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由,毋寧死」伴我多年的省思 | 郭譽申

少年時我讀過美國開國元勛之一Patrick Henry的傳記,對他很崇敬,對他的名言「不自由,毋寧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更是印象深刻。在去美國留學前,我因此決定以Patrick作為我的英文名字。

初到美國加州大學尚未註冊,我就受邀到host family住兩天一夜。Host family是大學附近的熱心家庭,樂於短暫接待外國來的留學生,屬於西方人的待客之道,也是一種國民外交。Host family是一對老夫婦,聽說我名叫Patrick,竟然很不以為然,並且說Patrick是愛爾蘭人的名字。一個台灣人/中國人擁有愛爾蘭名字,會讓人不以為然?我一時也搞不懂,當下決定不取英文名字,就以中文名字直譯成Yue-Sun,作為英文名字。導致此後老外總唸不來我的名字!幾年後我才知道,很多美國人對愛爾蘭人(裔)是有些歧視的。

「不自由,毋寧死」把自由抬到生命的高位。少年時因此把自由看得很單純、很絕對,但是留美不久,我就有了不同的體悟。美國有擁槍的自由,幾乎人人擁有槍枝,因此槍擊案和槍擊死傷特別多;在槍擊恐懼之下,警察暴力也特別多,尤其是對黑人;導致我這樣循規蹈矩的人遇到巡邏警車,都會有些心生恐懼(參見《美國的人權狀況-我的個人體驗》)。擁槍的自由有何好處?自由實在不是那麼單純、絕對啊。

美國總宣揚它的建國歷史和立國精神,如《獨立宣言》主張:「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年紀漸長,我才知道,華盛頓、麥迪遜、傑佛遜等所謂的美國建國先賢都是奴隸主,他們主張平等、人權、自由等,不過是虛偽的漂亮話而已,讓我對「不自由,毋寧死」的憧憬逐漸幻滅。

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歐美的疫情遠比大陸和台灣嚴重。西方人抗拒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抗疫措施,充分體現了「不自由,毋寧死」的精神,卻導致幾十萬人染疫死亡。中國人(包括台灣人)也喜歡自由,現在也相當自由,但不會把自由抬到生命的高位;中國人自古奉行「人命關天」,因此能抗疫成功。

幾天前發生了法國教師因在課堂上展示諷刺穆罕默德的漫畫,而被穆斯林殺害的悲劇,與5年前的查理周刊槍擊案非常類似,造成法國人與穆斯林的對立。筆者當然不贊成暴力殘殺,然而西方人堅持,諷刺穆罕默德的漫畫屬於言論自由,正確嗎?真正信仰虔誠的教徒把神(或先知)看得崇高無比,超過自己的生命,他們願意犧牲生命捍衛神(或先知),不是很合理?在古代基督教被迫害的時代,信仰虔誠的基督徒不是也以生命捍衛其信仰?言論自由絕不該是那麼絕對的。

「不自由,毋寧死」,很浪漫,卻是過度激情、絕對,並不可取,自由需要更多深思熟慮。

民主國家如何死亡?美國是否例外? | 郭譽申

近年西方民主遭遇許多挫折,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Steven Levitsky和Daniel Ziblatt合著《民主國家如何死亡》(How Democracies Die, 2018),探討民主實踐所面臨的問題和挫折,如何導致民主的終結,最後建議解決之道。書中尤其著重於美國的民主實踐。

以前民主制度曾終結於軍事獨裁、法西斯、暴力革命等,有比較顯著的事件或徵候;近幾十年,民主的消亡多半不那麼明顯,因為民主的銷蝕是漸進的、隱匿式的,即使政權已有獨裁之實,卻仍掛著民主的招牌。兩位作者希望能及早察覺民主正被銷蝕,而提出四個獨裁行為的指標:拒絕接受(或不太在乎)民主的遊戲規則、否定政治對手的正當性、容忍或鼓勵暴力及願意剝奪對手(包括媒體)的公民自由。川普在就任總統之前即已呈現符合這些獨裁行為指標。

