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關稅被裁決違法,是權力制衡的成功還是失敗? | 郭譽申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日前就美國總統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各國徵收對等關稅發布判決,裁定這項關稅違法。這當然是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制衡,是美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體現。

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民主理論聽起來很不錯,但在此實例上卻是問題重重。對等關稅政策已實施將近一年,導致的物價上漲是回不去的,人民承受的經濟壓力因此幾乎不會減輕;廠商繳付的稅款照理應該退回,這大批退稅的金額不小而工作必定繁重,成為政府的額外負擔;有些廠商因承當不起高關稅的成本而已關門倒閉,要向誰喊寃?此外,對等關稅損害美國與很多盟國的關係,一時絕不容易復原。所以,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遲來的制衡幾乎是無效的制衡。

最可笑又可悲的是,川普根本不甩司法的制衡,存心與司法抗爭到底。他一聽到對等關稅被裁決違法無效,立刻宣佈要對各國另課徵10%暫時性關稅,以取代對等關稅,並在幾小時後改為課徵15%暫時性關稅。川普經常變來變去,「暫時」是多久?說了等於沒說。世人是否要再等一年,等聯邦最高法院再判決這暫時性關稅違法無效?

就政治理論而言,美國的民主制度還算好的,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制衡雖然遲到總還存在。很多所謂的民主國家,其司法制衡機制根本形同虛設,譬如台灣近年就是如此,多數大法官成為執政者的走狗,對執政者的政策政令一律贊同放行,對在野黨在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卻幾乎全部判決違憲。或許不能太怪罪司法人員,執政者確有巨大的權力和資源,足以威脅、利誘司法人員!

西方的民主理論看來很完備,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似乎是很精妙的設計。但實際上,制衡並不容易實現(如台灣),也最好不要發生;制衡一旦發生,國家多半難免衝突、空轉和損害(如美國)。所以制衡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較好的制度應該能挑選出不濫權擴權的領導人,就不需要予以制衡。可惜西方的民主制度只有投票選舉一招,沒法保證選出不濫權擴權的領導人。

美國在走下坡,其製造業的空洞化,導致商品進出口的大幅逆差,及政府的大量赤字和債務,已到不得不改革的地步。川普2.0是大幅度的改革,只是方向或方法令人置疑。換一個人當總統會比較好嗎?恐怕一樣很難做好,因為制衡並不利於改革。

真正的改革難免損害既得利益者,而有巨大的阻力,因此改革者必須擁有強大的權力,才能克服阻力、推動改革。然而民主制度的制衡機制就是要限制執政者的權力,美國總統的權力受到制衡機制的不小限制(主要是司法和國會的在野黨),如何能進行重大的改革?換言之,美國想要改革,以扭轉其國力走弱的趨勢,是困難重重啊!

長期政治犯的減刑與釋放 | 藍博洲

50年代白色恐怖期間被羈押的政治犯審訊終結後,判處監禁而倖存下來者被送往軍人監獄囚禁。後來,因為人犯太多,收容不下,一部份又被送往民間稱作「火燒島」的綠島新生訓導處,接受「集中營」式的勞動和思想教育。針對政治犯中較有影響力者,監獄管理者仍然不時利用晚上在海邊進行體罰;在押房內則利用意志和品性較弱者為線民,控制囚人,使長期監禁的犯人無法安心坐牢。1960年代中期,這批綠島政治犯再被轉送台東「泰源感訓監獄」,食住條件雖有重大改善,但醫療、精神、文化生活條件仍很落後而不合理。

與此同時,臺灣本土又先後發生了幾件比較大型的反體制的所謂「叛亂」案件,而且性質開始複雜化。由於蔣政權長期實行反共恐怖、獨裁統治,以及土改所造成的地主資產階級的反彈,再加上複雜的國際因素起了重大作用,除了涉共案件之外,「反蔣/反共/親美」的「台獨」政治案件的數量開始增多。

1971年,蔣政權「爲紀念中華民國開國六十年,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機」而制定了「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唯該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款中即明示:「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至第七條之罪」不適用。同年,主張「台獨」的政治犯的「泰源暴動」事件失敗後,關押在這裡的所有政治犯再被集體移送綠島一座新建密閉式監獄服刑。

