「去年本總督於本會議曾列舉官吏在服務上應留意事項,予以訓示……眾官宜身先僚屬,持身以嚴,守法以堅,善為指導部屬……」

二〉「宗教麻醉」

噍吧哖事件策畫於西來庵齋堂;作為一個宗教的聚會所,難免有迷信的情境;對於所謂「迷信」,當局顯然十分重視,不只展開了廣泛而深入地對我島社會進行宗教調查,從此我島嶼的所有宗教活動,它們都有了相當程度的理解,當然對於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齋教也特別給予注意。

另一值得我們注意的細膩作法是表面上並不特別打擊齋教與其活動的齋堂,只以秘密施壓的方式使其就範;而最後竟能不僅使基督教教堂開設到該西來庵齋堂舊址,且還能迫使齋教加入日本佛教團體,使其成為所謂「愛國教會」,都是漂亮的手法。

不過,最漂亮的應該是當局使用了某種「高明騙術」的方式,那是總督在起義事件的周年日開始,竟就展開了一連串的宗教性活動;我們都知道宗教都是具相當神祕性的,強調的都是面對時運不濟時,應該如何順應的探討──顯然正有公開向民間提供「人民的鴉片」之意。
哈,為何過去的總督沒有類似的作為?這是我島民的需要,還是在台日人的需要?

然後,當時確實動員了不少宗教名人來台,例如:
1916年8月,日本基督教有力人士植村正久,來台參加教會獻堂儀式,並往各地宣教。10月,總督在官邸接待台北宗教界人士40餘人,並與之餐敘。11月,日本基督教名人海老名彈正,來台召開各派合同的說法大會。
1917年2月,在台宣教46年的台灣長老教會牧師甘為霖,離台前接受台南長老教會送別,安東總督親臨現場;6月,羅馬天主教大司教來台視察;11月,日本佛教界著名的探險家,與裕仁天皇有連襟關係的大谷光瑞來台巡迴宣教。

想到,當年後藤時代就曾慨歎西方殖民事業有基督教可以合作利用,當局無基督教可用,打算以西方醫學來配合;此時,運用各種宗教,或許是對後藤當年觀點的一種修正,也是一種類似「脫亞入歐」的回歸?

三、下村長官的官設埤圳工程設計

在「噍吧哖事件」後,曾試著深究統治問題的下村長官,1916年,就首先啟動了官設桃園大圳工程,然後,又啟用原本在台南負責衛生工程的八田與一,先參與桃園大圳工程;然後,在該基礎上又設計了嘉南大圳;前者與前述的北埔事件相關區域相合,後者則將發生噍吧哖事件〈實際籌備地為西來庵〉的嘉南地區覆蓋;兩者都是重要的官設埤圳,雖然頗有沙質土地問題,但經殺戮之後,當局以未來的美景相號召,民間豈敢不應──過去埤圳大都是民間自力合建的。

日本學界號稱自由主義之學界,當年只敢提出「不顧經費的經濟使用,從事過大不急之務」 與「台灣之所以為台灣」之空泛批判;
其實,農業社會中,務農之外,民間難有出路,因而該設計中,有「大圳咬人」到「大圳吃人」,才是真正的毒辣之所在。
因而,直到二戰後,我島上仍可聽到民間對於當年動工問題上,這樣的怨言──
「大正九年騙諸君,騙咱吃水不免本;來挖嘉南的大圳,強制捺印請願文。」
但是,當年是當年,如今它卻感化了我們島民的後代。。。真是讓大家,人人心服口服,拿香跟拜啊。。。

嘉南大圳與八田與一的真實面貌 | 丁紹傑

長期以來,嘉南大圳被塑造成「日本殖民政府帶來現代化」的象徵,而八田與一則被描繪成深受台灣農民愛戴的工程英雄。然而,若回到歷史現場,許多流傳至今的說法,其實值得重新檢視。

