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發號麵線」對蔣萬安、沈伯洋的醜態 | 楊秉儒

坦白說,在台北市生活了五十多年,我沒有吃過台北市松山區饒河街143號的東發號麵線。不過我不會因為這件事去留負評,也不鼓勵各位去留負評。因為沒有必要。

不管是做哪門行業,開門做生意講求的是「廣結善緣、千客萬來」。來者是客,可是「東發號麵線」的這幾波操作,完全沒有最基本做人處事應該要有的厚道與尊重。

首先,如果「東發號麵線」的經營者真的很討厭蔣萬安,那2022年10月7日為何要請將萬安在店內牆上簽名?簽完名之後又用菜單蓋起來?依照牆面痕跡來看,這個遮蓋的動作少說已有經年以上。

每個人都有表達喜惡的自由,但是,如果真的討厭某個政治人物,當初大可有骨氣一點,謝絕對方簽名;既然已經讓對方簽名在牆上,然後又搞這種小動作,這不僅是不尊重簽名者,也是不尊重自己。

接下來,你拿菜單掩蓋蔣萬安的舊簽名也就算了,等到沈伯洋率大隊人馬光臨貴寶號,你東發號的老闆娘熱情邀請沈伯洋也在牆上簽名,這也無可厚非;做生意嘛!廣結善緣也不能說妳有錯。

但是妳一邊嘴裡得意洋洋地喊著「蓋牌!蓋牌!」,然後當眾把菜單掀開,讓媒體拍攝被你們遮了幾年,當年蔣萬安的簽名,像在向沈伯洋邀功炫耀一樣,這種當面踐踏蔣萬安來襯托沈伯洋的行為,讓人感覺到的只有滿滿的惡意。

火是妳這位「東發號麵線」老闆娘自己點燃的,結果事情鬧大了,遭到網友撻伐與一星負評的出征後,才心虛慌張地拿白漆把兩個簽名通通刷掉?想藉此雲淡風輕,船過水無痕?
你們會不會把這個世界想得太美好?

其實你們最應該做的是把遮住蔣萬安簽名的菜單趕快撤下,讓蔣萬安與沈伯洋兩人的簽名光明正大的並列在牆上吧?
不過,現在說這些都為時已晚。已經被白漆蓋住的簽名,不會再回來。

各人造業各人擔,再怎麼說,你們「東發號麵線」這幾天至少也搏到超高的聲量與關注度。可是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其實那也是你家的事。只不過這種「想搞事拍馬屁又沒勇氣承擔後果」的態度,真的很難看,非常難看。

致癌油,為什麼只罵台糖和經濟部? | Albert Yin

一早起來,對我前文的留言又多了上百則,批評的點其實只有四個,一次回完。

一、為什麼只罵台糖?中聯呢?

中聯被罰1億6520萬,廠長被收押,臺中地院認定它明知超標仍未通報、涉犯食安法。這件事全台灣都在罵,我沒有一個字替它辯護,也沒必要再排隊補一腳。

我寫台糖,是因為它是這條鏈上唯一一個什麼都沒做錯、也什麼都沒做的角色。中聯的問題大家都看得懂,台糖這種依法沉默才是最不容易被追究的那種。

而且我的起點就是那份臺中地院新聞稿,上面寫著「至遲於115年5月間台糖公司告知苯駢芘檢驗超標之後」。我是看到那一句才進場的。
5月15日那天,中聯在蓋牌,南僑還沒驗出來,主管機關一無所知,整條鏈上只有台糖手裡有那份報告。從5月15日台糖拿到報告,到6月30日中聯終於通報食藥署,中間46天。只要有人講一句,這46天就不會存在。
它沒有講。法律上它可以不講。

二、為什麼不罵台中市政府?

台中的稽查密度該不該檢討,當然該。但那件事成立,不會讓台糖那46天消失;台糖那46天成立,也不會讓台中的稽查問題消失。
這不是二選一的問題。
「你談A卻沒談B,所以你有問題」這種東西有專有名詞,叫 whataboutism,中文有人譯作「那又怎麼說主義」。它不回應你的論點,只問「那X呢」,把舉證責任從被批評的對象轉到批評者身上。
用起來很省力,因為永遠有另一個X可以問。

三、粗油又不是食品原料!

