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黃士修君,論其所謂的前後期「李登輝路線」| 郭譽孚

我是台灣史研究者,要求自身無顏色地研究史實,最近拜讀您的觀點──您那所謂的──『國民黨不應害怕思考「李登輝路線」務實華獨的可能性。早期的李登輝,願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是謂國統綱領,而非以獨立台灣和統一中國對抗,與十四億中國大陸人民為敵。』

知道您這所謂的『早期的李登輝願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自以為看來像真理般的敘述,其中有多少重要問題被混淆嗎?

一、早期李登輝路線與兩岸關係之特色

這個特色應該極為重要,因為李登輝的這一特色,使得對岸認為他是可以對話與信賴而合作的;要論述當年所謂早期李登輝路線的兩岸關係,絕對不可忽略。該特色是李當年曾經是共產黨員;雖然李進入組織的時間不長,卻讓對岸有了可以想像的空間;哪裡知道李複雜的背景,會出現讓對岸完全意外的發展。換言之,當年對岸之接受國府的政策,除了有現實中,當時彼岸經濟發展落後,可能獲得種種幫助外,對於李所領導的國府有著一份對於同胞,甚至同志的期許──而今,對岸對於李的期許,已經明顯落空;該一有利的條件,絕大部分已經消失。

二、所謂「務實華獨」之虛妄性

把前述的時代特殊背景考察清楚之後,所謂「務實華獨」,在現實中,如何可能?是否應該可說是已極難了──

要知道由李運用同胞與同志的想像所進行的,那所謂的「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在其現實的運作中,日益顯露出原來其骨子裡,其實充滿了對於中國人的輕蔑與鄙夷,例如,1990年他接受日人訪談時,在其研讀日本國學家本居宣長著作,獲得高分所表露的得意中;他就只能成為美日霸權國家企圖瓦解中國政經體制的一個戰略部分。

也就是當時的兩岸關係日益顯露出了它欺騙性的真面目之後,對岸當局自然對之不可能繼續掉以輕心──無論此岸將之如何的改名換姓,自稱「務實華獨」或是其他無害或是漂亮的名稱;都將更受到所謂「聽其言,觀其行」的深入檢視。

三、「國統綱領」中論述的「自由民主」之虛妄性

藍營青年中,願意把眼光提高到憲法的層次,討論中華民國憲法中的「國統綱領」問題,應該是好事;儘管該一憲法文件本身其實就具有日後「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之曖昧特質,但是正視其存在,正有某種參透「九二共識」,雖然曖昧確實實存於我島政治發展史實中的意義。不過,今天我們正視國統綱領,可能更應該要由其當前的時代性上來進行新的洞察。那就是黃君所謂的「自由民主與一黨專政」對立性論述,只是那個時代的流行模式;就今日看來,那種強調形式,忽略實質的思考模式,是否實在只是一種很缺乏深度,去實就虛的思考方式;看看中國在世界經濟發展上迅速崛起的地位,以及它如何能夠更有效地對抗人類大疫情的災難,如何「一黨專政」竟然能長期被排出於「自由民主」之外,而斷言那不應該也是人類維護人類生存發展的一種重要方式?如果對岸體制也是一種自由民主的重要模式,對於我們社會的思想解放,將具有怎樣的意義?

以上,是個人對於網路上所見的黃士修君的高見,而提出的一些想法──個人認為忽略了我島歷史發展上的這些應該注意的重要變化,是不可能充分認知史實,也不可能在當年大動盪的時代中,更全面地掌握到我們當前社會發展的機運的。

黃君原貼文──

『黃士修 國民黨不應害怕思考「李登輝路線」務實華獨的可能性。早期的李登輝,願以自由民主體制與一黨專政體制做理性競爭,是謂國統綱領,而非以獨立台灣和統一中國對抗,與十四億中國大陸人民為敵。

晚期的李登輝,成為台獨教父。國民黨反台獨,從來不是因為共產黨反台獨,而是因為國民黨透過思考台獨的可能性,發現台獨將會破壞更高位的和平價值,於是堅定反台獨的決心。』

論馬英九真正應該做的事─一個70年代釣運中成長的青年的感言 | 郭譽孚

今天讀到網友轉貼的馬英九大文《韓戰對中華民國的影響

其最後的結論是──

『「朝鮮半島」與「臺灣海峽」長期被視為東亞火藥庫。日前北韓炸毀兩韓聯絡辦公室,又讓朝鮮半島戰雲密布;臺灣海峽則因兩岸關係惡化,中共戰機頻繁繞臺,令人擔憂再成為東亞「燃點」。韓戰70週年的今天,我呼籲大陸當局應立即停止對臺武力恫嚇,蔡政府更應慎思明辨,以人民為念,讓兩岸重回「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的基礎,切記兵凶戰危的歷史教訓,勿讓臺海步向戰爭邊緣。』

在當前的時代大變動的環境中,竟仍然是其一貫無能的、哀告的自卑風格;真是讓我這個公民教師,當年與馬先生同屬一個世代的知識青年,看得生氣。

堂堂當年站上時代浪尖的保釣一代知識青年中,進入政壇地位最高的人,簡直把我們整代人的臉面都給丟光了。

當前的此時,世界局勢如何?為何在他的大文中,完全沒有觸及當前時局的大變動?

今天,雖然我們不能說美國已自陷於危地,但與韓戰當年,美國玩弄世局於股掌之上,前後情勢已有多大的差別?何以在其大文中絲毫沒有顯示新的、自主的國際觀,沒有絲毫呼應或反映於當前大時代的脈動?

時局已經明顯地在變動,當年投身保釣運動的一代,面對變局就只能那樣不由自主地認命的嗎?

如果那樣認命的話,當年如何能夠把當時的「中華民國」,由美國所精心捏造的「剩餘主權」說與已經公開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和「尊重民意」的陷阱前,解救出來?

回想1970當年,美國雖在越戰失利,意圖退出越南,恐發生骨牌效應;但是,在美國卵翼之下,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人均所得達2000美元。大阪萬國博覽會;展期半年。六千萬人參觀。當時我台人均所得不到400美元;坊間傳出,『如果台灣仍屬日本,平均所得將達多少』的誘惑語?同年,當年負責策畫珍珠港事變的日本空軍將領源田實訪台。。。

同時期,彭明敏出逃瑞典,轉往美國,小蔣在紐約遇刺;彭公開宣稱,給我一個月在島內自由宣講,就可推翻國府;美國國務院公開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國際社會傳言,美國安排一中一台。。。
但是當年國府有認命,有那樣無能自卑地哀告嗎?

號稱在乎自身歷史地位的馬前總統,繼續領導著他的青年軍的馬英九,在當前這個大變局之前,有必要繼續過去那讓人不敢寄望於他的無能與自卑嗎?

為何不敢追隨當前大時代的變局而有些自主性地改變,就像當年小蔣在保釣期間,如何由美日夾殺中,拚出一條正道一樣,從而放棄我們島上多年來的自卑無能,四靠、五靠、六靠,而公開調整轉向,招展親中、興中、振中的大旗,自然能讓我們台海遠離他所強調的戰爭邊緣。。。
否則,馬先生如何可能獲得他所曾公開表示高度期望的歷史地位呢?

當年「蔣經國日記」的歷史真相為何? | 郭譽孚

陳菊、郭雨新、王能祥,真的那麼厲害嗎。。。當年蔣經國日記的歷史真相為何?
近來關於我島內的當代史,由於美國在二月公開了已故我島領導人蔣經國的日記,而有所謂「獨家」的談論;尤其,對於最近陳菊被任命為監察院長,有人懷疑該任命直接與將掩蓋高雄的弊案有關;於是也頗有人護航,就大唱陳菊當年黨外的民主運動中,其地位之重要。。。真的有那麼、那麼重要嗎?

根據陳菊在該日記中出現的次數之多,留美鍍金、且曾擔任旺報社長的大媒體人黃清龍獨家稱──
「蔣經國為何對陳菊如此關注?事發背景是,警備總部在1978年6月中旬搜索陳菊的住處,一周後在彰化天主教堂將她逮捕。這是自「自由中國」事件後,台灣新一波民主運動中的第一個逮捕事件。根據當時的紀錄,警總是因接獲密告,陳菊在自宅中排印《選舉萬歲》,同時收藏有雷震的反政府文件。陳菊被逮捕後數日,美國大使館向台灣政府查詢案情,7月6日陳菊被釋放。對照日記的記載,很明顯如果不是美國的介入,陳菊不可能被釋放。……」

獨派大學者張文隆則稱──

1977年4月17日郭雨新離開台灣、流亡美國。在幾乎沒有任何基礎之下,卻能迅速發揮巨大的影響力,這不得不歸功於有一大群海外台灣人在幕後的幫忙,這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就是忠心追隨郭雨新始終不渝的王能祥。也因為王能祥長期在海外逐步紮起深厚的基礎,當郭雨新以島內二十幾年(1950-1977)民主運動領袖的聲望,一到美國,兩相結合之下,1977年起海外台灣人運動有了一番新的發展。

當年的歷史事件,時到2020年的今天,研究我島歷史的大記者與當道的學者們,竟然仍然只能夠如此淺薄地面對當年美國所玩弄的史實。這是只為了掩蓋陳菊在高雄由長年淹水到全台對高雄氣爆案捐款上醜陋的故事,因而只能把歷史停留在那個陳女士當年最輝煌的淺薄年代嗎?然而,那輝煌之下的真相為何?
請看以下的史實──

1977年2月1日,美總統卡特與蘇聯駐美大使杜布萊寧在白宮會晤,討論軍備限制問題;總統對杜布萊寧說,美國將繼續在全世界維護其對人權所承擔的義務。

2月2日,卡特在白宮發表講話,保證……保持精幹有力的防務能力,以及堅持關注侵犯人權行為的外交政策。

6月29日,國務卿范錫宣布,與中國的友好關係和全面的外交承認是美國對外政策的主要目標。

10月16日,美國國務院中華民國事務科科長費浩偉訪台北。

所謂的「1977年4月17日郭雨新離開台灣……在幾乎沒有任何基礎之下,卻能迅速發揮巨大的影響力……」;如果真的是大記者,是大學者,若真要正確論斷那段重要的歷史,居然可以完全不提這樣重要的時代背景?

當年的史實──

不只是前述的「國務卿范錫宣布,與中國的友好關係和全面的外交承認是美國對外政策的主要目標。」,並且,在11月19日,發生中壢事件之前──
11月1日,卡特總統簽署一項六十七億美元的援外撥款法案;越南、老撾、柬埔寨、和烏干達因侵犯人權的行為而將得不到任何援助;對埃及、衣索比亞和烏拉圭的軍援被禁止,對阿根廷、巴西、薩爾瓦多和瓜地馬拉的軍事賒買亦被禁止。

這時,國府既面對了如何維護自身幾十年來政經發展成績的問題,也面對了可能被霸權國家出賣與打壓的處境,那些壓力竟然都可說是郭雨新加上陳小妹的社會真實實力嗎?作為工具,或者做為目的,能夠自我分辨嗎?

上述我們僅將史實攤開來,個人無意評論;
但是,如今已是2020年,時當美國也承認其玩弄敘利亞、利比亞血腥悲劇,美國國務卿彭佩奧還公開表示「我們撒謊、我們欺騙、我們偷竊……因而偉大」,以及美國霸權國家居然輕忽新冠肺炎疫情而造成其社會大騷動之際;我們的大記者與大學者們仍然如此缺乏研究那些「偉大」問題的心態,只是就該日記的字裡行間做收集的功夫,努力做當年那位陳小妹的迴護者,他們的眼中真還有對於我們的島嶼台灣的「愛」嗎?它們那樣的處世態度,真對我們社會的前途能有任何的幫助嗎?

居然鍾肇政被稱為「台灣文學之母」?! | 郭譽孚

我摯愛的台灣文學啊──
居然鍾肇政被稱為「台灣文學之母」。。。

以下是我多年來研究的資料──

鍾肇政是國府治下,歷屆重要的文學獎得主;
但他也真正是出身於皇民化運動下的青年師範──原本是日人訓練下的青年學校與青年訓練所的皇民化師資;

戰時因發燒而聽力受損;因而對很多事物更倚靠想像。。。其想像力大有利於其所寫作大河小說之需要,。。。

他的大河小說帶動了我島上以台灣島史為題材的寫作風氣;以他而言,他曾在日據下成長,往往以日據台灣史為素材,並且以寫實為標榜;先後寫了兩部三部曲的小說與多本長篇小說;然而,他的小說更多的是想像,並非寫實;因此其文學說是寫實主義,其實缺乏寫實主義文學所需要的堅實的思想背景。

但是,它帶動了後來的李喬與林文德的三部曲──都是以台灣歷史為號召的小說。。。然而,他們真的深入理解歷史的發展嗎?如果以其大作作為我「台灣文學之母」,真的是合理的肯定嗎?它可能給我們台灣文學怎樣的養分與典範?

