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說八田與一沒殺人,讓我們看看八田與一的工程死了多少人。
1922年,水庫最關鍵的工程——烏山頭大壩導水隧道(全長約3公里)發生了嚴重的大崩塌與爆炸事故。
這次意外當場造成50多位工作人員死亡,為了蓋這豆腐渣垃圾工程,造成慘重傷亡,這叫沒殺人!外加沒賠償。
三年輪作的掠奪:這套制度強制農民在特定年分必須種植利潤極低的甘蔗。甘蔗必須以政府規定的賤價賣給日本人的「製糖會社」。這導致了著名的「米糖相剋」——農民種得出白米,自己卻只能吃地瓜籤,甚至餓死。這也是一種殺人。
1930年12月,台南發生了多次規模6級以上的中型地震(如12月8日的前大埔地震與12月22日的強震)。震度約4-5級的地震把豆腐渣工程震到「潰堤邊緣」。
大壩嚴重損壞:根據當時報載,完工才半年的烏山頭水庫堰堤崩塌達500坪,損壞長度約330至360尺。
潰堤與放水:一些研究指出,當時官方對此事件的定論甚至是「潰堤」。為了防止壩體徹底崩塌,引發毀滅性洪水沖擊台南市區,當局立即清空庫水,進行了長達一年的修補,導致1931年嘉南平原的農業大欠收。
雖然1930年地震在台南全境造成的直接死亡人數紀錄為數人(如前大埔地震紀錄為5人死亡),但對於烏山頭工地與下游因災情間接死亡的本省人,史料往往記錄得非常隱晦:
工安傷亡的延伸:烏山頭水庫十年工期中官方紀錄殉職134人(多為台灣勞工),但在大壩損壞後的緊急搶修工程中,是否又有勞工因惡劣環境或過勞犧牲,通常被歸類為病死或意外,不計入地震直接死傷。
下游農民的生計之死:地震導致1931年農業產量驟減五成以上。在當時高額水租與日本糧食掠奪的雙重壓力下,無數台灣農民因飢荒、負債、破產而走上絕路,這種「因災導致的慢性死亡」在殖民統計中是不會被列入的。

圖為烏山頭嘉南大圳儲水池堰堤地裂(臺灣日日新報1930/12/11日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