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林玉体教授《台灣教育史》的批判 | 郭譽孚

2003年,林玉体的《台灣教育史》,該書的四、五兩章是關於「日據時期」的部分。

該書作者是師大教育系教授,其公費留美研究的專題在西洋教育史方面;1980年,推出《西洋教育史》;1984年,剛推出其《西洋教育史專題研究論文集》,1994年又推出大作《西洋教育思想史》;不到十年,竟又推出《台灣教育史》專書,就某些研究意義上,真是粗製濫造可知;讀者自然不能要求其有太高的學術水準。至於考察其後來似乎狂熱地投入現實政治中,就更難怪該書實在粗糙,簡直就不該算是學術著作了。

林教授,當年是黨外所謂「民主運動」中的大將;其該書中似乎絕無考慮「客觀」與「學術中立」以及民主自由永遠應該與各種觀點對話的問題,他的論述無論多麼重要的觀點,簡直從來都是獨裁專制的論述。

例如,在該書日據史部分開篇不久,他就引用日人自我掩飾的「台灣是日本第一個殖民地」 的爛言;據台之前,蝦夷與琉球都是日本早先的殖民地,當年後藤新平的說法是類似「無方針」之避人詰問,為了減輕施政失策責任,依據「新手上路、敬請包涵」而提出的;我們有主體性的學者沒有義務沿用。

他除了毫無主體性地說出「一百年前,台灣是日本依據國際條約而合法佔領的屬地」 ,還把日人陰謀失敗的「攘逐殺戮政策」合理化地說成是「日軍抵台之後,對抗爭台民採取高壓政策;但為了取悅台民以便搾取台灣的土地資源,懷柔政策也是不可或缺的」 。甚至還說:「為了不失日本人的顏面,決心使台灣成為一個秩序安定,生產豐富,人民安居樂業又勤奮的樂園。」

然而,史實中──日據五十年,我台人的平均死亡年齡在1908年,即南北縱貫線鐵路開通之年,為最高值27.2歲,然後就一路盤旋下降,至1931年最低,為21.5歲;到大戰初期號稱「工業產值超過農業產值」的1939年,平均死亡年齡也僅到22.7歲;怎麼會是一個可以安居樂業的樂園?難道「安居樂業」的我島民樂於「短命」?

不僅於此的,他筆下描述前此提過的「芝山岩六士事件」──「芝山岩附近的台灣人竟然糾集鄉民打死了日本教師六名。離今一百多年前的台灣同胞,不分青紅皂白,認定凡是日本份子皆該殺,就是教師也無可逃。…這種對象的選擇,的確頗為不智。」 ,而當年的史實是當地潘姓仕紳勸他們不要離開學校,他們拒絕,以致死於街上;因此,事件後,該善意的仕紳竟被視為通匪而被殺;這是對於我們素來尊師重道的先民是怎樣的汙衊?

更不要說,該書中不顧乃木總督對我先民當年的反抗,曾自行以「官匪」 認罪的史實,竟為日人屠殺我先民找來理由,稱:
「皇太子都被台灣人用暗箭射死在台南佳里附近,但日軍對台灣人之屠殺也絕不容情。…」

這樣的學者,這樣的民主化的指導者,雖然曾獲得公費留學,進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教育史,竟然對於基本史實,如此混亂。

尤其,其兄林玉鬃在1999年出版的《啟蒙教育──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台灣鄉村小學生涯》一書中,所曾詳述的──

「光復後,有一天,我在清理父親之古代樂譜中,赫然發現了一本厚達五公分,且是用六百字格式稿紙,以毛筆正楷書寫,被高雄州政府列入『機密』之文件,乃與兄長們翻開一看,發現均為天素表兄之筆跡。而其內容都是詳細的將台灣人,凡未聽從日本政府改為日本姓氏者,即依部落的行政區域,詳細的劃入移民至南洋各島嶼,連地圖也劃得相當詳細。…要用軍艦強迫移民至南洋。有些人到菲律賓,有些人到關島或印尼等未開發之南洋群島,而將台灣全部土地,均由他們日本人移民過來。」

