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美國總統川普重新提出取得格陵蘭的要求時,世界輿論一度頗為錯愕。
如果把時間倒退一百多年,大國購買、租借乃至交換領土並非沒有先例。1867年,美國以720萬美元向俄羅斯帝國購買阿拉斯加,完成主權移轉;1898年英國與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九十九年。兩種安排性質完全不同,一個是永久性的領土買斷,一個是有期限的租借,但至少都有清楚的法律形式。
因此,如果美國真的認為格陵蘭對國家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事情原本並非完全不能談。要的是領土,可以提出購買方案;要的是軍事控制,可以談長期租借或基地權;要的是礦產,可以談開採與投資;要的是防止俄羅斯與中國進入北極,則可以透過北約以及美丹安全協議處理。
問題在於,川普最初提出的要求恰恰沒有清楚區分這些不同層次。他一方面強調格陵蘭對美國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一方面又將安全需要與「所有權」連在一起。今年1月,他甚至公開表示,美國需要「擁有」格陵蘭,並說:「你保衛的是所有權,而不是租約。」他的政府當時也沒有完全排除其他強制手段。於是,一個原本屬於盟國之間可以協商的安全問題,被迅速提升成領土與主權問題。
然而八個月後,事情卻以一種頗有歷史諷刺意味的方式落幕。美國其實早就在格陵蘭。9月18日,美國、丹麥與格陵蘭方面宣布達成新的安全協議。按照目前公布的內容,美國將取得永久性的軍事進入、基地與飛越權,可以進一步擴大在格陵蘭的軍事存在;協議也將阻止非北約國家建立軍事基地,並限制對手國家進入敏感投資領域。
但格陵蘭沒有變成美國領土。丹麥沒有出售格陵蘭,格陵蘭也沒有放棄其政治地位與自決權。換句話說,今年年初最轟動的「美國取得格陵蘭」最後並沒有發生;真正形成的,是一套強化美國戰略控制能力、但不移轉領土主權的安全制度。
更有意思的是,美國原本就駐軍格陵蘭。1951年美國與丹麥已經依據北大西洋公約簽署格陵蘭防務協定。冷戰期間,美國在島上建立軍事基地與預警設施;今天的Pituffik太空基地,就是這套制度的延續。2004年,美國、丹麥與格陵蘭自治政府又對1951年的協議進行修訂。文件不但確認美國軍事存在,而且明文規定,如果美國軍事設施或行動發生重大改變,美國應與丹麥及格陵蘭方面協商;如果有必要建立新的防務區,也存在相應的制度安排。
美國國務院自己的歷史檔案甚至顯示,早在1950年代,維持格陵蘭基地使用權以及丹麥對此合作的態度,就已經是美國對丹麥外交的重要目標。換句話說,「丹麥擁有主權、美國取得軍事使用權」並不是今天才發明的制度,而是一套已經運作七十多年的安全安排。
因此問題就出現了:如果美國真正需要的是軍事基地、飛越權、預警系統,以及排除俄羅斯與中國軍事進入格陵蘭的能力,那麼為什麼一定要先提出「取得格陵蘭」?
繞了一大圈又回到原點,從純粹的戰略利益來看,新協議當然不是毫無意義。 北極冰層消退、俄羅斯軍事活動、中國對北極航道與資源的興趣,以及美國本土飛彈防禦,都提高了格陵蘭的戰略價值。新協議把美國原有的軍事優勢進一步制度化、永久化,而且限制競爭對手進入敏感領域,對華盛頓而言確實有所收穫。
因此,支持川普的人完全可以提出另一種解釋:這就是他的談判方式。先提出一個極高的要求,把談判的錨點推到最遠處,再逐步退回真正需要取得的利益。按照這種理解,「我要格陵蘭」未必真的意味著美國最後一定要吞併格陵蘭,而可能是以最大壓力迫使丹麥與格陵蘭接受更有利於美國的安全條件。
這種解釋不能完全排除。問題是,要證明這套策略真正成功,還必須回答另一個問題:美國今天取得的這些權利,是否只有透過威脅取得格陵蘭才能得到? 至少從現有的歷史證據來看,答案並不明確。丹麥與美國本來就是北約盟國。丹麥並沒有反對美國參與北極防務;今年1月,丹麥北極聯合司令部指揮官談到的主要安全威脅仍然是俄羅斯,而且丹麥正在投入數十億美元強化北極防禦。甚至在危機最緊張的時候,曾任丹麥首相與北約秘書長的拉斯穆森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也不過是更新1951年防務協議、增加北約在格陵蘭的軍事存在、建立歐美礦產投資合作,以及限制中俄進入關鍵產業。
而這些內容與今天最後形成的安排,其實相當接近。於是整件事情便產生了一種頗為奇特的外交循環:美國原本已經擁有軍事基地和廣泛安全權利;川普宣布美國必須取得格陵蘭;丹麥與歐洲強烈反彈;北約內部出現數月爭議;最後三方重新談判——然後美國得到更完整、更永久的軍事與安全權利,但格陵蘭仍然不是美國領土。繞了一大圈,又回到「主權屬於丹麥與格陵蘭,安全上高度依賴美國」這個基本結構。誰贏了?
