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無德的詩人 | 葉銘村

說起古代的大文豪、詩人,人們想到的都是比較正面的形象,不說仙風傲骨那也得是正氣凜然吧。這樣想的人就錯了,其實才華和人品完全是兩回事,有才華不代表人品就端正,我國歷史上有一些人熟讀詩書,通曉禮儀,也做的一手好文章,但是輪到自己做人就實在是不堪入目,讓人唾棄。今天要說的這3位,要是活在現在那就是有文化的地痞流氓。

這第一個人是元稹,他是唐朝時期的著名文人、詩人文學家,那句最經典的感悟「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就是出自他的手筆。這麼美的句子,這麼深的情懷,讓人不禁聯想,能說出如此感人情話的人想必是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不能放下,必定是重情重義的人。

讓人驚掉下巴的是,元稹並不是對愛情忠貞不渝的守護者,他這一生活得可以說是瀟灑一生、縱情歌舞,並不像他詩句裡寫的那樣只對自己的妻子忠貞。相反地,歷史上的記載中,他卻是個背信棄義的渣男,這個渣男的一生跟多名女子都產生過戀愛關係,而且在每段戀愛和婚姻中從來不是從一而終,遇到更好的美麗女子,馬上就撲過去。真難以想像,這麼純潔癡情的詩句是如何從他的口中傳出來的。

其次要說到的是崔顥,也是唐朝的著名詩人。可能有些人對他的名字不記得,但是說到著名的《黃鶴樓》詩,估計大家都聽說過。在後代學者的著作中,還把他和孟浩然、王昌齡等相提並論,可見對他的文學造詣是十分肯定的。

不過這人的一生除了作詩外,就沒幹過什麼別的好事。很多潑皮無賴有的嗜好他都有,又賭博又好美色,而且對自己的妻子也非常蠻橫,一點沒有文人舉案齊眉的和諧景象。崔顥娶妻只看一點,只要長得足夠漂亮就行,也不管這女子什麼出身、懂不懂詩詞、道德品行如何。而且娶到家後一旦日子過膩了,那毫不猶豫就休妻,再接著尋求年輕漂亮的女子。

這最後要說的是一位武則天時期的詩人,名叫宋之問,在歷史上還比較有名,被人拿他和沈佺期同稱為「沈宋」。他的傳世作品中流傳較廣的一句話是「近鄉情更怯,不敢問來人」。這麼細膩的感情羞澀的表達,應該是出自一位善良念家的人吧?但是才學和品性完全是兩碼事。

宋之問做的事情已經不止無恥下流能形容的了。作為一個堂堂的男子漢,他雖然飽讀詩書,卻不想為國出力,一心想著做武則天的男寵,安逸的享受榮華富貴,可惜自身條件不足,有口臭,選美不達標啊。後期他又為了奪取名利,為了一首詩殘忍的殺死了自己的外甥。不止這樣,貪得無厭的宋之問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想盡辦法升官進爵,不惜出賣自己的好友。宋之問真是文人中壞到流膿的級別了,前兩位雖然也不算善類,起碼還沒有做出違背道義的事,但宋之問在人渣這件事上完勝上面兩位。

將帥有能,成就三軍 | 劉廣華

辦公室最近福星高照,突然鴻圖大展,糊裡糊塗地一下子增加好幾個業務,同仁也增加許多。

負責相關業務的資深同仁苦著臉說:

「以前只要管自己做好?現在除了每個人的業務之外,還要顧慮到個別業務銜接、安撫情緒、提振士氣、團隊和諧,怎一個煩字了得?」

劉杯杯大笑:

「恭喜、恭喜,已經進入領導階層!」

管自己跟管別人真的是個人職涯發展上一大臺階的躍升。

劉杯杯阿兵哥出身,深知領導統御之難。

記得當年官校畢業任初官少尉時才22歲,非常的鮮嫩可口。

第一個單位是基隆的造船廠,負責管理整廠料配件庫房的技工跟義務役士兵。

當其時,跟隨部隊撤退來台的老兵、老士官還在,大多比劉杯杯大2、30歲;而海軍充員兵要服役3年,多數也至少要大上1、2歲左右。

剛剛成年的青年劉杯杯根本就是個小屁孩,乳毛未脫。

沐猴而冠,猴子戴上帽子還是隻猴子。

就算領上掛著階級,誰能服氣?

