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和MeToo的曲直是非根源 | 譚台明

MeToo衝到演藝圈,一石激起的不只是千層浪吧!黃子佼發言與自殘,可說帶起了一個新的高潮。

對黃的親身發言(而非透過律師、經濟人。這點是該肯定的),網上看法兩極。但有一個重點,多數人都忽略了。黃講話的重點在於︰誰沒有受過傷害?誰沒有陰影?你有陰影,就可以致我於死地,那我也有陰影啊!所以他就爆出了一堆他的「陰影」。

也許你認為黃是耍無賴,死了也要找墊背,或許吧!(我只能說「或許」。)但他確實說到了一個重點,就是「誰受傷誰最大誰有理」,於是大家就來比傷害,比誰的「陰影」大。受傷深、陰影最大者,話語權最大。

黃點出了一個盲點,就是︰「同情不該等於是非」。誰受傷重,我們就同情他更多一些,合理。誰陰影大,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關懷,合理。但誰的受傷重、陰影大,於是他講的話都是對的,不能受到挑戰與質疑,不合理。誰受傷深、陰影大,所以他指證的加害人就是邪惡的、不可原諒的,不合理。

不能將同情、關懷與是非曲直混同;也不該出現「為受傷者報仇」的心態(因為只有「愛」才能彌平傷痕,而非冤冤相報)。如果有這樣的心態,那會造成大家都來「裝受傷」,因為「受傷」不但不是受害,反而有利;因為可以大報仇,大快樂、大舒心,情緒大解放。這成了一種另類的、集體性的情緒勒索,其中肯定有問題,是不合理的。

所以,兩性平權運動不能止於揭發陰影,攻擊「加害者」。這不但不會使加害者消失,反而會使人的「性」意識變得更為隱晦而幽暗。事實上,加害者亦是不正常性意識的受害者(正如黃子佼所說,他受到看日本A片的影響),只不過,在與「被害者」相遇時,他正好是權力大的一方。(現在遇到權力更大的MeToo方 ,則他同樣也出現「陰影」與受害感了。)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譴責性騷擾的「加害者」,而在於普遍流行的荒唐而錯亂的性意識。其荒唐錯亂的根源在於,我們將「性感」商品化,讓很多人(尤其是女性)都覺得自己靠「性感」是可以獲利的、賺錢的、佔某種便宜的(比如得到某些有權力者的垂青)。既然我們的社會容許將「性感」商品化、合理化,可以賣弄、展現,那麼,自然有一部分的人(主要是女性)以賣弄性感為主要生活態度;而「性感」能不引起性慾嗎?不引起性慾的性感還能叫性感嗎?

既然性感必定引起性慾,那所引起的性慾(這種並不屬於愛,本來不必發生的性慾),該怎麼辦?怎麼解決?我們的社會鼓勵性開放嗎?我們性自由了嗎?性交易合法且不受歧視又有安全保障了嗎?都沒有,不但沒有,還受到斥責。於是,大量因「性感」商業化而引起的性慾,只能在社會陰暗面流蕩運作,創造了大量的商業利益與社會活動,人人都知道但沒人戳破,而其偶爾的溢出,溢出到「正常」的社會面,就成了性騷擾。

國王的新衣,總要有人點破。有多少人坐享龐大的賣弄「性感」而獲得的利益(賣弄性感的多是女人,但背後的大老板多是男人),而現在卻又在那裡指指點點痛斥性騷擾,你不覺得荒謬嗎?

春城無處不飛花,全社會到處都是性感的廣告、新聞、還有畫面與影像。我們的媒體大人們,我們的政商領袖們,我們的學者專家們,如果你們關心性騷擾受害人是真心的,請你們從今天起,請你們努力使社會上杜絕一切賣弄女體、操作性感的廣告、新聞、娛樂、小說、電影…。如果做不到,(為何做不到?捨不得放棄龐大的商機?)請問那麼多人被你們「成功」操弄「性感」所激起的性慾,該怎麼辦?總該指一條明路,有個說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