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六 鞏固與強化宰制 | 郭譽孚

通常論述殖民統治的「奠基」,論者多只重視前篇所及的警察政治與各項調查的完成,強調那是「資本主義生長的基礎工程」;當然,那種說法不能說是錯的;但是,只是那樣就足以鞏固其體制,完成其對於我先民強烈的宰制嗎?本研究認為那是不夠的;更應該深入認知以下的相關方面──

一〉 「犯罪即決例」的發展

前面我們已曾論及警察政治的完成,論及苛虐的日式保甲,日本警察以其作為爪牙,宰制我們島嶼的先民們。現在讓我們更深入的考察當時的情況。
原來樺山總督在1895年11月時,首先就把日本帝國刑法的「違警例」拿到我島來擴大施行 ;那是一種節省時間,嚇阻效果直接的「即決」,是一告發與審理合一的糾問主義處罰模式,司法機關無從介入,也不適用通常行政救濟程序。美名稱為對於輕罪,由日本憲警負責當場執行。在日本本國行政機關之即決處分,僅限於違警事件。
那是在比一般行政體系相對封閉的警察體系內,有辦法的人一旦發生違警情事,在地方頭人如參事、庄長或保正出面說情的情況下,其罪罰就可以被豁免。換言之,案件以外的考量經常可以左右案件的裁決與否與罪罰的輕重為何。
早在1897年,總督府頒布「犯罪即決例」當時的規定是──「廳長對管區內之規定範圍內之犯罪,得為即決處分。其範圍包括:一、應受拘役或罰鍰之刑之犯罪。二、應受主刑三個月以下重禁錮之賭博罪;三、應處三個月以下重禁錮或科百元以下之罰金之違反行政諸規則之罪。此項即決處分,並由支廳長即廳警部為之。」 ;相對於日本內地,僅有違警罪可以即決處分,並不准擴大及於罪刑。
到1904年,當局更以其所謂的「本島人及支那人富有拜金之思想」與「短期內的禁錮,於彼等並不痛苦。」 為理由,更推出敲剝我先民的「罰金與笞刑處分例」,該類取代「拘役」的易刑處分,由即決官署宣告而執行之。
不過,更重要的,是這一司法權力的下放,並不止於此法條的範圍,更進入了所有警察都可以任意教訓百姓的情況;這就是我島各地派出所層級,本應無權在派出所執法,但是我善良先民往往為了避免聽到我同胞哀嚎,繞道而行;各地警察都被稱為「警察大人」的原因。
這樣的統治使得我先民自難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悖於社會的公德與社會的安寧秩序,經常感受到的只是統治者的衊視與明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威壓榨取。
前及1901年,也就是我們前述偉大的降筆會戒毒運動順利成功之年,殖民當局壓制我先民的重要行政措施,就是一例,那是一面特設警視總長,掌理全台警察事務,一面把全台行政區,分為二十廳;其下再細分為95個支廳,支廳人員也以警察充任;是如此地,又加上前述當局對於我傳統醫療體系的破壞,才抵制而破解了當時我先民偉大自覺的社會力量。

二〉 輿論控制──

1898年以前,日本的新聞紙法令,採申請許可制;1898年,依據即將公布的憲法,改為申請登記制 ;樺山總督與桂總督時代,島上先後出現薩、長兩派的媒體,形成監督與激烈對立 ;兩者衝突要到兒玉總督就任後,助守屋善兵衛把兩媒體買下,合併為「台灣日日新報」 ,當局支持它,將之作為控制輿論之官報。
但在台日人仍有其喉舌,先後有「高山國」與「台灣民報」之出現。前者,1898年11月,創刊於臺北,創辦人為日本眾議員照山佐佐木安五郎,強烈批判時政;刊行兩個月就被迫停刊。後者是在台北日籍律師團集資於1898年,以雜誌創刊。
1900年,總督府發布「台灣新聞紙條例」,意圖約束新聞媒體;也就在該年,該雜誌改為日刊 ,請前及「高山國」的照山眾議員為主筆。該刊仍強烈批判時政,揭發醜聞,深觸當局之忌諱;例如,該刊曾經在社會上傳說的「兒玉總督常在深夜前往日本料理店;從日本回來那個晚上與熟識的藝妓在官邸共寢,兩人衣物和自日本帶回的禮物全部被小偷偷走」與「黃昏時,後藤長官公然與藝妓乘坐兩台人力車在市內逛」 外,曾經強烈攻擊兒玉與後藤──
「兒玉總督和後藤長官從製糖會社得到不少好處〈八重山製糖機械13,000元的設備要台灣製糖以73,000元買進,6萬元的差額由兒玉、後藤和八重山製糖機械的總經理中川三人平分〉。兒玉在日本明明是借高利貸而還不了的人,後藤則是貧窮的官員,何以來台後就能償還五、六萬元的債務。」

這應該可以讓我們想像到長久以來流傳到今天的那個我台俗諺「第一戇 種甘蔗」的由來,是有一個巨大的分贓結構在怎樣地運作著。
然而,也因此,1902年,當「台灣民報」徹底攻擊當局對於「六三法」延長認可時,該報曾受到禁止發行七天的處分;至1904年,在日俄戰爭舉國一致的大氛圍中,該刊更被以「妨害統治」為由,受到停刊並解散的處分。
從此,島上已沒有敢於監督當局的媒體;統治菁英自然獲得了簡直沒有任何阻力、可以為所欲為的最大政策空間。
這應該既是我們島上日本資本主義發展的重要背景,也是往後「後藤系」在我們島上可以繼續割據發展的重要條件 。

三〉 爭取本地地主合作

如前所及,我們提到當年殖民者與我島嶼民間社會間的緊張絕非僅存在於其與抗日勢力之間而已,因而整個社會的治安當然就很難鞏固;如何使當時全島民間都感到的壓力能夠減輕,並甚至獲得支持的問題,尤其在日俄戰爭期間,波羅的海艦隊東來之時,最為關鍵。
當時,日人離台返日的情況十分顯著,來台的人減少; 當風傳俄國艦隊東來可能攻擊台灣之後,我們島上的日人就出現了巨大的避難潮,其數高達五千人 ;當時,台北的空屋激增,市內三區達千戶以上,居民明顯減少;島上日人小學校的合格教師大大不足 ;同時,市場出現囤積現象,物價飛漲;甚至也有我島人避難返回大陸者。
據日人稱,當時,「最令人擔心的是,日本落居下風時,台灣人的態度為何。日本人讓台灣人流了那麼多血,當然害怕被報復。」 ;因而,當局不僅極為罕見地公開布告,「官吏需謹言慎行,確守職責,使一般人民不生絲毫疑懼之念,各安其業,以免民心動搖。」 ,並且在社會流言的「強大俄軍……擊潰日軍,台灣將成為俄國領土,現在通用的所有銀券將成廢紙」與「表面尚稱平靜終難免蟄伏匪徒蜂起,再舉叛旗驅逐日本」 聲中,乃不得不派地方頭人出面,照面值收購民間因長期拒絕使用而跌價的台銀紙鈔兌換券;其中價差據稱至少在一成五以上,由負責收購者直接獲利。
也就在此聲中,以我台人自身為主體,以日人為真正經營者的嘉義銀行與彰化銀行先後成立 ;其主要的所有者是上述收購的獲利者與當時兩地的大地主;前者,彰化銀行的吳德功就是當年曾出面收購該台銀券而頗獲大利之一名人;後者,來自1903~1904年間,日人消滅我島傳統大租權後,依據強制收買辦法,1905年2月,收到大批公債券 的我先民地主們;當日俄戰爭期間,在前述流言下,市面上,農民物資惜售,百元公債貶至不到50元;社會高度不安。一般言之,該次政策之形成,日本學界多僅強調是當時對我島傳統大租權的安置;也是日據近十年以來,正式把殖民社會金融利權分潤給我島地主階級的作為;這裡我們則更要指出該時代背景日艦東來,苛虐的日殖當局實不得不然,以及該作為亦為殖民者對於我們社會內部分化的重要開始。

四〉 經濟發展的命脈──交通建設與台灣銀行

交通建設上,本期中之主要工作即各地公路的修築與縱貫鐵路之完成;在日殖時期,公路修築的開始,是招徠受其招撫的義軍,把道路開闊地修到義軍的據點附近,使得我先民失去自身藏身隱蔽之地;對於其掌握該地治安、宰制地方,很有效果;社會安定後,殖民者在我島上更是推動強迫的無償勞動,透過日式保甲制度,派訂我民人的沉重義務,由民間各地懼稱為「大人」的日警負責威壓進行 。
我島縱貫鐵路的完成,本自1899年開始動工;北部僅限於改良劉銘傳時代就完工的部分,在1904年初,日俄戰爭前,完工新竹到三義的部分;南部的鐵路工程由高雄開始,同時僅抵達斗南;然後,應戰爭壓力,以臨時線趕工於俄國艦隊東來的1905年前後;正式完工要至1907年,1908年正式通車。耗資達2,800萬元。
鐵路完工後,南北的高雄與基隆兩港也開始修築;我們今日論者多知曉交通建設是經濟發展的命脈,但是當年主要的功能可說只是作為當局吸食我先民膏血與鎮壓我先民抗暴的重要工具。因而,絕非只是巧合的,自1908年之後,我台先民的歷年平均死亡年齡開始逐年漸行下降 ,應該正是我先民膏血逐漸被盡情吸食的表徵。
此外,還有1899年9月正式成立的「台灣銀行」 ,當時雖然兒玉與後藤已經上任;但一開始由於社會仍然動盪,集資並不順遂。也就是,1897年3月,為了充分掌握我島資金,東京雖已制定「台灣銀行法」,但是,當時的民心向背十分明顯,自然若想要我台人出資是困難的,況且,當攘逐殺戮之直後,台人並不可能信任當局,而日本資本家也望而卻步;因而,當伊藤內閣決定不把我島轉賣出去後,在如何使新領土能夠順利接受擺佈上,不能不考慮把我島貨幣金融上的自由情勢加以整頓與控制──據稱當時我們島上有百餘種貨幣,而使用哪一國的貨幣較多代表著那個國家對於該社會的影響力,更加上我島上的金礦產量可觀,也是其所欲掠奪的標的 ──這也是當局所不能忍耐的;台灣銀行的設立,正是為了處理這樣的重要工作 。
當時,台灣銀行總行雖設於台北,可是主持經營的日籍總經理,卻住在東京;股東大會也都在東京召開;直到1927年9月以後,鬧出「台灣銀行事件」〈有意者可先參看本章九之七〉後,才漸改變。
要獲得了前述各方面的基礎,當局才能充分發揮其宰制我們島嶼經濟的力量。

五〉「工業日本,農業台灣」──由宰制糖業起步

「工業日本,農業台灣」,這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說法,然而,它的起始是這樣的;日人嗜甜食,每年在進口砂糖上的貿易達千萬元;我島是蔗糖的盛產地,這也是殖民者當年侵據我島嶼的重要動機之一。
我島的發展,在清代開港以後,就有可觀的成績;由1888年日本糖業專家曾經對於我島上的糖業所表示的讚嘆──
「有耕地者常在其土地上設製糖所,其職工勞役極為勤勉,規模亦巨大。……遙遙領先阿讚地方〈日本糖之名產地〉,分工經營,孜孜不倦地從事工作;分為日、夜兩班,……其餘暇均以睡眠為習慣。……我沖繩大島等地製糖,與台灣的製糖場相比,只是豬圈小屋而已。」