1975年4月,蔣介石逝世。台灣當局「爲追念總統蔣公仁德愛民之遺志,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機」而制定「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在監犯人的生活條件又略見改善。唯該條例第三條、第一款依然嚴峻地規定:「參加共產黨而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之罪」者,不予減刑。因此,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被判無期徒刑,已經囚禁了整整25年之久的30幾人被留了下來。

1979年冬天,在野人士要求民主改革或島民自決的群眾運動爆發「美麗島」事件。因此事件的衝擊,在1947年的「228」已經動搖的臺灣的民族認同,再次陷於歧路。

1983年,國民黨先後釋放了9名繫獄達30年以上的50年代政治受難者。

1984年1月又釋放了11個終身刑政治犯。同年12月17日,終於以「在監服刑表現良好,且有悛悔實據」爲由,將綠島監獄僅剩的,囚禁了34年又7個月的最後兩個50年代蒙難的終身刑政治犯—台南麻豆人氏林書揚與李金木,假釋出獄。

—228與50年代白色恐怖的平反與復權(3)

從川普關稅政策被裁決違法看美國政治結構的再平衡 | Friedrich Wang

近日,美國最高法院對川普時期的關稅政策作出違法裁決。這一事件若僅從「是否需要退還關稅」來理解,未免過於狹隘。事實上,這項判決所觸及的,不僅是經濟政策的合法性,更牽動了美國憲政體制中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之間的微妙平衡。從制度層面來看,這可能是一次具有深遠政治意義的轉折。

首先,關稅權力的核心問題在於憲法定位。根據美國憲法,對外貿易與課稅權本質上屬於國會職權。然而在過去數十年中,國會透過多項法案授權行政部門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啟動貿易限制措施。川普政府時期,行政部門以國家安全、貿易不公平為理由,大量運用此類授權推動關稅政策。問題在於,這些措施是否超越了國會原始授權範圍?

最高法院此次裁決的核心,正是在重新界定行政權力的邊界。當司法機關明確指出行政行為違法,本質上是在強調:即使總統擁有廣泛政策裁量權,也不能凌駕於國會立法之上。這並非單純的政策否定,而是對三權分立原則的再確認。

從共和黨內部政治結構來看,這項裁決的象徵意義不容忽視。共和黨內長期存在建制派與川普派的分歧。建制派較傾向傳統保守主義與制度穩定,而川普派則主張更強勢、個人化的行政領導。最高法院的判決,客觀上為建制派提供了一個制度上的支撐點:行政權力不可無限擴張。這或許會鼓舞部分共和黨建制人士在未來的政治布局中更積極表態。

對民主黨而言,此次裁決亦具有戰略價值。民主黨長期強調憲政制衡與制度運作的重要性。最高法院的判決可以被視為對「行政權過度擴張」的一次修正。在未來的選舉攻防中,民主黨可能會將此事件塑造成「法治與制度勝利」的案例,吸引中間選民與制度信仰較強的群體。

若將時間軸拉至即將到來的期中選舉,這項裁決可能會成為重要議題之一。美國選民並非僅關心經濟數字,制度穩定與權力分立同樣影響政治觀感。特別是在過去幾年政治極化加劇的背景下,「是否尊重制度界線」將成為一項重要標準。

川普本人若持續參與選戰,其策略可能會將裁決解讀為司法干預政治,進一步強化其支持者對「體制對抗」的認同。然而這種敘事在核心支持者中或許有效,卻未必能擴大到溫和選民。美國中間選民往往更關心穩定與可預測性,而非高度對立的政治敘事。

更深一層來看,這次事件揭示了美國政治制度的一種自我修正能力。行政權力在特定歷史階段可能膨脹,但司法與立法機制仍能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制衡。這種制度韌性,是美國政治體系長期維持運作的重要基礎。

對台灣觀察者而言,此案亦提供一個思考角度:強人政治與制度政治之間的張力,如何在民主體制中被吸納與消化。美國政治近年來呈現高度個人化與情緒化傾向,但司法判決提醒外界,即使政治風格激烈,制度框架仍然存在。

當然,未來發展仍充滿變數。若國會選擇修法重新授權,行政部門可能在法律框架內再次推動類似政策;若政治氣氛持續對立,裁決本身也可能成為選戰攻防工具。但無論如何,這次裁決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節點:它將行政權力的邊界再次放回公共討論中心。