有人提出一個標準我覺得不錯:粗油的法律定性取決於交易時的用途宣告。同一批東西賣給飼料廠、生質柴油廠、精煉廠,管制框架本來就不同。
那就用這個標準看這筆交易。

台糖的招標規格把苯駢芘限量訂在2 ppb。那個數字不是台糖自己發明的,是「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對「直接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用之油脂」訂的限量。經濟部的貼文也寫了:「台糖以更高的『食用油標準』檢驗製造原料,是台糖開標採購及合約的要求。」它想說這是自願加碼,同時也說明了這筆交易用的是食品規格。接著是經濟部自己的圖卡:5月27日交貨,5月29日台糖精煉成沙拉油,檢送合格出貨。8月3日那份檢驗明細的主標題,寫的是「小港廠大豆沙拉油」。
粗油可以做肥皂、做飼料,這是對的。但台糖這筆交易從招標規格到最終用途,宣告的都是「食品」。

四、台糖又沒有法定義務!

我知道。我從第一篇就是這樣寫的,主管機關也已經認定了。
我問的從來是另一個問題:法律上可以不講,跟該不該講,是兩回事。
不過既然講到法定義務,就攤三份官方文件出來看。

第一份是食藥署自己寫的。
113年3月11日,蘇丹紅風暴期間,食藥署開完「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說明會」發了新聞稿,標題叫「阻絕源頭不法,落實自主管理及通報有疑產品」。第三點:「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最後一句:「藉由嚴格把關源頭之原料安全。」
「原料」兩個字,是食藥署自己寫進去的。
而現在的版本是:石崇良說台糖採購的是原料、依法無強制通報義務;林靜儀說食安法規範並開罰的對象是食用油脂成品的產品標準。同一個機關體系,同一個條文,113年包含原料,115年排除原料。
我知道會有人說:蘇丹紅是法定不得添加的違禁品,原料驗出就違法;苯駢芘是製程產生、訂有容許量的污染物,兩者不同。這個區別確實存在。但食藥署那段文字沒有限定在違禁品,它自己下的小標是「把關源頭之原料安全」,講的是原料這個階段。而且民眾黨前立委張啓楷翻出來的不只一份,小林製藥紅麴案的新聞稿措辭一樣。同一句話用了不只一次,就不太像是措辭疏失。

第二份在高雄。
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之1:食品業者知悉其食品有不符合安全性之虞時,應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立即停止製造販賣、48小時內回收及預防性下架。違反者依第16條之1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得處6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
台糖小港廠在高雄。這部自治條例的主管機關是高雄市衛生局。

第三份在台南,台糖總公司的登記所在地。
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之食品」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自發現時起48小時內主動通報衛生局。違反者依第16條處6萬元以下罰鍰。這一條連東西是誰的都不看,只問你有沒有發現上游有問題。

這三份能不能罰到台糖,我不知道,那是主管機關的事,我也沒有主張台糖違法。我只知道「發現有問題要講一聲」這個概念,在制度裡至少存在十年了,不是誰昨天發明出來為難台糖的。

順帶看一下罰則的份量。中聯隱匿蓋牌,1億6520萬。南僑延遲通報,300萬。而「發現上游有問題要講一聲」這件事,在台南值6萬元,在高雄值2萬到10萬,都還只是地方自治條例才有。

然後這幾天更奇怪。八張圖卡、三份聲明、一份檢驗明細,全部掛經濟部的名,意圖證明台糖是乖寶寶;民進黨的闢謠專區也接連發了四則,其中兩則是經濟部聲明的原文轉貼。最新一則叫「台糖油品爭議,龔部長親自說明」,說明的是經濟部長,不是台糖。

反觀台糖,從7月中那份拒收說明之後,一個字都沒有再說,它的粉專也只有轉貼經濟部的圖卡。這場爭議的當事人始終不出聲,替它說話的名單卻越來越長。連我這種小人物發文都招來上百則留言,那些批評台糖的帳號版面更是生意興隆。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講過一段話:真正不能無限上綱的,是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法治國最大的危險,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法不依,或以行政解釋架空法律。

那這批油最後是怎麼被攔下來的?
臺中地院的新聞稿寫著:「待消息走漏,吹哨者已採取行動,始不得不通報主管機關。
不是稽查抓到的,也不是任何一個有義務的人講的。是一個到現在還沒有名字的吹哨者。
他大概也沒有法定義務。

