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委喜不自勝的自行在臉書發布,說是在她力爭之後,教育部從善如流,將線上國語辭典對「外公、外婆」的解釋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的說明;立委認為這是改善性別歧視上的一大進步。
劉杯杯看得雲裡霧裡一愣一愣的,有點糊塗;「外公、外婆」這稱呼怎麼就有歧視的意味了呢?
劉杯杯從小到大,只要是在當面叫外祖父母時,一律用台語稱呼「阿公、阿嬤」,只有在使用國語跟其他人談話,內容涉及到外祖父母時,會用「外公、外婆」的說法,意在說明、辨識,而不是稱呼;也從來不覺得「外公、外婆」有歧視的意涵。
仔細看了一下相關報導跟各方反應才弄明白,原來問題出在「外」字,憑甚麼爸爸的父母叫「爺爺、奶奶」,媽媽的父母就得叫「外公、外婆」?「外公、外婆」的「外」字,表示是外人的意思,所以有歧視女性親屬的意味。
這個邏輯有意思。
如果這邏輯是成立的,那麼堂兄弟跟表兄弟就得用一樣的稱呼,因為「堂」是廳堂的意思,指的是內部自己人,「表」是外表,指的是外面的外人;憑甚麼你「堂」我「表」啊?歧視我是女性親屬嗎?都得是「堂」才行;甥、侄更不行了,「甥」是外甥的意思,「侄」是內姪,還是歧視。
這種邏輯還可以再推下去;為什麼叫「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憑甚麼男性稱呼要在女性之上啊?這也是性別歧視,以後得叫「媽媽爸爸」、「奶奶爺爺」;「兄弟」、「姊妹」也不行,這是年齡歧視,憑什麼年齡大的在上,年齡小的在下?以後要用「弟兄」、「妹姊」。
華人文化素重家庭關係,所謂「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個人修養也是要先齊家,才能治國、平天下;這也就是為什麼在華語之中,對於親屬關係有非常明確的定位;從父系的伯叔父、伯母嬸嬸、姑姑姑父、堂兄弟姊妹、姑表兄弟姊妹、侄兒侄女,一直到母系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姨表兄弟姊妹、外甥甥女,清清楚楚。
劉杯杯經常在上課時對外籍生說,華語之中,一看到親戚稱謂就知道彼此之間的親疏遠近,以及親戚關係是如何建立起來的;英文就無法做這樣的區別,一個uncle,伯、叔、舅、姨父、姑父全包,一個aunt,則伯母、叔母、姑母、舅母和姨母都涵蓋了;cousin更厲害,用來叫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都行。
平心而論,「外公、外婆」的稱呼有歧視意味這個說法真是見仁見智,至少劉杯杯個人不覺得有歧視意味;跟劉杯杯一樣看法的人想必也不在少數。
硬要把「外公、外婆」叫成祖父、祖母,或是爺爺、奶奶其實意義不大,徒增混淆而已;這位立委大人很有「不問蒼生、問鬼神」的格局,吃飽太閒之謂也!
劉杯杯有點害怕被貼標籤,被人說是為匪張目,舔共甚麼的;不然,學大陸北方把外公、外婆叫成姥爺、姥姥就沒什麼歧視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