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奠基期間須知 十一之十一 我先民的實際生活〈1895~1908〉| 郭譽孚

馬關條約的兩年國籍自由選擇期結束之後,根據條約,所有留在我們島上的先民都變更國籍成為日本二、三等的臣民;但是七十萬人消失的悲慘過程,不可能迅速自我先民的記憶中抹去。但是殖民者口中,卻從此振振有詞地出現了所謂「不願意接受日人統治的話,可以退回中國」的說法──然而,那時兩岸間的交通並非如今天般方便,當年的「黑水溝」,甚至是相當著名的危險水域。這時我先民真是處於「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情況下,較之今日的類似說法,其威壓性可說更添數倍。

當年我先民的生活情況究竟如何?

今天我們所能見到的民間資料不多,因為當年我台人受教育者不多,能紀錄而流傳者自然少;更何況,能有機會受教育者至少是佃農兼自耕農身分,應該已是家境較好者;以他們所能見到的,往往只是他們自身周遭的情況;因而,當年我先民困苦的實況就更難流傳至今了。

不過,作為研究者,這是個太重要的問題──過去有所謂的「台灣錢,淹腳目」的說法,會是早在前清時代就流行的膨風虛假的廣告詞嗎?

我們查閱資料,可以見到1874年,「台灣現代化」的第一棒人物福建巡撫就曾經向朝廷上疏,因當時我台茶葉、樟腦的稅收大增,還有礦業開採之利[1],主張減少對於台灣的多項雜稅,獲得朝廷的特許;由其該疏的內容中所稱:「……所有港、潭等項雜餉,統計各屬,共有五千二百二十三兩九錢六分五釐,均應豁免,以除民累。仰懇自光緒三年起,准永遠一律蠲除。」[2];讓我們可知道,確實庶民負擔較過去為輕;而由1898年總督府所聘請的英籍顧問視察我島後所提出的「目前地租只有3%……除開買賣鴉片、茶、砂糖、樟腦的商賈外,皆不納租稅……」[3],則正可說是描述了自丁日昌豁除多項雜餉以來的情況。這應該就是我先民原本在前清時期「台灣錢,淹腳目」的處境。

至於其他日本官方資料,除了極罕見的機會,如前述1901年我台降筆會戒毒運動期間,日警在打壓該運動的會議上,在提示當年我先民的處境,及反抗的可能原因時,曾自行提及我先民處境之惡劣外,極少有這類資料留下;更不要說是關於他們真實的如何敲剝壓榨的手法了。[4]

由於他們並不關心我先民真實的生活,他們只關切如何宰制我先民,使我先民能夠存活在其「不可餓死」而又不敢反抗的目標下,所以我們在官方的資料中很難看到這方面的資料。

在殖民者奠基期間,我先民的生活處境,經我們注意收集各方面的資料;在1905年之後,日本財經學者對於我島殖民統治有所謂的「黃金時代」之說;其真相是,除了深受攘逐殺戮破壞,人口消失70萬人,我島的農業生產力逐漸恢復外,日俄戰爭〈1904~1905〉中,日本雖在英美扶植下獲慘勝,卻使得日本資本家深受鼓舞;因為從此廣大豐饒的南滿州與其消費人口將成為其發展的市場[5];這種興奮就表現在日本資本家來台投資發展糖業的行動中──總督府自1900年以來,就提供給糖業資本家優厚的補助,現在他們大批來了。

補助來自何處,來自前述搜刮我先民的各項稅收,換言之,那就是總督府財政的「黃金時代」的真相。過去我島上有「台灣錢淹腳目」的好光景,被逐漸加壓,搜刮一空。

這樣的資金流動,帶動了我島嶼經濟活動的熱絡,與就業人口的增加;其主要的受益者是少數的買辦階級及與其相關的地主資本家;這應該是日本傳統「不可餓死」的統治手段,高度剝削的自然結果。

這種發展,我們審視當局的統計資料,我們會發現到1908年,這黃金時代開始褪色;那是1908年縱貫南北的鐵路通車,他的運輸能量能很有效的支持殖民統治,一面能夠迅速的維持治安,打擊反抗者;一面能夠更迅速有效的吸取民間更多的資源,使得前述的警察政治更能夠發揮其作用。這對於我先民傳統「帝力於我何有哉」的自治是極為不利的。

這「黃金時代」的褪色,表現在統計資料上,是一個不起眼的高點呈現出來──我們日殖五十年,在1906年起開始有了「歷年我台人平均死亡年齡」的統計數據;在該數據中,1908年是一個最高點,該年的平均死亡年齡為27.2歲;該年之後,無論產業如何進步,農業生產力如何漂亮,但是我島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就沒有能回復到這個水準,逐漸盤旋走低,最後只能在23歲左右。像是由黃金色竟銹褪呈現為不可思議的破銅或爛鐵色了。

以上,可說是我們對於殖民當局當年所留下的史料的概述。

以下,我們將試著提供民間的資料──

最早的,這是乙未年間,日軍佔據宜蘭的資料──當時曾經有文化人籠統的批判著宜蘭老舉人李望洋,我們在前面已經提起過,那位想以自己的頭顱與尊嚴來保護家鄉的卸任知縣,換來怎樣的屈辱──

「日軍自從入城那天開始,日夜間四城門都有日本兵站崗,盤問進出人等,眾百姓看到日本崗兵時,都要鞠躬行禮,日本兵昂然而立,稍有不順,便遭日本兵毒打,使百姓產生很大的怨恨和厭惡感。緣於日本人本身對待日本人,都是上級管下級,……,動輒不是打,便是踢,而以這種管訓方式對待本島人,本島人是受不了的,其次是日本人『有禮無體』,男人一回家便穿著像丁字布的褲子,赤身露體,群集井邊、河邊,毫無遮蓋的就在那兒洗澡,女人隨地依著樹下、牆角,就脫褲小便,……,於是百姓大為反感,其次所有清季列入祀典的大廟均為日本人占住,列為禁地,台灣人不可隨便進出,使得百姓更是厭惡;再則一有人告誰是匪徒或誰與匪徒有關連,必定會受到搜家查問,不堪其煩,恐懼得很。」[6]

我們今天也還可以看到日本學者引述當時的史料而概述──

「在本島民心惶惶未安之際,當時前來本島居住的日本人……以暴力嚴酷的手段對待占多數的台灣人,或為奪取台灣人的財富,對其威脅逼迫,或為完成其任務,對台灣人怒嚎鞭撻,尤有甚者,誘拐台灣人妻女或貿然入侵民宅施暴。日本人視台灣人與犬馬豬牛無異,過去歐洲人對黑奴的殘虐,今日在此可見。……不但不能成為台灣人的好榜樣,反而在台灣人面前暴露許多醜風陋俗,招致台灣人的輕蔑。」[7]

而我先民則如此描述其在家鄉所聞見──

「我們鄰村有個叫阿魁的男子,曾和我的第二房的伯父一起在涼傘頂抵抗過日本軍。……在平定後,被御用紳士告密,…阿魁終於被逮捕……為了要使村民觀看槍決,強制一戶一人出席參觀處刑。可是,阿魁在大家面前,反而得意地大聲痛罵日本軍。日本兵多半是膽怯的緣故,瞄不準,開了兩槍都未擊中。惱羞成怒的日本兵,拔出了日本刀,殺過去,也因為心慌,未砍中要害,頭沒有落下……日本兵又連續砍了兩三次,還是無用。最後發抖了起來,執行官才用手槍放在阿魁的胸口,射殺了他。」[8]

此外,則有這樣的情況──1901年,我台59歲男子王城,攔轎告狀事件──

「他在城內西門……有一間自己的房子,然而1895年樺山總督時期,被沒收充當軍用宿舍,全家被趕出來。到了乃木總督時期,以非常低的價格收購,而其款項幾乎都被名叫馬場一的日本人拿走。那間房子是借了五百元新建的,一家人頓失住所之後,三餐不繼。王城在1899年……也曾想再次投訴,但被攔了下來,這次的控訴一樣沒有被受理。」[9]

「城內日本人增加的內在因素,大概是日本人狡猾的掠奪。就如同前文提到的王城狀紙所述,進入台北的官廳軍人、御用商人等,光利用清朝的衙門和寺廟是不夠的。他們強迫台灣人搬出自己的房子,又有社會底層的人盜領收購的款項。台南曾發生所謂軍營問題:以區區一萬元,強制收購台灣人的幾十萬坪的土地。」[10]

還有前及1900年的揚文會上,民間代表,很「體貼」官方的描述──

「目前臺灣人民的納稅負擔比舊政府時代苛重,此乃下等人民一般之評論,但亦為不識國家政治大體之言,舊政府時代負擔無疑為輕,經費亦六、七萬即足,而在新政府則需二千萬以上,然舊政府時,收稅與兵備以外,一無為人民所設施者,因之無須多額經費之理由。反之,我政府於揚文會一事,尚耗钜額之費‧‧‧此次參觀中,更覺下民之無知,念及參加此次本會之各地紳士自應不憚斡旋之勞,解此愚民之惑而不言負擔之重,以盡納稅之義務。」

此期間,沉重的稅負與工役,是日殖當局透過「日式保甲制度」進行的兩項重要的新生事物。上面「揚文會」的民間代表已描述了稅負上的大幅增加;另外,工役上,就所知,在社會治安穩定之際,戰亂留下的是一片悲慘──當時的報載是──

「1902年,在斗六共六個地方的歸順典禮上,總計有265名土匪遭到殺害。南部由於大旱和戰亂,村莊荒廢,人民棄村成為流民,數以萬計的牛隻,因牛疫流行而死亡,生靈塗炭。」[11]

此後,隨著社會安定,工役逐漸增加,我們可以見到這樣的紀錄──

「1903年12月討伐南部時,由於苦力不足,下令……徵召五百名苦力。『在台南市和安平市,軍隊、地方官吏、御用商人向各戶人家強徵勞役,不分貴賤老幼,不管在家中或街道上,只要是男子皆悉數綑綁送到討伐地區,有人因此自縊或投井,人心惶惶。……。晚間還從屋頂闖入民宅內,強行押走男性。……到了第三天,市內的日本人眼見台南市民就要群起反抗,為了自身的安危,提出抗議,官方才停止這樣的暴行。」[12]

此外,還有兩種工役,一種是前述的為了俄艦東來,俄軍可能攻台,開始全台修道路、做防禦工事以及趕修縱貫鐵路的工役,我們曾見到鴉片癮者可以免工役的資料,顯然對於一般家庭會是相當的負擔,不過,我們目前沒有詳細的資料。另一種工役是當年當局計畫「理番」時,名曰「理蕃」其實是攻伐,就所知,通常這時深入後山,敵前的後勤運補都是我島民人的工役負責;這種義務工作,常常會受原民的狙擊,危險性高,往往讓我先民叫苦連天。前述的北埔事件中,就有這樣的例子──

「我虛齡八歲時,我的長兄突然接到徵役的命令。祖父以下,一族人都很憂慮。是因北埔的蔡清琳謀反,糾合隘勇及番人,襲擊北埔支廳及各派出所,爆發了殺死日本官民57人的事件……蔡清琳和隘勇門逃進山中,和番人一同抵抗。父親憂慮萬一出事,出了很大代價,雇了一個人代替長兄去服役。」[13]

此外,我先民在正式稅負之外,還有如此對所謂「臨時費」的怨訴:

「此外,人民直接叫苦者,乃保甲費也,保甲費分為經常、臨時之二種,經常費則一保一個年,約徵收百圓內外,執行保甲事務上所必要之費,係受地方長官之認可而徵收之。其他保甲之雜費,則臨時費者,依員警之指揮,隨時徵收,常比經常費更加徵收四、五倍,此所謂不明之費用,若滯納之時,遂依規約處分之。……其不得當也,明矣。」

至於,民間面對這些苛捐雜稅無力負擔時,當局所取的催收方式,竟是──

「對於負擔金以及水租未繳納者,……利用台灣人崇拜祖先的心理,抄封其祖先的神主牌。被抄封的人由於受到祖先遭受恥辱之心,有人乃鬻子而以其金錢繳納未繳費用。……對其他未繳納水租者,警察便對其人施以壓力,使之出售家具、動產、耕牛等,繳納水租,凡此事實,不一而足。還對於每天出外做活掙錢糊口的人而未繳水租者,警察禁止其外出,致使他無法糊口,不得已鬻子繳納水租,始准外出掙錢。……其餘稅金之徵收也採用這種手段。」[14]

此外,在城鎮與農村中土地產權的變動問題;在各城鎮中,前述王城的例子,很多;農村中出現的問題則是前述土地調查與林野調查中,官方把所有沒有產權根據資料的土地與林野都收歸官有;前述官有土地所增加的七成土地與官有林野所增加的近九成林野,應該可說就都是當局向民間掠奪來,民間雖敢怒而不敢言,很難忘懷被掠奪去的資源。

是在上述的情況下,他們看著殖民者的生活是──

「以青樓紅裙酒肉肉牆為唯一的快樂,紳士、官吏、商人、勞工均醉飽於此的新領土性、野戰性。」[15]

「新領土的官民無勤儉的思想,一般人會驚訝於在台日本人飲酒之多,經濟狀況之好,藝妓服裝之奢侈,尤有甚者,就連一般做正當職業的女性也大多穿著超乎身份的服裝。不過是僱員,也跟著人家抽雪茄,不吃台灣產的食物而想吃北海的食物。……小學女生竟戴三只金戒指去上學……當時日本比歐美國家貧窮,日本國民每人的平均資產為250元,不過是美國的十分之一,英國的九分之一,法國的八分之一,德國的六分之一,俄國的五分之一……」[16]

「政府對於台灣殖民地的統治,……把由甲午戰爭從清國奪取的賠償金以軍事名義支出。……其他方面也以各種民政費名義支出軍事費,……利眼手快的御用商人們大舉進來,爭相招待總督府的官吏、軍人們,因此,煙花柳巷夜夜成為紅裙子殺的格鬥場。尤其土木包工業最威風,與特權勾結,歌頌太平盛世。當時,台灣的日本藝妓的價碼,據說是每小時三圓。這跟日本東京新橋的藝妓兩小時一圓二角相比,就可想見在殖民地台灣的玩所欲玩的程度。」[17]

「所謂軍營,其實與豬圈沒兩樣,而這正是保衛國家戰士居住的地方。大概連動物都不禁會暗自垂淚。……僅僅改善兵營,生病的人數隨即減半……報載審判貪汙的軍法會議提到:『花了幾千萬的工程款,這在內地只要幾千元就做得好。』……」[18]

我們島嶼當年,殖民統治的奠基工作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立起來的;當局的財政收入由於其時壟斷性的專賣收入增加,重稅盤剝的租稅收入增加,且社會治安在苛酷的日本保甲連坐制度之宰制下,漸上軌道;而日據以來的農村殘破,此時逐漸恢復其生產力,更加上日俄戰後,戰勝的帝國獲得南滿州廣大市場,那是日本帝國可放心發展的勢力範圍;面對這個商機,日本糖業資本湧入了台灣,在總督府提供自我先民敲剝所得而來的高貼補、高保護、甚至極惡質的特權下,展開了本島的糖業之發展。

確實當此時機,我們社會總生產力是增加了,就業人口增加了,雖然苛捐雜稅與全台修築道路的工役極重,但是短期中,是出現了一些榮景,最明顯的是財政收入增加;我們看1903年以後,總督府歷年歲入的預算與決算的差距,以及歷年歲入之節節升高;當時並沒有真實的建設,歲入增加就只是對我先民極力敲剝壓榨的結果──1903~1908年間的歲入預算為──

3,608,522元,3,608,522元,6,218,563元,6,937,042元,7,723,393元,8,644,278元

相對的,該六年間的歲入決算則為──

3,740,585元,5,579,386元,7,384,559元,7,660,344元,7,955,321元,10,323,947元

上述資料中,1903與1904的歲入預算相同,但往後年年大幅增加。同時,歲入決算往往大大超過歲入預算。正是顯示了當局敲剝壓榨之成效。

他所反映在我先民現實生活中的,是本期末,即1908年,我們島上鐵路縱貫線正式通車,殖民當局不僅更能有效地宰制我島嶼的治安,也更能深入的敲剝壓榨我先民的勞動成果;他最具體的表現是我先民很難知曉的一系列數據──我台人歷年平均死亡年齡,在數據中我們可見到1908年是整個數據的最高點──27.2歲;1908年之後,雖然我島嶼隨著時代進步,生產力不斷提高,但是我台人的平均死亡年齡,從來沒有回復到1908年的水準,到1939年戰前的最高生產水準,我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竟然只在23歲上下徘徊。

這也是本期我們以1908年為界,來區分其我先民所處的時代的理由。

最後,對於本期的史實,似乎確實可以拿當年我台耆宿林獻堂先生對於由大陸來台關切我臺同胞的梁啟超所概述的,「我們處異族統治下,政治受差別,經濟受搾取,法律又不平等,最可痛者,無過於愚民教育,處境如斯,……」,來描述我先民的真實處境。

然而,關於上述深入的敲剝壓榨是如何完成的,僅僅是「經濟受搾取」一詞足以說明嗎?甚至我們前述所及,就足以說明嗎?根據我們研究所見,從來沒有一位學者,既使是日本東京大學有左翼傾向的學者也沒為我們揭露這個部分;最多他們只是抄襲著日本學者當年所說的──「各廳首長由普通文官擔任。但其實際情況是,各廳的事物大半由警務課執掌,總務和稅務如無警務課的協助,即無法執行任務。而在其下級官廳,其支廳長由警部充當,其以下的官吏全部為巡查。……日本的殖民統治形成以警察為中心的政治而扎根於台灣,是由於與本地抗日勢力處於緊張關係的結果。」[19]──但是,這哪裡能保證經濟搾取可到那樣的程度呢?

