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富、共富、先富、“法富”四合一 | 天人合一

 ——螺旋式上升、否定之否定昇華。
 ——歷史發展的自然軌跡,應當繼續釐清的概念。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
緣于當年的民眾的整體貧困,
逆反當時“以窮為榮”,
打破禁錮心智的平均主義,
釋放人群壓抑的原始欲望,
實行先富示範、帶動、説明後富的發展路徑,無疑是有理有據且成效顯著的。

問題出在,
有人在搞官富、權富、非法富,
有人忘記了先富帶後富,
以致腐富暴富驚心,貧富差距惱人,對“先富論”詬病日甚,似乎又到了社會風向逆轉時。
甚至出現“反腐過後必然查富”猜測。
這當然是沒事找事,是“烹小鮮”時的亂攪動。

在“富”的問題上有許多問題需要釐清,有仇富陷阱需要警惕。

天人合一如是論:
仇腐,莫仇富。

富足,人之所欲;民富,黨旨所歸。
富不損人,道德不怪。
富不侵法,法律莫糾。
富是富非,一斷於法。

心裡想著富,嘴上仇著富;
心裡想著自己富,嘴上仇著別人富;
自己富了想更富,只要別人不比自己富;
如此仇富叫妒富,最後大家都難富。

仇富,無聊;
限富,愚蠢;
劫富,禍患;
仇腐,自然;
反腐,正道;
不腐,人格。

法富,即使暴富、也當正視、善待。
有人說:沒腐哪來暴富?沒暴富如何繼續腐?相輔相成,如何割裂?

在下以為:

官,
部分富,不違法紀,自然,正常,認可;
普遍富,不違法紀,然不僅差別,且成分化,有違民意,即需調整,但不是階級差異、不搞階級鬥爭,屬於政策調適、自我完善。
只要腐,無論富、窮,輕、重,都該治,都要反。

民,
沒違法,或者即使有法而法未至,富、依然算法富,
即使暴富、富可敵國,也當正視、善待。

共富、先富,加上法富,才是昇華、方向。

近30年來,兩極分化是嚴重的。政策調整是必要的。
政府手段,市場手段,同時並舉?誰強誰弱?選擇是可以商量、爭論甚至鬥爭的。

然而,這不是階級鬥爭,這是同一社會內部、同一公民範疇、同一法制體系、同一大目標、同一進程中的自我、自然、理性調整。其不能採取仇富、限富甚至劫富的辦法。

毛澤東們,共同富裕是好的。
將群眾組織起來“齊步走”,形成人心齊泰山移的合力,開啟前所未有的躍進,是實實在在的。
其不足,是經濟,
在實施中有絕對平均主義、大鍋飯;
在沒有多注意發揮經濟、市場手段;
在少照顧人們自由選擇發揮的需求;
在官僚主義胡誇風虛假風。

鄧小平們的先富(帶)後富論,是對的。
減少政府干預,放開個人手腳、允許、引導、鼓勵、支持、扶持人們進入市場,通過千軍萬馬“自由跑”、無序分子的布朗運動,形成巨大的社會熱能,譜寫就了春天的故事,也是明明顯顯的。
其不足,是吏制,
在嚴重忽視官吏腐敗異化;
在所謂“週期律”問題;
在把先富搞成了官們各顧各自富;
在把勤勞致富擴大到了非法致富。

兩類先賢自然還包括孫、蔣們,共同未能注意、盡力、建構、或者說完善、做好的,
是“不同政治面如何相處、鬥爭”,
是未能將國號中共和兩個字的關鍵問題,即“政治共和”搞出章法;
至今,人們仍習慣于傳統舊式政爭、惡爭爛鬥死磕。

事物發展有否定之否定、會螺式上升,
共同富裕為出發點歸宿地,先富(帶)後富為路徑與方法,加上法富為規則底線,就是揚棄、昇華、方向。

當前,習近平強勢反腐,正是用“法富”,匡正過往的不足甚至嚴重失誤、失職、過錯。
反腐,不僅僅緣由共同富裕。皇朝時代、西方社會,不管信奉什麼主義,採取何種制度,腐敗都為統治者及其老百姓所不容,所反對。
反腐,無絲毫涉及先富後富。

民富,法富,任何時候都屬社會之目的、法制所庇護。
官員先民而富,富至於“分化”,合法,不謂腐,但要調整政策,使其合情合理。
官員不合法,哪怕未必到富,依然叫腐,依然該法辦。

反腐敗與調整兩極分化是兩類不同性質的的問題。
前者,基本可稱敵我矛盾,用法制紀律手段;
後者,大多為內部矛盾,重經濟市場辦法。
混同二者,是盲目,會災難。

法富,螺旋式上升、否定之否定昇華。
共富,總目標,大方向。
然,共,不是一樣,不能同時,於是有了先、後富。
此或叫富的一種路徑、方法,一個時段的作為,一種摸石頭的形式。
再後,出現先富忘後富,出現官員各顧各自富,更出現腐富,於是在兩個時期的指導方針相加後再加以法富。

“法富論”重要意義,
一方面,規範富過程,使之合法富。其中之一即為打貪腐。
一方面,保護合法富。其功能就是修正極端、緩衝激進、避免折騰,防止禍患。
均富、共富、先富帶後富、加法富,四合一,有揚棄、有昇華,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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