我受台灣文學的影響而研究台灣歷史,此時沒有太多時間批判它,但是我要指出──

曾經,他的前輩吳濁老,評他的大作是『摻了太多水』。。。

文學對於人類的文藝心靈是何等虔敬的事業,被吳濁老如此批判的他,居然今天被稱為「台灣文學之母」,母親是何等神聖的名號,這真是台灣所有真正文學心靈的悲哀。。。

台灣文學的母體,應該是他的人民與他深刻的、由荒誕到崇高一體的歷史與文化。。。以及滋養與承載這一切的大地。。。在鍾的文學中,有多少歷史文化的真實承載。。。不過是日殖官方與國府官方框架下的摻水作品吧。。。好多水啊。。。形成他的大河小說。。。

真要理解日據史,找當年的『台灣民報』來看,正可以對證這些大河小說對於日據描寫的『淺入淺出』。。。

我手上的書稿中,此引一段參考──『「甘蔗……,每一回插植至採收期,平素二十月之久,若遇徵稅之期,又遭所有者催逼小作料,空囊素手,家徒四壁……不得已而東借西貸,不惜利息之重加而納小作料,……若製糖會社使用走狗,俗呼甘蔗採收委員者,皆脅肩諂笑之輩,奴言婢膝之徒,孝敬原料係如生身父母,尊重會社員若前世祖宗。看蔗農如草芥,視細民如魚肉;若有勢力者,婢先為其採取。若無勢力之人,必須呈送禮儀,方肯為其採取。若無勢力,無餽贈禮物之人,任其甘蔗枯槁,百般刁難,使一般窮民抱屈難伸,無可赴訴,……。會社所雇落園之人員或割尾或割蔗或車夫或積台,如農者必須呈送敷島及檳榔,方肯相當為其採取甘蔗,若無前記之食物敬呈,割蔗人則留下蔗頭六七寸或三四寸之長……種種刁難,……會社與嘉南大圳互相聯絡……自大正九年編入嘉南大圳區域,今則給水溝、排水溝,皆賴民力工作,略告成功……源流水量不足,是以設計輪作法,……且思三年間播一回水稻,豈能達水利之目的乎?……農民之純益不足供賦課之需。嗚呼哀哉,……孔聖云,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若嘉南大圳之當事者,罪惡滔天。……農民明知甘蔗之無利,而思水稻之有益,無奈受嘉南大圳之強制輪作法,三年播種一回之水稻,……若嘉南大圳與製糖會社共同維持利益而不知細民之慘景,妻號寒於臘月,子啼饑於豐年,告貸無門,……」』。。。「小農民的十大苦況」,「台灣民報」,1925.12.27.。該年我台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為23.7歲;到1939、1940,該數據更下降到22.7、22.9歲;。。。

再貼一資料──『「近日嘉義中埔庄方面發生腦脊髓膜炎,所以當局就大驚小怪,馬上派了許多的巡查,住在該處。那所被派的巡查,便就自作威福起來,強要庄民的薪炭。這還少可,甚麼要酒〈就日本清酒方可下嚥〉要肉,天天像那座保正的強求起來,稍有不應他的,他們就打就罵,又再向被交通遮斷的老百姓,待遇像入監獄的囚犯一樣,不順他的意他就打罵起來;就是順他們的意,他亦要尋事,或弄人如玩物似的,至不可言者,就是膽敢在青天白日之下,戲弄那潔白質樸的村里婦人……這樣的事不但中埔庄,全島是處處皆然……」 』。。。「防疫警察是真了不得」,友泉撰,台灣民報,1926/3/7。。。。

日本人當中,當然有好人,但是那段讓人哀痛的史實啊。。。請問在鍾自豪的大河小說的大作中,有深入地反映這些之一嗎。。。真是摻了多少水啊。。。吳濁老的評語,真是深刻的寫實主義大家的用詞啊。。。

台灣史研究者郭譽孚敬白

李先生,您是真的錯了。。。但是錯在哪裡? | 郭譽孚

李先生,您是真的錯了。。。但是錯在哪裡?

看了這個報導

『李來希為何不道歉?這篇文終還原內幕…』

綠營與藍營一起攻擊
不知道這是李先生的勇敢表現,還是無意中碰上了虎頭蜂

李先生是有點年紀了,有點像過去以天下為己任的所謂「知識份子」,今天對岸所謂的「公知」?。。。認為自己有理由依據自己的理性,以天下興亡為己任而發言?

時力的王立委,以對可怕的犯罪者仁慈著名,大家看他身上總是穿著那一件標示著「小燈泡媽媽」的背心;後來雖然改變了自身的主張,但大家心目中,他主要是那位對罪犯高度寬宏的母親;那樣寬宏的母親,何以要南下去高雄罷韓,韓比那個罪犯更可怕乎?

遇到親韓的理性人士,出現強烈的疑問,是否很正常?因而質疑者,透過王立委的那件醒目的背心的印象,學習綠營文青地展示自身強烈的感受。。。對比於綠營那位洪立委的消費其亡弟的型態。。。個人以為這是有跡可循的理由。。。

不過,個人認為李先生還是錯了;因為他可能只屬於過去的時代,今天已經不同了,要如孔子所說的「時中」,向陳時中一樣,才是正確的。。。記得嗎,陳時中說,只有中央發布的消息,才不是「假新聞」。。。這就是我們的時代。。。

大家要認清現實,除了上述的「真假新聞」之外,我們的時代,還是七分就可以念大學的時代;儘管該著名的稻大,即將退場,但是時潮之下,其影響配合多元化的主張,受到那種教育的人們,怎能以過去的知識水準去要求?因而,客觀的看來,個人認為李先生的說法是絕對錯了。。。

誠懇地說,如果李先生不能認清這種大環境上種種根本的改變,雖然在網路上看到有人鼓吹李先生組黨,我們可斷言那也必只能是徒勞無功的。。。

一個公民教師的感言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昨發文指出,因「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聲援罷韓」,稱「小燈泡頭顱被媽媽踢到高雄了」。在引起藍綠黃白朝野一致抨擊後,今天再轉發幾篇新聞表示,「王婉諭不能因家有悲…

殖民統治的「重奠基」須知 十三之十二──明石總督特殊的跨時代性與「重奠基」 | 郭譽孚

1916年,藩閥寺內正式組閣時,已在「噍吧哖事件」之後;如何對該事件「善後」並將被衝擊的殖民體制「重行奠基」,其工作沉重,卻倍受帝國議會議員的攻擊,被指為台灣統治上的大缺陷[1];但他在噍吧哖事件之後不久,就提出了官設埤圳的「桃園大圳的建設案」,其深入民間與提供水利建設的計畫,兼有「重奠基」與「新善後」的意義,應該相當明顯;然而,欲完工則遙遙無期。1918年,安東稱病請辭;東京眼中動盪不安的殖民地,應該如何走下去?明石總督是在此情況下,接受大命的。

1915年,「西來庵事件」造成了殖民當局在我島「重奠基」的血腥情況;當時,明石擔任參謀次長;消息傳來,他應該會自然想到當年他跟隨川上操六代表軍部所訂立的那「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的治台方針吧。

與當年不同的,是此時他增加了親身在朝鮮憲兵隊擔任司令官打壓在野力量的經歷;這使得他不僅擁有那在歐洲親近在野勢力成功破壞俄軍軍力的紀錄,此時又增加了如何打壓朝鮮在野力量的政績;在那樣的發展路線上,他應該是頗「胸有成竹」的。

安東總督請辭時,在東京看來,處理台灣局面最好的人選當然就是明石中將了;因為曾兼任駐朝陸軍參謀長的明石憲兵隊長是在朝鮮殖民地統治上極受上級欣賞與信賴的;可說是寺內首相在朝鮮政績的核心部分;也因此,儘管此時其資格只是「中將」,還不具有台灣總督所需具備的「大將」身分;他就破格地獲任為台灣總督,該年六月獲得大命;七月,就正式晉階大將;然後,就風光來台赴任;充分顯示東京對其之倚重。

不過,很真實的是,僅不及兩個月後,寺內內閣就在大戰後新時代的「米騷動」中倒台,而依恃寺內賞識出台的明石那原本似乎「雄才大略」的歲月,在這新時代中,自然就很難有施展的時間了[2]。也因此,日本學者往往對於明石總督在我島的政策作為,想給予「劃時代」的評價,也就很難理由充沛了。

以下的事蹟,是「雄才大略」的他在我們島上所留下的重要足跡──由於,此時,當辛亥革命與一次大戰之後,是個新舊交替的時代,他的政績有承襲後藤「無方針」的部分,也有開啟未來「制度化」的部分,還有安東總督時代由於「噍吧哖事件」需要「善後」而延誤了開發資源的部分;以下,讓我們分別考察。

其一、承襲後藤號稱「無方針」的部分

所謂「無方針」,就是避免使用白紙黑字的直接宣示,自然避開受各方批判的機會。其實,多年來沿用相同他所謂「生物政治學」的作為,怎會真的「無方針」呢!當然,壓制殖民地是他們「生物政治學」統治的基礎,就由此看起。

一、強化壓制手段

1918年7月,明石總督來台上任;其主要聲名來自情治憲警界,是個「不少朝中大老對他多加提防,連山縣有朋都曾經說過明石是個可怕的傢伙」[3];對於不久以前剛發生過「南部大陰謀事件」的我島而言,他有一番自身的觀點,不難想像;所以,他在抵台的三日後,就展開了六天對西部台灣的各重要員警據點的巡視,對於出身情治界,而今獲得躋身政界的他,由此入手,這自然也很合理。

其後不久,8月,他就針對所謂的「為刷新地方行政與振興學事行政」,而提出了「修正總督府組織規程」;其內容除了增加員警本署的人力,提高員警本署地位為警務局,且提高員警待遇[4],顯然是根據其情治背景而加強對我先民之威壓,這是我們應該認知的脈絡。

而更重要的是該政策所謂「振興學事」部分,竟是把原本分開,各自較專業化的地方行政與學事合併為新設的內務局,這等於是今天取消「教育部」,把其業務歸併於「內政部」;由這看來,明石總督所說的「刷新地方行政與振興學事行政」,其實不只是輕忽了各自的專業地位,並且相對於這警務局地位的提升,對於我們先民在「台灣同化會」以及「南部大陰謀」中所不約而同關心的「教育問題」,如此顯然是落入了更被宰制的地位──這樣如何能夠「振興學事」?──這豈非就是一類於「無方針」的任意說詞。

此外,讓我們考察其「刷新地方行政」部分,1918與1919年兩度修正地方機關組織規程,「事務由15人為24人,警視由14人為17人,委任屬員由1,410人為1,453人,稅務吏由159人為162人。」[5],明顯地,確是更加強了對我島嶼的宰制。

然而,這真是個特殊的時代,只上任不到半年,就發生了國際矚目的「朝鮮三一萬歲運動」;日本的藩閥政治正好在政黨政治浪潮中瓦解;他上任之後一年多,藩閥軍方背景、出身情治身分的他正面臨了台灣總督解除「武官專任」的時刻;這一大衝擊發生後,僅兩個多月,他就被宣告因流行性感冒而去世。

但是「警察萬能」,那能使我先民能夠「盜水井」的桎梏,在明石上任之後,是更加強了──顯然這是過去他在朝鮮得意的政績經驗之延續;不過,他可能帶來怎樣的效果?「三一萬歲運動」,應該是國際現實賞給他的一記結實的耳光。

二、關於「同化政策」的宣示與實際

明石總督就任後,直言其政策將是「同化政策」,這是與其前任重大的不同;也就是過去的執政者對於聖旨的「一視同仁」,不敢應對,現在這位能讓藩閥害怕的新總督在「南部大陰謀」的一番動亂後,竟要直接地面對我先民過去的平等要求,那是怎樣的一個政策呢──

一〉關於所謂「感化」的同化政策

這是指明石總督高標著「感化」與「必得施行同樣教育」的「同化政策」;他那著名的,為了他已預見「日本將陷於孤立地位」與「台灣問題難保不惹起對外問題」而強調──

「關於台民之待遇接觸問題,切需予以感化,必得施行同樣教育。日本在今日將陷於孤立地位,台灣問題難保不惹起對外問題,以鄙視心情對付殊非善策。」

「徒急於功而陷於輕忽,當所深戒。日台人士應互相協和,共興台灣文物,使台民與我同心,是為主要統治目的。由於風俗言語之相異,所生之障礙,須予打破,以期達到融合結合之順境。」[6] 

說得真很漂亮,好像很有些見地,但在「噍吧哖事件」已是日本第一大刑事事件的當年,那樣的「同樣的教育」與「同心」,真是可以實現的嗎,或應如何解說其概念?