配合當年我島史家連橫曾在其「台灣通史」的「貨殖列傳」中,紀錄所稱──「沈德墨先生為台灣商業鉅子……習航海,貿易東南洋……同治五年,寄居郡城,遂家焉。……素諳英語,與英人合資建商行。既又與德人經營……以台貨赴西洋。嗣為紐西蘭海上保險代理店。台南之有保險自此始。初台灣產糖多,製法未善。乃自德國購機器。擇地新營庄。而試辦焉。」 ,可見我島發展本已有向國際糖業貿易市場自然發展的計畫;但這時的改朝換代的大動盪,改變了原來的發展型態;那是殖民者極度保護,犧牲我蔗農利益的如下兩方面的設計 ──
1‧資金補助──總督府的直接獎勵補助與台灣銀行為中心的砂糖融資。
2‧確保原料來源──設立原料採取區域制度;把我蔗農的甘蔗作物在收成前就劃定其歸屬於哪一糖廠;使得我農民失去了販售作物的自由,只能把作物全部賣給該特定的糖廠。美稱其為「避免擾亂蔗價」。
它們的作為是1901年,後藤新平重金禮聘留德的農業經濟專家新渡戶稻造出任總督府殖產局長;但新渡戶所提出的「糖業改良意見書」並未獲得徹底的執行;該意見書中,原建議給予我台蔗農的基本保障完全被忽視了。新渡戶當然知道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他提供的本就是殖民地農業應該採行的建議;然而,我們先民完全沒有獲得組織產業組合的合理權力,相對的,自1905年當局推出了「原料區域採收制度」,限制了蔗農銷售的自由後,從此我台蔗農就成為任由日本糖業資本家宰割的俎上肉──官方圖利於糖廠的法令逐漸剔除對我傳統糖廍的部分,我傳統糖廍自然逐漸消失;這是自許「文明、進步」的殖民當局,完成了他們宰制我先民的一項重要的範例 。
這也就是儘管後藤在1906年已被調離台灣,卻被日人美稱為「台灣『現代化』的奠基者」之理由;然而,為何我們卻稱之為「日本殖民統治的奠基者」,這是因為我先民在後藤建構的制度中,我們先民是被設計在低智育的教育體制裡的。
日人所謂的「現代化」在殖民統治下,是以「低智育」為其基礎的;「低智育」是最能鞏固與強化殖民統治的工作──那是我們下一章要介紹的主題。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五 幫助宰制的各項調查 | 郭譽孚

前述警察政治是在他們這樣的堅持下,一面把我先民那在全台各地蓬勃發展的降筆會戒毒運動徹底壓制──原本1898年全台三縣三廳的行政體制,被後藤細分為由警察本署統一指導的20廳,每廳下再設各支廳,全台95支廳[1]──各支廳長都由擁有「犯罪即決」大權的警部擔任;1904年,繪成全島的「台灣堡圖」,共466張──這體制直到1909年才再改動,但該「犯罪即決制」已進入各地派出所成為威懾我先民的慣例──成為我台先民往往由於不忍聞見同胞隨時受刑的聲影,而每每繞道避開的地點。

這一統治工具的作用,已經絕對不只是民政與軍政不同的意義,重要的是該制下,除了有強烈的宰制功能外,更有嚴密的調查功能。可說前述德川時代對於其社會「不可餓死」的宰制能力,是這樣地移植了過來。

一、專賣事業與社會調查

前面我們已提過後藤長官推出的「台灣鴉片令」,其中關於鴉片專賣事業明確地改變了過去當局對於我先民攘逐殺戮的對待態度;那是在打壓排斥之後,某種程度的、具有接納性的態度;不過,現在我們要指出的,是在這惡質苛毒的專賣制度之中,自然衍生出關於該毒品的專賣販售的特許權的授予問題;那是1898年3月,當後藤局長來台就任後,立刻在該月就把原來之「鴉片煙高販賣人的資格要件」所規定的「以原有鴉片從業者為限」,修改為由官方「擇其身份可靠者,任命之」[2];這所謂的「擇其可靠者」,就是指各地參與維持治安的相關人等,販售專賣品的壟斷特許權之利潤所得,等於作為收買他們的對價;這些拿到特許權的人,獲利十分龐大[3]

該制度下可衍生出所有專賣品壟斷販售特許權的授予問題;如果鴉片的專賣,在我們島嶼社會形成一個大網;其效果如何,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以確認其作用,但是由後來的社會運動中,當局曾把該類特許權當作工具,威脅要取消所有社運參加者,其擁有特許權者的特許權一事,可知該專賣特許有其忠貞於當局進行社會調查的意義。

由此一例,可以讓我們想像,日殖時期專賣事業,除了鴉片外,還有樟腦、食鹽、煙等三項[4],這四種專賣網路就可在社會中形成頗為嚴密的調查網路;作為對於當代社會進行社會調查的基礎,應該不會是沒有意義的。

二、人口與戶口調查

作為社會控制的基礎,給統治當局提供第一手的基本統治資料;在1896年八月,是「雲林大屠殺」導致列強的干涉,以致大殺戮停止,總督府告示並訓令,憲兵隊與警察官自明治29年9月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應令各地部下就其所轄街村,詳細編制戶口名簿,其目的,美名曰:「以期帝國政府之眷撫保護一無遺漏。」[5];當時全台人口數為258萬人。

該數字與1887年劉銘傳「清保甲」時所整理出來的人口差距達60萬人以上,日本學者通常在不願意面對現實的心態下,不肯正視該兩數據間的巨大落差,也因此,導致我島上缺乏主體性的學界很少人願意提起該落差[6]──更不要說是那些在日本獲得其崇高學位的所有主流學者了。

這種情況在前面,我們已經相當深入而普遍地論述其各方面;在此不再贅述。只針對該落差在研究中,可能產生的影響如何,留下兩點提示──其一是造成大量人口消失的社會動盪,對於受害者言,必然造成社會心理的長期恐懼,可能是終生的創傷;另一是大量人口消失,相對的農田水利必然失修,勞動人口減少,造成農業產值的低落;但是這種農地荒蕪之充分復耕,只須勞動人口之恢復,然後我島上生產力自能恢復;也就是1887年我台人口為320餘萬人,至1895年,應該增加到335萬人左右。

就常理言,在農業技術沒有改進的情況下,當日殖初期人口由1897年的258萬人,增加到320餘萬人之時,我島上的產值才回升到1887年的水準──這應該是一個急不來的過程,日據下台灣總人口發展到320萬人,是在1908年;增加到335萬人[7],是在1911年;這是研究我們島嶼經濟發展,在時代大換手後,在我們社會生產力復原上,不可忽略的重要資料──那應該是研究我島日殖時期產值變化的真正起始點。

三、土地調查

如我們所知,土地是生產上的一大要素;由於它的不可或缺,與其有限性,所以俗話說,「有土斯有財」;所以,殖民者常把取得有生產力的土地,無論田園或林野,都當作資本「原始積累」的對象。據學者指出,我們島嶼的土地,有八成被殖民當局沒收成為官有地,僅剩下兩成屬我台人私有,世界上列強的殖民地中,從沒有殖民者的官有地達到那麼多的地步[8]

這是1898年,後藤局長就任後立刻推動的工作;該項調查自北而南,涉及私有土地產權與地租所連帶的財政收入;在攘逐大屠殺期間,自不可能得到民間的信任來進行測量工作;往後各地反抗不已,要到1902年後藤的誘降殺戮成功,社會逐漸無力反抗之後,才能加速進行;但最後要到1904年前後,才能完成該調查工作;這一調查工作,我們不能不肯定後藤真是一能吏;他在當局者攘逐殺戮、民間流離失所之後[9],進行此項工作,果然很有斬獲;它調查所得的田地面積比前述1887年劉銘傳清丈時的面積增加了七成以上。我們不知道其中增加的,有多少是由於沒有產權證明而成了「官有地」;但是我們在史料中可見到,當局還藉此時調高地租,增加農民的負擔,使得1905年官方徵收所得的地租額較1903年增收達三倍以上[10]

四、林野調查

這一調查起於1910年;那是殖民當局計畫與其1909年那「軍事討伐」的所謂「理番五年計畫」[11]同步進行的工作;由於原民所居住的區域都是山區,當局計畫趁此武力進出山地的期間,把我們島嶼的山區納入其殖民統治與開發的區域之內;他們所採用的原則還是與「土地調查」相同,凡是沒有產權證明的林野,也都一律收為官有地;然而,居住在林野附近的山民通常都沒有確立產權的習慣,他們謀生往往都是從俗而成,根據地緣共同使用林野;至於,原民則更是「村落共有制」[12]絕無這類產權證明,所受損失自然更大。

該調查的進行,要求所有業主「對未在土地帳冊登錄之山林、原野及其他土地而主張業主權者,向政府申報」[13],申報結果,全台提出申請者167,054件,但經調查後,判定為民有地者僅得6%弱,判定為官有地者則佔94%強;依其規定,另於1914年曾宣布根據「有關者優先購買」進行所謂的「林野整理」,當局曾將27萬甲無償或廉價轉讓給「民間」;但事實上該讓給「民間」的部分,其八成五是由日籍企業家取得[14]。1912年,發生的「林杞埔事件」與1914年之所以發生驚動全台的「噍吧哖事件」,應該就與本期「林野調查」對我先民權益的傷害,密切相關。

五、舊慣調查

1898年,兒玉與後藤上台後,面對記者對於當局是否有新政策之質問,他們不提「殺戮攘逐政策」後施政的難處,卻漂亮地強調「無方針」,以「須研究」回答;而後,接續乃木時代民政局設立對於文化、風俗習慣的臨時調查股的作為,就加強策畫了該項調查工作。

該年7月,總督府以律令第八號宣布,「民法、商法、刑法及其附屬法令施行於台灣,但是對於台人與清國僑民或其相互間之行為不適用;皆依從來慣例與其他條理而處斷之」[15],才開始了當局正式調查社會舊慣的工作。

1899年,後藤長官計畫設立組織;至1901年才正式在總督府預算中設置該調查項目;該調查工作先收集我島嶼舊日社會習慣,然後才正式成立「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該會以民政長官為會長,委員由內務省推薦,內閣任命;先後以日本學者岡松參太郎、織田萬等為指導者陸續完成了對於我們島嶼文化、社會與心理及風俗習慣的種種調查與整理[16]

該調查對於前述律令的順利實施,應該有相當的助益;同時,該調查所得的各類資料豐富,應該當然是學術研究上的可貴資料。然而,除了該調查進行時,態度不見得充分客觀、周到[17]外,該調查資料對於我先民的實際生活言,其是否具有積極意義?則恐難輕易斷言;例如,後藤早年為我台人制訂的「鴉片奴役制」,表面嚴禁,但往後多次以所謂「網羅」,接受新癮者,並無嚴禁之罰[18];甚至公開所謂「台人怕死、愛錢、好面子」之類[19];似乎理解民性不過只是作為殖民當局威壓統治之宰制工具而已[20]──一如前述德川幕府之吸收儒學,不過僅作為其統治工具。

此外,應該指出的,後藤所主持的調查,竟僅及於舊慣,似不注重我島社會中傳統宗教對於民眾生活的影響;顯示了他極可能自許生物科學觀點,但不能免除由於神裔自大而衊視我傳統的影響力,因而雖曾經遭遇前述我先民降筆會運動的抗爭,他並沒有充分認知到我島民間信仰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對於我島上宗教調查要到1916年,「噍吧哖事件」後,才正式展開。

但是,那時他們的殖民統治的基礎已經再度動搖,不能不重啟其「再奠基」的新時代了。


[1] 以台北廳為例,其下支廳為士林、錫口、新庄、枋橋、滬尾、小基隆等六支廳。

[2] 見於「日據初期之鴉片政策附錄保甲制度」,第一冊,省文獻會,1978.7;頁258。

[3]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169。據稱,鴉片專賣的利潤,1897年,台灣總督府製藥所的加藤所長曾經透露,當年至九月十一日,售出金額達三十萬元,而支出的金額僅六萬元不到,暴利驚人,因而,專賣販售者特許可分得的利潤很也相當高。

[4] 酒的專賣是1922年開始的,所以,此時沒有列入。案,鴉片,1896年;食鹽與樟腦,1899年;菸葉,1905年,分別開始專賣。官方獨佔巨大的利潤。

[5] 「台灣抗日運動史〈四〉,海峽學術出版,頁1029~1030。

[6]不過,學者卻往往面對1905年第一次普查的全台人口數312萬3000人時,回顧該258萬人而稱:「1896年就已有全省的人口數字。此數字雖不十分準確,但其所舉之台灣人人口數,與第一次普查時的人口數並沒有顯著的出入。」〈陳紹馨語〉

[7] 這裡可能有一個資料值得提出,那是1908年以前的人口增加幅度似乎沒有1908年以後那麼多;這可能是由於該年火車通車,使得當局對於社會的控制加強,地方治安較佳,使得我社會在「不可餓死」下,人口增加的幅度擴大;不過,到1911年以後,由於辛亥革命發生,使我台人反日之心加強,也造成社會的不安,因而人口增幅,隨社會局勢之變化動盪頗大。

