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曝露反中抗中的困難無望 | 郭譽申

四名前民進黨黨工、助理涉共諜案,高院二審宣判,依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洗錢等罪,判決其中三人各6年、5年、3年徒刑。只有一審遭重判8年的何仁傑,二審認定罪證不足,改判無罪。二審判決的刑期比一審減輕一些,尤其何案似乎頗有爭議。

筆者不了解也不評論這些個案,卻知道台灣的軍事力量遠比不上對岸,又有這麼多共諜(參見中華民國國軍中的中共間諜列表),憑什麼反中抗中?兩岸關係雖然不佳,尚未到攤牌的階段,共諜必定潛伏多於活動,就已揭發這麼多共諜案,等到攤牌階段,在台的共諜必定遠多於已揭發的!近年揭發的共諜大多屬於民進黨,成為藍白在野黨抨擊的話題,但平心而論,人性都是類似的,在野黨內也同樣可能潛伏共諜,只是少有機會接觸政軍情報,因而很可能潛伏多於活動而未被揭發罷了。

兩岸同文同種,本來就是最容易互相潛伏間諜的,大陸的崛起恐怕致使台灣人共諜更多了。台灣人會成為共諜不外三個原因,被對岸收買、西瓜偎大邊或認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號召,也可能多個原因疊加在一起。中國已經成為與美國分庭抗禮的G2,顯然是兩岸的西瓜大邊,既有錢可以收買台灣人,又有望達成民族偉大復興,於是愈來愈多台灣人成為共諜,想來幾乎是無法避免的。

共諜之害是多方面的。首先,台灣的軍事、政治機密情報很可能被共諜刺探獲得而傳送到對岸,因此造成台灣的重大損害。抗日戰爭後的第二次國共內戰,共產黨領導的解放軍徹底擊潰國民黨領導的國軍,國軍和國民黨內有很多共諜是重要原因之一。

美國從不賣給台灣最先進的戰機戰艦,卻會賣給日本,為何?美國從不說明原因,有人說是因為《台灣關係法》的限定,美國僅能對台軍售防衛性武器。其實何謂防衛性武器,完全是美國說是就是,因此這不是原因。真正的原因應該是:美國知道在台的共諜多,若對台灣軍售最先進的武器,其相關的重要情報,如參數和優缺點,很可能被共諜偷走而傳送到對岸,將不利於美國與中國的軍事競爭。

在承平時,共諜的直接作用一般不大,其最大為害是間接損害台灣內部的團結。綠營為了選舉利益,時常無端抹紅非綠陣營,弄得風聲鶴唳,好像共諜就在你身邊,因此造成不少寃案。譬如:里長帶領幾個里民去大陸旅遊,就可能被依國安相關的法律偵辦;2017年爆發新黨共諜案,折騰了5年,最後涉案的5人全被判無罪。這樣台灣內部和各政黨焉能團結?

台灣潛藏很多共諜,內部又不團結,若兩岸開戰,國軍的指揮官不懷疑部屬中有共諜嗎?指揮官中恐怕也有共諜呢?這樣國軍如何抵抗解放軍啊!台灣要反中抗中,是難矣哉!沒啥指望!

綠營爆共諜,更顯紅統與共諜大不同 | 郭譽申

最近綠營連環爆出共諜案,竟然包括總統府總統辦公室諮議、前立法院院長游錫堃辦公室助理、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等共四人,已被收押或交保。綠營過去總影射甚至指控紅統為共諜,如王炳忠案(新黨共諜案),現在真相大白,綠營內才潛伏許多共諜。其實紅統與共諜雖然都涉及對岸,卻是非常不同的。

最大的差異在於,紅統不涉及情報而共諜會刺探台灣的各種情報。共諜是受到對岸中共吸收和指揮的間諜,會刺探台灣的軍事、政治等對岸認為有價值的情報,傳送給對岸的情報部門。為了能夠蒐集情報,共諜一般都任職及潛伏在軍事或政府機關或相關的單位裡,就像這次共諜案的四人。共諜的行為損害台灣的安全,因此是法令所禁止的,一旦被揭發,會受到司法的制裁。

紅統是一意識形態,也代表贊同這意識形態的人。紅統主張兩岸統一及大陸現行的政治體制優於台灣的政治體制(或許也優於美歐的政治體制,在此不論)。

兩岸是暫時分裂的中國的兩個政權,兩岸的法律都是基於同一個統一的中國,因此主張兩岸統一在兩岸都是合法的。兩岸的政治體制,誰比較優良?每個人的認知可能不同,這屬於思想和言論自由的範疇,是必須開放的。因此主張紅統是合法的,也是光明正大的,隨著大陸變得愈來愈富強文明,顯示其政治體制的優良,主張紅統也是理直氣壯的,雖然多數台灣人仍不認同。台灣政府也允許主張紅統的政黨,如統一聯盟黨、中華統一促進黨。

紅統與共諜的另一區別在於,紅統或紅統政黨不會接受對岸的金錢支助,而一般的共諜會收受對岸情報部門的金錢酬勞或其他好處。雖然共諜也可能因為其意識形態認同大陸而不需酬勞的提供台灣情報給大陸,這是極少數;絕大多數的共諜都是被對岸情報部門用金錢收買的,因此共諜的人品一般完全比不上紅統。