川普這樣民粹的政治素人以前不可能當選總統,因為主要政黨的總統提名都取決於政黨內大老和重要公職人員的密室協商,密室協商雖然不民主,卻能排除可能傷害民主的極端候選人。1960年代底的反越戰劇烈衝突改變了政黨提名的遊戲規則,完全以符合民主的黨內初選決定政黨的總統提名,政黨擔任民主制度守門員的功能於是大半喪失了。

民主制度順利運作的關鍵,除了不違背憲法,政治人物還必須遵守兩項不成文規定:互相容忍與制度性自制。互相容忍表示我們必須承認對手的正當性,承認對手跟我們同樣愛國,不把對方當作叛亂者,即使對方可能在觀念及政策執行上跟我們有極大差異。制度性自制意味著,避免執行符合法律條文卻明顯違反其精神的狠招,來擊垮政治對手,因為這種行為雖然合法,卻可能危害民主制度。近幾十年來,共和與民主兩大黨是愈來愈不互相容忍與自制。(台灣的兩大黨也很類似)

過去美國兩黨之間的互相容忍與自制,其實相當程度建立在種族排斥和不民主上。自1860年代南北戰爭後,原來相當衝突的共和黨(主要在北方)與民主黨(主要在南方)逐漸在種族隔離和犧牲少數民族投票權上獲得共識,使種族平等議題退出政治討論重點,雙方於是有了相近的意識形態,而軟化了黨派敵意,因此能夠互相容忍與自制。

直到1960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美國才完全民主化,這卻導致了美國社會趨向兩極化。支持少數民族權益的民主黨與反對的共和黨從此確立了他們的立場,兩黨的選民結構也逐漸重組,最後變得壁壘分明難以流通。兩黨間互相容忍與自制的不成文規範於是愈來愈削弱,使政治幾乎無法運作。

兩位作者對美國政治的剖析相當精闢,然而他們建議的解決之道卻有點令人失望,不過是呼籲兩黨互相容忍與自制,及調整組織、擴大支持陣容之類,以克服基於種族和宗教的兩極化。

過去擁有壟斷地位的白人近年因白人占比下降而逐漸失去其壟斷地位,使很多白人不滿和不安,這些白人(多信仰福音派新教)主導著共和黨,使共和黨趨向極端,是美國兩極化的主因。在貧富差距擴大之下,要抒解中下階層白人的不滿和不安,絕不容易。正如書中引述:「世界上從未建立一個多種族民主國家,達成沒有特定種族團體占多數、政治平等、社會平等與經濟全民共享。」美國會是第一個例外嗎?兩位作者期望是,但很沒把握。

「協商/審議民主」簡介 | 郭譽申

協商民主,也譯為審議民主,是被看好的一種民主新範式,其英文原文是deliberative democracy。根據劍橋字典,deliberative的意思是決策時有仔細的思考和討論。deliberative並無審查、審核的意思,因此deliberative democracy被譯為審議民主,不如譯為協商民主,而更淺白的翻譯可以是討論式民主。政治學總是基於一些難懂的哲學性理論,本文不談理論,僅介紹協商民主的實務。

目前主流的民主方式是選舉投票,只管收集民意,不管收集來的民意是否有意義。假使人民根本不了解選舉投票所針對的政治問題,這樣的選舉投票徒具形式而無實質,因此只是形式或程序民主,而不是實質民主。為了達到實質民主,協商民主主張要有「正式機制」讓人民討論和了解政治問題,然後才選舉投票。

形式或程序民主在選舉投票前,也可能對政治問題有討論,但那是非正式、可有可無的,而且政黨對政治問題多半是宣傳其主張,而不是中立客觀地討論。為了改善這樣的弊病,協商民主因此強調「正式機制」,以實現中立客觀地討論政治問題。

現代國家人口眾多,不可能所有人民一起來討論政治問題(即使透過網路)。協商民主於是主張挑選出少部份民眾,可稱為參與者,來研究思考選定的政治問題,然後彼此進行詳盡的討論(包括質疑),並把討論過程透過電視或網路視頻讓盡量多的人民觀看甚至參與討論;參與者並且可以在討論完後,對政治問題的可能解決方案進行偏好投票。一般人民觀看這些討論過程並參考參與者的投票結果,於是能充分了解這政治問題而最後據以投票,因此實現實質民主。

