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民主的優缺點-駁蔡英文推崇民主 | 郭譽申

蔡總統在小年夜以影片向國人拜年,推崇「民主制度或許不完美,但依然是目前為止,人類社會最好的制度…」。真是如此嗎?作為一種政治制度,多黨競爭的選舉民主制在很多國家已經實行多年,讓我們客觀地檢視它的優缺點。

優點:

優點一、選舉是選民對執政者的投票認可,執政者於是獲得執政的正當性和合法性 (這是政治學理論推崇選舉民主的主要原因)。

優點二、政府官員會親近、尊重人民,自稱是人民的公僕。

優點三、人民有當家作主的良好感覺 (這是人們喜歡選舉民主的主要原因,然而人民是否真有當家作主,則很難說,參見缺點四)。

優點四、讓選民滿意的政治人物才能贏得選舉,成為執政者;反之,則不能勝選執政。

優點五、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彼此制衡,多個政黨也彼此監督制衡,因此能避免執政者權力過大。

優點六、選舉民主支持言論自由、媒體自由,社會於是有較寬鬆氣氛;選舉競爭頗受媒體影響,言論、媒體自由導致比較公平的選舉競爭。

缺點:

缺點一、多個政黨選舉競爭,需要有中立公平的裁判員;司法是選舉競爭的裁判員,卻不保證中立公平;政黨很有動機介入司法,影響裁判員。

缺點二、選舉是零和競爭,容易導致政黨間的黨同伐異和對立惡鬥,不僅在選舉時,也包括平時的議政施政,很可能造成議政施政的效率低落、資源分配的不公平和國家社會的不團結。

缺點三、競選所需的經費龐大,遠非一般個人所能支應,多數候選人勢必要尋求財團、企業支持,等當選後再用各種方式回饋背後的金主,因此容易造成金權政治。

缺點四、現代國家人口眾多,選民不可能直接認識候選人,而只能透過媒體了解候選人;然而媒體多半不中立公正,因此深受媒體影響的人民雖有當家作主的感覺,很可能只是假象。

缺點五、選舉和治國施政不同,選舉獲勝者未必善於治國施政,而可能只是善於欺騙選民及以媒體包裝自己。

缺點六、換黨執政時,所有的政府和國營企業的高層職位都面臨更換,是成本不小的工程(對比私有企業極少會這樣做),並且時常使政策不延續。

缺點七、選舉民主主張地方自治及區域性的選舉,容易導致國家的區域化,即各區域各行其是,而不互相支助,可能造成區域間的隔閡和貧富差距。

缺點八、由於缺點七,種族或意識形態獨特的地區易傾向自治、自決,甚至走上要求獨立的分裂國家之路 (如民主成熟的英國的蘇格蘭地區傾向獨立)。

上述的優缺點沒有提及人權,因為人權的保障主要取決於法治。人權、法治與選舉民主少有關聯,民主國家未必法治優良,而不民主國家也未必法治敗壞。(參見《太陽花無罪、現代「百官行述」,司法改革何在?》)

上述的優缺點是基於理論分析及綜合過去很多選舉民主的實行實例所得到的一般性陳述,但是各國實行民主的結果難免有頗多差異。譬如蔡總統全面執政後,以提名任命親綠的大法官掌控司法,又以關閉中天新聞電視台箝制新聞媒體,使優點五和優點六幾乎蕩然無存,台灣民主因此受到重傷 (蔡政府的更多反民主作為,參見《進口萊豬與關中天新聞 哪個較嚴重?》)。她竟還好意思說「民主制度…依然是目前為止,人類社會最好的制度」!

理論上選舉民主有優點,也有缺點。然而實際上多數國家(如台灣)實行民主,發揮不出其優點,而擴大其缺點,使選舉民主蒙塵。這是近三、四十年,中國模式的表現大幅優於民主國家的原因。世人別再偏執迷信選舉民主吧。

對「選舉民主的優缺點-駁蔡英文推崇民主 | 郭譽申」的一則回應

  1. 優點一、選舉是選民對執政者的投票認可,執政者於是獲得執政的正當性和合法性 (這是政治學理論推崇選舉民主的主要原因)。
    管見:課本理論暫不說他。依我們的經驗,選民的投票認可並不是經過理智分析資料後的抉擇,選民確實不能了解候選人的優劣(參考缺點四),所以大部分的勝選人在選後是讓支持者失望的,執政民調是往下走的。多半選民更是依據好惡或是意識形態而固定選邊站,無關優劣。少數能夠擺脫選邊站的人,也常陷於爛蘋果堆中,投票不代表認可,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爛蘋果堆似乎是選舉民主的必然宿命,不光是台灣,川普與希拉蕊之爭也是如此,非洲、中東、南亞各國的選舉,爛蘋果堆更是屢見不鮮。