在此我們要指出,關鍵之處應該在於「日式保甲制度」,這個深具日本歷史文化色彩的制度,其中有「稅負連帶」的根本規定;換言之,一甲之內,官方給予固定的稅賦要求,如果某戶繳交不足,其他各戶要負責補足;自然造成其他各戶對於該戶的強烈監督;無論當局的稅賦多麼沉重苛虐,只要當局設定列入歲入預算,簡直就沒有不能達成的可能性。這應該屬於前述日本歷史文化的特色之傳遞與延長;論者若是硬要牽拖到當局與抗日勢力處於緊張狀態,應該是難以充分說明當時該現象的。

以上,應該就是當年我們先民實際生活概要的全貌。


[1] 「台灣通史」,下,連橫著,中華叢書委員會,頁376。其文可參看「台灣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眾文圖書,頁466~467。

[2]該雜餉相關的金額之原文為「其尤為民累者,則莫如雜餉。查雜餉名目繁多……各項名目,大為瑣碎,影射牽連,非斷葛藤,終難絕其弊竇。民間之塭餉、蔗車、糖廍,其弊固尚易釐別者,應仍其舊外;所有港、潭等項雜餉,統計各屬,共有五千二百二十三兩九錢六分五釐,均應豁免,以除民累。仰懇自光緒三年起,准永遠一律蠲除。」

[3] 英籍顧問柯伍德受台灣總督府之請,視察台灣後的提出的社經資料。見於「外國顧問W. Kirkwood的台灣殖民地統治政策構想」,吳密察著,收入「日據時期台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4。

[4] 例如,當年日本學者曾如此描述:例如,「1902年武力鎮壓結束時,全島除了20個廳的警察課外,97個支廳共設有992個警官派出所,遍及全島每一街庄;實際員額警部177人,警部補271人,巡查3224人,巡查補(多以本島人充任)1524人,遠超過當時地方行政基層單位—街庄役場—的人員編制。總督府以下的地方行政單位—廳—設有總務、稅務、警務三課,實際上總務、稅務兩課事務多靠警察的幫助才能執行;廳以下的支廳,幾無例外全由警部出任支廳長,其下官吏亦悉由巡查擔任。巡查負責稅務、衛生、農政等政事,人民舉目所見的官吏,只有警察而已,……這個體系外表上是總督—各廳、各課—人民,實際上總督卻是透過警察與人民直接接觸」(竹越與三郎1905:246)。

[5] 「日本帝國主義與滿洲」,鈴木隆史原著,周啟乾監譯,金禾出版社,頁74~77。

[6] 「乙未日本兵入蘭始末追憶」  黃益成口述,陳長城筆記, 台灣文獻,第四十五卷第一期  頁115~120。該口述者,乙未日軍入宜蘭時,已十七歲,此為其回憶文字。

[7]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49。〈原文刊於「台灣民報」,1900.12.18。〉

[8] 「台灣連翹」,吳濁流著,前衛,頁19~20。

[9]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135。

[10] 同前書,頁138~139。

[11]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時報文化,頁115。「台灣民報」,1902年三月十五日。

[12]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時報文化,頁115~116。

[13] 「台灣連翹」,吳濁流著,前衛,頁23。

[14] 可見於「葉榮鐘早年文集」,晨星出版;頁178。

[15] 「台灣協會報」,明治三十五年,五十號。轉引自「日本殖民下的台灣與沖繩」,又吉盛清著,魏廷朝譯,前衛,頁58。

[16]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145。

[17] 「日本殖民下的台灣與沖繩」,又吉盛清著,魏廷朝譯,前衛,頁59。

[18]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150。

[19] 「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涂照彥著,李明駿譯,人間出版,頁34~35。

殖民奠基期間須知  十一之十一  我先民的實際生活〈1895~1908〉

怕甚麼來甚麼 | 劉廣華

來港參加教育展,出門前長官有交代,要專心工作,避開衝突地區;而教展承辦單位在出發前也做了地區狀況詳細說明、相關資料提供、互助編組、隨時發布警訊等等各種周全準備工作,讓參展學校安心。

首日教展人潮洶湧說得聲嘶力竭,忙則忙矣,一日卻也順暢無事;臨結束前因為零零星星一些學生來攤位詢問,走不了,再東摸西摸一下,離開展場就晚了些;接駁車到了九龍灣站時才發現前頭厚厚的一層人山人海,連閘門都靠不過去,很有台灣跨年夜散場人潮的fu;有點納悶,香港周五下班都這樣嗎?

好不容易在太子站附近找了家傳統港食餐廳解決了晚餐,之後再上觀塘線要回油麻地,卻發現整列車廂幾乎空無一人!

詭異耶,這才晚上八點不是嗎?會不會有事啊?

果然,「心想不一定事成,怕處一定有鬼!」

一出站門,就見到彌敦道上沿路長長的一串人龍,一眼望去無邊無際。

想起長官有交代,人多的地方不要去;不過,這次想不去都不行,因為就在回旅館的必經之路上。

一眼看過去多為年輕男女,偶有幾位兩鬢飛霜或看身形應是中年人的參與者,都戴著面具。

許多人帶著各種樣式有三撇翹鬍子伴著詭異微笑的《V怪客》(V for Vendetta)面具,有的是陽春版的,就是一張紙面具,有的豪華版的全罩式;不管哪一種,看起來都有點陰森。

也有人帶著精緻的尖下巴頭上帶角的鬼面具,有點日式風格;有的是紙製的豬頭面具;還有一個實在搞不清楚是什麼,遠遠望去有點像富士山,很好奇眼睛跟鼻孔在哪裡?

更多的,就是一般常見的黑口罩或白口罩。

每人手上手機都打亮手電筒揮舞;有人帶頭呼口號,一呼百應,聽不太懂,大概是抗議《禁蒙面法》不准戴口罩,港人有權利戴口罩之類的。

整條路的人行道一側,行色匆匆的路人見怪不怪,該趕路還是趕路;馬路那一側,巴士上的窗邊乘客也有打亮手機手電筒揮舞以示支持跟呼應的。

整個抗議其實是蠻平和的,呼呼口號唱唱歌,沒什麼激烈衝突,就是個正常的活動;後來劉杯杯膽子也大了起來,隨手拍了幾張照片。

突然後面有個抗議大叔面帶微笑的拍了劉杯杯肩膀,說了句廣東話,聽起來很友善,劉杯杯也伸了大拇指,點頭報以燦爛微笑,繼續拍。

這時旁邊同仁有點神色緊張說:「老師,他請你不要拍!」

劉杯杯一驚一乍,環眼四顧,應該沒甚麼人注意,趕緊收手機;看來以後要加強廣東話了,還以為他在鼓勵我,說要拍好一點,讓世界知道香港人的訴求哩。

後來知道,這活動要求參加者戴上任何形式的面具,沿荃灣線、觀塘線、港島線及東鐵線築起人鏈;這面具人鏈行動的目的是在向國際社會發出訊息,香港人會以和平手段爭取「五大訴求」。

平心而論,這種活動方式平和,也有趣,有嘉年華會的感覺,才是民主社會爭取訴求的正當手段;暴力破壞既不正當,也無法達成訴求,真的可以休矣!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九 ──作為時代重要註腳的「北埔事件〈1907〉」真相

關於所謂的「奠基」,其意義究竟為何?是穩固與安定的意思嗎?是統治者可以「安心睡覺」的意思嗎?還是不管心理上如何忐忑,但是社會上已開始可以進行種種投資事業,無須擔心血本無歸的意思?然而,就投資言,投資必有風險,完全避免風險,等於就是享有特權,也就是前述「割據」者所堅持要據有的特權。在歧視苛待我先民的情況下,如何能夠完全避開所有的風險;也就是保證我先民不會反抗,每天宰制者都可「高枕無憂」,就是殖民者所謂「奠基」的標準?

在日殖初期,有幾個重要的時點,一是1901年,後藤長官將地方行政由三縣三廳制,改為二十廳制,以此成功地在1902年破壞我島傳統醫療體系,打壓了我先民偉大的戒毒運動;也在這年,在島上透過土匪歸順的儀式,對土匪誘降而屠殺之;屠殺後,據稱社會治安較過去安靖許多。似乎才有在地方開始各種建設計劃的可能性。另一則是1906年,該年日本殖民政府的歲入與歲出可以平衡,無須依賴東京當局的補助了;對於東京當局言,這當然是重要的,但這只是東京當局在這問題上可以安心,稱其為「奠基」,然若以我島先民的觀點看,真的會仍然合適嗎。

一般日本學者與抄襲日本論述的我台學界,很看重前引的1906年讓東京當局感到寬慰的歲入可以與歲出平衡,無須東京補助,強調該年為「奠基」之年,然而,當局透過高度的威壓宰制完成了平衡,這樣的「奠基」,尤其,達成此平衡的後藤長官曾明白嘲笑我台人易受「愛錢、好面子、怕死」的宰制,那樣的所謂「奠基」,真是我們應該跟隨肯定的嗎──那樣的「基礎」是堅實的嗎?

作為一個台灣史研究者,個人認為應該以1907年發生在新竹地區的「北埔革命事件」作為這種「奠基」的重要註腳[1]

這是當年一個被日人長期扭曲與隱匿的事件[2];要到1945年,戰爭末期才不得不公開其規模的事件──實況並不清楚。

也因此,我們在本文中不細談其過程;只談其中可以確定糾正的事蹟;在此僅談其概要──本事件以「仁義、安民、復中興」為號召;其成員主要為漢族隘勇與原住民攜手發動;殺死日警與日人56名。起義者出發自近山的內大坪,一路殺向北埔支廳;沿途12公里,頗有鄉民參加,順利成功。欲進攻新竹城始發現,時間聯絡有誤,無人響應會師。事敗。主謀者蔡清琳入山區,被原住民毀容殘殺。使原計畫陷於難以對證;事件後,被酷刑拷打致死的共有80多人,尚不包括自殺,被山胞殘殺者在內,總數超過一百多人,最後受拷刑而未死的只有九人。象徵性地審判了該九人,以死刑定罪,執行。宣揚沒有誅九族。

該事件是日殖五十年間,日人死亡數第二多的事件。達到56人;僅次於1930年的霧社事件[3]。起義時間,在1907年11月14日,該年是日人所宣稱,1902年之社會治安穩定後第五年,亦即台灣總督府歲入與歲出平衡後,尚未及一年。顯示所謂社會安定之不穩固,與財政收支之平衡,乃在我先民難以忍受的、惡質的情況下。

對於該事件,在官方資料中,我們至少發現了以下重要的、缺乏堅實品質,難以取信於人,也無助於當局吸取教訓的、建立真實的「基礎」認知的幾部分:

  • 革命領導者蔡清琳與要角巫新炳
  • 關於領導者蔡清琳

由日人在1907年的官方媒體報導,到後來日本學者的論述,可說不脫這樣的模式──「清琳在明治三十三年,十九歲時,犯詐欺罪被判刑六個月……,出獄不久,再犯竊盜罪,判刑十個月,監視六個月,仍不悛改,三十六年受行政上的戒告。他惡性難改,貪圖淫逸,不務正業,鼓其如簧之舌,製造糾紛,教唆雙方興訟,從中調解而獲取不當暴利……」[4]與「雖詐欺瞞騙為事。輒致失敗。身陷囹圄。而受幽囚之苦汁。前後二回。……彼失世人之信用。又為官廳所注目。生計日艱。間以所眷戀之愛妾。棄之如敝屣。因焦思苦慮。欲脫出苦海。而萬策俱盡。窮鼠嚙貓。遂生此極惡之計。」[5];綜合以上,稱其為「落魄無賴」[6]或「市井惡漢」[7]

而後出的日本學者的研究則竟有如此描述者──

「自幼放蕩不羈,不務正業……平日以詐欺、偽造文書,當訟棍謀生。曾當過日方巡查補,和不少日本婦女私通款曲,也喜歡出入青樓。後為日警查知,就將他革職,並判了兩次刑,出獄後本性不改……關於他的劣跡,台灣史家也有所肯定……」[8]

然而,真的他只是一「落魄無賴」嗎?「落魄」以前,他曾經如何得意、輝煌?因何而轉變?這個「無賴」,過去的真實行跡如何?他如何能夠獲取其徒眾的追隨?那樣的描述對於想要真正理解該事件者言,怎能成為有助於當局吸取教訓的、足以鞏固其統治的,真實的「基礎」認知?

  • 關於匪魁巫新炳

在1907年,台灣日日新報記者木村地天的報導曾如此描述巫氏,稱「在拘留所內,有一目光炯炯的中年人,看來是獨當一面的領導人物,門上掛著一塊木牌,『匪魁巫新炳,須特別注意!』……」[9];而其就義時的表現,他除了坦承自身是「帶領黨徒到新竹水仙崙的首領」外,面對任何刑求,都不回答;卻凜然地表示「不必要跟你們講,要講就到閻王面前講」,可見其臨死不屈的精神;不是普通人物。

此外,除了他當時曾親自援救他所信任的日籍基督徒宮川出險──他在當地乃是很接受日本教化的人物。他不只送來兩個兒子來上學,還擔任學務委員,且是協力創辦大平學堂的著名人物〈內豐浩劫,頁150~153〉;同時,由他曾經因渡邊支廳長的推薦而擔任殖產局在當地苗圃的工頭;據稱很稱職;上級當局應該保有他良好品行的紀錄。

然而,官方對於本事件的紀錄中,並沒有提到這類重要史料。我們在官方的「北埔暴動事件處分始末報告」中,絕對見不到我們所關切的起義原因,只看到對於巫氏離奇不實的報告──「〈12月13日〉又巫新炳、劉徐氏甘妹於同日,由檢察官代理為不起訴之處分……」[10],然而,事實上,我學者楊鏡汀曾指出,「巫新炳氏北埔事件的『匪魁』……他在陰曆13日晚〈即11月18日〉12時,壯烈就義……已經死亡20多天,何來『不起訴處分』?顯然是矇騙上級。」[11]

  • 關於該革命的時代背景

就個人言,每一個人會有其各自的人生境遇,各自會走上不同的道路;然而,當不同背景的人們在那個時代中,無獨有偶地一起走上了相同的道路時,通常那是時代出現了個人難以抵抗的大力,使得他們走在了一起;然而,那如果是革命的道路,則是他們共同為了抵抗那大力,而走到共同的道路上。

  • 前已提及的日據初期的種種悲慘經驗

例如,前述乙未之際,在殖民者先進武力下,被攘逐殺戮,被燒殺擄掠,被威壓宰制的印象;對於身受其害者,混著血淚的嚎啕哀號,還在記憶中,難以忘懷;或者還常在睡夢中驚醒。還有,前述我先民曾經怎樣透過降筆會掀起全島的戒毒運動,曾經如何地成功,然而,卻被當局以警察的威壓與破壞我島傳統醫療系統而失敗;當年在各地親見其事者並非少數,社會曾經熱烈迎接新希望,那原是日人教科書中也肯定的作為,他們應該不會忘記是因當局種種打壓而失敗的。

  • 日俄戰爭前後所見

日俄戰爭中,它們親見到日人倉皇逃返日本的情況,如前述,全島約有五千人逃離;合格教師減少,台北市出現空屋達千戶,顯然日本人減少;農民惜售農產品,物價上漲;同時,當局宣布吸食鴉片的癮者可免服工役,引致我島上的癮者增加兩萬餘人;日人作威作福的情況減少,但是民心動搖。

當時的社會情況,日本學者曾如此記錄我島嶼在1905年,那財政的「黃金時代」,當時的實況──

「日俄戰爭後的不景氣……壓得一般民眾的生活幾近崩潰,財閥寡頭支配更為嚴重,隨著工業發達,勞工人數不斷增加……在台灣受窮困之苦的日本人較少。在殖民地的結構中,貧困階級大都是台灣人。」[12]

「天皇誕辰那天……在恭祝天皇萬壽無疆後……一直到九點半才散會。……特權階級在總督官邸濫用稅金的奢侈程度,一年更勝一年……」[13]

「殖民地中等以上的家庭非常愛慕虛榮、重視外表。台灣的冬天溫暖,幾乎不需要準備冬衣,煮飯的水也不冰冷,……一般家庭不請女傭也沒有關係,但相反地,幾乎每家都雇用女傭,在家過著無所事事的生活。」[14]

「丈夫是個對長官卑躬屈膝的小職員,上班時會遭到喜歡為難下屬的長官〈後藤新平〉嚴厲責罵;太太則在官舍吹著涼風,喝著冰水,在籐製的床上看著玄齊和浪六的小說、睡午覺,晚上則為劣等戲劇神魂顛倒。」[15]

「日本全國的藝妓、娼妓據估計約十萬人,而全國十五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的婦女約有七百萬人,每七十人就有一人賣淫。……住在台北的日本婦人有7,191人,……每16.72人中就有一人是妓女。但是這裏所謂的婦女,是從嬰兒算到老太婆,如果假設十五歲到三十五歲間的婦女數占一半,即3,595人,那麼每8.3人就有一人是藝妓或娼妓……台北市內的日本男性……明治三十七年花在藝妓、娼妓身上的錢,……達41萬元,婦女以慈善音樂會募得的款項不足一萬元,而這一萬元的使用卻遭到報紙批判。」[16]

「全台旅館有134家,餐館267家,飯館201家,妓院107家。餐館如果有女主人和手腕高明的老闆,營業情況會很好,而且店裡會極盡奢侈之能事。但是最大的餐館,借款也最多,依靠借款維持營運。」[17]

「即使日本治台已十年,仍未斷絕男性案中串通販賣女性人口;在日本帝國底層,就如同強者瞄準犧牲品一般,不斷壓榨軟弱女性。」[18]

當然,這樣的情況與日本傳統的情色文化是深刻相關的;當時我們的先民伊面在史無前例的重稅壓迫與沉重的工役宰制之下,一面眼看著殖民者的荒淫無道。

  • 關於人性的真實

據稱,蔡清琳的父親是擁有幾處腦寮的腦長;他不僅讀過國語傳習所,是大隘三鄉第1位進入日本講習所訓練者;且四個月畢業後,就學得一口日語。確實蔡清琳照顧了一個日本女子,可能是一位「酒國之花」[19];因而,他受到日本警察的妒恨;使得他受到日警的苛待。但是因此就說他「他惡性難改,貪圖淫逸,不務正業,鼓其如簧之舌,製造糾紛」以及「生計日艱。間以所眷戀之愛妾。棄之如敝屣。因焦思苦慮。欲脫出苦海。而萬策俱盡。窮鼠嚙貓。遂生此極惡之計。」[20],是否故意隱匿了前述殖民社會的種種巨大的問題?