明石是當年曾以情報工作助日俄戰爭取勝的名人,他如何竟能在歐洲社會找到可以積極合作的重要盟友?所謂的「感化」,我們由他在上述情報工作後,竟能夠繳回大筆的資金,可想像他當年的作為,應不只是靠金錢的「收買」──不過,既然是請來了頗為巨大的經費,顯然有許多情況還是花錢,不是單純的「感化」的。

如此,我們來考察其所謂「感化」的究竟。

二〉1919年的「感化」實例──對於十二年前的事件

就在明石去世的那年,我們今天確知,當局對於1907年發生的「北埔革命事件」,在北埔公學校發展出了一套「感化」的制式作為;那是我們先民所描述的「安部透過百年樹人的教育機能,在課堂裡貶損北埔事件,藉此襯托日本忠誠與節義精神的底蘊,同時也不忘為自己傳頌美名。……讓這群接受教育的『土民』學子,進而嚮往日本文化,成為『忠君愛國』的順民。」──這是在日本投降的多年之後,該校畢業生聚會分別回憶往事時,才知道這至少是由1919年起,往後該校每一屆學生都要面對的「感化」的過程[7]──這是一個可說沒有花錢的「感化」過程。

原來,每年對於畢業生,安部校長都會強調「北埔事件」中,「清國奴」的低劣可見於蔡清琳曾經為義軍立下了殺敵賞額,對比於日人赤穗四十七義士之全無獎賞支持,彰顯日人節義之偉大──以一腔節義與有賞額相對比,似乎高下立判。

其實,由當年殖民者在我們島上的制度看,當局除了在地方的「聯莊保甲」設有獎賞制度外,內務省還曾以「敕令」制定「警察獎賞規則」[8],顯示東京當局絕無輕視獎賞的意義;此外,我北埔先民之革命是「民不聊生,為民請命」所致,哪裡是日本浪人只是為主君「復仇」而已!該校長所言,不過欺我台公學校六年級畢業學生當年實際只有小學校四年級程度,因而,不僅必然較孤陋無知,而平日教育活動中禁止發問,只知記誦而已,自然很容易被欺騙。

不過,我們也應該指出,在北埔事件的「感化」上,應該與前述安東總督時代定案的桃園大圳工程合看,安部校長的精神講話和當局在該事件不遠處的水利工程,會是很好的搭配;「低智育」且不可能懂得德川政權的宰制手法,確實可能使得該「感化」獲得一些效果。

以上,應該就是上任之初,明石所苦心強調的由「感化」而「同化」的典型;然而,這類的設計其實際效果如何?設使其由於唱作俱佳,真的騙過了那些畢業生,然而,就所知,當年的就學率,1919年為20.69%。但是實際畢業人數,通常只達半數,也就是該年度只有10%的學生,受到其這類「感化」;更不要說,難保當局所欲「感化」者,家中早有家族的定見傳承,將使該「感化」完全失敗者,則該政策效果之普及,更難發展。

三〉    關於「三審三級制」的恢復

這是指日本內地早已實施三審三級制,過去我島也曾實施該制;此時,明石宣稱恢復舊觀,是當年同化政策的一部分。

在日本1945年的官書「台灣小史」中,是這樣描述這段史實的;

「日本據台初期……採用三審制度,然不為當時的社會狀況所接受,因此在1898年7月改為二審制度。其後……島上的文化有顯著進步……。另一方面,朝鮮已採用三審制度,本島人在華南地區也有所在地領事的裁判、長期控訴院、大審院的三審機會,唯有台灣島民是二審制度,實為不合理的現象。於是在1919年8月廢除覆審法院,另設高等法院,並分設覆審部及上告部。上告部是五名法官合議制。」[9]

關於此一變動,如所及,1898年以前,我島上確實曾有三審制,但是當時改為二審制並非由於「不為當時的社會狀況所接受」,而是前及的高野法官堅決打擊官僚貪瀆問題,總督無法接受,終致高野被總督府免官,從此不但僅以二審作結,並且法官皆由總督任命;也成為我島往後十多年間,司法上極不合理的現象──該現象持續至1919年8月。

對其恢復,該官書只漫稱「其後……島上的文化有顯著進步」;真正的史實是,噍吧哖案中,我先民1,900多人被送法院,結果866人被判有罪;該案甚至被稱為日本史無前例的最大刑事案件,也是自誇治台功績的日本竟創下如此新紀錄,真是他們長期自吹自擂,而難以自解的情況。

情治出身的明石總督,也注意到該案審理與執行死刑之粗糙過程,應不奇怪;據稱當時的情況是:

「自判決至結案的時間往往未超過一星期,過程短促粗簡,被告根本無法申訴。例如賴成被付執行死刑之報告中紀錄;其於1915年9月3日宣判死刑,同日即呈請命令執行死刑,但『至於訴訟紀錄,因尚在整理中,致無法呈附……』,雖『當經審慎核查其訴訟紀錄』……9月6日……執行完訖。」[10]

該案之速審速決,與當時總督對法官有停職命令權[11],極受詬病[12];明石知此大缺失,乃在諱言該審理本質問題下,只以自行「發現」該制不合理,而宣布修改。

由上述的史實看來,三審制只是形式,審理案件時,審判的品質若未能維持相當客觀的水準,二審改三審有何意義?就是改為四級制、五級制,除了浪費時間、金錢和人力外,又有何保障人權的意義?至於法官獨立審判問題,往後沒有遇到相近規模的大案,是否總督真能夠堅持不干涉法官之獨立審判,沒有考驗,無法論斷。

上面司法制度上的改進,增加了一些人力,形式上好看些,但實在沒有什麼真實的法治意義,因而,此一推出的新作為,我們乃將之置於舊時代「無方針」之列。

個人看來,其中關於感化的同化政策部分,應該是當時最為深刻的作為,確實有其重要性;可惜惡質的統治者的感化,往往如上例,是不能接受探究與說破的,所以,只能是隱晦的;因而,其在統治上的積極意義應該極為有限。故前述所謂「劃時代」之類,可能只能及於低智而從順,缺乏社會經驗,自甘居於殖民社會底層的年輕人,在那就學率不高,輟學率過半的時代,在我島社會中應該劃不出怎樣光明的遠景。

其二、真實「開啟新制度」的部分

前面,官方之大力破壞「台灣同化會」,然後,大張旗鼓地處置「噍吧哖事件」,我們是否應該認知此時明石總督之上台與前述的事件之間有著怎樣一脈相傳的意義?

同時,對於「噍吧哖事件」的因由,不應該只是讓「迷信」兩字掩蓋?那「迷信」的罪名,應該是總督府當局又一次不肯面對與省思他們近20年來所進行的苛毒國策而引發的總爆發──由安東總督兩次發表「檢肅官箴」的訓令上看,該總督或因其無責任,所以能相當地正視了當局過去的錯誤。

不過,在此,我們還是要指出,安東總督使我農民難得地因官方自我檢肅而獲得暫時的喘息,而我同胞慘烈犧牲後的1917年,才可能成為日據下我台人平均死亡年齡的第二高齡──26.8歲──的一年,那真應該是一種「成就」──不過,次年,我先民就又因上述強烈疫情與總督府與地方官制擴增所加強的宰制,使得該年的平均死亡年齡就下降到接近1914年的水準,僅為25.0歲;由此看來,那又是怎樣的一種「成就」啊。

以上,就是在噍吧哖事件後的新情勢下,殖民者對於我們台灣先民的統治作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明石以他過去在殖民地朝鮮的經驗為基礎,先後推出了過去從未推出過的重要制度化作為──即,「台灣教育令」與「文官總督制」──尤其,值得重視的,是當局放棄了長期以來的「無方針」,以教育令指示了當局對於民眾的未來之長遠的「期許」。

一、初頒「台灣教育令

〈一〉「台灣教育令」的由來

1910年的「大石教頭事件」之後,學務部長辭職下台,國語學校學生鬧起了「大石排斥事件」;但其結局是國語學校的大石教頭高升了,成為監督全台教師的總督府視學官。而當局派來的新任國語學校校長兼視學官與學務課長的是朝鮮總督府學務課的隈本繁吉[13]

隈本是一位很懂得溝通的官僚,只是他的溝通原則與前及當年明石所謂的「如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的觀點相同,他曾留下所謂的「當局……沒必要特別宣明任何的教育方針,……是在表面上重視教育,但是實際不積極獎勵;只有在不得已時,才漸進的施行之。」[14]的說法〈想想,與前述大石教頭的說法也相通〉。

1911年,隈本發現「教育敕語」的內容,竟然可能成為台籍教師與我先民不安分的反抗理由,於是他動員專家試著另擬專屬於殖民地台灣的「教育敕諭」;但因東京當局蔑視台灣的特殊性,拒絕其有可能衝撞尊貴天皇詔敕的設計,該設計乃未能為當局接受。

不過,他們認清了我島嶼的特殊性,也知曉了東京當局的理想,在「噍吧哖事件」後,總結出了東京當局應該可以接受的,且依據他們所自以為成功的「朝鮮經驗」,而推出了「台灣教育令」。

回看「台灣同化會」與「噍吧哖革命事件」,這兩個完全不同性質的時代活動中,對於我島嶼的教育問題,卻有著共同的批判,只是在前者中表示為「怨訴」,在後者中呈現為「革命」;殖民當局蔑視我台人的生命體驗,以其高壓似乎「成功」的「朝鮮經驗」為根據,即以在朝鮮實行有年,絕不「一視同仁」的「朝鮮教育令」為範本,參酌台灣不同的現況而修改、推出,即是「台灣教育令」。

〈二〉「台灣教育令」的理想

此1919年1月出台的「台灣教育令」的總則四條與1911年的「朝鮮教育令」的前三條,內容可說完全相同,只有第四條稍有差異;但是其歷史意義應該指出:「朝鮮教育令」頒布前,1910年時,朝鮮總共已有2,397所學校;其中日人官立與公立學校僅有146所;其他都是近代化的私立學校與教會學校〈不含地方的書房〉。其中教會學校近八百所[15]。當然,這些非官公立的學校都是日人所欲壓制的;「朝鮮教育令」是以壓制此「朝鮮教育」為目標的。

換言之,該「台灣教育令」的設計,也絕非對於被統治者開放的,是壓制窒息被統治者的。簡言之,我們可以概要地如此觀之。

1.絕不「一視同仁」,仍以「教育敕語」為基礎

該法令的提出,其總則的第一條就明示了「在台灣對台灣人的教育是依據本令。」,只約束島嶼台灣的我島先民,不及於日人。因此,充分顯示了殖民者與被殖民者間的明顯分別、不平等;絕不是與日人「一視同仁」的;而是把當年明石任職參謀本部時所撰寫的「台灣意見書」中那「吝惜人權,不輕施予」的觀點,正式法制化。

「教育敕語」的地位,在該令的第二條中,稱「教育的本義是依據有關教育的敕語之旨趣為基礎,以培養忠良的國民。」,為了顏面與威信,殖民當局對於那自1913年以來,不再附上漢文譯本的「教育敕語」,仍然權威高懸;只是除去了該敕語的漢譯文,使得當局只要努力在獨斷闡釋其旨趣上掌握,確實更能排除我先民可能據理力爭的空間。

然而,當局努力掌握就真的可以獨斷而讓人心服嗎?

當然,不!

例如,帝國在殖民地的教育目標是提倡所謂「實業教育」,當時即「農業勞動」;並不鼓勵學生有努力深造的雄心,但是在「教育敕語」中是鼓勵臣民上進的;更不要說,「教育敕語」是強調「君民同祖」與「一視同仁」的,與殖民地的人民的處境完全不同;這類問題如何能夠讓我台人心服?

此時官方還沒有禁止漢書房,漢書房在講解四書的儒學大義時,只要提到了傳統「學問思辨」問題,自然就會與公學校教育禁止發問的要求,產生衝突;這些哪裡是殖民者所謂「同化政策」的教育法令所能消弭或掩蓋的[16]

2.對師範教育更深入的控制

台灣教育令在其總則第四條中,把「教育分為普通教育、實業教育、專門教育及師範教育」;而在朝鮮教育令中,則稱「朝鮮的教育大約可分成三種,即是普通教育、實業教育及專門教育。」,差別在於我島上明列出「師範教育」一項,這是在朝鮮所無的;也就是如前及,殖民當局對於朝鮮的師範教育,由於朝鮮社會中,日殖前,新式教育下的私立學校與外國教會學校頗有,上級學校到下級學校擔任教師者頗多,因而難給予簡明的宰制,但是在我島,當局則掌握了所有師資的來源,設計了一套完整「低智的」師範教育。

前述大石教頭事件中,國語學校教師受到校方嚴重打壓的情況,由於該事件發生在該校的師範部,所以,那個事件所呈現的就是當時殖民當局普遍宰制師範教育的形勢。

然後,關於「低智教育」的意義為何?我們教育專業者在此,除了課程的深度,如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之分外,我們應該稍作如下的說明;

讀者可請回憶在國小〈早年稱國民學校〉一年級時,是否記得當年各學科的成就測驗,往往會出現是非題,但是二年級以後就很少還有是非題,而有選擇題與填充題、造句題等陸續出現;教師如此命題的理由,並非任意的,是由於人類的認知能力是由二分法的思維模式開始的,是非題正是這種現象的反映。

相對的,二年級以後,隨著我們心智能力的成長,不應該停留在二分法的思維情境,應該要培養學生面對更複雜情境的能力。所謂「低智教育」,就是不重視我們認知能力應該有的發展,例如,在殖民教育下,我先民每每受到各種體罰的催逼,失去了儒學傳統那透過「學問思辨」的成長,就是重要的一例。

以上是在公學校中,所反映的「低智育現象」。

1919年,在師範學校中的「低智現象」,當時在國語學校師範部就讀的吳濁流先生曾如此描述該校的師資與學校使用的教科書──

「當時的國語學校在台灣是最高學府,教員和大學一樣,有教授、助教授名義。薪俸自然也和大學相同。因此招來了優秀的教員,但是教科書的內容則程度很低,比日本內地中學的還要差些。優秀進步的教授,把我們當大學生看待,把教科書以外的事,向我們講授了很多……我班上的國語老師是比較保守的,教科書以外的都不曾講授。」[17]

但是在「台灣教育令」公布之後,師範學校就被我先民如此強烈地批判著──

「……原來師範學校是養成為師範的人物。應重在人格,充實內容,才是合適。那麼師範學校反輕視人格,偏重形式,這是第一件的錯誤。為教師應吸收多方面的智識,才能為啟發指導之職;不使多讀課外之書籍,是對學生智識的閉鎖,這是第二件的錯誤。輕視有實力、有誠意的教師使其辭職,採用無誠意無實力的小公學校訓導,低下教授的程度,自校長著任後還不及三年,而教師更迭已達50人之多,使學生不能安其學業,這是第三件的錯誤。教師和生徒如同仇敵,哪能陶冶生徒的品性呢?僅知威嚴怒眼叱咤,而不以愛情啟導,這是第四件的錯誤。同是國民應不可差別,在教育上更要公平無私,而對內、台生凡事都以差別感之區別,這是第五件的錯誤。其他,在校內好像封建專制,私設種種的規則,將使寄宿生活為機械化,如父兄有要事寄書留到校,說是違校則,一定返戾,不為代收……教師多是官僚式,過於刑務所的束縛……」[18]