協商民主的實踐包括挑選參與者,安排場所和時間讓參與者研究思考選定的政治問題,安排討論會的場所、時間和視頻錄製,以及提供參與者報酬等。這些都須有明確的規範,就是所謂的「正式機制」。國家可以設立獨立中立的委員會來安排這些事項(類似台灣的中選會,但功能較複雜)。

上述事項中最關鍵的是如何挑選參與者。為了使參與者能代表一般人民,隨機抽籤是常用的方法;參與者的意願會影響討論的品質,因此可以從自願者中隨機抽籤選出參與者,但須避免政黨推出大量自願者而壟斷參與者;若選定的政治問題有較高的專業難度,可以對參與者和自願者要求某些專業門檻。

協商民主的理論興起於20世紀後期,進入本世紀逐漸有較多的實踐試行,即對少數選定的政治問題,執行上述的挑選參與者、公開討論等等,但至今沒有國家把協商民主運用於大部份的政治問題。David Van Reybrouck所著《反對選舉》(Against Elections: The Case for Democracy,2016) 列舉了5個協商民主的實踐例子,分別舉辦於加拿大(2例)、荷蘭、冰島和愛爾蘭(如下列3圖)。書中還主張,在政治制度中應該多以抽籤取代選舉(參見《抽簽是民主 選舉是寡頭政治 》)。

從徐永明看貪污與民主 | 郭譽申

我不認識徐永明,但因為當年同是中研院的研究人員,他在進入政治圈前,常上媒體政論節目,就讓我注意到他。多年後,他曾擔任立委,又擔任時代力量黨主席,似乎相當風光。不料日前他卻捲入了醜陋的SOGO大案,被控收賄而交保,並因此退出時代力量。涉入SOGO案的多是政壇老鳥,烏煙瘴氣,不令人意外。徐永明和時代力量屬於政壇新秀,這麼快就腐化,特別令人扼腕嘆息。

台灣人自從民主化之後,總覺得政治應該比較清明,貪污收賄事件應該逐漸減少,但是實際上三次政黨輪替似乎並沒有達到減少貪污的效果,原因為何?多黨民主體制可以防止貪污其實是一種迷思,看看亞洲的許多民主國家,如印度、泰國、菲律賓等,貪污都很嚴重,就很清楚了。

平心而論,民主對於防止貪污是有利有弊,好處是在野黨和媒體會監督執政黨,使執政者不敢公然貪污,但是選舉民主也產生貪污的動機,卻是迷信民主的人常忽略的。

看看台灣政治,要參選縣市長、立法委員或縣市議員等,至少要花費上千萬的競選經費去宣傳、打廣告和辦活動,遠比當選以後的薪水和選舉補助款(政府根據參選人得票數予以補助)多得多,當選的這些公職人員不借機貪污,如何能划算?如何有錢參加下次選舉?過去的陳水扁、馬英九不大花錢就擁有超高人氣,是極少數的例外啊!

另一方面,選舉總有人落選,落選者,包括其核心支持團隊都立刻失業,除非家有龐大資產,落選者其專業就是政治,如何謀生?其團隊如何謀生?常見的方式是由財團或企業支助認養,等落選者下次選舉當選,自然會對支助的財團或企業感恩回報。

由於以上兩點,選舉民主很難不淪為金權政治,而貪污終難以禁絕。不過為了避免敵對政黨或媒體揭發,政商關係會愈趨隱密,而貪污手法愈趨高明而已。徐永明和時代力量要弄錢,屯積糧草,以備未來的選舉,可算情有可原?只是政治新手,手法粗糙,一下就露了餡!

歐美的一些民主先進國家制定了許多法律,以規範選舉經費和政商關係,台灣在這方面還在起步階段,因此對金權政治幾乎毫無免疫力。即使未來能複製西方先進的法律,成效如何仍是疑問,因為借鏡西方經驗,財團的強大律師團幾乎是無往不利、無法抗衡的,永遠能替金權政治護航。歐美政治看似比較清廉,其實很多貪瀆被掩蓋在「合法」的政治獻金底下。

民主不能保證清廉。反之,不民主卻仍有可能清廉。蔣經國時代是一黨威權統治,算不上是民主政治,但是相對於民主化後的幾任政府,卻是比較清廉的。新加坡雖有民主選舉,但是長期一黨獨大,常被西方視為不夠民主,但是政府的清廉度在世界上一直排在前幾名。香港也是沒有民主卻相當清廉的地方。

選舉非錢不可,西方民主因此多半淪為金權政治。知識分子想搞政治,千萬要再思三思啊!徐永明曾任職中研院,擔任立委也頗有表現,看來擁有不錯的學術和政治能力,現在他捲入SOGO弊案,難免纏訟多時,無論結果如何,他的政治和學術之路恐怕都走不下去,人生的精華時光就此虛耗,可悲啊!