進一步推論,川普若在期中選舉後政治能量減弱,其所謂「跛腳時刻」或許會逐漸浮現。美國政治中的跛腳現象,往往不僅源於任期尾聲,而來自於政治支持度與制度合法性的交織變化。若共和黨內部開始重新調整路線,或民主黨成功塑造制度敘事優勢,這一裁決將成為轉折的起點之一。

總結而言,關稅違法裁決並非單一經濟政策的終結,而是一次制度權力再平衡的顯現。它提醒外界,美國政治即使高度極化,憲政架構仍然發揮作用。對未來美國內政與對外經濟政策的走向,這一事件可能只是序章。在政治浪潮翻湧之際,真正值得關注的,或許不是某一位政治人物的成敗,而是制度能否在衝突中維持運作與修復。這,才是民主政治最核心的命題。

日本早期的歷史被中國歷史「提升放大」 | 郭譽申

以前學中國歷史時自然會提到日本,譬如:秦始皇(前221年-前210年)派方士徐福出海求仙,可能有到達日本(日本還有徐福墓和徐福神社);東漢光武帝(25年-57年)頒授給日本倭奴國一枚金製王印「漢委奴國王印」。這些事蹟容易讓學子以為,日本在秦漢時期就是正式的國家,有其歷史記載。其實不然,這些都是中國單方面的記載。

日本的東洋史學者岡本隆司出版《歷史學家寫給所有人的日本史》([1]),明確指出,日本開始有文字是在西元6世紀末,正當中國的隋朝時期(581-619)。因此那時是日本信史的起點,日本的古書,如《日本書記》、《古事記》,記述那時以前的事物都屬於傳說或神話,是不可信的。中國最早的成體系文字是商朝後期的甲骨文和金文,發展於約公元前12世紀,因此日本文字比中國晚了約1800年。

有些人主張,徐福是日本的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還拿中國的徐福記述對比日本的神武天皇記述,認為兩者有相似性。其實神武天皇的記述比日本有文字早了幾百年,完全是傳說或神話,對比其傳說的事蹟與中國的徐福記述根本沒有意義。假使徐福真是神武天皇,以他的天皇地位,他和隨行的中國人應該能夠教會日本人使用漢字,日本人不會等到6世紀末才有文字,由此可反證徐福不可能是神武天皇。徐福是否有到達日本?無法確定,因為當時日本沒有文字記錄。日本有徐福墓和徐福神社,是因為日本人後來知道了徐福的事蹟,表示尊崇之意。

在日本尚無文字時,中國的史書已有一些關於「倭」或「倭奴」的記載,最早的是《漢書·地理志》;《後漢書·東夷傳》記載,建武中元二年(57年),倭國眾多邦國當中的奴國遣使朝貢,漢光武帝賜金印;《三國志·魏志倭人傳》對倭人提供稍多一點的描述;《宋書》(南北朝)記錄了「倭五王」的相關資訊。這些記述是否客觀的歷史事實雖被日本學界置疑,漢光武帝頒賜的「漢委奴國王印」卻在1784年在日本九州福岡市出土,並且被學界確認無誤。

隋唐時期日本多次派遣「遣隋使」、「遣唐使」到中國學習中國的律令制度,當時日本初有文字,功能勢必有限,於是導入很多漢字,並導入儒學和佛教。《隋書·倭國傳》仍將日本稱為倭國,到《新唐書》才改稱為「日本」。「日本」意謂位於中國東方的日出之地,是相對於中國的名稱。

日本在隋唐以前尚無文字,可想而知,其生活和文明程度大約與尚無文字的商朝早期的青銅器文明差不多,是相對落後甚至野蠻的,但因中國史書一再提及它,日本早期的歷史於是似乎被「提升放大」了,然後受益於隋唐時與中國的交流,日本加速進入了鐵器和進階的農業時代。

[1] 岡本隆司《歷史學家寫給所有人的日本史:從中國影響到亞洲視野,跨國視角下的日本史》臺灣商務,2025。

日據時期19位台灣總督的主要「政績」 | 鄭明翔

第一階段:武官總督——建立軍人和警察統治(1895—1919)
這段時期日本建立軍人和警察統治系統,屠殺和壓制反日的台灣人。

樺山資紀(1895—1896):發動「乙未戰爭」,對全台進行無差別掃蕩,造成40萬以上台灣軍民死亡。首任民政局長水野遵在1895年9月上報給伊藤博文的資料中,明確提到台灣西部人口(不計東部)即有300萬人以上。接收一年後的殘酷事實(1896):經過一年的軍事鎮壓(乙未戰爭與各地屠殺),日本再次調查時,人口竟只剩257萬人。