以當年的工程技術而言,嘉南大圳是建得不錯的,但絕非沒有瑕疵,若非後來多年的改善工程,大圳不可能有現在的面貌。

嘉南大圳的興建,固然提高了農業產量,但其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日本帝國的糧食與經濟政策。大量稻米與農產品輸往日本本土,農民卻必須承擔沉重的水費與制度壓力。殖民政府一方面推動工程建設,一方面透過媒體、教育與官方出版品,大力宣傳「現代化奇蹟」、「皇恩浩蕩」與「共存共榮」,藉以合理化殖民統治。

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當年的八田與一銅像。

一般流傳的說法認為,這座銅像是嘉南農民感念八田與一而集資興建。然而相關史料顯示,銅像的主要發起者與資金來源,實際上來自工程體系中的日籍官員、技師、包商,以及受益的大地主與製糖財閥,而非一般貧困農民。所謂「農民感恩戴德捐獻」的說法,更多是殖民政府後來塑造的政治宣傳。

戰爭期間,日本政府甚至曾決定徵收熔解這座銅像作為軍需物資。最後反而是在地人員將其藏匿保存,才得以留存至今。這段歷史,也反映了殖民宣傳與民間現實之間的巨大落差。

至於八田與一本人,應當客觀看待。他是一位專業、敬業且具有工程才能的技術官僚,但同時也是日本帝國體制下的公務員。他的職責是執行帝國政策,而非現代政治語境中的「愛台灣人士」。在現存書信、日記與官方文件中,也找不到他曾說過「愛台灣」之類的語句。

因此,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是將八田與一神化或妖魔化,而是理解歷史的複雜性:一位具有專業能力與個人操守的工程師,如何同時成為殖民體制運作的一部分。唯有回到史料與歷史脈絡,才能看見嘉南大圳、八田與一,以及日治時期台灣社會更完整的真實面貌。

八田與一興建的工程多有品質的問題 | 鄭明翔

八田與一設計嘉南大圳及建造烏山頭水庫,被綠營和台獨吹捧得像神一樣,完全是言過其實,他興建的工程多有品質的問題,是有證據可考察的。

1. 國民政府技術官員的專業批判

戰後首任水利局長徐鼎五與電力專家孫運璿在接收烏山頭水庫後,對其技術規格評價極低,認為其「非主權建設」且「粗製濫造」。

技術評語(自接收報告):
「烏山頭堰堤採半水力填築,工法簡陋,且未慮及水土保持。接收之時,泥沙淤積已逾四成,導水隧道裂隙處處。此乃殖民者掠奪糖利之臨時工程,非百年長治久安之計。」

2. 專業技術之外的批判

蔡培火(台灣文化協會領袖)之批判:
「日本之水利,乃吸管之變體也。大圳所及,皆為日資糖廠之領地。農民出資築渠,卻無水權之自;外觀水流涓涓,內則脂膏殆盡。此種現代化,乃枷鎖之精飾耳。」

本土文人對「三年輪作」的文言譏諷:
「水利盈盈,卻禁種稻。官廳派水,先糖後民。三載一輪,農家食薯。嘉南之民,辛勤百戰,猶住草屋,此八田之功乎?抑或殖民之罪也?」

3. 戰後「曾文水庫」推動的原因

國民政府在 1960 年代推動曾文水庫與烏山頭串聯,正是因為八田與一留下的系統「功能殘缺」。

官員對「重蓋」烏山頭的論述:
「昔日日人築壩,水源枯窘。我朝興建曾文,鑿山穿石,導千里之流以灌烏山頭。復將土溝易以混凝土,方使嘉南之水不再漏失。今之水利,乃我國工程師血汗重造,非復日人舊貌也。」

所以,八田與一就是個草包,是所有人的共識:
規格差:日據時期多為土溝,漏水率50%,水庫淤積嚴重。
動機惡:強迫農民種甘蔗,收高額水利費。
重建功:現在看到的穩定灌溉,是國府透過曾文水庫與渠道混凝土化「重蓋」與「續命」的成果(如圖)。