[8] 「台灣史蹟源流」,林衡道口述,鄭木金紀錄,青年日報,頁241。

[9] 例如,在1897年,官方為了收拾雲林大屠殺下的殘局;曾經在全台各官廳設投訴箱;其中曾收到這樣的建議──「各地之田園,或因所有者之區域或因已逃走而荒廢者多,應更招農民耕作,其利不少。」;應該是一可參考的重要資料;引自「台灣抗日運動史〈二〉」,頁265。

[10] 可見於「日據時代之台灣財政」,黃通、張宗漢、李昌槿合編,聯經,頁27。

[11] 日殖時期,殖民當局曾有兩次「理番五年計畫」;第一次始於1907年,以所謂「甘諾政策」欺瞞原民,效果不佳;1909年,改推出以軍事討伐為主的第二次「理番五年計畫」;1910年,開始進行的「林野調查」,應該是該軍事討伐計畫的目標;果然,至1914年,當局隨該理番事業之完成,也達成其宰制林野資源的調查。

[12] 參見於「台灣歷史百講」,馮作民著,林衡道監修,青文出版社,頁176。林衡道另在其「台灣史蹟源流」中,稱此制為「村落共同使用制」。

[13] 「台灣林野調查規則」之第一條。

[14]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周宗賢著,台南縣政府委託;頁50。

[15] 「日據下之台政〈一〉」,頁431。

[16] 較著名的調查資料有:「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同前〉第二回報告」、「〈同前〉第二部調查經濟資料調查報告」、「台灣私法」、「清國行政法」等。

[17] 我學者林衡道曾經指出「這份調查資料算是投下空前絕後的巨資、人才來完成的,所以到現在還有很多人拿來參考。可是別忘了,帝國主義者的偏見很多,處處充滿侮辱我們的言詞。…但因交通不便,只能以台北、台南為主,其他地區都是輕描淡寫……做個對比的話,光復以後,我們的學術界不斷地從事田野調查,深度比當年的日本人要多得多。因此,參考這一套舊習慣調查資料的人,絕對不要存有『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的心理才好。」;引自「台灣史蹟源流」,林衡道著,頁244~245。另可參見「日據下之台政〈一〉」,頁433。

[18] 通常真正的「緩禁」之令,是對新癮者嚴厲處罰,遏制新癮者增加,對老癖癮者才給予同情寬貸;日人在台的管制,對新癮者並無嚴厲處罰。故批判之。

[19] 據說,兒玉總督以後,每一位台灣總督獲任命後,都要去拜訪後藤,請教其治台的寶貴訣竅;這「治台三策」,就是他對於我台舊俗的掌握。

[20] 另,例如,後藤在台建總督官邸,豪奢受指謫;他舉出我台俗諺「未睹皇居壯,安知天子尊」之語搪塞;另,兒玉當年出巡如清廷高官,常備有八人大轎;應該都是其懂得過去民俗的運用;往後日本高官一面批台人迷信,一面祭拜我島上神祇也可為例。

一位中間選民的隨感, 談談蔣渭水與他的台灣民眾黨。。。 | 郭譽孚

~~ 願以詩的悲哀,克服生命的悲哀  更以大我的希望,照亮小我的幽暗 ~~

研究台灣史多年,最早知道他,是1960年代中期在牯嶺街舊書攤裡買到一本1946年前後出版的「蔣渭水遺集」;再後來是買到杜聰明的傳記──「南天的十字星──杜聰明博士傳」,這是一本經過杜先生授權的作品,1960年印行,作者葉炳輝與許明章先生在其中更生動地描述了杜氏和蔣先生他們一起在醫學校決定要去北京毒殺袁世凱的往事;因此,在我1980年自費出版的「原論─一個現代青年愛國者對三民主義四年的研究」專書中,就首先花了三百多字的篇幅,引述了他們兩位共同關懷祖國命運的這個熱血故事;我可能是當時青年輩中最早正視兩岸革命史的小子之一,如今也已年過七十了。。。在這執政者正大力推動「去中國化」的時代裡。。。

今天看到柯市長要組黨的消息,取其名為「台灣民眾黨」,我是頗為感動的;柯市長竟然願意出面復活這個台灣歷史上重要的名字;不過,幾乎同時,網路新聞也傳來了某些似乎很義正辭嚴,對柯批判的聲音。。。我立刻就有了提供自身對於「台灣民眾黨」與「蔣渭水」的一些認知,給關心這個新聞的朋友們參考的想法──

運思不久,很巧合地,就看到當年『夏潮』的福成兄已經先貼出了關於台灣民眾黨政綱部分的論述;正好,『夏潮』是台灣最早為我島戰後社會發掘日據社運史實的出版物;有吳兄為我們指引,那麼我就不再那方面花時間了。。。以下,我就由其他方面,提供個人的觀點。

盱衡當前的局勢,柯市長的抉擇只是由於大選的緣故,才如此臨時起意的嗎?想想應該不盡然,因為柯市長早在擔任台大醫師時代,就對於渭水先生有相當的研究,甚至由於研究上有相當心得而去對岸參加關於蔣先生的學術研討會。而渭水先生一生中最讓人難忘的應該就是他為台灣民眾而做的種種奮鬥與奉獻──

儘管,可能有人會強調「台灣文化協會」的重要性,但個人認為,由於當年該協會的成立,是基於日人以台灣文化落後為藉口,拒絕給予我先民成立自治議會,所以其意義不如「台灣民眾黨」之積極──「台灣民眾黨」的活動可以包含台灣文化方面的活動,但文協的活動,在社會中難有民眾黨的積極作用;所以,柯會以再組「台灣民眾黨」來鼓舞自己與我們當前認同紊亂的社會,應該是頗經深思,是有相當合理的理想性──無論我們是否支持他。

就個人的研究,「台灣民眾黨」的歷史,在我們今天「去中國化」的島上,由於蔣當年是反日親華的祖國派要角,應該是當局「去中國化」大業中的一個重要的,避之唯恐不及的強韌生命點。。。絕對是讓有嚴重僵化傾向的綠營當局頭痛的一個重要焦點。

在深綠背景中,能夠出現這樣深具反省意義的觀點,個人認為絕對比浮泛浪漫的「兩岸一家親」,更值得我們各界深深省思;看來我們島嶼真有機會如辯證法理想所指示的,產生奧服赫變式的揚棄與發展──作為一個理論思考的愛好者,能夠看到這樣的發展,無論其成敗,我是愉快的。。。

也因此,我個人對於某些綠營所不敢言明的緊張,我是相當能理解的;也因此,對於某大報先後推出幾篇關於蔣渭水後人,為了柯將成立「台灣民眾黨」而猛烈批柯的新聞,也很能夠諒解──

因為他們已經看到雖是深綠的陣營內部,也不是他們可以「一手遮天」的,不過,他們仍估計著一般受過「偉大教改」的民眾水準,對於他們所餵出的所有雜物,無論是什麼教育程度,似乎都會滿意地吞下。。。

我相信他們長久以來在這方面確實已有屢試不爽的本領,只是作為傻傻的公民教師,且研究台灣史幾十年的自己,還是覺得自己應該試著做一些說明。。。那是我所在乎的關於我們台灣歷史中的蔣渭水與台灣民眾黨的傳承問題。。。

以下,我將個人研究的一得之愚,由該黨在今天的時代意義,到蔣渭水革命心志的究竟,提供給我們往上的朋友們參考。

首先,我願與大家一起考察「台灣民眾黨」對於我們時代的意義

相信真的稍為深入台灣史的讀者,都知道「台灣民眾黨」的歷史形象,絕非台獨政黨;不只於此的,更是一個堅決反對日本殖民統治的政黨;由今天我們的執政黨對於日本卑躬屈膝的情況看,如果綠營高官曾經真有一點獨立的理想,應該早就愧殺自己了。

而更為值得我們重視的,是台灣民眾黨對於兩岸關係的認知與處理;我們要指出,當年在殖民者千方百計的隔絕與打壓下,孫中山奉安大典時,台灣民眾黨還派出了代表,前往致祭;而該黨的宜蘭支持者,蔣先生的同鄉鄭清火在該黨被解散的三年後,由於個人申請赴華受阻,憤而以礦場的炸藥攻擊基隆關。而後潛逃幾個月後,壯烈自殺;被地方人士建祠祭拜──他的死,當時海峽對岸廈門的媒體都有報導。蔣先生如果地下有知,看到今天執政黨之「去中國化」與破壞兩岸關係的態度,必然大惑不解吧。

至於,更深入的看史實,當年「台灣民眾黨」之呼應對象是貧困積弱、備受列強侵略、被蔑視為「東亞病夫」的中國;而今天執政者所堅決要「去中國化」的中國,卻是一個已經努力奮鬥成長為可以領導落後國家對抗美國惡質霸權的國家。。。卻要如此地「去」而後快。。。這是怎麼一回事啊。。。當前藍綠兩黨與民間好像大家又都很敬重蔣先生當年的抉擇與奮鬥?

其次、蔣先生革命心志的究竟──在失去主體性的日據台灣史中

這個重要的誤解,來自我們的日據台灣史受到日人抹殺的影響,使得我們過去的研究,很難充分理解蔣先生與傳統社會文化的關係。

這裡,我們把他分為三部分,即,時代背景,個人際遇,時代召喚:

一、時代背景

我們長期以來的日據反抗史受到日人有意的抹煞;其中最為重要的,也是最早的抹煞,當然是他們對於乙未抗日的原因,日人把當時他們陰謀使用卻失敗的「攘逐殺戮」政策,蓄意的模糊與抹殺〈該政策下我先民消失了七十萬人,相對於原來的三百數十萬人,減少了五分之一左右〉。

在宜蘭平原幾乎只留下了一個勇於「以我的老頭皮,換取全城性命」,最後,卻因日人照樣「殺戮攘逐」而被當成笑柄的悲情故事,那個死於1902年的,由甘肅在萬人傘歡送下,退休返鄉的老知縣李望洋。。。

而可能是對我們先民主體性更重要的一次抹殺,那是1898年到1902年在我島南北蓬勃發展的「鸞堂降筆會戒吸鴉片運動」;那是我島當年流行的民俗宗教,與今日一貫道類似,是當年的士人中流行的「在家佛教」;又稱「齋教」,日據中期有「儒宗神教」之名;由於該運動所提倡的戒毒法,暗合今天最先進的戒毒原則〈宗教輔導、社會輔導與心理輔導合一〉因而曾風起雲湧遍地開花地讓當時我島社會欣欣向榮──當時曾有這樣的報導──

「嘉義紳民假外較場王爺宮為神壇降乩之所,為戒煙人等尚無房屋可棲,各庄運送竹、木、茅草,以助蓋造之需,今日肩挑背負者,更覺接踵於途,現已堆積如山矣。」

「降筆會戒煙盛行的地方,一般經濟都變得很好,如修築很好的堤防、道路沒有一戶滯納稅款。蓋鴉片癮者戒煙後,當比戒煙前可減少有害無益之煙費支出,可改善其家庭生活。」

上述的這段重要的、我台先民主體性光輝燦爛的歷史,幾位讀過?教科書上有嗎?遺漏了我島傳統社會的這一段歷史。。。知否,我們當年的蔣先生與他同時代的杜聰明與翁俊明是在那樣的時代中成長的。。。他們也親見那個光輝燦爛前景如何被日警與殖民當局摧殘殆盡。〈關於詳情,請看拙作「應以史實更正教科書的相關論述」「應以史實更正教科書的相關論述」,郭譽孚著,海峽學術出版社〉

二、個人的際遇

在著名的前立委黃煌雄先生著作的「台灣的先知先覺者蔣渭水先生」中,對於出生於1891年,九歲入學於宜蘭宿儒張鏡光門下的他,有這樣的兩段描述──

「蔣氏幼年曾一度周旋於廟會之間,並做過類似今天所謂的乩童……有一次,他的一位朋友,事先犯了錯,根據扶乩的規矩,犯錯者在求問時應會顯示出來,但蔣氏這位犯錯的朋友在求問時,並沒有顯現,這次失靈使幼小的蔣氏對神明失去信心,加上他以後唸醫校,受到新式科學訓練,蔣氏不僅從此對神明永不回頭,在以後推展政治社會運動時,更對惡習與迷信,抨擊得不遺餘力。」

「九歲起,蔣氏曾受業於宜蘭宿儒張鏡光秀才。張茂才弱冠即設館……隨李望洋赴甘肅河州任所……當日人據台之初,肆意殺戮,張茂才曾為文諷政,一度被囚,後因蘭民罷市,終獲出獄。張茂才的行誼與國學素養,實為影響蔣氏的第一人……」

很可惜的,黃先生的描述,完全忽略了我們前述提及的重要時代背景;他那個朋友的故事,我不知真假;但是這個個人的故事,如果為真,在前述的大時代史實中,應該如何安置?