我們現在要指出,前述官方強調的蔡式的身分中,應該就像德國哲學家康德所指出的,「說謊者所說的都是真實的,只是沒有把全部的事實,都說出來吧」──這位「落魄無賴」,他擔任過「巡查補」,就是日警的通譯;他極可能親見或是耳聞過我先民當年降筆會的社會運動如何戒毒成功,如何被打壓,其對於官民間的社會正義問題,應有頗深的體會;同時,由於這種通譯的能力,使得他不僅能夠幫助日人招募腦丁與隘勇,並且也能夠成為律師的通譯;也因此,他能夠獲得腦丁與隘勇的信任。

應該更重要的,是他所受聘僱的律師是伊藤政重[21],我們在我台耆宿蔡培火的紀錄中,可知伊藤是早年鼓勵林獻堂輩向總督府爭取權利的律師[22];在葉榮鐘的名著「台灣民族運動史」中,葉除了提及林與伊藤的關係外,還特別提及伊藤「在台灣是相當有名氣的律師,和政黨頗有淵源,似乎當選過議員」[23]──蔡曾任伊藤律師的通譯,應該也常表現出相當的正義感的吧。這樣的情況下,日女欣賞蔡是否很合乎人性?而據稱在蔡交給那位日籍女子的遺書中,有提出請她照顧家中妻小的請求[24];這樣的一對異國男女之間,他們之間的關係,真的只是「貪圖淫逸,不務正業」嗎?

此外,關於似乎太貿然起事上──關於該事件,當局曾這樣地宣布──

「新竹廳月眉庄的落魄無賴蔡清琳,為提高其反抗的聲勢,虛報清兵來襲;簇使隘勇數十人在1907年11月14日暴動;15日,襲擊北埔支廳;渡邊支廳長與郵局局長與警部補,以及官吏家屬、平民等55人被屠殺。欲南進劫掠新竹,但被台北守備隊與新竹警察隊協力平定。我官憲處分匪徒80人,逮捕者9人;同年12月14日,由北埔臨時法院全部以死刑處決。」[25]

對於當時的清廷腐敗,而這次革命事件竟然寄望於清軍登陸,想像將以裡應外合之勢,進行革命──聽來昧於大勢,確實十分荒唐;讓人感覺犧牲得很不值得,甚至可能被鄉里所埋怨。

然而,蔡在事件結束前已經死於山區,當局所披露的種種,不僅並非蔡的供辭,並且也缺乏足夠的佐證;然而,當時我先民確實處在憤懣苛虐的無望中,除了前述的日俄戰爭前後,日人自稱其社會有「極盡奢侈之能事」的氛圍,而相對的,我先民還親身遇到這樣的情況──

「敵蕃的槍聲一響,台人隘勇聽到命令會立刻持槍勇猛前進……日人隘勇則十分害怕,非常膽小,……大部分日本隘勇一聽到槍聲就兩腿發軟,接著棄槍逃走。…會成為隘勇的日本人,多半在社會上無法謀生,因此其勇氣和氣魄比不上台灣人。」[26]

「我當隘勇的時候,日本警察下令,把台灣婦女化妝作山地姑娘的裝扮,由我們山地隘勇護送到山上,交給日本警察…。當時隘勇線警備的日本巡查多為單身漢……這是公開的秘密,誰也不敢不服從……。」[27]

「大坪監督所主任德永警部補對巫新炳有兩件深仇大恨,其一是巫新炳的○○被○○,另一件是○○飲料水,給他○○。三、隘勇賣命工作,月薪僅有八元,對待遇有不平不滿。」[28]

另外,據稱,在上述日人承認的史實之外,很重要的一個傳說,當年起義領導者與山民間缺乏近代化有效聯絡的工具,因而以某山頭上起火為號令;正巧那天有牧童在那山頭玩火誤傳消息;因而,難怪雖本來計畫頗有規模,竟然山民之外,各地無人響應。

我們是否對於他們的如此處境會有稍微多一些諒解──那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是已到了簡直「忍無可忍」的情境啊。

  • 該事件「欺騙」的基礎在「恐嚇」與「低智」

上面,我們引述的資料,讓我們看到了這個號稱為往後殖民統治「奠立」了「基礎」的年代,在論述那個時代人物蔡清琳時,有意的偏差,所奠立的是怎樣不扎實的「基礎」──它們隱匿了多少重要的背景,使得應該被重視的焦點被模糊或隱藏?那豈非一種故意的欺騙?

關心我們台灣史的讀者,會滿足於我們對於這類欺騙的揭發麼?

人說,「謊言者小心了,因為謊言者將因需要更多的謊言,而被壓垮」

本次革命事件,發生在1907年,在日人統治的近四十年間,都被掩埋在歷史的灰燼中,好像是動輒引來行人嘲笑的小丑般;怎麼會如此啊?

因為,當局把合理的扭曲為荒唐的,把無知的放大為理想的;因為,所有消息被封鎖,被恐嚇,被長期的瞞騙──在低智的教育基礎上──低智的「基礎」確實絕對十分「堅實」。

以下,我們分為封鎖與恐嚇,以及長期瞞騙的兩部分,。

  • 封鎖與恐嚇

殖民當局在日據末期,曾在我們島上出版了一本專書「台灣小史」,即前及的不得不公開該事件反抗規模,以提高警覺的;那是戰時體制下,所有出版物的內容必須嚴審的時代,但該書在論述當年的「北埔事件」時,卻透露出我們在過去的出版物中,沒有聽說過的史實;它如此描述著──

「流浪的無賴之徒蔡清琳……號召同志四百餘名……於明治39年3月,在台北廳新店庄,召集各地首領,舉行秘密會議,翌年11月,散佈清兵來援之虛報,嗾使隘勇等從北埔開始暴動,策應新竹、大湖、竹東、大溪、中壢各地之黨徒響應;其勢猖獗一時,未幾,首魁等悉被就逮。」[29]

這一資料,表明1906年3月我有意起事的先民曾在台北新店庄秘密會議,這是過去從來沒有見過的史料,並且通常這類會議,安全性極重要,應該必然選取眾人認為可以保證安全的地點,會議沒有選在桃竹苗地區,竟在台北新店庄召開,是否可見原本起義的規模,應該遠大於當時的北埔事件。蔡清琳當年對於社會的影響力,在過去的紀錄中,都被當局隱匿掉了。

這一資訊,對於當年的史實言,多麼重要?它使得傳說中蔡氏的反抗並非只是新竹山區一小撮人的感受,而是北台灣社會蠢蠢欲動的徵兆,相對言之,殖民當局的統治「基礎」,其實真的並不穩固。難怪就在此前後,當局在理番政策上,採取了北征南撫的政策,同時,當然也恐嚇、威懾了當時的漢族社會。

  • 關於長期的矇騙──低智教育

此外,我們由該一新說法中,起義前一年,各方領袖曾經正式會議上,可見蔡的起義並非臨時起意,早先總督府官報以蔡的決意來自於日警拆散他與該日本女子的同居,是「貪圖淫逸,不務正業」之說,實大誤;而該錯誤說法竟造成戰後我「新竹縣誌」有關北埔事件的敘述達2500個字,其中專述想像的蔡清琳個人私生活的字數達650個字。佔了四分之一的篇輻。縣誌是屬於官方文件,真是可嘆。

而更重要的,是該「新竹縣誌」,在其關於本事件描述的最後,竟有如此的一段論述──「按,台灣人民本乎民族意識,對於優越、驕橫之日人,常以反抗心情默默無語,作金剛目視而銘記焉。居弱勢地位,能取不卑不屈態度對付強者,誠足貴也,至若蔡清琳,為爭一日人姘婦起機,一怒之下煽惑消息欠通之隘勇、山胞,仇殺日人孻婦老幼五十七人,洩一時之忿,而累及鄉黨,幾瀕於危殆,此豈能與發乎民族精神之起義同日而語哉?」[30]──似乎完全不知道我們前述的,關於我們先民被侵凌蹂躪與他們對於日人隘勇之所見?!

我們自身的官方文獻竟說我們的革命人物蔡清琳是為了「爭一日人姘婦起機,一怒之下……」,我們的革命人物啊,真是蒙受了自身族人怎樣的誤解?!

而更重要的,應該是當局低智教育的效果,當年我們島嶼祖國派的領導人林獻堂先生曾經指其為「愚民教育」[31]──也就是我們前面提及過的,教育上不重啟發「良知」、「良心」,只重視「體罰與恐嚇」,並且禁止發問與討論。

印證於當年身為劫後餘生的隘勇之子孫曾回憶其祖父在北埔公學校畢業前夕,最後受到的教育方式──對於平素以記誦為唯一學習方式的,已無發問習慣的學生們──

「安部校長……用自豪的語調,訴說日本『忠臣藏』〈赤穗47義士〉故事……突然話題一轉,談起『北埔事件』。安部說,『這場殺戮國人的『事變』,同是臣民忠君的行動,差別在大日本君臣關係以忠誠節義而明志;清國則是以名利封賞所維繫。因此才使狡獪兒蔡清琳有機可乘,以官祿重賞蠱惑愚民莽夫以身效尤,高舉忠君旗幟,逞貪婪之念又濫殺無辜、株連婦孺,實乃鄙劣民族之行徑』……緊接,安部說:『長官痛斥,……意予除惡務盡剿滅16歲以上男性。我等,……求其寬恕網開一面……』……當年……公學校的教職們,更是此項說法的推手……戰後,祖父一次與公學校前後屆卒業同學聚會,……卻意外發現北埔公學校的同學人人上過此課。……」[32]

平素僅以記誦為學習能事的學生們,很容易「信以為真」,他們簡直永遠不可能知道,就在日據下台灣警察制度中,1899年,當局所提出的敕令「警察獎賞規則案」的獎賞規定最高可達五百日圓的厚賞,實際「獎賞審查與施行內則」則規定為五十元以上,沒有上限[33],而當年隘勇的月薪只有八元;那是安部校長與老師們多麼無恥的欺騙──是否難怪前述「新竹縣誌」的作者會被誤導了;更不要說日本警察在每年的年節可以對民間商家收取鉅額的規費──未來我們將會另外談到。

這就是殖民統治的真實基礎,然而,受蹂躪與受侮辱的被害者的子孫們是永遠無知,只會記誦校長和教師所布置的動人故事的嗎?這就是我們關於殖民當局奠基的故事的一個重要的,殖民者努力要抹殺的註腳。


[1]任何「基礎」之可貴,在於其扎實;然後,才可能在其上構築種種理想;高壓宰制的統治當局要榨取資源作為歲入,本來不難;難在於其行事是否扎實,若不扎實必然難以建立穩固的基礎──因此就舉1906年之直後發生的「北埔革命事件」為例而論述之。

[2]也因此,我們在本文中不細談其過程;只談其中可以確定糾正的事蹟;在此可概要地說──本事件以仁義、安民、復中興為號召;其成員主要為漢族隘勇與原住民;殺死日警與日人56名。起義者出發自近山的內大坪,一路殺向北埔支廳;沿途12公里,頗有鄉民參加,順利成功。欲進攻新竹城始發現,時間聯絡有誤,無人響應會師。事敗。主謀者蔡清琳入山區,被原住民所殺。事件後,被酷刑拷打致死的共有80多人,尚不包括自殺,被山胞殘殺者在內,總數超過一百多人,最後受拷刑而未死的只有九人。象徵性地審判了該九人,以死刑定罪,執行。宣揚沒有誅九族。

[3] 霧社事件,日人死亡162人,戰傷244人。

[4] 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二版。

[5]「北埔暴動之原因」,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二版。

[6]日文原著,『台灣治績誌』,頁424。在省文獻會出版的中譯本「日據下的台政」中,此段受到改寫,並添加不少資料;此不引。

[7] 「日治台灣生活史」,時報文化,頁242。

[8] 「台灣武裝抗日史」,喜安幸夫著,廖祖堯譯,1994年三版,頁121~122。

[9] 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年十一月十七日。

[10] 「內豐浩劫」,頁170。

[11] 「內豐浩劫」,頁171。

[12]引自「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321。

[13]同前書,頁244。

[14]同前書,頁186~187。

[18] 同前書,頁182。

[15]同前書,頁191。

[16]同前書,頁180。

[17]

[28] 原文見於「北埔事件秘錄」,轉引自「內豐浩劫」之「北埔事件秘錄探討」,該書,頁193。原書為巫新炳所救的日本基督徒宮川老人在1916年所記錄;其中空白處,據當地人說是前妻被姦殺。我台文化人林柏燕,認為沒有證據,不可妄議。〈關於隘勇月薪八元,是日籍隘勇所得,據日籍隘勇稱,自用尚可,難以養家。台籍隘勇更低。〉

[19] 日人的史書中曾故意如此描述該女──「就流傳至今的照面來看,她是瓜子臉,五官端正,感覺十分高尚,但據說頭腦不是很好。」〈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239〉──如此描述,應該是日人「應用史學」發揮作用了。

[20] 「北埔暴動之原因」,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二版。

[21] 「內豐浩劫」,頁46。「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240。據稱他曾經代表我農民向林本源製糖會社抗爭;受委託的伊藤政重原是臺北地方法院判官,1899年改任律師,後任臺北律師會副會長。如前述, 1909年,林本源製糖會社在總督府協助下,欲以極少的價格強制買收農地,伊藤政重對此種侵害地主權益的事公開大加抨擊,策動反對買收土地之運動,並赴京請願。最後被總督府取消其律師資格,以妨害公安名義迫其離臺。「日治時期臺灣新式製糖會社的土地政策」,師大學報,第 10 期,頁106~107。

[22]吳三連.蔡培火等著,《台灣民族運動史》,臺北,自立晚報,1987 ,頁67。

[23] 同前書,頁68。

[24] 「內豐浩劫」,頁47。

[25] 日文原著,『台灣治績誌』,頁424。在省文獻會出版的中譯本「日據下的台政」中,此段受到改寫,並添加不少資料;此不引。

[26]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285。

[27] 「內豐浩劫」,頁193。

[29] 「台灣小史」,1945年。

[30] 在「新竹縣誌」的「人民志」第四章「北埔事件」欄之最後。

[31] 「台灣民族運動史」,葉榮鐘著,頁4。林氏對梁啟超語,「我們處異族統治下,政治受差別,經濟受搾取,法律又不平等,最可痛者,無過於愚民教育,處境如斯,不知如何而可?」。

[32]百周年紀念專刊,頁215~216,遺族後記──北埔事件之三個因素三個影響,劉兆桄著。

[33] 「日據初期警察與監獄制度檔案」,〈附錄台灣中部前期抗日運動檔案〉,編譯人黃耀東、吳定葉,省文獻會,頁223、234。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八 割據成型 | 郭譽孚

前面我們曾經討論到「日據時代」一詞,不只可以表達我島當年曾經被日人侵據的,並且因侵據的手法惡質,以至於當局處於不斷必須善後的狀態;此外,也由於善後缺乏誠意,因而與我先民關係惡劣,我先民們處境悽慘。另方面,可說由於「家醜不外揚」或「武士不認錯」與「獨佔利權」之類,我島當時還處於某種被割據的情況;也就是,過去把「日殖時期」稱為「日據時期」,其實,除了強調其侵略本質外,還展示了這種「割據」的狀況──也就是一種不能隨其國內發展而發展的處境。

現在,我們要在此進一步描述當時割據的情況是如何成型的。

如果處於正常的情況下,我們島嶼在日本之南方不遠的海域中,往昔日本海盜馳名,甲午戰爭與日俄戰爭,先後其海軍擊敗中國與俄國海軍,我島嶼在轉隸於日本後,殖民者的國力發展尚頗順遂,似乎實在沒有被割據的理由;然如前述,我島嶼在被日本殖民者侵據之後,確實有被日人割據的情況。仔細考察,其形成的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其一、歷史現實的背景

