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游追紀》對日本殖民統治台灣的觀察和評價 | 鄭明翔

《台游追紀》是中國社會主義思想家 江亢虎 於1935年出版的台灣遊記。

1. 批判殖民教育與漢文廢除

江亢虎最激烈的批評集中在文化侵蝕。他指出:
漢文衰落:他憂心日本政府推行的國語(日語)教育導致台灣青年逐漸遺忘母語與漢學傳統。
僑校受壓:他特別關注當時台灣的僑校教育,批評殖民政府透過教育體系限制台灣人的民族意識與對中國的認同。
地位落差:他觀察到台灣人與日本人在社會地位、公職機會及薪資待遇上的極大不平等。

2. 外銷優先

大量優質的台灣米與砂糖被運往日本本土,台灣農民雖然辛勤耕作,自己卻往往只能吃番薯籤或劣質米。
專賣制度:日本總督府壟斷了鴉片、鹽、樟腦、菸酒等民生必需品的獲利,這些建設產出的財富絕大部分回流到日本國庫或日本企業手中。

3. 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受教權不對等

江亢虎觀察到,儘管日本設立了學校,但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受教權完全不對等:
階級限制:台灣子弟多數只能就讀「公學校」,而日本人則就讀設備較好的「小學校」。
升學天花板:台灣人很難進入法律、政治等核心治理領域,多被引導至醫學或農業等實務領域,目的是為了培養便於殖民統治的工具人,而非真正的領導人才。
有建設無權利:台灣人即便具備高學歷,也難以在總督府中擔任高層職位。這種「有形的現代建設」掩蓋了「無形的政治奴役」,台灣人被排除在決策圈外,無法決定自己家園的未來。

4. 建設品質的「虛有其表」

江亢虎在書中提到,日本的建設往往追求表面上的統一與觀瞻,但缺乏實質的精細度。他觀察到:

材料與質感:
相較於他在中國大陸看到的古蹟或精細建築,他認為台灣的殖民建築(如某些公家機關或宿舍)顯得單調且缺乏文化底蘊,甚至有一種「臨時性」的感覺,像是為了統治而快速搭建的「盆景」。

設施的「區域失衡」:
他指出日本在台灣的建設極度不完善,因為其分佈具有明顯的歧視性與功利性:
城鄉落差極大:所有的現代化建設(電力、自來水、洋樓)幾乎都集中在日本人居住的區域或大都市中心。
廣大農村的荒廢:廣大的農村地帶除了與糖業、林業相關的運輸系統外,基礎設施極其簡陋,品質與大都市天差地遠。這證明了日本並非真心要建設台灣,而是只建設對殖民掠奪有利的「孤島」。

與「滿洲(東北)」的強烈對比:
江亢虎當時已觀察到日本對「滿洲」的投資力道遠勝台灣。
建設規格低落:他認為日本在台灣的鐵路多為窄軌,車廂狹小,與日本在東北打造的高規格準軌鐵路和現代化重工業體系相比,台灣的建設顯得規模狹小且「品質次一等」。
功能單一:他批評台灣的建設品質被侷限在「農業供應」層次,缺乏能讓地方長期繁榮的重工業與科技研發基礎。

江亢虎特別批評教育設施的品質。雖然有公學校,但設備與師資遠遜於日本人讀的小學校。這種「不完善」的教育體系,在他眼裡是故意將台灣人的智識品質壓制在低水平,以維持穩定的勞動力供應

5. 城市規模與氣度(氣象)的落差

「盆景」與「大都」之別:江亢虎認為當時的台北雖然整潔,但與上海、南京等具備國際規格的現代大都市相比,顯得格局狹小、氣象侷促。他在書中描述台灣的城市更像是「殖民地的樣板」,缺乏像近代上海那種具備全球影響力的經濟與文化深度。
建設品質的「廉價感」:江亢虎觀察到日本在台的公共建築雖然整齊,但相較於上海租界或南京國民政府推動的「首都計劃」中那種宏偉的、結合東西方美學的永久性建築,台灣的建設顯得較為單一、功利,且多為因應統治需求的「次級品」。