3、壓低台人中等教育的程度

此時,我島上唯有一所台灣公立台中中學校,主要是我台籍生就讀的中等學校;然而,該校是我台人士紳集資所設立,目的是讓我台人在公學校畢業後能夠繼續向中、上學校深造。然而,這一自然的深造的念頭並不受到當局的肯認;相對於島上日籍學生之能就讀中學校,例如,總督府台北中學校,總督府台南中學校,就是;前述我台籍學生在1915年所設立的台中公立中學校,到此時,並不被認可為「中學校」,僅被認為是「高等普通學校」。

在台灣教育令的第六條與第十條、第十一條中,分別如此描述:

「普通教育施行的學校分為三種,就是公學校、高等普通學校,及女子高等普通學校。」

「高等普通學校是施與男學生高等普通教育、傳授生活中有用的知識與技能的所在。」

「高等普通學校的修業年限為四年。」

換言之,我先民原本對於台中公立中學校的前途還頗有期望,看到該法令正式公布,其中法定的名目中,我島上只允許設立四年制、那偏重在農業勞動的「高等普通學校」,完全不同於日籍學生五年制中學校的設計;始知當局對於我島人的歧視,簡直已經無以復加。

真是「台灣同化會」與「噍吧哖事件」所反對的,那過去說是「無方針」的;如今自稱是「進步」了,但是竟然只是「制度化」地把過去的「低智教育」更僵化成為我們先民將永難脫卻的真實枷鎖──還在1918年在各地方廳特設視學官,以加強對於地方「低智教育」的督導。

這應該真是實現了那所謂的「吝惜人權,不輕給予」的主張──確立了殖民者在我島推動「低智教育」的法制基礎,也才能充分發展出其所謂「感化」的同化教育,而應付那個「日本將陷於孤立地位」與「台灣問題難保不惹起對外問題」的新時代啊。

二、所謂「文官總督制」的確立

1919年發生的「三一萬歲運動」,對於曾經倚仗著朝鮮統治政績而出任台灣總督的明石,當然是一巨大的衝擊;尤其,對於自知在藩閥內外的關係都並不算好,且自幼三歲失怙,就是因其父親在藩內鬥爭落敗自殺;據稱,他返國述職的行止,都會受到當權派的跟蹤;我們應可想見當朝鮮局勢那樣不穩,勢必讓他備受嘲諷的攻擊。

其時,他的青睞者寺內首相已在「米騷動」中下台,新任內閣號稱是日本第一個真正的「純政黨內閣」,內閣除了陸、海、外三相外,都由政黨人士出任,連政務次官也多由政黨人物出任[19];該新任首相原敬雖然仍頗能與山縣元老契合,但長州藩閥威望可說已要隨風而去;民黨所主持的新閣為了表彰自身的民黨風範,不可能支持藩閥舊時代人物。

「三一萬歲運動」後,朝鮮殖民地統治問題,外有引起世界注目的壓力;內有藩閥內閣瓦解與護憲運動以來,民間長期對於軍方擅權的不滿;東京當局不能不有所表示。

朝鮮總督府,首當其衝,陸軍的長谷川總督,由海軍備役大將齋藤實取代;台灣殖民當局倚賴的藩閥與朝鮮政績背景,自也難以自解;於是原內閣將殖民地台、朝總督資格都改為「親任官」,即天皇指定即可;不再以大、中將武官專任。1919年8月,開始新制。我島許多學者重視此一轉變,但是並不查明其來龍去脈,卻一味肯定。

那是此時局大壓力下,6月閣議時,在山縣與寺內都同意後,由陸相田中義一提出的[20];這對於明石總督應該是不小的打擊。據稱,原本計畫還要把軍部嚴重牽制內閣的「現役大中將海陸相」體制,縮小其牽制,改為「退職之大中將,得充海陸軍大臣」,並計畫撤銷「參謀本部」[21];可惜,因原敬早死,故對軍部擅權體制的改正,只及於殖民地統治部分。

在明石任上,我島上的武官總督體制,因「親任」的新條件而開始可能產生文官總督;他是新制下的武官總督,兼任台灣軍司令官;他的後任田總督就是文官總督。

「文官總督制」,在名義上當然不同於「武官總督制」,但是實際上有多少差異?看官方公布的統計數據,武官總督時期,雖是發生了我們所揭露台南廳消失20萬人的「南部大陰謀事件」,但是文官總督時代人口總數增加的大趨勢也沒有增快,是否武官總督統治好像也沒那麼可怕?相對的,文官總督統治之後,我台平均死亡年齡還是繼續盤旋走低,1908年到1919年武官統治下,十一年間共下降2.1歲;而文官統治的1920年到1931年的十一年間,則下降了3.4歲[22];文官總督統治之下,真的政績沒有更差嗎?──轉為文官總督體制,真是值得日人「自吹自擂」的「好制度」嗎?

其實,所謂「文官總督」,不過只是帝國在明治維新後政治內鬥的產物;相對的「武官」的統治一定比「文官」統治,不如嗎?對於殖民地而言,都是努力對我先民進行著壓榨與宰制,應該很難有真實的差別啊。

三、推出「台灣違警例」

如前述,日據初期,在我島上的「犯罪即決例」就是把日本本土的違警例轉來我島的;該法的精神在日本就是僅有「違警罪」可以「即決處分」,並不准擴大及於「罪刑」。然而,來到我島上,「應處三個月以下重禁錮或科百元以下之罰金之違反行政諸規則之罪」[23]與賭博之罪,都經該「犯罪即決例」而裁判權交給地方行政長官。

到明石就任,情治出身且具朝鮮憲警統治宰制經驗的他,來到我們這以低智教育為目標的島嶼,根據日本內地的「違警例」,頒布了遠比內地繁複的「台灣違警例」。

此例與前及的日式保甲制度,都是在總督府強調「內地延長主義」以前,就由內地延伸來我島的重要制度。在我島的體制上,我先民曾指它們為宰制我先民的兩大工具[24]

此行政命令頒行於1918年6月26日,那是明石總督就任後的第二十天──值得注意的是,不知是否由於此例在法律效力的位階較低,所以在後來的官書「台灣治績誌」中未給予應有的注意,或是由於該行政命令實在是惡名在外,因而,官方在編輯該書時,對該重要的政績故意不提,所以,過去它沒有得到我們學界應有的重視。

我先民曾經公開在媒體上哀訴,稱「其所禁止的行為,計共有122項,可說是無微不到,內中也有文句極其模糊的,也有範圍極其廣大的,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在內地現實施行的警察犯處罰則……分做58項,都說是非文明的命令,比較台灣違警例,才有一半的條例而已,不消說是好得多了。」[25];並且指出其第二十條的「不可為粗暴、或不穩之言論行為,而害公安。」與第三十四條的「不可作妨害他人之業務,其他之行為。」[26],批判其文意多麼模糊,範圍多麼廣大,多麼具有任意性。

是這樣綿密而無所不至的法網,配上我先民在經過各地派出所時,所常聽到我台人被刑打時的哀號聲;同時,學校教育中又是以「體罰」常為「德育」的手段的,是在這樣由學校到社會,整體設計的長久威嚇下,警察的權力怎能不成為在地方上可怕到可以「讓孩童止住夜哭」,也被稱為「草地皇帝」的「大人」[27]

我們先民有幾個人能夠熟知那122項條文的究竟,怎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犯了某一條籠統的規定?當然極少有人敢於拒絕警察的裁決,請求法庭的正式裁判。

這是一個直接可以影響到1945年以後國府時期的重大法令;他除了在光復初期日本警察在我島失能之時,自然形成明白的斷裂,招致社會的大動盪外,在歷經1947年著名的二二八悲劇,社會逐漸回復寧靖,由國府類同該法的「違警罰法」充分承接之後,我島社會的治安才能獲得相當的維護。

四、「進步的」「台灣森林令」的公佈

明石總督在其任內公佈了「台灣森林令」,嚴格地保護森林;這似乎當然是一個相當先進的制度,可說也是一個可以與我傳統中「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28]啟發的近代作為;然而,在當時,它的現實與歷史意義為何?

原來,自從「林野調查」之後,許多民間的林野土地,由於缺乏權狀書證,完全都成了官有林地,使得民間頗有放火燒山的憤懣。我們先民在羅福星事件與噍吧哖事件後,曾經留下如此的回憶──

「大正二年時,苗栗革命被查獲了,同志中據說也有台灣人的巡查,……登載羅福星公審的報紙,保正特地送到我家來。鴉片仙在庭院裡,大聲讀給大家聽。尤其是羅福星做的革命詩、他寫給愛人的詩,他都一遍又一遍的朗誦,使聽的人都深深嘆息。……彷彿就在這事件後沒有多久,傳出了民間的山都要收為官有的消息,父親趕快把後山的大樹砍伐下來……這種傳聞並非空穴來風,是因家永廳長把三叉河的民有地擅自售給三井所引起的。以後的三叉河在日本統治時期便成了全台灣山林火災最多的地方。這山林火災是土地被收奪的農民的反擊。我的村子的大採伐,也是無力者的抵抗。」[29]

明石總督是說一不二、嚴刑峻法的;這「台灣森林令」一直有效到日本投降之際;也因此,直到日本投降前後,我台人仍有如此慨歎──似乎也是一種「無力者的抵抗」?直到日據末期,我先民竟還有這類的悲劇──

「光復前的戰爭時期,以及光復初期,一般百姓生活困苦,又缺乏燃料,就常常來盜林,甚至於把林班工作人員綑起來,砍斷手腳,很殘忍。我擔任他們的長官,看了心裡實在很難過,但又無可奈何,因為這種事,實在很難處理啊。」[30]

其三、資源開發工作的展開

這是佐久間總督理番工作完畢後,東京所安排的要務,安東時期受到我島革命的衝擊而耽擱;明石接任後,自然要努力規劃,全面展開。主要都是規劃的工作,未來還有機會再實際論述,現時分別概要論述:

一、設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規劃日月潭發電

我島最初引來發電設備,是在前清劉銘傳時期;1916年,安東總督時,總督府山形土木局長曾經開始規劃高雄港發展,考察其發展產業所需要附近水源時,派員探勘而規劃,但因建設預算龐大,東京當局以財政無力負擔而否決。明石時代,再以官民合辦國策公共事業的企劃案提出,獲得東京之許可。1919年6月,募股過程極順利;7月底,該會社成立;隨即編列預算,動工。

二、設立官佃溪水利事業

據稱,這最初是上述計畫闢建高雄港時,發現日月潭發電事業,應該足以維持我島未來產業發展;官佃溪水利事業乃其副產品。那是在不斷探勘中,1917年,曾負責設計桃園大圳的八田技師在官佃溪發現了與桃園大圳類似可興建水庫的地點;該年冬,該工程獲得總督府同意;計畫與日月潭發電工程同時進行;但恰遇日月潭發電工程預算受阻,以至此案也受擱置。

此時正是日本糧食不足竟導致全國範圍的「米騷動」之初起,日本米糧缺乏問題日趨嚴重,因而乃引起明石總督之特別重視;最後,八田提出了能夠像桃園大圳一樣發揮日本德川統治精神的設計,官佃溪水利工程案,獲得明石的肯定與支持。這個被日人讚美說是比二戰後日本最大的愛知用水工程還大十倍的工程,當年東亞最大的水利工程就定案了。

據稱,該工程是日據台灣五十年中,總督府所推動的所有工程中裡,投入資金最大的一項工程──不過,除了日本著名學者矢內原忠雄曾指為「以三千萬元著手官設埤圳的建設外,……上述預算不足支應,乃令設嘉南大圳組合〈公共埤圳組合〉負責推行,而總督府則中途停止上述官設埤圳事業,以其預算餘額一千二百萬元支作補助金。復因大圳的工程費增加,總督府的補助金也增加了一倍,補助總工程費四千八百萬元的半數,即二千四百萬元;此外,總督府還自行給予一千四百四十六萬元的低利放款。…………一舉而著手實行這種大工程,……使人驚嘆計畫的偉大與執行上的大膽。」[31],然而,史實中該所謂「偉大」與「大膽」的工程,在動工期間與完工後,都為我農民引來了種種惡質的問題,使我先民不只是很少獲得什麼實質的好處,更可說是「怨聲載道」了;但自開工到完工之後,官方卻也努力製造了種種漂亮的資料與數據,未來我們將一一揭露,在嘉南平原地區,我農民與地主如何「被咬」,甚至「被吃」,真是當年那悲慘「農村曲」[32]的寫照。

但對於資訊閉塞,只由學校教師口中或是新聞報導的照片中所見,其巨大的規模與所公開的美好數據,應該頗具「感化」無知先民與無知的學術界的效果。

三、縱貫鐵路海岸線的新建

我島的縱貫鐵路興建,最早起於前清劉銘傳時代;興建了由基隆到新竹一段;當年已經有帶動台北城三區發展的作用。至1899年,開始日殖時期的鐵道建設,修建舊日路線外,也開始繼續縱貫鐵路的興建。

1904年,鐵道由新竹向南延伸到三義;由高雄北上,則到斗南;其南北銜接是在1904~05年日俄戰爭期間,為防俄軍登陸,而趕工建築;最後,如前述,該線完工通車於1908年。