桂太郎(1896—1896):確立軍事統治方針,將所有抗日志士定性為「土匪」予以擊殺。

乃木希典(1896—1898):實施「三段警備制」,發生慘烈的 雲林大屠殺,日軍焚毀數千戶民宅,屠殺上萬平民。

兒玉源太郎(1898—1906):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導,頒布《匪徒刑罰令》,並誘騙抗日領袖參加「歸順式」後用機關槍集體掃射。

佐久間左馬太(1906—1915):發動「五年理蕃計畫」,動用正規軍砲擊部落,並建立 通電鐵絲網(電網)圍困原住民,掠奪頂級檜木。

安東貞美(1915—1918):爆發「西來庵事件」,具名處決人數高達866人,對整個村落進行報復性搜捕。

明石元二郎(1918—1919):引入「韓國憲兵政治」,強化「特高」警察與「即決處分」,透過《森林法》強占土地收歸國有。

第二階段:文官總督——制度剝削與「精神閹割」(1919—1936)
這段時期日本改用「法律」和「高額稅收」來吸血。

田健治郎(1919—1923):推動「內地延長主義」,實則是以同化之名消滅漢文化與民族意識。

內田嘉吉(1923—1924):加強 專賣制度,鴉片與樟腦利潤成為殖民財政的主要來源。

伊澤多喜男(1924—1926):嚴厲打壓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大量逮捕知識分子。

上山滿之進(1926—1928):發生 東港事件 等冤獄雛形,強化對台籍精英的監視。

川村竹治(1928—1929):對農民運動進行「二一二大搜捕」,讓台灣農民陷入「無生可享」的絕境。

石塚英藏(1929—1931):爆發 霧社事件,日軍甚至使用 糜爛性毒氣 攻擊原住民,震驚國際。

太田政弘(1931—1932):實施嚴格物價管制,並對農村課以重稅以支付保甲費。

南弘(1932—1932):延續壓榨政策,確保台灣糖業利潤全數流向日本財閥。

中川健藏(1932—1936):確立「工業日本,農業台灣」方針,閹割台灣工業發展主權。

第三階段:後期武官總督——戰爭動員與「末日掠奪」(1936—1945)
這段時期是「強徵軍工、慰安婦」與「全島資源透支」的高峰。

小林躋造(1936—1940):啟動「皇民化」,強迫改姓名、禁閩南語,毆打講母語的學生。

長谷川清(1940—1944):強制徵調20萬台灣青年赴南洋當砲灰,並大規模徵調 慰安婦。

安藤利吉(1944—1945):最後一任總督,戰敗前夕濫發「武尊千圓券」導致惡性通膨,並下令銷毀所有暴行檔案。


從手術台到權力場:談柯文哲與「醫師政治」的知識盲區 | Friedrich Wang

台灣並不缺醫師從政。自日治時期以來,醫師一直是島嶼社會中最穩定、最被尊崇的菁英群體之一:聯考選拔、專業訓練、社會地位與經濟回報,構成了一條近乎完美的上升通道。然而,歷史經驗也同樣清楚——醫師從政者,真正能在政治上留下長期正面成績的,極為有限;反而在權力場中折戟沉沙、甚至身敗名裂者,屢見不鮮。

這並非偶然,而是一個結構性問題。

我之所以願意談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對這個群體並不陌生。筆者曾在台大醫學院教授通識歷史課長達四年,接觸過數百位醫學生;私下也與不少臨床醫師、研究醫師有長期交往。醫師普遍具備高度的智力、優秀的分析與推理能力,這一點無庸置疑。但問題恰恰出在另一個層面:他們往往低估、甚至輕視人文知識與社會科學的複雜性。

醫學菁英的「知識錯覺」

在醫學訓練中,世界被高度技術化、工具化:問題可以被定位、診斷、切除、修補。這種訓練極其有效,也極其成功,卻容易養成一種「知識錯覺」——彷彿只要足夠聰明、邏輯清楚,其他領域的知識都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別,而非知識類型的差異。