怎麼帶兵、帶人?

只憑軍階領導是絕對不行的;過嚴,容易激起反彈,要不當面頂撞,要不陽奉陰違私下怠工;過寬,就威信蕩然無存,令出不行,啥事也做不了。

後來的幾個職務莫不碰到類似的問題,跌跌撞撞的過了好些年。

雪上加霜的是,劉杯杯是補給官科,轄下多為勤務、庫房、補給、總務、廚房、洗衣、醫務等等雜項勤務;士兵的紀律、精神、服從性遠遠不及戰鬥兵科來得嚴整,領導管理上的問題,層出不窮。

事情繁多,件件棘手、事事煩心,命令不能貫徹,團隊無法凝聚;左支右絀,苦不堪言。

當其時,只求安全下莊不出事,說什麼領導,談什麼統馭?

到後來軍階漸高、年齡漸長、閱歷漸深、專業漸精之後,領導統馭上的問題才慢慢少一些。

以劉杯杯土法煉鋼的理解,欲求領導有效,可以從職務、年資、專業三個層面來看,缺其一,領導統馭就很難有效。

僅以職務領導,容易碰到資深人員或專業人士的挑戰,領導尊嚴跟有效性很難維持。

德不配位之謂也!

就靠年資領導,容易淪為倚老賣老,好漢只提當年勇的窘境。

老而不死是為賊之謂也!

只有專業,不在其位,難謀其政;再有本事也很難發揮,也容易遇到妒賢忌能的困擾。

有志難伸之謂也!

只有職務、年資、專業三者齊備才有所謂的有效領導可言。

有效領導,就是將帥有能,集眾人之力成眾人之事,可以成就三軍;誠所謂:

「以眾人之智思慮者,無不知也;以眾人之力起事者,無不成也。」

無效領導,那就是將帥無能,累死三軍了!

自以為是 | 劉廣華

有個網路笑話:

一位優良駕駛計程車司機循規蹈矩的在路上開車,突然發現路邊一位警察攔車;停下車後,司機搖下車窗滿臉委屈憤憤不平的說:

「我沒有酒駕、沒有蛇行、沒有超速,完全沒有違規,為什麼攔我?」

警察神色自若地說:

「我要搭車。」

大笑!

這是典型的慣性思維,指的是人習慣性地因循既定的思維模式想事情,像是膝蓋式反應法。

有人說冷了,就會想著給他保暖;熱了,就想著給他降溫。

記得小時候有一個腦筋急轉彎的問題:

有人問一位三輪車伕說:

「車上是您兒子嗎?」

三輪車伕說:

「是的。」

再問車上的小男生說:

「前面拉車的是你爸爸嗎?」

小男生說不是。

這就奇怪了?

其實不奇怪:前面拉車的是媽媽。

這是慣性思維,但深一層的看,這其實是自以為是;為什麼拉三輪車的一定要是爸爸呢?沒人規定媽媽不能拉三輪車啊!

自以為是的人自負,總認為自己是對的;主觀,無法接受他人的意見;固執,一意孤行,堅持己見。

孟子就罵過這種人,說是:

「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皆悅之,自以為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曰德之賊也。」

說他錯,又找不出甚麼錯;想諷刺兩句,又沒什麼好說的;老跟人同流合汙,看起來又很老實、很廉潔,蠻受人歡迎,又自以為是,不合堯舜聖人之道,是敗德之人。

罵得有點兇,其實人人都不免有些自以為是,自己認為是好的,就以為別人也一定認為是好的。

劉杯杯就幹過這種自以為是的事。

負笈美國時,有一位軍方學長來校就讀,劉杯杯非常興奮,又因為已經在美一年,日常生活作息活動輕車熟路的,想到他初來乍到的,一定各種不方便,就主動的帶著辦駕照、申請社會安全號碼卡、赴中國城買雜貨。

當時就發現人家冷冷地不太領情,有點勉強配合的感覺,他鄉遇故知不是嗎?又是同袍,怎會如此?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歷練深了才醒悟,應該是人家有人家做事的節奏跟優先次序,劉杯杯的滿懷熱情打亂了人家原來的規劃,太自以為是了。

再有一次的經驗就是,有位家族晚輩在自己學校就讀,因為劉杯杯負責國際教育業務,想說機會難得,所以就主動的幫著規劃出國交換的時程,要求孩子要考語文測驗,要維持成績水準,要依計畫時間申請,要準備科目抵免資料。