揭發了日殖末期,日本殖民者曾完成詳細計畫,將以軍艦把我島民全數押往南洋各地移民墾殖,但在其2003年初版的該書中,卻對該重大史實竟毫無與其兄對話之痕跡;如此惡質的學者,真是可嘆!加上該書的行文,主觀獨斷者極多,似乎充分反映了那個動盪時代深刻的無知與混亂。

由畫家教授施翠峰的回憶,看殖民者的感化教育 | 郭譽孚

施翠峰的家世──嘉慶初年間,科舉制度的拔貢。
曾祖父應成公在世時…由於他精研漢醫藥材有成,曾經製造當時被視為絕症的白喉的特效藥。本來幼兒一經罹患此症,咽喉立刻出現白斑點,發燒數日即亡,是一種無藥可醫的可怕傳染病,應成公私自研發特效藥,即免費贈送藥粉,供病患塗抹患部數日即可痊癒。歷來救人無數。

這樣的家世背景,怎會後來接受殖民者的感化?
那是在美麗的語言與訛詐的設計之下的一連串陷阱。其概要如下──

首先,請看其回憶錄中的相關自白──居然是少年時代對於學校生活有如此的感性回憶──
「由於太難考了,我曾經聽過老師說:『凡有投考上級學校,每天晚上到老師宿舍接受補習。』或許有人會以為『惡補』不是戰後才出現的怪現象嗎?我的回答:『不!』,唯一的不同點就是我們現在的『惡補』是要繳補習費的。日治時代的補習,純粹是老師自動自發,而且補習後肚子餓了,老師還會偶而叫師母煮一點東西填一填小朋友的肚子。還有,晚上,鄉村蚊子較多,師母拿著扇子坐在小朋友旁邊一邊替小朋友搧風,也一邊順便趕走蚊子。至今我都還記得…多麼溫馨美麗啊。」〈施翠峰回憶錄,頁40〉

真有那麼難考嗎?正常的教育下,是否應該會問為什麼難考?他習慣發問嗎?他知道當年難考的真實理由嗎?
他在其回憶錄中,只是混亂地說「當時要考上台中一中,如同登天那麼難。以現今情況而言,讀一所中學沒有什麼了不起,可是作者所言是七十多年前的時空背景…其中本島人較可能去投考者只有三所,其他雖也少數接納台灣人子弟〈約一成〉,可是台灣人總是喜歡擠進台灣人子弟較多的學校,致使台中一中變成台灣學子進攻的第一目標…」〈施翠峰回憶錄,頁46〉,並沒有說出當年真實重要的「時空背景」──

那是我們島上先民所曾指出的,例如:

1920年代曾經在我中台灣擔任公學校教師的楊肇嘉,曾描述他的經歷稱──
「台灣兒童讀的是公學校,日本兒童則有專設的小學校;台灣兒童是不許進入他們的小學校就讀的。而在施教程度上,公學校要比小學校相差約有百分之六十左右。」〈楊肇嘉回憶錄,一,頁183。〉

1926年,日本學者山川均曾在其「弱小民族的悲哀」一文中,更指出──
「小學校和公學校的區別,在制度上,不過是常用日本語與不常用的區別而已。可是實際上,於教程上很有差異,彼此都是六年制,但是公學校這邊,任是以偏袒的眼光來看,也沒有教到小學校的五年以上的課程,這是專門家所承認的。」〈「弱小民族的悲哀」〈續〉,張我軍譯,台灣新民報,1926/7/11〉

1940年,我島音樂家許常惠赴日留學時的時代紀錄則稱──
「當時一般台灣人都認為,公學校的學生程度比小學校至少差兩年以上,許多條件好的台灣人想盡辦法把子女送到小學校……」〈「昨日海上來‧許常惠的生命之歌」,邱坤良著。時報,頁75。〉

研究者很懷疑,施教授怎能只含混地說我們台灣人喜歡擠台灣人的學校?真不知道當年的升學考試有著如此的背景嗎?原來考題出自小學校的教科書──兩者的程度差距兩年級以上,這樣的難度,對於我們的公學校學生真是普通難而已嗎?如果不會解題,能說是我們公學校學童自身的責任嗎?據稱當年若是未經「補課」是不可能通過該考試的──同時,請問在國府統治之下,有類似如此的教程安排嗎?把它們兩者,混淆都稱為「補習」,合理嗎?