李登輝留給台灣什麼? | 郭譽申

李登輝前總統深刻影響台灣的政治40年,他留給台灣什麼?主要有兩項:台灣的民主制度及台獨意識的推進,讓他博得「民主先生」和「台獨教父」的稱號。

台灣的民主制度大部份在李登輝主政時代修訂完成,他因此被西方媒體讚許為「民主先生」,也是很多台灣人所津津樂道的。李對台灣的民主化是有貢獻,這樣就可稱為「民主先生」嗎?不管他修訂完成的民主制度的好壞?

中華民國的憲制原來是双首長制,總統是國家元首和三軍統帥,並有權提名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等中立機構的高階人事,因此總統應該是政治立場中立的全民共主;另一方面,行政院是行政執行機關,擁有執行政務的實權,須向代表民意的立法院負責,立法院因此對行政院長有同意權,導致行政院長應該由立法院的多數黨出任。民主制度自然有政黨競爭,行政院和立法院取決於政黨競爭,而總統和中立機構應該是政黨競爭的裁判。

李登輝主導的修憲,刪除了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使總統可以全權任命行政院長,於是行政院長成了總統的部屬,而立法院幾乎成了無法說「不」的行政院立法局。換言之,所有的權力都歸於總統一人,完全喪失了西方民主分權制衡的精神。台灣總統的權力比實行總統制的美國總統還大,可說是「超級總統制」。李登輝如此修憲,就是因為他擔任總統,自然要為自己擴權。這樣能算「民主先生」?美國主導的西方媒體只要台灣乖乖遵從美國的領導,是不會吝惜稱讚台灣領導人的。

台灣的超級總統制施行至今,陳水扁因為朝小野大,沒有成為超級大總統;馬英九或是自我設限或是不懂使用權力,沒有成為超級大總統;現在的蔡總統可不一樣,她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的所有權力全部一把抓,是名符其實的超級大總統(參見《台灣損害民主卻推崇民主》、《從民主走向獨裁-以國安之名》、《大法官濫釋憲 台灣走向獨裁?》)。而以後的總統應該也會有樣學樣,照蔡總統的前例而行,台灣恐怕勢必走上假民主、真獨裁之路!

李登輝大力推進台獨意識,當年並刻意扶植初起的民進黨,現在台灣的台獨意識濃厚,李功不可沒,因此當得起「台獨教父」的稱號。然而近年中國大陸迅速崛起,已威脅到美國的霸權,使台獨的希望幾乎成為泡影。台獨無望,但台獨意識卻導致兩岸關係倒退,台灣的發展受限,台灣是未蒙其利,反受其害啊!李前總統可以輕鬆揮別台灣,台灣人卻要長年承受他台獨意識的苦果。

成語說:「蓋棺論定」。不過,李登輝雖蓋棺,其一生的是非功過仍不會有定論。李登輝最終的一生評價將取決於台灣的統獨未來,若未來兩岸統一,他將是企圖分裂國家的漢奸;若台灣成功獨立,則他是偉大的「台獨教父」。不過,後者的可能性看來非常渺茫。

社群主義能拯救西方民主? | 郭譽申

西方民主的主流思想是自由主義,自由主義非常強調個人,包含了個人主義。社群主義也提倡民主,卻是與個人/自由主義對立的政治哲學。社群主義起於上世紀的80年代,雖曾在學術界頗受重視,但並未撼動自由主義的主流地位。近年西方民主遭遇許多挫折,研究者於是各自尋求拯救之道,而重新強調社群主義是提出的解方之一。社群主義能拯救西方民主嗎?