嘉南大圳的建構背景和建後輿情 | 郭譽孚

嘉南大圳是曾任朝鮮憲兵司令官陰沉的明石元二郎任台灣總督時建築的;這位被山縣元帥,批判為『可怕的傢伙』的高官;早在1895年隨近衛師團征討台灣時就注意到台灣的資源;1898年,當乃木意圖把台灣出賣給列強時,他隨參謀次長川上操六南巡中南半島與台灣,提出「台灣意見書」,反對改變對於我島宰制的態度,認為應該「吝惜人權,不輕施與」。

明石初任台灣總督時為1918年,已在噍吧哖事件之後。該一被稱為南部陰謀事件的大案,被起訴者達1957人,事件中被殺的日警與日人達五十多人;而日人之死者,多死於致命的鎗傷,但另外多受竹槍的刺傷,少者二十餘刺傷,多者四十餘刺傷;事件後,我南台先民死傷數難計;但是根據查訪可見我台南廳農業人口,在該年中消失了二十多萬人;許多人家沒有男丁,乃有日警自外地找來男子,裝入麻袋,送往缺丁農戶者。。。

明石要如何繼續宰制此大革命後的社會,八田與一不過是明石總督手下的工具;八田就在這片大地上設計出了嘉南大圳;其中以美好的夢想開始,許給民間供水充足的諾言,引起民間的支持;事實上,水量絕對不足,只能三年輪灌一次;但是此為官方主持(1920年動工、1930年完工),所建設大圳乃成為官方所有的大圳;所有農民由於供水關係自然不能不受官廳擺佈。

而其中最狠毒的是,本區的土質含沙量高,和桃園大圳一樣,都不適合開闢水路;故該大圳完成之後,很容易淤積,時常需要疏濬,形成了我島民所謂「大圳咬人」和「大圳吃人」之類的悲劇。。。記否,我島著名的農村曲。。。淒涼的歌聲。。。

以為嘉南大圳多好,三年供一次水,又常淤積,
還有該區是我島地震頻發的區域,地震也常破壞水渠,需要修護。
就所知,自從該圳建成之後,
南台灣高雄一帶官方也曾提出水利計畫,
但就都被知曉該工程實績的農民們阻止了。

大家不相信嗎?請自行查看1931年前後的「台灣新民報」,其相關之新聞頗多,例如:
「組合只懂收水租 那裡管到田無水」〈1930/9/6〉
「善化六分寮業主 抗納嘉南大圳水租」〈1930/9/20〉
「為對抗嘉南大圳 將組織地主會」〈1930/9/27〉
「善化六分寮業主 抗納嘉南大圳水租」〈1930/9/20〉
「嘉南大圳水租的繳納成績依然不好」〈1931/2/28〉
「嘉南大圳處置不平,關係地主提出訴願」〈1931/4/11〉
「憤理事者亂暴,大圳議員組懇親會,嘉南大圳前途黯淡」〈1931/6/13〉
……等等。

與其後的新聞──
「利用二重行溪的埤圳計畫,反對第二個嘉南大圳──恐懼三年輪作之不利,地主農民呼籲絕對反對」,台灣新民報,1932/3/19。
「對二層行溪的埤圳計畫反對具體化,正在蒐集一切材料,擬先做陳情書提出」,台灣新民報,1932/3/26。
另外,在當年的台灣民眾黨的運動中,就有一項是反對嘉南大圳的提案。台灣民眾黨當年為何要反對呢?請大家一定要查考。

八田與一值得我們蓋紀念館立銅像嗎? | 王永

嘉南大圳完工後(1925年),當地每甲土地的稻米產量增加了2.1倍。可是台灣人的稻米消費量又是什麼情況呢?