最後,作為師大學長的施教授,知否另一個背景?
當年每一個日籍教師比我同資歷的台籍教師的薪水高六成,同時,有一棟宿舍配給;而我台籍教師不僅薪水低,並且沒有宿舍可住,只可領微薄的宿舍津貼。日籍教師有多麼豐厚的收入。
同時,官方還有如此的規定,我們公學校的日籍校長與教師們,升學的錄取率將成為他們的辦學考績根據,知道嗎?
除了升學率高,可以升等、加薪,還有可能成為校長,校長可能成為視學,可以成為高等官!

最最後,施教授應該不知道的是──總督府先後曾另有這樣把小、公學校並舉、混淆而推出過反對「準備教育」的公文──
「因為中學志願入學者已劇增,須突破此所謂入學考試難關之競爭,亦甚為劇烈。結果對於欲升學兒童,在各小、公學校亦施行所謂準備教育,…在內地人之間,對於升學率多之小學校,均認為是優良學校,而以好評好感受歡迎。但對於升學率不良之小學校均給予嚴苛批評,責難學校當事者,結果在小學校即勢必以無理且勉強之方法、手段,露骨強迫授予升學準備教育。由於看到有此惡性補習現象,在總督府學務當局,針對升學考試需改善事宜,經種種研究之後,即勒令絕對廢止在各小、公學校強迫補習,嚴格厲行取締…」〈「台北市史─昭和六年」,北市文獻會,頁261、262。〉

官方的種種研究,怎麼只是高調絕對廢止在各校的強迫補習,卻完全沒有提到當局在考核學校的辦學成績時,應該把升學的錄取率,由其中去除呢!

由上述1940年時赴日的許常惠教授的認知看來,當年我島上公學校有相當嚴重的低智育問題,應該是社會上相當普遍的認知;何以施教授竟與許教授沒有相類似的認知?甚至,我們的學術界竟然因而也流傳著一些類似的那類感情豐富的錯誤觀點?

由戰爭晚期的瘧疾奎寧藥物問題,看殖民教育的感化 | 郭譽孚

有一位我島五年制中學畢業程度的台籍青年,在他的回憶中,對於自身在海軍航空工廠工作所獲的待遇,比自身在家鄉所受的待遇好太多了,因而,曾經如此強烈地批判我島的台籍醫生──五年制中學畢業的思考能力如此──

「當時我們家開米店,也養雞鴨,隔壁是醫生館,那個醫生實在很沒道德,只想發災難財;他跟我出價說三顆瘧疾特效藥換一隻雞。後來我正式寫信去醫務部,才一個禮拜就寄一瓶藥來給我,有將近一百顆,我拿去給那個醫生看,問他說:『你要不要換?我這些藥跟你換一間房子好不好?』他都不敢回答。台灣人對自己人竟然比日本人差。……」〈「不滅的暗夜螢光」,財團法人延平昭陽文教基金會,私立延平學院復原籌備處2006年出版。頁148〉

但是,他批判時竟沒有想到他自己在前文中提到,在那航空廠的一般待遇,原本就很高──「待遇比一般公司都好,一個月可以領七、八十塊,以州立商校畢業進入台銀的公定薪水是四十五塊,進入日本銀行也是四十五塊。在銀行上班的好處是有加班費,但是沒有差旅費。……我的工作……如果加班超過晚上十二點,天亮不必去上班,也算一天的薪水……所以我常常可以領到兩天份的薪水」〈同前書,前書,頁147。〉 ──換言之,本來他那個單位就是個受到特殊待遇的單位。