孩子唯唯諾諾不是很熱情,劉杯杯想說,孩子害羞不善表達。

一直到一次家族聚會時,孩子家長除了藉機表達感謝之外,也婉轉的說了孩子為了準備出國交換的事情壓力很大,建議是否出國交換稍緩,或是等到孩子準備好再說。

其實孩子是不想出國交換的,另有求學跟生涯的規畫,是劉杯杯太自以為是;以為是好心,卻成了孩子的負擔。

劉杯杯後來就長大了,除非人家主動要求,就不再自以為是的給人出主意、提建議了。

族群平等從自己做起 | 張輝

當我們關注及批判美國的種族或黑白歧視時,是不是捫心自問,自己有否種族或膚色歧視的情結?以下是四件我親身經歷的事:

第一,三十多年前,跟領導由紐澤西搭公車到對岸的紐約曼哈頓,我倆坐在門邊等著開車。司機是一壯碩、大肚、五十出頭白人,穿著制服及戴帽。司機頭偏向我,用手指了指前方,一副不屑的表情,撇著嘴,嘴角迸出了一句「中國人」,我往他手指方向看,一位六十左右亞洲婦人,兩手各提著裝滿東西的袋子,很狼狽的正趕往我們的巴士。

當她蹣跚的上車時,坐在門旁的我們夫婦同時起立,我還伸手扶她並幫她將物品放妥,此時我不經意看了司機一眼,他的臉一直紅到脖子。這位亞洲婦女跟我講了一些話,我沒聽懂,也許是上海話或廣東方言,但也可能是越南話或東南亞任一種語言。

第二,在紐約中國城,我因剛到美國,時差影響睡不著,一大早逛街,發現有賣中餐的忙碌小店,沒人排隊但擠成一堆,紛紛跟賣方點要的食物,我眼見若不跟著擠和喊,不知何時會輪到我,於是就用我的標準國語點餐,當著服務生小姐的面喊了兩次,她居然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動氣大喊第三次時,她白了我一眼,面如寒霜,喃喃的說了一句類似「中國人不會說廣東話」。那一天讓我情緒大受影響,看到中國同胞再也不那麼興奮及感到親切了。

第三,1988年返大陸省親,來、回皆經香港,在香港有地陪安排。除了被他騙了不少錢,花幾百塊美金買了鄧小平都吃的龍鳳草磨成的粉之外,見識到港人對剛開放進入香港的大陸同胞的鄙視,即使都是講廣東話。

第四,台灣的朋友在美國一個很不錯的新社區買了新房,沒想到不久隔壁搬來一個黑人家庭。朋友說,他為此悶悶不樂,覺得很嘔。

有天他在後面院子優閒的看報喝咖啡,突然一個橄欖球飛到他的草坪,接著,一位三十餘歲黑人青年一面笑著跟他打招呼一面進入撿球。美國一般住宅有前院、後院,通常是沒有牆或圍籬的。朋友勃然大怒,站起來指著那位黑人青年大罵美式粗話,並威脅下次再進入就會拿槍射擊。黑青年連聲抱歉悻悻然離去。隔了一段日子,朋友聽社區人說,那位黑青年是當地新上任的檢察官。

結論:世界上到處都有族群歧視,或許沒有美國那樣厲害而鬧出人命,卻是非常普遍。族群平等,每個人都該從自己做起。

還是想吃棉花糖 | 劉廣華

劉杯杯其實有點怕放假,倒也非矯情。

主要原因是,在平常上班上課日期間,劉杯杯通常生活正常;早睡早起,早早到辦公室,一般是開門開燈的那一個。

見人面帶微笑呼早道好;上班上課開會辦事不會遲到早退,謹守規範;休息用餐都有飯前洗手、飯後漱口。

進退應對間,謹守行立坐臥四威儀,行如風、立如松、坐如鐘、臥如弓,威以德顯,儀以行表,非常的端莊肅穆嚴謹。

是個有為有守的好公民。

可一到放假就人設崩壞。

早睡早起還是在的,是因為年老力衰體力不濟,每到就寢時間就呵欠連天,撐也撐不住;天一微亮就躺不住,非得起來不可;生理時鐘使然,倒也沒刻意維持的意思。

其他生活就一蹋糊塗了。

放假期間整個人往往頹廢到不行;整天就滑手機、看網路小說、看電視、睡午覺;頭面不整、邊幅不修,破T恤、短褲頭、夾腳拖進進出出;更糟的是飲食不禁,開懷大吃,體重節節上升。