如前述,如果沒有推出那錯誤的攘逐殺戮政策,就不會有往後攘逐殺戮政策的失敗,也就不會有「有辱國體」的處境,自然也不會出現必須掩藏實際真相,可能引出「割據」之局──當官方隱匿自身的錯誤,表示必須「報復」我先民時,可說「割據」的惡質種子已經種下──我先民將陷入「無可求助」,「無可申訴」的處境。

在東京,由1896年4月,開啟民政時代之前,先給予台灣總督「委任立法」之大權,可說是這「日本官民割據意識的法源」[1];乃木時代,總督就依此在現實中努力爭取自主,如前述他提出任期制的要求,反對政黨干涉總督的權力;到兒玉總督時代,除了入台之初,就一反過去慣例,對外界乾脆提出可以避免批評的「無方針」之說,往後後藤長官曾強調「適足以阻止政黨人士置喙」[2]的武官總督制,而兒玉更曾經在國會請求開秘密會議,獲得如願舉行;這種對公眾隱匿事態真相的作為,與當時媒體所指責的「以新聞紙條例,防失政之被表白於外,以保安規則,使內無反抗紕政者」[3],應該就是「割據」逐漸形成的訊號。

其二、既得利益者的割據傾向

這是台灣改隸於日本後,當1896年4月,民政時期起,各色平民湧進我島嶼,如前述,其中不只是良莠不齊,在這塊新領有的土地上懷抱著淘金與發財美夢的人更是不少;當時的情況,來台日人絕大多數是公務員,以及與公部門有業務往來關係,盼望能在島上獲得特權的地位,希望賺得一筆錢財就返鄉的投機者,他們是最早的既得利益者。當時,「日本國內紳士不到台灣,僅無賴之途前往」[4],經過「新領土充斥謀取特權的瀆職事件」,乃木總督懲治貪官汙吏行動半途而廢,到所謂的「第三旅團團長兒玉源太郎中將接任,讓很多人高興」。然後,先以人事整頓,送走了一千多名官員[5],要到1900年才有前述的「保安條例」出台,又強制其中難受管控的日人遣返日本。

到這時,仍然留在我島上的日人應該都是較親官方的份子;而其中更有財力與社會地位相當堅實的份子,他們或由於與總督府關係密切,或由於與東京政界的關係良好,因而其社會地位特別穩固,雖是總督府也不敢輕忽得罪的。這些既得利益者,就是前述所謂「民敕」[6]的由來。

前及所謂「尤其是所謂『民敕』的特權階級,漸次養成一種割據心理,雖不至於把台灣看作他們的私有物,至少也是當作他們的勢力範圍……不過,官吏有一定的任期,也有調動升遷的機會,所以割據意識不及『民敕』的濃厚。……」,正是我島嶼淪於割據之局的重要背景。

在以上的背景下,出現的割據之局,在當時的現實時空中,我們可以見到以下的三種特色與兩個例子。

其三、割據型態的四特色

對於在日據下我島先民曾經指謫當時殖民統治有「割據意識」;也就是民間在總督府的統治下,常會有「無人關切,有苦無處訴」的情況。這種情況如前述起自1896年「六三法」頒布,給予總督「委任立法權」之後,但實際發動則要到後藤長官對外界宣稱「無方針」,成功地拒絕各界對於我島政的關切,建立起嚴苛的各項制度;讓我們先民從此生活在後藤所標榜的「生物政治學」的嚴刑峻法的宰制氛圍下。

這種情況,我先民曾經這樣描述──

「視台灣為它們的私有物,這種霸佔碼頭的割據意識,尤以在台的日本移民為濃厚,他們未遂其壟斷殖民地利益的野心,不但不肯和台人合作共享,甚至對本國人也加以排拒。它們對本國所做的宣傳工作,便是極力宣傳生番獵人頭如何厲害,傳染病如何流行,毒蛇如何可怕等等。」[7]

一、時代的傳承

探究這種狀況的緣起,由於當時軍部的氣焰極高,則我們有必要追究到前述乃木總督時期參謀本部那堅持繼續壓制我先民的作法與主張利用舊慣的報告,以及乃木提出總督應該獲得每任期五年的保障,才能利於當局在我島的施政;這三者加上後藤在1897年初提出的「台灣鴉片令」以來,透過研究西方殖民帝國的先例而來的獨得之秘,應該是該割據情勢的前景──或甚至可溯及幕府勢弱時,強藩相當自主的情況。

對於我島嶼言,兒玉時代「兒玉一面擔任台灣總督,同時也兼內閣的部會大臣,1904年還親赴滿州指揮路軍大戰俄軍。在日俄戰爭期間,後藤事實上是台灣的第一號人物,讓兒玉安心在前線督戰。」[8],加上前述當年後藤在宣示「無方針」後,為了實施「警察政治」而向東京堅持,甚至不顧兒玉總督的反對而以去就力爭的情況;如果在此期間我島上出現割據情況,後藤的責任顯然很大;這些應該都是我島嶼逐漸形成獨裁割據的理由。

二、迴避軍部的

但是這種割據的特色,由所謂的「兒玉原本推薦後藤繼任總督,但後藤聰明的婉拒,他不敢改變武官出任總督的制度。即使1919年台灣已經改為文人總督了,後藤還是反對這樣的改變,因為『軍人才容易使新附民〈台灣人〉感受其威武,而且擋住政客的插手』。……」[9]看來,應該是很具日本傳統武士道威壓各階級的特色的──他顯然對於自身能夠避開軍人的跋扈而自鳴得意。據稱在日本學界甚至有「以後的吉田茂會接近寺內正毅、田中義一、宇垣一成等軍頭,也是效法後藤新平的政治手腕的」[10]之讚許說法。

也就是論者對於主政者沒有是非觀念,而重視政治手腕;面對日本傳統歷史文化中武士道的傳統,看來地位崇隆的主政者只是迴避的、臣服的,不敢據理力爭的,卻自鳴得意。

三、倚外自重的

然後,在上述的兩種特色之外,第三種值得提出的特色,應該是我們不僅由他們向英籍顧問柯伍德求助,柯曾奉派來台考察,為期近三個月〈1897.10.~1898.1.〉;當時的情況是──「〈1897年」九月柯伍德奉派來台考察,10月出發,近三個月,1月17日,視察途中提出報告;2月8日,台灣事務局由內務省接管;3月8日,後藤來台前夕,內閣請該柯伍德一連三日,討論台灣政策〈事前有意見書,次日有覺書,會後有說明筆記〉[11];我們可見後藤對該英籍顧問倚重之重。

另,由後藤就任前直接向當局提出的「台灣統治救急案」中,我們也可看到他推介英人C.P.路卡斯的大作「英國殖民誌」;而他就任後,不久就請專人譯出該書,公開發行;我們可以看出他多麼推崇英國的殖民地政策;而只要稍微深入探討,我們就不難發現,被日人高度頌揚的能吏後藤的殖民政策,原來「就是英國所實施的科學性政策的翻版」[12];難怪,真如後藤傳記作者北岡伸一所稱「他的缺點一言以蔽之就是沒有學問。德富蘇峰曾表示他對後藤新平的看法,說後藤欠缺訓練有素的思維」[13],自然實在並沒有什麼真正的獨見創獲可言。

然而,他這位民政長官的統治,確實在我島嶼完成了相當割據的情勢;那應該是他雖有「吹牛大王」之名,但是在往後開展鴉片專賣政策時,他開始長期與鴉片業者建立起政治協力關係,使得這位被指為沒什麼學問且演講能力不佳的高官[14],獲得了極為有力的金援,難怪在離台後,他在東京政壇上的影響力,似乎還能相當程度地使我島繼續維持過去那樣割據的局面──除了,1924年,在後藤出任內相兼帝都復興院總裁,真可說是地位崇隆,很有機會直取首相的寶座之際,當時所爆發於世,原來後藤其政治資金來自著名的鴉片業者「星製藥」[15]的醜聞,甚至有傳說,當年明石大佐在日俄戰爭期間在歐洲之所以能發揮其拉攏分化的手段,所運用的百萬元機密費,就是參謀次長兒玉當年兼任台灣總督指示後藤長官在台灣所搜刮、籌措的[16]──1904年,日本全國的經常門歲入為兩億元;而我島1904年的歲入為2,230萬元[17]

四、「割據」下的兩個實例

如前述,日人割據台灣是1906年,後藤離任高昇南滿州鐵道會社總裁;他離職時,新任總督是佐久間總督;他自行在台灣總督府內設立「最高顧問」一職,由自己擔任;同時還推薦祝辰己來繼任民政長官,據稱當時就讓新任總督頗為不滿;然而,後藤確實對於我們島嶼個種建制有很大的影響力。不過,他所發展的割據局面不是沒有侷限的;以下舉出兩例──

一〉 割據下,總督府中學校「第一部」之消失

我們台人中學校之開始,大家都知道起於1915年;我台先民為了自身子弟的前途,願意自力設校,培育自身子弟;這完全是文明社會裡人性正當的進取心,是不能壓制的;當殖民者取得我島20年之後,才設置該校;相對的,對於在台日人言,1898年,國語學校下成立的「尋常中學科」;次年,改為「中學科」;至1907年,及日本國內義務教育實施之年,正式設立獨立的「總督府中學校」。

這時,後藤長官已高升,但其擁有最高顧問之地位,雖總督頗為不滿,但影響力還在;因而,就在1908年,即日本國內宣佈實施六年義務教育之直後,總督府正式增設了該一由後藤所設計的、被置於總督府中學校第一部地位的「英式貴族公學的」中學部;其理念來自後藤與其派系憧憬大英帝國的教育,認為殖民地的人才應該特別培訓,所以,招收的是畢業後將留在殖民地生活的學生;它不同於第二部,招收小學校五年級修業期滿者,修業年限為六年之外,其設計是:「教學科目在『普通學科』外還設有『國民科』『實業科目』等,……且採取特殊訓練方法,讓學生全部住入宿舍,俾遠離來自家庭及一般社會之任何可能的不良影響,每一班級的學生人數也設定在35名以內,並以每一班級的學生組織成一個學寮。各學寮設寮長、寮監……聘西洋婦女為寮母,在其監督下讓學生的起居飲食皆能適應規律生活……」。學生不僅住校過著相當西式的生活,他們還有如下的教育設備:

「由學生照料的植物園、果園、菜園;有飼養馬、羊和豬的草地、牧場和作業場;學校的操場可以進行足球和籃球等團體活動;也有一個大游泳池。教室、學習區和圖書館有最新且最好的教學資源,實驗室提供第一流的科學儀器。」

很有趣的,這在日人的「台灣教育沿革誌」中將之列為「總督府中學校」的「第一部」,但是在日裔美國學者鶴見的大著中,並不提及此一重要的地位,僅稱為「住宿學校」;而我們研究台灣教育史的學者,論述台中中學校的成立時,對於1915年以前已延續了七年的總督府中學校第一部,除了極少數學者外,罕有人提起;而該校之存在,儘管僅維持到1917年,終因非東京當局所能接受而結束,但是當時由沒有台人中學校,到台人有了中學校,卻是個程度極低的「台中中學校」,兩者對比,其對我先民之刺激,應該可以想見 。

它最後沒有能夠得到東京的許可,我們不知其原因是因後藤的影響力下降了,還是由於噍吧哖事件時期余清芳等起義時,所高揭的那六項控訴中,關於教育的一項控訴,當局實在必須適度回應?或是「神裔自大」的當局,對於後藤在第一部上所顯示「崇洋」,實在並不同意,因此就藉此機會把它取消了?

這位已成為往後歷任台灣總督就任前的請教對象的前民政長官,由其官運要到1923年,才在敵黨推動的「星製藥事件」中受到某些頓挫上看,它所建立起的割據勢力,在噍吧哖事件時,應該並未受到多少打擊,因而,我們似乎應該看重此中「神裔」自然反對「崇洋」的問題,才是後藤所設計的該第一部未受堅決支持的真正主要的理由。

二〉割據下,鈴木商店〈1902~1927〉的消失

事情要從1899年台灣銀行創立開始說起。

但也就在台灣銀行成立的這一年,後藤長官將總督府的官賣樟腦特許權,交給了購入台灣事業公債的新興財團,鈴木商店。

它是明治時代就成立於日本的連鎖商行,在神戶一帶發跡的零售雜貨業者。取得了該特許後,鈴木商店開始跨足實業生產,透過壟斷台灣樟腦而取得了莫大的利益。然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好景氣下,向台銀大舉借款,買進大量商船來開展國際貿易,更加獲利而買下了許多關係企業。

然而,大戰期間透過特權的過分擴張,戰後無力承受國際強大競爭,使它陷入嚴重的經營困難;該企業這時竟能使台灣總督府向台灣銀行施壓,而違法獲得了大量貸款;那明顯的超貸,短期間內顯然沒有償還的可能性,導致台灣銀行的銀根被抽乾,甚至還使全日本發生了震動一時,各方注目的擠兌風潮,即被稱為「昭和經濟恐慌」中的「台灣銀行事件」[18]

「台灣銀行事件」是1927年昭和大恐慌的起爆點,這起事件可說也相當凸顯出了日殖時期下,台灣總督府與「民敕」共同「割據」我島嶼的關係。 換言之,今日我們所稱「日據時代」,除了指涉的是日殖時期的我島殖民體制外,還包含了這種我台人被日人如此割據的次次等人的不幸處境啊。


[1] 「台灣民族運動史」,葉榮鐘著,頁53。

[2] 這是後藤在1916年的談話,指後藤為一積極的財政論者,對於主張「整理財政」的「議會多數黨」抱持著難以動搖的不信任感。轉引自「1897年台灣高等法院長高野孟矩霸職事件」,小林道彥著鄭天凱譯,台灣風物四十七期二期。

[3] 「台灣近代史研究」,吳密察著,稻鄉,頁125。

[4] 「日治時期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63。當時的情況是「這些人無恆產而以賭博為業,以種種手段奪取工商業者的財富,有前後卻沉迷酒色、打架、吵架、毆打、對罵,連警官憲兵也口出惡言,甚至毆打文官。此輩在明治二十九〈1896〉年四月渡台者甚多」。

[5] 這僅是人事整頓,所剔除的,並非根據素行資料,因而,有所謂「為了節省人事費用,在沒有調查人品和初期政績之下,一舉將1080名官員撤職,進行殘酷的人事整頓。」之說。見於「日殖台灣生活史」,明治篇,時報出版,頁74。

[6] 這是「民間的敕任官」的意思;日殖時期官等分為敕任、奏任、判任三種;民敕等於是總督府局長級的地位;他們不但在民間睥睨一切,對總督府官吏也不放在眼中;當時曾有一年輕新任,思想進步的課長,說話得罪了一位民敕;該民敕就直接向該課長嗆聲說,你們的椅子能夠做得牢嗎,以後請不要多講廢話……;這就是「民敕」的威風。

[7] 台灣民族運動史,葉榮鐘著,頁27。

[8] 「後藤新平傳─台灣現代化奠基者」,楊碧川著,克寧出版社,頁70。

[9] 同前註。比較特殊的一點,據傳記對他的描述是,「他深受兒玉總督的信任,可以自由發揮,但在兒玉面前,一向小心謹慎,一改平常滔滔雄辯,旁若無人的態度。對於一些細節,也必定請示兒玉,獲得了他的信任才放手去做。」

[10] 「後藤新平傳─台灣現代化奠基者」,楊碧川著,克寧出版社,頁70~71。

[11] 「外國顧問W. Kirkwood的台灣殖民地統治政策構想」,吳密察著,收入「日據時期台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3~18。

[12] 「日據時期台灣師範教育制度」,李園會著,南天,頁23。

[13] 「後藤新平傳」,北岡伸一著,魏建雄譯,台灣商務,頁60。

[14] 在他的傳記中,頗有這類紀錄,例如,有稱「後藤的想像力有如天馬行空,往往疏漏太多細節,尤其在提出新的計畫案時,因為欠缺組織力與一再反覆說服的力量,被議會刷下來。」與「作為國務大臣的後藤,面對議員的質詢,往往答非所問,甚至不知所云……」。引自「台灣總督明石元二郎傳奇」,賴青松編譯,一橋,頁112~113。

[15] 其創辦人星一,於1907年創設時,本只是生產家庭常備藥品,後因與後藤的關係,轉向粗製嗎啡,再轉入醫療用嗎啡;1915年,他獨家獲得總督府的粗製嗎啡,因此該會社業務飛躍,執日本製藥業的牛耳;直到1924年,後藤離台18年後,因此而被新任總督伊澤控告該會社秘密銷售鴉片獲取暴利,違反「台灣鴉片令」。

[16] 「台灣總督明石元二郎傳奇」,賴青松編譯,一橋,頁263。

[17] 日本資料轉引自「日據時代之台灣財政」,頁25。台灣資料引自「台灣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印,頁983。

[18]在台灣銀行1925年的總貸款額7億日圓中,就有半數的3億5千萬日圓被鈴木商店貸款,除此之外日本銀行提供給鈴木商店的2億圓震災國賠金中,台灣銀行便負擔了1億4千萬日圓。當時,市場上日圓流通不足,貿易陷入了停頓,於是開始出現了關於台灣銀行可能倒閉的流言。1927年三月,因日本國會討論該事件的內容外洩,就演變成1927年三至五月的昭和擠兌大恐慌。全日本所有民眾無不瘋狂擠向銀行想在關門前提出存款,此一擠兌導致銀行接二連三關門歇業,不只是台灣銀行,乃至於日本的大阪近江銀行、廣島葦名銀行等老字號都接二連三停止營運,由於行內現金被提領一空,即使在日銀特別融資下仍不夠支撐擠兌潮的台灣銀行,中止了對鈴木商店的貸款,鈴木財團於1927年4月5日因周轉不靈被迫倒閉宣布破產。因此,若槻內閣總辭,改由較具軍方背景的田中義一組閣,起用日本銀行總裁高橋是清接任藏相。

