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BNT疫苗原本能直接賣給台灣?是中共阻攔所以才不行?所以大家快去怪中共?你們這些綠營的KOL看這次打慈濟好像打不大動還引火自焚?所以要趕快帶風向轉移目標?
德國 BioNTech(BNT)疫苗在大中華地區(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及臺灣)的總代理商為中國企業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復星)。
德國 BioNTech(BNT)新冠疫苗在包含台灣在內的「大中華地區」,獨家原廠代理商為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而在台灣本土的實際疫苗進口與配送物流,則是委託裕利醫藥(Zuellig Pharma)辦理。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單純的代理商,更是德國 BioNTech(BNT)從一開始就存在的早期投資人,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5,000萬美元認購 BioNTech 1,580,777 股普通股,也就是直接成為BioNTech股東。
另外,上海復星支付 8,500 萬美元的授權費、臨床開發註冊與銷售里程碑款。
所以,上海復星不是只負責賣BNT疫苗,而是利用自己的臨床、法規與商業能力,參與 BNT162 在中國市場的開發與臨床試驗。
而且,該協議中還包含產品銷售後的利益分配,而不是典型的「原廠出貨 → 代理商加價轉售」模式。
上海復星這種身份,不只可以要求交易經過他,甚至可以說擁有大中華地區生殺大權都不為過。
謝志偉(時任中華民國駐德代表)文中所提及的「後來洽購直接向BNT洽談」,是指政府在技術與商務談判上直接對接德國BNT原廠;但在商業代理法律架構上,因為上海復星享有BNT疫苗在大中華區(包含台灣)的獨家代理權(Exclusive License),台灣後續採購的所有BNT疫苗,名義與商業合約上仍須經過上海復星(或由 BNT 取得復星授權/拆分潤)。
謝志偉刻意不告訴你的是:德國BNT與上海復星在2020年3月(新冠疫情暴發初期)即已簽署「戰略合作暨獨家許可協議」,協議中劃定的「大中華地區獨家代理權」即已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與台灣。
而德國BNT在提交給美國SEC的2020年Form 20-F中亦明確寫道,2020年3月13日,它與上海復星醫藥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 Development and License Agreement,而契約涵蓋的「Fosun Territory」就是: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以及Taiwan。
因此,德國BNT原廠在法律上無法越過上海復星直接「獨立販售」BNT疫苗給當時的蔡英文政府。這根本不需要中國政府說什麼,上海復星就有足夠大的權力影響德國直接對台灣的貿易。
也因此,2021年7月,台灣才會由鴻海/永齡、台積電、慈濟採購1,500萬劑BNT疫苗捐贈給政府,當時所簽署的採購合約就是由買方與「復星實業(香港)」及BNT原廠共同簽訂。
就算到了2022年4月,衛福部疾管署自行與BNT簽署220萬劑兒童疫苗及180萬劑成人疫苗時,即使政府由官方出面談判,合約架構依然是「衛福部、上海復星、德國BNT」三方合約,上海復星仍以大中華區總代理身份參與商務合約。
2022年12月爆發BNT次世代疫苗採購論戰時,上海復星亦以「BNT大中華區獨家合作夥伴」身份發表聲明,表示未來的訂單皆可更換為次世代雙價疫苗,顯示其大中華區代理權始終有效。
謝志偉所指的「沒有問題了」,主要是指政治障礙解套與談判管道順暢化(即德國BNT原廠、上海復星與中華民國政府三方,已摸索出商業與政治上皆可接受的簽約範本),而非在法律商業合約中徹底抹去上海復星的代理權。
簡單一點講:當年台灣的蔡英文政府原本想越過正牌代理商向原廠買平行輸入貨,順便趁機偷渡「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的概念,被正牌代理商上海復星拿著契約阻止。然後駐德代表開始罵中共,要不是中共阻攔,台灣早就直接買到疫苗啦!
其實,只要按照對方的規矩來談判,當年我們的確真的可以早就買到BNT疫苗。只是民進黨政府經常偷雞摸狗就是了。
後來乖乖的按照規矩走,2022年的220萬劑兒童疫苗及180萬劑成人疫苗不就買到了嗎?
新冠疫情爆發至今還沒超過十年,當年倖存下來的我們都還活著,也不是每一個都是金魚腦,也還沒有罹患阿茲罕默症。許多當年的科普資料都還在我們的電腦硬碟裡。不要隨隨便便就想洗民眾的記憶。
當年台灣缺疫苗,政府自己偷雞買不到,最後是鴻海、台積電、慈濟出手,才幫台灣買到BNT。既然民間買得到,政府當初為什麼買不到?為什麼還要讓民間自己掏錢?中間又到底拖了多久?
鄭麗文更直指,當年真正該為疫苗政策負起政治責任的,是蘇貞昌、陳時中。
慈濟最後不只真的出了錢,更實際協助買到500萬劑BNT。
如今慈濟因詐騙案受害,損失的更是社會大眾一筆一筆捐出的善款,民進黨政府不去正視詐騙問題,反而趁機說風涼話、轉移焦點,才更令人無法接受。
政府買不到,民間出錢、民間救急;如今出了事,還想回頭反咬慈濟?
當年的疫苗帳,台灣人沒有忘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