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來,筆者以“共和統一”為核心、“一綱四目”為架構,就台海和平、中國統一問題發表了一些看法和建議,現集結于後,作為踐行“心靈融合”、促進中國統一的一種探索,供有志于中華民族復興的熱心腸和思想者評說、碰撞、批評、揚棄。
其“一綱”堅持一個中國:
“堅持一個中國絕不動搖、絕不含糊,盡一切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用一切手段扼制消除“台獨”。”旨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涵蓋和平統一方針,闡明不放棄武力的底線和決心。其“一切努力”盡釋了對臺灣民眾的善意,留足了協商談判的空間。其 “一切手段”、“扼制消除”較“決不放棄武力”更加全面、更加強硬,更加主動。
其“第一目”同一個歷史階段偉大復興期的觀點:
“同一個歷史階段”“偉大復興期”的觀點,力圖將人們的視角從“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的短視、“橫看成嶺側成峰、不識廬山真面目”的偏見,帶向看透紅塵、閱盡滄桑,“一覽眾山小”的境界。
站在歷史高度,百年不過一瞬。在這一瞬間,中國人的是非對錯,恩怨情仇,功過得失,紅白藍黃,漸次清晰:
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相差並不很大,同一個夢想、不同的路線、相隔並不遙遠;
如果少一點黨同伐異、成王敗寇、睚眥必報、唯我正確、黨利至上的舊習,少一點“寧可錯殺一千”的極端;
如果不宥於 “兩個凡是(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真正做到對人對已都“一分為二”;
如果早點有“黑貓白貓”的現實、 “不爭論”“不折騰”的瀟灑;
如果有一個理性、科學解決爭議爭端的機制,爭鬥(無論黨際還是黨內)也許真就沒有哪樣慘烈;
“當年或許不該分、當年不該那樣鬥”、“也許還有另一種選擇”;
中國人猜忌、惡鬥、分隔的根源在舊的文化基因和封建專制傳統;
和平、統一、強盛的政治基礎在和諧、共和理念的昌明。
即便有些問題尚未清晰、無法清晰、勿須清晰,但中華民族歷史大背景未變、復興總任務依然卻是明明白白的。
為了民族、國家、蒼生大益,私怨豈能再計,黨利哪能第一,“現在應該立即談”。
擱置統一是錯誤,推延統一是自欺欺人,設置前提是居心不良,權謀機變是小家子行為,先經後政無異頭痛醫腳。“截彎取直”、徑奔統一主題,直談“和平統一共和”才是正題。
正確地把握歷史時期是制定正確政治路線的前提和關鍵。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曾引領中國人走出“以階級鬥爭為綱”,“信資”、“信社”涇渭分明的極端年代,開創了改革開放發展的三十年。
“偉大復興期”觀點或可化解國共情仇、兩岸隔閡,解開台海和平統一的“九連環”,敲開中華民族最終統一復興的歷史大門。
其“第二目”兩個有功的黨:
“兩個有功的黨”的評價,是要跳出“自以為是、只以人非、吾黨正確、它党全錯”的是非觀、政黨觀、歷史觀,客觀地肯定國共兩黨在歷史及現實中的功績,優雅地淡化雙方的過錯,將真相研究讓給學者、歷史定論回歸歷史,把批評朝向自己、自我批評還給對方,勇敢地盯向未來,主張兩黨和解、以達到兩岸和解、國人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應當恰如其分地肯定民進黨對臺灣民主乃至中華政治文明的一定貢獻,並向其深情地發出“回歸中華民族家園,回擁民主進步理念”的歷史呼喊。
和解、和諧、共和這是中華民族和平、統一、復興、強盛的必由之路與必然之態。
非此,不能化仇恨、消怨氣、冺恩仇、息糾纏;
非此,無以安亡靈(尤其是那些至死都堅信為國為民卻又為另一方面鄙視、謾駡、仇恨的亡靈)、無以慰百姓(“國共長期鬥爭,幾百萬人傷亡,近千萬人離散,十多億華人復興的熱望長久不能釋懷,實乃錐心剌骨之痛也!);
非此,兩岸還要爭它一萬年!
其“第三目”三個里程碑描述:
“三個里程碑”描述,意在準確地反映中國的過去、現在以及將來,體現人類社會繼承、發展、揚棄、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的規律,展現“一個中國前提下什麼都可談”的大度和誠意,真誠地尊重臺灣人民,有效地破解“矮化”、“投降”、“征服”、“併吞”的魔咒,為解決臺灣的“國際空間”問題提供空間,以“什麼都可談、什麼都可變、什麼都可讓,讓到無可再讓”的胸襟和氣魄,將滯統者、隱獨者照現原形、無可推諉,將真獨者逼成少數、逼進死角,將國際阻力降至最低、消於無形。
“中華民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路上的第一塊豐碑。她結束了千年帝制,結束了軍閥割據,擊敗了日本侵略者,光復了臺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族解放史上的第二個偉大豐碑。中國共產黨人領導人民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民族獨立,解決了十三億人民的溫飽,尤其是近幾十年的改革開放,使中國進入了一個可以談論崛起,構思崛起,走向崛起的時代。
統一後的中國是中華民族復興的第三塊最偉大的豐碑,她標誌著中華民族統一、復興使命初步完成,並引領中華民族實現以孫中山為代表的先賢們的理想,進入下一個全新、富強、和諧、高度文明的盛世時代。
其“第四目”四地五方共建共和:
“四地五方共建共和”。兩岸分隔是中國人民在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因以國共兩黨為突出代表的政治路線激烈分歧、鬥爭、衝突而形成的歷史欠帳。
兩岸代表了中國政治差異的兩個方面,不能簡化為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兩岸統一主要在政治統一,而非簡單的地理整合。
完成統一復興的未竟之業,是兩岸人民與全球華人的共同責任,依賴兩岸人民的共同努力。
統一,是共建、共生、共和,不是解放、收復、納降(當然對“臺灣國”自然要另當別論,只有以武力去解放去收復)。
這裡,“共建”規定了統一的主體、方式、階段、步驟,“共和”標明了統一性質,統一後國家的政體形式。
“共和”,是筆者中國統一觀的靈魂。
綜觀歷史,中國缺少共和:
千年專制,缺共和;
近代戰爭,缺共和;
49年以後,台海對峙、藍綠惡鬥,缺共和;
至今,你大我小、你高我矮、你錯我對、不統、不獨、不武、不談,一觸一中,便撒嬌、發潑、缺的還是共和。
因此 孫中山提五族共和,毛澤東提人民共和,胡錦濤提和諧社會。
共和是出路、是理想、是旗幟、是號角。
共和統一,不僅僅解決中國統一、消彌台海戰禍,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種不同思想、主義、觀點、制度、族群的人們和平共處、和解共生、共求發展的示範,為全世界化解地區、文化、宗教衝突、貧富矛盾、經濟生態危機、歷史種族仇恨,尋求到了出路,給人類大同帶來了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