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又稱為共同體主義,強調個人與群體之間的聯繫。這種信念來源於認為,人的自我、社會認同、人格等概念都是由社群建構的,與個人主義認為人是獨立個體的觀點有很大的分歧。在此社群可以小到一個家庭,不過社群主義經常在更廣大的視角下看待社群,社群是擁有共同的利益、歷史文化、居住地理區域的人群間的互動。

R. Rajan去年出版《The Third Pillar》(中譯:第三支柱,遠見天下文化),主張「社區」應該成為民主時代「國家」、「市場」兩大支柱之外的第三支柱。社區是「一群居住在相同區域、同屬一個政治共同體的人(人數可多可少),通常有著共同的文化和歷史遺產」。現代國家,如美國,一般有較強的國家和市場機制,但是社區功能則偏弱,作者呼籲下放權力到社區,優化社區的功能和品質。

假使社群主義只是概念,它不可能動搖個人/自由主義的壟斷地位,因為後者已深入人心,而且投人心之所好。R. Rajan所主張的可說是社區主義,社區主義把社群主義落實到居住的社區,是社群主義的實踐和具體化 (雖然他在書中幾乎未提及社群主義),使社群主義較有可能有具體貢獻,而超越個人/自由主義。

以美國為例,其眾多社區的好壞差距極大,部份社區(如一些黑人社區)破敗不堪、毫無競爭力,幾乎淪為罪惡的淵藪。因此破敗的社區需要整治,是無庸置疑的。由於在個人/自由主義框架下的國家一般並無充裕經費投入社區,也由於社區主義的精神在於社區自治,社區主義並不期待國家負擔社區治理所需的大部份資源,而希望社區成員能盡量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是太理想化而不切實際了,有能力的社區成員若不滿意其社區,多半會選擇移居到其他較好的社區,而不會選擇出錢、出力改善居住的社區,因為前者比後者容易得多 (這正是書中所述很多社區每況愈下的原因之一)。

理論上社群/社區主義能矯正個人/自由主義太強調個人的缺失,然而實際上個人/自由主義已經深入歐美人心,社群/社區主義並不容易搶下一席之地。從過去歷史看,為了實現資本主義的工業化,國家和市場的力量普遍有所增強,而社區的力量則被削弱,例如居住在公寓裡的鄰居時常僅是點頭之交而已。這看來是頗難逆轉的自然趨勢,也確實削弱民主所需的社區自治,因此/社區主義並不容易實現,也就難以拯救西方民主制度。

中國大陸的政經制度其實比歐美更符合某些社群主義的精神,(部份差異在於)大陸不避諱以國家力量介入社區,因此能優化社區治理。歐美民主國家總想節制國家的力量,又想要優化社區治理,可就難了;而國家若介入社區,恐怕又有政黨在社區內爭權互鬥的問題。

綠營挺菊的人權民主八股 | 徐百川

台獨有一套攻擊中國、攻擊國民黨的論述公式,就是惡魔化中國、國民黨,然後把台獨意識等同於人權、自由、民主,藉以包裝自己為公理正義的化身,據以論斷是非。這一套論述公式經過長期和廣泛的使用,已經成了台獨政治論述的八股格式。

王世堅就是運用這套台獨八股的老手,他曾在《新聞深喉嚨》說:「陳菊從年輕時代,她參與…當時是高壓威權獨裁,她敢跳出來在黨外時期,她敢跳出來勇敢的面對獨裁者。你看高雄事件,她(被)抓進去大概就準備…,這是視死如歸,大概進去就出不來了。所以她大半的青春耗費在幫我們整個台灣,我們台灣的國家人權,我們台灣2300萬的人權,她在爭取。所以我認為在捍衛人權的這個歷史上,陳菊是留下光輝的紀錄。」

事實上台獨是基於竄改扭曲的假歷史而支撐起來的主張和理念,根本談不上正當性、合理性。兩蔣的高壓威權獨裁只是針對中共和台獨,中共和台獨都是利用人權、自由、民主掩飾他們叛亂的真正目的,用以施展他們顛覆國家的言論和活動。兩蔣壓制叛亂份子或組織,這是所有的國家都應該為所當為的事,這也能夠叫做違反人權、殘害人權?