黃雖指出了張鏡光對於蔣影響很大,但是他卻沒有注意到張的岳父李望洋,不僅是前清的舉人,還是宜蘭著名的退休知縣,知否,張的岳父曾經在1895年天真地向日人表示「願意以老頭皮,保全一城性命」,也是宜蘭著名的一位鸞堂主持人──他在1890年創立「新民堂」,自任鸞生,而在甘肅辭官時,由於深受民間愛戴,而獲得百姓歡送,有志節、有理想的當年典範人物;他卒於1901年,蔣九歲入學,極可能蔣不只見過他,還親自跟他學過乩童,或受過國學啟蒙──

1901年,那年苗栗金鸞堂堂主因降筆會戒吸鴉片運動而被捕,流傳出其「義烈可風」的對於日警的抗告文──

「堂中施行之事,以降筆造書,勸戒洋煙為主,其書中所引證者,皆是善惡應報之事,使民人若知警省,不敢為非,……;若戒煙一事,又屬顯然之利益也;至於堂內供職之人,皆為行善起見,各皆自備飯食,並不敢取分文,……未知身犯何罪,律犯何條,誠令人不解也;倘政府強欲加之以罪,私等有殺身成仁之美,政府有妄辱善民之名,雖肝腦塗地亦無恨焉。」

那年,後藤新平基於對抗我島全台蓬勃的降筆會戒毒運動,把全台的行政區細分為二十廳,以利徹底監視與壓制;最後更配合發動破壞我島上的傳統醫療體系,管制中醫師資格──舉辦了日據下唯一的一次中醫師資格考試〈規定行醫十年以上才能應考,考過才有行醫執照;否則違法〉,使得我們先民終於在民間專業醫生不足的情況下,終於不能不把自身難耐的各種病痛求助於官方專賣的麻醉劑──鴉片。

試問,九歲入學,曾經為乩童,在那樣的時代中,是怎樣的意義?

九歲入學於張鏡光門下,張鏡光是曾經陪李去甘肅為官,是李的女婿,是李創辦鸞堂「新民堂」的贊助人之一;他真的是幼年為乩童嗎?還是入學以後才做乩童?或者從九歲以前做到九歲以後,在他十一歲以後,降筆會戒毒運動才因醫療體系被破壞而該社會運動才被壓制?如果說黃說的蔣受到張的影響,我們認為也應該認清張不只是張個人的,也應該知道,那整個悲愴時代中傳統社會似確有斯文一脈「養天地正氣」式的另類堅持。。。

蔣幼小的心靈,如果他曾經親見到信徒痛哭流涕地來求助,來許願,到最後,又有許多人歡天喜地地來還願感謝的過程,他會為了朋友一次故事,就輕易地否定自身所親見的奇蹟嗎?

是否正是因此,我們在蔣的一生行誼中,在台灣文化協會中,他反對迷信,所反對的是不顧現實生活地貧困卻浪費金錢在迷信的事物上,請注意,在他為治警事件而答辯,論及創立「台灣文化協會」的動機時,他曾公開地如此說,「我要感謝神明,……」,是否應該就顯示了,蔣反對的應該是迷信,並不反對生命處境的信仰,他反對的應該是讓理性迷失的信仰,那是一個知識分子所應具備的理性態度。。。

甚至,我們還可以說,那種理性的態度,今天看來,還十分先進,他不是以否定傳統為進步,他是在傳統中探索發現自我更新的方式,並且真的成功了──看看當年戒毒成功的這樣的幸福報導──

『蓋前期戒煙者之多數係因飛鸞降筆之迷信而中止吸食,遂成為戒煙者,……。而據聞他們戒煙後之狀態,比之吸煙當時,其身體極為健康,且在家計上似非常增進幸福者云。』

如果曾經經歷且感受到那樣充滿了希望的時代氛圍,那會是一種怎樣的力量。。。

三、時代的召喚

1927年前後的台灣,1927年前後的中國,1927年前後的日本。。。

一〉1927年前後的台灣

那是一個高度貧富不均的社會,當時主要是農業社會,最主要的社會關係就是地主與佃農之間的業佃關係──簡直是生活中很少能看到希望的情況,那是──

「父親原為佃農,處處仰頭家鼻息。為著生計,佃農要向頭家租地,需取得其歡心,致使佃農間競爭異常激烈。例如,為著獲得承租權,佃農會向頭家進貢;但是其他佃農也會竭盡所能,冀求『頭家』首肯。……其中約六成半繳給頭家做租金。……頭家以土地……坐享其成,生活收入相差非常懸殊。…若碰到『歹年冬』,佃農仍然要依約定分毫不差地給頭家六成半稻米。然而,收成又沒那麼好,只能向頭家借糧,藉以維持生計……明年若還不了,便延到後年、大後年,甚至終生舉債度日,永不翻身。」

那是一個殖民者玩弄法律的社會,當時有作家留下了這樣的描述──

「阿統舎……以便宜的價錢買了個丫頭,便以婢女的名義去辦理戶口手續,但是日本仔的員警大人搖頭拒絕接受,他還說這是奴隸買賣,依大日本帝國的法律是不准的。……這樣子好了啦!以養女或者同居人的名義就好了,倒是親切地開一條路……」

那是個極少數人能有受教育的機會,但是雖受教育,卻因為以「從順」為目標,不准問難討論,自然那是人權絕不能受保障的時代。。。

「神女之中,不是無教育者的專賣,其中也有曾受過普通教育的。試舉一例,如在台北近郊的○○○公學校,大正八年度卒業者之中有女子18人,到了今日沒有一人在結婚前能保守著自己的貞操,不經過了私娼生活,說是沒有的。這句話是他們的窗友憤慨對我說的。難道教育是要製造這樣人物麼?」

因而,我們的先民曾經留下這樣的憤慨之言──

「日本人以鴉片毒化……又對台灣同胞的大戶,故意放寬法令,鼓勵他們納妾,同時,又有日本人的流氓律師,專門到台灣同胞的家庭製造爭產糾紛。……日本人就笑咪咪地說:『台灣人的參政時期還早,因為他們連自己的家都管不好。』,其實,這三種陋習都是日本人蓄意製造出來的。」

二〉1927年前後的中國

當時的中國傳統社會正受到天翻地覆的衝擊──由1919年的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大批判開始,經過了中國國民黨在1924年聯共聯工農的改組,到1927年的北伐。。。

中國社會當年雖然貧困積弱,但是個高度歡迎發問、面對各種批判的時代──『把線裝書都丟到茅坑裡去』,是一重要的口號,但是那只是一次大流行病,「禮運大同篇」的傳統理想與「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或「君子時中」之類的格言,以及其他發人深省的故事終究還留在人們的腦海裡。。。隨時可能引起他們的趣味,他們若好奇找去,並不難重新涵泳在古今人類相通的那廣袤而深沉的意識世界。。。一面可以任意吸收著西方最先進的各種進步思潮。。。不只是空洞的理念。。。

中國國民黨的改組,一面表現了對於社會中工農階級的強烈關切,呼籲團結奮鬥之外,在其黨綱中,也宣示了老大的這個民族將努力實現當代世界最進步的「兒童本位教育」。

到1927年全國統一之後,國府在全國的範圍內的師範學校與初等與中等教育中,開始正式引進了「兒童本位教育」中典範模式,道爾頓制;那是依據每位學童天賦與努力給與教育機會的一種理想教育模式,可以每人有不同的課程進度,成績沒有滿分的限制,可以超過一百分;絕對沒有體罰,歡迎發問與討論,沒有庸俗的惡性競爭,教學的方式是自學輔導法。

該體制最後雖因社會貧困而難於維持,只持續的數年,但是也留下了理想的方向──就研究所知,趙耀東與柏楊那一代的名人,都是受過那種典範教育的理想人物。

在中國,那是一個怎樣的時代──

著名的文學家郁達夫曾經如此描述當時的理想青年如何迎向那個它們準備要毀家紓難的時代──

「大約隔了一個多禮拜的樣子,上海四馬路的一家小旅館裡,當傍晚來了一個體格很結實,戴著近視眼鏡,年紀二十五六歲,身材並不高大,……有點像學生似的旅客。他一到旅館,將房間開定之後,就……去買了這禮拜所出的舊報紙來翻讀;當他看到了地方通訊欄裡的一項記載蘭溪火災,全家慘斃的通信的時候,他的臉上卻露出一臉真像是心花怒放似的微笑。」

三、1927年前後的日本

雖然,這時由日本留學回來的人不會很多,但是作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對於我們社會的影響不會沒有,所以,我們在此也來看看當年日本的情況。

1925年,日本開始普選,但是日本的階級性文化根深蒂固;日本式的家族主義強大,兩者都影響了社會的發展;西方學者曾指出,1900年,其「治安警察法」頒行之後,工人運動比過去更難樂觀;1925年,普選法案施行之際,社會運動蓬勃,同時頒行的「治安維持法」,也宰制了社會運動原本應該隨著普選法案而增加的潛力。

尤其,開始普選之後,社會運動的百家爭鳴中,唯獨對於極端威脅日本國體的政治主張是禁止的,共產主義是其中主要的壓制對象,因為他們主張廢除私有財產,以及反對天皇制,近十年後,這種禁制也可以及於自由主義。

早期,最具有指標意義的是與共產國際相關的共產黨的發展,在1924年,由於該黨的最高理論家山川均主張日本工人階級還很不成熟,因而共產黨很難發揮作用,所以該黨就在該年解散了,這真是相當尷尬的時刻──該年也是孫中山改組中國國民黨,主張聯俄聯工農的時候。

不過,兩年後,山川均的反對派福本和夫在共產國際的扶助下,以極左翼理論,例如,分裂對手陣營的「極端列寧主義」與性解放的「極端柯倫泰主義」批判當時各派社會主義理論與行動,積極鬥爭,重建了日共;時在1926年。然而,該黨的兩條路線,究竟哪一條才是正確呢?1928年,政府大抓共產黨人,並且根據治安維持法要求它們解散。據稱往後社會主義政黨就更一蹶不振,而到1933年,該黨入獄的領導人更是走上了公開向社會承認錯誤的末路。。。

結語、關於台灣民眾黨的潛力、取徑與其他

如果上述的探究,可以調整且充實我們舊有的認知,我們現在要試著提振日人過去對於蔣先生與台灣民眾黨所忽略的認知,至少可在兩方面──

一〉台灣民眾黨當年的進步力量為何那麼強大?

每一位研究日據台灣史的朋友,面對泛黃的史料時,應該難免都會感受到台灣民眾黨的精神,怎樣地散發出自求解放的力量;然而,它們怎能擁有那樣巨大的力量?

有人說啟,這就是「筆勝過刀劍」的道理;然而,真的「筆」一定勝過「刀」嗎?那麼古今中外的文化人,真的能達到那個境界的人,何以總是受到高度讚揚的?

通常日本學者喜歡強調那是日本近代殖民教育的功勞,我們的學者很少懷疑;並且故意強調我先民在噍吧哖事件後才轉向文化抗日的觀點,好像過去的反抗很野蠻、愚昧似的──那都算是它們殖民統治的功勞。

然而,上述我先民在降筆會上的反抗,不是一種來自文化的抵抗嗎?

