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台灣總督殖民統治簡史 第14任太田正弘〈1931.1~1932.3〉| 郭譽孚

太田總督,東京帝大英法科畢業;歷任警保局長,縣知事,1924年,加藤高明內閣,任警視總監;1929年,擔任關東州長官;霧社事件後,石塚下台,由其接任;世界經濟大恐慌下,日本內閣為民政黨濱口內閣,民政黨系的太田任期,因1932年2月總選舉,政友會大勝而中斷;故僅在任一年多而已,下台後出任民政黨總務。

傳統的日本是個階級性的社會,社會差序明顯,過短的任期,送往迎來之外,理解現實情況的時間不多,如何能夠深刻地切入問題,推動重要的政務?更何況,政黨政治的現實中,彼此的鬥爭往往是最優先的政務,與民生少有關係。其任期中,實難有政績。有之,概要如下。

關於霧社事件與其後番政方向

在霧社事件上,太田1931年上任後,雖曾強調以人民生活之融洽為治理的基礎,但是對於霧社事件的善後問題,反日番六社,事件後,由原來的381戶,1237人,餘生者僅670多人,多是老弱婦孺;當局欲將之遷移到一較易管制的新地方,餘生者大多猶豫不決;該年4月,日警當局任由「親日番社」夜襲前述餘生者;殺人、焚屋。旁觀的日警將此役避難者收容之,僅得172人。事後,日警對暴行的親日番給予監視;同時,將其過去所貸與的槍械85枝、子彈2119粒收回;並將其所斬首級100個全埋於該新管制區下方。

12月底,提出理番政策大綱;其中似乎確實當局有自我省察之情況;如,所謂「番人經濟生活之現狀,雖以農耕為主,……方法至為幼稚,將來應為獎勵其集約耕地方法,或為集團移住,以謀改善其生活狀態……尤應慎重考慮,不得有壓迫其生活情事。」,即是;其所諄諄提示者應只是「理所當然」之事,何以必須「慎重考慮」而後才實行?

另,關於「番人之教化……致重實科教育,且授以應付日常生活之簡單之事為目標。」,似乎是針對霧社事件的現實中,曾受最高教育的花岡一郎,在該血腥事件發生時,竟然絲毫沒有能產生親日作用的現象,所檢討的結果──當局沒有檢討自身的錯誤,只是檢討原民的錯誤──師範教師的知識水準可以看懂霧峰分室內所有「歧視歷歷」的檔案文件。〈不是人類;不需依法處置;番區警察無須經過考試;棄婦政策……等等〉

關於台灣民眾黨解散與農組、文協的發展及蔣渭水之死

1920年代是大正民主時潮的末期,我島先民在此期間曾發動了相當明顯的社會運動的能量,那當然是當局所不樂見的;尤其是前述很傷當局在國際社會顏面的「反對鴉片新特許運動」與其公開表示同情於「霧社事件」,請求調查的態度,都是讓當局不滿的;更何況,1930年底,當局新完成的嘉南大圳工程,在一個中型的地震之後,竟然堰堤工程震損了360尺,雖然當時是冬天枯水期,只是一片汪洋,沒有造成大害;這些對於殖民者的威望都是相當大的打擊。

更何況,據稱嘉南大圳地區的棒球隊之間,還產生了如此的狀況:
「日本時代有日本人跟台灣人的差別,這個很清楚,跟日本人一起工作就知道了,……地位就是不一樣。……當時在嘉南大圳的時候,有幾隊是日本人的,那個時候只要遇到日本人,我們就打得很認真,打贏了很爽。運動場上台灣人是沒有『客氣』的。運動場是實力的世界,贏就是贏。」

由於當局明顯的對日台員工差別待遇,據稱對日籍員工不但薪資外有津貼,並且各種設備如員工宿舍、子弟小學、球場、泳池、交誼廳無不具備;而我島民的住處簡陋之外,僅得「特許合法賭博」而已──讓人簡直要想起「特許鴉片吸食」的慘史。

1931年1月就任的太田總督,2月,乃以解散的命令打壓當時因「反對新鴉片特許」而聲勢高漲的台灣民眾黨。而此時,恰當台灣民眾黨內部的右翼分子凝聚分裂成為「台灣地方自治聯盟」之後;日殖當局當然樂見該黨內部裂解,無形地就是扶植該右翼團體的成長。真是在政治上相當高明的操作。同年6月,在大檢舉共產黨的逮捕之下,因農民組合與文化協會的高層長期受共黨份子滲透;共黨份子之入獄,兩左派組織都失去了活動力。

最後,應該一提的,是民眾黨魁首蔣渭水之死;其人出自民間,曾在我島最早的偉大社運,降筆會戒吸鴉片運動中,以乩童身分深入其中,而後受到中西教育薰陶而不忘其愛鄉的理念,終於成為我島社運中間統一戰線的主催者!可惜其人,竟然死於該年的8月5日。

我島的社運此時失去了這一位重要的領導人;官方宣布其為病死於傷寒;但是當時傷寒雖是法定傳染病,對於醫生絕非絕症;然而,據稱其醫生為台大醫院的主治醫生是一日籍醫生;民間傳說中,農民組合的陳昆侖稱「蔣渭水的症狀只是腸炎,很可能是被毒殺的。」;當年著名的人權律師、宜蘭同鄉陳逸松則說「當時盛傳係遭日本醫生毒手」。而今史書對於「盛傳」之事,竟然都不提及了。我島學界之自謂具主體性者,其云乎哉。。。

「國語普及十年計畫」

當年,這當然是一個重要的大問題;因為,我島先民在1920年代以前,官方並不真心推動「同化政策」,只有不得已的時候,才表態一下。實際上,所謂「同化政策」只是當年天皇曾經提過「一視同仁」;同時,殖民者對被殖民者一番姦淫擄掠與大攘逐殺戮之後,竟宣布將進行同化政策,那是多麼巨大的輕蔑?在血跡未乾的當年,所謂的「同化」,怎可能真實進行?

此時,在時代的壓力下,當局日漸發現我島民在其所謂「成為日本的手足」之目標下,首先必須面對的,就是如何才能與我島民溝通的問題,也就是國語普及的問題。這就是太田總督在壓制種種社運後的重要關注。在檢討理番政策時,自然也觸及此問題;而曾有「國語普及十年計劃的提出」。

此時,內地標榜「政治革新」的血盟團發動恐怖行動,先後暗殺前藏相井上准之助與三井財閥團琢磨。。。查出事件與海軍關係,但日警不敢行動。日本內地情勢如此,我島上官僚應該如何「跟進」?

此時的特殊情況,日人在我島上所見有將該十年計畫,發起時間訂於太田總督名下者,他是當時的民政黨人;也有將該計畫訂於1933年者,指是後來的中川總督所訂立者。何以出現此差異,是否可能來自中川為政友會背景,兩者間有「諉過搶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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