尤其是幾天的長假之後,不但沒什麼放假休息的感覺,反而更累。

每次都挨劉媽媽罵,說劉杯杯是全世界最沒自制力的人;劉杯杯通常不敢回嘴。

心理學界有個很有名的棉花糖實驗(Stanford Marshmallow Experiment)。

這實驗主要是針對3、4歲左右的幼兒做實驗,在幼兒面前擺上棉花糖,並告知如果能夠忍住不吃,15分鐘後回來會給2塊棉花糖以資獎勵。

結果有1/3的幼兒完全沒自制力,大人一走就一口吃下去;另有1/3忍了一會兒,終究還是沒忍住;最後1/3則是忍住到最後。

後續研究中發現,能忍住的那1/3幼兒,因為自制力很強,也會具有更好的人生表現,無論是成績、成就、甚至身體的質量都好些;而沒忍住的幼兒在後來的人生中通常表現較差,甚至有淪為罪犯者。

結論是,具有強大自制力,並且能夠「延遲享受」(delayed gratification)的人通常成就較高。

以劉杯杯自制力的級數來看,應該是屬於沒忍住的那一批。

不過,後來又有類似的研究顯示,吃不吃棉花糖其實幼兒家庭背景的影響要比幼兒自己的自制力來得大。

像是,對天天在吃棉花糖的孩子而言,面前那塊棉花糖的誘惑力應該很低吧?

另外,在原來的實驗中,忍住不吃的那批幼兒,其實不是自制力特強,而是善用策略。

在面對棉花糖的誘惑時,有些會用唱歌來分心,或刻意避開不看,也有些會自己玩起躲貓貓,分散注意力,來渡過那難熬的15分鐘。

這就很有道理了。

劉杯杯本來就是沒有甚麼自制力的人,可是因為要上班上課,就有了約束,自動形成規範,一下子就有為有守起來了。

可是一到放假那約束就自動不見,人也就鬆懈散漫生活無章法,整一個頹廢。

可話又說回來,平常天都已經沒有什麼棉花糖吃了,放假就吃一塊還不行嘛?

70多歲是危險年齡最需保養 | 林長東

現代人壽命愈來愈長,活到80、90歲好像不稀奇。直覺想,愈老的人健康問題大概會愈多,實際卻不然。

科學家研究發現,在70到79歲這個年齡段的老人,每月平均有兩次健康問題。令人驚訝的是,80到89歲這個年齡段的老人,每月的健康狀況,卻與60到69歲年齡段的老人一樣穩定。70到79歲這段時期,人的各種器官衰退較快,健康問題最多。而進入80歲以後,疾病就會出現下降趨勢,精神和機體的健康常能恢復到60到69歲那樣的水平。因而,70到79歲這個年齡階段,被稱為危險年齡段。

老年人要想高壽並減少病痛,70到79歲這10年至關重要。要平穩度過危險年齡段,最好每天做到十個一。

  1. 一壺水。三個時段各喝一杯水,效果最佳。晨起空腹一杯水,要小口慢慢喝,以補充水分。睡前一杯水,有效降低血液粘稠度。運動後一杯水,補充運動時汗液帶走的電解質。
  1. 一碗粥。每天喝一碗約28克全穀物熬成的雜糧粥,如燕麥、糙米、玉米、藜麥等粗糧熬成的粥。
  1. 一杯奶。牛奶被譽為白色血液,它的營養是全方面的,鈣、脂肪、蛋白質等,均較為豐富。
  1. 一個雞蛋。人體對雞蛋蛋白質的吸收率,可高達98%。
  1. 一個蘋果。蘋果具有降低膽固醇、減肥、防癌、防衰老、增強記憶、使皮膚潤滑柔嫩等作用。
  1. 一個洋蔥。洋蔥營養價值極高,可降糖、降膽固醇、防癌、保護心腦血管,還能殺菌抑菌、防治感冒、補鈣健骨。
  1. 一塊魚肉。魚肉所含蛋白質容易被消化吸收,它含有大量的不飽和脂肪酸,對身體較為有利。
  1. 一公里步行。每天步行30分鐘,患心腦血管病的機率會下降60%。
  1. 一項愛好。不管是養花、養鳥、集郵、釣魚、書畫、唱歌、下棋、旅遊,要保持與社會和大自然的聯繫。
  1. 一份好心情。老人保持良好的情緒,對身體健康極為重要。