6. 工業規格的「次等化」

窄軌 vs 準軌:當時台灣的鐵路系統多採用「窄軌」,這在江亢虎等文人眼中,是技術與規格上的落後。相比之下,當時中國大陸的主要幹線及日本在東北(滿洲)建設的鐵路多為「標準軌」,規格更高、運載力更強。

重工業缺失:日本對台灣的定位是「農業台灣」,因此建設集中在糖廠、水利等民生輕工業。而當時中國大陸大城市(如武漢、瀋陽)已有較具規模的鋼鐵與機械工業,江亢虎認為台灣的建設缺乏長遠的產業主體性。

文化建設的貧乏:江亢虎強烈批評日本在台建設「重物輕人」。雖然有硬體設施,但缺乏像北大、清華或中大那種具備深厚學術自由與人文底蘊的最高學府。他認為這種「閹割版」的建設品質,是導致台灣文化建設、漢學傳統與現代學術不如大陸都市的核心原因。

7. 識字率的真相:不具深度的「工具人教育」

數據假象:日本宣稱的識字率,大多是指能聽懂簡單日語指令、書寫假名的程度。江亢虎批評這種教育是「斷根教育」,台灣人雖然「識字」(日文字),卻失去了閱讀漢文古籍、傳承民族文化的能力。
品質低下:公學校的課程以勞作、簡易計算與日語為主,缺乏科學精神與人文思想。這種「低標識字率」只是為了方便日本工廠管理台灣勞工,與當時中國大陸通商口岸(如上海、天津)發展出的高等學術與全才教育相比,品質極其低劣。

8. 公共衛生的真相:為了「殖民者」而建設。

防疫大於醫療:日本在台推廣公共衛生(如滅鼠、防治瘧疾),核心動機是擔心傳染病會波及來台的日本官員與軍隊,並確保台灣勞動力不會因為瘟疫而崩潰。
資源分配極端不均:
硬體落差:現代化的自來水、排水系統主要覆蓋在日本人聚居的「城內」或「新市鎮」。
醫療門檻:雖然有醫院,但高昂的費用與文化隔閡,讓廣大底層台灣農民生病時仍只能依賴傳統草藥或神明。江亢虎觀察到,台灣民眾在衛生觀念上並未真正「現代化」,而是被動地活在殖民政令的管制下。

9. 與中國大陸城市的對比

缺乏尖端實力:當時上海的雷士德醫學研究院等機構,其醫療研究水準是國際級的。相比之下,台灣的公共衛生僅停留在基礎的環境清理,缺乏深度的醫學研究與國民體質的全面提升。
社會素質的斷層:江亢虎認為,大陸大都市的現代化是自發的、與文化並行的;而台灣的現代化是被強加的、品質低劣的,這導致台灣人在表面整潔下,內在的知識體系卻是破碎的。

江亢虎在遊歷後曾流露出,台灣像是一個被精心管理但毫無生氣的「模範農場」,而朝鮮與東北更像是一個正在成形的「次帝國中心」。這種「建設不完善」的本質,是因為日本從未打算在台灣建立長久的工業基礎,只是想榨取其農業剩餘。
事實證明:直到二戰末期因應南進政策,日本才開始在台灣發展輕金屬等工業,但那時的技術規格與朝鮮、滿洲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語。

殖民與反殖民被混淆 | Friedrich Wang

拿孫中山的「大亞洲主義」跟後來日本的「大東亞共榮圈」相提並論,這樣的人只有兩種原因,第一種他根本不瞭解這兩個東西到底是什麼,第二種就是故意混淆視聽,胡說八道。

「聯合世界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這是孫中山「大亞洲主義」的根本,請注意各民族是平等相待、共同奮鬥,並沒有優越性的問題。而日本的「大東亞共榮圈」是以日本為中心建立一個支配體系,亞洲各國必須在日本的指導之下進行所謂的現代化,講白了就是通通變成日本的殖民地,像滿洲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兩者這麼簡單就可以比較出不同,為什麼還會有人要將兩者混淆?