食安法遇到民進黨執政下的國營事業,會自動轉彎 | 楊秉儒

苯駢芘超標7倍不用通報?以前民進黨不是一天到晚嘲笑吳敦義說白海豚會轉彎嗎?原來食安法遇到民進黨執政下的國營事業,才是會自動轉彎。

台糖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7倍,沒有主動通報。
面對外界追問,衛福部長石崇良不但沒有檢討,反而霸氣護航:
「原料無強制通報義務,不懂為何追究台糖。」
原來現在追究食安漏洞,還要先被部長追究「為什麼要追究?」

人民看不懂的不是法律,而是為什麼同一套法律,遇到國營事業就突然失明、失憶、失去閱讀能力。
來看看法規怎麼集體打臉。

打臉一:《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台糖總部位於台南。
《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相關條文明定,「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食品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在48小時內主動通報衛生局。」
但可能在部長眼中,致癌物超標7倍還不算「危害健康」,要吃出事情才算數。

打臉二:《食安法》第3條
法律明明寫著,「食品」包括供人飲食的產品及其「原料」。
結果衛福部為了護航,硬把「食品」跟「原料」拆成平行宇宙:成品要管,原料出事可以裝作沒看到。
照這種邏輯,毒藥只要還沒裝進瓶子,就不算毒藥?

打臉三:《經濟部所屬事業緊急事件速報程序》
規定明載,「只要事件影響相關產業上下游供需或民生」,就應該通報。
國營事業發現重大食安異常,卻選擇安靜、自掃門前雪。
事後政府不是追查責任,而是努力研究「怎麼解釋成不用通報」。

打臉四:《食安法》第7條
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法條寫得清清楚楚,政府卻能睜著眼睛說:「我沒看到。」
政府的工作本來是守護人民食安,現在卻忙著當出事單位的甩鍋大師。
苯駢芘是明確致癌物,超標7倍不是小瑕疵,更不是一句「原料不用通報」就能輕輕帶過。

人民吃進肚子的東西出了問題,官員第一時間不查漏洞、不究責,反而忙著玩文字遊戲、替國營事業找法律縫隙。
原來民進黨政府從中央到地方的食安法不是寫假的。
只是遇到自己人,就會自動轉彎。

台糖沒有通報義務,所以什麼都不用做! | Albert Yin

台糖:我沒有通報義務,所以我什麼都不用做,誰敢質疑我就是沒看法條。

台糖5月11日到中聯取貨前送驗,5月15日拿到報告:一級致癌物苯駢芘14.7 ppb,標準值是2,超標七倍。
台糖的反應非常專業:5月18日通知福懋「這批我不收,換一批給我。」所以台糖通知的是供應商,不是主管機關。然後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當時不但沒有追問那批超標七倍的油後來流去哪裡,也沒有想過同一家廠出來的東西,這時候可能正在別人家的鍋子裡冒煙。
現在被翻出來了,台糖的官方說法是:我拒收、沒帶回、沒做成產品,依法不是通報義務人,所以我本來就沒責任。

最恐怖的地方是,它大概真的沒說錯。
網路上護航的說法更直白:法規管的是「產品」,原料有問題退回去就好。
也對。原料在誰的槽裡,法律就管誰。那批粗油留在台中,法律上就是中聯的事,跟台糖無關,雖然它明明知道那東西還在那裡。

於是民營的南僑5月13日驗出超標、只通知上游沒通報主管機關,罰300萬;國營的台糖5月15日驗出超標七倍、只通知上游沒通報主管機關,沒事,因為它退貨退得比較快。
這就是官僚主義最經典的模樣,它不是壞,也不算有惡意,而是精準地只做被規定的事,好像多做會要它命似的。

有義務的做到剛好,沒義務的一律當作沒看見。公文上找不到「發現一級致癌物超標七倍時應該吭一聲」這一條,那這件事就不存在。台糖守住了自己的採購標準,守住了自己的法律責任,唯一沒守住的,是後來吃下那些油的人。

別忘了,台糖是國營事業,經濟部負責的,全民持股的。
民營公司說「法律沒規定我就不做」,我們罵它沒良心,國營事業說「法律沒規定我就不做」,那納稅人到底養它幹嘛?養一個特別會看法條,還會推卸責任的採購部門嗎?

