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降低投票年齡,贊成嗎? | 郭譽申

這次選舉有一修憲複決公投:把參政權(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投)的年齡限制下修到18歲,即年滿18歲就有各種投票權和被選舉權。由於這是平白給年輕人權力,各黨的所有政治人物都想討好年輕人,因此全都支持此案。(民進黨卻堅稱,國民黨的支持此案是打假球。)筆者不是政治人物,不必討好年輕人,但愛惜年輕人,不怕在此表示反對的立場。

我反對下修參政權年齡的最主要理由是,台灣的政治太黑暗,政黨的競爭太激烈、太惡質,年輕人若提早接觸政治,很可能對年輕人造成嚴重的傷害。最近正在選舉,各黨的候選人和支持者都不擇手段求勝,尤其執政者更是動用檢調和政府資源,非贏不可。大家哪管什麼公平正義,到處都是謊言、抹黑、抹紅,加上網軍的興風作浪、戲謔覇凌,年輕人提早接觸這些東西,絕對是有害無益的!筆者就曾認識三位友人嚴重受害於台灣政治:

A君是我的中研院同事。他在國外留學時曾參加少數反對政府的活動(這很常見),不幸他的弟弟在服兵役時意外喪生,此後他總自責,弟弟的死是因為他參加反政府的活動,導致政府的報復(其實不可能),因此罹患精神疾病,最後輕生自殺。

B君是一網路軟體公司的年輕工程師,是死忠的扁迷。當陳水扁連任台北市長落選時,他痛苦得幾個星期無法工作,只好離開職位,此後與我失去聯絡。

C君也是我的中研院同事。他不滿政治,更痛恨民進黨的執政作風,因此罹患燥鬱症,無法靜心工作,而從中研院去職。

以上雖屬少數特別嚴重的例子,但足以顯示,台灣的政治惡鬥影響很多人的生活和生產力,年輕人提早接觸政治惡鬥,絕不是好事。

降低投票年齡的主要理由是順應歐美國際潮流。然而好的潮流應該順應,不好的潮流不必順應。歐美的民主制度近年遭遇很多挫折,包括民粹主義盛行、政治效率低落、英國意外脫離歐盟、川普總統破壞美國的民主制度等等。歐美民主制度遭遇的挫折與降低投票年齡是否有關無法斷言,但是歐美民主制度遭遇挫折是事實,台灣沒必要順應遭遇挫折的歐美潮流。

筆者反對降低投票年齡,也因為台灣年輕人普遍比歐美年輕人晚成熟、晚獨立。台灣人一般很重視高學歷,父母都盡力供子女念大學,而歐美的父母多半覺得沒有義務非要供子女念大學。因此在歐美18歲高中畢業就被視為成人,而在台灣幾歲算是成人很難說,父母習慣照顧子女到比較大,讓子女在念大學以前,幾乎只管讀書、考試而不問世務,因此台灣年輕人普遍比歐美年輕人晚成熟、晚獨立。有這樣的差異,台灣的投票年齡限制比歐美稍高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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