「1945年4月1日….…開始診療後不久,即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所帶來的鹽酸奎寧只有一磅………只能醫治10個病人而已啊!眼前已經有500個以上的病人,站在校庭正在打擺子,這應該如何處理呢?……大喜多教授馬上找到附近的軍醫,可是沒有就是沒有,軍醫本身也正因為這個瘧疾叫苦連天啊。……巡迴診療已經快半個月了……到達玉井……大家已經睡著,忽然有人來敲門,是庄役所的人,他帶著一個正在打擺子的人站在門口。……隊裡早已沒有那瘧疾特效藥『奎寧』,下午給的藥只不過是些不痛不癢的對症治療藥而已,不是真正的特效藥。當然市面上早就沒有『奎寧』,就連軍部也都領不到這種東西。……大家於心不忍,最後還是由大喜多教授跑到幾個前輩開業醫師家裡,苦苦哀求直到他們拿出留為自己備用的少許『奎寧』給這位病人。」 〈「撐旗的時代」,黃稱奇著,悅聖文藝;頁77、86、87、88。〉

前後這兩方面的資料,個人認為應該都是頗為真誠的紀錄,只是如果這位當年參加台北醫專巡迴診療的台籍醫生的回憶錄所載,不是虛偽的話,我們前面這位應該相當有社會經驗的前輩,他對於他家鄰居的台籍醫生的強烈批判,可能就是一誠實但疏忽了現實環境──當年空軍是擁有特權的兵種,瘧疾是一可怕的法定傳染病,民間確實已經難以找到治療瘧疾的特效藥了──的嚴重誤判?

對於問題的思考能力,這樣由於長期的低智、從順、自卑教育,不敢質疑當局,卻對於自身的族群失去信念,是否一種日殖五十年感化工作的成果?

關於「日式」保甲制「魚目混珠」 | 郭譽孚

1898年8月底,台灣總督府制定了其所謂的「保甲條例」;這是一個往後雖然我台人一再要求廢止,但它卻一直與日人無關卻長期苛虐我台人的制度。

此制早在1897年桂總督時代,為了鎮壓我島民,就曾在我島動盪的雲林地區開始本有的聯庄保家規約;此時,總督府則正式頒佈了嚴格連坐的「保甲條例」。

在名義上,他故意與我國傳統講究「保境安民」之「保甲制度」混淆,卻自稱是「參酌舊慣,設保甲制度,用以維持地方治安」;但其實,一如在前述的兩年國籍自由選擇期間內,前及的「法院」,竟然並不受理我台人對日人所提出的控訴,其理由是該法院是僅專為台灣住民而設,所以,名為「法院」卻並不能受理我台人對於日本帝國臣民之控訴案件;該「法院」實非我們所習知的「法院」;該「保甲制度」實也不同我固有的保甲制,例如,稅賦上,竟也由保甲強制執行其沉重的稅歛,例如,1900年,兒玉與後藤主持的揚文會的皇民頌詞中,所描述的──

「目前臺灣人民的納稅負擔比舊政府時代苛重,此乃下等人民一般之評論,但亦為不識國家政治大體之言,舊政府時代負擔無疑為輕,經費亦六、七萬即足,而在新政府則需二千萬以上,然舊政府時,收稅與兵備以外,一無為人民所設施者,因之無須多額經費之理由。即是。」〈「台灣抗日運動史」,第四冊,頁1108。〉

由公佈該條例之後,後藤長官就曾在一次東京的記者會上公開所表示的:「…自在制定新法有名的王安石以來,支那的官吏和儒者就議論頗多,且有許多書籍,其中雖然有嘗試實施者,但並沒有完全實施。…既然民間熟知『保甲』這個名稱,何不利用呢?只要多費時日,實施決不難。這就是當時採用保甲制度的理由。」〈「台灣抗日運動史」,第二冊,海峽學術出版社,頁316。〉,更可見其蹊蹺。

事實上,稍微下功夫探究,日本學者也曾指出,「日本德川時代的『五人組』制度,即與『保甲制度』相當類似」〈「五人組制度論」,穗積陳重著,東京,1921;轉引自「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王泰升著,聯經初版,頁97。〉;可知道該一頒行的條例,實在乃是後藤在「魚目混珠」而已。

不幸的是,這日式保甲制度實在是極為苛虐的制度,日本學者曾自述該日式制度之惡質,指為統治者的毒爪:

「領主方面也利用這種結合作為繳納租稅的連帶責任團體,在刑罰上也讓一鄉一村負擔連帶責任。…在饑荒等痛苦時期,只因孩子偷了別人的糧食而一家全部被處死,像這樣嚴重刑罰的事例,也有被記錄下來,由此可看出共同生活體的嚴格處。」〈「為什麼日本的治安那麼好」,上村千一郎著,福祿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印行,頁128。〉

其中該制度除了負責向被日本儒家稱為「無知而可愛」「三時皆無餘暇…唯盡勞苦以納於上」的農民繳納租稅外,該日式制度最沉重的是無償的工役負擔,那是我們前面曾提及的德川封建體制的保甲制傳承,也是日本史書所曾指出的:

「課役,種類繁多:如宮殿、城池、橋、路及堤防的築造和修建,驛馬等等,徵收所需費用──或繳米金,或使役人民,總稱『課役』。農民還有的負擔,是『助鄉役』。它指在驛站補充的人馬,由附近各村負擔。…經常的稱『定鄉役』,臨時的稱『大助鄉』…德川家康對農民的統治方針:『不可餓死』,在這裡赤裸裸地表現出來。」〈「日本史」(四),鄭學稼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印行,頁149。其多次農民暴動的詳情,可見於該書頁268~274。〉

於是,在我們島上則除了被我台先民描述為「…人民直接叫苦者,乃保甲費也,保甲費分為經常、臨時之二種,經常費則一保一個年,約徵收百圓內外,執行保甲事務上所必要之費,係受地方長官之認可而徵收之。其他保甲之雜費,則臨時費者,依員警之指揮,隨時徵收,常比經常費更加徵收四、五倍,此所謂不明之費用,…其不得當也明矣。」〈「保甲制度論」,黃呈聰著,刊於「台灣青年」,第二卷第三號,1921.3.26,頁10~11,14。〉

保甲費每保每年百元的負擔外,更有高達保甲費四、五倍的臨時保甲費之負擔;更加上,上述德川幕府對於其農民的「課役」,也極沉重地落在我先民身上;我先民的回憶中,可見到很多這類的描述──這些都是日式保甲制度的「魚目混珠」的部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法令制度上,保正與甲長,雖都屬於無薪的榮譽職;其實,法規之外,除了保正與甲長有免除其前述的沉重工役特權外,日警會就收取的保甲費中提出定額給予保正與甲長,且他們對於違規的保甲民有鞭打的權力;對於保甲民違法時,保甲長有出庭向法官說明嫌疑人素行的地位。

因此,這真是個毒辣地深入控制我島台民,日人家庭卻可以豁免這包含著沉重的稅負與工役的日式保甲制度;要直到日本投降前的1945年6月,才因戰爭破壞下,地方警力與人力兩皆不足、難以繼續苛虐進行而不得不廢止。

這也是為我島民在日殖之下五十年,為何其生命統計的平均死亡年齡,以1908年為最高,即27.2歲,那年是全島鐵路通車之年,從此宰制剝削居高不下,以至於我島民的平均死亡年齡一路盤旋向下,雖到1939年,號稱產業進步,工業產值超過農業產值之年,我島平均死亡年齡卻只能在23歲上下徘徊。。。真是無限的悲哀。。。

什麼是皇民? | 王永

在台灣,“皇民”指的是日本天皇的子民。

日本統治台灣50年,最後的9年還大力推行“皇民化運動”,那麼台灣人就都算是皇民嗎?
很顯然並不是,因為日本人給“皇民”訂下了標準。

其次,根據日本人的資料,1944年台灣學習過日語的人,佔全部台灣人的71%,那麼這些台灣人都是皇民嗎?
很顯然也不是,因為條件不夠充分。
就好比現今至少95%以上台灣人學習過英語,但我們可以說這些人都是“美民”嗎?