更重要的,我們要指出的是──我們對於蔣先生的認知中,過去學者研究時忽略了上述時代背景中的各相關部分──那是很重要的部分──作為一文化人,一般人易流於個人浪漫的自由解放。。。他極可能因而比其他人更多了一些篤定的大我信念──

因為,他不只是張秀才的高足而已,他是那整個降筆會戒毒運動、那個悲愴時代之子;他曾經親見鄉人如何戒毒成功,如何整個社會欣欣向榮,甚至他可能讀過前及的那類「義烈可風」的抗告文;他對於自身的傳統社會是有相當信心的──如果讓我們傳統社會自己好好發展的話。

過去的歷史論述中,完全忽略了這塊殖民者蓄意抹煞的重要部分;因而,我們對於先民的形象就只能讚嘆,只能自感慚愧而得不到更真實的認知,尤其,在我們今天的教育中總有形無形地宣講著鄙夷傳統社會的現代化理論;我們簡直難以想像自身傳統社會可能具有正面的巨大能量,就像很多甚受皇民化影響的朋友,至今仍拒絕承認中國僅僅花費四十年,竟可以有今天的進步成就。

二〉台灣民眾黨何以取徑「親中」的理由

對於蔣所主導的民眾黨之「親中」問題;由前述的時代召喚上看,他的「親中」,絕不是總督府教科書與教師所描述的那個愚昧無望的「清國奴」或「東亞病夫」;當然也不只是空泛的民族主義,而是蔣對於少年記憶中那曾經欣欣向榮的社會印象的堅決嚮往──應該也是很接近這幾年來坊間頗有人提起的理想主義者不忘「初心」的意義。

當時的中國,確實落後,貧困,甚至在大都會上海的冬天可以看到路邊有凍死骨,但是曾經親見我島上的傳統社會曾經在降筆會戒吸鴉片運動上動人成績的他,作為一位青年醫生,就像他不會挑剔病患是否髒臭的疾病,他只會以他堅強的病理與生理信念來完成自身解除患者的痛苦為自身的職志。。。

更加上,我們似乎可以遙想,他曾經讀過孫先生1917年署名發表的「中國存亡問題」,其中怎樣獨立不倚地描述了孫拒絕參加歐戰任何一方的態度──

「……如謂此役為正義而不得不戰乎?則德國方面,其違反人道之處,果如英、法、俄人之甚乎?……同是對付敵人,何以英、法用以餓死人之政策,便為甚合於人道,而德國稍稍管束征服地之人,便不可恕?……謂德國代表有強權無公理之勢力,德國一勝,公理將淪;則試問英國……逼我吸銷鴉片,劃我國土地為彼勢力範圍,據何公理?法之吞我安南,俄之吞我滿洲,間我外蒙,又據何公理?就此數十年來之歷史,無甚高論,協商國亦豈非有強權無公理者乎?數十年前,英國能用其強權以行無公理之事,則不顧公理,今日英之強權遜德,則目德為無公理,而自諱其從前之曾用強權,……吾知公理人道云云不過極少數人所誤信,至於大多數主張戰爭者,皆不過借為門面語,並不實心信奉,所以三數語後仍舊露出利害之辭……」

1927年的他,是在對於孫這樣的理解上,續讀1924年中山先生所主導的聯共聯工農下的「中國國民黨改組宣言」,以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而理解當代中國自力自強的取徑。。。在這樣的理論指導與蔣介石那篇發表於1926年8月,著名的「在長沙重申出師意義宣言」的闡釋下──

「……吳賊所資為號召者厥為討赤,夫討赤,乃帝國主義所用以對抗全世界被壓迫民族,破壞全世界革命聯合戰線之口號也,赤為何義,蘇俄之赤黨與赤軍,以赤幟表示其革命,民眾之赤化,換保其國家獨立自由之代價也,解放人類之痛苦,保障人民之利益,以民眾為基礎,而推翻其帝制之白黨,反對國際帝國主義,實行廢除國際不平等條約,而為世界十二萬萬五千萬被壓迫人類,謀解放者也,帝國主義口中所謂赤化者,實行革命之民眾化耳。……值此國族存亡之交,時代轉捩之日,所謂全國農工商學兵各界,咸聯合集中於三民主義之下……」

蔣心目中所見到的,應該是,中國是這樣獨立不倚,中國將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的民族共同奮鬥,且自求解放的理想,加上前述的他對於中國傳統潛力所深具的信念之結合。

其時,相對的,當年日本的社會主義政黨的表現,竟如前述,日本所公開展示給世界的,顯然並不能讓大多數理想主義者接受──尤其是那些對於日本傳統國體論缺乏充分理解的理想主義者,必然更難信服,而我島當年知青因受歧視而反日,肯於理解其自大的國體論者應該極少。而當年列寧任命的婦女部長與人民福利委員,提倡性解放的柯倫泰,1922年已經被俄共當局流放,離開中央到瑞典,擔任外交代表,往後不曾再回到權力中心;蘇聯第三國際對於東方國家與殖民地各自的特殊性缺乏有效的指導,有明顯的教條主義傾向,不可能充分處理各地支部應該自為主體的問題。

因此,我們應該可以論結,台灣民眾黨的結成,與其確立其明白的親中路線,在日本苛酷的殖民統治下,該一決定絕不只是基於單純的民族感情而已,而是當年頗經深思熟慮而後做出的決定──就像今天我們島嶼的處境,希望我們無論哪一股勢力,在2020年上台之後,希望都能深思熟慮的跳脫過去簡直完全沒有主體性的混沌作法。

以上,就是個人依據個人研究台灣史與其相關問題後,對於關於台灣民眾黨的潛力與其取徑的認知。

批判林濁水

最後,綠營大理論家林濁水對於這次柯市長組黨的消息中,針對蔣的後人的無知批柯,竟然努力轉出了似乎很高明的所謂「在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的現象下,歷史的解釋是多麼難以定於一尊」,還以所謂的,「所以當年前總統李登輝主張228紀念碑不要有碑文就表現了一個雄才大略的哲學家總統面對歷史的謙卑。」,不只是大大費心地吹捧了自己幫派的老大哥,也不忘以自我浪漫的所謂「人的天命就是怎樣在歷史的資產和殘酷夾擊中殺出血路,這便是一個主體真實地覺醒的歷程。」,自娛了一下。

其實,只要問一句為何要「定於一尊」,自然也就沒有所謂「難於定於一尊」的問題了;相對的,若以真大師或是真哲學家總統的高度,只要二二八事件的碑文以事實並呈各種面向,絕對更能如實的反映出人生與社會的複雜性而展示其啟發性;是否只有那樣,人們才會真正的謙卑、謙卑再謙卑。。。哪裡還需要由理論家特別出頭,費心來肯定自己那短視的「雄才大略」呢。。。

想想看,如果上引的蔣介石當年文告,人人可以讀到,是否對於民間對於偉人當年的先知情況有自然進行「除魅」的作用,幫助整個社會的自我警惕而對於現實與理念的差距進行永遠的監督呢?至於把當代的問題,推給所謂的「受中國史必有正史陋習影響的台史界,支持的更少。」,沒想到大師在這華航醜聞未退的當前,參加了對於「陋習」說的高級護航行列。。。

個人觀點,麻煩的是那些很有些小聰明的人,永遠看不到複雜的這些,才會面對複雜的現實時,每每技窮卻不肯面對現實。。。而眷戀自身顧盼自雄的舞台,該下台,不下台;該認錯,不認錯;該道歉,不道歉;歷史只能停留在那個陰暗的轉角處,大家不停的內耗,終至於其小聰明不但沒有偷雞成功,並且極可能遺臭萬年。。。

若由這樣的角度看來,李登輝之流,自認為大哲學家總統與其跟班的大人物們,那些口稱「謙卑、謙卑再謙卑」,「溝通、溝通再溝通」,不斷自我誠實表態,其實無比虛假的人們,真的很可能是造成我們社會未來不斷內耗而終將不得不沉淪的大罪人啊。。。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一 ── 「善後」與轉型──「鴉片緩禁策」| 郭譽孚

殖民者對於自身的殖民統治規劃不善,由李鴻章被刺傷起,沒有充分保護外交使節;執行攘逐殺戮政策,招致國際社會矚目,甚至被指責沒有成為殖民者的資格;以至於不只是以天皇名義賑濟雲林災民,並且終至台灣的乃木總督公開建議把新得手的殖民地轉售出去;件件事情都處理不當,究竟如何是好。治理我們島嶼的情況,是否可以逐漸步上軌道?
在我們主流有著強烈抄襲日人說法的各書中,對於其如何「奠基」問題,往往有一面強調其豐功偉業,一面避重就輕的情況;我們當然不希望讓讀者陷入那種落入陷阱而竟不知道自己已被俘虜的情況;因而,這一段史實我們將要努力以較多的篇幅,來呈現當年的真相。

善後與轉型
雲林大屠殺爆發在1896年六、七月間;官方以天皇與皇后名義,在年底公開撥款關切賑濟流離失所的災民,安撫慘被燒殺攘逐的我們先民;隔年1月,當局就公布了前及的「台灣鴉片令」──如前及,當然仍然有善後的性質──只是這一善後,可更來自某種的未雨綢繆;例如,日人防盜習慣,養成玄關前,所有鞋子的鞋尖都朝外,就是隨時準備追擊海盜的好習慣。
關於「台灣鴉片令」,最早起於1895年九月,日本內務省衛生局長後藤新平對台灣總督府民政局所發出的調查指示,民政局提出「阿片是項調查書」;然後,1895年12月,後藤依內相野村指示,向伊藤首相提出「有關台灣島阿片制度意見書」;1896年2月,在內閣中獲得採行。1896年3月,進一步向台灣總督府提出「有關鴉片制度施行意見書」;1896年4月,後藤受聘為總督府衛生顧問;他推薦加藤尚志為總督府製藥所所長。6月,後藤隨伊藤首相與新任桂總督來台視察;總督府製藥廠〈產鴉片〉落成。
不過,更重要的,是該令具有在動盪中的轉折作用,它除了顯示當局對於其內部原本的調查所得的認知──

「此地中流以下人民,一日有二十錢即可過相當生活。為所謂苦力之類下流人民,如將終日所得工資二十錢,先以十五錢購買阿片煙,乃剩五錢以維持其一己及妻子女之生計,自為不可能。如何維持其經濟生活,更屬困難之至也。尤其吸煙者為滿足一己之煙癮,終日前後不分,怠惰成自然,豈有早起勵業之精神?終於維持妻子女之生活亦成問題矣。此即從國家經濟上言,亦深信以嚴禁為上策矣。」

該令自認為巧妙地提出了「緩禁」的決策,應該是透出了當局不再攘逐我先民的意義。
過去,當局曾表示嚴禁吸食鴉片,吸食者與供給、幫助吸食者,都將受嚴懲,其目的是驅逐我先民──他們認定我先民嗜吸鴉片,在難忍禁斷之下,只能離開我島;如今以「尊重民俗」與「體恤老癖者」為名,表示對我先民有條件對該毒品開禁;這樣,家族中的老癖者若要留下繼續吸食,青壯輩自然不可能獨自離開,當然也可留下來了。
就如此,沒有公開而一年多雷厲風行的「攘逐殺戮政策」,也不公開地結束;雖然由於洋人之干預,使得官方的屠殺沒有繼續下去,但是我們島上的先民大約已消失了70萬人以上,但是,無須宣布停止,對於當局卻好像從來不曾發生過一樣──從此,極為要面子的當局,儘量不提起這段日據初期的嚴重錯誤。

不過,據稱,就在「雲林大屠殺」爆發成為國際注目的外交問題之後,也就是在研究與頒布「台灣鴉片令」的同時,不敢不重視「脫亞入歐」國策的軍部在該年的10月就發動了一次深入的調查,前及的參謀次長川上與參謀本部部員奉派視察台灣與親赴法屬安南考察西方的先進統治經驗;考察結果,軍部既定的觀點極少改變,只是放棄了他們名之為「台灣住民放逐論」的「攘逐殺戮」,它們如此自行描述放棄「急治」的善後──

「如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反之,其舊來之慣習制度則非以開發感化之手段逐漸加以容許不可。要言之,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除運用漸進感化之法外,終究別無良法。」

這是軍部在這個問題上的善後觀點。

轉型──透過「鴉片緩禁策」

上述所謂的「鴉片緩禁策」,作為時局中的政策,當局不僅是有條件開禁,也是有條件地大轉折──他們不要求無人島了,他決定要開始統治我們先民了。要使用什麼方式呢──在當時的「台灣鴉片令」中,我們只能見到關於「鴉片專賣」的主張,它可說只是一個「謀財」的計畫;但是由前述當局明明知道鴉片毒癮的作用是「一旦染其吸食習癖,將無法中止,且終將養成墮民之原因……其子孫心身俱不健康,各種能力均益趨劣弱。」,我們可以知道,該政策簡直已經接近「謀財害命」的程度──那簡直是由秘密「攘逐殺戮」到秘密「謀財害命」的轉化。

比起前及軍部的放棄「急治」,轉向「漸進感化」,這位曾為醫生的當局者,看來真像是遠比那兩位軍人更為心狠手辣的呢。
此外,重要的,應該是我們竟發現以下四件資料──
一是上述法令頒布後的第四天,總督在其關於統治方針的演講中,還公開在台中強調了──