中間選民,續看選舉大勢。。。| 郭譽孚

哈,上次貼文,竟然被人說我不是中間選民,說我不公平。。。怎麼辦呢公民老師的職業病,總不能不關心公眾事務,真是的。。。

島內民主政治之敗壞,可能已經無救,不過,愛台灣,就必須「死馬當作活馬醫」。。。雖然遇到有些情況,真只好認輸──就像所羅門王的故事,真假母親爭兒子,真媽媽怎捨得與假媽媽拉自己的親骨肉,敢用力拉的假媽媽,一定贏了。。。這就是今天的世道,今天的天理。
在這樣的天理之下,也好,年輕的時候敢於逆天,其實可能反沒有老年的逆天更為清香冷冽。。。我這有點年齡的中間選民,自從2007年開始,在網路上不肯從俗地,以「中間選民」之名,來論述每一次重要選舉中所見的問題。。。
而今就再像是逆天地再來談談對於當前各候選人的忠告。。。這次,最近的情況,由於呂前副總統的出現,好像大局會有大變化;讓我想別出心裁地由第三勢力開始談起──

一、 中間選民與第三勢力的機會與潛力我們中間選民的自我定義,原本就是本著理性、良知以及社會經驗的洞察而由對立兩大陣營的社群中游離出來的意見者,雖然我們不敢自稱意見領袖,但是確實我們是帶著各自原本的社群關係,也不願意放棄自身公民責任的社會存在。
上面,對於中間選民的描述,原本就有類似「第三勢力」的意涵;只是它們之間很容易各有定見或是高見,沒有哪個候選人能夠把它們吸收與整合,自然就難以成為具體的勢力;誰在社會政治的兩大陣營動盪中,能夠抓住那越來越多的游離份子與其社群嗎?過去有人強調素人,今天有人強調庶民,其實所謂「素人柯市長」與「庶民韓市長」,以及最新出現的喜樂島呂副,強調「永遠中立」,應該都可說是在這個大原則上出現的社會力量。相對的,一如上述對第三勢力的論述──

柯市長的台灣民眾黨,脫胎自深綠與淺綠,似乎可能獲得淺藍郭豪商的影響力加持;古語不僅有稱「金錢能使鬼推磨」,還有所謂「錢能通神」,我們有社會經驗的中間選民當然懂得,雖然不太同意,但想到若真是「神鬼戰士」,可能一起出動,自然也不敢輕視,其影響力。

韓市長的韓粉陣營,來自長期被忽視的軍公教警消與庶民階級;不但,已取得了九合一大選的勝利,又獲得藍營的正面加持,且剛歷經前面幾次造勢的可觀考驗;但是過去楊青年的班底與同路人都還在,藍營的動盪怕難處理。。。但是2018年的基礎,遠大於這種癬疥之疾,只要實質繼續發展,而近來更有所謂「韓民調大輸?──等陸戰開始敵營聞風喪膽」之說,應該仍頗有可為。

而呂副的喜樂島,應該可說是來自綠營的知識菁英,他們與學術界、與教育界的關係非淺,可能本有桃李滿天下的優勢;尤其這次喜樂島大老賀教授與媒體界的彭教授攜手在堅持學術良知上的表現,可圈可點;應該對於知識界有相當吸引力。而其強調「永久中立」,確實比綠營當局莫名其妙的製造恐怖,高明太多。在未來三個月中,無邊恐怖是否會疲乏,漸被「永久中立」取代。

他們三組人馬對於明年初的大選,都可能對於執政黨產生相當巨大的挑戰。
郭柯王一組,在立委方面,應該一定會有斬獲;只是不知道是否能夠順利達標?幫助台灣民眾黨從此可以立腳江湖?甚至,獄中擁有特權的陳水扁所推出的一邊一國黨,在當前的情勢下,公開指揮綠營讓出幾個名額,以免綠營中成為「一言堂」之事,看來也難免真成為很高明的洞察。。。
以長期關切我島前途的中間選民看來,雖說難免對於我島民主的前途相當失望,但是,經如此冷靜看來,其實綠與藍兩大黨,雖然讓它們黨內熱切的理想者簡直瀕於絕望,但是由上述鳥瞰當前的局勢,其實它們的生命力,還是都各自頗有發展的。。。
也是因此,在前面對於第三勢力部分,考察與勉勵之後,願意也來談談綠藍兩大陣營。。。儘管聽說兩大陣營合起來,總數也不超過百分之六,我們中間選民也願意給予應有的尊重。

先看綠營,原本上周我們看大局,還提到執政者可以躺著選,那是因為執政者優勢太多,藍營雖暫時出現了一位富可敵國的奧援者,很快地就在1450與楊青年的班底與其同路人的運作下,讓藍營窩裡反;而當時,喜樂島的視頻在大公主的默殺下,看來只有成為另一位深宮怨婦的可能。。。而賴神又被輕鬆出局;真是左右兩手都很順手。。。沒想到,大公主的特種列車,竟然忍不住回應了喜樂島的質疑──記得不久前喜樂島原來執意要辦什麼活動,因為美國老大不開心,就停辦了。。。那麼這次喜樂島的情況,是美國老大不反對囉。。。也因此該頻道的主持人彭教授,精神越來越旺。。。我們中間選民看來,大約美大那邊對於大公主那「超買」的「走私觀」與當局對「三百萬」來路與去向都不明之事,似乎造成美大那邊無形中是表了某種新的態度──
看來綠營,這次的大選,不可能再躺著爽選了,雖然大公主過去得到過美大的護持,但是否就像當年的國民黨一樣,沒有美國的麥卡錫主義支持,爪牙們當年怎敢白色恐怖?這也是韓戰後,國府大展白色恐怖的真實背景,一如今天綠色恐怖之將起?──但是,後來美大收回了他對藍營的護持。。。留英的大公主是否也將失去美大的護持?即將被留美的呂副與彭教授所取代。。。?
大公主應該如何自救?以下,是個人對於綠營的建議──但是由於過去明顯的語言嚴重扞格,就像其過去使用的「維持現狀」,顯然獨樹一格,而最近有「超買」之說,更是「法學博士」別出心裁;我想那是我永遠無法溝通的情況;因而,在此我只是提議而已,沒有任何對話的企圖。。。

一〉 承認錯誤 究竟自己犯了多少錯誤,以至於美大簡直不能不改變對於喜樂島的態度?另,2018年的大敗,真的沒有犯錯嗎?只是人民沒有快速地跟上來,大公主自己進步太快了──民主選舉,如此攻擊選民或恐嚇選民?!

二〉 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檢討的深度與廣度足夠的話,應該可以自行發現問題所在,然後,就應該積極的更正。舉例言之,「反送中事件」的根源來自港人來我島上殺人與被殺;我島應該有管轄權;居然執政當局對於「反送中」,採取支持的態度,也就是放棄自身本應有的管轄權,這就是當局荒唐的一例。支持民主,就無法法治嗎?這樣無能的法學博士,看來真很像是假的?應該無須我公民教師的指點吧──

另可舉一簡單的改善,就是放棄自己那製造「綠色恐怖」的主張,接受呂副關於「中立與和平」的喜樂島主張。大公主能夠完全認錯的話,可自己一面公開認錯,肯定呂副的主張;一面宣布棄權,請中央黨部另行安排人選。

不過,上述的情況,也可能太理想化了;因為,據稱最近賴神已經對大公主表示輸誠,儘管大公主不僅在施政上很蠻橫地「髮夾彎」,還有把「走私」公開解為「超買」,但作為一個為了理想願意犧牲一己的「務實的台獨工作者」,他願意犧牲那一切;這也可能是一個相當漂亮的大團圓出台姿勢,聽說綠營們都很開心;他們所期望的,寧以社會的民主與法治為代價的大戲,為了所謂的「台獨」而逐漸開場了。

然後我們來看過去被譏為「無能」的藍營;中間選民中,過去屬於藍營的應該不少,為何游離出來?就所知,有的是怨藍營當局只會拿香跟著綠營拜,拜八田,拜二二八,還跟著「去中國化」的,因而藍營中主體性較強的,難免按捺不住,自然以之為恥而離開了過去自身所屬的社群。然後,2018年軍公教警消年金被砍的,他們是有組織的,與藍營有相當淵源的最大一批游離者。
藍營一般所見的問題,是內部不團結;使用文明辭,是沒有中心思想;其實選舉當前竟談緩不濟急的「中心思想」,實在是笑話;所以,有人說,那就是要別人向自己團結的意思;

其實,個人淺見,選舉當前,當然大家應該團結,但是向誰團結,應該以誰為中心呢,這時不應該是提出趨於空洞化的政見,應該要像前面我們為綠營所提的寶貴意見一樣──誠懇地檢討過去的失敗。哈,看來成功了,我努力地維持了中間選民應該不偏心的批判態度。

下面就舉例來看──實際應該如何,各位領導人應該衡量民眾可能的認知,認知落差太大,可能民眾難以接受──

一〉承認錯誤 有些領導人,莫名其妙地把其徒眾弄得抬不起頭來;一旦抬起頭來竟已經是山河變色,大地沉淪;面對的簡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苦況,真是讓它們覺得如何自身竟信託了這樣的領導人?如果藍營能夠讓這樣的領導人公開認錯與說明,就像綠營的大公主能夠坦承自身的錯誤,應該對於它們的陣營都有相當幫助的。

〉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真的能夠檢討過去的理念與路線的錯誤;讓人感到確實是深思熟慮之後,所謂「痛地思痛」的醒悟;從而很理性地找出應興應革事項,對於關切社會前途的民眾,應該一定能產生召喚的作用。

例如,某大領導人重用楊青年的前因後果,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民間的疑慮與好奇,一直沒有得到充分的解說;該系列所引用的接班隊伍,計畫中是否已適當地給予安置?

又如,個人所熟悉的台灣史教材,藍營中樞有何主體性的觀點,明顯可以提供給社會參考,遏止當前認同台灣殖民統治的歪風?是否可以立刻在各地推出?例如,被掩埋的──嘉南大圳的真相、降筆會戒毒運動事件、噍吧哖事件、北埔事件、日殖時期教育政策的真相。。。

換言之,就像是韓市長可以使用他治裡高雄市水患,由深「淹水」而改為「積水自退」的明顯政績,來說服每位民眾,表示藍營「已經準備好了」;所提出的應該是可以立即成功執政,立竿見影的保證,不只是空洞待外力才能實現,很容易因在野黨不合作而成為泡影的政見。

哈,大戲就要開場了;給予綠藍兩大黨的意見,「知過能改」的內容都是十四行;哈,我這個中間選民真相當公平呢。
稍微回顧這前後,信手寫來,網路訊息中當年的金童趙少康,在為藍營不能爭取到20~30歲的青年選民而擔心;我這所及的台灣史的主體性問題,可不正好是可以針對於那些青年選民的嗎──讓他們知道我們島人應有的自豪,自身有著怎樣的血胤,原來自己已經在教科書中被騙、被窩囊了多少年。。。

啊,由這樣說來,我是否又不夠公正,偏向某一方了?中間選民啊,我該如何是好。。。不管了,這就是我這個中間選民的我思與我想與我的追求我愛、我愛我的島嶼與我的同胞與我們共同的社會做一個公民教師,游離成為中間選民。。。是。。。我只能為所應為。。。

中間選民譽孚敬白

「是誰在砸雞蛋」?──點評龍應台的雞蛋論 | 郭譽孚

家母姓龍,原本我對於姓龍的都有一份好感;
但是自從看到我們文壇上龍女士著名的幾篇政論文字後,以這樣的政論文字自鳴得意的大作家,個人實在覺得丟盡了我們島上龍家親友的臉面。
下面的文章是⊙女士她最近的一篇惡毒的政論文字
〈由於個人覺得她應該沒有資格使用這個姓氏,所以,下文對她,我都使用網路文字符號中的⊙女士,或是她,指謂之〉

怎麼會有如此低劣,「不知長進?不知羞恥?或老年癡呆」的文章啊。。。她應該也要近七十歲 了吧

聽說⊙女士的令尊是一位國軍雄赳赳氣昂昂的憲兵隊長,說那應該是她文章中每每惡毒胡說八道的淵源所自;所以,她會長期自海在其漫無邊際的反共想像的亢奮中。

真有可能是如此嗎,我不知道,如果這樣的話,我就在此先把自身的家世也提一些出來,不知是否會有利於讀者對於我文章的認知──

家外曾祖父是前清的候補知縣,是維新派康有為的大弟子;他一直活到抗戰勝利,以自己在八年抗戰中,曾經領導地方民眾毀家紓難為榮;據稱當代大儒梁漱溟在戰後的婚禮是由他主持的。

首先,我要指出其大文,輕易使用全稱命題是一大缺失,真的「每個人」都如她所說的,感到「憂慮」嗎?會不會有人早已感到官方應該及早使用武力鎮壓,以避免這次暴動的升高──影響了許多人正常的謀生呢,
甚至會不會有人懷疑,⊙女士此文,高調「普遍性的價值」、其實就是在煽動那些自以為熱血、自以為崇高的年輕人的情緒。。。然而。。。
大家請深入體會,當她說每個人的時候,其實她自己是冷冷地慫恿著,並不在其中「憂慮」的,一如她如此鼓舞她人的子女時,她那著名帥氣的安德烈,可是絕不會上陣的。。。

其次,我要指出的,是作為一個公民教師對於這篇文字,我應該努力揭示給公眾的一個流行模式。。。大家來看大作家所推出的充滿形容詞的漂亮模式──
「價值坐標:社會制度的公平、資源分配的正義、法治精神的貫徹、政府治理的透明、人民參政的充分。」
一個好的公民老師應該提倡傳統中國的理性觀點,批判這種太漂亮的模式;
傳統中國的理性觀點是十個字,「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也是中國傳統史學上那深刻的「我欲託之空言,未若見諸實事之深切著明也」。
人誰不愛美,不愛美好的形容詞?但公民老師有指導批判與自我批判,幫助學子揭露市面上所有美好表面下醜惡真相的責任,那就是「見諸實事」啊──總是優雅含笑的⊙女士,她美好的外表下,是否有著怎樣醜陋的真相?

其三,⊙女士,她漂亮的價值座標,她的正義,真的是公平正義嗎──

前面我認為她那太漂亮、充滿了美好形容詞的模式中,沒有能「見諸實事」,是什麼意思?

就是指中國的平均國民所得遠遠落後於西方先進國家,如果真要比較您的那些形容詞,應該如何比較,才是公平的?──正如人們說的,如果每個中國人都像美國人一樣使用汽車與各種資源,地球如何負荷得起那樣的浪費──她的另方面就是,根據中國人的平均國民所得及不上西方先進國家的今日,中國人在她那漂亮的價值座標上,中國的表現,真的不及格嗎?
如果真的是「公平的正義」,美國老大哥長期以來在敘利亞與利比亞。。甚至東南亞、台灣與琉球與在日本、中國等等的種種惡質行為,都應該扣多少分數,是否應該扣到負分去了啊。。。

其四、她真的是一位寫政論文字的英美文學博士嗎,還是太久了,或者如我,偶而老年癡呆,所以忘卻。。。那名篇「美國華盛頓總統的臨別贈言」──

我只是區區的一個公民教師,小小的學士而已,我無法想像偉大的英美文學博士的深厚學養;我更沒有大作家的漂亮文筆;不過,我個人亂讀過美國歷史上著名的這篇文字──聽說這篇文章可說是美國立國上最重要的銘文之一──
「同胞們,我請求你們相信我,一個自由的民族應該經常地、警惕地戒備外來勢力的種種陰謀詭計,因為歷史與經驗證明外來勢力是共和政府最有害的敵人之一。但是有效的戒備必須是公正無私的,否則他就會成為迴避哪種勢力,而不是抵禦那種勢力的手段。。。」

請問,在您所高標的所謂「價值座標」的架構中,華盛頓先生這篇現實性很高的、永久的叮嚀怎麼好像沒有存在的地位?您提供的這個座標會不會是太理想,太虛幻,太不現實了?──是否因此,也就太容易被誤解為包藏禍心了啊。。。

唉,與我年齡應該不遠的⊙女士,可能真與我一樣老年癡呆,但是可憐的香港青年們,被那些師長或神棍輩騙了,可怎麼辦啊。。。

⊙女士原文───

花園的地上有一顆雞蛋

官方武力鎮壓的憂慮,在每個人的心頭。

一天一天逼近。

而民間,大陸人對抗議的香港怒目相視,同聲撻伐。

抗議者用暴力手段升高衝突可能是致命的策略錯誤,要付出沈重代價。

但是二零一九走向香港街頭的年輕人並不天真,他們知道自己面對的,是怎樣一堵銅牆鐵壁,而自己是一枚多麼細小的雞蛋。 這些二十歲的人知道,當清算的時刻到來,他的「身家性命」,可能全毀。

香港人到底要什麼呢?