可稱作皇民的有以下三類人:

第一類是具有明顯皇民身份的“國語家庭”成員,他們全家人使用日語溝通,同時過上“日式生活”,包括祭拜天照大神、穿和服,居所廢棄傳統,改裝為日式廳堂….。正因此,他們會獲得殖民地政府頒發的一張證書、一枚獎章和一個門標。
在當時,多數的“國語家庭”,原本就具有較優的社會經濟地位,受過較高的教育。“皇民化”之後,這些人更是受到總督府給予特殊的攏絡,日本化入腦較深,通常會比較認同日本。
據統計,1942年4月,“國語家庭”有9604戶,77679人,佔台灣人599萬的1.3%。

第二類是改採日式姓名的人。
1940年,總督府頒布更改姓名法;
1943年底,全臺灣廢棄自己原有姓名,改用日式姓名的有17526戶,126211人,佔當時台灣人的2%。

第三類人是台籍日本兵。
日據後期,日本人在台灣徵兵20.7萬,後來戰死或失蹤3萬多人,尚存約17萬人,佔台灣人的2.8%。
這些人多數來自普通或較窮苦的家庭,並未獲頒證書、獎章,但家門上貼有一張“榮譽之家”的門條,也可算是皇民。這些人由於受過軍隊教育,也比較認同日本。

此外,在皇民化運動當中,完成小學或中學教育的青年,或深或淺都會受到皇民化的影響。
這樣的青年有多少呢?
1932年,台灣年滿6歲到14歲的就學學童,男童20.3萬人,女童7.4萬人,加起來27.7萬人。這些人在“二二八”發生時,年齡到達21~29歲。

上述幾類人,在日本總督府統計資料中,雖各有精確的數字,但身份重覆計入的顯然為數不少,由此可見,所謂的皇民與受皇民化影響的青年,並不如一般人想像中的多。

有些人認為,“二二八事件”的主要因素是皇民作亂,其實並不符合邏輯推理,也缺少直接證據。(參見《“二二八事件”是反中愛日本的皇民作亂?》)

情理上“皇民”應是“天皇”的子民,但是在日本政府眼中,在日本法律上,“皇民”並非日本人,不享有同等待遇。

“二二八事件”是反中愛日本的皇民作亂? | 王永

我先說結論,這又是個倒果為因的說法。
從史學研究的角度來看,我認為這說法如果能夠成立,必須先確切的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1. 具體指出有哪些皇民帶頭指揮作亂,或參與幕後策畫?
又有哪些台籍日本兵和皇民化青年參與了暴力衝突和打殺?
而他們的作為在事件中,有沒有佔據主導性的地位?

2. “二二八”若是反中皇民策動的復辟事件,為什麼事件發生之前,在皇民群體間毫無任何動靜?而事件發生後,也未見皇民們有組織、有計劃的行動?既然是以奪回政權為目的,絕無可能如此草率的缺少謀劃吧!

事實上,大多數的皇民家境富裕、生活優渥,他們的政治性格內斂柔順,在政權轉換之際,秉持低調行事,唯恐惹禍上身。尤以辜振甫才因謀劃台灣獨立失敗,於1946年遭判刑兩年,其他的皇民見此,哪還敢造反作亂呢?

再說,但凡稍具規模的事變發生,事前都會有跡可循,例如:
“二二八”發生前,台灣出現的三大遊行示威,其中兩次是由中共地下黨員以及左翼人士的學生、社會組織所發動的;
又如,2014年太陽花事件之前,特定政黨、團體在校際間串連,舉辦座談等活動已有大半年以上;
而2016、2019年香港的佔中與反送中事變,也莫不如此;
同時,各個事件前後都有當地強勢媒體帶風向,唯二二八事件前,台灣主流媒體的負責人是官派的,那麼皇民何以著力呢?

3. 如果說,“二二八”是反中皇民作亂,是台獨運動的起源。那為什麼“二二八事件”後,在台灣幾乎全無台獨組織相繼秘密成立?(僅有出走香港的廖文毅等少數幾位人士主張台獨)
反倒是台灣的社會精英大量參加了中共地下黨。事件前只有70幾位黨員,事件後1年間迅速增加到1千多位;
又,1949年~1978年,長達30年的白色恐怖期間,為什麼主張台獨而獲罪的寥寥無幾?而主張統一的,卻有4千多位遭到槍決,萬餘人遭到關押?
再則,為什麼直到1980年代末,歷次民調顯示,主張台獨的從未超過10%?