這十個一並不難做到,讓我們認真過好每一天,全身心投入生活,平穩度過70到79歲這個危險年齡段。祝福您 身體健康 平安喜樂。

不要臉的精神 | 劉廣華

一早瀏覽臉書網頁,瞄到網友貼了個笑話:

「失業了,前往一家公司面試,一關關過關斬將,一切都順利,一直到老闆拿了一份英文報告要我唸;對英文一竅不通的我硬著頭皮胡亂唸了一會兒,發現老闆聽得一臉茫然。

忽然覺得,原來老闆也是個英文文盲,一下子士氣大振,自信滿滿,更是裝腔作勢哼哼哈哈的一路抑揚頓挫的唸下去。

就在這時,老闆發話了:

『你錄取了,明天來上班;做銷售就是需要你這種不要臉的精神!』」

劉杯杯狂笑!

可不是嗎?做銷售或是做業務的工作,真就要這種不要臉的精神。

先做個名詞界定。

這「不要臉」指的並非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無視社會道德規範正常行為分際,寡廉鮮恥,吮癰舐痔猶不羞不愧的意思。

此處所謂「不要臉」就是臉皮厚,受得了挫折,耐得住委屈,不受一般通稱的面子,或是所謂的身段限制,只要認定目標,就堅持方向一路走去,無視於其他枝枝節節的障礙之謂也。

對於不要臉的人而言,面子是虛幻的,尊嚴是不值錢的。

說的也是,做大事的人怎麼能要臉呢?

不要臉的人才能不顧忌他人對自己的抨擊毀譽,放下無謂的羈絆,全心全意向著自己的目標前進,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被拒絕了,再來!

受挫折了,再來!

被侮辱了,再來!

不要臉的人看起來喪失了尊嚴,但其實是專注於真正的大事,其他都不介意了,只要人活著可以成就大事,其他都是小事。

漢初三傑之一的大將韓信,在卑微時受胯下之辱而色不變。

蘇東坡說他是:

「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就因為目標遠大,所以從跨下爬過這樣的侮辱也就是小事了。

越王勾踐為了復國,美女西施也送了,僕人也當了,親身當馬幫吳王夫差拉車之外,還親嚐吳王夫差糞便,看身體健康與否?

這委屈夠大了。

結果「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一傢伙就把吳國給滅了。

記得劉杯杯剛開始跑國際教育招生行程時,其實是很有些心理障礙的,臉嫩皮薄,身段也放不大下來,因為這種招生拜訪行程其實就跟業務員跑業務一樣,要一家家走,一家家拜託。

剛開始時學者身段放不下來,老覺得有辱斯文;拜訪學校時更是因為有求於人,碰到誰都矮一截,。

而拜訪行程也不都是順利的。

有的學校對於拜訪要求劈頭就拒絕;有的冷淡視之,勉強跟輔導老師見個面,學生是碰不到的;有的感覺好像是理你了,但又把你晾在一邊等;也遇見過等了快一個小時,結果匆匆介紹10分鐘之後,又把學生帶走了,弄得人不上不下,也不敢翻臉,還得面帶笑容謝謝人家幫忙。

不過,十幾年磕磕碰碰下來,人生越趨圓融,冷淡也罷,熱情也行,就這麼回事。

等閒事莫教眉鎖,而今笑看浮生破!

劉杯杯覺得自己越來越不要臉了!

原來指鹿為馬的趙高還活著 | 劉廣華

美國高階官員來訪,突破台灣多年外交困境,執政當局自是喜不自勝,拜會簽約演講行禮如儀,上國天使到訪,舉國歡騰。

惟小有瑕疵的是,美國客人在晉見總統時可能沒喝到保力達蠻牛,一下恍神,把Tsai唸成Xi。

這一下熱鬧了。

先是執政當局說,客人就是唸Tsai,只是切齒音不太會發音,聽起來像Xi;其實Tsai、Xi是同音的啦。

接著是從臉書到政論節目到批踢踢,庶民百姓媒體名嘴學者專家,人人化身英語專家語言學者,開始說文解字。

其詮釋之周延,立論之新穎,發想之詭奇,直如百花齊放、百鳥爭鳴;真真令人瞠目結舌,自嘆不如也!

