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紀錄片 第22幕〈宜蘭花蓮 誣陷對手〉| 丁紹傑

0. 本劇故事概要
1947年「清鄉」行動名義上是恢復秩序,但在地方層次卻常被轉化為報復與派系鬥爭的工具。花蓮的張七郎與宜蘭的林蔡齡,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兩起冤案。
花蓮仕紳張七郎平日調解鄉里、與人為善,卻因不願依附地方勢力,在情勢混亂中遭人誣指「資助暴徒」。在「速辦嚴辦」的壓力下,軍警僅憑單一指控便草率定罪,最終慘遭殺害,遺體被棄於大里溪畔。
宜蘭士紳林蔡齡同樣不涉政治,卻因多年宿怨,被舊怨者藉機誣告為「勾結暴徒」。在清鄉的高壓氛圍中,他被迅速逮捕,未能獲得正當程序,最後死於獄中。
這兩起案件顯示:清鄉並非單純的中央鎮壓,也暴露了地方結構中「私人恩怨披上正義外衣」的殘酷機制。二二八之後的混亂,使人性的陰影被無限放大;冤罪背後,不僅是時代的動盪,也是地方派系與社會恐懼共同編織的歷史傷痕。

1. 幕名與編號
第31之22幕 宜蘭花蓮 誣陷對手

2-1. 劇情背景資訊A
時間:1947年3月18日
地點:宜蘭縣城(街頭/派出所審問室)
事件概述:林蔡齡無涉政治,卻因舊怨遭人誣告,最終被捕,成為清鄉中典型的「藉亂報私仇」案件。
2-2. 劇情背景資訊B
時間:1947年4月4日
地點:花蓮縣署臨時審訊室、派出所走廊、城內巷弄與張七郎宅第

3-1. 人物出場表A
林蔡齡(三十餘歲,本地士紳後裔):
耿直好義,曾多次參與公益,卻因不肯向某派低頭而樹敵。
檢舉人乙(地方舊怨者):
平日與林有嫌隙,此番藉清鄉大勢栽贓報復。
警員與調查官(臨時受命):
奉命「嚴辦嫌疑」,草率依附檢舉口供。
鄉里群眾:
有人憤慨,有人噤聲,反映社會分裂與恐懼。
張若彤(旁白角色):研究學者,評述案件本質。
3-2. 人物出場表B
張七郎(五十餘歲,本地仕紳):
望族出身,平日以調和鄉里聞名,行事穩健;因不隸屬某派勢力,遭人忌恨。
檢舉者甲(四十餘歲,地方派系人物):長年與張有嫌隙,趁時局混亂栽贓陷害。
軍警調查官(三十餘歲):奉命「速辦」,仰賴檢舉者提供的證詞,偏向從嚴處理。
書記與警員(二十餘歲):照章行事,冷漠無情。
鄉紳與鄉民(若干):有人懷疑案件不公,但不敢公開出聲