在「五大訴求」的深處,其實是一個價值坐標:社會制度的公平、資源分配的正義、法治精神的貫徹、政府治理的透明、人民參政的充分。

沒有人民參政的充分,就不會有政府治理的透明;沒有政府治理的透明,就不會有資源分配的正義,就不會有法治精神的貫徹,就不會有社會制度的公平。

這樣的價值,難道不是北京人、上海人、廣州人、成都人、長沙人、昆明人、杭州人、西安人、瀋陽人,都想追求的嗎?

包含在中國共產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內的,不就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白紙黑字嗎?這樣的價值,難道大陸人民自己不要嗎?

對公平正義的渴望,對合理制度的追求,對人民參政的要求,是普遍性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九百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上,卻只有香港人站了出來。

今天香港人扯破了喉嚨吶喊,很多人是抱著犧牲的決心在吶喊的。你可以說,他們在替那廣大的、無法出聲的人,吶喊出來。換一個角度看,大陸人完全可以對今天的香港人輕聲說一句:「謝謝你,請保重,願青山常在」……

如果大陸人民不去了解香港的篳路襤褸艱辛歷史,不去認識香港人本有的濃厚原鄉情義,不去認真思考一向以「和理非」聞名全球的香港人為什麼被逼向了街頭,不去真誠地理解香港人對於現代價值的堅持在乎,不去謙虛地反省自己為什麼不被熱愛不被擁抱,而硬要把香港人定為「港獨」,把香港的求學青年當作國家的敵人,把自己的同胞打成外國勢力的走狗,硬要把屬於中國最璀璨的一粒東方之珠踩碎踩爛,那恐怕是二十一世紀崛起的中國最不幸的粗暴和愚昧了。

這,哪裡是全世界對中國懷抱善良願望的人,願意見到的呢?

如果把香港當敵人對付,用武力處理,那恐怕不是香港背叛了他的「祖國」,而是他的「祖國」背叛了香港。

大國之為大國,絕對不在於導彈、金錢和權力,不在於一個黨的鐵腕統治,而在於大國人民胸懷之闊、眼光之遠、氣度之大、包容之廣。

花園的地上有一顆雞蛋。

我們是怎麼對待一顆雞蛋的呢?

我們彎下腰,輕輕拾起,捧在手心,萬萬不能摔破的。

別把郭董當作經濟救星 | 郭譽申

在此大選方酣之時,我再三猶豫是否要寫此文,因為害怕會得罪很多郭台銘的支持者,但是看到很多郭粉視郭董為經營之神、台灣經濟的救星,我身為資訊科技的學者(近年退休),忍不住在此發表不同的看法。

郭董經營鴻海/富士康企業集團很成功,使他多年雄踞台灣首富的地位,是了不起的個人成就。然而鴻海/富士康算得上高科技嗎?郭董的鴻海/富士康經營經驗有助於台灣發展經濟嗎?

鴻海/富士康從事資訊電子業,是龐大的企業集團,擁有許多子公司,子公司中確實有些算得上高科技,然而在總體營收中占比不高,鴻海/富士康的主要營收來自於它在大陸的許多電子裝配代工廠,這些電子裝配代工廠算不上高科技,它們雇用了幾十萬勞工(是台灣雇用人數的幾十倍),替國際企業,如蘋果、華為等,組裝很多電子產品。簡單說,鴻海/富士康過去的成功在於它善用大陸價廉物美的勞工,然而隨著大陸經濟的成長,工資逐漸提高,鴻海/富士康近年已不再有過去的輝煌(例如去年鴻海就減資20%)而正面臨向高科技轉型的難關。

過去的鴻海/富士康算不上高科技,郭董的成功在於它善用大陸價廉物美的勞工,然而台灣需要高科技,而且台灣勞工的工資已經相當高,遠高於過去的大陸,因此郭董在大陸的成功經驗並不能適用於台灣,郭董多半不會是台灣經濟的救星!

鴻海/富士康很想轉型高科技,郭台銘因此不只一次公開強調人工智慧、雲端技術等軟體技術的重要性。確實這些軟體技術是本小而利大的高科技,然而郭董在這方面的投資似乎並不順利。筆者至少記得一個郭董失敗的例子,2014年鴻海投資從事雲端技術和人工智慧的本土「和沛科技」數千萬,到2017年,和沛科技宣佈減資99.99%,等於是公司倒閉了,而鴻海的投資完全血本無歸。高科技投資都有風險,投資失利在所難免,但是群眾請別把郭董視為戰無不勝的神!

郭董近來常表現出與外國領袖的好交情,例如拜訪美國總統川普和沙烏地阿拉伯王室,希望讓人以為,若他擔任總統,他與外國領袖的好交情有助於台灣的經濟和國際地位。

其實高階政治人物是只管國家利益而不管私人交情的,郭董受到外國領袖禮遇是因為鴻海有財力可能參與當地的投資,郭董若成為台灣總統,必須放棄鴻海的經營,外國領袖對待郭總統將完全是另一回事。例如,郭總統幾乎不可能正式出訪任何與台灣沒有邦交的國家;若台灣對美國的出超大幅增加,美國照樣會逼迫台灣平衡美台貿易,就像美國逼迫中國大陸平衡中美貿易(川普也曾多次稱習近平為好朋友)。

筆者指出郭台銘不會是台灣經濟的救星,不表示郭董的能力比不上其他總統參選人,只是希望大眾平實地看待所有總統參選人,不要造神或製造盲目的個人崇拜。最後,郭董還有一個非關能力的重大弱點,他沒有政黨的支持,在立法院將很難推動通過任何法案,這樣幾乎是不可能拼經濟的。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四──能「盜水井」的「萬能警察」| 郭譽孚

關於日殖時期我島警察體制的創建,一般學界常有由日本明治維新初年警政改革引進法、德警察制度談起;也因此提到後藤長官自鳴得意的所謂「生物政治學」。

由於本研究重視日本歷史文化傳統中那接近「弱肉強食」的特殊性,本來就具有生物在叢林中傾軋的性質,同時重視日據初期那對我先民殘酷攘逐殺戮的史實,那顯然不是任何近代警察制度發展的必要過程,所以,我們不採取那樣與近代警察制度接軌的論述方式。

本章我們選用這個「能盜水井」的標題,其意義著重在其暴力性;顯示被暴力威脅者之生死被操縱在暴力者──日本警察──之手中,其無所不用其極的作為,已達到「萬能」的地步──可以讓小孩止哭,也可以讓成人敬畏地膜拜;據稱日據下有一對我先民著名的告誡,名之為「盜水井」的故事,意指只要是日警所提出的疑問,嫌疑者只能表示同意與承認;雖是不可能偷盜、情理上不通的事物,在日警面前,都必須承認;否則往往被刑求致死[1]──這就是我們在此使用「盜水井」來形容「警察萬能」的原因。

殖民者來台後,其動盪已如前述,可說真是無以復加了;如果不是有這樣簡直達到「萬能的」、「盜水井」的能力,應該是壓制不住、穩定不了,自然無法發展的。

以下,我們來考察往後日本據台的這個基礎的建立過程。

如前述,1895年8月,由於殺戮攘逐政策之需要,總督府宣布由「民政」改為「軍政」;軍政下,在來台的軍隊外,不斷派憲兵入台;此時,原本奉命返日招募警察的總督府警察課長千千岩之招募工作,因而一度受阻[2]。9月底,10月初,才先後有兩批,警官與巡查,共800餘人在基隆登陸;而憲兵在台則早達3,400人。這時警察人數不多,是以「陸軍雇員」身分,配合憲兵進行民政事務的[3]

如前所及,往後雖我島殖民者一度宣布轉回民政,但當殺戮攘逐政策之後,我島社會身負血海深仇,又面對前及那些惡質的日本平民──「他們來到台灣後,比在內地時更像受到誘惑而墜落的奴隸,他們好像是為做壞事而來台灣的。我們比教化當地台灣人,更需要先教這些日本平民接受福音。」──我先民們自然更為不滿,更為反抗;那應該已經不是日本學者所勉強承認的「總督府的官吏,特別是武官,皆抱持著台灣住民放逐論的統治構想。……主張將台灣島民族逐出島外,武官們,一旦抱持這種統治構想,在治匪政策上,對於一般住民生命、財產的保障必然有欠考慮。」[4]的那「台灣住民放逐論」而已──而我台東京大學經濟學博士涂照彥在其名著中強調所謂「日本的殖民統治形成以警察為中心的政治而紮根於台灣,是由於與本地抗日勢力處於緊張關係的結果」[5],僅稱為「緊張關係」是否應該有為日人錯誤政策開脫或是「在人屋簷下不能不低頭」之嫌。

正是這樣的,1897年8月底,當局又宣布重設「台灣事務局」,改行軍政,但進行並不順利;11月,乃木總督向內閣表示,根據當時的情況,台灣總督應採任期制,一任五年,以避免治理台灣受到東京政局變動的影響。

不過,應該提及的一項根本實務,是殖民者如何在治安上利用在地青年而深入在地社會的問題。樺山總督很早就開始了。

以下,就由此開始,分為利用在地青年、卻除軍方專橫、三段警備制的失敗、日本社會控制的傳統之「目付制度」、日式保甲的壓榨與懷柔、壓制「戒毒運動」與誘降屠殺我先民的日警,等六部分,來看我們先民所面對的「警察萬能」。

一、利用在地的青年

殖民者要宰制地方,首先要能通曉地方語言,在缺乏通譯的情況下,尋找我台人擔任通譯是重要的起步;此外,由於向東京招募日警,不僅人數不多,並且經費負擔頗重,因此,早在1895年6月,台北縣就提出了以我台人為巡查補[6]〈即,日籍警察助手,時稱為「警吏」〉做實驗的主張,以應當時實務的需要。該月25日開始,在台北的仕紳推薦下,以臨時雇員身分雇用了31人為警吏,派駐於城內與大稻埕、艋舺三地分駐所。

次年,該案正式獲准;唯規定其人必須經過考試,並且在20歲以上,40歲以下;品行方正,身強體健且能讀解府令等條文,能夠筆談,而能夠提出警吏志願書、履歷書,身分證明書於警務課者。

該年10月,總督府「內訓」,為防有洩漏官情者,要求「此後,採用本地人,自當調查其身世,並要求其保證人需有相當資產而身世確實者,其保證書始准有效。」[7],可見其考慮之慎重。

1898年,後藤長官在地方長官會議上交各方討論採用本島人輔助巡查的問題,獲得多數與會者的同意,在已開始裁員的大環境中,計畫把台灣內地巡查的員額削減三分之一,代之以二倍員額以上的本島人警吏[8];1899年,改稱為「巡查補」。

在這批在地青年人中,前述北埔事件中的領導者蔡清琳巡查補是其一;同案百餘人,其中80餘人被日警拷問致死。後來的羅福星事件中,多次掩護羅福星的邱義質巡查補,也是其一;其後,噍吧哖事件中的領導人余清芳巡查補,也是其一;同案被告1,957人,起訴1,413人,行政處分與不起訴者544人,判死刑者865人──其中「行政處分」者,即,病死獄中或刑求致死者。

史料中,自1901年起,全島巡查補人數,在上述可以省錢與探知地方訊息兩大驅力下,但全島最高的巡查補人數都在1901年的1,508人與1902年的1,524人;其後,1903年到1914年,該人數分別為1,398、1,265、1,283、1,262、1,329、1,398、1,380、1,422、1,448、1,388、1,346、1,279,[9]應該和前述後藤面對我先民那「義烈可風」的降筆會運動後,對我先民拉高了警覺性有關[10]

這些都讓我們可以想見當時警力雖漸增強,其努力而謹慎地應付時局之變化[11]。這些也正是當時我島上欲展開「民政」,推動「警察政治」時,所要面對的真實情勢;以下,我們就由「卻除軍方專橫」開始,來認知其實際發展。

二、卻除軍方的專橫──在「拒絕認錯」下

文化對整個社會有一種共同生活模式的意義;日本文化中有明顯的階級性,軍人正在這種階級性的上方;對於傳統封建社會言,也有相當的階級性,因而,在封建社會上構築這種階級性並非困難。但是,對於此時應如何將「軍政」儘快轉化為「民政」統治之際,如何反壓這種階級性,使軍人能接受民政的文官的領導,是很重要的過渡。

這時, 1897年6月,參謀本部所提的意見書應是軍方很重要的表態;而1897年9月,當局請英籍顧問柯伍德專程來台視察,應該也是一重要的作為──這時已回「軍政」了。

一〉參謀本部的考察結論

軍方對於國內各方的異議提出了更周全的強力論述;其所謂的──

凡欲流血吞併他國,…。任人皆不難知其目的不過在於移他人之富以增自己之富,世界列國之殖民地,蓋未有不從此一準繩者。故若自始即令人權之輕重與母國一致,行一視同仁主義之政策,不獨將留難於百年之施政,亦往往不免使新領土之人民失其舊慣,致使其對仁政滋生不德之感。…故如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反之,其舊來之慣習制度,則非以開發感化之手段逐漸加以容許不可。要言之,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若運用前述方法,雖然有人感覺手段緩不濟急,但欲鞏固基礎,除運用漸進感化之法外,終究別無良法。〉」[12]

軍方誠實地描述了自身的侵略行徑,稱「凡欲流血吞併他國,……任人皆不難知其目的不過在於移他人之富以增自己之富,世界列國之殖民地,蓋未有不從此一準繩者。」,然後,以此竟正式地批判了天皇「一視同仁」的說法[13],同時對於我島人的舊慣表示了應該「利用」的觀點,顯然這是轉向「緩治」的主張。

但當其時,乃木就任以來,不僅仍續行過去攘逐殺戮之作為,並且我義軍對日的復仇攻擊也並未終止;而該年3月起,總督府民政局開始爆發了一連串的貪瀆案件;還有水野局長與其不合,以及高野法官不服罷職的問題,甚至到該年底還發生了有意把台灣轉售出去的情況。──儘管6月乃木在治安上推出了「三段警備制」,但顯乏效果;面對8月底,東京宣布再轉回「軍政」,看來乃木總督真的忙壞了。

二〉英國籍顧問的指導

當時英籍顧問的地位,不比尋常,對於當時盼望「脫亞入歐」的當局,他是當時世界上國力最強的日不落帝國的關係人;在馬關條約簽訂後,當月他就提案報告世界各國殖民制度,推薦英國殖民體制給當局的內閣顧問[14];對他的尊重應有為當局政策領航與護航的作用,即,不僅對民間有說服力,甚至軍方雖跋扈,也不能不有所收斂。

是在這樣的基礎上,該年6月,新任兒玉總督推出了相反於乃木總督將民政與財務兩局分立的處置,以及翻轉了乃木那把地方行政權都收回,自身直接指揮的措施。

兒玉下令擴大民政局,且合財務局為民政部,僅以參事官長在法務上給予若干牽制;且對於陸海軍幕僚指示「倘非民政部有要請,斷不可用兵」的原則。此外,在評議會中也規定,陸海軍幕僚倘非關軍事問題,禁止干預政治;在地方行政區劃上,據稱可說是執行了乃木清除冗員與節約經費的計畫,把六縣三廳縮編為三縣三廳[15],同時,還廢止了無效的「三段警備制」。

這是在外有英人全力領航與護航下,內有軍方承認了「流血併吞」,而重啟「民政」,也就是帶來了「緩治」的可能性──但這「民政」是「故如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的,是反對給我先民「人權」的;是堅持「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努力不認錯的。

三、「三段警備制」與「護鄉兵」的失敗

三段警備制本是西洋人在東印度地區所使用的征服與統治方式;前曾及日人每每自稱以「沒有殖民經驗」,台灣是其「第一個殖民地」之類的說詞,藉以對其錯誤的政策卸責;其實,擁有文明的先進民族必然是有學習能力的;因而,研究文明發展者,早有「迎頭趕上」或「後發者優勢」之說[16];例如,日本可說曾經師事中華文明,因而文化大幅進展,以至於竟然能夠侵略中國,就是一例。

1897年6月,它引進這「三段警備制」可說也是這學習西方先進之一例,不過,那是失敗的一例──為了強化其宰制力,本年同時,還把地方體制由三縣三廳擴大為六縣三廳;其下各縣廳所設立的辦務署、警察署、撫墾署竟因而增設達到615個。

推出該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當時軍、警、憲三者間平素的對立與衝突[17],同時,希望它一面能節省開支,一面又能整頓治安。所謂「護鄉兵」〈1897.11.〉[18],就是想利用我台低廉的人力〈主要是化番與少數漢族〉來補充安全地區警備任務的設計。

它將當時三個旅團所管轄的三地區,分別各自再分為三區域;一等區是山地危險區,由軍隊為主,憲兵為輔擔任討伐。二等區是中間不穩地帶;由憲兵為主,警察為輔協力警備;三等區是城市與村落的安全地帶,由警察警備;在該區考慮使用價廉的「護鄉兵」。如此依各區的治安情況而區分,看來若真能各自負責,安排十分合理。

但這樣的辦法,西洋人的騎士精神不同於日本武士道,那是如前述,福澤所直指日本武士之真面目──「日本武人的權利,則好像橡膠,其膨脹的情形隨著接觸物的不同而不同,對下則大肆膨脹,對上則立時收縮。……就叫做武人的威風,」──會造成軍、憲、警這三種武人間怎樣的衝突?據稱,他們彼此不僅形成了各自的勢力範圍,且常有非自身的責任區就不肯協助,甚至更有地方行政官指揮不動屬下警察部長的情況,因而,遲遲無法順利實施該制[19]。要到兒玉總督時,才正式全島實施;但僅試行三個月,就因成效不佳而三縣一廳[20]分別中止;1899年,全島皆劃為警察行政區[21]