由此可知,台獨運動的啟蒙,要遲至1970、80年代;而擴散彌漫則是在李登輝執政以後。

“二二八”是具有偶然性、民變性質的事件,有其內因(當年的國府,以及時空環境);
也有外因的作用(日本的經濟戰擾亂,以及美國人對台灣菁英、士紳的煽動)。

至於什麼“奸匪作亂說”、“皇民作亂說”、“台獨起源說”,都是倒果為因以及事後的主觀詮釋。
二二八事件初起時,有黑道角頭因親弟遭誤斃而聚眾報復,其後是否有退伍而失業的台籍日本兵趁亂發洩鬧事?或許有,但缺乏證據留下至今。
然而,自始至終皇民群體並無組織性的形成主導力量,是可以確定的。

二二八事件時的先父及幾位鄉親 | 石文傑

拙文《二二八事件在家鄉竹山》在中時刊出後,得到不少正面迴響,獲得故鄉父兄長輩的肯定和佐證,更提供進一步的資料。

對於先父石炳琳當時的沉着冷靜,膽識過人,村人迄今仍津津樂道,有人笑稱有如空城計的現代版。從家父與國軍的初體驗,由膽戰心驚到相互勸菸,澈底粉碎了二二八時國軍軍紀敗壞、濫殺無辜的謠言。

只是一個殷實的雜貨商,家父自小在鄉間小學接受完整的日文教育,運用日文無論說聽讀寫都十分自如,幼年時常見家父用流利的日語與人交談,雜貨店的帳簿,中日文夾雜,卻毫無皇民意識,親日而不媚日,對子孫後代俯仰天地間但求無愧,影響甚巨。

父親因為經商的緣故,精於算盤,珠算成為營商必要的工具,又寫一手好書法,無論楷行草書,書寫春聯中堂,皆應付裕如。因為交際所需,他又精於中華國粹-麻將牌,鄉鄰常誇其方圓五里半內,功力無出其右者,可惜我自小迷信”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及反商情結,以致未能克紹箕裘,無法求證,實有辱先人之期待。

關於二二八時竹山清水溪流域唯一死難的青年劉清南,其實是被民軍所誤殺,當國軍部隊抵達家鄉瑞竹里,在國小紮營,劉被人以兩包香煙和一包檳榔為酬勞,獨自前往樟湖,為民軍通風報信,却被民軍當作細作,在半路上遭擊斃,其後人雖已領取六百餘萬元的補償金,但畢竟一條人命,無法彌補。

前瑞竹林業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南投縣議會議長和國大代表的陳望雄先生,為地方賢達,當時住在瑞竹里,只是一位遊手好閒、無所事事的青年,二二八事件各地蜂起雲湧發起反政府暴亂,據說陳先生曾參與其中,也曾見過謝雪紅,接受分派任務。當國軍部隊抵達竹山進行追剿民軍時,卻搖身一變,擔當政府軍馬前卒,還意圖分派檳榔宅的頭人王振老先生代表國軍部隊前去勸降,後來眾人嫌王年紀大,走路遲緩,乃改派年輕的劉清南,以致王振差一點死在民軍槍口下,成為枉魂。

王振大難不死,果然必有後福,其長子就是後來歷任瑞竹林業生產合作社經理多年的王瑞琳先生,王振孫子輩中兩位分別留美留德,皆獲得博士學位,另一位是台北名律師,也是法學碩儒,另二位子承父業,先後擔任合作社理事主席,王家一門多傑,在家鄉被傳為佳話和榜樣。(作者為退休歷史老師)