有趣的是,這份協議可以讓所有參與者回家宣布自己取得成果。川普可以告訴美國選民:我迫使丹麥重新談判,美國現在取得永久性的基地、進入與飛越權,俄羅斯與中國也不能在格陵蘭建立軍事據點。丹麥政府則可以告訴國民:我們沒有出售一寸土地,丹麥王國的主權沒有被美國拿走。格陵蘭自治政府也可以說:格陵蘭人的自決權仍然存在,美國並沒有取得格陵蘭的所有權。三種說法甚至可以同時成立。
因此,與其把這份協議簡單理解為誰勝誰負,不如把它看成一次典型的外交妥協:各方把原先無法共存的政治語言,重新包裝成一套彼此可以接受的制度。真正值得思考的,反而是美國為此付出了多少不必要的政治成本。
霸權真正昂貴的東西叫「信任」,美國之所以能夠維持二戰以後的全球影響力,從來不只是因為擁有十一艘航空母艦、龐大的核武庫或者美元。它還擁有一項很難用數字計算的資產:盟國相信美國是一個基本可以預測的安全夥伴。
這正是制度性霸權與傳統帝國最大的不同。羅馬帝國需要軍團駐紮行省,大英帝國需要殖民地,美國戰後建立的秩序則很大程度依靠條約、基地、美元、國際制度與盟友網絡。華盛頓不需要擁有德國、日本、韓國或者義大利的領土,同樣可以在這些國家部署軍隊,形成龐大的全球戰略體系。
從這個角度看,格陵蘭問題最大的弔詭就在這裡。美國原本面對的是一個北約盟國,而且這個盟國本來就允許美軍駐紮在格陵蘭。如果為了取得原本可以透過談判獲得的更多軍事權利,卻讓丹麥以及其他歐洲國家一度懷疑,美國是否可能對北約盟國提出領土要求,那麼即使最後獲得更好的基地條件,也必須把「盟國信任」的損耗計算進去。
今年以來,這種疑慮已不只存在於格陵蘭問題。路透社近期對北約防務政策的調查顯示,歐洲國家一方面提高軍費,另一方面也開始更加重視降低對美國軍事能力與軍工產品的單一依賴;川普政府對北約的壓力固然促使歐洲增加國防投入,卻也同時增加部分盟國對美國安全承諾可預測性的疑問。
這是一種很難立即出現在損益表上的成本。軍事基地可以計算,軍費可以計算,礦產價值也可以計算;但是一個盟國開始準備「如果有一天美國不可靠怎麼辦」,它對霸權結構產生的影響,可能要十年甚至二十年後才能真正看清楚。 從制度性霸權走向交易型霸權?因此,格陵蘭風波真正值得留下來觀察的,也許不是「川普到底有沒有得到格陵蘭」。答案現在已經相當清楚:沒有。真正值得觀察的是,美國的對外政策是否正在從過去比較強調制度、聯盟與長期可預測性的「制度性霸權」,逐漸加入更多直接施壓、極限開價、重新議價的「交易型霸權」特徵。
後者未必永遠無效。強大的國家當然可以利用自己的市場、軍事力量與安全保障迫使盟友重新分配成本。川普要求北約盟國增加國防支出,本身也確實促使歐洲重新面對長期依賴美國安全保護的問題。不能因為不喜歡他的政治風格,就否認這些政策所產生的實際效果。但交易型外交同樣存在一個根本限制:如果每一次合作都必須重新計算價格,每一項安全承諾都可能重新議價,那麼盟國也會開始計算降低對美國依賴的價格。
這就是格陵蘭事件留給美國霸權真正值得思考的問題。2026年初,世界討論的是「美國會不會取得格陵蘭」;八個月後,美國沒有得到格陵蘭,卻得到了一套更強、更永久的安全安排。從短期國家利益來看,華盛頓有所收穫,從長期霸權經營來看,帳卻還沒有算完。因為衡量一個霸權的成功,不能只問它最後取得多少基地、多少飛越權、多少礦產准入,也應該問另一個問題:
為了取得這些原本可以與盟國協商的權利,它究竟付出了多少秩序與信任的成本?這或許才是格陵蘭風波真正值得歷史記住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