至於,其中的「護鄉兵」,民間對於在安全地帶使用「護鄉兵」的興趣雖然似乎不弱[22],但至1900年,全島三處之兵役壯丁團,全被廢止──日本官方紀錄稱「廢止理由之紀錄闕如」,而當時報紙報導為「與本制創建時情況不同,故終致不認為有其必要。」[23]而結束。

  • 日本社會控制的傳統之「目付制度」

前面已提及苛虐租稅與課役與刑罰連坐的日式保甲制度「五人組」,以及武士所擁有的「切捨御免」殺戮特權,在其傳統社會控制上深具作用;此處我們應更深入理解德川幕府對於社會還另有所謂「目付制度」,甚至還有蒐集國外情報的「風說書制度」。

「目付」本是日本戰國時代,爲了論功行賞而檢視敵人首級的人,同時也負責監視自己的部隊和敵人動向,向主君通報。在德川時代則是監視家臣的行動的官職。在這樣監視的觀點下,「五人組」可說就是就是整個社會控制性格的展現;而目付制度的末端還另以走方郎中或是香具師[24]的方式,深入社會的基層中──日本各藩分治,有需要遊走各藩的商販,必須獲得幕府的通行執照;在取得執照時,須答應將向當局義務提供各地見聞──類似幕府對於洋船貿易的重要條件之一。[25]

我們由樺山總督所記錄,他當年來台刺探軍情時,驚訝於我台先民對於日人遊走全無隔閡與自我防禦之表現;應可想見他們的社會中應該是早已習於彼此相設防、監視的生活。

這可說是一種由上而下的,強烈集權的體系;無論地方上顯赫的大名或是日本傳統農民也都是在這樣的掌控下存活的;由於此歷史根源,我們可說其警察統治具備著濃厚的集權官治主義的本質[26]──那所謂的「民政」,當時雖是與「軍政」兩立,相對於我們傳統社會那只管「完糧納稅」,其他一切由民間自理,簡直每每可高唱「帝力於我何有哉」的自治主義的主體性格,絕對是高度扞格的。

  • 日式保甲制度的開始與懷柔的揚文會、饗老宴

警察與軍憲的基本差異,在於軍憲是摧毀敵人的國家機器,警察則主要是理解地方,而後當局進行統治的工具;尤其日本警察,有其自身來自「目付制度」的歷史文化,已如上述;那是能夠在德川幕府沒有明顯戰亂的兩百餘年中,能夠把日本人口維持在兩千七百萬人上下的控制手段──通常傳統社會中,有所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就是因為社會安定時,自然人口增加,增加超過臨界點,就很容易產生動亂,人口自然減少,這是人口學上的一種自然機制,但是在日本很少有那樣的情況──那完美的效果應該是依賴前述「五人組」,那「作為繳納租稅的連帶責任團體」的監控,即前述的「日式保甲制度」而發揮其宰制力的。

一〉關於日式保甲制度

如前述,日據以來,1895~1896年,我島上已曾利用舊日傳統保甲制,來安靖地方;但是要到1898年8月,後藤長官才正式公布其所謂「保甲條例」,即前述的日式保甲制度;同日,公布施行細則;其公布條文與往日之內容相類,但重要差異在其內規;例,兩種保甲制度中,被選出的保正與甲長、壯丁團長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擔任,且皆為義務職,似乎頗有榮譽;但事實上,日殖下,保正、甲長與壯丁團長至選出的壯丁團員,是「平時免服常務,以無給職為原則」[27]或「依時宜得免除保甲夫役」[28],也就是日警擁有豁免前述保甲沉重工役與可能給予薪給,是能方便操縱施壓的特權。

另外,同年11月,頒布了嚴苛的「匪徒刑罰令」;該令「匪徒罪」的構成要件羅織極廣,不論首從,不問反抗目的,對於糾眾脅迫或暴行,其刑度都較過去的軍政時期的刑事法令更重;且其效力溯及既往而由處刑嚴酷一審終結之臨時法院審理之[29]

而保甲連坐的納稅機制,則更使得我先民在生產能力上,因近鄰間相互監視;自然很難匿報而少有存糧;更不要說,日警還有權任意進行各種裁罰;也就是我島原來的制度是完全自治的互助組織,此時竟變成了互相監視、自我苛虐的惡質工具。

如前述,後藤曾經在東京公開向記者們表示,這是「利用」我傳統保甲制度之名,並非真沿用我傳統的制度;而所有往後的官書,論及這部分時,卻都只提中國保甲傳統而不及於日本苛虐的「五人組」移植。難怪日據下50年間,我先民只要有機會表達心聲時,往往其第一件訴求就是要求「廢除保甲制度」一項了[30]

而同時,應該提及的,是軍部在那「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的同時,與其所強調的「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相合的兩項活動,即「揚文會」與「饗老宴」,該兩項活動應該可以做為警察政治逐漸深入地方的顯例;那是藉著我島「尊敬耆老」與「崇仰斯文」的風氣,日警自1897年調查鴉片癮者的工作完成後,對於新領土推動了更一步的調查。

二〉關於饗老典與揚文會

我島上有敬老的文化傳統,兒玉總督為示懷柔,在1898年7月,邀集了全台八十歲以上的耆老近三百位,在總督府內舉行了第一次饗老典;然後,由北向南,又舉行了三次;會中贈與茶資,饗以酒食,演新劇,贈與禮物;努力示好。1899年4月9日,第二次饗老典在彰化文廟舉行,由兒玉總督主持;受邀男性耆老260多人,女性700多人,有300多位耆老出席,兒玉致辭,由台紳以臺語譯述;會後設宴,並向諸名士徵詩文。同年11月在台南兩廣會館舉辦第三次饗老典,男72人、女92人,共164位耆老參加;第二、三次饗老典的酬對及應徵的詩文並由總督府編輯成《慶饗老典錄》。

最後一次則於1900年12月3日,在鳳山舉辦第4次饗老典,會中特別表彰了清代知縣曹謹與其著名的曹公圳;以示日人不忘前朝的好處。饗老典在台共舉辦了4次,各次活動,儀式雷同;統治者欲彰顯其對長者的尊重,藉此盛典宣傳統者的「德政」,並爭取士紳及文人的支持。

另方面,因我島上有重視科舉的文化傳統,總督府以「獎勵實學、舉揚文治,以助改易風俗為名」,在1900年3月,在淡水舉辦揚文會;招待全台曾經獲取功名的仕紳,有舉人、拔貢、歲貢、恩貢、廩生等一百餘人;其中論文,賦詩,以揚風雅;也故意展示日本的漢學與宣講日本的天皇主義的優越;雖然,如前所及在日人「流血併吞」消失我台70萬人的血瀋未乾之際,我先民能有幾人真能附庸其風雅?──但是確實可見它們那利用習俗的,「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的開始。

    六、壓制「降筆會戒毒運動」與誘降屠殺我義軍時的日警──

警察政治的發展是如何完成的?這不是個理論性的問題,是在兒玉總督與後藤長官兩人任職期間,在實務上的重要表現。

這裡我們可用前述1901年前後,日警對付我先民自動戒毒的降筆會運動,以及1902年,後藤長官指揮下如何誘降義軍,然後在歸順會上屠殺的情況,來考察其運作。

一〉在打壓降筆會戒毒運動中的日警

對於1898年,被引進我島的降筆會戒毒運動,在1900年前後日益風行;日人懷疑該活動具有反日的背景,在深受殖民者荼毒的大環境中,這種懷疑當然是合理的;然而,由於殖民者的鴉片政策,仍高舉著「嚴禁鴉片」的旗幟,所以,民間自動戒吸鴉片,是充分「合法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官方要如何應付民間強大的潮流,需要密切注意地方動靜,探求其中可能的秘密,上述1899年對於「巡查補」的廣泛採用,應該就與此有關;而這應該也就是1901年末,兒玉與後藤再次將三縣三廳改為全台20廳與其下95支廳,各地支廳長全由警部負責的理由[31]

另方面,重要的是,當局發現到當時該運動在各地的主倡者,多數是地方上的有識者或名望家[32],因而,其打壓的方式必須很細膩;特密令──「在目下之狀態,立即採取強制的制止手段非為良策,宜加以懇切勸告。警察上則應防止該會再蔓延擴及他方面,同時對迷信者多勸說其理由……希確實加以取締。」[33]──上述95支廳負責這樣細膩的行動,就我們研究所知,雖不是他們打壓成功的主要條件;但是顯然,因此叮囑,這次統治行動才沒有成為殖民者在「火上添油」的愚蠢作為。

此外,值得注意的可能是,我們在該次打壓運動的資料中,讀到了台北縣警察署長的報告,其中承認殖民者的苛虐,那是除了地方上有種種類似「飯館以下的各個家庭大概都會有強租、騙租、侵租等問題,屋主深受困擾,警察必要進行調查」[34]的欺凌情事外,他們在內部報告上還坦承著我島當時的情況──「其實情實為:如製鹽業、樟腦業、鴉片業等最有利益的事業,俱收歸為官方之專賣。因此日本據台以後,民間之各種營業均逐日衰退,加之各種稅捐逐年增加,人民陷於塗炭之苦,人民之利益比清代有雲泥之差。」[35]──因而,我們可說他們惡質的統治作為並不會有太脫離現實的問題──儘管那可能使得他們必須更為「欺騙」或是「高壓」。

  • 在誘降後歸順式的屠殺中的日警

    在誘降後歸順式的屠殺[36]上,兒玉與後藤所表現的陰狠;勸降歸順始於曾經公開表示將「懲治官匪」的乃木總督時期,北部著名的義軍領袖陳秋菊就是當時成功歸順的一例,其他成功歸順者少;但是在兒玉與後藤時代,嚴酷連坐的保甲條例實施之後,歸順情況頗有;然而,竟然發生在歸順式上屠殺我義軍的情況[37];尤其是1902年的一次大屠殺,使我各地義軍的幾位主要領導人同一天被害後,各地的社會治安確實獲得了相當的安靖。那樣的大屠殺真是相當堅持地維持了軍部那「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真是一如「雲林大屠殺」之所為,甚至更為狠毒。

兒玉與後藤來台就任之際,應該已對於前期殺戮攘逐政策之失敗,有全盤的理解;尤其後藤長官,早在1896年曾為我台先民設計前述「善後」的「鴉片緩禁策」,加上我們看他在那關鍵的1901年,還堅持向東京當局要求「將本島警察做為民政上的唯一機關」,他強調著「往後三、四年間,應當凸顯警察為地方行政主體,來推動各項行政事務,否則稅收事務和專賣管理將無法獲得確實執行,而且大租權的整理完成,也會有相當大的困難……」與「期能在二、三年內將總督府改為純粹的警察行政系統,否則在全島的統治上,將難有成績;現在憲兵人員的縮減,保甲制度的普及,哪一個都需要依靠警察力量的振作來完成。」;雖然一度連總督兒玉也反對,並不堅持該主張,但是後藤甚至不僅直指反對其主張的內閣法制局的主張是「紙上談兵」,並以去就相爭[38]而終於使其主張獲得通過。

作為一種「善後」,在統治者的眼光看來,台灣統治是相當成功的,「警察萬能」是其很重要的一項政績──雖然常有「盜水井」的悲劇;倘非「萬能」如何能夠對付前此當局暗行「攘逐殺戮」以來的我先民強烈的憤怒與冤屈;該政績是在後藤擔任民政長官時大力完成的──前及乃木總督曾建議台灣總督應採取任期制,每任五年,才能不受掣肘地放手去做;兒玉和後藤這一任竟然做了八年,這似乎應該感謝乃木的倡議。也因此他們才能在任內還完成了一些重要的宰制工程。

對於這種「盜水井」的「警察萬能」,透過其神裔超越現實的自我肯定,後來可以轉出「警察大菩薩」的萬能形象[39],如此呈現後,是否我們已不難想像。

下篇,我們要一一提示,藉以幫助大家理解這「警察萬能」在當時的重要性。


[1] 「台灣人和日本人」,田村志津枝著,汪平、林雅婷譯,玉山社,頁21~22。

[2] 當時伊藤首相曾發電給總督府認為軍政統治應該組織憲兵隊,沒有必要再招募巡查;經總督府說明巡查與憲兵之職務並不相同,業務並不重疊後,才得以繼續招募工作。可參見於「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頁30。

[3] 例如,衛生檢查本應屬於警察業務,但此時都是憲兵所執行的工作。

[4] 「1897年台灣高等法院長高野孟矩罷職事件」,頁141。

[5] 「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涂照彥著,李明峻譯,人間出版社,頁35。

[6] 在1895年,台北縣當局曾經命地方縉紳推舉地方人士充任警吏,以協助憲兵執行保安任務;1896年,當局才正式核准。

[7] http://content.edu.tw/junior/co_tw/ch_yl/grat/921/gra8_2.htm

[8] 當時的日籍巡查都有六成加薪與住屋津貼,一人所費超過我台籍巡查補二人,故當局強調該人力增加是在警察預算範圍內,雇用本島人為傭員,以巡查補稱之。

[9] 「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印,1946年12月出版,頁1321。

[10] 在後藤新平的幹練故事中,有一說法稱所有後來奉大命將出任台灣總督者,都要去拜訪後藤,請示機宜;一般解說,只是表示其地位之崇高;但由我們研究的角度看來,他這類經驗確實是不宜公開發表的啊。

[11] 當時的所謂「時局變化」,除了反抗勢力消長外,可能更重要的是編制上總有相當的空缺,以及病號與外勤,並且素質太差,一般官吏都比正常情況低二、三級。

[12]「台灣島視察意見」,明石元二郎,村田保定編,明石大將越南日記,頁159~160;

[13] 這可以說正顯示了日本軍人的獨特之處,在他們國體論中確實有其特殊的地位;雖然,天皇的神聖是「言出如汗」,不可收回的;但是軍人只要願意以切腹的態度自清,是可以拒絕天皇的觀點的。

[14] 當時,另有一位受內閣顧問的法籍專家路朋,在我島學者吳密察研究中,卻稱柯氏的主張一枝獨秀;但是我島學者陳秋坤則指出還有法籍顧問,其主張一直要到1898年後,才出現由柯氏論述主導的現象;本研究認為這是在松方內閣決定轉為軍政〈8.30.〉,派出柯氏考察台灣,而後伊藤重接內閣,才出現的發展。

[15] 在官方的紀錄中,有強調此次地方行政體制是為了「裁汰不適任」的官僚,不過,如前及,日本史家所記錄,被裁汰者是在沒有調查人品和其政績的情況,被整頓的;相對的,在1901年,地方行政體制改為20廳的淘汰作用可能更大,就我們考察1898與1901兩年航運載客返日人數都高,前後分別為50,740人,與85,366人,確實後一次改制的影響似乎更大。不過,以後藤的實務精神看,他的淘汰或許真的是針對其實務上「不適任」,當時的實務是宰制,所以是不管人品或過去政績的。

[16] 世界史中著名的「迎頭趕上」或「後來居上」者,如沙俄時代的彼得大帝、日本的明治天皇等等,應該都屬之。

[17]該年,台灣的警備部隊,有三個聯隊約11,000人;還有憲兵4,039人,警察3,350人,各單位都在行使警察的權力 ;該制度是乃木總督根據所屬參謀之建議而設置的;可見於「台灣總督府」,黃昭堂著,前衛,頁78。

[18] 仿效自法屬安南之義勇兵制度;此期間曾試行於北台的宜蘭,中台的南投,東台的台東;

[19]整個「三段警備制」,先曾在台北縣地區實施;但在台北縣以外的地區,則由於感到難以適切地畫分,而難以執行該制。

[20] 全台三縣三廳,但澎湖廳與恆春廳未設,故說三縣一廳。

[21] 「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頁58。

[22] 「台灣抗日運動史」〈四〉,海峽學術,頁1110~1120。

[23] 同前書,頁1131。頗有趣的,在關於護鄉兵的教育事項中,有規定「旅長或其隊長應行檢閱,不時筆記其成績,附以自己之意見,按程式報告台灣總督。」;但同官書也記錄了「護鄉兵之入隊及入隊後情況,總督府紀錄中無記載。」;一般言之,有規定應一定遵照,何以報告竟會遺失不存?或是由於該筆記有坦率直言的內容,乃遭毀棄?以上資料,引自同前書,頁1125、1127。

[24] 在街頭攤區或神社,或其他節慶期間開分店,或在市場表演雜技者,或在夜市場分配攤位者。

[25]是來到日本的洋船必須將其航海日誌與航行各地所見聞的情況具體提報,接受日本官方的提問誠實回答──這就是日本外交史上所謂的「風說書」。

[26] 這應正是學者李理所指出的日本近代警察制度──「這一由內務大臣為最高統轄者的警察制度,是完全的、從上而下的、強力的國家警察,也是諸外國沒有的先例。本來,我國的警察制度主要是以法國、德國國家警察制度為藍本的,但法國、德國也有一部分的自治警察,而我國是徹底的國家警察。」「作為社會開化的強制力、陋習的解體者、違法的鎮壓者」,其不同於法、德而為我台體制的根本原型。〈上引見於「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頁24。〉

[27] 「日據初期之鴉片政策附錄保甲制度」,第二冊,程大學譯,省文獻會,頁247。

[28] 同前書,頁301。

[29] 參見於「日據時期之台灣殖民地法制與殖民地統治」,黃靜嘉著,1960年自印發行,頁120。

[30]我們無知的學界,隨之抄襲者甚多;而當年唯一重要的清醒者應該是當年寫作「台灣通史」的作者連橫氏,在其該大作中,對於我島的鄉治情況,除了列有專章論述外,在其他著名循吏的介紹中,也曾在多處提及傳統保甲的美好型態。

