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戰略撤退與中國的機遇 | 俞力工

根據後冷戰時期、美國新保守主義奉行的「混沌理論」:
霸權為了在新時期鞏固權力,並取得更多利益,必須把一個個對手削弱、肢解、原子化;同時,儘管認識到,民主、宗教俱為畫餅,西方領導者(自詡的「精英」)必須善加利用,以達到擴張目的。

如何利用?首先,借「文明衝突」理由,讓盎撒新教福音派勢力與猶太勢力集合一道,削弱東正教、儒家文化圈與伊斯蘭世界;借「普世價值」輸出,推行民主革命、顏色革命;除此,通過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擴大金融市場、減輕資方負擔、消減社會福利,由是催生了全球性的兩極化。

數十年來,建構此「後冷戰國際秩序」過程中,出現的最大失算就是:金融資本的無限膨脹,導致西方傳統產業的偏廢與萎縮;以及,讓中國順勢獲得巨大的產業投資與技術轉讓,得以迅速坐大。

鑑於此,美國國防部(戰爭部)分別於去年底、今年初,推出的兩份「國防戰略」報告的共同主旨便是:
將過去數十年追求單邊主義、單極框架的戰略考慮,改變為以退為進的「新門羅主義」。這意味著,美國今後將專注於美洲的經營,並藉此養精蓄銳。

至於不得不接受其「國際大玩家」地位的俄、中兩極,則必須想方設法「既抽象接受,又具體地預埋地雷」,使其無法對美國構成挑戰與威脅。而其具體措施則是:削弱該兩大勢力的一系列天然盟友,如敘利亞、伊朗、委內瑞拉、尼日利亞等,並使其成為中、俄兩國的沈重經濟包袱。

與此同時,將阻止歐洲的「北大西洋勢力」(指歐盟與北約的歐洲成員)與斯拉夫民族及東正教文化圈之間,重修舊好、破鏡重圓,融合為「大歐洲」的「老歐洲勢力」。

至於當前烽火不絕的中東,則會誘使盡量多的「區域性玩家」,如土耳其、海灣石油國家,陷入一場西方極右勢力主導下的「政治、軍事海嘯」。一旦此動盪激化出一場全球性經濟崩潰,則正是盎撒/猶太資本迅即入場抄底的最佳時機。

至於東亞,也將會積極誘導北京對海峽彼岸發動軍事攻擊,並引起一場區域性武裝衝突,以及計畫中的「國際對華制裁」。

大體而言,無論歐洲、中東,均已先後陷入困境,難以自拔。至於中國,不言而喻,正處於一個世紀性的戰略機遇期。當下中方的自我克制,不只是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讚揚,尤其是霍爾木茲海峽與蘇伊士運河的緊張局勢,已造成大體唯有中國能夠獲得自由航行的安全保障。

這意味著,短期內,正是中國的龐大海航隊伍,將波斯灣的石油、油氣導出;同時間,將波斯灣迫切需要的生活物資與基建物資導入的千載難逢機遇期。該舉措,不僅僅會給國家帶來巨大財富,也肯定大大提高國家的聲譽與國際地位。

至於北京當局,是否能洞察美國埋下的戰略部署伏筆,還有待觀察。

柯文哲應該沒有貪污罪,但可能有圖利罪 | 郭譽申

柯文哲因京華城貪污案被一審重判17年徒刑,執政黨普遍贊同判決,而在野黨則多認為司法不公、政治迫害。貪污案若成立就是重罪,若不成立就是無罪,有天壤之別,因此必須證據非常明確。這審判結果無法獲得大衆的共識,損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對國家社會都不利。

柯案的主要貪污證據在於帳冊上記錄有「小沈1500」和京華城的業主沈慶京指令手下匯入民眾黨210萬。前者被檢方認定為收到沈慶京的賄款1500萬,但法官認為證據不足而不採信;後者則被法官認定為賄款,但柯和沈都主張是沈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
區別賄款還是政治獻金,是貪污案判決常見的難題(也是選舉民主制度的一大弱點)。