至第一次大戰期間,因西方列強衝突嚴重,無力兼顧其海外市場,因此日本藉機大大發展海外貿易,我島也深受此時局影響,但由於該鐵路中部經過山區的坡度過大,限制車速,無法充分疏運物資,因此造成許多車站貨物堆積如山的情況[33]

1918年,總督府鐵道部為解決此問題而提出興建海岸線的計畫案。主張在新竹竹南到台中追分另行闢建鐵路,以利輸運。但因地方人士擔心該案影響地方發展而受到中部地方,如台中與彰化,不分日、台籍的有力人士的強烈反對。

一度甚至台中廳長也北上陳情;明石總督皆不為所動。該案在1918年底,由大藏省通過預算案;1919年1月,反對該案的民間組織期成同盟會自行解散。1922年,正式完工。

但該工程完工後,我們考察前述的我台人平均死亡年齡,前述的盤旋下降的趨勢並無改變;因而我們仍然很難認定其對於我們先民具有任何積極意義。

以上,是安東總督血洗噍吧哖之後,明石總督開展的重要建設工作──前兩項乃是日殖時期總督府耗費最大的工程;也應該是往日學界不乏把他與兒玉總督相提並論的真實理由;更加上其治下,我島上殖民體制不僅在「無方針」多年統治之後,終於轉出了所謂「同化政策」,又歷經了由武官總督到文官總督的轉變,這也是我們把他的作為稱為「重奠基」的理由。

不過,此一「奠基」,是否真實穩固呢,當年的幾位日本學者,如前及的矢內原曾經以「總督府是如何努力設法消費這一鉅額的收入」「台灣以財政支出來維持的事業,比較台灣的人口及其密度是否過分,仍多疑問。嘉南大圳,即其一例。」,直接地提問;持地六三郎則稱「如果對於目前財政表面上的盛況,寄以樂觀而不顧經費的經濟使用,從事過大不急之務,則恐今後台灣殖民當局的弱點卻在其財政上發生不測的禍患……」;東鄉實與佐藤四郎則指出「這樣的黃金時代,未始沒有使當局者不知前後輕重而著手各般事業。」[34],這些意見具有怎樣的批判性──應該也是稍後當世界民族自決與民主浪潮湧至我島時,我島殖民當局怕基礎難以穩固,而不能不對於社會運動稍作寬容的根本理由。

上述各種新制度與新的建設,真可說是琳瑯滿目;但是由當年殖民政策學者的批判看,我們學者在是否「劃時代」的問題上,是否應該站在體恤我先民的主體性上,更著眼於當年明石總督所劃出的,是一個當局者「不顧經費的經濟使用,從事過大不急之務」的時代!一個「吝惜人權,不輕施予」的時代!

下面,讓我們繼續關切我先民的實際生活,然後再考察往後殖民者是如何應付時代新局的。


[1] 當時憲政會議員小林勝民曾提案「質問關於台灣匪徒事件之善後方策」,獲得32位議員之支持;他們認為日本領有台灣已二十年,竟還發生如此大規模的匪徒抗日事件,是日本統治史上的「大缺陷」。

[2]似乎時代真的是不一樣了,對於明石更大的打擊是1919年,歐戰後發生在朝鮮的那著名的「三一萬歲運動」,顯然無比雄辯地深深衝擊了明石與寺內所共同依賴的朝鮮政績。那麼,他所依恃的認知顯然已不能不改變?嚴格言之,他可說是日本軍方認知的貫徹者,但是舊時代已經逐漸過去,不過,他似乎和他的父親有著類似的因在藩內鬥爭中失敗而切腹自殺,他也死在新時代的傾軋裡。「台灣日本總督」,司馬嘯清著,玉山社,頁174。「台灣日本總督」,司馬嘯清著,玉山社,頁174。

[3] 「台灣總督明石元二郎傳奇」,賴青松編譯,一橋,頁160。

[4] 「台灣第七代總督明石元二郎與同化政策」,井上聰著,台灣風物,第三十七卷第一期,頁40。

[5] 「日據下之台政」,第二冊,頁661~662。

[6]此引兩段皆見於「日據下之台政」,第二冊,頁659。

[7]這是日本投降後,北埔公學校畢業生們在一次同學會中談起;大家才知道至少從1919年起,安部校長每年在應屆學生畢業前,都會為畢業學生講當年「北埔事件」的往事與其自以為偉大感人的事蹟。〈「遺族後記──北埔事件之三個因素三個影響」,劉兆桄著;收入「北埔事件百周年紀念專刊」,頁215~216,〉」

[8] 「日據初期警察及監獄制度檔案」,附錄台灣中部前期抗日運動檔案,編譯人黃耀東、吳定葉;省文獻會印行。頁223。聯庄章程,能擊斃一強盜者,賞勞金十五元,能生擒一強盜者,賞勞金二十元;〈頁161〉。「警察賞罰規則」,最高為獎金五百元以內。〈頁223〉案,當年教師月薪最低級者八8元,最高級者45元。

[9] 「台灣小史」,種村保三郎著,武陵出版社,頁279~280。原書由「東都書籍株式會社」出版於1945年1月,當時為戰爭末期,書籍出版都在高度管制之下,故視其為官書。

[10]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委託單位台南縣政府,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頁84。另有一近似地的說法稱「於短短的兩個月期間審結將近二千人」……死刑案自判決到處決,常未逾一週,一審了結,未見因控訴獲補救案例,草率之甚,殘暴之極,比軍事法庭,有過之而無不及。」,可見於「余清芳傳」,省文獻會,頁155。

[11]純就法理言,這是一很重要的改動;但是在前述種村氏的「台灣小史」中,竟然沒有提及,或許以為過去法官地位不獨立,頗為可恥,為了體面,在此不提。此一改動可見於「日據下之台政」〈二〉,頁664。其文為「撤銷從來總督對於推事之休職命令權,以明其地位,使司法獨立之旗幟鮮明。」

[12]然而,在我們沒有主體性的學界,對當時的情況,竟然稱「於1898年制定了「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此後,裁判官的地位才有了保障。……裁判的獨立性獲得認可了。」〈「台灣總督府」,前衛,頁227〉;其實,稍前高野孟矩法官在司法獨立上的奮鬥,與其最後雖然不服,甚至與若干在野法界人士結合,堅決欲彈劾內閣,但終究當時,不僅他所揭發的各案件都虎頭蛇尾,不了了之;甚至,最後高野竟會因案而瘐死獄中。他那樣悲慘的結局,其後的法界誰能不對司法獨立,自行設限警惕?

[13]隈本繁吉,1874年出生於福岡。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大學史學科畢業,曾任文部省視學官、中學校校長。在「日韓合併」條約成立(1908)時,至韓負責教育制度設計工作。曽任朝鮮總督府學務課長。1911年,他由朝鮮來台接管總督府學務事務;在他手中台中一中設校,頒布「台灣教育令」,至1920年離開台灣;被稱為是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間連續任職近十年的「能吏」;1918年6月,曾赴歐美考察戰時歐美教育一年多;返台後,出任剛創立的「高等商業學校」第一任校長;不久,因病返日。1920年,離台之際,「台灣教育」的卷頭語,稱其為「執掌教育行政實權,實地教育關鍵」人物;此資料引自「同化的同床異夢」,頁225。此人之地位,確實值得考察研究,其因病返日,似乎與寺田、明石之病,原因相通;他們都是靠朝鮮統治起家,因「朝鮮三一萬歲運動」而飽受打擊的病患。

[14] 「同化的同床異夢」,陳培豐著,頁228。

[15] 「殖民地帝國日本的文化統合」,駒込武著,吳密察、許佩賢、林詩庭譯,吳密察校訂;台大出版中心。頁87。

[16] 對於此,我島學者有一極為錯誤的論述,把我台籍學童的就學率誤認為「同化」的指標,並用來比較朝鮮學童的就學率,來認定台人比韓人更能「同化」,忽視了現實中的三項因素,其一,我台籍學童的就學率,真正能夠畢業的人數最多只有半數;如果「就學率」要等於「同化」,該數據應該減半來與韓人比較。其二、在1933年禁止漢書房之前,公學校學生晚間多數另進入漢書房讀漢文,其中的儒學大義,往往使得學生更難「同化」於殖民者。我台籍生何以入公學校,是為了「同化」嗎?據稱我台著名的企業家兼報人的吳三連,他回憶父親同意讓讀過漢書房的他入公學校的理由是「至少官文書下來,要曉得到底官府是要殺頭或要賞賜!」,這樣的態度怎可說是為了「同化」於日人呢?

[17] 「台灣連翹」,吳濁流著,草根,頁42。

[18] 「關於臺北師範休校事件的一考察」,劍如,台灣民報,1924/12/11。

[19] 「戰前日本政黨史」,陳水逢著,中央文物供應社,頁219。

[20] 「日本帝國主義與滿洲」,鈴木隆史原著,周啟乾監譯,金禾出版,頁273~274。

[21] 「戰前日本政黨史」,陳水逢著,中央文物供應社,頁225。

[22] 引自「台灣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印,頁983。

[23] 「日據時期之台灣殖民地法制與殖民統治」,黃靜嘉著,1960年初版,頁126。

[24] 「違警例的濫用何多!」,台灣民報,1926.7.4。其中指出,「台灣警察界有兩件武器,使它們會得容易濫用警察權來蹂躪人權。第一件是保甲條例,第二件是違警例。」

[25] 同前註。

[26] 同前註。

[27] 直到國府來台後,這個把警察稱做「大人」的態度,在我島上還保留了相當長的時間;大約在1970年以後才逐漸消失。

[28] 可見於「孟子」一書的梁惠王篇,「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鼈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鼈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是中國傳統天人合一哲學的重要論述。

[29] 「台灣連翹」,吳濁流著,草根,頁28。

[30] 請見於本書末「皇民化下的我先民的實際生活」。

[31] 「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矢內原忠雄著,周憲文譯,帕米爾,頁77。

[32] 該一長久在民間傳唱的歌曲,曲調哀傷;個人在當兵時聽到有人將其改歌詞,以抒發大頭步兵的苦勞,退伍後查看資料始知原曲調來自雲嘉農村地區,顯然該曲應該正是描述我先民在當時「大圳咬人」或「吃人」的情況下,生活的悲哀;因而,有此一說。

[33] 「日治台灣生活史」,大正篇,時報文化,頁347。

[34] 「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矢內原忠雄著,周憲文譯,帕米爾,頁77、72~73。

殖民統治的「重奠基」之須知 十三之十一「西來庵事件」的意義,安東總督的「新善後」 | 郭譽孚

其一、「西來庵事件」的意義

西來庵事件,據稱是當年總督府慣用的名字;安東總督上任〈1915年4月〉不久,就遇到該大陰謀事件,如何處理才能讓各方善罷甘休──雖原來責任應該不在新任的安東自身?但是,當他出動軍隊並動用砲兵轟擊義軍時,勢必強烈衝擊整個社會時,他引來了內田民政長官的反對;以至於內田在事件的臨時法院開設而尚未結案前,即自行稱病,辭職離台[1];這也是我們認為應該由那似乎自我否棄過去的「殖民治理性」,而使用「重奠基」──這是我們採取了其中自我否棄的意義──「重新」奠基的意義。

究竟總督與民政長官之間的衝突,是誰是誰非呢?實難斷言。

殖民當局來台已二十年,由於錯誤地以攘逐殺戮開始,使得我島社會墜入大動盪中;自然必須進行各種「善後」與「奠基」的工作;我們不知道當時的環境下,正確的程序應該為何,但是以「分化原漢」的方式,先行鎮壓漢民族的政策,顯然並不很理想;鎮壓漢民族告一段落之後,大力推出其虛假的理番政策,最後仍以殺戮的伐番政策,草草了結。

但是,過程中由於各任總督諱言失敗,只能「使命必達」地完成東京當局上告給天皇的漂亮說法。

安東總督接任不久,就遭遇「南部大陰謀」,似乎頗類於桂太郎之遭遇「雲林大屠殺」;顯然是其諸前任的失政所致;後任者卻需要一力承擔起來,並負責善後工作。平心而論,尤其在武士道的傳統那「不重視生命」的文化背景下,其下手輕重拿捏不易。加上其前任佐久間總督公開宣稱本島應該已可以進入對於我島全面「建設」的階段,那是何等的壓力?桂總督處於藩閥高張的時代,可以藩閥的勢力而輕易脫身,安東總督沒有那樣的機會,他必須承受前任種種導致「革命六大理由」的「失政」重擔。

看當年官方的報導,對於該起義事件,主要通稱為「匪徒陰謀事件」,「匪徒」兩字,直接連結到前清時地方上確實頗有土匪問題,這是長久以來當局推託治安責任的方式,而「陰謀」則指事變尚未發生之狀態,無形中有事前發現的表功意義;但是,我們更應該重視當局在日本帝國議會中,回答其議員的批判時,所強調的「此事件係『無智與迷信』的島民所引發之陰謀事件」[2];我們要由官方常使用的所謂的「西來庵事件」,來重視此革命事件的兩大意義,那是下述兩方面──

  • 關於「迷信」的民俗宗教

過去殖民當局雖強調科學的研究,然而,此次事件中,顯示當局對於我島宗教現象竟然沒有充分掌握;我們細看當年的史料,可以見到該事件爆發的稍前,警方對於地方的齋教活動確實有相當重視,例如,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情況是──