    優點二、政府官員會親近、尊重人民,自稱是人民的公僕。
    管見:後半句是真的,他們是會這樣自稱。但前半句就未必了。經過選舉出來的人,不論是執政或民代,往往前恭後倨。尤其是最高執政的第二任,再也沒啥好選了,自是謙卑不再,一意孤行。

    優點三、人民有當家作主的良好感覺 (這是人們喜歡選舉民主的主要原因,然而人民是否真有當家作主,則很難說,參見缺點四)。
    管見:一針見血,一語中的。「當家作主出頭天」是選舉民主最易上癮的鴉片糖衣,也是人類政治史上最成功的廣告。選民即使一再被忽悠詐騙,歷經九死而不改其志。就像買彩票,百敗而不悔,堅信下次就真正輪到我的出頭天了。

    優點四、讓選民滿意的政治人物才能贏得選舉,成為執政者;反之,則不能勝選執政。
    管見:較多的情況是兩害相權,而非選民滿意。

    優點五、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彼此制衡,多個政黨也彼此監督制衡,因此能避免執政者權力過大。
    管見:分立就能制衡,那是課本上說的,課本又是抄襲三百多年前外國的月亮,從孟德斯鳩起人云亦云到現在,實際上沒有邏輯關係可以導出分立就能制衡。執政者掌控立法而完全執政是完全可能的,執政者決定大法官及各級法院領導也是完全可能的,法官講是講獨力審判,但審判作為不能見容於當道時,自有上級領導揣摩上意而予廢棄、駁回,所以三權分立而獨掌,並非不可能,就像眼下的台灣,不止三權,連第四權都一手掌控。

    優點六、選舉民主支持言論自由、媒體自由,社會於是有較寬鬆氣氛;選舉競爭頗受媒體影響,言論、媒體自由導致比較公平的選舉競爭。
    管見:以往媒體需要雄厚財力,話語權掌握在少數人手上,似乎不能說「導致比較公平的選舉競爭」。如果公權力連第四權都要一手掌控,尤復何言。現在雖然自媒體發達,但是還沒有一個成熟的規範可用,以致錯假充斥,仇恨氾濫,公權力有更大的操作空間,如此想要「公平的選舉競爭」恐怕是緣木求魚。

    「民主制度是目前為止人類社會最好的制度」跟「分立就會制衡」一樣,都是人云亦云而來的外國月亮,未經思考與實證的盲從,乃源於心底深層的自卑。跟著人家講就不會錯,即使錯了也有一堆人陪葬,不會丟臉。

  2. 民主是計算數目的遊戲,無關是非善惡對錯。是非善惡對錯太難界定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計算數目則太簡單了,公公婆婆讀小學的孫子就能搞定。民主用一個簡單的方法,一舉解決了萬事萬物的複雜問題。

    這個方法好不好,且不說他。但方法畢竟是方法,不是目標的本身,只是達到目標所經歷的過程。不幸的是,民主是舶來品,老外的月亮比較圓,圓到竟將方法目的化,認為只要民主就好,王子與公主從此就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

    王子與公主(汎指百姓)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是中國「民本」思想的內涵。那才是目標,理想,願景。民本與民主的不同在此,民本是終點,民主是路徑。而路徑不是唯一。東方思想對於實現民本的過程,並不拘泥一格,儒道墨法,九流十家,都曾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激起大大小小的浪花。然後,門戶開放,引進了西方的民主。

    同一個階段,也引進了共產主義,資本主義,以及形形色色的社會主義。黑貓白貓,什麼路徑都可以,只要能實現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就好。

    1991蘇聯解體,冷戰結束,舶來品黑貓白貓分出勝負。美籍日人福山認為,自由民主與資本主義已全面大勝,定於一尊,因此「歷史的前進」與「意識形態的鬥爭」將走向終結。中國人從易經(變)的角度來看,只能笑笑而已。文明滾動前進,只有更好,沒有最好,何來終結之日。

    (自由與民主經常被相提並論,那是人云亦云,囫圇吞棗的習慣。從本質上講,民主純是制度,方法,過程,自由也可以算是,但也能作為實質的目標,願景,理想之一)。

    到了2017,福山說:「直接民主作為政府的形式之一,是完全無法運作的。因為多數民眾並沒知識水準和時間,去了解極度複雜的政策和未來影響,最後只能被簡單口號操縱投票」。我的天,一個知名學者竟需要25年才知道這些事?