本案另一很大的疑點是,京華城容積率放寬,業主獲利超過百億,若是行賄獲得通過,賄款應該至少數億,甚至數十億,210萬和1500萬都太少了,不成比例,不像賄款。
贊同判決者主張,210萬和1500萬只是前金或部份賄款,其他的賄款尙未查到,甚至可能經由國外,因此查不到。
反對判決者主張,假使有上億的賄款,若在國內,不可能查不到;若在國外有安全的行賄管道,何必在國內搞出210萬或1500萬?

本案的法官認定210萬為賄款的前金,卻不管主要的賄款或後謝在哪,又欠缺沈慶京與柯文哲期約放寬容積率的證據,其推論有明顯的漏洞,簡直是不管證據、全憑臆測。法官這麼武斷,如何能讓人心服?

根據已有的證據,筆者提出簡單並符合邏輯的推論:
沈慶京捐給民眾黨210萬的政治獻金,以博得柯文哲的好感,使沈有機會遊說柯。民衆黨是新成立的政黨,必定很需要錢,沈的捐助政治獻金,讓柯對沈另眼相看,願意聽沈的說辭。
沈遊說柯,京華城容積率放寬,不僅有利於業主,也有利於台北市民。柯有利國利民之心,又有些剛愎自用(也可說是敢於力排衆議),終於同意沈的說法,於是裁定放寬京華城的容積率。

根據以上的推論,柯文哲沒有收賄款,因此沒有貪污罪,但可能有圖利罪。京華城的業主沈慶京由於容積率放寬,顯然獲得巨大的利益。柯放寬容積率是否違法?主要是《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若違法,則構成圖利罪;若不違法,則不構成圖利罪。法官應該詳細探討柯是否觸犯圖利罪,才是正途啊!

川普關稅被裁決違法,是權力制衡的成功還是失敗? | 郭譽申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日前就美國總統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各國徵收對等關稅發布判決,裁定這項關稅違法。這當然是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制衡,是美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體現。

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民主理論聽起來很不錯,但在此實例上卻是問題重重。對等關稅政策已實施將近一年,導致的物價上漲是回不去的,人民承受的經濟壓力因此幾乎不會減輕;廠商繳付的稅款照理應該退回,這大批退稅的金額不小而工作必定繁重,成為政府的額外負擔;有些廠商因承當不起高關稅的成本而已關門倒閉,要向誰喊寃?此外,對等關稅損害美國與很多盟國的關係,一時絕不容易復原。所以,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遲來的制衡幾乎是無效的制衡。

最可笑又可悲的是,川普根本不甩司法的制衡,存心與司法抗爭到底。他一聽到對等關稅被裁決違法無效,立刻宣佈要對各國另課徵10%暫時性關稅,以取代對等關稅,並在幾小時後改為課徵15%暫時性關稅。川普經常變來變去,「暫時」是多久?說了等於沒說。世人是否要再等一年,等聯邦最高法院再判決這暫時性關稅違法無效?

就政治理論而言,美國的民主制度還算好的,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制衡雖然遲到總還存在。很多所謂的民主國家,其司法制衡機制根本形同虛設,譬如台灣近年就是如此,多數大法官成為執政者的走狗,對執政者的政策政令一律贊同放行,對在野黨在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卻幾乎全部判決違憲。或許不能太怪罪司法人員,執政者確有巨大的權力和資源,足以威脅、利誘司法人員!