還有一件事更有趣,前陣子的主旋律是「油品查驗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是拿稽查次數當戰績互報、是嘲笑台中八年查幾次。結果現在回頭一看:台糖5月中就把「超標七倍」的資料捧在手上,而那些勤於稽查、勤於比較稽查次數的單位,一個都不知道。

更妙的是,現在跳出來說明的重點不是「為什麼沒人知道」,而是「台糖買的是301號油槽,跟出問題的311號不一樣」。
官方急著證明的不是制度沒破洞,居然是自己的鍋沒沾到。

食安五環,原來第一環是官僚依法裝死,不做不錯。

股市暴跌暴漲,融資維持率「蓋牌」! | Albert Yin

7月29日下午,投資資訊平台 CMoney 貼出公告:即日起停止提供融資維持率,過去的歷史資料也會陸續下架,以後請以證交所的正式公告為準。被市場解讀為「蓋牌」。特別是那天台股盤中跌破 4 萬點,收在 40,039 點,跌 1,564 點。

什麼是融資維持率?融資就是跟券商借錢買股票,自己出四成,券商借你六成。維持率算的是你手上股票現在值多少,除以你借的那筆錢。剛買進來的時候是 166%,股票跌,這個數字就往下掉。跌到 130%,券商通知你補錢,兩天內不補就直接幫你賣掉,這叫斷頭。
所以在大跌的時候,這是散戶最想知道的一個數字:離 130 還有多遠。

7月27日,有媒體引用民間軟體(CMoney)的估算,說大盤維持率已經掉到 143%,快要出現大規模斷頭。隔天證交所出面澄清,說截至 27日,全市場的整戶擔保維持率是 175%,離 130% 還很遠,143% 那個數字是因為沒有把整戶的因素算完整。

再隔一天,那個被說「算錯」的融資維持率,連同它過去的紀錄一起不見了,這就是「蓋牌」的前因。
但兩邊算的東西根本不一樣。

證交所是把所有信用交易帳戶合起來算,裡面包含做空的人。這波下跌,做空的正在賺錢,他們的獲利被算進分子,平均就被拉高了。民間軟體CMoney拿不到每個人的帳戶資料,只能用市場總量去估,而台股借錢做多的規模遠遠大於做空,估出來的數字只反映了做多那群人的處境。所以同一天、同一個市場,可以有三個數字:證交所 175%,玩股網 158%,玩股網再把 0050 這類 ETF 拿掉、只看個股的部分,是 133%。三個都沒有算錯,它們回答的是三個不同的問題。
問題是,被拿出來安撫市場的答案,並不是市場想問的。

經濟日報 7月28日引述法人的解讀:官方提的175%代表券商的資產跟整個金融體系很安全,不會出現壞帳,不是投資人不會被斷頭;民間軟體估的那個 145% 到 151%,反映的才是純粹借錢做多的散戶現在承受的壓力。

CMoney 的說法是,證交所沒有提供完整的原始資料,它過去只能用公開資訊推估,為了避免估出來的跟官方不一樣造成誤會,乾脆全部停掉。這個理由確實合理,但也是問題所在。

CMoney 的主要收入來自把數據賣給法人:投信、投顧、券商,還有海外的量化交易公司,投資決策支援系統是專門用來滿足專業投資法人機構需求的系統。當CMoney被官方公開點名「你的數字不完整、造成市場誤傳斷頭潮」,既然官方不愛,那麼乾脆整條數據撤掉,連歷史記錄一起清乾淨,對自己來說最保險最安全。

同一段時間,玩股網做的事情剛好相反。它把兩個數字都放出來:7月28日含 ETF 是 163.08%,把 ETF 拿掉只看個股是 139.69%,讓你自己判斷該看哪一個。

兩家一樣拿不到券商後台的資料,一樣是自己估的。差別在客戶。玩股網靠訂閱、課程、社群賺錢,面對的是散戶,不需要跟法人交代數據品質,所以它敢把差異攤開來看。

這幾天的變化,每一步都在處理情緒,沒有一步在處理資訊。市場恐慌,官方出來說體系很安全,民間的悲觀數字接著消失。到 29日收盤,散戶能查到的東西比 27日還少。

證交所要說民間算錯,可以。但不能同時做三件事,說人家算錯、自己不提供正確的、然後讓錯的那個連歷史記錄一起消失。CMoney 說「以證交所正式公告為準」,但指的是哪一個公告?現在根本沒有這個公告。如果證交所認為民間估的會誤導市場,那它就有義務提供正確的、每天更新的、可以往回查的版本。不然它做的就是先把燈關掉,再叫大家相信房間裡沒有危險。