日本後來確實是打著讓亞洲各國擺脫歐洲殖民的旗幟。其實這個意義何在?就跟納粹也說要解放東歐各民族免於共產主義的恐懼的道理是一樣的。日本人到了當地殺的人會比白種人殺的少嗎?德國人會比蘇聯人更慈悲嗎?日本人到了當地所建立的新政治秩序,有平等對待當地人嗎?

筆者有的時候常常在想,這個世界上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笨蛋或壞蛋,要這樣混淆視聽、胡說八道?持上述說法的人如果還說自己很愛中華民國,那更是鬼扯。中華民國辛亥革命成功,可以說是反抗帝國主義的一個重要範例,亞洲各國的獨立運動都受到中華民國的影響。這一點只要翻一翻越南、朝鮮、緬甸、印尼的獨立運動就知道了。

日本人打出要幫助上述這些國家或民族擺脫殖民統治的旗幟,的確在一段時間裡面,讓這些亞洲國家產生迷惑。但是很明顯到了戰爭後期,大部分上述國家的人民還是選擇跟同盟國站在一起,並沒有太多人幫助日本作戰。為什麼?

因為,這幾年跟著日本人並沒有比較好過。日本人的口號到了他們自己當家之後就一點也經不起考驗,在當地壓迫百姓,甚至於殺人放火的比比皆是,過去聽白人老闆的可能還有一口飯吃,現在日本人是逼著當地人上戰場或者幫他們的戰爭服務,一不小心就沒命,而且沒有拒絕的權力。

混淆殖民與反殖民的人就是:給你當人你反而怨恨,你非要告訴大家,你不當人的時候有多快樂;而現在想當人的人,卻被你認為都不是人。真是太可悲!

很多臺灣的年輕人為什麼會有上述的想法?答案很簡單就是兩個字,戀殖。大多是後天被教育的,對殖民統治產生一些不切實際的迷戀。綠營為了反國民黨,不惜扭曲歷史,美化日本殖民統治,及醜化國民黨統治,於是造就出這些可悲的年輕人。在此,我只能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五 幫助宰制的各項調查 | 郭譽孚

前述警察政治是在他們這樣的堅持下,一面把我先民那在全台各地蓬勃發展的降筆會戒毒運動徹底壓制──原本1898年全台三縣三廳的行政體制,被後藤細分為由警察本署統一指導的20廳,每廳下再設各支廳,全台95支廳[1]──各支廳長都由擁有「犯罪即決」大權的警部擔任;1904年,繪成全島的「台灣堡圖」,共466張──這體制直到1909年才再改動,但該「犯罪即決制」已進入各地派出所成為威懾我先民的慣例──成為我台先民往往由於不忍聞見同胞隨時受刑的聲影,而每每繞道避開的地點。

這一統治工具的作用,已經絕對不只是民政與軍政不同的意義,重要的是該制下,除了有強烈的宰制功能外,更有嚴密的調查功能。可說前述德川時代對於其社會「不可餓死」的宰制能力,是這樣地移植了過來。

一、專賣事業與社會調查

前面我們已提過後藤長官推出的「台灣鴉片令」,其中關於鴉片專賣事業明確地改變了過去當局對於我先民攘逐殺戮的對待態度;那是在打壓排斥之後,某種程度的、具有接納性的態度;不過,現在我們要指出的,是在這惡質苛毒的專賣制度之中,自然衍生出關於該毒品的專賣販售的特許權的授予問題;那是1898年3月,當後藤局長來台就任後,立刻在該月就把原來之「鴉片煙高販賣人的資格要件」所規定的「以原有鴉片從業者為限」,修改為由官方「擇其身份可靠者,任命之」[2];這所謂的「擇其可靠者」,就是指各地參與維持治安的相關人等,販售專賣品的壟斷特許權之利潤所得,等於作為收買他們的對價;這些拿到特許權的人,獲利十分龐大[3]