4-1. 劇情主體撰寫A
【開場大字幕置中+旁白】
(相關影片出現,或相關照片剪接出現)
「1947年3月18日 公報私仇誣陷對手:宜蘭林蔡齡案」
【小字幕置底邊+旁白(同文)】
(相關影片出現,或相關照片剪接出現)
「在二二八「清鄉」裡,很多案件並不是政治鬥爭,而是舊怨的翻帳。林蔡齡,就是其中的犧牲者。」
【場景一/宜蘭街頭】
(午後,街頭嘈雜。警員押著林蔡齡前行,檢舉人乙緊隨其後,指指點點。)
檢舉人乙(大聲):
「他勾結作亂的人,我們都有人看到!」
林蔡齡(掙扎抗辯):
「我只是拒絕幫你作假,這就成了我的罪嗎?」
(群眾有人低語)
群眾甲(低聲):
「這分明是報仇……」
【場景二/派出所審問室】
(簡陋桌上僅一疊薄卷,單盞燈直射。調查官翻動頁角;書記備好紙筆。)
調查官(嚴聲):
「多份檢舉都指向你,你嫌疑重大。」
林蔡齡(憤慨):
「那是私怨!你們要治罪,請拿出證據來!」
檢舉人乙(冷笑):
「實證?大家都看見你跟暴徒混在一起。」
(調查官微點頭;書記飛快記錄。林蔡齡握緊拳頭,咬牙沉默。)
【場景二/結語收束】
(畫面停格:林蔡齡被押進牢房,背影孤單。)
旁白(筆者評述):
「『林蔡齡案』與其說是政治案件,不如說是舊怨在清鄉中發作,把『人性的惡』毫不留情地放大給每一個人看。」
【場景三/派出所外】
(夜幕低垂,鄉里聚在門口竊竊私語。)
鄉民甲(低聲):
「他哪裡像暴徒?這分明是借刀殺人。」
鄉民乙(嘆氣):
「現在誰敢替他說話?一句不小心,就會被拖下水。」
【場景三/結語收束】
(畫面定格:林蔡齡被押入牢房,背影孤單,走廊燈忽明忽暗。)
旁白(沉聲):
「這不是單純的政治案件,更像是舊怨在清鄉中發作——
人性的惡,被情勢放大,毫不留情地曝露在眾人面前。」
小提示(導演):定格前留半拍靜默,再落旁白,效果更沉。
4-2. 劇情主體撰寫B
【開場大字幕置中+旁白】
(相關影片出現,或相關照片剪接出現)
「1947年4月4日 公報私仇誣陷對手:花蓮張七郎案。」
【小字幕置底邊+旁白(同文)】
(相關影片出現,或相關照片剪接出現)
「二二八後的『清鄉』,軍警嚴厲掃蕩;但這場風暴,也成了地方派系手中的刀——有人把私怨包裝成政治案件。」
【場景一/清晨,張宅門前】
(急促的敲門聲。門栓一響,警員推門而入。)
警員(冷聲):「張先生,縣署請你過去一趟,配合調查。」
張七郎(披外套,沉著):「既然是公務,我會配合,把話說清楚。」
【場景二/縣署審訊室】
(房內昏暗潮濕,簡陋的國徽掛在牆上。檢舉者甲站在一旁,嘴角帶笑。)
軍警調查官(翻閱卷宗):「有人指你暗中資助涉案者,還在夜間聚集。」
張七郎(直視):
「我幫的是災民,不是暴徒。晚上聚在一起,是勸年輕人別亂來,要安分守己。」
檢舉者甲(急聲插話):
「胡說!他和暴徒往來密切,我們都看到過!」
(書記低頭記錄,不抬頭。)
軍警調查官(冷冷):
「非常時期,先押了再說。」
張七郎(沉穩):「我不怕被關,但你們要記得,真相總有一天會大白。」
【場景三/派出所走廊,傍晚】
(兩名鄉民小聲議論。)
鄉民甲(低聲):「這根本就是翻舊帳來害人。」
鄉民乙(嘆氣):「唉,現在大家只想要安定,誰還在乎公道……」
(遠處,檢舉者甲與警員談笑,若無其事地走過。)
【場景三/派出所走廊,傍晚】
(走廊陰影拉長,兩名鄉里貼牆低語。)
鄉民甲(低聲):「這根本就是翻舊帳害人。」
鄉民乙(嘆氣):「唉,現在大家只求安定,誰還在乎公道……」
(遠處,檢舉者甲與警員談笑而過,鞋跟敲地聲清脆,若無其事。)
【場景四/昏暗筆錄室】
(燈光下,書記推文件。)
書記(不耐):「簽了吧,早點結束。」
張七郎(握筆停頓,語氣堅定):「我簽的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要讓後人知道真相。我沒有資助暴徒,更沒有參與任何暴行。」
(落筆,簽名,隨即被押走。鐵門「砰」地一聲,寂靜壓下來。)
【結語收束】
旁白(平穩):
「表面是維持秩序,實則是派系借刀。張七郎,成了最方便的代罪羔羊。」

5. 幕末字幕淡入
【大字幕置中+旁白】
(相關影片出現,或相關照片剪接出現)
「公報私仇,誣陷對手」
【小字幕置底邊+旁白(同文)】:
(相關影片出現,或照片剪接出現)
二二八事件後的「清鄉」,名義在恢復秩序,實際在地方常常被利用成「派系鬥爭」或「私人報復」的武器。
花蓮地方仕紳張七郎,平日待人和氣,常調解鄉里糾紛,卻因不願依附某派系,被誣陷「資助暴徒」。在「速辦嚴辦」的壓力下,軍警草率定罪,最終慘遭殺害,遺體棄於大里溪畔。此案凸顯:「清鄉」不僅是上層鎮壓,也被地方派系所乘。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宜蘭。士紳林蔡齡素來熱心公益,並非鬧事者,卻因多年宿怨遭誣告「勾結暴徒」。1947 年 3 月,他在「嚴辦」氛圍下被捕,不久死於獄中。地方流傳他並非暴亂分子,而是舊怨者借勢報復。學者張若彤指其為典型「公報私仇」;學者武之璋調查也揭示:許多「清鄉」案件與爆動或政治無關,而是私人恩怨披上正義外衣。
花蓮的張七郎案、宜蘭的林蔡齡案,皆是二二八之後的縮影:亂世裡,人禍比天災更可怕。軍警的執法力量,在混亂中一度被地方誤用;冤魂背後,是地方派系與人性黑暗的交錯。這些案件至今仍是歷史傷口,提醒後人:在動盪時代,最致命的往往不是敵軍,而是身邊的舊怨。
花蓮的張七郎案、宜蘭的林蔡齡案,皆為二二八之後的縮影:亂世中,人禍往往甚於天災。軍警的執法權力,在混亂中被地方派系挪用;每一個冤魂背後,都是派系結構與人性陰影的交錯。這些案件至今仍是歷史傷口,提醒後人:在動盪年代,最可怕的往往不是遠方的敵人,而是身邊的舊怨。