    在經濟方面,他說:「新自由主義已經死亡。政府力量必須加強,政府必須介入重分配、不能放任經濟自由」。他認為西方的富人政治,使得政府的重分配無法執行;東方的中國模式能否做到,尚待時間去觀察。福山的歷史終結論,自此打包,束諸高閣。

    民主必稱法治。西方認為依法行政,可以免去是非善惡對錯的道德爭議,但實驗結果,沒那回事。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執法,司法,都要靠人,一旦由不道德的人掌握,不道德的事就能依法行政(惡法亦法)。例如福山筆下的富人政治。

    沒有道德約束,法治比人治還可怕,因為有了依法行政的擋箭牌,人都不用負責了。台灣連續出了三位法律人當總統,依法行政就成了政治人物的口頭禪與金鐘罩。大陸的反分裂法,送中條例,愛國者治港原則,海警法,都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你認為應該依法行政才叫法治國家,那還不簡單,先立法就是了,明天執法就有憑有據依法行政了。台灣因反分裂法而起肖,香港因送中條例而造反,日本因海警法而跳腳,一概沒有皮條,為什麼?人家是依法行政阿!這就是拿法治法治法治當萬靈丹的智商水平。

    先有習近平的修改任期限制,後有普丁的依樣畫葫蘆,看來好像拿立法做政治工具都是共產世界的把戲,然而魁北克在1995獨立公投差點過關後,加拿大於1998就經過最高法院裁示:依國際法或加拿大國內法,魁北克都沒有權利單方面獨立。2000更通過了清晰法案,加拿大下議院有權決定公投議題是否足夠清晰以供選民判斷,如果違反了任何清晰法的原則,下議院有權推翻公投決定。任何一省的獨立協商,必須所有各省與原住民一致參與。當時的總理說清晰法案是他政治生涯最驕傲的成就。獨派說清晰法案沒有意義,應被忽略。

    在法理上有這樣兩句話,「民族自決權的行使不得被解釋為鼓勵採取任何行動侵犯主權和獨立國家的領土完整(territorial integrity)或國家統一(national unity)」。「國際法沒有立場保護魁北克領土完整而不保護加拿大領土完整,也不能接受加拿大可被分割而魁北克不可被分割的矛盾」。最後,公理在大炮射程內,美國總統柯林頓跳出來說話:「是否少數的權力也尊重了多數的權力?」魁北克即使全民公投獨立,在加拿大也是少數。自此魁獨煙消雲散。魁北克是北美僅有的實行大陸法系統的區域(有別於英美的海洋法)。

    回到福山歷史終結論的轉折,全球都在檢討民主與民粹的關聯與影響,以下是台灣知名人物也曾有過的聲音,姑隱其名,我無意拿名人來背書自己:「誰說民主不亡國」,「台灣當前最大的困境來自民主選舉」,「民主制度就如在歐美國家一樣,已經無法有效治理一個中產階級萎縮、貧富差距擴大,工作機會減少,意識型態分歧,利益團體偏執、民粹與網軍竄起的社會」。

    民主制度與資本主義在沒有敵手,唯我獨尊的情況下,竟不能終結歷史,實現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表示通過民主這個途徑已經無法達到目標,實現民本的理想與願景。而西方霸權仍要強迫輸出,標榜民主為普世價值,號令天下,莫敢不從。一個方法,手段,制度,如何能成為普世價值?那豈不是阻斷了文明的進步,讓我們在實現理想,願景的途中不能再探討更好的方法,手段,制度。

    這是源於美國的程序正義凌駕實質正義的荒謬現象。他們自認為設定了一個神聖不容質疑的過程,就要求大家都必須走這一條正義之路,至於這條路結果是不是通往正義,則非所問。電影「造雨人」中那本保險公司的內規,明明是真的,只因所有者是竊占的,不是合法取得,所以不能將其列為證據。事實擺在眼前也視而不見。如果這樣導致受害人敗訴,造成實質不正義,法官也愛莫能助。