該制度下可衍生出所有專賣品壟斷販售特許權的授予問題;如果鴉片的專賣,在我們島嶼社會形成一個大網;其效果如何,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以確認其作用,但是由後來的社會運動中,當局曾把該類特許權當作工具,威脅要取消所有社運參加者,其擁有特許權者的特許權一事,可知該專賣特許有其忠貞於當局進行社會調查的意義。

由此一例,可以讓我們想像,日殖時期專賣事業,除了鴉片外,還有樟腦、食鹽、煙等三項[4],這四種專賣網路就可在社會中形成頗為嚴密的調查網路;作為對於當代社會進行社會調查的基礎,應該不會是沒有意義的。

二、人口與戶口調查

作為社會控制的基礎,給統治當局提供第一手的基本統治資料;在1896年八月,是「雲林大屠殺」導致列強的干涉,以致大殺戮停止,總督府告示並訓令,憲兵隊與警察官自明治29年9月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應令各地部下就其所轄街村,詳細編制戶口名簿,其目的,美名曰:「以期帝國政府之眷撫保護一無遺漏。」[5];當時全台人口數為258萬人。

該數字與1887年劉銘傳「清保甲」時所整理出來的人口差距達60萬人以上,日本學者通常在不願意面對現實的心態下,不肯正視該兩數據間的巨大落差,也因此,導致我島上缺乏主體性的學界很少人願意提起該落差[6]──更不要說是那些在日本獲得其崇高學位的所有主流學者了。

這種情況在前面,我們已經相當深入而普遍地論述其各方面;在此不再贅述。只針對該落差在研究中,可能產生的影響如何,留下兩點提示──其一是造成大量人口消失的社會動盪,對於受害者言,必然造成社會心理的長期恐懼,可能是終生的創傷;另一是大量人口消失,相對的農田水利必然失修,勞動人口減少,造成農業產值的低落;但是這種農地荒蕪之充分復耕,只須勞動人口之恢復,然後我島上生產力自能恢復;也就是1887年我台人口為320餘萬人,至1895年,應該增加到335萬人左右。

就常理言,在農業技術沒有改進的情況下,當日殖初期人口由1897年的258萬人,增加到320餘萬人之時,我島上的產值才回升到1887年的水準──這應該是一個急不來的過程,日據下台灣總人口發展到320萬人,是在1908年;增加到335萬人[7],是在1911年;這是研究我們島嶼經濟發展,在時代大換手後,在我們社會生產力復原上,不可忽略的重要資料──那應該是研究我島日殖時期產值變化的真正起始點。

三、土地調查

如我們所知,土地是生產上的一大要素;由於它的不可或缺,與其有限性,所以俗話說,「有土斯有財」;所以,殖民者常把取得有生產力的土地,無論田園或林野,都當作資本「原始積累」的對象。據學者指出,我們島嶼的土地,有八成被殖民當局沒收成為官有地,僅剩下兩成屬我台人私有,世界上列強的殖民地中,從沒有殖民者的官有地達到那麼多的地步[8]

這是1898年,後藤局長就任後立刻推動的工作;該項調查自北而南,涉及私有土地產權與地租所連帶的財政收入;在攘逐大屠殺期間,自不可能得到民間的信任來進行測量工作;往後各地反抗不已,要到1902年後藤的誘降殺戮成功,社會逐漸無力反抗之後,才能加速進行;但最後要到1904年前後,才能完成該調查工作;這一調查工作,我們不能不肯定後藤真是一能吏;他在當局者攘逐殺戮、民間流離失所之後[9],進行此項工作,果然很有斬獲;它調查所得的田地面積比前述1887年劉銘傳清丈時的面積增加了七成以上。我們不知道其中增加的,有多少是由於沒有產權證明而成了「官有地」;但是我們在史料中可見到,當局還藉此時調高地租,增加農民的負擔,使得1905年官方徵收所得的地租額較1903年增收達三倍以上[10]