「鴉片之害,人皆知之;然而癮者喪身以致破家,尚不知反省,其毒害之可怖,無甚於此……我總督府已宣布此方針,即未有癮者一律嚴禁,已有癮者,以不妨礙生命為度,嚴禁之。至嚴禁而有生命危險之癮者,則准其吸煙如故。」 。

似乎真是要推行嚴禁政策;只是為了少數老癖癮者而「開恩」吧。

二是讓我們還看到當時的官方公告所自述的卻是──

「……對習慣已久之土人,一旦禁止其使用鴉片,因對其生命將有造成危險之憂,將來在政府對於鴉片依一定的規則,就作為藥用應准許可使用,希望島民能體察本總督之意。」

而該漂亮的公告所銜接的,竟是當年在總督府給予地方官吏的內部訓令中,對於如何給予鴉片吸食特許的手續問題,那所強調的──

「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有鴉片吸食習慣,且欲繼續吸食者,不論男女,均應發給證明,前項證明,並不需經過精密診斷。」
「對女人之鴉片癮者,應特予方便,均應頒發特許牌照,不得有遺漏。」

這些則讓我們今天可以確認當年真的有這樣「明知故犯」的非人道的罪惡政策在進行。

就史料所見,直到1901年,官方還曾經如此確認,且公開刊出這樣的報導──「就臺北廳管內癮者調查結果,癮者所分娩之嬰兒,比一般嬰兒,較為虛弱,並且發育不全,往往成為白癡喑啞等殘廢者之點,幾乎一致也。」 ──似乎蔑視我們先民,已經入於其所設計的彀中,陷於永遠不能翻身的困境,因而統治者乃可以公開所有癮者不可避免的命運而志得意滿地談論嘲笑著。
回看前及當年日本外相陸奧文書中,那段話語──

「一以本島作為將來展弘我版圖於對岸中國大陸與南洋群島之根據地;一則在開拓本島之富源,移植我工業製造,壟斷工商權利。……務必貫徹我佔領之要旨,使之成功。……清民稟賦自尊倨傲……且清民勤儉耐勞、團結聯合;與福建廣東商民內外相應,交互救援,島內製造工作、貿易事業皆彼等掌握,歸我有管轄權後,豈容成新加坡與印度群島的殷鑑,為防遏此弊,其方案……」

透過上述的惡毒的鴉片政策,我們先民雖然天賦相當優異,然而在難以克制的毒癮肆虐之下,豈非正可以實現其充分壟斷全島利權的目標?
當時的情況,確實是極為不幸的,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也是最古老的文明國家,被日人蔑視為「支那人」的中國人以及其流衍的我島人,同時,陷於列強所推動的鴉片吸食的迷障之中,簡直毫無例外的。

「鴉片緩禁政策」的真相

一、 馬關和議前後的決策

在李鴻章被刺之後,日人主動提出和約草案,已如前述;其中論及台灣割讓問題;也就在此時提及台灣鴉片問題;那是李不想割台,提出台地瘴氣嚴重,使日軍傷亡頗重,且致台人吸食鴉片的想像;希望日方知難而退;不意,伊藤博文不僅稱「但看我日後據台,必禁鴉片。」,更稱「日本鴉片進口禁令甚嚴,故無吸煙之人」 ;消息傳出,英國正有反鴉片的團體,將伊藤之說法視為知音,大為揄揚,甚至還因此致送表揚狀給伊藤,稱其為「現代救世主」 ;據稱,也因此,「伊藤首相所給的訓令,其中也有嚴禁鴉片的一條」 。這是日本當局對於台灣鴉片政策最早的表態──1895年3月16日。

其次,主要的主張來自前述外相陸奧的文書「關於台灣島嶼鎮撫策」,其中在「攘逐而減少清民方面:……務必將此島日本化」之論述中,其方案中有:「(第五)島內嚴禁吃用鴉片;」一項。
換言之,原本當局對於島內鴉片問題的處置態度是與日本內地一樣採取「嚴禁」,也就是與前及台灣總督府製藥所同樣態度的。

二、 水野遵的現實考量

首先登陸的樺山總督在1895年7月6日發布的「台灣人民軍事處分令」的第一條中,就公佈了這樣的規定──
「第一條 台灣人有下列行為者處死刑。……第八項 將鴉片煙及吸食器交給大日本帝國軍人、軍眷,或其他從軍人員以及提供吸食處所者。」

但首任民政局長水野則以我義軍統領吳湯興曾貼出維護吸食鴉片權力的抗日檄文為理由,並不主張嚴禁;甚至1896年2月,樺山總督雖曾公開貼出將准許藥用鴉片的公告 ,而水野局長更是到乃木總督時代,一直都以准許藥用鴉片之名,對未有癮者一律嚴禁著稱,但事實上並不嚴格執行;此外,他還有類如「台灣一切事業,應由台日兩民互相親信同和、合資戮力以經營之,利害得失相與共之」 的美妙之說;不過,整個大局在「殺戮攘逐」之下,其美妙作用應該本不過是具文而已〈如前所及,他給樺山總督的呈文,並未獲得批可〉;我先民逃命要緊,鴉片與美妙言語,終究該都是身外之物吧。
然而,水野卻因此而已得我島儒者肯定其有「老成而有漢學,有柔桑台灣之心,懲戒日人之欺侮台人者,斥責其奪取台灣之權利者,其政略以安輯內外,使永遠無事」 之美名。

三、 後藤新平的現實考量

總督府的衛生顧問,醫界出身的後藤,也接受了藥用鴉片的觀點,不難想像;同時,殖民帝國利用推廣鴉片來牟利,在各殖民地早已司空見慣;因而,由他只是循其他列強的作法上看並沒有多少創造性,其罪惡性並不特別大。
不過,由他特別強調「尊重民俗」與「體恤老癖癮者」,強調因而似乎很不得已地採取,嚴格控管的「緩禁制度」,但是在其治理之下,當局暗地裡使用的卻一直是前述「對二十歲以上的男子……不需經過精密診斷。」與「對於女子……應特予方便,均應頒發特許牌照,不得有遺漏。」的,控管寬鬆的所謂「特許制度」。卻讓我們感到這位留德醫生喪失醫德之可怕。

這時的總督是被日人誣稱為「不懂得政治」的乃木總督;如果懂得政治的話,會怎樣呢──是否會把這個「內訓」的資料毀屍滅跡?
而更值得深思的,可能應該是他曾經對於自身的政策,留給其後任極為著名的如此告誡──

「不可使之為他國所聞,亦不令使台灣新附之民所覘之……」

作為一位被皇民們尊為「台灣現代化的奠基者」的他,所努力推出的政策,原來也是如此見不得人的政策;他似乎很有自知之明。在往後的統治之中,還會有多少不可告人的陰狠手段啊?
這樣的所謂「現代化的奠基」,與我們今日對於「現代化」的認知,是否有值得我們深深沉思與反省之價值?

此外,就在此時,據稱為了應付高野法官對於攘逐殺戮政策的強烈批判,在東京曾引起輿論與政黨的重視,前及的參謀次長川上操六中將與參謀本部的部員明石少佐為了善後,曾在1896年10月時,以四個月時間,專程來台灣視察與到中南半島的法屬安南考察法人先進的統治經驗;但是他們檢討所獲得的竟然毫無對於殺戮攘逐政策認錯的傾向,卻是強調「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 之結論;那是認定當時我島上的鴉片惡習,正是它們可以利用的舊慣,並且被視為可以做為對於我先民之「報酬」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乃木總督在此時雖然接受了天皇「一視同仁」的旨意,下令地方官不可虐待住民,但他也履行了前述「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的壓制手段」的觀點,1896年12月,派軍警攻擊了雲林大屠殺所激起的地方反抗力量;那是經過一番激戰,雲林大坪頂的柯鐵所部,在該年底被擊敗退走,這可見乃木當時如何迅速向當時的軍部配合著。

〈待續,請看──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二──降筆會戒毒運動〉

分析二二八事變 | 盛嘉麟

二二八事變起於多種原因:

*台灣地區人民受了日本五十一年的殖民統治,不但失去中國意識,而且日本情結和反華意識濃重。
*日本戰敗撤退之際,趁局勢混亂,預留爛攤,包藏禍心。
*二十多萬台籍日軍自南洋撤退返鄉,直接拋入台灣社會,日本毫無安頓計畫,製造社會動亂。
*中國共產黨在台灣的組織,如謝雪紅,也參與部份活動。
*台灣地區慘遭美軍轟炸,日軍需索,經濟蕭條,民生凋疲,正是社會動亂的溫床。
*國民政府只顧國共內戰,無暇他顧,對台灣沒有完整的接收計畫,台灣更非國民政府的重點接收地區,接收作業疏忽草率,不得民心。
*陳儀在台灣實施無為而治,缺乏應有的警覺,為了支援國共內戰,後來更調走了當時駐防台灣僅有的兩師兵力(70軍、62軍),使事變發生之初,缺乏治安力量,無法迅速擺平事端,以致曠費時日,釀成嚴重暴亂。
*暴亂開始以後,台灣沒有正規兵力鎮暴,唯有零星地方警力憲兵,和各軍事基地、海港機場的守備軍力,只能緊守自衛,完全無法出動鎮暴,台灣浪人打劫殺害台灣各級政府人員及家屬,毫無制約,形同無法無天,暴亂立刻波及全省。

以上潛在的八大原因,同時存在,待機而發,缺少了任何一項就不會有二二八事變,或者事態就沒有那麼嚴重。至於台北街頭的緝菸傷人事件,只是導火線而已。

二二八事變失敗於事後一連串的處理不當

*台灣政府當時一面向大陸告急求援,一面向島內廣播示警,陳誠的部隊已經自上海出發,緊急來台維持治安,請求台灣浪人放下武器停止暴亂。但是台灣浪人一向藐視國軍,根本不相信國民政府有什麼武力足以鎮壓他們,暴亂繼續擴大。數日之後國軍到達基隆、高雄,面對國軍軍艦,港區碼頭仍然繼續暴亂,國軍強行登陸以後,便以粗暴的武力,不問青紅皂白,格殺勿論、強力戒嚴,造成更大的流血事件,以暴制暴,平息二二八事變。

*數年之後,國民政府退守台灣之後,局勢飄搖,有如驚弓之鳥,根本無暇對二二八事變迅速展開調查,公佈案由,懲處失職的軍政官員,法辦打家劫舍殺害政府人員的台灣浪人,褒揚出力維持秩序的台灣精英,以及撫恤所有的受害遇難人員。反而坐失良機,封閉案情,嚴禁討論,強壓民怨達四十年之久。

*四十年以後,李登輝政府開始調查二二八事變,強人政權和白色恐怖的時代相繼結束,台灣進入民主開放的時代,雖然二二八事變已經事過境遷,但仍然不失為平反案情,還我公道,安撫民心的又一次大好機會。不幸李登輝只是出於選舉考量的民粹煽動,無意於誠意公正的審理解決一件歷史的遺憾事件。所以李登輝民粹式的解決方案是,只要是台灣人,不分精英、流氓,不論因何喪生,一概捧為精英烈士,統統平反理賠,由國家賠償每人八百萬元。而當時台灣各級政府受害人員及家屬,所有的外省籍受害人,則一概不聞不問。把一件重大的歷史案件的處理,視同兒戲,進而故意加深台灣族群之間的裂痕。

二二八事變的處理,是一連串的失敗,最初的失敗是以暴制暴的鎮壓手段,這是出於沒有妥善的鎮暴作業計畫。繼之的失敗是封閉案情、嚴禁討論達四十年之久,不聞不問的忽視歷史案件,冀望歷史案件會隨著時間逝去。而最可恥的失敗是李登輝政府出於選舉考量的民粹煽動,不但加深了二二八事變歷史的創傷,進而故意加深了台灣族群之間當前的裂痕。

二二八事變處理的歷史檢討

*二二八事變已經事隔半個世紀,如果我們基於這是同胞之間的不幸事件,有杯酒泯恩仇的胸襟,消案不提,讓不幸事件隨著時間逝去。未來的歷史至少會尊敬台灣尚有同舟共濟、團結一致的民氣。可惜李登輝要利用調查二二八事變,煽動民粹,選舉獲利。