    你還可以想像,一個警官因為刑求兇嫌而得知埋屍地點,起出被害人屍體,根據毒樹毒菓理論,因為程序不正義,陪審團對於起出的屍體只能視而不見,不具有證據力。這是什麼偉大的發明?但是美國以其國力為後盾,已將此一程序正義優先性,推廣到全球一體遵行。你只要手按聖經發誓,你的證詞就有證據力(程序正義有了),就算準備說謊也沒關係(實質正義不計)。為此美國十個死刑犯就有一個以上是冤枉的(Just mercy)。德國做為追求實質正義的大陸法系領頭羊,是西方最後一個被迫接受毒樹毒菓論的國家。

    冷戰期間,國際蘇維埃想要赤化世界,以共產主義治天下於一爐,失敗解體後,輪到另一陣營想要用民主制度資本主義一統江湖,都是同樣的愚昧與鴨霸。任何制度,手段,方法,路徑,只是追求最後目標的程序。任何陣營都不該本末倒置,以追求特定單一程序為目的,還要號令天下,強制大家走同一條路(自以為程序正義),而不問能不能實現最後目標(實質正義)。中國發展帶路,跟世界各國打交道,可有將中國模式強加在他國身上,要求一體適用?

    中國模式以民本為目標,理想,在輕重緩急之間安排優先秩序,摸著石頭過河,不拘一格的吸取經驗,在錯誤中學習,謀取最大群體的最大福利、進步與安定。他們認為審時度勢,替大家規劃未來,是執政者的責任,委之於民是不負責任的作法,一味民主會成為執政者卸責的最好藉口。執政者應該帶領大家前進,而不是跟隨大家前進。(最明顯的例子是一胎化,當初被全球罵爆,現在不但沒有聲音,民智大開後,解禁都不生了。現在老外講新疆節育是種族滅絕,何不說種族滅絕打從漢人就開始了!)

    他們不相信民主,不認為群眾能夠了解方方面面,足以做出對自己最好的選擇。這是福山花25年才學到的認識。看自己,也許不能客觀,不妨看看電影「選情告急」(Time change)裡,阿拉斯加那位女州長,就代表阿拉斯加全民的選擇。美國一州,等於世上一國,莎拉菲林的故事是真的,群眾的選擇可怕不可怕!(人家也在看我們)

    中國模式最大的危險,跟其他任何陣營一樣,在於領導班子的道德水平。只是他們不像民主陣營,失敗下台換人做看嘜就好了,頂多是下台的人晚景淒涼(如韓國),對國家而言,不過是溫水煮青蛙式的國力傾頹(如美國);中國模式如果失敗,個人怎麼樣的結果都不重要,而是要面臨那麼大的一個國家當下的崩潰、動亂、乃至在列強覬覦下瓜分豆剖,亡國滅種。

    危險是安全的養分,讓他們的領導班子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中國模式被預言大崩潰三十次以上,今天仍然在安定與成長的總評分中穩坐龍頭。但即使中國模式成功,也有其時空性,限於此刻,限於中國,既不能說放諸四海而皆準,因此不能強迫輸出;也不能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因此不能安於現狀不求進步。中國模式再怎麼成功,也不會可笑到自封為普世價值,原地踏步,號令天下。

    西方民主是by the people,中國民本是for the people。by the people是方法,for the people是目標。當一個方法達不到目標時,就要修正、更新、進步,或是改弦易轍,另起爐灶。制度應與時俱進。把by the people當成普世價值,把方法(民主)當成目標(民本),只要民主就好,就是阻礙了文明的更新、進步。只要民主就好,世界上那麼多學者專家,怎麼會有那麼愚蠢的堅持!(霸權引領文化的現象與探討)

    印象裡英國有次核能公投,得票最多的選項是:我的知識不足以作出判斷。台灣核能公投有此選項嗎?有人會選此項嗎?核工博士一票,我也一票,那要專家幹什麼?以下是差距很小的普羅公投,誰也不知道公投結果是好是壞,只知好壞自取,怨不得人。
    陳水扁連任 50.11/49.89;
    魁北克獨立失敗 50.58/49.42;
    英國脫歐 51.89/48.11;
    拜登勝選 52.27/47.73;
    以下是古早時候差距蠻大的某次菁英公投,今天大致上被判定是不好的結果。
    蘇格拉底被判有罪 56.00/44.00;
    蘇格拉底被判死刑 72.00/28.00;
    民主用一個簡單的方法,一舉解決了萬事萬物的複雜問題。世事真如此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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