有說是,其實是presidency啦,不是President Xi。

也有人信誓旦旦說,自己聽得真切,就是President She啦,客人發音跟從小在美國長大的ABC一樣,「西」發不出來,所以發成「she」。

直到AIT公布講稿,客人自己也公開承認、致歉,確實是口誤唸錯了;這下萬馬齊瘖,幾天的喧騰自然也就結束了。

整件事其實是小事,就像吃燒餅會掉芝麻,牙齒難免會咬到舌頭一樣;口誤在所難免,人人都會。

也就在上個月,前總統馬英九在提到他人生最得意的「馬習會」時,都能把習近平誤說成胡錦濤。

2011年恐怖分子賓拉登(Osama)遭擊斃時,英美就不只一家媒體把張飛誤認成岳飛,報導說歐巴馬(Obama)遭擊斃。

這種事情很容易澄清的,更非有意;口誤,就認口誤,改過來就是了,有那麼嚴重嗎?

偏是要硬拗。

《史記 卷六 秦始皇本紀》:

「中丞相趙高意圖謀反作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於秦二世曰:『馬也。』秦二世笑曰:丞相誤邪,謂鹿為馬!』向身邊左右大臣詢問,左右或默。或言馬以巴結順從趙高。群臣皆畏懼趙高,莫敢言其過。」

這是歷史上有名的「指鹿為馬」故事,後來引申為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意思。

這次的硬拗就是這種情況;明明人家說錯了,偏要東拉西扯引經據典,硬是要把鹿推論成為馬。

不過,趙高是為了謀反,試探群臣對他的服從程度所以這麼幹,而群臣要不就是閉嘴,要不就是巴結著,配合著說;可也沒幫著引經據典建立論述。

其實美國客人也沒有要主人幫著硬拗的意思啊!人家是”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的信奉者耶,都說實話的。

到後來不就是承認說口誤了嗎?

那這一批現代趙高到底想幹嘛?

察言觀色奉承上意,不是不可以,但人家要領情。

人家不領情就好像,熱臉貼上冷屁股,媚眼拋給瞎子看一樣,既會錯意也表錯情!

黨同伐異理所當然,也無可厚非;護航緩頰也不是不可以,但至少要有基本的是非對錯。

在《國王的新衣》故事中,織工騙子騙國王,全國人民跟著附和護航,只有一個天真的小孩是明眼人。

而當國王自己就是明眼人,都說自己身上沒有穿新衣時,在一邊大聲吆喝的人到底在瞎折騰些什麼?

事不過三 | 劉廣華

通常我們在敘述事物的限度時,會以「事不過三」一語來形容;但為甚麼非得是「三」,而不是「事不過二」、「事不過四」呢?

對於所謂的「事不過三」,一般的理解是,犯錯一次算不知者不罪,可以原諒;犯錯兩次,再忍一下,可以再度提醒;犯錯三次通常就是極限,不再妥協了。

所以要說「事不過三」。

這是第一層意義。

不過,其實華人文化中對「三」的概念應該是「多」,並非精確的指說是「三」,而是泛指「多」的虛數。

所以在說「事不過三」時,在意義上不是真正要限定只能有三次,而是不要太多次的意思。

這種概念從文字上就可以看得出來。

像是三木為森,森林嘛,很多樹的意思,不是只有三棵樹;三水為淼,大水滔滔;三金為鑫,很多金子,多財而興盛;三日為晶,從三日,甲骨文時代就這麼寫的,光亮明亮,都三個太陽了還能不亮嗎?

連簡體字的「眾」都要寫成「众」,三人就是大眾了。

再如,三思而後行,指的是多想幾次再做,倒不是說想三次就不用再想了;吾日三省吾身,也是多多反省的意思。

孔子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也是比喻,哪能說一行三人之中,就一定有一個人可以當我的老師?

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就宏觀了,宇宙天地間的萬事萬物都在從這「三」開始,還能不多嗎?

這是第二層意義。

再者,如果「三」指的是「多」的話,那麼再深一層的意義就是過頭了。

所謂「月盈則虧,水滿則溢」;這話說到底,就是個盛極而衰的意思。

天地萬物的發展都是如此,旭日東昇到正中午,也就要開始夕陽西斜往下掉了。

物極必反,白天過了就是黑夜;人出生了,總要死的,自然法則莫不如此。

春去秋來,花開了還能不謝嗎?連人造花只要時間夠久,也都會腐朽毀壞吧?

