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原告與被告是同一人:川普又有花招 | Albert Yin

一個人可以告自己嗎?一個人可以告自己、再跟自己和解,然後用別人的錢賠給自己嗎?

聽起來像法學院考卷上的刁鑽假設,卻是這週真實在美國上演的劇本。七月十三日,南佛羅里達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凱瑟琳・威廉斯(Kathleen Williams)裁定,川普總統與國稅局(IRS)之間的一紙和解自始無效,理由乾脆俐落——這根本不是一場官司,而是一齣「自我交易」(self-dealing)。

一、事情是怎麼開始的

故事要從一樁洩密案說起。川普第一任總統任內,國稅局一名約聘人員,把川普的報稅資料洩漏給《紐約時報》與 ProPublica。該員後來因洩密罪被判五年徒刑並定讞。

今年一月,川普與兩個兒子以此為由,向國稅局提起訴訟,主張自己有權獲得一百億美元的「國家賠償」。

弔詭的是在今年五月,他又主動撤回了自己的告訴。然後國稅局對他撤告的「回報」,是一筆約十七億美元的基金,冠上「反武器化基金」(Anti-Weaponization Fund)的名目,說是要補償那些被前朝政府「政治追殺」的人。而更關鍵的,是這紙和解同時給了川普本人、家族與企業一張近乎「永久免查稅」的免死金牌。

這筆基金一亮相,立刻被兩黨人士齊聲罵為「小金庫」(slush fund)。外界普遍懷疑,錢最後會流向白宮的政治盟友,包括當年川普敗選國會暴動的參與者。

二、法官看穿了什麼

真正踩下煞車的,是三十五位卸任聯邦法官連署,請求法院重啟此案。威廉斯法官於是深入審查,下了嚴厲的批評判決:從頭到尾,原告與被告之間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對立,不但沒有所謂的「案件或爭議」,更沒有「誰會勝訴」這種問題。

道理很簡單,本案的被告是財政部及其轄下的國稅局,兩者都是行政部門的一環,最終都聽命於行政首長,也就是川普本人。當原告與被告實質上是同一人時,這場訴訟便失去了「真實對立性」。法院不是被用來解決真爭議,而是被拿去替一樁協議蓋上一枚「合法」的橡皮圖章。更別說這個和解,是把納稅人的錢挪給總統與其追隨者們。

而全案最精彩、也最諷刺的一擊在這裡:威廉斯法官用來證明「川普控制國稅局」的依據,竟是不久前一樁對川普有利的最高法院判決。這個判決擴張了總統對各行政機關的控制權。沒想到,川普親手在最高法院贏來的權力,反過來成了他「自我交易」的鐵證。他越是能證明自己能擴權號令行政部門,就越是坐實了這個和解是左手給右手錢。

三、附帶的火

裁定的殺傷力不只針對和解本身,法官認定相關律師「惡意」行事、為「不正當目的」提告,並將川普的代理律師布里托(Alejandro Brito)移送佛羅里達州律師公會懲戒,另一名律師則被限制一年內不得在該法院承接案件。

法官甚至把裁定書分別寄往紐約州與華府的律師公會。因為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副司法部長伍德沃德(Stanley Woodward)分別是這兩地律師公會的會員。時間點格外微妙:兩天之後,布蘭奇就要為了正式出任司法部長,前往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接受提名聽證。

四、這件事的重量

川普政府替這筆錢取名「反武器化」,一個宣稱要終結「司法武器化」的方案,做法卻是把司法程序本身武器化,拿法院當漂白工具。而買單的,是每一個誠實繳稅的美國人。威廉斯法官的裁定之所以重要,不僅在於它擋下了十七億美元,而在於它守住了一條線:訴訟必須有真正的兩造,法院不是當權者的公證處。

當然,這終究只是地方法院層級的裁定,行政部門幾乎必定上訴,戰場甚至會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川普陣營指控「這是歐巴馬任命的法官」,試圖把一則憲法問題矮化成黨派恩怨。

川普最後是否會終審翻盤還不得而知,但是司法要讓人尊重,就要不畏懼當權者濫權而能守住底線。至少在這個國家,還有法官不願當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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