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該有基本的底線?俄烏戰爭已突破底線! | Friedrich Wang

第二次世界大戰公認最殘暴的三大軍隊,納粹德軍、日本皇軍、蘇聯紅軍。這三者作戰殘暴,並且對俘虜不講人道著稱。他們就完全沒有底線?也不對。1941年6月蘇德戰爭全面爆發,開打後沒多久蘇德雙方就對要不要使用毒氣,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化學武器,做過對話。雙方都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大量使用毒氣,結果造成非常可怕的傷亡,而且對沒有被殺死的人員也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更不要說對土壤以及水源所造成的污染很久都難以恢復。

簡單說,蘇德雙方雖然是互相放狠話,但最後卻達成了不使用毒氣的默契。當時蘇聯紅軍警告德國「如果你們敢用毒氣,那我們就試看看誰的人死不光!」實際上,如果真的雙方使用毒氣來作戰,那肯定蘇聯方面死傷會更慘重,但是都顧慮到不可以把人命就這樣無限制的消耗,所以這兩個殘暴聞名於世,幾乎可說都殺人不眨眼的軍隊,竟然真的就沒有在戰場上使用毒氣。

那日本皇軍呢?雖然劣跡斑斑,使用毒氣在中國戰場是家常便飯。但平心而論,日軍也偶有閃出幾絲人性的時候。比如說黃河花園口人為潰堤,造成黃河以南巨大的災難,有證據可以證明當時的日軍有將一些口糧分給災民。另外,在衡陽戰役中,最後第10軍軍長方先覺與日本方面的談判條件,就是日軍不可以殺害被俘的國軍,受傷者必須給予醫治。結果,日本人基本上也做到了。

簡單說,戰爭不能沒有底線。歐洲從近代以來軍隊的制服就成為非常重要的一項配備,除了彰顯軍隊的紀律以及榮譽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將平民百姓與軍人的身分加以區隔,要殺就殺穿制服的。這,成為歐洲各國在戰爭中的一種默契:平民百姓不可以隨意傷害。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的日內瓦公約,更是明文規定軍隊不可以無差別的掃蕩,也就是在未受到平民攻擊之前,不可以向平民開火,否則就是反人類罪。

這裡面的相反邏輯就是:任何一個國家或政府在戰爭狀態中若利用平民百姓的身分來掩護軍事行動,不但給對方的軍隊殺害己方平民的理由,而這樣做的政府也等於是犯了反人類罪。

以色列為什麼無差別掃蕩加薩走廊?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哈馬斯長期以來用平民裝扮的恐怖份子或游擊隊攻擊以色列,所以以色列國防軍有權力無差別的掃蕩。這個理由是否充分?或許見仁見智,但是這的確是以色列今日用來對付哈馬斯的重要理由之一。

這一次烏克蘭利用雙方默契下的原則:民用的貨櫃車與卡車可以透過一些默許的道路進入自己領土。進而讓這些民用車輛裝載無人機,重創了俄羅斯的戰略空軍,的確取得輝煌的戰果。根據美國方面的估算,俄羅斯戰略轟炸機不超過90架,妥善率如果是60%的話,頂多只有50架左右可以用,這一次被擊毁40幾架,俄羅斯的戰略空軍幾乎是全軍覆沒了。

對俄羅斯來說,最後時刻已經快到了。要不然就是輸掉戰爭,接受解體的下場;要不然就是奮力一擊,不擇手段。反正,歐洲與烏克蘭已經不擇手段,那要比兇狠,誰能夠跟俄羅斯比?要俄羅斯吞下去怎麼可能?

所以,我們大家就搬好板凳,準備雞排跟可樂,來看這一場可能撼動世界的大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