1910年  台灣人均稻米消費量是130公斤。
1930年代 台灣人均稻米消費量減少到只剩100公斤。

另外一項數字顯示:嘉南大圳完成後,台灣農民的食米量減少,但甘薯消費量增加了46.5%。
原來台灣的稻米增產,大部份被殖民政府低價收購,供給日本人吃了。

資料來源
1. 1966年日本銀行出版的"日本經濟百年統計"
2. 台灣總督府殖產局做的"農家經濟調查"

 

偉大的八田與一?|賈忠偉

嘉南平原是臺灣最大的平原,東西寬約71公里,南北長約110公里,總面積約4,500平方公里,約佔全島面積的14%,橫跨雲林、嘉義、臺南三地。由於大多均位於北回歸線(Tropic of Cancer,其位置約在北緯23度26分14.675秒)以南,因此整個嘉南平原屬高溫多雨區,但雨量主要集中在5~10月間,之後進入乾季,直到隔年梅雨來臨。

不過在荷據到清代,此地屬於「台江內海」的潟湖區,是在1823年以後,歷經四次曾文溪改道而陸續淤塞擴大的新沖積平原(新生的荒瘠地)。就因樣早期為河流出海口,崎嶇不平的地形讓流經此地的河流湍急,含沙量大,使得這裡大部分都是看天田與旱田,作物生長不易。但當時人口密度不高,間歇性的耕作,或許還能勉強讓一家溫飽,因此從清代日本殖民初期,這裡的人口始終沒有明顯的增加。

但日本人在1895年統治臺灣後,藉著各種調查事業,將所有沒有產權證明的土地都沒收為官有地(「林野調查」更有九成以上的私有地因而成為官有地),並且加重了各種租稅,民不聊生的結果,讓原本不適合大量耕作的看天田湧入了許多無處可去的貧苦百姓。

到日本統治中期,臺灣被賦予了為內地(日本本土)增產農業的任務,此地被總督府相中,之後由總督府撥款,委由八田與一設計施工,從1920年(大正九年)9月正式開工,到1930年(昭和七年)4月完工,總共花費5,414萬日圓興建完成──位於官田溪上游、蓄水量高達1.5億萬噸(1.66億立方公尺)土壩式的烏山頭水庫,越域引入曾文溪水,開鑿南北幹線。南幹線灌溉──官田、麻豆、善化、新市、新化等地,北幹線灌溉──六甲、柳營、新營、後壁、鹽水、下營等地。另於濁水溪興建林內等三個進水口,引濁水溪水源,再開鑿濁水幹線,合計幹線總長1,600公里,由於灌溉區域涵蓋當時嘉義廳與臺南廳,因此命名為:「嘉南大圳」。嘉南大圳完工後,其可耕面積--增加到約1,500平方公里(約150,000~160,000公頃),使嘉南平原水田大幅增加30倍,而4年後稻獲量亦增加為4倍,成為全臺灣最大的米倉,稻米、甘蔗、雜糧的年產量高達8.3萬噸,至少60萬農民因此受惠。

不過由於烏山頭水庫所供應的水含沙量過高,為避免淤積因此中華民國政府來臺之後,不得不興建「曾文水庫」來進行補救。另外當年烏山頭水庫完成後,日本官方號稱灌溉區域可達十五萬甲,但實際供水卻不及三分之一,因此只能改以「三年輪作」的方式--即「一年水稻,一年甘蔗、一年雜作」,輪作可以解决日本人一直頭痛的「米糖相剋」問題,但卻使得臺灣農民完全失去選擇耕種的自由,而日本人更藉著控制水利資源,讓臺南農民全部都變成日本製糖會社的農奴,也間接的瓦解了當時風起雲湧的臺灣農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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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汗漫書屋)。

參見──何義麟:《矢內原忠雄及其帝國主義下之台灣》(五南出版社)。

參見──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營造業百年史》(遠流出版社),p58~59。

參見──陳鴻圖:《嘉南平原水利事業的變遷》(台南縣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