[31] 通常一位總督在任期內要改變體制,第一次代表自身的主見,也是對於前任的批判,較能被上級接受;但任內第二次改變體制,難免就會受到上級的懷疑──是否前一決策錯誤,或者執政失敗;懷疑負責者無能或失職。故1901年,後藤第二次改變體制案提出時,頗受東京內閣法制局的責問。

[32]當時各地的主倡者,很多是前清的秀才、辨務署的參事、街庄長、保甲局長,或是有名望者或是富豪。

[33] 「日據初期台灣之降筆會與戒煙運動」,刊於「台灣文獻」,37卷4期,頁133。

[34]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時報文化,頁138。當時的情況,在台南甚至有僅以一萬元收購幾十萬坪土地作為軍營的事發生。可見於該書,頁139。

[35] 「日據初期台灣之降筆會與戒煙運動」,刊於「台灣文獻」,37卷4期,頁131。

[36] 當然,改制成立二十廳,在執行屠殺政策上,可能也有幫助,但是當年並非各廳都有義軍,動用各地軍警就地圍剿,似無需如此透過東京當局來進行;但是要深入各廳才能充分掌握降筆會戒毒運動在我島各地的動態。因而本研究認為後藤第二次改制,主要是為打壓我先民降筆會戒毒運動而特別進行的。

[37] 據稱,1901年以來,義軍在日方嚴密的封鎖與脅迫的招降策下,各地答應歸順者不少;1902年5月25日,總督府在林杞埔、斗六、嵌頭厝、西螺、他里霧、內林頭厝等地同時舉行歸順大會,要求所有義軍參加;由於過去這類活動雙方還和氣,參加者不虞有他;怎知該次集會是一誘殺活動,行禮如儀,個人領得歸順證書,回到座位之後,主持人突然稱,「你們投降的誠意未能獲得充分信任,現在要搜查身體……」,主持人話畢,立刻離去;義軍立刻被逮捕,當場斬殺;據在斗六歸順會場,唯一逃出的簡水壽稱,前後不過20分鐘,鮮血迸流的慘狀,不啻人間地獄。「台灣武裝抗日史」,喜安幸夫著,廖祖堯譯,頁99。

[38]上引資料與整個過程,可見於「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出版,頁64~69。

[39] 這是在日據中後期,當局對於能夠讓小孩止哭、成人必須迅速讓道,很容易被其粗暴對待的警察的社會角色,自我標榜的一種說法;在保甲的文宣資料中,把警察的形象與功能,畫作十八手觀音的樣貌。

一個公民教師看所謂「香港暴亂」 | 郭譽孚

正常的社會裡,人們會喜歡暴亂嗎?我想不會。。。

香港這一陣子的動盪,我們應該把它視為「暴亂」嗎?很誠懇地說,我原本是不知道的,因為我覺得自己曾經擔任公民教師,我不應該人云亦云,所以我努力觀察,不給他們任何標籤;然而,在網路上讀到有人為香港青年在這個大動盪中的作為,如此辯護──我想,長期的觀察下,大家雖然應該已知道這場動盪後面確實有一大黑手。。。但是我更重視那拙劣的辯護,他們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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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ard Chan 現在的香港
甲:你讓我用鐳射筆照眼睛十分鐘看眼睛是否會受傷,
可以證明鐳射筆是否攻擊性武器
乙:你用手指用力戳眼睛,看眼睛是否會受傷,
可以證明手指是否攻擊性武器
丙:你用腳用力踢你孩子的眼睛,看你孩子的眼睛是否會受傷,可證明你的腳是否攻擊性武器
丁:你用牙齒用力咬斷你孩子的氣管,看你的孩子是否會死亡,就可以證明你的牙齒是否攻擊性武器
原來大家每天隨時㩗帶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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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回復他說──

Jack Chang Leonard Chan ,雷射筆要刻意去購買,身體是天生的,錯誤類比你懂嗎?

我覺得很有道理。。。這實在是個很嚴肅的問題,那些人們怎能就此自以為「脫罪」,它們所受的是怎樣的教育啊,完全只知「自以為是」地思考嗎。。。七百萬人的香港社會,自詡為「東亞珍珠」的寶地,竟然允許這樣的事態發生。。。啊,看來這真是一場「暴亂」了,而且誠如德國著名的潘霍華牧師的銘言,『無知』可能竟是這次「暴亂」中一極大的罪惡?!

我想了很久,那麼惡質的行為,怎麼可以讓他們使用這樣的理由來脫罪?

大家想想──
警察是有危險性的職業;尤其,他執法時,如果稍有閃失,就可能誤傷他人。。。鐳射筆的照射,如果導致失誤,是誰的責任。。。一位老闆會允許他的司機在駕駛時,讓人家使用鐳射筆照射他的眼睛嗎。。。無論是一分鐘或是兩分鐘。。。或者那位提出這種辯護的人,他開車時會允許別人使用鐳射筆照射他的眼睛嗎?是否我們在法庭上,所有使用鐳射筆照射警察的罪犯,法官就應該判決其觸犯「妨害公務罪」與「公共危險罪」呢。

此外,我還想到這次的活動,全部的參與者都採蒙面的型態,有哪一本教科書中會如此介紹社會中的政治集會,參與者都採取蒙面的方式。。。好像只有美國的三K黨吧。。。這樣的認知都不具備的話,負責任的政治當局應該如何看待抗議者?──如果不是有意製造動亂,且不負責任的話。。。所有的衝突是否更難以控制而造成社會不必要的動盪。。。這不是『暴亂』嗎。。。

最最後,我最後還是自然想到教育的問題,既使這次參加活動的都是未成年的青年吧,個人也很想知道香港的教育水準究竟如何?怎能年輕人的思考能力如此的低水準?對於這樣惡質的作為,竟然提出如此的辯護?什麼個人主義或是國家主義的教育,都無須談起,簡直根本沒有真實的洞察問題的能力,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個人除了研究公民教育外,還長期研究台灣史,曾經對於當年台灣的殖民教育深感遺憾,而日本殖民台灣時,許多政策都參考於港英的作為;看來或許真的不假──據稱當年日殖下的教育,不僅沒有民主或民本的說法,只有任性體罰的「從順」要求,所以,對於教科書不准深入理解,只准教師就表面解讀;所以,學生對於師長或上級所能欣賞的作為簡直除了「魄力」之外,難以有其他較為深刻細膩水準的表現。。。因為那是最不需要思考的高級表現。。。我個人突然間很懷疑,到1997年才離開英國殖民統治,但至今教育體制未變──還沒有真正進行深刻民主教育,只被灌輸了膚淺民主觀點的香港啊,這才是當前香港問題的根本所在。。。

中間選民譽孚敬白

中間選民看,綠營的現況與其問題──〈修訂〉 | 郭譽孚

聽說這位女士是一位著名的網紅公知
今天偶然看到她的這篇大文,好長的文章

上周我曾經貼文論藍營韓流的現象與其問題
今天我就借該文來談談綠營當前的情況吧

首先,先談綠營好像很驚訝對岸停止其人民來台自由行的簽證,奇怪,怎麼會驚訝呢?當我們的酸民對人家旅遊我島的火燒車,說出「死好」或是「死阿陸」、「烤乳豬」之類酸語時,對岸沒有太激動的反應;但是我們的官方與執政黨公開地打對岸稱為「敵人」時,我們的邏輯思維,竟然不會覺得可能不妥,受到嚴重的反擊嗎?
換句話說,換句話說,『如果隔壁的黑狗兄說你家是強盜,您會讓兒子常去他家找黑狗的兒子玩嗎。。。』?
綠營的執政者,能否反省一下自身,或許您們真的很怕統一,但是您們這樣一廂情願的邏輯示範,可能對於年輕人會是很大的誤導。。。您們知道嗎,造成他們思考能力的停滯甚至退化。。。影響他們未來的家庭、事業與我們整個島嶼的未來。。。

其次,「公知」不可「一廂情願」,應具備歐美民主政治常識

對於這篇綠營網路紅文,貼出僅八小時,已獲得1700次分享,一萬多人點讚,我想指出,顯然我們的大網紅與執政黨一樣,犯了上述高度「一廂情願」的錯誤,因而竟然強烈地忽視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常識──以下的文字,是美國華盛頓總統在第二任總統結束前,拒絕連任時,向國會提出的告誡詞──
「「同胞們,我請求你們相信我,一個自由的民族應該經常地、警惕地戒備外來勢力的種種陰謀詭計,因為歷史與經驗證明外來勢力是共和政府最有害的敵人之一。但是有效的戒備必須是公正無私的,否則他就會成為迴避哪種勢力,而不是抵禦那種勢力的手段。。。」」

我們看這位網紅的這篇大文,好像完全沒有這樣的基本認知,從對岸的所謂「公知」,到我們此岸的「公知」,都像是完全不知道在公眾事務上原本所有的外來勢力都是各有其國家利益與圖謀的。。。。另,在私人事務上,真正的理性的自由,不是我喜歡什麼都可以,而是有能力批判與掌控自身的本能後的自由──大哲學家康德稱之為──
「自由不是讓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

想要做兩岸的「公知」嗎,如果連這樣基本的認知與自我批判的能力都沒有,如何能夠真實的指導民眾面對我們人性所構成的複雜而詭譎的社會關係,並面對可能更為爾虞我詐的國際社會?

其三、關於柯市長參選的事,綠營看到的是什麼?

今天柯市長組黨的事正式揭露了,大約由於這網紅的園地原本就傾向於綠色,所以回應者一片哀嚎;與藍營的振奮之回響,剛好成為反比。
作為中間選民,看著執政黨執政以來,長期的眾多失政,柯市長近期的種種發言,與其長期以來的市政成績〈真的沒有政績嗎〉,他挑戰大位,實在不認為意外。。。
如果柯的高智商不假,其愛台灣不假,個人認為他不出來爭取這個實現理想的機會,那麼他就不是高智商的亞茲伯格了──這是這位孤傲的外科醫生在專業之外,近幾年來培養出來的另一項外科興趣──在眾目睽睽的聚焦下,為我們的社會動手術。。。多麼具有挑戰性的嘗試。。。並且很巧的,有大公主與庶民這樣的兩個有趣的對手。。。

綠營看到了什麼?只想到自己的年輕人票源可能流失;看到了組黨而來的柯市長,擺開的陣勢,顯然真是有所堅持,應已不是可以用搓圓仔的方式解決的了。。。不知道是否能夠深入地反省,何以柯市長如此決意。。。
由網路的反應上看,綠營真的誤以為自身所習慣的二分法的鬥爭方式,是現實中最理想的、可以長治久安,讓自己高枕無憂的鬥爭方式;他們難以想像在深綠中會出現柯市長這種第三勢力。。。

只有他們自身的理想是理想,別人的,都是屎,都是尿。。。
他們同情台灣先人,尊重台灣先人,但只有『依附美日』才是同情台灣先人嗎?才是尊重台灣先人嗎。。。它們完全沒有想過其他的可能性。。。逼著要所有我們台灣先人與台灣後人們,與他們一樣地卑躬屈膝。。。

其四、年輕綠營朋友,請勿對大公主的處境過分驚慌,反而應該省思自身

在我們這位網紅公知的平台上,我們看到網紅公知與他的粉絲們慌亂的反應;但是,看新聞中大公主本身與執政黨中央卻並沒有這樣的情形;我想這正是綠營操作選情的高明之處。。。
由於平常要製造被對手抹黑、被扭曲、被造謠的形象,從而可以從容的打擊對手,所以總把自身型塑成被迫害的樣子;
所以,誤信綠營委屈的網紅公知與其粉絲們,自然面對這類較大的變化時,必然驚慌,以為自己心目中的堡壘碉樓可能無法屹立過這次的地震。。。當然就不可能像當事的大公主和黨中央那樣的淡定。

作為中間選民,我不是要故意唬弄年輕的綠粉們,我也不想讓您們立刻做出嶄新的抉擇,尊重您們努力維持自身堅定的抉擇;我讓您們不要太驚慌,真是有相當的理由的。。。
那是不久以前,由於我是個老亞茲,去一個我熟悉的亞茲平台,在過去的日子哩,我也偶而會平淡無奇各自抱怨地去逛逛的。。。沒想到那天不知是哪個好死不死的,提出了一個和韓流有關的題目,哈,很少有的,平常大家頗有默契不談政治的呀,那天,那篇貼文隨著就出現了一大堆黑韓的回應。。。哇,這是怎麼回事?。。。哇,好有意思,愛熱鬧的我,狐疑中細看一下,好像都是頗為陌生的新人。。。我狐疑著,忽然靈光一閃,是了,這應該是了,我們這亞茲平台早已經無聲無息地成為1450監管的範圍了。。。
換言之,年輕的綠粉們,不要過分擔心,大公主與黨中央沒有那麼無能,他們早已經萬事安排妥當,所以,他的的淡定、安詳應該是相當真實的──甚至可說,如果不是他們的大方向錯誤的話,其實他們是已經相當努力的;請您們不要太緊張地投入,以免再發生類似當年林冠華可能精神耗弱的悲劇事件。。。

其五、給予綠營的,關於「尊嚴」與「民主」的思考

不只是卑躬屈膝、傷害自尊啊,我們中間選民所擔心的,是否孩子們連腦子都要被帶壞掉了。。。這才是我們應該擔心的。。。請看看訪問林昶佐與洪慈庸的視頻,這兩個屬於太陽花世代的,是多麼的徬徨。。。

作為中間選民,其實我們不太怕卑躬屈膝,因為,連孩子們都知道,為了跳得更高,蹲低一些是必要的;生意人都知道,偷雞的人,通常要先付出自己的那把米。。。
如果有深沉的雄心、有廣大的理想,就是必要地跪一跪,也不是不可以。。。
我們所屬的世代,不僅讀過「臥薪嘗膽」的歷史故事,甚至也有人偷偷流傳著「為了下一代,犧牲這一代」的決心;所以,「卑躬屈膝」完全並不可怕,我們害怕的是失去了思考能力,基本的理性邏輯與道德的良知。。。

看看綠營執政以來,由連續的「髮夾彎」開始,改寫了「維持現狀」的邏輯;人際的「誠信」關係變得簡直無足輕重。。。
由輕易接受外國缺乏客觀基礎的「轉型正義」說法,未經革命的情勢,就空疏而勉強地推行其所謂「轉型」工作,被轉型者勢必不服,意圖回復其地位,造成社會內部長期難以平復的對立與內耗。。。
至於,該所謂的「轉型正義」的律師負責人,居然說出自己是「東廠」的坦白語,自行展示了該會成立以來,確實其飽含著不值得社會信任的政黨惡鬥的性質。。。引起我們整個社會的軒然大波。。。
更為不幸的事態,是作為民主社會中最重要基礎的法治,在上述的不正義之外,由於綠營執政者宣稱總統府內的「走私」只是「超買」,以及
綠營頗有名聲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應是當年黨外時代的「平民法律事務所」的神主牌傳統發展所成,本應為高雄氣爆受災戶查明真相而爭取受災戶的權益,但他們取去鉅額律師費6500萬元,並未查明真相──所謂「法律扶助」簡直竟只是詐財而已。。。取得政權前曾經那樣高舉的理想,執政後竟然可以這樣墮落嗎。。。
看到那些年紀輕輕就能夠得到250K或者300K的高等台灣人以及能夠分沾到八千八百億,然後還能夠聲請官方補助的高級台灣人,如何在螢幕上向民間頤指氣使,社會裡被當局亂砍年金的功勞失業者們,與中低下階層的庶民們,為了自尊,也為了自身渺茫的前途而集結起來,有什麼不對的?輕蔑地把他們說成是「米蟲」,說成是「魯蛇」;這是多麼惡質的社會教育?
更加上當前學校中「去中國化」的教育,等於把親子之間基本的文化關係斷裂;同時還推動缺乏主體認知的學校教育,以「主權未定論」進行著無知、荒唐的自我顛覆。。。

然而啊,相不相信,沒有合理的教育,我們的社會不會有理想的未來。。。

在綠營執政下,營造出這樣荒唐的社會,自稱「謙卑謙卑再謙卑」的執政黨,不僅在我們的立法院外使用了香港政府所不敢使用的「剃刀拒馬」,還在九合一大選與重大的公投的大敗績後,用所謂的「人民還沒有跟上來」,來夸言它們自身乏理性的所謂「進步」主張。。。這是多麼可笑的所謂「民主」?

相不相信,沒有合理的教育,我們的社會不會有理想的未來。。。因為「人民會永遠跟不上妳們這些統治者」啊。。。

最後,最後,作為中間選民,原本也想給他們一些建議,以示公允的,但是想想看,想到反正大家都跟不上他們這些高蹈於雲端、可以不食人間煙火的統治者,凡夫俗子的我們中間選民,何必自討沒趣呢。。。

不過,對於綠營年輕的網紅公知與其粉絲們,終究是我們社會的未來希望,整個社會還是要交到他們的手上;我想我們還是應該給它們一些良心的建議──請年輕的您們,有時間的話,多研究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問題,要深入理解,不要只是有漂亮的理念,不要只是以自身的數量與似乎無限的時間彼此以噴口水取勝好嗎。。。

中間選民譽孚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