西方的民主理論看來很完備,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似乎是很精妙的設計。但實際上,制衡並不容易實現(如台灣),也最好不要發生;制衡一旦發生,國家多半難免衝突、空轉和損害(如美國)。所以制衡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較好的制度應該能挑選出不濫權擴權的領導人,就不需要予以制衡。可惜西方的民主制度只有投票選舉一招,沒法保證選出不濫權擴權的領導人。

美國在走下坡,其製造業的空洞化,導致商品進出口的大幅逆差,及政府的大量赤字和債務,已到不得不改革的地步。川普2.0是大幅度的改革,只是方向或方法令人置疑。換一個人當總統會比較好嗎?恐怕一樣很難做好,因為制衡並不利於改革。

真正的改革難免損害既得利益者,而有巨大的阻力,因此改革者必須擁有強大的權力,才能克服阻力、推動改革。然而民主制度的制衡機制就是要限制執政者的權力,美國總統的權力受到制衡機制的不小限制(主要是司法和國會的在野黨),如何能進行重大的改革?換言之,美國想要改革,以扭轉其國力走弱的趨勢,是困難重重啊!

從川普關稅政策被裁決違法看美國政治結構的再平衡 | Friedrich Wang

近日,美國最高法院對川普時期的關稅政策作出違法裁決。這一事件若僅從「是否需要退還關稅」來理解,未免過於狹隘。事實上,這項判決所觸及的,不僅是經濟政策的合法性,更牽動了美國憲政體制中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之間的微妙平衡。從制度層面來看,這可能是一次具有深遠政治意義的轉折。

首先,關稅權力的核心問題在於憲法定位。根據美國憲法,對外貿易與課稅權本質上屬於國會職權。然而在過去數十年中,國會透過多項法案授權行政部門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啟動貿易限制措施。川普政府時期,行政部門以國家安全、貿易不公平為理由,大量運用此類授權推動關稅政策。問題在於,這些措施是否超越了國會原始授權範圍?

最高法院此次裁決的核心,正是在重新界定行政權力的邊界。當司法機關明確指出行政行為違法,本質上是在強調:即使總統擁有廣泛政策裁量權,也不能凌駕於國會立法之上。這並非單純的政策否定,而是對三權分立原則的再確認。

從共和黨內部政治結構來看,這項裁決的象徵意義不容忽視。共和黨內長期存在建制派與川普派的分歧。建制派較傾向傳統保守主義與制度穩定,而川普派則主張更強勢、個人化的行政領導。最高法院的判決,客觀上為建制派提供了一個制度上的支撐點:行政權力不可無限擴張。這或許會鼓舞部分共和黨建制人士在未來的政治布局中更積極表態。

對民主黨而言,此次裁決亦具有戰略價值。民主黨長期強調憲政制衡與制度運作的重要性。最高法院的判決可以被視為對「行政權過度擴張」的一次修正。在未來的選舉攻防中,民主黨可能會將此事件塑造成「法治與制度勝利」的案例,吸引中間選民與制度信仰較強的群體。

若將時間軸拉至即將到來的期中選舉,這項裁決可能會成為重要議題之一。美國選民並非僅關心經濟數字,制度穩定與權力分立同樣影響政治觀感。特別是在過去幾年政治極化加劇的背景下,「是否尊重制度界線」將成為一項重要標準。

川普本人若持續參與選戰,其策略可能會將裁決解讀為司法干預政治,進一步強化其支持者對「體制對抗」的認同。然而這種敘事在核心支持者中或許有效,卻未必能擴大到溫和選民。美國中間選民往往更關心穩定與可預測性,而非高度對立的政治敘事。

更深一層來看,這次事件揭示了美國政治制度的一種自我修正能力。行政權力在特定歷史階段可能膨脹,但司法與立法機制仍能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制衡。這種制度韌性,是美國政治體系長期維持運作的重要基礎。

對台灣觀察者而言,此案亦提供一個思考角度:強人政治與制度政治之間的張力,如何在民主體制中被吸納與消化。美國政治近年來呈現高度個人化與情緒化傾向,但司法判決提醒外界,即使政治風格激烈,制度框架仍然存在。