6. 本幕史料來源
•國家人權記憶庫|〈林蔡齡〉;二二八基金會|〈頭城慶元宮〉
記載林蔡齡於 1947/3/18 夜被逮、翌晨遭押至媽祖廟前槍殺之時序與地點,為案件一手基礎依據。
•二二八事件基金會|主題〈二二八消失的臺灣菁英:張七郎〉
彙整張七郎遭誣陷、4/4慘殺、遺體尋獲等經過,呈現花蓮清鄉中「派系借刀」的典型路徑。
•中華民國總統府官網(新聞)|2011/04/04 鳳林致詞稿
官方公開肯定張七郎醫師之在地貢獻與歷史定位,作為其身分與遭遇之權威旁證。
•二二八事件基金會(年表/場域與評論)|「清鄉」專題節點
指出清鄉名義下地方人士藉勢報復的常見機制,支撐本幕「公報私仇、誣陷對手」之敘事框架。
•張若彤(研究/專文與口述史比對)|清鄉個案再檢
以檔案、口述對讀,將林蔡齡案等定性為舊怨借清鄉翻案的典型,強調證據鏈與時序核對。
•武之璋(研究論文/專書章節)|二二八後基層運作與清鄉現象
從地方實務出發,指出非政治性私怨常被包裝為政治案件,作為花蓮張七郎案之方法論支撐。

作者:丁紹傑
我無黨無派今年73歲,是在台南長大的空軍子弟。高中時,曾聽長輩談起二二八期間,嘉義機場遭到圍困的往事。因此,我對二二八以及其後延伸出的白色恐怖歷史,始終比同齡人多一分關注。進入大學,當我看到陳儀的自評詩:
「治生敢曰太無方,病在偏憐晚節香,
廿載服官無息日,一朝罷去便饑荒。」
我才驚覺,社會對陳儀的評價長期出現高度兩極化,其原因往往來自不同時期所呈現的史料差異,以及撰寫者立場與動機的不同。
為了給歷史誠實交代,我創作了這部公益紀錄片劇本,希望留下228事件誠實的紀錄。

Timeline exhibit about the 228 Incident and White Terror era with illustrations and text

那些年,中國政壇裡的台灣人 | 張方遠

台灣人沒參與制憲的荒唐史觀

不久前的12月10日,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在一場修憲論壇上說,《中華民國憲法》創立時台灣人的參與人數為零。如此「駭人聽聞」的史觀,其實並不稀奇,特別是當民進黨政府與台獨派聯手把教科書的「我國」改為「中國」,再加上「這個國家」的大總統,把「中華民國」的歷史腰斬,成為從1949年起算71年的「中華民國台灣」,教科書裡的「中華民國」也被拆成兩截,一截放在台灣史、一截放在中國史,陳柏惟的史觀只是一個縮影,相信更多的年輕人自然而然真心認為台灣跟中國一點毛關係都沒有。

1945年台灣光復到1949年兩岸分裂的這四年,對當代台灣人來說,恐怕只剩下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其他一切一無所知,當然更不會知道台灣人是如何在這四年走上整個中國的政治舞台的。

台灣人參與制憲會議

二二八發生前的一年,原來在國、共、民盟、青年黨、社會賢達等五方政治代表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商定將在1946年5月5日召開國民代表大會,並制定憲法。為此,陳儀主政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4月17日成立了「國民大會台灣省代表選舉事務所」,且由他擔任「選舉總監督」。

然而當時國共內戰方酣,國民大會遭到多方勢力抵制,無法於5月5日召開,後來國民黨政府決定在「保留中共及其他黨派在國民大會應出席之代表名額」下,宣布改期於11月15日開會。