四、林野調查

這一調查起於1910年;那是殖民當局計畫與其1909年那「軍事討伐」的所謂「理番五年計畫」[11]同步進行的工作;由於原民所居住的區域都是山區,當局計畫趁此武力進出山地的期間,把我們島嶼的山區納入其殖民統治與開發的區域之內;他們所採用的原則還是與「土地調查」相同,凡是沒有產權證明的林野,也都一律收為官有地;然而,居住在林野附近的山民通常都沒有確立產權的習慣,他們謀生往往都是從俗而成,根據地緣共同使用林野;至於,原民則更是「村落共有制」[12]絕無這類產權證明,所受損失自然更大。

該調查的進行,要求所有業主「對未在土地帳冊登錄之山林、原野及其他土地而主張業主權者,向政府申報」[13],申報結果,全台提出申請者167,054件,但經調查後,判定為民有地者僅得6%弱,判定為官有地者則佔94%強;依其規定,另於1914年曾宣布根據「有關者優先購買」進行所謂的「林野整理」,當局曾將27萬甲無償或廉價轉讓給「民間」;但事實上該讓給「民間」的部分,其八成五是由日籍企業家取得[14]。1912年,發生的「林杞埔事件」與1914年之所以發生驚動全台的「噍吧哖事件」,應該就與本期「林野調查」對我先民權益的傷害,密切相關。

五、舊慣調查

1898年,兒玉與後藤上台後,面對記者對於當局是否有新政策之質問,他們不提「殺戮攘逐政策」後施政的難處,卻漂亮地強調「無方針」,以「須研究」回答;而後,接續乃木時代民政局設立對於文化、風俗習慣的臨時調查股的作為,就加強策畫了該項調查工作。

該年7月,總督府以律令第八號宣布,「民法、商法、刑法及其附屬法令施行於台灣,但是對於台人與清國僑民或其相互間之行為不適用;皆依從來慣例與其他條理而處斷之」[15],才開始了當局正式調查社會舊慣的工作。

1899年,後藤長官計畫設立組織;至1901年才正式在總督府預算中設置該調查項目;該調查工作先收集我島嶼舊日社會習慣,然後才正式成立「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該會以民政長官為會長,委員由內務省推薦,內閣任命;先後以日本學者岡松參太郎、織田萬等為指導者陸續完成了對於我們島嶼文化、社會與心理及風俗習慣的種種調查與整理[16]

該調查對於前述律令的順利實施,應該有相當的助益;同時,該調查所得的各類資料豐富,應該當然是學術研究上的可貴資料。然而,除了該調查進行時,態度不見得充分客觀、周到[17]外,該調查資料對於我先民的實際生活言,其是否具有積極意義?則恐難輕易斷言;例如,後藤早年為我台人制訂的「鴉片奴役制」,表面嚴禁,但往後多次以所謂「網羅」,接受新癮者,並無嚴禁之罰[18];甚至公開所謂「台人怕死、愛錢、好面子」之類[19];似乎理解民性不過只是作為殖民當局威壓統治之宰制工具而已[20]──一如前述德川幕府之吸收儒學,不過僅作為其統治工具。

此外,應該指出的,後藤所主持的調查,竟僅及於舊慣,似不注重我島社會中傳統宗教對於民眾生活的影響;顯示了他極可能自許生物科學觀點,但不能免除由於神裔自大而衊視我傳統的影響力,因而雖曾經遭遇前述我先民降筆會運動的抗爭,他並沒有充分認知到我島民間信仰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對於我島上宗教調查要到1916年,「噍吧哖事件」後,才正式展開。

但是,那時他們的殖民統治的基礎已經再度動搖,不能不重啟其「再奠基」的新時代了。


[1] 以台北廳為例,其下支廳為士林、錫口、新庄、枋橋、滬尾、小基隆等六支廳。

[2] 見於「日據初期之鴉片政策附錄保甲制度」,第一冊,省文獻會,1978.7;頁258。

[3]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169。據稱,鴉片專賣的利潤,1897年,台灣總督府製藥所的加藤所長曾經透露,當年至九月十一日,售出金額達三十萬元,而支出的金額僅六萬元不到,暴利驚人,因而,專賣販售者特許可分得的利潤很也相當高。