7月30日,玩股網的數據還在更新,當天是 131.72%。

圖:2026 年 7月31日玩股網「上市扣除 ETF 資券進出行情」。

查毒油的中央和地方權責大不同 | 楊秉儒

杜承哲醫師又在混淆視聽了?他的說法,恐怕將「地方衛生局例行稽查」與「中央專案調查」兩種制度在目的、權限與調查工具上的本質差異混為一談。

從食安法規實務以及地方與中央政府的權責劃分來看,這項指控確實存在將「地方衛生局常態例行稽查」與「中央專案調查/檢調深度調查」混為一談的問題。兩者的法定目的、調查權限及可運用的調查工具本就不同,因此不能直接相互類比,更不能以專案調查事後取得的證據或資料,倒推例行稽查依法應於事前發現。以下為客觀分析與事實說明:

一、「黃豆熱損率」屬企業內部品管規格,並非法定食品衛生標準

熱損率的性質:
衛福部所提及的「熱損率」(黃豆受熱焦化程度),本質上是企業採購原料時所設定的內部品質驗收規格(Quality Control,QC),屬於企業內部品管制度的一環。熱損率本身不是法定衛生標準,而是可能影響食品安全風險的重要品質控制指標。

國家法規規範: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政府規範的是食品安全衛生標準,例如最終產品中的苯駢芘等污染物是否超過法定限量。目前國家並未針對進口黃豆訂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熱損率上限」。

因此,中聯油脂將原本內部允收的熱損率由0.5%調整為5%,反映的是企業內部品質管理標準的放寬,屬於企業內部品質管理制度的重大瑕疵或管理缺失,而非法定必須主動申報或公開揭露的衛生標準變更。

二、為什麼地方政府去年查廠查不到?

地方衛生局執行的是依法進行的常態例行稽查,其重點主要包括工廠是否符合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製程管理、設備環境衛生、食品業者登錄及相關法定文件等事項,必要時也會依法抽驗產品。

然而,在沒有檢舉、重大異常檢驗結果、犯罪嫌疑或中央專案指示的情況下,例行稽查通常不會深入調閱企業歷年採購契約、原料驗收紀錄或內部品質管理規範,更不會主動審查企業是否私下調整內部採購允收標準。因為這並非法定例行稽查的主要內容,也非一般例行行政稽查的主要查核範圍。

三、為什麼中央後來能查到?

在油品苯駢芘超標事件爆發後,衛福部食藥署會同檢調機關展開專案調查,調查方式已不同於一般例行查廠,而是透過專案調查及司法程序,調閱企業內部歷年進貨驗收資料、品管紀錄、留樣檢體及相關文件,才得以比對歷年資料,逐步還原中聯油脂調整熱損率允收標準的決策過程及其內部品質管理問題。

換言之,這類資料是透過重大事件後的專案調查與司法調查取得,與地方衛生局平時例行稽查所能取得的資訊範圍有所不同;兩者在法律依據、調查權限及可取得資料的範圍上,本質即有所差異。

結論

將重大食安事件爆發後,中央主管機關與檢調透過專案調查及調閱企業內部資料所發現的管理缺失,直接歸咎於地方衛生局例行稽查「查不到就是無能」或「查不到就是放水」,忽略了兩種制度在法定目的、調查權限及可取得資料上的根本差異。

例行稽查的目的,是確認業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專案調查則是在重大事件發生後,運用更高層級的行政與司法調查權限,追查企業內部管理失當或違法事證。兩者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以事後專案調查取得的證據,倒推例行稽查依法應於事前發現。

因此,若要檢討制度,應討論的是現行風險管理、抽驗機制及稽查制度是否仍有精進空間,而不是以專案調查事後取得的證據,倒推例行稽查當時就應發現所有企業內部管理問題。如此論述,恐將「法定食品衛生稽查」與「企業內部品質管理」的界線,以及「地方例行稽查」與「中央專案調查」在制度設計上的不同職責混為一談。