當然,未來發展仍充滿變數。若國會選擇修法重新授權,行政部門可能在法律框架內再次推動類似政策;若政治氣氛持續對立,裁決本身也可能成為選戰攻防工具。但無論如何,這次裁決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節點:它將行政權力的邊界再次放回公共討論中心。

進一步推論,川普若在期中選舉後政治能量減弱,其所謂「跛腳時刻」或許會逐漸浮現。美國政治中的跛腳現象,往往不僅源於任期尾聲,而來自於政治支持度與制度合法性的交織變化。若共和黨內部開始重新調整路線,或民主黨成功塑造制度敘事優勢,這一裁決將成為轉折的起點之一。

總結而言,關稅違法裁決並非單一經濟政策的終結,而是一次制度權力再平衡的顯現。它提醒外界,美國政治即使高度極化,憲政架構仍然發揮作用。對未來美國內政與對外經濟政策的走向,這一事件可能只是序章。在政治浪潮翻湧之際,真正值得關注的,或許不是某一位政治人物的成敗,而是制度能否在衝突中維持運作與修復。這,才是民主政治最核心的命題。

從手術台到權力場:談柯文哲與「醫師政治」的知識盲區 | Friedrich Wang

台灣並不缺醫師從政。自日治時期以來,醫師一直是島嶼社會中最穩定、最被尊崇的菁英群體之一:聯考選拔、專業訓練、社會地位與經濟回報,構成了一條近乎完美的上升通道。然而,歷史經驗也同樣清楚——醫師從政者,真正能在政治上留下長期正面成績的,極為有限;反而在權力場中折戟沉沙、甚至身敗名裂者,屢見不鮮。

這並非偶然,而是一個結構性問題。

我之所以願意談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對這個群體並不陌生。筆者曾在台大醫學院教授通識歷史課長達四年,接觸過數百位醫學生;私下也與不少臨床醫師、研究醫師有長期交往。醫師普遍具備高度的智力、優秀的分析與推理能力,這一點無庸置疑。但問題恰恰出在另一個層面:他們往往低估、甚至輕視人文知識與社會科學的複雜性。

醫學菁英的「知識錯覺」

在醫學訓練中,世界被高度技術化、工具化:問題可以被定位、診斷、切除、修補。這種訓練極其有效,也極其成功,卻容易養成一種「知識錯覺」——彷彿只要足夠聰明、邏輯清楚,其他領域的知識都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別,而非知識類型的差異。

於是,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某些醫師政治人物,會反覆流露出對其他學科的不屑。 例如老牌政治評論者沈富雄,長年在媒體上以油滑、嘲諷的語氣自居,其名言「凡是過早放棄數學的人,不值得領高薪」,實際上透露的是一種非常赤裸的價值排序——文史哲、法律、甚至社會科學,在他眼中不構成真正的菁英知識。

而柯文哲,則將這種排序說得更直接、也更粗糙。他曾公開表示:「第一流人才讀醫學,第二流讀理工,第三流讀商業,第四流讀法律,第五流讀文史哲,至於學藝術的,根本不入流。」 這不是失言,而是世界觀的自然流露。

一個過度簡化的宇宙

在這樣的知識結構裡,世界被劃分為可量化、可排序、可淘汰的層級;文明、政治、歷史與文化,只是技術能力的附屬品。於是,他自然無法理解:愛因斯坦不僅寫下〈為什麼需要社會主義〉這篇嚴肅的政治思想論文,還是一位終身演奏小提琴的音樂家;王陽明既是心學宗師,也是能實際統兵、平定叛亂的軍事指揮者;明代名將如孫承宗、袁崇煥、孫傳庭、洪承疇,無一不是進士出身,甚至名列一甲;馬克·布洛克這位20世紀最重要的歷史學家之一,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曾因英勇作戰獲得一等勳章。這些例子共同說明一件事:人類文明的高度,從來不是單一技術菁英可以承載的。