於是,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某些醫師政治人物,會反覆流露出對其他學科的不屑。 例如老牌政治評論者沈富雄,長年在媒體上以油滑、嘲諷的語氣自居,其名言「凡是過早放棄數學的人,不值得領高薪」,實際上透露的是一種非常赤裸的價值排序——文史哲、法律、甚至社會科學,在他眼中不構成真正的菁英知識。

而柯文哲,則將這種排序說得更直接、也更粗糙。他曾公開表示:「第一流人才讀醫學,第二流讀理工,第三流讀商業,第四流讀法律,第五流讀文史哲,至於學藝術的,根本不入流。」 這不是失言,而是世界觀的自然流露。

一個過度簡化的宇宙

在這樣的知識結構裡,世界被劃分為可量化、可排序、可淘汰的層級;文明、政治、歷史與文化,只是技術能力的附屬品。於是,他自然無法理解:愛因斯坦不僅寫下〈為什麼需要社會主義〉這篇嚴肅的政治思想論文,還是一位終身演奏小提琴的音樂家;王陽明既是心學宗師,也是能實際統兵、平定叛亂的軍事指揮者;明代名將如孫承宗、袁崇煥、孫傳庭、洪承疇,無一不是進士出身,甚至名列一甲;馬克·布洛克這位20世紀最重要的歷史學家之一,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曾因英勇作戰獲得一等勳章。這些例子共同說明一件事:人類文明的高度,從來不是單一技術菁英可以承載的。

政治不是手術

政治不是解剖學,不是把問題切開、移除就能結束。它涉及的是利益、情感、歷史記憶、組織動員與權力妥協。這正是柯文哲政治生涯的致命盲點。他之所以會在2024年選舉前深信自己能「橫掃藍綠」,正是因為他低估了:
1. 地方派系與組織動員的重量;
2. 國民黨長期累積的制度資本;
3. 政治合作中「讓步」本身也是一種能力,而非屈辱。
即便在國民黨願意讓出副總統、甚至半數內閣席次的情況下,他仍選擇「單挑全世界」。結果是眾所周知的:藍白合破局,40% 選票的對手當選;民眾黨從「有望成為第三勢力」迅速萎縮成八席立委的小黨,而柯本人則深陷舊案風暴,政治生命急轉直下。

不是醫師的錯,而是「醫師文化」的限制

必須強調:這不是所有醫師的問題。台灣也有極為謙遜、理解社會複雜性的醫師公共知識分子。但不可否認,醫師群體長期處於半封閉的高成就文化中,若缺乏真正的知識論訓練,極容易把「聰明」誤認為「全能」。

政治最忌諱的,從來不是能力不足,而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柯文哲的故事,並非個案,而是一面鏡子,提醒我們:在民主政治中,真正的領導力,來自對他者的理解、對制度的敬畏,以及對自身侷限的自覺。這些,從來不是考試第一名能保證的。

「獨裁」的明確定義是什麼? | 殷正淯

好問題,而且這個詞真的常被用、卻很少被說清楚。
我先給你一個「學術上比較嚴謹、又不靠情緒判斷」的定義,然後再補充怎麼判斷一個政體是不是獨裁。

一、獨裁(dictatorship)的明確定義

獨裁,指的是一種政治體制,其核心特徵是:
最高政治權力長期集中於單一個人或極少數人手中,
且該權力不受實質性的法律制衡、民主監督或可競爭的政治程序所約束。
這句話拆開來,其實只有三個關鍵條件。

二、三個「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1. 權力高度集中
決策權集中在一人(或一個極小核心)
重大政策不需經國會、司法或公民同意
領導人個人意志可以直接轉化為國家行動
不是「強勢領導」而已,而是「沒人能擋」

2. 缺乏有效制衡機制
名義上可能有:
憲法、國會、法院、選舉
但在實質上:
都無法否決或限制最高權力者
只是橡皮圖章或形式存在
關鍵不是「有沒有制度」,而是「制度能不能真的動用來反對領導人」

3. 權力無法透過競爭性程序被和平更替
沒有真正自由、公平、可更換政權的選舉
或即使有選舉,也只是儀式(結果可預期)
在野勢力無法合法取得政權
如果政權「理論上永遠不會輸」,那就是獨裁

