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軟骨頭,安於缺失國家主權 | 郭譽申

美國有很多盟國,都尊美國為老大。日本是美國的盟國之一,看來與其他盟國類似,但是《非正常國家》([1])告訴我們,日本與其他盟國不同,自二戰後就是缺失主權的國家,幾乎被美國完全掌控。

二戰的結果是日本被美國占領,到1951年9月,大部份同盟國成員在舊金山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舊金山和約),1952年4月和約正式生效,照理日本就此恢復國家的主權。然而由於1950年6月韓戰爆發,美國做了另外的安排,制訂法規讓日本全力支援美國打韓戰,日本因此未能充份恢復國家主權。

1947年生效的日本憲法(第九條)明言放棄交戰權,並將不維持具有戰爭力量的軍隊。然而1950年10月制定的美日舊安保條約卻加上但書:
關於這些軍隊的兵力、種類、編制、裝備等各方面,如有美國政府的建議和同意,且建軍計劃完全遵照美國政府的決定,則不在此限。
當美軍司令部判斷有戰爭的威脅時,所有的日本部隊要接受美國政府任命的總司令指揮。
日本建軍的情況下,不得在日本國外進行戰鬥行為,除非在前項的總司令指揮之下。

美日舊安保條約違反日本憲法,又喪權辱國,對國民說不過去,於是在1960年修改簽訂美日新安保條約,然而卻是換湯不換藥:
美日舊安保條約 = 美日新安保條約+密約
不僅美日安保條約如此,美日間締結的很多軍事協議都如此:
不利的老舊協議 = 表面工夫完善的新協議+密約
作者的多年研究就是發掘這些密約。

日本喪權辱國的協議還涵蓋:
日本的空域全在美軍的支配下
美軍在日本全境享有治外法權
美國有權在日本國內和周邊布署美軍。

美軍一直有一遙控日本政府的裝置,美日聯合委員會,每個月開兩次祕密會議,向日本政府傳達指令,及協商双方之間的重要事務。這個祕密會議的地位,超越日本的國會和憲法。


日本是二戰的戰敗國,被美國占領和操控一段時間,是理所當然的。然而二戰已過去79年之久,日本又很富裕,卻仍被美國完全掌控,缺失國家主權,是不可思議的。只能說,日本人大多是軟骨頭的奴才(作者是少數的例外),只要日子過得好,不在乎國家是否有充份的主權。

在美國卵翼下,日本經濟曾經如日中天,然而到1980年代後期,美國為了自己的利益,逼迫日元大幅升值,並對日本的半導體產業趕盡殺絕。日本習慣於受到美國掌控,完全無法抗拒,導致日本失落30年(參見《日本失落三十年-美日同盟如何互相對待》)。這是日本長期缺失國家主權,受到美國控制造成的惡果。

 [1] 矢部宏治 《非正常國家:透視美國對日本的支配結構》遠足文化,2019。(知ってはいけない 隠された日本支配の構造,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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