政治不是手術

政治不是解剖學,不是把問題切開、移除就能結束。它涉及的是利益、情感、歷史記憶、組織動員與權力妥協。這正是柯文哲政治生涯的致命盲點。他之所以會在2024年選舉前深信自己能「橫掃藍綠」,正是因為他低估了:
1. 地方派系與組織動員的重量;
2. 國民黨長期累積的制度資本;
3. 政治合作中「讓步」本身也是一種能力,而非屈辱。
即便在國民黨願意讓出副總統、甚至半數內閣席次的情況下,他仍選擇「單挑全世界」。結果是眾所周知的:藍白合破局,40% 選票的對手當選;民眾黨從「有望成為第三勢力」迅速萎縮成八席立委的小黨,而柯本人則深陷舊案風暴,政治生命急轉直下。

不是醫師的錯,而是「醫師文化」的限制

必須強調:這不是所有醫師的問題。台灣也有極為謙遜、理解社會複雜性的醫師公共知識分子。但不可否認,醫師群體長期處於半封閉的高成就文化中,若缺乏真正的知識論訓練,極容易把「聰明」誤認為「全能」。

政治最忌諱的,從來不是能力不足,而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柯文哲的故事,並非個案,而是一面鏡子,提醒我們:在民主政治中,真正的領導力,來自對他者的理解、對制度的敬畏,以及對自身侷限的自覺。這些,從來不是考試第一名能保證的。

「獨裁」的明確定義是什麼? | 殷正淯

好問題,而且這個詞真的常被用、卻很少被說清楚。
我先給你一個「學術上比較嚴謹、又不靠情緒判斷」的定義,然後再補充怎麼判斷一個政體是不是獨裁。

一、獨裁(dictatorship)的明確定義

獨裁,指的是一種政治體制,其核心特徵是:
最高政治權力長期集中於單一個人或極少數人手中,
且該權力不受實質性的法律制衡、民主監督或可競爭的政治程序所約束。
這句話拆開來,其實只有三個關鍵條件。

二、三個「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1. 權力高度集中
決策權集中在一人(或一個極小核心)
重大政策不需經國會、司法或公民同意
領導人個人意志可以直接轉化為國家行動
不是「強勢領導」而已,而是「沒人能擋」

2. 缺乏有效制衡機制
名義上可能有:
憲法、國會、法院、選舉
但在實質上:
都無法否決或限制最高權力者
只是橡皮圖章或形式存在
關鍵不是「有沒有制度」,而是「制度能不能真的動用來反對領導人」

3. 權力無法透過競爭性程序被和平更替
沒有真正自由、公平、可更換政權的選舉
或即使有選舉,也只是儀式(結果可預期)
在野勢力無法合法取得政權
如果政權「理論上永遠不會輸」,那就是獨裁

三、常見但「不構成定義」的誤解

下面這些常伴隨獨裁,但不是獨裁的定義本身:
有沒有言論審查
有沒有政治迫害
領導人是不是道德敗壞
政策好不好、經濟成不成功

有些獨裁政權在某些時期:
經濟表現很好
社會秩序穩定
官僚體系有效率
但只要三個核心條件成立,仍然是獨裁。

四、學界常用的「一句話判斷法」

政治學裡有一個很實用的判斷句:
如果最高領導人輸掉權力後,必須擔心坐牢、流亡或死亡,
那這個體制幾乎一定是獨裁。
因為這代表:
權力沒有被制度化
政權更替不是常態
法律不是中立的

五、簡短對照(很重要)

問題民主體制獨裁體制
誰決定政策?多元機構個人或小圈子
能否被否決?可以幾乎不行
能否和平下台?是常態例外或不可能
法律約束領導人?實質有效名義存在

資本主義+民主制度不行了?「特區」是解方? | 郭譽申

美歐一向以其資本主義+民主制度自豪,似乎成為世界各地的主要政經模式,但其實有很多例外,如所謂的「特區」。《黑暗資本》([1])介紹世界各地的很多特區,書中說全球有超過5400個特區,因此被稱為碎片化的資本主義(英文標題Crack-Up Capitalism