三、常見但「不構成定義」的誤解

下面這些常伴隨獨裁,但不是獨裁的定義本身:
有沒有言論審查
有沒有政治迫害
領導人是不是道德敗壞
政策好不好、經濟成不成功

有些獨裁政權在某些時期:
經濟表現很好
社會秩序穩定
官僚體系有效率
但只要三個核心條件成立,仍然是獨裁。

四、學界常用的「一句話判斷法」

政治學裡有一個很實用的判斷句:
如果最高領導人輸掉權力後,必須擔心坐牢、流亡或死亡,
那這個體制幾乎一定是獨裁。
因為這代表:
權力沒有被制度化
政權更替不是常態
法律不是中立的

五、簡短對照(很重要)

問題民主體制獨裁體制
誰決定政策?多元機構個人或小圈子
能否被否決?可以幾乎不行
能否和平下台?是常態例外或不可能
法律約束領導人?實質有效名義存在

兩岸問題,現在還講骨牌理論? | 高凌雲

已經是2026年了,還把1950年代艾森豪那位昏庸的老人所提出的骨牌理論當神主牌,這不是蠢,那就是故意愚弄大家。

骨牌理論主張不在越南打仗,將來就要在加州打仗。結果這種事情從未發生,美國卻白白犧牲了幾萬美國青年,而且大都是出身中下階層家庭的孩子,幫美國權貴送死。

1975年越戰結束了,寮國與高棉的局勢也都穩定了,越南與高棉有衝突,但沒有擴散到中南半島之外,骨牌理論證明是冷戰期間,西方帝國主義國家為了維持殖民利益所偽造出來的理論。

到了2026年還有人扯,誰若拿下台灣,旁邊的國家就會倒楣,這就是呼應了冷戰時期西方帝國主義的骨牌論點。

香港是英國主動歸還給北京的,柴契爾很聰明,知道港九問題如果只處理新界,置香港島於不顧,必然衍生更多問題,英國無力對應這種局面,務實地將過去掠奪自中國的香港主權,歸還北京,才是長治久安之道。港澳回歸就是收回中國的領土主權,但僅只於此,並未擴及其他地區。

北京除了在朝鮮半島,與美軍、南韓打了一仗,後來與印度(1962年)、越南(1979年)打了有限度的戰爭,除此之外,可有境外戰爭嗎?沒有。

兩岸問題,是中國內戰分裂的問題,外國要介入,那是誰也擋不住,但是介入中國內部的兩岸問題,是否符合其本國的自身利益,代價有多高,才是真正的思考重點。

台灣並不是那個聖杯,人人都要來爭搶。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的未來,由兩岸的中國人共同找到合理的方式解決,以最小的代價解決,這才是正道。

機器人的威脅 | 許川海

科技不斷創新與發展,人類節省人力也衍生能力,提升享受與戰爭的境界,變得更省力與輕快也更加恐怖,且不依賴龐大的人力,決戰於短暫時間;又將經濟戰併入行列,藉封鎖金融掐住原料來源,讓供應鏈斷裂,多項高科技工業因此不能生產,許多賴以維生的產業關閉,戰爭與經濟競爭混為一體。

你是否很高興許多人力工作都將由機器人代替,人們將不再煩心不再勞累,輕輕鬆鬆地過日子?但這只是少數人一兩個世代的好處,請看貧富懸殊的現實,多數人的生計已消滅。

機器人對人類的好處無庸置疑,就如手機一樣,但看到路上專注手機的行人,就知手機雖無害,人類卻因沉迷不休而自殘。人必須砥礪才能成才,操作AI似乎生活在社會高層,但凡事都依靠AI,自己失去思考與辯證力,也摧殘創新與創造能力。年輕人不動腦不長見識,長久下來豈不反被AI指揮與支配?人類新生一代在減少,加上老死、病死或事故死,是否會讓機器人變成多數?最終操控機器人或AI的人是否變成尖端高層,多數不在高層者是否會變成低層且無以謀生?

