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專制」對比西方民主 | 管長榕

回應《對「開明專制」的反思》,我是支持開明專制的,但並不了解西方對開明專制的定義,只知開明專制有別於野蠻專制。

梁啓超認為:「凡專制者,以所專制之主體的利益為標準,謂之野蠻專制;以所專制之客體利益為標準,謂之開明專制」。所謂以客體之利益為標準,即是民本思想。這不是依賴制度,而是依賴人治。所以中國儒家講求治人者的素養,而不是依賴被治者的民主。

西方民主並不科學,不專業,大眾並不具有多方面的思辨能力,只是在被設定的片面信息繭房中做出決定,往往慘不忍睹。例如英國選出生菜首相特拉斯(Mary Elizabeth Truss),美國只有在兩個爛蘋果中擇一。現在全球所謂西方自由民主世界已經漏洞百出,補不勝補,正是因為他們相信制度,不重視人治,結果發現人治不彰時,所有的制度都可以被利用做為助紂為虐的工具。美國川普與台灣賴某都是著例。

重視制度而不重人治者認為人治不牢靠,因為人性不牢靠。那是現代人重視智育而不重視德育的結果。中國儒家論語幾乎全講德育、全講人性、全講廉恥,其理在此。雖然不能確保萬一之所無,但只要其理存乎人心,總有恢復補天之時。不像西方在道德淪喪之後,只有叢林法則,亂不可治矣。

開明專制,這種重人治的做法顯然不符主流意識所謂的普世價值。但所謂普世價值不過是美西方的思想殖民罷了,我們並未經過思辨就全盤接受。專制之被污名化亦復如此,他們並未考慮以客體之利益為標準之專制,那就是我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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