文化部補助的書 | 郭譽申

全球的民主制度普遍遭遇困難,有時被稱為民主的中年危機,《台灣民主的中年危機》([1]),由其書名似乎在呼應這現象,探討台灣民主面臨的困難。這樣的書理應客觀中性,但筆者讀了一些內容後,卻感覺它全面的褒綠貶藍,絕不客觀中性。翻到最後一頁的出版資訊,我看到:
「*本書之撰寫與出版感謝六度基金會(Paramitas Foundation)陳文雄先生,以及文化部的補助。」
讓我們看看這本文化部補助的書如何不公正的褒綠貶藍:

陳文雄在其推薦序中,為賴清德助選並恐嚇讀者:若2028年賴無法連任總統,「台灣可能步上香港後塵,民主自由功虧一簣,走入黃泉。」

書中指出,台灣藍綠惡鬥,双方各自形成同溫層,網路上假資訊汎濫,造成社會對立,人民厭惡政治。這些都是實情,但書中指控,導致這些缺失的原因是國民黨威權統治的餘緒和轉型正義只做半套所致,卻完全是無稽之談!選舉民主主張政黨競爭,很容易形成政黨惡鬥,是選舉民主制度本質上的弱點,美國的共和黨和民主黨也是不斷惡鬥,焉能怪罪於威權統治餘緒和轉型正義不足?民進黨已經執政18年並仍在主政中,不思好好治理國家,與在野黨公平競爭,要解散國民黨,才是全套的轉型正義嗎?

書中嚴厲批評,柯文哲、黃國昌和民衆黨是沒有政治立場的民粹。但民主本就離不開民粹,美國總統川普不是更民粹嗎?柯、黃和民衆黨的崛起大多在民進黨的執政時期,若非民進黨執政太爛,他們何能崛起?

作者們寫作這書時,大罷免已經全部失敗,他們卻極力為其辯護。他們既「抹紅」國民黨的立委們,又稱讚:「除了『抗中保台』與『直接民主』兩大動力,在大罷免運動中,更有許多意義深遠的里程碑面向:(1)公共參與的擴大、(2)國家認同的融合、(3)自組織的強度與韌性。」最可笑的是,他們認定賴清德和民進黨都未介入大罷免,真是自欺欺人!

台灣富裕,書中吹噓「讓台灣脫胎換骨的蔡英文八年」,但指出,台灣的貧富差距擴大屬於國安危機,可部份歸因於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其實國民黨的菁英當年支持建立半導體產業,才是今日富裕的主因;國民黨菁英當年也建立全民健保系統,才能在貧富差距擴大下,維持台灣基本的正義和安定。這些都是書中絕口不提的!

書中推崇,史英教授成立人本教育基金會,推動反體罰、反權威的貢獻,並指出這進步是在解嚴後民主化過程中達成的,暗指國民黨的威權統治須為不當教育負責。史和人本是有其貢獻,但也要看另一面,近年老師不敢管學生、校園內相當失序,他們是否也應扛起部份責任?至於不當的教育方式,日本殖民台灣時的奴化教育恐怕比國民黨威權統治的責任更大(參見《痛心日殖時期的教育》),因為很多教師都是自日殖時代續任到國民黨時代。

選舉民主要求政黨公平競爭,政府行政中立。文化部補助出版褒綠貶藍的書籍,當然是行政不中立,造成政黨競爭不公平,違反民主的規範。民進黨不是民主進步嗎?

[1] 王家軒、呂苡榕、周聖凱、 林運鴻、謝孟穎《台灣民主的中年危機:解嚴38年後的觀察與反思》左轉有書,2025.12。

沉迷偉大敘事的人,為什麼總是忘記自己 | Friedrich Wang

有時候看著身邊那些紅藍綠的朋友,我心裡真的會生出一種有點複雜的感受。
不是憤怒,也不完全是無奈,甚至某種程度上,是憐憫。
因為我越來越覺得,他們之中很多人,不是真的在關心政治,而是在把自己沉進某種偉大的敘事裡面。沉迷久了,最後連自己都忘了。
這種事情,現在太常見了。

綠色的朋友很容易相信,只要建立了新的台灣國,一切問題就會跟著解決。台灣的教育、環保、產業、貧富差距、低薪、住宅正義、世代焦慮,甚至兩岸安全,好像都會在建國完成的那一天自動改善。近在咫尺的中國大陸,也彷彿會突然停止干預,國際社會也會理所當然地接受這個新國家。
這當然是一種很動人的政治想像,但問題是:這裡面到底有多少是現實,又有多少只是願望?