「菜寮庄派出所巡查,時常抽訪調查,本庄有無食菜人?內庄仔庄的嚴德昌〈嚴朝陽之三子〉,在本事件發生前已參加食菜組織,被警察查獲,拘捕到大目降支廳,而受判懲役。」[3]

「葉先生說:『當時保正黃永龍早被日人打死了。』筆者問:『為什麼被打死?』『因參加台南亭仔腳食菜人的案。』問:『他是不是南庄人?』答:『不,他是沙仔田人。在步兵未來到之前,他就被日警打死,投井後再將他撈起,並偽稱他是投井自殺。』」[4]

以及這次事件中部份的信仰者們,竟表現出了某種不畏死的精神;那是絕對可以不輸那近三十年後,日軍擁有現代化武器,卻在戰場上相信「千人針」信仰的偉大情操──

「噍吧哖虎頭山之役……五日上午五點未明時分開始行動,利用虎頭山腳通噍吧哖街數條的地隙〈小溪〉,迫近市街僅距五、六十公尺處開火……上午八時革命軍的攻擊愈加猛烈,而裸著上半身腰帶神符的刀槍隊,還利用地上物及地形,英勇地迫近,殺入日警察隊的掩堡,後面的槍手則作掩護射擊……下午六時過後,革命軍又自虎頭山腳小溪潛行,以優勢裸體拔刀隊勇猛殺入北寮街道方向日警掩堡……」[5]

由這前兩例可看出殖民當局在降筆會戒毒運動之後,實在並沒有很輕視齋教的存在,日警甚至還相當深入地盯住其活動的。只是可能警方的長期關注並沒有成為日本統治者普遍的認知,而後一例中,對於中國傳統信仰竟然能夠不只是轉為我們前引的降筆會鸞主宣示「殺身成仁」的抗告文,並且能夠實際地形成「捨生取義」的社會力量,他們是感到意外的。

換言之,當局對於「迷信」的輕蔑,固然是有道理的,然而,所有信仰,表現為革命的情操時,被革命者顯然更需要反省;這才能對於破除「迷信」有全盤的認知與把握;我們都知道日本武士道是強調「不怕死」的,他們長期衊視支那人、清國奴,自詡為神裔,其中之一,就是自身有「不怕死」的精神;如今,在這個事件中,他們也看到了中國人的這種精神,只是日人自身較擁有武器的優勢而已。

如果「不怕死」在「武士道」中、在自認為燦爛的日本歷史文化中,那樣重要,我們的西來庵事件中,五瘟神的信仰與降筆會信仰所結合的「不怕死」,其意義怎會是虛無的?

  • 關於「無智」的意義

東京當局,當初曾經由於難於治理而出現把台灣賣卻的說法,沒想到治理20周年,又發生如此強烈的反抗事件,真是沒面子;自然會引起各方批判者的檢討與攻擊;於是除了前及日本武士道文化的殺戮鎮壓反應外,顯然,前述起義的六大理由,應該必然成為檢討的對象。

然而,當局能否在檢討時,理直氣壯的駁斥這樣的攻擊呢?

尤其,當時中國共和革命,推翻君主體制,以及因兩岸民族主義之親近,對我台社會有其影響力是可以想見的事;當局自然不能不有充分的反應,以抑止民心憤懣繼續積累,免得造成未來更大的問題。

就我們的認知,當時的我島社會雖已改隸多年,但是由於當局有蔑視我島傳統的情況,因而對於我島傳統上以廟宇為歷史文化中心的現象並不重視,西來庵作為台南市香火最盛的廟宇,又是有著深刻「殺身成仁」寓意的傳統領域,在那個高壓、高剝削、管控嚴密的時代中,其成為這次大革命事件的策源地,實在並不離奇;某個意義上,「神裔自大」以至於「無智」的當局之蔑視,才是此次失職、失政的原因。

另方面,如果要檢討的話,民間所揭櫫的六大革命理由,那六方面確實都深深影響著人民的實際生活,自然都應該論述;但是六大論點,前五項,雖然都讓人傷心失望,但是第六項卻可能使人絕望;這是我們應該指出的──因為,前五項「1.各種稅賦皆重,人民不堪其苛徵。2.日人蔑視台民,動輒罵清國奴。3.警察蠻橫,不分良莠,俱加施虐。4.培植製糖會社,霸佔農業。  5.實行林野調查,沒收台民私有林野。」,雖直接打擊了我們每位先民難以承受的當下,但是第6項的教育批判,「不予台民受高等教育機會,企圖奴化,愚化台民。」,卻等於把我們先民未來各方面的期望都斷送了;一切簡直都變成了絕望。

面對絕望的掙扎,豈非逼得我先民只有一起邁向「革命」,才是出路。

是誰讓我們島人「無智」的,當然,誰就是我們先民應該對其革命的對象。

對於有著深厚歷史文化背景的我們先民,眼看海峽對岸的中國人,當時顯然在進步中,此岸殖民當局能否給予人們一個有希望的未來,應該是此次「西來庵事件」所反映出來的最深刻的問題。

我們先民在這次血腥的「西來庵事件」後,是否能夠使得「無智」的當局充分檢討,從而改進我先民被日本記者嘲笑為「痴愚頑迷可怋可悲之輩」[6]的「無智」處境?

其二、安東總督的「新善後」──在所謂「百鬼橫行的大伏魔殿」

面對前述的「南部大陰謀事件」,距離日據初期日人蹂躪我先民的攘逐殺戮政策,還不到二十年,我們先民若非天生愚傻,應該還對於當年我島那消失七十萬人以上的慘史,仍有相當強烈的感性印象,相對地說,降筆會戒毒運動的成功給他們的則是自信與自尊的自覺。那樣的自覺與慘史的激盪所成的憤恨與報復感,大約就是當年安東總督所稱的「大伏魔殿」的由來──確實,如果不是人性被激盪到神魔之間的水準,我手執竹槍、鳥銃的先民怎麼可能敢於對抗擁有近代武器的日本軍警?難怪當年官方媒體報導,日本死者屍身往往不是只有幾個傷口,而是每人都有幾十個傷口。這或許就是我們前述所指出,該事件之後,在我台南廳的農業人口紀錄中,何以消失了20萬人的重要背景。

當年官方媒體上是拒絕公開檢討的;私下應該仍有吧,否則安東總督怎會莫名其妙地推出下列的政策來「善後」?

  • 「台灣第二次臨時人口普查」與「台灣宗教總調查」

當年後藤長官,接續在乃木總督之後,展開對於我島舊慣調查,號稱其研究調查之後,才能提出完整的政策,作為其統治的基礎;在此前「無方針」,使得外界無法對其作為進行批判。1898年,後藤在總督府中組成舊慣調查會,自任會長;其中所謂「利用」我島傳統保甲制度,是其厲害的扭曲手段之一。

在西方帝國主義的殖民統治上,宗教的重要性,他是知道的;他明知宗教信仰對於社會生活的重要性,甚至親自大力壓制過齋教脈絡下降筆會戒毒運動,但是卻沒有深入地認知並及早掌握我島社會宗教舊慣的各方面;在這次由台南市「西來庵」發展成為南部大陰謀事件的宗教問題上,顯然是其過去殖民統治奠基的一大缺失。

安東總督在1915年10月1日,同時開始了全台第二次臨時人口普查[7]與全台宗教總調查。

為何在這時要進行人口普查?是否社會明顯十分動盪;希望掌握這個難得的機會,進行統計上調整數據的研究──經由前述強烈壓制手段後,台南廳農業人口消失了二十萬人以上,但是在我們所見的該人口普查報告中,卻沒有蛛絲馬跡,應是其一例。

同年同月,我島上也展開了「台灣宗教總調查」,應該是對於「西來庵事件」的明快反應;不過,可能由於社會太過動盪,並且民間也感到當時透漏該信仰的危險性,因而,儘管以噍吧哖地區為例,曾有人在該事件前,對於當地齋教活動,除提及前述的日警打死信奉該教的一保正黃永龍,代理該保正的嚴氏,其家族中有一教徒被捕送支廳,罰以懲役外,還提出如下的回憶──

「抗日事件未發生前,庄內以有數人參加『食齋』,俗稱『食菜』,我曾看見食齋的厝前,均豎立青竹一枝,約四、五尺高,青竹旁放置有面盆水,家人朝夕跪拜,上香、口唸佛經,據當事者表示,是虔敬神明,祈求國泰民安。」[8]

但是,該民間信仰在該事件過後,怕不都更是銷聲匿跡了[9]──據稱,後來官方曾透過地方公學校與日警進行過幾次調查,但效果都並不理想;但這是個重要的開始──1917年,總督府內開始專設一社寺課,進行管理[10]

  • 「不傷國體」的嚴整官箴

這應該是安東總督對於該事件責任關係不大,才有可能進行的重要善後工作。官方雖然強調噍吧哖事件的「迷信」成分,但是更對於官方努力隱匿的真正原因加以檢討、求其應對,以利其自身往後的統治;這就難怪此時總督府強烈地出現了「整肅官箴」的訊息。那是新任的安東總督對於其屬下地方官吏的一再訓示:1916年1月,他公開提出了所謂──

「官吏需要清廉潔白;官吏需要品行端正;官吏對其下屬之任免黜陟須加謹慎;官吏對上司陳述其意見無須顧忌;官吏不得濫用其權限;官吏與民眾接觸須持懇切態度;官吏須力求知識各自期上進。」

1917年3月,又發訓示強調──

「去年本總督於本會議曾列舉官吏在服務上應留意事項,予以訓示……眾官宜身先僚屬,持身以嚴,守法以堅,善為指導部屬……」

安東總督如此的作為,到底收到了多少政策效果,我們不知道,然而,「整肅官箴」方面,如果嚴格執行的話,應該是可以立竿見影的事;看他先後兩次對下屬要求,除了表示官僚們過去確實很苛虐,此時應該多少收斂些;此外,該事件當時極為轟動,是當年世界級的大刑案;在當年那樣害怕有「漏網之魚」而到處追究株連的責任下,若要官方收斂太多似也不可能。

  • 台灣宣教活動

西來庵事件中,日人150具屍身[11]上有很多殘暴的痕跡,已如前述;當時透過官方報導當然對於所有的在台日人一定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應該如何安撫他們身在海外的恐懼與焦慮,應該也是當時安東總督必須進行的工作──日本人其實並不真是那麼異乎常人的「神裔」之子,回憶日俄戰爭期間,戰雲陰沉之際,日人逃回日本者竟達數千人,曾足以使台北市況蕭條,可以想見;他們的神勇其實極為有限。

    安東總督在該事件的週年日開始,就展開了一連串的宗教性活動;我們知道宗教都是具相當神祕性的,強調的都是面對時運不濟時,應該如何順應的探討──顯然該活動正有提供「人民的鴉片」之意;對於在「噍吧哖事件」後那可能繼續憤懣的社會,該宗教活動具有宣揚某種「天譴」、「認命」,應該革新的意義[12]──當時的情況,正式官書,如「台灣治績誌」中沒有紀錄,但是史實是如此的──「噍吧哖事件爆發周年,在安東總督的行事曆出現了一項特色,即各派宗教代表性人物紛有訪台之舉,……」[13];當時確實動員了不少名人來台[14]

    當時的情況是,「當局積極歡迎宗教家,似乎期待在其感化下為台灣全島帶來好的結果。不但宗教家的出國費用給予優待,島內的住宿和交通也有補助。」[15],但是「……不管是哪一位宗教家,共通點是對於擁有殖民地這件事不具批判精神,而且沒有從被殖民的立場來看待事情。二十年來,不斷有內地來的思想家、宗教家巡迴全島,但這些宗教活動幾乎都著眼於台灣的內地人,對接受殖民統治的人而言,想必不是很感興趣的內容……」[16]

    簡言之,或許就像是近年日本福島大地震後,甚至有日本傳統政治家就以「天譴」[17]說來表達自身的觀點一樣。

   四、促進公學校興建的新規定

   接受殖民教育,表示對於殖民者的某一種臣服;他們稱之為「向學心」。這是總督府長期以來,對於其施政上的一種認知。地方人士向當局提出設校申請,就具有這樣的意義。由於是一種臣服,所以,當局往往把設校申請書壓下,除了考察其各項條件外,也包含著對於該地方展示其威權的故意;也因此申請書並不常常被批准。

如前所及,官方努力將此次大事件以「迷信」定調,由於該事件中確實有相當高的「迷信」成分,故該說是一推託其「惡質施政」的好安排;不過,就執政者言,完全推託給「迷信」,當局必須拿出對治之法,否則,只有坐待另一次殺戮一百餘名日本人的事件嗎?

