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長期接受國民黨的反共教育,一直深信共產制度的『共產』,就是共享他人的財產。我以前也是這麼認為的,直到2017年經過前輩解惑和翻閱《共產黨宣言》等書籍,我才改變認知。其實共產的『產』是指生產資料,即用於生產所需要的工具、土地、機器、資源等,所以共產主義照字面上的意思應該翻譯為生產資料公有化,而在農業社會,最主要的生產資料為土地,故共產主義很大程度上就是廢除過去封建時代遺留下來的地主掌控大量土地的土地制度,這也跟孫文提倡的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權一致。
有人會說,地主繼承祖先的家產或是因努力賺錢而發家致富,不應該剝奪個人的私有財產。首先,我當然支持靠個人努力發家致富的財產不該剝奪,但是若是私人壟斷某種資源,利用供需失衡賺取高額利差,例如大地主掌握大片土地不事生產依靠租金就能致富,而向地主租地的佃農辛苦勞動一整年,至少一半收穫得繳給地主,這種不公平的分配制度是我們該反對的。所以,共產制度應該是將生產工具收歸國有,由國家分配生產工具給有需要的人使用,此即『發達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
孫文是很早就知道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他在1905年訪問位於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第二國際書記處,當時記載的人民報,曾報導他贊成中國土地公有,並且由公社按章程租給農民,與今天中共在農村實施的土地集體所有制是一致的。此外,土地公有制是農村將土地租給農民,那自然是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和處分權。那自然是限制個人對土地的使用,防止農地非農用,即農地零碎化的問題,今天台灣有很多農地建工廠的問題,就是個人對土地的濫用。
此外,孫文在1912年在上海與中國社會黨的演講『社會主義之派別和方法』,也對中華民國成為土地公有、資產公有的社會主義國家,是抱著樂觀的態度。孫文在此篇的演講,也提到孫文對資本的定義:『凡物產或金錢以(倚)之生產者,皆可謂之資本。』,資本即『非倚仗人工,倚仗著物產或金錢而生利』,由人以人工創造的財產當然需要保護,但是由物產或金錢生利的財產(及資本)則必須要管控,資本並不等同財產。所以要『節制私人資本』,個人壟斷資本即壟斷資源,對社會有極大的危害。
既然共產的定義即是生產資料公有化,在那時指的即是土地公有化,因此即需要土地改革。這自然是觸犯到以地主鄉紳為代表的國民黨右派的利益,他們造謠共產是財產共有,並阻擾國共合作。而孫文後來在1923年面對鄧澤如上書和1924年馮自由等人反對國民黨改組,堅決的表達贊成國共合作,甚至揚言若國民黨不贊成改組,他就要退出國民黨,參加共產黨。在1925年9月13日蔣介石對北伐將士『反對反共』的演講,間接也證實孫文有這樣的表態。由此可知,孫文對國共合作的態度是積極的,絕不是右派所說的對『聯俄容共』的態度是消極的。
經由上述發掘的歷史及思維,我們就可得知當初中共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絕對不是國民黨所說的,只為了分裂中國。而是因為國民黨違背孫文遺志,不顧中國多數工農的利益,不想進行土地改革,為了維護少數鄉紳地主的利益,捕殺農會成員共產黨員,而有所謂的四一二事件。在事件之後,共產黨為了實現工農的理想即土地改革,轉入地下進行武裝鬥爭,冒著犧牲生命的危險,也要進行革命。在我看來,不是共產黨要分裂中國,而是國民黨違背人民意志,背叛總理革命遺志,是國民黨逼共產黨上梁山的,國民黨的民國,是只維護少數人利益的封建地主之國,而共產黨的蘇維埃才是考慮到多數工農的人民之國。
這也就能夠解釋,為何擁有軍隊人數優勢的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會敗於共產黨,為何共諜如此之多?也能夠解釋如錢壯飛、沈安娜、郭汝瑰等那些人在國民黨內擁有高官厚祿,也要背叛國民黨,因為他們心中的信仰和理想是中國必須要進行土地改革,將土地所有權由少數大地主轉移到多數人民使用,即所謂的『耕者有其田』。這些人冒著失去生命的危險,也要實現心中的理想和信念,這是用錢、權、色也買不到、誘惑不了的。國共內戰發生的原因就是國民黨認為共產黨武裝割據,而共產黨則認為國民黨要收回解放區是對土地改革的反對,也是對自己政策和人民的否定。內戰的本質就是將封建地主土地下放給人民,解放土地所有權的一場戰爭,而不是國民黨所說的共產黨要武裝割據,也不是民主與獨裁的較量。
幾年前,高金素梅在2019年的視頻《POR LA PAZ!為了和平!》介紹美國的聯合水果公司掌控中南美洲龐大的土地資源,為了能繼續掌控140萬公頃的土地資源,美國不惜發動政變,推翻瓜地馬拉的民選總統阿本斯,因為阿本斯總統在瓜地馬拉進行共產黨式的土地改革。為了給干涉他國內政一個理由,美國常給的理由是民主自由推翻共產獨裁。因此,列寧曾說『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就是帝國主義』,而帝國主義就是一國去侵略掠奪他國的資源。美國就是一群資本家聯合掌控的國家,去掠奪他國資源的帝國主義者。所以,當時的人們會喊出『反帝、反封建』這樣的口號。如果我們今天只相信國民黨給的資料,不去思考不去查找資料,那自然我們就不會發現國民黨想隱藏、想扭曲的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