二二八暴徒殺害外省人,不容被抹殺 | 鄭憲誠

二二八暴徒殺害外省人有相關紀錄,不容許台獨視而不見“顛倒是非“。

當時外媒1947年3月4日的《紐約時報》也曾經報導大量外省人先被打死的情況。指稱台灣已有3000至4000人員被殺。

奉命來台支援的國軍整編21師在3月8日下午(實際上是3月9日)才在基隆上岸。在這之前台灣人並無大量傷亡,因此這裡指的3000至4000以上應該絕大部分是在3月4日之前就被打死的外省人。而根據目擊者蕭玉珍指控,僅僅只在高雄地區,高雄工職的大馬路上,屍體堆積如山,就粗略估計,應有上千人之多。僅高雄一所見者就如此,全省死難者更不知有多少。

報導中說這數字是根據”某些中文報社”發佈的新聞, 但並非來自當時中央政府官方新聞。如果是中央新聞社發的消息他就會如一開頭所寫的 Central News Agency。事實上那時候整個中國包括台灣的新聞是相當自由的,大公報、文匯報、申報等等一堆報紙都一天到晚批評攻擊政府。

而台中謝雪紅帶頭的攻擊行動,是台共成員策劃的武力行動。台共謝雪紅與李喬松於3月2日在台中戲院召開市民大會,隨即開始組織民軍,攻佔台中市各區的機關單位與軍營。民國67年李喬松獲選為大陸全國政協第五屆委員會委員及台盟上海市支部副主任委員,民國70年病逝於上海。

蔣中正當時給指揮官的親筆稿還有保存,上面寫著意思大概是:盡量從寬認定不要濫殺。結果軍隊隨行紀錄官寫的是他們一駛進基隆港就遭到岸上槍砲攻擊,聯絡後發現政府已經失能呈現無序狀態,所以他們開始從北往南一路掃蕩“暴亂份子”。

日殖在台灌輸酷烈封建思想-卻被台獨美化為現代文明 | 徐百川

台獨把中華文化完全等同於專制和權威,慶幸台灣在日本現代化的統治和教育下,清除了陳腐的中國封建遺毒。

其實日本自己國內教育的核心精神是〈教育敕語〉,充斥著所謂「克忠克孝、仁愛信義、皇權一系、遵憲守法、恭儉律己」的「皇國之道」,強調「絕對服從的品行」,等於就是青出於藍、紅得發紫的中國封建思想的鞏固版。

日本規定台灣要與日本一樣,把「御真影」(天皇夫婦的玉照)與〈敕語〉共同擺放在學校的「奉安殿或奉安室」。師生早晚要向「御真影」與〈敕語〉行最敬禮,背誦「我們為大日本帝國之臣民,誠心感謝」之類的語錄。

在國定紀念日的儀式中須指派專人(通常是校長)先把〈教育敕語〉與「御真影」高舉過頭表示尊敬,接著必須以捧讀方式宣讀一遍。

即便在戰爭末期台灣受到空襲時,學校首先必須要保護「御真影」、〈教育敕語〉與其他天皇詔敕的謄本,其次才是學生們的安全,即使是小學孩童。

1898年後藤新平任台灣的民政長官,是總督兒玉源太郎倚重的得力助手,對他言聽計從。後藤新平就主張:「對新附民(台灣人)漫然輸入文明,養成動輒議論權利義務之風,會招致不測之弊害。」

日本對台灣人的教育,在表面上是要同化台灣人,但實質上並不想使台灣人成為日本人。而是從兒童開始,透過所謂「修身課」的講授和灌輸,貫徹〈教育敕語〉的旨意和目的,使台灣人成為勤勉服從,「敬拜天皇,義勇奉公」的附庸民。

台獨卻五體投地歌功頌德,感恩日本帶給台灣進步的現代思想。其實台灣所接受的思想只是現代生活上的規矩,僅是表面形式,為了便於日本順利進行殖民統治而已。毫無半點反傳統、反封建,自由民主的現代內涵。

比之中國古代的尊君思想,日本人把天皇當神拜的封建程度可說是強烈到了極點。難怪在「修身課」的奴化洗腦下,會產生認日本為祖宗,在二二八的反華暴亂唯恐後人的許多青年學生和台籍日兵。

總之,台獨為了媚日反華,曲解真相變造歷史不遺餘力,顛倒是非、拜鬼為神,連日本酷烈至毒的封建思想都能美化為現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