除此以外,重要的當然是,不久前的「台灣同化會」與「西來庵事件」兩者都在教育方面強烈地訴求了我先民的不滿;該不滿中,儘管包含了對於智育上僅有「低程度」的公學校之不滿,但是當局所著重的卻是如何使公學校的數量增加與數量增多就可以有更高的學童就學率,也就可以想像未來「迷信」的降低。

在這樣的情況下,本期間「整肅官箴」與我民間獲得「天可憐見」的兩三年間豐收的成果,就有了透過公學校增加與就學率增加,表現為漂亮成績單的機會──官方一向把民眾的「向學心」解讀為民間願意接受官方教化的表現。

 1917年,當局發出了關於「校舍設備」的新規定──

「緣於公學校教育的普及為本島統治上的當務之急,對學校的財務方面應給予細心注意,而關於校舍的設備,則求其適應地方經濟的狀況,以更加樸實簡易為主旨,必盡量減輕人民的負擔。」[18]

這是明確相對於那持地學務官主政時所設計,當局故意把拮据的教育經費花在「宏壯的設備」上的認錯作為,應該是其時當局對於該案善後的重要部分。

西來庵事件後,剛好兩年豐收,恰遇執政當局強調整肅官箴,敲剝情況自然收斂,此時官方又推出此一新的政策,可說是回應了我們前述讓我先民絕望的第六大革命理由──既許可了過去積壓的申請設公學校的申請書,也帶動了地方公學校的成立,但是教育的內容與教學方法少有改動。

因此,在本期中,數據資料上可以見到地方上公學校數量明顯的增加;但是如前述,我島民間希望深造的中等教育,並沒有出現,我台人所設立,由官方辦理的台中中學校,只是個四年制中學,比較日人中學校之五年制低一年,並且是一所偏重勞動教育的中等普通學校。

總之,1915年之際,當局以「只見番地,不見番人」的蠻橫態度壓制了原民之後,原以為可立刻轉而開始進行島上的建設與剝削計畫,怎知竟意外地爆發了不容輕忽的西來庵事件;這是在平地上,當局的所作所為,其實也與「只見番地,不見番人」,相差無幾;因而,就像原民掀起了太魯閣番抗日事件,我漢族也在島上爆發了衝擊力強大的「南部大陰謀事件」。

安東總督奉行了軍部過去所定論的壓制手段,雖然此時資本主義的奠基工作已成,但是在治安方面必須重行開始;以上我台南廳農業人口消失的20萬人以上,就是他重行開始的作為;除外各項,可說也是根據前述革命者所提的六大理由的籠統對應。

個人研究所見,「整肅官箴」一項,可說就是一項籠統的,在各方面對我先民的認錯──但在形式上是絕對不能認錯的。宗教調查與人口調查則是經過某種檢討後的算計,以期重行開始其新的宰制。最後一項,則是對於我瀕於絕望的先民的一次「換湯不換藥」的安撫──受教育機會好像增加了。然而,這樣似乎與過去頗有不同的「善後」,可是如此能夠產生多少真實的進步效果呢?

五、該陰謀事件後,極為「善後」的水利建設

就在安東總督此「重奠基」之中,當局宣布了一項對於我們島嶼重要的水利計畫;那是1908年,當北埔事件之後,當局所頒布的「官設埤圳規則」下,最大的、也是最後的一次對於官設埤圳的投資;要知道過去我島上的水利建設,自清代以來,多是地方上私人在推動,各埤圳的受益者自動集結;這種集體力量很大,在西方學界稱其為「亞細亞的生產方式」,是農業社會的重要生產方式,也是地方促進彼此認同、共同組建武力的重要基礎。

大殺戮之後,當局決定撥給北台灣的桃園台地750萬元,開築桃園大圳。

該地區位在發生北埔事件的北方不遠的桃園台地;該地區傳統的灌溉水源,由於古早時期,大嵙崁溪河水被淡水河在石門附近襲奪[19]了,因而,該地區在鄰近出海口的台地出現了缺乏水源,但是可以用來灌溉的水塘,稱為「溜池」;農民雖可以利用該積水來耕種,但此處土地只能是靠天吃飯的「看天田」──據稱這種耕地在此有2,2000甲。

該政策表面上是關懷該地區的水利需要,然而,具備日本德川幕府其宰制農民與消耗大名實力的基本知識的我們,卻應該理解殖民者是否藉此鍥入而打破前述我先民那「亞細亞生產方式」的集結力量。

尤其,該設計據稱是在當地老農苦口婆心地指陳該地屬於沙地,不宜工程的情況下,官方堅持建造的。當年的史實,我們民間的回憶原來是──

「幹線所在地的地質概屬沙地,工事上是很不容易著手的。當時國庫支出750萬的費用,比別地方築得加倍堅牢。可是經過沒有多時,便就潰壞了。今後要修理到完全的程度,同組合員們恐怕是沒有能力可以負擔的。倘若以暫定的程度,草率從事,又難保不再潰壞於不旋踵間。這是在計畫同水圳當時的大失檢點,要歸咎於當局的無謀。也許是同水圳將來的癌疾。……據老農們說,在當初要開鑿的時候,我們已知道是不會成功的,但技師的計畫,總用不到小百姓的說話去做參考……今已悔之莫及了。」[20]

換言之,由於該大圳是官設埤圳,官方藉由該工程的設計人,即往後著名的八田與一,當局合理地取得了宰制性的給水權力,增進了對於我傳統社會滲透性的宰制。這種宰制應該正是殖民者所欲在我們先民社會中努力奠定的。

在這樣的史實中,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當代西方顯學的「殖民的治理性」中,那所謂的「愛好事實與真理的本質」?

六、再看所謂「殖民的治理性」

關於上述幾項重要的政策,是來自安東總督?或只來自下村長官?兩人對於事件的發生,與內田長官不同,他們都無職責上的壓力,因而,認錯的可能性高;況且,由於下村曾在北京郵局任職,後來離開我島之後又轉往新聞界發展,因而其應該是比較開明的人物;相對於當年來台前,曾以自身「武人不懂政治」相辭的安東言,兩人應該是很不錯的搭配。

我們由下村就任後不久,立刻巡視全台,然後向安東總督交出自身「關於台灣統治之所見」的報告,其中強調「與歐洲列強支配下的殖民地相較,日本統治下的台灣是一個極為特殊的例子。因為不管在地理上或言語、風俗或人種方面,台灣幾乎都比日本更接近祖國的支那大陸,日本統治台灣並不像佔領朝鮮一般是全部國土和人民的占有,只是支配了支那民族中的一部分而已,所以其統治的困難度較高。根據這些理由……對於同化政策的可能性明白地表示悲觀的態度。」;我們似乎可以感受到下村在統治心態上,應該是比較務實的,似乎也可能因此而影響了安東對於噍吧哖事件的回應,乃有較為務實的表現。

還言之,不止於上述的肯定,本研究承認,上述對於官箴的要求與對於公學校校舍建築的新規定,到官方為驚魂甫定的在台日人舉辦了不少宗教活動,就是當局相當務實的作為。

然而,有學者抄襲日本學界的通說稱,下村長官比較務實,但是我們卻要指出,他確實在,1915年,前述就任總務長官時所提出的意見書看,比較其前幾任或是頗為務實的;但是,莫忘那是我們先民至少有20多萬人的犧牲所逼出來的──看看,所以他也並非永遠那樣表現著。

例如,這一使我們台南廳農業人口消失達20萬人的「噍吧哖事件」的真相;他在位時期是如何面對的?他曾以總務長官的身分到帝國議會為總督府過去的作為辯護,不承認日本議員所指責的總督府政策的錯誤,卻只說是我先民「無知與迷信」才引發了該悲慘事件[21];相對的,他後來離任後在東京與我留學生座談時,卻又說「西來庵事件僅係兩三小人物的行為,而由於警察的誤會而做出來的。」[22];這樣任意翻雲覆雨的殖民者,竟說他們有「愛好事實與真理的」本質,如此的我島學者觀點,真是就「歌功頌德」得太無恥了吧。


[1] 參見池田敏雄著,程大學譯,「柳田國男與台灣──西來庵事件的插曲」,頁198。

[2]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委託攤位,台南縣政府,頁132。

[3] 「南瀛抗日誌」,涂順從著,台南文化局,頁205~206。

[4] 「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182。

[5] 同前書,頁59~60。

[6] 「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232。

[7] 這是一般說法;其實際,調查的發動,早者,9月24日開始,晚者9月28日開始;至10月2日結束。〈見於官方的「台灣治績誌」,中譯本「日據下之台政」,二,頁654。但該案起於1915年7月;8月下旬,余被捕;10月底,法院結案;而該案的江定部分到1916年才完結;並且對於該案的追究應該不可能以台南廳為界,因而,其殺戮的人口總數,在台南廳之20萬人外,應該還有不少廳外的〉

[8] 「南瀛抗日誌」,涂順從著,台南縣文化局,頁205。

[9] 中研院在杜正勝時代曾經請來洋教授康豹,號稱以社會科學宗教專業研究噍吧哖事件,竟然以今日該地區的宗教信仰狀況,認定噍吧哖事件時,齋教在該地沒有影響力。

[10]就在該年起,當局陸續編訂了「寺廟台帳」〈寺廟登記簿〉、「寺廟調查書」、「神明會祭祀公業台帳」;1919年,由總督府編修官丸井圭治郎整理成「台灣宗教調查報告書」;對於我島宗教有了較全面的掌握。

[11] 日本學者曾如此紀錄,「抗日革命軍殺戮日人的行動一直繼續中,被襲擊的官衙計,支廳一處、警察派出所四處、分室三處,被殺死者達到150人。除掉甲仙支廳以外,其他地方全部被趕盡殺絕。充當日人走狗,平常揚武耀威的台灣人巡查被殺害12人。」

[12] 例如,著名的皇室姻親大谷光瑞就抨擊了只會從保守畏縮的愚夫愚婦、善男信女手中掠取金錢的宗教界體質,鼓吹應該進行佛教改革。

[13] 「台灣日本總督」,司馬嘯青著,玉山社,頁168。

[14]例如:1916年8月,日本基督教名人植村正久,來台參加教會獻堂儀式,並往各地宣教。10月,總督在官邸接待台北宗教界人士40餘人,並與餐敘。11月,日本基督教名人海老名彈正,來台召開各派合同的說法大會。

1917年2月,在台宣教46年的台灣長老教會牧師甘為霖,離台前接受台南長老教會送別,安東總督親臨現場;6月,羅馬天主教大司教來台視察;11月,日本佛教界著名的探險家,與裕仁天皇有連襟關係的大谷光瑞,當時雖正當其宗門內互鬥的本願寺事件,仍為了所謂「佛教革新」,撥冗來台巡迴宣教。頗值得注意,為何似乎西方基督教系統頗多,是否真如當時行政長官下村宏上總督的意見書中所言,認為「信奉基督教的本島人從無人加入匪黨,由此可證實宗教感化人心之偉大。」,加上日本佛教可以「娶妻食肉」,非我社會大眾所能接受;神道教則由於我台人終究非其族類,因而,做此安排呢?

[15] 「日治台灣生活史」,大正篇,時報出版,頁169。

[16] 同前書,頁169~170。

[17] 這是當時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震災後第一時間,發表的感言;但很快地在媒體的質問中,收回了該說法。

[18]中譯「台灣教育沿革志」,頁147。

[19] 地理學上的名詞,河流由於地形變動而其水源被其他河川引走,以至於其下游的地區失去水源,原本的河道上起伏的低地,可能就會出現無水源的水塘,這就是隨其地勢下降而出現許多的「溜池」──該古石門溪的河流原來在今日的竹圍、觀音、永安一帶海邊出海,據稱因而桃園台地上有8000個溜池。參見於「台灣農業史」,吳田泉著,自立,頁320。

[20] 「桃園圳幹線潰壞  三月間點滴不給水  計畫失慎修理太難」,台灣新民報,1931.6.20。 

[21]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委託單位,台南縣政府,2000年10月,頁132。

[22] 據稱是蔡培火在「治警事件」的法庭中,答辯時的回憶語。引自「台灣民族運動史」,頁241。

關於二二八悲劇的社會背景 | 郭譽孚

一年一度的二二八事件紀念日又要來了,

過去每年馬先生總要去敬禮,有一群自認「正義者」總要在此時製造一些新名詞,如『轉型正義』或『元兇』之類,來舞弄

在當年複雜的時局下。。。

老蔣,真有資格做此案的元凶嗎?

正義,真的是能夠轉型的嗎?

個人認為面對問題,先要探索真相,

然後才可能有合理的判斷。以下是個人的探索。

關於二二八悲劇的社會背景──

任何歷史事件,都是在人們的互動中形成的。佛教說的「佛在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似乎也可以啟發我們的問題;也就是人們的作為,每個人都有他們自身感受其必須作為的處境──這就是我們的世間啊──我們廣大而彼此關聯的社會。

二二八悲劇是我們島嶼上的一個著名的事件,其中每個當事人,當時應該也由各自的身分與立場,感到自身有不得不然的社會處境嗎?