[4] 酒的專賣是1922年開始的,所以,此時沒有列入。案,鴉片,1896年;食鹽與樟腦,1899年;菸葉,1905年,分別開始專賣。官方獨佔巨大的利潤。

[5] 「台灣抗日運動史〈四〉,海峽學術出版,頁1029~1030。

[6]不過,學者卻往往面對1905年第一次普查的全台人口數312萬3000人時,回顧該258萬人而稱:「1896年就已有全省的人口數字。此數字雖不十分準確,但其所舉之台灣人人口數,與第一次普查時的人口數並沒有顯著的出入。」〈陳紹馨語〉

[7] 這裡可能有一個資料值得提出,那是1908年以前的人口增加幅度似乎沒有1908年以後那麼多;這可能是由於該年火車通車,使得當局對於社會的控制加強,地方治安較佳,使得我社會在「不可餓死」下,人口增加的幅度擴大;不過,到1911年以後,由於辛亥革命發生,使我台人反日之心加強,也造成社會的不安,因而人口增幅,隨社會局勢之變化動盪頗大。

[8] 「台灣史蹟源流」,林衡道口述,鄭木金紀錄,青年日報,頁241。

[9] 例如,在1897年,官方為了收拾雲林大屠殺下的殘局;曾經在全台各官廳設投訴箱;其中曾收到這樣的建議──「各地之田園,或因所有者之區域或因已逃走而荒廢者多,應更招農民耕作,其利不少。」;應該是一可參考的重要資料;引自「台灣抗日運動史〈二〉」,頁265。

[10] 可見於「日據時代之台灣財政」,黃通、張宗漢、李昌槿合編,聯經,頁27。

[11] 日殖時期,殖民當局曾有兩次「理番五年計畫」;第一次始於1907年,以所謂「甘諾政策」欺瞞原民,效果不佳;1909年,改推出以軍事討伐為主的第二次「理番五年計畫」;1910年,開始進行的「林野調查」,應該是該軍事討伐計畫的目標;果然,至1914年,當局隨該理番事業之完成,也達成其宰制林野資源的調查。

[12] 參見於「台灣歷史百講」,馮作民著,林衡道監修,青文出版社,頁176。林衡道另在其「台灣史蹟源流」中,稱此制為「村落共同使用制」。

[13] 「台灣林野調查規則」之第一條。

[14]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周宗賢著,台南縣政府委託;頁50。

[15] 「日據下之台政〈一〉」,頁431。

[16] 較著名的調查資料有:「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同前〉第二回報告」、「〈同前〉第二部調查經濟資料調查報告」、「台灣私法」、「清國行政法」等。

[17] 我學者林衡道曾經指出「這份調查資料算是投下空前絕後的巨資、人才來完成的,所以到現在還有很多人拿來參考。可是別忘了,帝國主義者的偏見很多,處處充滿侮辱我們的言詞。…但因交通不便,只能以台北、台南為主,其他地區都是輕描淡寫……做個對比的話,光復以後,我們的學術界不斷地從事田野調查,深度比當年的日本人要多得多。因此,參考這一套舊習慣調查資料的人,絕對不要存有『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的心理才好。」;引自「台灣史蹟源流」,林衡道著,頁244~245。另可參見「日據下之台政〈一〉」,頁433。

[18] 通常真正的「緩禁」之令,是對新癮者嚴厲處罰,遏制新癮者增加,對老癖癮者才給予同情寬貸;日人在台的管制,對新癮者並無嚴厲處罰。故批判之。

[19] 據說,兒玉總督以後,每一位台灣總督獲任命後,都要去拜訪後藤,請教其治台的寶貴訣竅;這「治台三策」,就是他對於我台舊俗的掌握。

[20] 另,例如,後藤在台建總督官邸,豪奢受指謫;他舉出我台俗諺「未睹皇居壯,安知天子尊」之語搪塞;另,兒玉當年出巡如清廷高官,常備有八人大轎;應該都是其懂得過去民俗的運用;往後日本高官一面批台人迷信,一面祭拜我島上神祇也可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