拋開台獨的正當性、合理性不去談它,僅從單純的人權的角度來看,台獨與兩蔣是兩種對立矛盾的意識形態的鬥爭,台獨眼中兩蔣是外來政權,非要去之而後快,兩蔣眼中台灣是中國的領土、台灣人本來就是中國人,台獨即是漢奸叛賊,各持己見,互不相容,你死我活,鎮壓與抗爭就是這種鬥爭的本質。

目前台獨尚未制憲建國只能採取民粹的手段,暫時假民意而行之,這是明顯不過的事。等到台獨建國,反台獨就是叛國罪,換台獨公然以「高壓威權獨裁」來鎮壓中國主義了,兩者之間沒有一方是能夠自居為人權的代表。蔡政府搞出「國安五法」、「中共代理人法」,就是明顯的例證。(參見《從民主走向獨裁-以國安之名》)

王世堅沿用台獨八股,以反人權來惡魔化兩蔣政權,替陳菊塗脂抹粉金裝加身,提升到人權的高度,說是陳菊為了捍衛整個台灣的人權、爭取台灣2300萬的人權留下了「光輝的紀錄」,把台獨等同人權。這就是偷換命題,完全背離人權,玷汙人權了。

1979年世界人權日那天的美麗島遊行示威僅是訴求自由民主,表面上與台獨無關。事件惡化演成暴亂是在意料之外,原先策畫的遊行示威根本沒有預期到會有嚴重後果,因此陳菊參與美麗島事件之初,被捕的風險並不高。陳菊被逮捕後獄方認為有可能被判死刑,遺書是獄方要求她寫的,並非是她不怕犧牲以死明志,主動發表的聲明書。陳菊是否有像王世堅所說的那樣「視死如歸」,實在是個疑問。

黃俊英的走路工事件,不論陳菊有無參與策劃,但是事後陳菊對這種下流卑鄙的手段安然處之,毫無愧疚之情。似乎她認為自己為了美麗島事件而受刑,市長大位是她份內所應得的補償,而黃俊英理當退讓。

接著陳菊十二年市長任內,執政團隊貪腐頻傳,很多弊案說不清楚,市府又欠債高達三千億,她墮落腐化如此之速,可見她十分缺乏自己所宣稱的公平正義的理念。當年她為台獨奉獻的抗爭精神,僅是出於厭惡、仇恨國民黨的台獨偏激狹隘心理而已,與人權民主其實毫不相干。

中國模式與西方民主競爭態勢的演變 | 郭譽申

隨著中國大陸的快速崛起,中國的政治制度,中國模式(參見《簡單搞懂大陸的黨政制度》),與西方民主制度免不了有競爭,其競爭態勢經歷了多年至今的演變,值得我們回顧和前瞻。

中國自1979年開始改革開放,不久就遇上了1990年代的蘇聯解體和東歐民主化。當時是西方民主的顛峰時代,法蘭西斯·福山出版了《歷史的終結及最後之人》一書,認為西方民主就是政治制度無可取代的最終形式(參見《法蘭西斯•福山這個人》)。隨後美籍華人章家敦出版《中國即將崩潰》,認為中國模式是蘇聯模式的餘孼,中國在5年至10年內即將崩潰。

本世紀初,中國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增長更加加速,但在國際上韜光養晦、不出風頭,讓遭遇911恐怖攻擊的美國幾乎忽略中國的快速進步。此時如日中天的西方民主開始出現走下坡的跡象,部份政治學者觀察到,很多實行民主的國家,尤其一些新興民主國家,發展不順利,而形成所謂的民主退潮現象(參見《全球民主在退潮》)。

2008年美國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機重創了西方民主制度,使民粹主義、保護主義、民族(種族)主義等興起,到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和川普當選美國總統,而達於頂點。此後幾乎所有的政治學者都有共識:西方民主面臨了嚴重危機,而需要尋求拯救之道。此時的中國大陸,經濟規模已達世界第二,其經濟增速雖從高速降到中高速,仍遠高於多數國家。亮麗的中國不可能再韜光養晦,中國模式與西方民主的正面競爭態勢於是不可避免。