『「特區」是被一個國家劃分出來的飛地,不受一般的規範限制。在這些「特區」的範疇內,國家下放一般的徵稅權力,讓投資人高效地自行決定規則。「特區」是準境外的概念,制度上隸屬於母國,但又與母國截然不同。』特區有百百種,比較有名的有經濟特區、出口加工區、對外貿易區、避稅天堂等等。我們熟悉的香港和新加坡都被視為特區。書中介紹了很多各地的特區(在特區總數中當然是少數),但並不著重其成效如何,大概是各有優劣吧?

有少數人,主要是資本家和一些學者,質疑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模式。這些人認為,美歐的資本主義大多被民主制度所框限和束縛,因此無法達到高效率;他們於是主張極端的自由市場和資本主義,並且要逃離民主制度和政府的規範。這些人被稱為自由意志主義者(libertarian),以區別於一般的自由主義者(liberal)。有些人更激進一些,就被稱為無政府資本主義者。他們都主張小政府,甚至無政府,政府的功能/服務盡量交給私人企業,個人因此不繳稅,但付費給提供服務的私人企業。自由意志主義學者可以追溯到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1974)、傅利曼(1976)。

一般的國家幾乎都不符合自由意志主義者與無政府資本主義者的自由市場和小政府要求,他們於是常找機會建議各國的執政者,在國內區隔出「特區」,以發展符合他們要求的高效自由市場經濟。

『特區到處都有,但和大力鼓吹者不同調的是,特區看來並沒有創造出脫離國家政體的自由島嶼,反而是國家政體把特區當成達成自身目標的工具。』所以作者的結論是:自由意志主義者與無政府資本主義者要脫離國家的約束是不實際的,資本主義還是要在國家政體內實行。


中文書名意指,黑暗資本和自由經濟似乎構成民主社會最迫切的威脅。這歪曲了本書的主旨,進入特區的資本未必都黑暗,而書中根本沒有提及,眾多的特區和居少數的自由意志主義者、無政府資本主義者是否構成民主社會的威脅。

資本主義+民主制度行不行?還很難說,但沒有政經制度是完美的,包括資本主義+民主制度。此外,書中出現的自由意志主義者與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大多是美國的資本家和學者,他們都堅決反對社會主義主張的工會制度和二次分配等機制,這大約是美國非常貧富不均的部份原因。

[1] Quinn Slobodian《黑暗資本:自由經濟,是如何變成民主社會最迫切的威脅?》平安文化,2025。(Crack-Up Capitalism: Market Radicals and the Dream of a World Without Democracy, 2023)

戰爭是因為捍衛民主與自由嗎? | 高凌雲

台灣的好戰派最愛說,捍衛民主與自由。
但,歷來的戰爭是因為捍衛民主與自由而戰嗎?
見鬼了,為這種空洞虛偽的東西死人,白癡才會幹這些事情,政客只是拿這些虛假的口號,唬爛大眾,用各種媒體宣傳麻痺你的判斷,讓你當他的籌碼,犧牲你的身家財產,成就他的狂想。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為了民主與自由嗎?
不是。
那是帝國主義國家彼此累積了幾十年的怨氣,一次又一次爭奪殖民地的衝突與摩擦,最後藉著一點小小的意外,就爆發了戰爭。
德國參謀本部那些勤勞的參謀,天天想著如何用德國的火車,最快將部隊集中法國邊界,一舉擊潰法國,又或者可以把部隊迅速拉到東面,與俄羅斯一戰。
英國海軍自19世紀末開始了弩級戰艦的建造,巴不得早日打仗,跟德國海軍一決雄雌。
因為巴不得打仗,才會打仗,這跟民主自由,屁關係都沒有,只有帝王將相的狂妄。