在這個資訊越來越透明時代,貪婪大帝爭權奪利禍害世界已是眾人皆知,美國以利害左右著思維和行動,親美敗類危害國家各地皆有,如今中國正扮演遏阻的角色,讓大戰稍斂烽火。然而機器人投入戰爭,掌權者無須動人力,能夠決戰於斗室內,是非對錯被掩埋於利害中,似乎人類生來都自相殺戮,百年後人類還存在多少人?機器人是製造與服務的最佳工具,但不是用來淘汰人類與智慧的,不該完全仿真人類,將思考與創新能力植入。

中國的智慧已傳承幾千年,中華民族掌握著機器人的製造,是否該修改程式與觀念,篩選機器人植入的類別,修正法律,調整AI對機器人的賦能,否則人們對親屬與國家失去歸屬感,失去忠孝等傳承的道義,只遵守操控者命令,世界始終存在貧富與權力懸殊,機器人氾濫戰爭持續,人類等如奴隸。世界已往太空擴張生存空間,另一方面卻因機器人毀滅掉自我人種,這恐非笑話?人類發展科技,是用來服務人群,期望別自絕族脈。

台灣人身分認同的變化與歷史的集體失憶 | 藍博洲

228事變的爆發和鎮壓,造成無以數計民眾的死傷及其家屬內心長期的怨悱,使得一部分人對中國和民族事務產生了挫折與離心,長期傷害了台灣內部的民族團結。廣大的台灣知識青年大多對國民黨所代表的「白色祖國」絕望而一度陷於思想無出路的苦悶當中。他們苦苦地思索著台灣往何處去,終於通過對內戰中國政局的進一步認識,與新的歷史、社會理論的探索,建立了明確的社會階級立場,轉而擁護共產黨所代表的「紅色祖國」,肯定中國大陸上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同時迅速投入以全中國的民族解放為志向的中共台灣地下黨組織,在台灣社會各階層中,廣泛而緊密地展開反帝、反內戰、反腐敗運動。

1949年10月1日,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推翻了國民黨政府,建立了新中國。流亡台灣的蔣介石政權則針對正在全島各地蓬勃展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各條戰線上的愛國人士,全面展開一場秘密的政治大逮捕。與此同時,美國策謀台灣與中國分斷,阻止大陸對台灣的流亡潮,扶植親美反共的所謂「台灣自主分子」;或由美國直接佔領台灣;或經國府同意以聯合國名義佔領台灣,交給聯合國託管;並在這些條件下在軍事上和經濟上援助台灣。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基於反共戰略利益的考慮,干涉中國內政,派遣第七艦隊封鎖台灣海峽。世界兩極對立的結構形成。歷史的進程改變了軌道。台灣與大陸在短暫五年的復合之後再度分隔。

1951年,美國違背1942年華盛頓會議「決不單獨與徳、日、義軸心國媾和」的宣言,在兩岸中國均未獲邀參加的情況下,簽定了《舊金山對日和約》,刻意模糊處理台灣主權歸屬,製造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
1952年,在美日威脅之下,台北國府接受了以這個帝國主義條款為基礎的《中(台)日和約》。
1953年,韓戰的停戰談判展開。

1954年,台北國府與美國簽定所謂的《中(台)美協防條約》。台灣被納入美國全球性的反共大協作體系,台北國府在大量美援之下,鞏固和發展了「一個反共、親美的資本主義化的基地政權」。台灣與大陸的分隔,也因為美國霸權的干涉而固定化與長久化。

就在這個歷史階段,通過出賣民族主體性而重新獲得美國有條件(不准「反攻大陸」)庇護的蔣介石政權,在全島展開徹底的清共肅共行動。在「反共」的「神聖使命」下,一整個世代(不分省籍與性別)投入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青年、知識分子、工人與農民,紛紛被冠上「匪諜」、「潛匪」、「共匪同路人」、「資匪者」的「紅帽子」而鋃鐺入獄。據估計至少有三千名以上仆倒於台北馬場町刑場。

50年代白色恐怖的歷史,後來就在國民黨當局刻意加以掩蓋扭曲的政治控制下逐漸失落了。在嚴厲反共的社會氣氛下,為了生存,大部份當年倖存的受害者也都刻意遺忘那段被侮辱與被傷害的歷史記憶。這樣,在反共社會的台灣,再加上受到以美國為主的資本主義文化的洗腦,反共親美的意識形態隨著歷史的進程成為台灣民眾的主流價值觀。因此,承續著日據以來反帝、反資、追求國家統一的50年代受難者們的價值觀,也就更加不能被當代台灣的一般民眾所接受。那段不契合當代意識形態主流的歷史也就漸漸地不被人們所知。台灣社會也因此成了一個對歷史集體失憶的病態社會。(《228與50年代白色恐怖的平反與復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