很多藍色的朋友也差不多。他們相信,只要把現狀維持住,只要還守著「中華民國」這四個字,只要還抱著那部1948年的憲法,台灣就會永遠平安。紅色不可靠,綠色太腐敗,這些他們看得見;但藍色自身的空洞、僵化、失去動員力與失去想像力,他們卻經常視而不見。

紅色的朋友則更不用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聽起來確實熱血,也確實很能刺激情緒。但我一直很想問一句:民族復興了,你孩子的工作就會自動有了嗎?你那被腰斬又腰斬的資產就會回來嗎?你現在每一年焦慮的醫療費用、養老金不足、地方官僚的粗暴與傲慢,會因為一個偉大口號而自動消失嗎?
答案當然不會。

這就是我為什麼越來越難投入這些宏大敘事。
不是因為我冷血,也不是因為我刻意唱反調,而是我越活越覺得:人民自己才是社會的主體,人的生活才是政治最根本的內容。
如果一套政治語言,到最後只是讓人忘記自己最真實的困難,那它再怎麼壯麗,也很可能只是另外一種麻醉。

說穿了,很多人不是在參與政治,而是在借政治逃避生活。
逃避什麼?逃避那些最沉重、最瑣碎、也最真實的問題。薪水不夠、房租太高、父母老去、小孩教育焦慮、工作沒有未來、醫療越來越貴、社會越來越不信任彼此。這些問題太難看,也太無聊,沒有史詩感,不適合拿來熱血演講。於是很多人寧可把自己投進一個更大的夢裡:建國、統一、保憲、復興。
因為那些詞比較大、比較亮、比較有戲劇性,也比較能遮掩日常生活裡的狼狽。

問題是,歷史從來不是這樣運作的。
國家的名字不會自動解決低薪,民族的榮光不會自動降低醫療支出,憲法的神聖性也不會自動讓一個社會變得更公平、更有活力。政治可以改善生活,但前提是它真的願意面對生活,而不是只會拿抽象的集體想像來安慰人。

這也是我始終不願意把自己整個交給任何一種顏色的原因。
因為我越來越覺得,紅藍綠三邊最大的共同點,不是彼此差異,而是都太容易相信:只要那個偉大目標達成,其他問題都可以順便解決。

這其實是一種很危險的心理。
因為一旦你相信這件事,你就會慢慢開始原諒所有錯誤。
只要目標夠偉大,過程中的粗暴可以被原諒。
只要立場夠神聖,自己這邊的腐敗可以先不看。
只要敵人夠可惡,自己的無能就可以被暫時掩蓋。

久而久之,政治就不再是解決問題的工具,而變成一種類似宗教的東西。
宗教不需要你理解,它只需要你相信。
宗教不需要你修正,它只需要你忠誠。
宗教不需要你誠實面對自己,它只需要你不斷重複信條。
而這正是我最怕的事。

很多人不喜歡我這種人,我完全理解。因為我既不願意跟著紅色高喊民族復興,也不願意跟著綠色相信建國萬能,更不願意陪藍色一起把一切寄託在一個越來越空洞的現狀神話上。

對那些已經把自我整個寄放在政治敘事裡的人來說,我這種人當然很討厭。
因為我不是跟他們正面對罵,我只是問一句很掃興的話:
你講的這一套,真的有解決你自己的生活嗎?
這一句話,往往比反對更刺耳。
於是接下來就會出現那些熟悉的標籤:
犬儒、冷血、自私、說風涼話、假中立、假理性、偽裝者。

老實說,我也聽得很習慣了。
只是我從來沒有打算讓所有人喜歡我。
因為比起讓別人喜歡,我更不願意失去我自己。
這句話說來簡單,其實並不容易。人活在群體之中,總是會被各種力量拉扯:家庭、職業、民族、國家、朋友圈、意識形態。每一種力量都希望你更完整地投入、更少保留地站隊、更徹底地交出自己。
可是我越來越覺得,一個人最後真正能守住的,可能不是什麼旗幟,而只是那一點點還願意替自己思考、還願意對自己誠實的能力。
如果連這點都交出去了,那麼你站哪一邊,最後其實都差不多。

我不是反對理想。
我也不是反對政治。
我更不是覺得人只要過自己的小日子就好。
我只是越來越相信,政治如果不能讓人活得更像人,那麼再大的理想也會變質。國家如果不把人民當成主體,再神聖的國號也只是招牌。民族如果只剩下榮光敘事,卻忘了個人的尊嚴與生活,那樣的復興最後很可能只是空殼。

