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劉廣華

白壁染瑕的在野黨主席在遭控收賄並起訴之後,終於交保獲釋了。

遍觀媒體報導,褒貶不一,直指罪有應得者有之,控訴說是政治迫害者亦有之。

劉杯杯吃瓜群眾一枚,沒什麼政治立場,法學素養亦不足,沒有針砭時政的資格;不過,看了媒體引述的起訴書之後,其實是有些疑惑的;尤其是在起訴罪名中,收賄1500萬元雖列為重中之重,卻不見任何直接證據,只有Excel檔中所記載的沒有計數單位的數字1500,再找了時間相近的一條1600萬元領款紀錄之後,在連賄款都找不到的狀況下,就直接連結起來說是在某時某地送賄。

這種證據連結令人有些瞠目結舌;就好像控訴有人謀殺,但是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殺的,也不知道在哪裡殺的,而且在連屍體都找不到的狀況下,就直接說,你是兇手!

劉杯杯對這位黨主席從政以來的作為持保留態度,也沒有幫忙辯駁的意思。

劉杯杯個人覺得,這位黨主席老是夸夸其詞,卻沒甚麼政績,在初任公職時,也曾經平白無故地以所謂的五大案來入人於罪;此外,在早先的競選經費假帳跟競選補助款私用事件中,已證明這位黨主席標榜的公正、廉潔、效率、清新人設,早已崩壞。

即便如此,用這種罪名來起訴黨主席還是令人有骨鯁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覺。

想到「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句話。

春秋時代,晉惠公對於有扶立之功的大臣里克起了疑心,逼其自縊,里克伏劍前憤憤不平的說了句:

「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

宋高宗怕岳飛主戰,阻礙其與金和議,在用12道金牌召回岳飛之後,隨即將其下獄,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

清朝大臣年羹堯功高震主,遭雍正帝莫名地羅列92條罪名,先降職再賜死。

武則天時期的來俊臣更著有《羅織經》,專門教人如何羅織罪名,陷人於罪。

冤獄製造,史不絕書啊!

在野黨主席出身外科醫生,曾任前總統陳水扁的醫療小組召集人,對促成陳前總統保外就醫居功厥偉;雖自承是深綠背景,但2014年參選台北市長時卻以無黨籍的身分參選;不過,還是因為民進黨的禮讓而當選。

在2018年市長選舉時,執政黨雖不再禮讓,仍然獲選連任,惟此時與執政黨已漸行漸遠;復於2019年成立政黨,代表新的第三勢力。

在2024年總統選舉中的各種合縱連橫,更是差點讓執政黨敗選。

想到伊索寓言中有個《農夫和蛇》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夜中,有位農夫在路邊撿拾到一條被凍僵的毒蛇,為了救蛇,就將蛇摟在懷中,以體溫為它取暖;熟料,當蛇甦醒過來之後,竟往農夫胸口一咬,農夫遂中毒而亡。

想來,對執政黨而言,在野黨主席應該就是條養不熟的白眼狼吧?

不但忘恩負義,還差點恩將仇報。

羅織,也只是剛好而已;同時,也是以儆效尤吧!

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劉廣華〉中有 1 則留言

  1. 古有反坐律。今檢起訴柯,求刑28.5年。若定讞無誤便罷,否則若有不足28.5年時,檢方要不要反坐補足之,以為藉權藉勢霸凌威嚇者戒。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這種諷刺由來已久,為什麼主事者皮厚到臉不紅氣不喘的不動如山?是不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索賄三部曲?

    今之詐騙案,已有從利用被害人貪念心理,轉為利用被害人恐懼心理之趨勢。而詐騙者所假冒的就是檢察官。檢察官早該自我反省,為什麼給一般民眾的印象不是正義的守護者,而是令人恐懼的惡魔。

    沒有跟法院打過交道的人,不會知道推檢們的囂張跋扈。他們像皇帝一樣,要你畢恭畢敬,哈腰陪笑,阿諛奉承,卑躬屈膝,不然就是犯後態度不佳,或是藐視法庭。他們憑主觀好惡論斷,甚於憑公平正義。通常受到冤屈不平者,才往往容易藐視法庭,或者表現出犯後態度不佳。照理說,勝訴敗訴各半,為什麼民意有八成不信司法?更糟的是,為什麼積習已久,卻無計可施,無法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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