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5年10月中共將包括中央軍委副主席何衛東在內的9名上將因貪腐的罪名開除黨籍軍籍,前兩天中共宣佈正在對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與軍委委員、解放軍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進行調查,兩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習近平對中國軍事高層的整頓真是非常嚴厲。
「嚴重違紀違法」是很籠統的罪名,對於張、劉這類案件,大陸官方一般不會說明內情。這不難理解,高階將領犯錯很可能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而且對國家不是體面的事,何必多說?此外,士可殺不可辱,高階將領都曾對國家有貢獻,更不可辱。公開他們犯錯的內情,他們恐怕難免受辱,因此不可取。雖然內情不會公開,張、劉的垮台多半仍是因為貪腐(大陸社論透露可能也有政治原因,張又俠似乎不遵從習的領導,違反了中共的黨指揮槍原則,在此不論)。
習近平主政13年,打擊貪腐和推動依法治國是他的重要工作,然而反習者或反中者總指控他藉打擊貪腐之名,清除權力的競爭者,及培植自己的勢力。這些將領大多是習提拔上來的,可說屬於「習家軍」,他們一旦犯錯,立刻受到懲處罷黜,顯示習並無私心(尤其張又俠和習是世交,两人的父親都是中共高幹,革命時曾共事),用人唯才唯德。習藉打擊貪腐之名,清除權力的競爭者,及培植自己勢力的指控,於是不攻自破。
解放軍貪腐為何如此普遍?不僅軍,須與黨政、社會一起考慮貪腐的難題,至少有3個原因:
中國的軍事單位在1998年以前曾廣泛經商並開辦大量公司,主要隸屬於解放軍各軍兵種、總後勤部等。著名的例子包括保利集團、中國新興集團、中國聯合航空公司等。1998年後,中央下令軍隊停止一切經商活動,這些企業才與軍隊脫鉤並重組成為國有企業。 當年軍事單位開放經商是「開放改革」的一種嘗試,因為國家窮,難以為軍人加薪,希望軍人在本薪之外,能得到經商的紅利。然而軍人見慣了經商的紅利後,就容易與商人掛鉤,開啓了貪腐之門。
筆者看過一齣大陸反貪腐的戲劇,一位中高階的地方官員原來是廉潔節儉的,他的兒子想要出國留學,他負擔不起,因此收了廠商的紅包,從此就淪落了。這樣的貪腐不會發生在比較富裕的國家,因為富裕國家的中高階官員大多負擔得起出國留學的費用。一般而言,富裕國家較少貪腐,因為官員幹部的收入較高夠用,於是不願冒貪腐被抓的風險。大陸社會離富裕國家還有一段差距,因此貪腐較多。
實行選舉民主的國家,在野黨為了爭取執政,有強烈動機監督揭發執政黨的貪腐(但也會有政黨惡鬦、寃案錯案、執政黨利用司法迫害在野黨的缺點)。中國大陸沒有在野黨監督揭發貪腐,打擊貪腐於是多半取決於最高領導人的決心和政策,習近平以前的最高領導人都對打擊貪腐不夠積極(因為打擊貪腐可能得罪自己人),因此使貪腐普遍蔓延。
貪腐是大陸多年來累積的難題,習近平鐵面無私的打擊貪腐,是他執政最大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