*如果我們要面對歷史,討回公道,安撫民心,全力公正的調查二二八事變,懲處失職的軍政官員,法辦打家劫舍殺害政府人員的台灣流氓,褒揚出力維持秩序的台灣精英,以及賠償所有無辜受害的台灣人、外省人。未來的歷史會尊敬台灣勇於面對歷史,賞罰分明,重建公道的決心。可惜李登輝方式的調查二二八事變,台灣人不論精英、流氓,統統平反理賠,外省人所有生命財產的損失,則一概不聞不問,煽動民粹,挑起省籍情結,居心險惡。

*如果我們真的要面對台灣的歷史悲情,激勵台灣發奮圖強的意識,發生於1930年的霧社抗日事件,遠比二二八事變慘烈。日本軍隊以現代化武器,配合毒氣,來對付生活尚在半原始狀態的台灣原住民,更在事件平定之後屠殺起義原住民的所有家屬,屠殺整個原住民的村莊,其死傷之慘烈為台灣歷史上所僅見。這樣壯烈的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霧社抗日事件,只比二二八事變早了十六年。如果二二八事變記憶猶新,那麼霧社抗日事件就不可能毫無記憶。可惜我們卻看不到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政府對這一段歷史悲情有一絲追究平反、索賠安撫的關注。李登輝及民進黨只追究對中國的悲情,不願追究對日本的悲情,居心險惡,只能激起海峽兩岸的敵對,無助於激勵台灣發奮圖強的意識。

*馬英九原來有機會進一步澄清二二八事變真相,為外省受害者討回公道,進一步揭發霧社抗日事件,為原住民受害者討回公道,可惜馬英九懦弱屈膝,年年隨民進黨跪拜二二八事變受難者,反而助長了民進黨歪曲歷史、假造悲情的氣焰,造成島內更多的對立與不平。

 

日本共産黨及其台共支部 | Friedrich Wang

日本共産黨成立於1922年7月15日,是目前日本國會中最古老的政黨,也是日本最大的左翼政黨。日本共產黨是在大日本帝國政府宣布非法的情況下成立,1923年便被有關單位檢舉,而於1924年解體。

1926年再成立,並且主張社會主義與民主主義的二階段革命,目標為「廢除絕對天皇制」與「實現國民主權」。1928年3月15日,發生三一五事件,日共再度被取締,不少重要領導人如德田球一等都被逮捕,而於1935年再度解體;直到1945年二戰結束後才宣告合法化,並重建黨組織。

日本共産黨在二戰之前,曾經存在一個「東京特別支部」。這個東京特別支部,主要由幾名台共黨員組成,當中有林兌、陳來旺、林添進,後來被日本警察發覺是日共成員。這個支部在1928年9月23日晚間成立,由林兌、陳來旺、林木順與林添進籌組,會中決定將達成兩個任務:第一,在台灣學術研究會和東京台灣青年會建立黨的指導地位,以便吸收台灣學生為黨員;第二,建立與日共以及台共之間的聯繫關係。總之,這個支部主要是以台灣留日學生組織作為滲透對象。

這個支部的成員曾經成功奪取東京台灣青年會的領導權,並將之改造成東京台灣人的左翼組織。此外,他們也取得台灣學術研究會的領導權,並積極吸收黨員。除了滲透學生組織,這個支部成員也積極介入台灣的農民運動,試圖將台灣農民組合變成台灣共產黨支配下的組織。

這個支部沒有存在多久,1929年4月15日,日本警察從日共組織領導人間庭末吉身上找到日共黨員名單,名單上有三名台灣人;為了知道這三名台灣人的名字,東京警察一口氣逮捕了四十三名台灣學術研究會的主要會員。經過一番偵訊,日警發現這三名台灣人就是陳來旺、林兌、林添進;於是東京支部隨著成員陸續被捕而瓦解,消失在歷史的舞台上。

日本共産黨 二戰前與台灣的關聯

台灣社會的演變 | 杜敏君

民國三十八年在我八歲的時候,與家人隨政府來台,住在台北華西街的公家宿舍,就讀龍山國小二年級,對當時的教育方式很難適應,絕大部份老師都採取體罰式管教方法,且花招百出,以鉛筆夾於指縫中用力握手,學生疼痛得流出淚水尚不敢哭出聲來,以頭頂著盛滿半桶水的水桶並且兩腿半蹲灣,繞著操場蛙跳,同學相互打耳光等等,不一而足,其懲罰方式已近虐待的程度,但學生只得默默承受,絕不敢吭聲,否則會引來老師更嚴厲的懲罰。而受懲罰的原因往往並非個人違犯校規,僅是受到班上頑皮同學的牽連,因為查不出違規者,老師便執行團體懲罰,無辜受罰的學生,敢怒而不敢言。

台灣的小學有一項與大陸極不同的規定,便是髮禁,男生必須以剃鬍刀將腦袋刮得光亮可照,頭髮完全失去保護腦袋的作用,一場升旗典禮下來,每班幾乎有近十位學生因被曬昏或中暑而為同學抬到樹陰底下,此種髮禁極不合理與欠人道。完全是日據時代所留傳下來的惡制。而當時自大陸來台的外省籍小朋友,因為不適應剃光頭與打赤腳,不知受了多少無理的懲罰,到最後仍抵不過現實環境的壓力而低頭,變成了光頭赤腳的台灣仔。此種髮禁直到民國七十年代方才開放,台灣的社會也漸趨民主。

在台灣光復早期,受到二二八事變之影響,外省籍學生受到本省籍學生相當的排斥,常有同學質問「為何政府大官都是你們外省人?」當時幼小的我,根本無法回答這項問題,等年齡稍長,方了解民主政治與政府結構的道理。當政府從日本手中接收台灣時,台灣的菁英中,很少有政治方面的人才,日本據台時期,根本禁止台灣人就讀大學政治系,台灣人均往醫學發展而很少涉獵政治,因此政府官員很少台灣人。

政府是從大陸遷台,絕未對台灣同胞有所歧視,政府官員的升遷退撫,有它一定的管道與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均須經過選舉或考選晉用或退休,如此達到新陳代謝的目標,而非一蹴可及。
當時政府遷台,政府官員以外省人佔絕大多數,只要政府人事晉用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若干年後政府之官員,必定以台灣人居大多數,因為政府所在地的台灣,以台灣省籍的人數最多,這是必定的趨勢,這也證明身在自己政府與外國殖民政府最大的不同點。

試看台灣給日本統治了五十年,台灣社會仍一貧如洗,人民生活民不聊生,而東京即使在戰爭中,仍繁榮異常,而台灣人卻無法成為政府要員,也未發現台灣人成為日本皇軍的大佐軍官,更遑論將軍了。可是政府治理台灣五十年,使台灣經濟成為世界奇葩並為亞洲四小龍之首,外匯存底一度攀升至世界第一位,至今連總統與府院首長幾乎清一色是台灣人,就算是外省人的官員亦須將「我是台灣人」,掛在嘴邊,方可保住位置,能說政府是外來政權嗎?當年蔣介石若有歧視台灣人或具省籍情結,台灣會有今日的發展嗎?今日軍事將領中大多均為本省人,連軍事重位的參謀總長都是台灣人,而且在軍中根本沒有省籍情節的存在,有的只是上下一心,保國衛民,可知省籍情節都是一群居心叵測的政客在刻意挑撥分化,意圖達到個人攫奪權位之目的。

試問在蔣公時代,有限制台灣學生投考軍事院校嗎?有禁止台灣學生選讀政法學系嗎,他難道不怕國家大權落入台灣人手中嗎?此乃蔣公毫無省籍情節,台灣人就是中國人,總統誰幹都是一樣,又何須分彼此呢?反而「本土化」的口號是蔣經國先生首先喊出來的,同樣是「本土化」的口號,發自蔣經國與李登輝的口中,其含意及格調卻大異其趣而完全不同了。

先後二位蔣總統對台灣的貢獻實非筆者寸管所能舉盡,蔣公將中華民國政府機關與國會及文卷檔案全數遷台,以使中央政府法統延續,始可立足於世界國家之林,獲世界八十餘國之承認,均在中華民國復興基地派有駐華使節,並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之一,美國馬歇爾發表對華白皮書後原已放棄對國民黨政府之支持,由於蔣公之自立自強,得道多助,德不孤必有鄰,美國方捐棄成見,而回頭支持中華民國政府,與我國簽訂中美協防條約,並以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阻止中共之侵犯,否則台灣早已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與大陸同胞一樣要走過四十餘年的悲苦命運。

蔣公將北京故宮博物院之國寶遷至台北外雙溪,並建故宮博物館,保存了珍貴的中華文物,否則將毀於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連大陸的學者教授亦額手稱慶,紛至台北故宮研究考察,並希望能巡迴大陸展出,此乃蔣公對中華文化不可磨滅之貢獻。

三十八年政府遷台適逢通貨膨脹,老台幣大幅貶值,蔣公令俞鴻鈞與蔣經國臨危受命,將中央銀行約三分之二的黃金及銀元運來台灣,悉數歸為國庫,以黃金為準備金發行新台幣,一塊錢新台幣調換四萬元舊台幣,頓時穩定了台灣的經濟波動與安定了浮動不安的人心。時過境遷,台獨份子竟然昧著良心,謂蔣公搜刮台灣人民的資產以一塊錢新台幣換取台灣人民辛苦賺得的血汗錢四萬元,未逢其時的後代小輩又那裡知道,當時的幣值買一枝鉛筆就得萬餘元,而新台幣只要二分錢便可買一根枝仔冰,人民是健忘的,很少有人站出來為蔣公辯解,令人深感疑惑的是連國民黨的李主席於下台後,在著作中亦提到這段往事,竟亦稱係外來政權搜刮人民的資產,實在有欠厚道。

試看友邦的菲律賓總統馬可仕與越南流亡總統阮文紹,哪位不是將龐大的國家資產與眾多的隨員攜往國外而過他奢侈浮華的寓公生活?而先後兩位蔣總統,將國家資產涓滴歸公,至死仍兩袖清風的安息在這塊土地上,經國夫人蔣方良竟然因為欠缺旅費而不得返鄉探親,一代全力為台灣打拼的偉人,就因為是外省人,連其眷屬亦落得如此淒涼晚景,又是情何以堪啦!

 

史實娼妓與養女問題──戰後台灣史拾遺 | 郭譽孚

這是拙作「日殖時期台灣教育與社會史」與「戰後台灣史概要」,兩書中摘錄出來的資料;歡迎有意者參考。。。

國府來台後,距殖民統治未遠,日本民族素有輕視女性、放縱情色的習性;而我島嶼早年為移民社會,男女人口不平均;因而不僅有「羅漢腳問題」、「有唐山公,無唐山嬤」,也有為了傳宗接代而收養子的情況;在那前近代的移民社會中,最為我們今日遺憾的就是養女問題,因為養女所涉及的一是童養媳,一是婢女與娼妓;尤其,最後者,極不人道;島嶼在日據下,殖民者雖號稱產業發達、社會進步,但是,其對於此一前近代移民社會並不處理;因而我島上娼妓現象相當普遍,甚至由於官方還有助長的情況;1916年前後,該現象曾經深受洋教士之批判──

「雖然我不太願意提及,但我不得不指出這個事實:近年來許多年輕女性,甚至是十幾歲的少女,都被引誘進一個極度不道德的組織當中。它充斥在各個城鎮或大型村落之間。本來這種惡行在中國統治時期就存在,只是以前沒這麼明目張膽,範圍也較為侷限,但現在,領有執照的妓院和妓女隨處可見。……無論這種錢多麼好賺,或讓多少人得到快樂。」〈「素描福爾摩沙」,甘為霖著,林弘宣譯,前衛出版,頁241。原書出版於1915年。〉

「關稅中呈現鴉片、清酒、妓女、舞女、歌女及娛樂場女侍等進口項目,探究進口量有多大,……即島上的放蕩生活,越來越顯而易見。」〈同前書,頁321。〉

因而,1917年,法院公開宣告女婢的人身買賣,在法律上不發生效力;對於女婢之戶口申請,一律不准;但是事實上,只是宣示性的作為而已。

我們的台灣文學中曾如此描述當時的情況──

「阿統舎從佃人那裏以便宜的價錢買了個丫頭,便以婢女的名義去辦理戶口手續,但是日本仔的員警大人搖頭搖頭拒絕接受,他還說這是奴隸買賣,依大日本帝國的法律是不准的。……稍後──這樣子好了啦!以養女或者同居人的名義就好了,倒是親切地開一條路……」