易言之,不管是好事或是壞事,只要超越一定的次數之後,必然就會朝向反方向發展。

「泰極生否」,好事多了也會變壞事!

約人三次而不到,大概就不必再約了,朋友變路人;犯錯三次還不改,大概就改不了了,不必費事再去糾正;人若失信三次,以後就不必再相信這人了。

英文也有類似說法:

Fool me once, shame on me.

Fool me twi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hree times, I am stupid.

騙我一次錯在我,騙我兩次錯在你,騙我三次,就真是我笨了!

職場也是如此。

老闆講第一次,想說就是個提醒,不見得是不知者不罪的想法,但至少都不願苛責,就提一下也就是了。

第二次再講時,已經覺得不對頭,但總要顧及一下自己的胸懷,表示寬宏大量,再忍一下好了。

第三次大概就是攤牌時候,情面沒了,下台階沒了,一次結清算總帳。

結論是:任何錯都不要犯三次,任何事情都不要讓人唸三次。

教訓是:以後任何事情只要做到第二次,就都還沒事。

相欠債 | 劉廣華

前兩天臨時起意,主動約了連襟夫婦用餐;也沒什麼理由,就是想找人吃飯,所以理所當然的以東道主自居。

結果餐後會帳還是你爭我搶了好一會兒,連襟先是要付,再妥協要均攤,後來是用下次回請的理由,連時間都講好,才順利完成作東任務。

想到「相欠債」這句閩南俗諺,字面意義是互有虧欠,彼此債務不清。

引申的意義是用以比喻恩怨難計,糾纏不清的夫妻關係。

其實劉杯杯倒覺得這句俗諺來形容親人、朋友、同事之間的關係也挺適合。

你我從小到大,誰沒有個伯伯伯母、叔叔嬸嬸、舅舅舅媽、阿姨姨丈、堂表兄弟姊妹,小學、中學、大學同學,辦公室同事,哥們、閨密的?

沒有人是真正的孤島,可以與世隔絕。

就算是漂流孤島的魯賓遜,至少都還有個叫做星期五的土著跟他相濡以沫,渡過漂流的28年。

人與人互相依存,也互相麻煩。

其實麻煩就是一種依存,說白了就是我需要你的意思。

麻煩了之後,我就欠你了,找機會再還回來,就這麼一來二去的,情分就出來了。

美國開國元勳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為了化解跟一位議員之間的敵意,刻意向議員商借一本珍本書籍;小事嘛,人家也借了;幾周後還書時還附了封文情並茂的感謝信。

神奇的是,議員竟然因此而對富蘭克林好感大增,不阻撓議案,彼此還成了好友。

從此以後,就有了所謂的「富蘭克林效應」(The Benjamin Franklin effect),指的是,請人幫個小忙會增加對方對自己的好感,尤其對那些本來對自己有些敵意,或不置可否的人,特別有效。

很多人都不喜歡麻煩別人,也許是因為拉不下臉求助,或者是為人設想不願增加別人的困擾。

其實,請人幫忙從另一層意義上來說是示弱。

言外之意是:在這件事上我不如你,所以要請你伸出援手。

這種心理通常會讓人感覺良好,充滿自信的優越感,也往往更願意伸出援手助人。

而在相互幫忙的互惠基礎下,彼此好感逐漸累積也就是很自然的事。

記得小時候住宜蘭,先母娘家親人母子來訪,那時基隆到宜蘭只有鐵路運輸,算是長途。

千里故人來!

當時先父母都蠻高興的,準備一大桌菜盛情款待,結果娘家人非常客氣的堅持不在家裡吃,先說太打擾,又說要趕車。

勸說再三,娘家親人到後來還是沒留下來用餐,留下了一大桌的菜。

我還記得先父母那時惘然無語、悵然若失的表情;當時不以為意,還有點小確幸,想說可以多吃一些好菜。

後來才慢慢明白,這其實就是見外了。

潛台詞是,你不是自己人,我不要佔你便宜,省得以後還要還你。

客氣其實是疏遠,是對陌生人的。

平心而論,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都是麻煩出來的;只有互相麻煩,互欠人情、互還人情,關係才能由遠到近,由疏到親。

沒有麻煩,沒有互動,沒欠人情,也就是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