面臨危機的西方民主經得起中國模式的挑戰嗎?英國劍橋大學政治學教授和政治評論家David Runciman在其著書《How Democracy Ends》(中譯:民主會怎麼結束,立緒文化)中探討這問題,其評論大部份相當中肯。他把西方民主面臨的危機比喻為人類的中年危機;西方民主在上世紀的青年期,努力追求選舉普及和福利國家,成就非凡,然而進入本世紀的中年期,西方民主已無所追求,因此導致人們的不滿(主要指發達國家);中年危機雖然難熬,西方民主仍能修修補補,繼續活相當久。另一方面,中國的人均所得仍低,中國模式仍能提供人民所期待的經濟利益而讓人民滿意,是其優勢。言下之意即,中國在成為高所得國家之前,中國模式的表現仍將持續優於西方民主,此後則未可知。

Runciman認為民主選舉提供人民尊嚴及讓人受到尊敬,是中國模式所欠缺的;當中國成為高所得國家而經濟增長走緩時,沒有民主選舉可能使中國模式不再有合法性。筆者相信,選舉是否提供人民尊嚴及讓人受到尊敬,每個人感受不同,而甚至是虛幻的,因此未必重要。例如,日前美國才爆發白人警察任意壓制無辜黑人致死的事件,一般黑人在民主的美國有尊嚴及受到尊敬嗎?選舉民主實在並沒那麼美好!中國模式未來有可能以其他方式提供人民尊嚴及讓人受到尊敬,例如完善的醫療健康保險。(生老病死是人最脆弱而沒有尊嚴的時候,若能被妥善照顧好,人就是有尊嚴的。)

與黃士修君,論其所謂的前後期「李登輝路線」| 郭譽孚

我是台灣史研究者,要求自身無顏色地研究史實,最近拜讀您的觀點──您那所謂的──『國民黨不應害怕思考「李登輝路線」務實華獨的可能性。早期的李登輝,願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是謂國統綱領,而非以獨立台灣和統一中國對抗,與十四億中國大陸人民為敵。』

知道您這所謂的『早期的李登輝願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自以為看來像真理般的敘述,其中有多少重要問題被混淆嗎?

一、早期李登輝路線與兩岸關係之特色

這個特色應該極為重要,因為李登輝的這一特色,使得對岸認為他是可以對話與信賴而合作的;要論述當年所謂早期李登輝路線的兩岸關係,絕對不可忽略。該特色是李當年曾經是共產黨員;雖然李進入組織的時間不長,卻讓對岸有了可以想像的空間;哪裡知道李複雜的背景,會出現讓對岸完全意外的發展。換言之,當年對岸之接受國府的政策,除了有現實中,當時彼岸經濟發展落後,可能獲得種種幫助外,對於李所領導的國府有著一份對於同胞,甚至同志的期許──而今,對岸對於李的期許,已經明顯落空;該一有利的條件,絕大部分已經消失。

二、所謂「務實華獨」之虛妄性

把前述的時代特殊背景考察清楚之後,所謂「務實華獨」,在現實中,如何可能?是否應該可說是已極難了──

要知道由李運用同胞與同志的想像所進行的,那所謂的「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在其現實的運作中,日益顯露出原來其骨子裡,其實充滿了對於中國人的輕蔑與鄙夷,例如,1990年他接受日人訪談時,在其研讀日本國學家本居宣長著作,獲得高分所表露的得意中;他就只能成為美日霸權國家企圖瓦解中國政經體制的一個戰略部分。

也就是當時的兩岸關係日益顯露出了它欺騙性的真面目之後,對岸當局自然對之不可能繼續掉以輕心──無論此岸將之如何的改名換姓,自稱「務實華獨」或是其他無害或是漂亮的名稱;都將更受到所謂「聽其言,觀其行」的深入檢視。

三、「國統綱領」中論述的「自由民主」之虛妄性

藍營青年中,願意把眼光提高到憲法的層次,討論中華民國憲法中的「國統綱領」問題,應該是好事;儘管該一憲法文件本身其實就具有日後「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之曖昧特質,但是正視其存在,正有某種參透「九二共識」,雖然曖昧確實實存於我島政治發展史實中的意義。不過,今天我們正視國統綱領,可能更應該要由其當前的時代性上來進行新的洞察。那就是黃君所謂的「自由民主與一黨專政」對立性論述,只是那個時代的流行模式;就今日看來,那種強調形式,忽略實質的思考模式,是否實在只是一種很缺乏深度,去實就虛的思考方式;看看中國在世界經濟發展上迅速崛起的地位,以及它如何能夠更有效地對抗人類大疫情的災難,如何「一黨專政」竟然能長期被排出於「自由民主」之外,而斷言那不應該也是人類維護人類生存發展的一種重要方式?如果對岸體制也是一種自由民主的重要模式,對於我們社會的思想解放,將具有怎樣的意義?

