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是否失智?這件事真正的核心,是周美青與馬以南聯名簽署的那份聲明。
親屬對於親人是否失智,心理預設從來不是中立的,而是強烈傾向於否認。他只是累了,他最近壓力大,年紀大了難免忘東忘西。這些話不是謊言,是家屬給自己的緩衝。承認下去,要面對的東西太多。家屬通常是最後一個鬆口的人,不是最先的。
周美青是過去48年最深度認識馬英九的人,也是公共姿態低調到極點的人。丈夫當選市長後她繼續搭公車上班,當選總統後甚至辭職,總統卸任後維持極低曝光。她出來簽這份聲明,意味著她已經穿越了好幾道高門檻:承認丈夫不一樣了,承認家庭內部處理已經不夠,承認必須走法律程序,承認要把這件事推到公開層面。一個低調48年的人要一次跨過去,背後的事實基礎不可能薄弱。
不只家屬的觀察。鄭麗文訪京時,習近平在公開場合對馬英九表達詢問與關切,這在兩岸政治語法裡是極高規格的動作。馬英九是維持現狀派、九二共識的主要詮釋者,他的政治人格核心建立在兩岸交流的歷史定位上。習近平的公開問候,是對他過去10多年所有努力的回音。但他沒有回應,一字都沒有。而這個沉默發生在他正忙著對前幕僚發動法律戰、忙著指責姊姊與妻子、忙著錄影片自證沒有失智的同一個時期。
所以現在仍然堅持馬英九沒事的人,邏輯上需要同時主張:跟他生活48年的妻子誤判了,從他出生就認識他的姊姊也誤判了,兩人同時誤判而且方向一致。或者她們另有動機,例如爭產?搶基金會?奪權?報復?配合外部政治勢力?聲請之後是日復一日的照護責任,要相信這些動機,等於要先相信周美青跟馬以南其實是另外兩個人,過去四十幾年都偽裝得很好,直到今年5月才露出真面目。
馬英九2008年拿下765萬票,支持者遠遠超出藍營基本盤。不論人們當年是因為他清廉勤政的形象、兩岸路線,或純粹覺得他是個正派的人而投他,承認他失智都意味著一段東西結束了。情感成本各有不同,但方向一致:都不願意接受。
只是這些不願意,都是觀察者自己的事,跟馬英九的真實狀況沒有關係。民法第14條規定「監護宣告」可由配偶、四親等內親屬聲請,第15條之1的「輔助宣告」亦同。立法者把聲請權交給親屬,正是承認一個基本事實:親屬是當事人精神狀態最直接的觀察者。法院的精神鑑定是醫學判斷,但啟動程序的判斷權在家屬手上。能讓家屬走到聲請這一步的事實,已經是相當沉重的事實。
跟一個人朝夕相處幾十年的家屬說他不一樣了。這句話的份量,比任何政治分析、任何醫學討論、任何影片拆解都重。不是因為家屬不會錯,而是因為家屬不願意走到這裡。當最不願意的人都已經走到這一步,剩下的爭論,多半已經跟馬英九無關,而是觀察者自己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