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因為年輕人不讓座而開罵,這本是極個別的事件,不應上升到社會議題。(只因有了手機與網路,雞毛蒜皮都可成為大事件。)
二、既上升為社會議題,很不幸的是,又搞錯重點。「敬老愛幼、扶助弱小」,這個原則一點問題都沒有,也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問題只在於,敬與愛,都必須出於自由而不能強迫。旁人只能提醒、勸誘,但不能要求。只有法律才可以要求,美德只能是自發的。
三、所以,博愛座的設置,是一種誘導與提醒,而無法律強制性。
四、結論是,年輕人最好能有愛心,願讓座,但不勉強。老人不應強迫要求別人讓座,應尊重別人不讓的自由。(不讓的人,亦必定有各式各樣合情合理的原因。)
五、回到事件本身,老人對他人之讓座應感謝,對他人不讓座,亦無資格強求。年輕人被老人要求讓座,可衡諸現場實況做決定,具實以告即可;當然,不理會也是個人自由,受法律保障。真正問題比較大的是第三者,見老人強迫他人讓座,應曉之以理,而非指責怒罵。
六、今社會議論完全忽視第三者之介入方式不當,而只聚焦於老人蠻橫要求讓座一事上,(背後預設的邏輯是︰你既然無禮,我就可以罵人。這其實是荒謬的。)甚且擴大到是否該廢除博愛座。此亦足見社會輿論之整體理性在下降。這才是真正的可憂之處。
七、媒體只顧博眼球,蹭流量,只嫌事小不怕事大,社會責任喪失殆盡,這才是我們社會多年來最大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