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島上雖然長年受到日人嚴刑峻法,本應不難根除,在產業有進步下,但娼妓問題十分嚴重。

「神女之中,不是無教育者的專賣,其中也有曾受過普通教育的。試舉一例,如在台北近郊的○○○公學校,大正八年度卒業者之中有女子18人,到了今日沒有一人在結婚前能保守著自己的貞操,不經過了私娼生活,說是沒有的。這句話是他們的窗友憤慨對我說的。難道教育是要製造這樣人物麼?」〈「婦人的地位與社會的關係」,連溫卿著,「台灣民報」,1925.8.26〉

在日據晚期,在「民俗台灣」雜誌中,我們可見到當時的一篇民俗報導,其中竟然有

「在南部人的想像中,北部女性多數人過著曖昧的生活……一方認為即是餓死也要堅持貞操的觀念,另一方把媳婦仔當搖錢樹,不只是媳婦仔,連自己親生女兒也要設法賺一筆。……他們盼望,只要四季的廟會慶典,能吃到豐盛的酒肉,住華麗的房屋就滿足……老娼又擁有政治後盾……特種營業稅再怎麼提高對老娼還是無嚇阻作用」的描述。 「老娼撲滅論」,「民俗台灣」,第二輯,林川夫譯,武陵出版社。〉

據稱,直到日據末期在我臺北郊區還有下述的社會現象:

「有一年過年前,幾個已婚的同學,邀我跟她們一起出去玩。那是一個以孟宗竹圍起來的村落,而且有個奇怪的習俗,村裡的女孩長到一定的年齡,就得開始賣笑,等賺到足夠的錢才出嫁。那時我還是小毛頭一個,什麼都不懂。聽到有吃有喝又有紅包可拿,心裡就興奮不已……後來媽媽桑認出來我是某某老師的兒子,當場把我趕了出去,直說這不是我該來的地方……」〈「台灣婦產科的播種者──陳庵君醫師」,頁41。據該書中資料推算,應該此事發生在1942年左右。〉

這就是日據五十年中,我台婦女的處境。

要到國府來台後,當局才開始處理了養女保護問題:

這是戰後台灣所特有的問題,那主要是窮苦人家生下的女兒,無力撫養時就送給較富裕的人領養,其中不少人家領養的目的,竟然不是慈善而是牟利,甚至除有將養女作奴婢使喚者外,或更有逼迫賣淫,或逼與不適當的男子成婚,變成買賣婚姻者;由於養女通常在家庭中都乏受教育的機會,她們自然無依法保護自身的能力,在該制度下,這類的社會悲劇時有所聞。

在日據時期,日本社會素有輕視女性的傳統下[1],自然絕不重視;更何況,嚴酷的殖民統治者號稱要施行「同化政策」,日據五十年裡,當然絕不真實處理;但國府遷台,在腳跟初穩後,就推動了「保護養女運動」,針對當時,近12萬養女在日據下台灣社會風習的弱勢處境,加以關切。

那是1951年台灣省議會大會時,省議員呂錦花提出如何保護養女的質詢,獲得黨政當局的重視,其後便由呂錦花出面邀集婦女界、法律專家、警政單位等會商,經過半年時間的籌畫,終於在同年7月,於台北市正式成立了以保護養女與調處養女與家庭間的糾紛為宗旨,解決養女的各種困難問題,幫助養女獲得公平待遇,正常生活的「台灣省保護養女運動委員會」[2];至1956年更公佈「臺省現行養女習俗改善辦法」[3]與「臺省妓女管理辦法」,嚴禁養親逼迫養女賣淫,並防止鴇母、歹徒以收養養女為名義而迫良為娼[4]

﹝1﹞傳統日本女性的工作負擔極大,往往在家中鞠躬盡瘁,男性多是大男人主義;日本文化中要求有為的男人下班後不可早早回家:日本女性在職場上必須為同辦公室內的男性職員倒茶;所以有所謂「日本女人」喜歡嫁給外國人或日本女性體貼的說法。

[2]據說,由調解糾紛到協助受虐待養女擇偶配婚,頗有成就;但是終究不能充分解決問題。

[3]特別規定收養養女要符合民法要件,並准許日後長大有繼承養親財產的權利,收養人應該負起收養到成人的責任,不得有虐待、買賣、轉讓、抵押等妨礙風化的行為;與養女婚姻必須依據他自己的志願,不得強迫;與凡是以養女為對象而訂立的借貸或其他契約,一律無效等。

[4]此兩項法規雖然訂出,但是由於人權問題的解決總以自覺為基礎,我們島上的養女問題要到1968年全台推行九年國教,全民教育水準充分提升後,才逐漸完全消除。

[5] 本小節參考「劉脩如訪談錄」,口述者劉脩如,訪問者卓遵宏、陳進金;國史館印行。

日殖台灣史中的幾個被忽略的重要數據〈一〉 | 郭譽孚

弟弟催我給他文章,我實在不想拿舊文來貼。。。

在今天這樣的時局下,有沒有更積極的文章呢?我想著,就由對於國中生也應該能懂得數據來談吧。。。

談起日據時期,當前官方與主流學者們,除了怕「日據」這個名詞,拒絕使用外,另有一絕招,頗為漂亮;就是開口就說「殖民事業本來就不是福利事業,也不是救濟事業」;或者說殖民事業就像「養牛擠乳」,或是「飼雞取蛋」之類。。。

本文想根據日據時期的台灣總督府所遺留下來的一些數據,與這些數據所呈現的現實,來考察我台先民當年在日據下的真實生活。。。

一、台灣總督府在1895年取得台灣的時候,到底我台灣有多少人口?

日本學者一口咬定為257萬人;我台主流學者跟著說這個數目;根據劉銘傳當年〈1887〉清丈的人口數320餘萬人,到1895年,此七、八年期間由於築鐵路,開市街,設電燈,自來水,發現金礦,被稱為中國最進步的一省;其人口應該絕對超過320萬人;但是我們的主流學者絕不懷疑日本學者卻迴護著日本學者說出──

「日據後一二年中,有42萬人至62萬人死亡或回大陸,此似不可能」;

其實,有關割讓台灣時,關於台灣人口數由三百餘萬到四百萬人的說法都有;至於何以超過劉銘傳時代的三百二十萬人是合理的──除了劉的建設效果,眾目睽睽,人口應該增加;其另一主要的根據是由日人第一次清查田園甲數達63萬甲,所查出的田園甲數比劉銘傳時代查出的面積36萬甲,增加接近一倍,我們可以推知劉銘傳時代,在我們傳統「藏富於民」的統治理念下,其耕地固然有大量隱田,人口應該也有相當隱匿的現象,否則不足以耕作偌大的耕地。

該日本學者名為伊能嘉矩;在台大圖書館竟特別給予紀念,我台主流學者陳紹馨的研究是戰後在美國金援之下完成的。。。台大社會系大老。

該日本學者有欺騙的前科──他過去是日本記者,在1895年底來台;著名的芝山岩事件發生在1896年元旦,六位學務部部員被殺;伊能在該事件五日後才被派到學務部;

當時的情況,不在場的學務部長的報告是──「從未攻擊過學校」「六士先生。。。是離開學校後,才戰死的。」──

「事實上,土匪雖然兇暴,會攻擊辨務署或警察局,但從未攻擊過學校……剛才提到的六士先生,剛好臨時碰到戰亂……六士先生並不是在自己的學校被殺死的。是離開學校後,才戰死的。學校並未受到攻擊,當我們回去時,學校情況依舊,也沒有被焚燒。」

當時在場的吧連德的報告是這樣的──

「吧連德因欲報有土匪來襲之虞而前來學務部,部員六名聚頭商議……議論不一而足,在此之際,查知右側村落有匪徒聚集而欲將驅之,六人遂奔赴該村落各自戰鬥……於距該村落不遠之田間遭匪徒斬殺」

這位伊能,當時還不是學務部的職工,竟寫下這樣的報告──

「……本月1日,學務部員揖取道明、關口長太郎……及軍伕小林清吉遭土匪襲擊,於士林街戰死,學務部內之文書、圖書、器具文件亦多遭匪類掠奪……」;引自「台灣教育沿革誌」,中譯本,頁11。

然而,我們的主流學者卻多受其影響。。。除了上述台大的陳紹馨外,

在一本由師大台史所教授推薦給少年的讀物中,則轉成這樣的故事──

「1896年的元旦,六人原本準備一早下山,搭船到台灣總督府參加慶祝新年大會,但是在半路上聽說有台灣抗日軍襲擊臺北城,因此決定立即返回芝山岩避難,不料就在回校途中遭到當地人伏擊殺害,並將屍首棄置於芝山岩的山林中。」〈「大人的小學時代:一堂最有趣的臺灣史,從小孩子看大時代」〉

更為讓人羞恥的是,師大教育系教授林玉体則更如此紀錄該「芝山岩六士事件」──

「伊澤修二……受過美式教育的日本教育家……聘請多位日本教師來教導台灣學生說國語,但在他返國述職時,芝山岩附近的台灣人竟然糾集鄉民打死了日本教師六名。離今一百多年前的台灣同胞,不分青紅皂白,認定凡是日本份子皆該殺,就是教師也無路可逃。對異國不滿而向手無寸鐵的教育工作者下手。這種對象的選擇,的確頗為不智。」〈林玉体著,台灣教育史,文景書局〉

這一段我先民消失七十萬人以上的慘史,由於我們主流學者接受了伊能嘉矩的說法257萬人,以及我士林地區先民亂殺老師的說詞,使得我們先民的不幸完全被埋沒了。。。雖然,當年的乃木總督曾經坦白地承認日軍的惡質──「人民的叛亂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前些時候,臺北土匪蜂起時,揖取道明君不幸罹難,……台灣施政上,實在有不少使人不愉快的事情。人民的叛亂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如同一個人給乞丐一匹馬,乞丐既無法養他,也不會騎,結果因被咬、被踢而生氣,徒成為世人笑柄,實在害臊之至……」

我們的主流學者竟像是沒聽過日軍在各地的大屠殺,三角湧大屠殺、宜蘭大屠殺、雲林大屠殺、阿公店大屠殺、埔里大屠殺──也不知道乃木總督曾經如此地自白──他們真的愛台灣嗎。。。

我島七十多萬的先民的英魂,乃長期成為我們島嶼上空不得超渡的冤靈啊。。。

正好當令正是陰曆七月。。。嗚呼痛哉。。。

 

 

 

 

日本與李登輝 | 杜敏君

日本這個海盜國家,是地球上的雜碎,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就像強盜流氓,對付他們,只有武力比他們強,就喊你爺爺、奶奶,不知羞恥,毫無人格,請你饒了他,一旦來日他再度比你強了,又忘了過去的教訓,故技重施,以殘忍的手段來欺負你。

日原爆倖存者促認錯? 美原子彈製造者即拒絕: 不可能!該道歉的是你!

看看今天台灣的日裔倭奴的島國民族性,真是倭寇的真傳,要辨明誰是泱泱大國遷移寶島的中國血統,誰是東洋鬼子的倭奴,很簡單,就看是否有島國民族的性格便判定了。

以李登輝做例子吧,在經國先生身邊時,唯唯諾諾,卑躬屈膝,腰幹撐不直,說話總是「是!是!是!」也就是日軍的「咳!咳!咳!」
未得勢前,高呼中華民國萬歲!說了260多次的「他不是台獨」。
但是等他黨政軍權力掌控到手後,那付深藏不露、不可一世的嘴臉曝露無疑,我就是台獨,釣魚台是日本的,台灣與八年抗戰無關,台灣的祖國是日本,不然你要怎樣?這就是政治流氓。

暴徒先殺了外省人,想圍攻南部彭孟緝的軍事要塞,可以裝備3個師的裝備,如果讓他們得逞,國軍還能順利接收嗎?
國軍來台壓制是平亂,恢復社會安定,維持國家安全,竟然成了國軍的暴行,變成二二八事變。先屠殺外省人的暴行就不提了。
李登輝正式當選第一任直選總統,首要做的大事竟然是交待邱創煥內政部長完成二二八真相調查的歷史文件。
真相報告粗糙而不公正,當初的施暴者成了受害者,對接收人員及眷屬甚至連小孩都不放過,其兇殘的程度與日本兵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