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自始有沒有合法地位? | 殷正淯

我們在面對近代史的時候,應該要先弄清一個問題,所謂的中華民國到底有沒有合法地位?為什麼要這麼思考?因為當初大清是將中國的合法地位(大清帝國)先讓渡給袁世凱組成的共和政府,再由共和政府跟武漢的革命黨政府談判,統合成為一個國家。

這裡有一個合法權的承接問題,大清作為前一個合法政權,他的繼承人首先是袁世凱,然後才是以袁世凱組成的政府所統一的新國家。但後來的歷史走向我們都很清楚,袁世凱與革命黨政府談判的條件是到南京就任,但袁世凱一直賴在北京不去南京就職,所以從民國二年開始,中國就分裂成北南兩個政權。歷史上普遍稱呼北方的這個政權為北洋政府,而南方的是革命黨/國民黨另立山頭。

直到民國十七年完成北伐,南方的國民(黨)政府才算是勉強取得了所謂合法政權的地位,但實質上內部依然軍閥林立,蔣中正管不住任何一個他直系軍隊之外的任何一個半獨立軍閥政權。當然我們可以說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打著中華民國的旗號,也被世界其他國家承認,那麼中華民國就是一個合法的政權。但問題就在北伐前中國顯然是分裂的,而北伐後的短暫統合,說是統一了中國,可實際上統一了嗎?真的統一怎麼會有後來的中原大戰?

根源就在中華民國政府從未真正的對這些軍閥有任何的制約,行政、財政、軍政三大權力都不在中央手中。所謂的主權是指完整行使治權才能算是真正的擁有主權。民國政府,不論是袁世凱、孫中山、蔣中正所成立的任何政權,都沒有滿足這個條件。

所以自1911年大清退位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為止,都屬於類似五代十國的軍事割據時期。當然,即便是五代十國時期,論實力也會有大王小王,會有一個相對合法的政權,就是梁、唐、晉、漢、周(我一直覺得梁更像是割據,而不是真正的政權),但即便是這樣,南方國民政府的合法地位也是最薄弱的。而真正具備著人民、土地、政府組織,最符合主權國家概念的政權,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強調的中國主權合法地位,不是承繼中華民國,而是承繼大清帝國。大清退位給袁世凱後,袁世凱的歷史任務就沒完成,所以北洋共和政府與南方革命政府的一統從來就沒實現過。最重要的是袁世凱死後,連他組成的北洋共和政府都四分五裂,所以中華民國沒有真正的成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才算是真正完成了大清帝國讓國時所設定的中國大一統政權,真正繼承大清大統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現在還不適合這麼論述,但統一台灣後的三十年內,應該要正本清源的好好重述自大清之後到國家統一完成前,這麼長的歷史時期的正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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