以上,是個人對於網路上所見的黃士修君的高見,而提出的一些想法──個人認為忽略了我島歷史發展上的這些應該注意的重要變化,是不可能充分認知史實,也不可能在當年大動盪的時代中,更全面地掌握到我們當前社會發展的機運的。

黃君原貼文──

『黃士修 國民黨不應害怕思考「李登輝路線」務實華獨的可能性。早期的李登輝,願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是謂國統綱領,而非以獨立台灣和統一中國對抗,與十四億中國大陸人民為敵。

晚期的李登輝,成為台獨教父。國民黨反台獨,從來不是因為共產黨反台獨,而是因為國民黨透過思考台獨的可能性,發現台獨將會破壞更高位的和平價值,於是堅定反台獨的決心。』

從監院提名談監院存廢 | 郭譽申

蔡總統擬提名國民黨籍的黃健庭擔任監察院副院長,引起了軒然大波。國民黨當然反對,認為未通過政黨協商,這是蔡以官位向黃個人招降纳叛;民進黨的反彈更強烈,說出的理由很多,但是真正的理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民進黨既然全面執政,當然要全面收割所有的政治利益,焉能分給不相干的外人?監察院旨在健全吏治、整飭官箴,最應該要公正中立,總統的提名鬧成這樣,實在是醜陋不堪。

蔡總統有可能提名真正的公正中立人士擔任監察院正副院長和監委嗎?幾乎不可能。台湾已經政黨惡鬥多年,懂點政治、曾參與政治的人都被貼上了政黨標籤,因此有能力參與政治的公正中立人士早已絕種,不存在了!蔡總統難道真會提名反對黨的政治人物當監察院副院長?那不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脚?黃健庭會被提名當然是被招降納叛,願意當綠營監院裡的花瓶樣板而已,憶及他曾被反出國民黨的郭台銘找來當副總統搭檔,我對這項提名就不覺得意外了。

蔡英文最後勢必全面提名綠營的顯性、隱性政治人物及一些花瓶樣板進入監察院,這樣自己人監察自己人有何意義?擺明了是官官相護嘛。這樣的監察院有存在必要嗎?

回顧監察權不存在於西方民主的三權分立,而是中山先生採納自中國傳統的御史制度。御史必選自最正直清廉、聲望最崇高的人士,其職責是對上至皇帝下至百官提出糾錯和彈劾。由於御史的聲望崇高,皇帝也必須對他敬畏三分,否則皇帝會大失民心,也會被後世視為昏君。御史制度因此有制衡無上皇權的重要功能,也能健全吏治、整飭官箴。

可惜現在的政黨政治與古代的「無黨政治」完全不同,古代的御史心中只有是非,沒有黨同伐異,而現在蔡總統提名的綠營監察院怎可能打民進黨自己人?是要幫在野黨打天下嗎?從蔡擬提名黃健庭當作花瓶樣板就再清楚不過了。至於陳菊,她從裡到外渾身都是綠的、反藍的,她退黨主掌監察院,當然是辦藍不辦綠,不過她不會像前監委陳師孟那樣直白地說出來罷了。她的退黨有何意義?又騙得了誰?

平心而論,以現在的政黨政治,監察院根本不可能有功能,監察院真該完全廢除,以免養蚊子、養肥貓。民進黨過去主張廢監察院,現在全面執政,立即知道監察院的位子「真好糠」,當然不再願意廢監察院了。我們老百姓只能供養他/她們,還能如何?

台灣採納西方的政黨政治,所導致的政黨惡鬥使監察院形同虛設,浪費了很不錯的御史制度傳統。對比於台灣,大陸的黨政合一制度很類似古代的無黨政治(參見《簡單搞懂大陸的黨政制度》),其監察委制度因此頗有潛力充分發揮御史制度的功效,健全吏治及整飭官箴,雖然監察委制度實行的時間尚短,僅始於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