主張紅統完全合法,但卻是綠營執政者的眼中釘,隨時想在雞蛋裡挑骨頭。雖然紅統與共諜很不同,不涉及交付情報給對岸,紅統或紅統政黨只要接受對岸或來源不明的金錢支助,就很可能被綠營執政者指控為「為對岸發展組織」,而這是很模糊籠統的國安罪名,並不容易辯駁。因此,紅統或紅統政黨的上策是絕不接受對岸或來源不明的金錢支助。(綠營如沈伯洋接受美國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的金錢支助卻沒事,當然是司法的双重標準。)

紅統與共諜大不同,紅統不涉及情報,而共諜會刺探台灣的情報交付對岸,是不合法的;紅統主張兩岸統一及大陸現行的政治體制優於台灣的政治體制,是合法而理直氣壯的意識形態;紅統不會接受對岸的金錢支助,而共諜大多是被對岸情報部門用金錢收買的,因此紅統的人品比共諜高得多,綠營別再胡亂影射指控紅統為共諜吧。

從島內「共諜」案,看建立統一復興基金、開放民間促統 | 天人合一

新黨共諜案,辦了超過三年還沒結果。我不信新黨幾位小青年是「諜」。 臺灣人也未必信。從島內藍、綠新聞節目幾乎一片譏笑調侃聲即可證明。世界上沒有如此不加掩飾甚至可以說蠢笨的諜。

新黨諸君是統、明統、大張旗鼓堂堂正正統。尤其是候漢廷,嬉笑怒駡、字字如刃、劍劍封喉,自然成綠獨們眼中之釘。 打壓是必然的,迫害是早晚事。

臺灣,自詡言論自由、「說」統不能入罪,於是羅織了「接受大陸的錢」、「在臺灣發展組織」等罪名。「發展組織」,結社自由呢?於是,選定「發展特定(軍事)人員」便與「諜」聯繫了。

笑死人了,從新黨三傑的環境、閱歷、資質、特長、發展方向看,筆桿子、鼓動者、政治家、檯面人、張揚者、過河卒也,就算與老共、與國台辦聯繫掛鉤,咋會令其棄長就短,從事隱蔽戰線的「影子」活?那個捨得讓其終日默默無聲瞬間曝光死?島內無良間、北京無謀帥?需要幾個文化書生「刺探軍情」?腳指頭想事才相信。

合理想像:新黨諸君,書生意氣、揮斥方遒、指點江山、激揚文字,其受眾者,士農工商、帝王將相、販夫走卒,其間台兵台將來者是客概莫能外,總體是思想激蕩、大義交流,哪裡在刺探,分明在統獨交戰,他們,在為兩岸和平、在為民族昌盛、在為中華復興盡匹夫之責也,何罪之有!

 「接受大陸的錢」。王炳忠們否定,官司慢慢打吧。這裡要說的是,接受大陸的錢,即罪嗎?台獨、獨台們接受美國的錢、接受島外的錢,有沒有?還少麼?今後還會接受不? 現在台統治者鐵口咬斷王炳忠們接受中共、接受國台辦的錢。台獨視大陸為敵國,尋機打壓,必然;國民黨視中共為對立、視新黨為拖累,幸災樂禍,自然; 大陸在九二共識約定下,不在島內發展顛覆對方政權為目的的組織,也可、緩吧。

然而,接受台商的錢,接受大陸民眾的錢,接受大陸民間反獨促統的錢,接受中華統一復興基金,可否?島內拿啥法禁止阻止?

 「共諜案」,臺灣民眾自發反獨促統而橫遭綠色當局報復打擊案,綠獨窮途末路、喪心病狂的自毀引爆彈。 台獨、獨台將此案刻意與中共、與國台辦相緊聯,說國台辦給錢無上線,意在用一個中國內不同政黨不同政治面本來可以坐下來談的相對政治對立,掩蓋、混淆一個中國內統與獨、法與非法、生存與滅亡的絕對對立,從而將臺灣主統人士反獨促統護憲護國合理合法的政治行為歪曲為違法犯罪的「違安行為」。

他們一方面通過打壓統派製造寒蟬效應,壓制非綠異見者形成綠色恐怖,另一方反誣大陸打壓、飾演悲情、迷糊台民、凝聚綠營,這一切,近期救選舉危局,長久台獨本性使然。 多行不義必自斃,蔡當局,對島內統派人士的迫害愈深,兩岸人民要求解決臺灣問題的呼聲愈疾,其覆滅的日期愈近。

我們為新黨諸君所受迫害叫屈,為臺灣統派人士的處境擔憂我!  我們不能對台綠當局的倒行逆施無動於衷,不應讓臺灣反獨促統人士孤立無援。  

除了大陸官方,大陸人民、兩岸人民、全球華人應當迅速行動起來,掀起民間反獨促統的大浪潮。 成立中華統一復興民間組織,籌集中華統一復興基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智獻智,哪怕外來干涉抗擊!打10元出百元、打百元出千元,哪怕流鮮血拼性命!要支持島內中國人把「反獨促統」明明白白、堂堂正正、轟轟烈烈鬧起來、熱起來,要錢有錢,要物有物,要打架有打架,要坐牢有坐牢,要犧牲有犧牲,人民擊獨、人民促統,順天應時、合理合法(不管哪岸法),台獨醜類,其奈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