第二次世界大戰跟民主自由還是沒關係,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留下的未解問題,再次長瘡流膿,爛給你看。
戰爭的發生,與意識形態都沒有半點關係,那些民主與自由的鬼話,是政客拿來騙無知大眾的鬼話,更有用的是炒作民族主義,美軍部隊有種族隔離,黑人部隊與白人部隊分開,一起打納粹,這跟納粹迫害猶太人,只是程度的差別。

後來的韓戰、越戰,都只是地緣政治問題,美蘇兩霸彼此不相讓的代理人戰爭。越戰更是明明白白地由美國扶持腐敗的南越軍人政府,只為了艾森豪捏造的骨牌理論這種鬼話。
美國人主張不在越南打仗,來日就會在加州海邊打仗,1975年越南統一了,加州沒有戰事。

如果民主自由那麼重要,美國為何與蘇聯維繫邦交,又為何要與北京關係正常化,這說明了意識形態這種東西,是拿來騙人送死的,真正要緊的,是透過國與國的關係,維繫自己的利益,那個利益無關意識形態。

美國在中東、南亞的軍事行動,都只是地緣政治的考慮,藉著反恐,發動軍事侵略,投射美國力量,如果民主自由重要,那麼為何把阿富汗還給塔利班呢?

有個傻逼說美中早就鬧翻了,真不知從何說起,美中有摩擦、有矛盾,但這跟鬧翻相差太遠了,在利益權衡上面,台灣隸屬在美中關係之中,或者之下,但不會在之上,維護台灣人的利益,是美國的面子問題,不是裡子,既然是面子問題,就好解決。

不要再相信為民主而戰這種鬼話,那是麻痺你的判斷,你回頭想想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發生的事情,現在也是一件件又開始被複製。

世界離不開台灣? | En Chen

世界離不開台灣?那只是台灣人彼此安慰的故事。

在藍綠長期宣傳教育下,台灣社會普遍相信兩件事:
第一,中國大陸是全世界的公敵;
第二,台灣因為自由民主與半導體,已成為國際社會不可或缺的核心。

但這兩個判斷,都與現實世界嚴重脫節。
對絕大多數國家而言,中國大陸是市場、投資與供應鏈的一部分;
台灣則只是外交上需要「小心處理」的議題。
世界並不存在一個為了民主價值而集體行動的道德聯盟,國際政治只談利益與代價。

半導體確實重要,但這並不等於台灣重要到必須被保護。
大國真正做的不是「守住台灣」,而是「降低對台灣的依賴」──產線外移、供應鏈分散,正說明台灣的價值是功能性的,而非不可取代的。

至於所謂的國際支持,多半只是低成本的政治表態。
訪問不等於承認,法案不等於出兵,聲援不等於共擔風險。
這些行為的目的,是消耗中國、測試底線,卻不必承擔後果;
真正承擔風險的,只有台灣。
台灣最大的危險,不是來自外部壓力,而是來自內部的集體幻覺:
高估盟友、低估代價,把口號當保證,把價值當護身符。

世界不是因為尊重台灣而靠近台灣,而是因為要對付中國,暫時用得上台灣。
如果台灣社會無法看清這一點,真正把台灣推向危險邊緣的,往往不是別人,而是自以為安全的自己

納粹合法玩出民主式獨裁 | 楊秉儒

賴政府愈來愈獨裁,是所謂的民主式獨裁。民主式獨裁是如何被納粹合法玩出來的?這是你不可不知的歷史事實。

1932年11月德國國會選舉後,威瑪共和國已長期陷入政局癱瘓。面對內閣頻繁更替與社會動盪,總統興登堡希望建立一個「穩定政府」。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以下稱「小鬍子」)雖被興登堡依憲法任命為德國總理,但其所領導的納粹黨並未取得國會多數。