在此之前的10月,台灣省緊鑼密鼓地舉行了制憲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台灣省代表名額為18名,扣除已選出的僑選代表郭耀廷,其他17名的選舉方式為「間接選舉」:先由各縣市參議會及職業團體預選,再由省參議會決選。

17名代表的配額方式為:八縣各一人,台北市一人,婦女代表一人,高山族同胞一人,農會代表二人(含漁業代表一人),工會代表二人(含鐵路工人代表一人),商會代表二人(含航業代表一人)。

選舉辦法如下:區域代表由各縣市參議會先選出十名候選人;職業團體代表,則由各已有組織之團體推出十位候選人,再將候選人提交省議會票選。

經由上述辦法的推選,共有158名候選人。制憲國代選舉於是在10月31日舉行,開票當選名單如下:

以上幾位台灣省制憲國大代表,於11月5日在台北市集合,兩天後11月7日乘坐飛機赴上海再轉到南京報到,參加11月15日的國民代表大會開幕。並於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決定於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

台灣人擔任全國性民意代表

事實上,1949年兩岸分斷之前,在中國大陸參與全國性民意代表的台灣人,不是只有上述18位制憲國代。

1946年8月,台灣省選出八名國民參政員,赴南京參加國民參政會。
1947年11月,台灣省選出19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1947年12月,台灣省選出5名第一屆監察委員。
1948年1月,台灣省選出8名第一屆立法委員。
同年,還有唯一一位台灣省的考試委員陳逸松前往南京開會。

儘管如此,我們在看這段歷史時,還不能忘記國共內戰仍在進行中,當時包含台灣在內,各地都不時發生反對國民黨政府、反對內戰的運動。正因為如此,以制憲國民大會為例,原定出席代表共計2,050席,但在中共與民盟代表缺席下,最後出席開幕式的代表只有1,381名。

台灣就在這樣的背景下,走進了近代中國歷史的洪流之中,不只有認同國民黨的,也有同情和認同中共的,當然也有後來對「白色祖國」失望、從而寄希望於「紅色祖國」的中共地下黨員。

制憲國代張七郎與考試委員陳逸松

台獨派老愛拿制憲國代之一的張七郎為例,說他父子三人在二二八事件中,死於國民黨政府的槍下。

但他們鮮少提的,卻是那位唯一的台籍考試委員陳逸松。1973年他在周恩來的邀請下,從波士頓出發,繞道巴黎、雅典、巴基斯坦,再飛赴上海、轉抵北京;在接受周恩來夫婦宴請後,展開了在中國大陸各地的遊歷,並於1975年以台灣省代表身分,參加中共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擔任主席團團員,且獲選為人大常委。直到1993年卸任第七屆政協委員之前,陳逸松在大陸親身經歷了中共《七五憲法》、《七八憲法》、《八二憲法》等三次憲法的修訂。

張七郎、陳逸松都是台灣人,無論他們的人生路向何方,都見證了近代中國歷史的悲歡離合、衰與興。但如此複雜立體多面的台灣史,反共的國民黨不提,反共又台獨的民進黨則刻意掩蓋、扭曲,甚至是改造、改寫歷史,這何嘗不是一種對台灣人與台灣史的背叛呢?

結 語

單就台灣省制憲國大代表的歷史,我的印象中,無論自己就學過程所使用的國中部編本教科書,還是高中一綱多本教科書中都沒有出現過。剛剛翻了一下,當前民進黨政府力推的108課綱則把重點放在「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但國民黨也不用急著「控訴」民進黨,因為馬英九政府推動的101課綱,也是從「中華民國接收台灣」後,跳到了「中央政府遷台」與「二二八事件」等等。

台灣人在歷史上如此豐富的面貌,既有激動也有失落,但在國民黨式的反共民族主義史觀,與民進黨式的一島史觀、公民民族主義史觀、轉型正義史觀之下,消逝在了層層的政治迷霧中。也因為如此,今天台灣各種大行其道的奇葩史觀,之所以會被大多數台灣人所認同,他們主要看的不是歷史、而是政治,更只是為了滿足意識形態的想像。

參考資料:

曾健民,《台灣一九四六.動盪的曙光:二二八前的台灣》,台北:人間出版社,2007年。
曾健民撰述,《陳逸松回憶錄(戰後篇):放膽兩岸波濤路》,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15年。
楊渡,《台灣史消失的四年》,中時新聞網(2017/05/23):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170523005259-26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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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制憲代表出席國民大會合影。(《台灣月刊》第二期,194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