所以我有時候真會覺得,那些過度沉迷在偉大敘事裡的人,不是太有理想,而是太害怕面對自己。
害怕承認自己其實只是個普通人。
害怕承認生活問題比政治口號更難。
害怕承認自己所依附的立場,並不能真正拯救自己的不安。
於是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自己整個交給一套現成的語言。讓它替你思考,替你發怒,替你判斷,替你安慰。
這樣當然很省力,但代價就是,你慢慢不再是你自己。

我並不覺得自己多高明。我只是希望,在這樣一個越來越情緒化、越來越部落化、越來越被巨型敘事吞沒的時代,還能保留一點最基本的東西:
知道自己是誰。
知道自己在乎什麼。
知道生活比口號更真實。
知道人民比敘事更重要。
知道自由比崇拜更珍貴。
如果這樣會讓我看起來不合群,甚至顯得讓人討厭,那也沒辦法。
因為比起成為一個討人喜歡的人,我更害怕變成一個連自己都不認識的人。

而我想,這大概也是這個時代最稀缺的能力之一:
在所有偉大的聲音都叫你交出自己時,還願意替自己保留最後一點清醒。

製作《油不得你》有什麼罪? | 陳復

清晨讀報,得知製作《油不得你》的年輕人韋淳祐被警察找上門盤問,不僅沒有出示搜索票,連傳喚通知書都拿不出來,就希望他能下架影片並到案做筆錄,這難道不屬於違法,而只是善意的「自願性邀請」嗎?

刑事局覺得這部影片有問題的不是內容,而是利用人工智能深偽合成總統的聲音,使得一般民眾誤認是總統本人發言,因此希望其下架。但這種作法難道沒有違法動用公權力意圖違反言論自由的嫌疑?

畢竟該影片並沒有具體指明是賴清德總統的聲音,因此並沒有冒用他人名義的問題,更沒有意圖詐取財物、製作不實性影像或操弄選舉,恐怕這件事情連「偽造文書」都無法成立。

並且,該影片並無意毁謗總統個人,只是站在不同的政治立場表達政治意見,憑什麼就要做筆錄呢?總統是公眾人物,其言行可受公評,如果模擬總統的聲音,只要不符合其心意就要政治對付,這樣下去難道不會變成「警察國家」?

純就這部影片來看,我看不出這樣的人工智能合成聲音有違法疑慮。如果不依法治國,往後我們還能不能看見搞笑藝人模仿總統聲音來表演政治諷刺劇?這不是個生活娛樂的單純問題,而是中華民國是不是法治社會的重大議題。

建築光電新制上路,買房養房的費用將增加 | 楊秉儒

以後買房的頭期款可能要多準備一些了?還有每個月的社區管理費恐怕也會爆增吧?為什麼?因為建置和維修太陽能光電面板的責任與費用都會轉嫁到所有住戶身上,這你還不懂?

基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建築光電新制確定於2026年8月1日上路!內政部於7月2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凡建築面積達 1,000 平方公尺(約 302 坪)以上的新建案,每 20 平方公尺須設置 1 瓩太陽光電,預估每年可增 66 萬瓩綠電。對此,富品建設董事長曾富瑋坦言,成本將轉嫁至房價;專家也憂心交屋後,管委會恐面臨維修與產權考驗。

雖然這項政策旨在提升城市能源韌性,但房產業界與專家卻對後續衝擊發出警訊。建商代表、富品建設董事長曾富瑋坦言,以基本 300 坪屋頂計算,光電建置成本約增加 300 萬元,開發階段墊付的公設成本終將反映於房價,由購屋族買單。

建築師林奇與YouTube頻道「裝修小武郎」主理人武哥更提醒,太陽能板移交給社區管委會後,長達 20 年的清洗、檢修與更新費用相當驚人;若未來因法規無法拆除,設備老化損壞或遭遇颱風吹落,管委會恐陷入「修不起、拆不掉」的財務與安全危機,呼籲政府應儘速補足回收與儲能的配套方案。

台灣的房價相對於一般的薪資所得本來就非常高,導致嚴重的貧富不均,建築光電新制看來勢必再推高房價,貧富不均將伊於胡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