當時德國國會共584席,納粹黨僅佔約34%(196席)。依《威瑪共和國憲法》,任何憲法層級的法律——包括後來決定德國命運的《授權法》——都必須在至少2/3議員出席,且出席者中2/3投下贊成票的情況下,方能通過。

《授權法》的核心內容,是允許政府在不經國會審議的情況下,自行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等同於讓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之上。這對仍存形式民主的威瑪共和國而言,無異於制度性的自我解除。

反對派仍在,法律還卡著

在1932年的國會中,左翼的德國社會民主黨為第二大黨,佔約20%(121席);德國共產黨則為第三大黨,佔約17%(100席)。兩黨均明確反對《授權法》。只要這些議員能正常出席並投票,納粹便無法跨過2/3的憲法門檻。

於是,在「合法取得總理職位」之後,小鬍子立刻要求解散國會,並將新一輪選舉定於 1933年3月5日舉行。
然而,他並未打算把勝負完全交給選民。

橫空出世的國會縱火案

1933年2月27日,距離國會改選僅剩七天,德國國會大廈突發大火。納粹政府立即將事件定調為「共產黨策劃的革命行動」,並成功在社會上掀起強烈的反共恐慌。

隔日,政府發布《國會縱火法令》,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大幅限縮公民自由,將德國共產黨列為非法政黨,並開始大規模拘捕共產黨員與左翼人士。大量國會議員因此被關押、逃亡,無法出席即將到來的關鍵表決。
至此,反對派在「法律仍存在」的情況下,已被實質噤聲。

程序魔術:讓被關起來的人「在場但沉默」

小鬍子很清楚,僅靠恐嚇與逮捕仍不足以確保《授權法》通過。因為若大量反對派議員被視為「缺席」,國會的出席人數反而可能無法達到憲法規定的2/3法定門檻,導致表決無效。

於是,在表決前一刻,由納粹掌控的國會議長戈林(Hermann Göring)強行更改議事規則,作出一個極具「創意」的程序定義:
凡是被認定為「無正當理由缺席」的議員,一律視為「已出席」,但其投票結果計為「棄權」。
這意味著:
被納粹逮捕、逼迫逃亡的議員,在計算法定人數時「算數」,但在計算贊成或反對票時「不算數」。他們被程序性地假裝坐在議場裡,卻永遠無法發言,也永遠無法反對。
政府先把你關起來,然後在法律程序上假裝你在場;人數因此合規,反對聲音卻被徹底消音。

《授權法》通過,民主只剩外殼

1933年3月5日的選舉中,納粹黨確實獲得43.9%的選票,成為國會最大黨,但仍未取得過半,更遑論2/3多數。
真正讓《授權法》通過的,並非選民的全面授權,而是以下幾項同時發生的結果:
共產黨議員被非法排除
社會民主黨遭到恐嚇與孤立
中間派政黨在壓力與政治交易下妥協
國會程序被徹底扭曲
在形式合法的表決中,《授權法》通過。從此,國會仍然存在,憲法仍然掛在那裡,但立法權已實質死亡。

從總理到元首:事後合法化的最後一步

1934年8月2日,興登堡總統去世。依威瑪憲法,總統職位應另行處理,但小鬍子卻推動法案,宣布總統職權「暫停」,並與總理職權合併,由其一人兼任,成為國家元首與武裝力量最高統帥。
這一做法明顯違背威瑪憲法的權力分立精神,但隨後又透過公投「追認」,使其在形式上再次披上民主外衣。
至此,納粹德國正式成形。

結語:不是坦克摧毀民主,而是程序

希特勒確實是透過民主制度上台的,但納粹德國的誕生,並非民主的必然結果,而是民主在恐懼、程序操弄與權力妥協中逐步失衡的產物。
當選舉仍在、法律仍在、議會仍在,但反對者已無法發聲;
當制度的外殼完好無損,內容卻早已被掏空——
民主,便只剩下一具空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