本文之作,是想探究這種處境。

以下,我們把這個問題分為縱、橫兩部分,即歷史條件與社會現實兩方面──

其一、二二八事件的歷史條件──我們島嶼社會的傳承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對於研究者言,任何值得研究的對象,都應該值得我們透過歷史的追溯,來理解該對象的各方面;現在讓我們就由這個時間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們島嶼早年的歷史。

一、移民的社會

由古到今,我們島嶼長期都是一個移民的社會;因而頗有移民社會的特色,那是勤勞、團結與勇敢──因為一般言之,非團結與勇敢難以自救,非勤勞難以獲溫飽;不過,我漢族移民來台,由早在荷人殖民登陸之際,已見到頗有漢族與原民雜居與通婚,以致於日殖初期平埔族已經與我漢族融合,難以明白區分的情況看,我先民移民來台與原民的關係是相當自然,頗為平順的──當然,這不意涵著彼此間平順,就沒有發生衝突的機會,一如移民者內部也頗有衝突,例如,閩粵衝突、漳泉械鬥都是,但是他們彼此是頗能融合,並不統治他人的。

當時的移民社會,傳說是「台灣錢淹腳目」,實在有一些誇張;但是在日據之十八年前,我島上剛宣布了免除台民稅負的法令──只繼續維持3%的地租與主要的幾項稅負,如糖、茶、樟腦、鴉片等的稅負──為了發展台灣的社會,在發現金礦將要開採之後,我島百業看好的當時,當局宣布了這個喜訊;這確實是當年真的史實,也是清廷面對「牡丹社事件」後,在「開山撫番」之際,配套推出的重要對策。

此外,我們島上的文教活動,以南明時代著名的沈光文來台開館、經過明鄭時代的陳永華建孔廟,提倡四書的仁政、與良知良能、慎終追遠的儒教,在島上確立了中華文化的基礎;到清廷兩百餘年統治期間,將當時可說世界上最能促進社會流動的考選制度引進我們島嶼,且透過增加在我們島嶼的科舉名額,讓我島先民在島上獲得了更多公平上進的機會,也因此我島甚至出現了外地冒籍參加科舉考試的情況。

因而,我們的島嶼在此期間,是一個很明顯地具有移民社會特色的社會;他沿襲了勇敢、冒險、團結、勤勞的移民精神,同時,逐漸普及了我們傳統強調良知、良能的中華文化;在「台灣錢淹腳目」的富裕下,中華文化裡由「良知良能」而發揚「忠孝節義」的歷史故事,一種文化民族主義,不僅依靠官方的聖諭廣訓與科舉制度,並且也透過各地的廟會或慶典的野台戲或是說書人,深入的流佈進了民間的各個角落。

二、殖民的社會

1895年,日本借馬關條約取得我台灣,但是他本身並沒有遵守馬關條約,給予我島民兩年的自由選擇國籍的時間;他們使用了「攘逐殺戮」的政策來對付我先民,以便讓日人能夠移民我島的陰謀;但因其估計錯誤,終因引來西方國家干涉而未能實現其計畫;但我島在此情況下,已消失了七十萬人。

日本是個很重視國家體面的社會,拒絕承認任何官方的錯誤;在殖民的初期他們就犯了兩個錯誤:

一是第一任總督樺山,他是當年日本的「台灣通」,是他估計錯誤的,以及促使他出線的,那當年帝國南下的野心;

一是當西方干涉時,國家體面受到了傷害,日本軍方很難自解;當時是天皇出面,以愛惜台灣的新附之民,要求軍方「一視同仁」為理由,以聚焦於天皇的「仁慈」,把該錯誤打混過去。但是,「一視同仁」[1],就成了不可違背,也不可能實現的「使命」──這就是明治維新後帝國當年透過其神話故事所要建立的天皇絕對主義,也就是天皇無謬主義。

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日據下的我島嶼社會所處的,簡直是殖民者「好話說盡,惡事做絕」的大環境中,例如,其強調天皇「仁慈」而推出所謂的「鴉片緩禁」,但是又不斷重新許可吸食的專賣政策,就是一例。

顯然,當時我島上的日人是不可能與我島人平等的,征服者與被征服者之間,地位不同,怎可能「一視同仁」呢?相對於過去我島已經習慣的科舉的公平考選,殖民者是會頭痛的。

同時,更迫切的問題是我們被攘逐殺戮以至於消失了七十萬人的社會,怎能立刻信任這新來的武士刀上攘逐殺戮的血瀋未乾的殖民者──無論他們五十年來使用怎樣的說詞「美化自身」或者「欺騙」?

殖民社會與移民社會的不同,在我島上,上述的「一視同仁」是一大差別,這是其他殖民地所沒有的,由上述歷史背景所造成的;而這種由文化教育到任官的制度,從日殖以來,一直都是殖民當局很難面對的統治弱點;因為他們不可能不記憶自身親長曾經殺人父兄、奸其姊妹、掠其財貨,他們如何可能想像被殖民者已經忘記仇恨,因而自身已能真實地「一視同仁」──然而,這「一視同仁」竟然又是天皇「神聖無比」的使命。

因而,「一視同仁」乃被推遲為遠期的目標,只要以此為目標的所有作為,都可以稱為「同化政策」;受統治者只能接受「教化」,只能接受「內地延長」,一切都是被動的接受,接近五十年的被動接受,而可美其名為「漸進主義」。

我島上殖民社會與移民社會的最大不同,應該就在於此。

那是當年三位學務部長所曾先後提及的、其殖民教育的特點──

雖然內地實施義務教育制度,惟台灣則無此必要,盡可能教育上流或中流以上子弟,乃是殖民政策之良策。

模範小學設立要項  ……學科  大致依據內地之制度但稍降低程度」[2]第一任伊澤修二

執行以涵養國民性格為主的國語教育,是在口中可以說說的同化政策,然而台灣教育的真正目的,其實自存於他處[3]

針對住在台灣的內地兒童,其教育方針雖以教育敕語為準則,以養成忠君愛國,義勇奉公的健全日本國民為期許;但台灣人的教育,沒有必要沿襲這種做法,只要普及國語即可。[4]

教育方針就是不實施教育的方針。」[5]〈此三則,〈1903~1910〉持地六三郎語〉

當局……沒必要特別宣明任何的教育方針,……是在表面上重視教育,但是實際不積極獎勵;只有在不得已時,才漸進的施行之。」〈〈1910~1919〉隈本繁吉語〉

移民的社會絕對不會如此;殖民社會則一直如此自大地算計、壓制著。我島的殖民社會,上述的隈本學務課長依其主張,在其去職之前提出了「日台分流」,歧視我台民,對我台民僅進行「低智教育」的「台灣教育令」;三年後,1922年,雖當局推出漂亮名為「日台共學」的新「台灣教育令」,但是其歧視的基本精神依舊──這就是我先民長期受到低智的教育、體罰的德育與不重啟發、不重討論,不重自動自發、易於被煽動的社會性之由來。

那是──

低智教育──我公學校六年教程,只有小學校四年水準。又不許討論,識見難免淺陋。

體罰德育──公學校教育,不重啟發,只強調他律;體罰層出不窮。

一般生活教育──不重討論,難以自動自發;難以面對威權者的任意宰制。

這是殖民社會中極為重要的一種意識形態。

就以日據下的「日式保甲制度」與「違警例」言,日本學者往往誇言其威力,而我先民也指其為日殖時期日警的兩大主要宰制工具──然而,如果不是「低智教育」限制了我先民的識見與「體罰德育」以及一般生活教育上都絕對的不鼓勵自動自發──若非如此不重視人類的良知良能的話,則情況可能如何?

我們做為人的良知良能,倘若經由正常的教育,應該一定能夠得到相當的成長,其實,警察並不可能擁有那樣巨大的威懾能力的。是低智的教育與其配套,使得他們看不到自身的道路,不敢想像與爭取自身的未來;殖民者知道,只有這樣的體制配套,大殺戮後的自身才能坐穩的統治者的地位。

以上,應該是我島殖民社會的特性,以及其與過去移民社會的根本差異所在。

三、動盪難窺的世界

我島由移民社會到其結束,又由殖民社會到其結束;整個世界也歷經了兩次世界大戰慘痛的教訓;如果是移民社會,雖然落伍些,其所受的衝擊所引起的主體性的回應,可能也比殖民社會更為明顯;殖民社會一切受殖民者的宰制,很難有自身的主體性反應;甚至由於前述低智教育與其配套,使得他們會比落伍的移民社會更為識見不清,這可能是所有殖民社會的處境使然。

但是我島的殖民社會卻又有特別與其他的殖民社會不同之處,那是日本帝國的天皇絕對主義起自其所謂「神代史」,那是故弄玄虛的名稱,其實就是日本神話;他們為了提升天皇的地位,把天皇提高到古老神話中去。所有的子民因而都能獲得來自「神裔自大」的無形加持;只要承認自身是「新附之民」,就都可以鄙視一般的人類凡夫,無論其往日曾經是顯赫尊貴的親長朋友或是鄉里故舊。

他們可以琅琅上口著,由早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民族自決」「自由、平等、博愛」「帝國主義」到後來第二次世界大戰那偉大正義的「大東亞共榮圈」、「膺懲暴支」、「鬼畜英美」等各種引人的名詞;不過,由於沒有發問的空間,沒有足夠的討論習慣,也因此,他們很難看清現實,認知真相;但是他們知道,如何就確實可能由當局獲得物質的加給,或是教師與長官的讚許──只有極少數人敢於討論,只在很小的友誼圈裡。

他們的認知,如果在「低智教育」上沒有完成足夠的突破,他們很容易落入二分法的思考窠臼,那將是一個難以逾越的陷阱;因為社會現實往往不只是黑白分明,是非善惡截然可分的;有多少場合是灰色地帶,需要拿捏與忍耐;他們極可能很難想像真實社會的複雜性與其變革所需要的付出,絕非只是一腔熱血而已。

例如,美國真是所謂「民主國家」嗎?美國人的說法就是客觀的、就是可以信賴的嗎?他們知道美國其實是早有成見的國家,是重要的競爭者之一,絕非地位超然的中立者?由十九世紀中葉以來,美國就參與了東亞的角逐;隨著國力的上升,在二十世紀中葉更成為世界的重要陰謀者──尤其,在近數年來,他們赤裸的行徑更是讓我們可以認清,當年我們的殖民社會中,怕很少人能夠想像今日掀開在我們大眾面前的悲慘真相吧。

其二、那個時代的社會現實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不過一年多而已,然而,日本戰敗的結果,我們島嶼上的先民將面對怎樣的嶄新局面?不久前,還高昂地喧囂著「鬼畜英美」與「大東亞戰爭」的口號,揮舞著「武運長久」的膏藥旗,如今已經完全聽不到、看不到了;是真的現實的利刃已經把過去存在的一切都斬斷廢棄了嗎,事實上並非如此,誠如所謂的「老兵不死,只是凋零」,存在過的事物,不可能立刻消失,要看與他相關的事務,是否不在給他支持,否則所有存在的事物,只會逐漸的凋零。

以下,我們就把我們關心的社會現實區分為政治、經濟與社會三方面來認知。

一、政治的現實

政治是公眾的事務,此時我島剛要脫離殖民社會;但是對於現實的存續言,最主要的應該有三方面,其一〉當然是本島人;二〉是雖戰敗了,但是猶有其軍民近五十萬人在我島的日本人;三〉是據稱1900年時,國力已經勝過英國,此次大戰後,才正式覬覦我島的美國;以下就分為三方面的認知此局勢。

一〉關於本島人〈皇民與鄉民〉

對於殖民社會言,社會底層的民眾是沒有資格關切公眾事務,被當局有意的排除在外的;因而,我們在此只能談當時我島上中上階層的皇民取向;他們在當時,透過國語教育十年計畫與皇民化政策的影響,在官方眼中,應該頗有代表性。

他們應該是頗少數的一批人──當年我島上的社會運動在當局打壓下,已經銷聲匿跡近十四年了,並且在低智教育與其配套的,以體罰而進行的德育,且就學率不高,卻輟學率頗高之下;能夠入學者本已經是少數,能夠畢業者又往往不過半〈20年代時,能畢業者可能更不到入學者的四分之一〉;他們由於那樣惡質的成長過程,使得他們絕大多數人是主體性不足的,只能被動員的吧。

相對的,皇民之外,我們稱其為鄉民;不在殖民當局眼中,沒有能力進公學校的與無法完成六年低智教育的民眾,他們是我們島嶼社會的大多數,他們是只能面對當局十年國語教育計畫的民眾,報表上所呈現出的很龐大的數字,事實上,由於白天忙累之餘,夜學的精力實在不足,其學習效果確實不可能如意;大約只有少數具有語言天份者,可能透過夜學,獲得國語由聽講而到讀寫的能力。

這些鄉民在時代中,與前述的皇民不同,他們是絕大多數;我台著名的作家吳濁流所描述的「皇民化運動固然是台灣人的致命傷,表面上看起來,台灣人也許會因此而遭受閹割,但事實上並不如此,因為中了這種政策的毒素的,畢竟只有一小部分利令智昏的台灣人,其餘絕大多數的台灣同胞,尤其在廣大的農民之間,依然保存著未受毒害的健全民族精神。它們雖然沒有知識和學問,卻有和鄉土發生密切關係的生活方式,而且那與生俱來的生活感情中,便具有不為名利、宣傳所誘惑的健全氣質。……」[6],應該顯示了相當部分的真相。

二〉關於日本人

作為殖民者,我島的統治者,面對天皇廣播宣布對盟軍投降的聖旨,絕大多數人是遵守的;但是我們也知道,戰爭末期,在日機已無力迎戰盟軍空襲的情勢下,必然也有反對屈辱者,除了少數人願意殉死,也有人願意準備在美軍登陸時進行白刃戰者,且確實早有動員、驅使我先民抵抗美軍的計畫。

此外,當東京當局考慮投降時,日人情報將校中也有計畫在我島上推動所謂「戰後台灣自治運動」的作為──當年我島皇民中的頭目敢於明白反對者怕不多吧。

至於,日人在其天皇宣告投降之後,是否就能夠深入反省自身民族的誤謬,因而也省思自身侵台與衊華的錯誤;曾經在我島的統治地位上,自居優越民族而得意非凡的日本人,戰敗之後,理當反省;但是,由於這類的思考除了需要真誠外,還需要足夠的思考能力,日人本身所受的教育,要能夠把他們自身引出自己過去所製造的迷障,應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難怪,據稱戰後不僅有議員在其議會放言;而被遣返離台的日本人中,也有公開揚言將在未來重新君臨我島的日本人,也不是沒有。

三〉關於美國勢力

美國在台灣,當年的著名的情報員柯喬治早在我島高等學校教授英文,要到珍珠港事變之前夕,才乘坐美國撤僑的船隻離開台灣;他在台期間當然早就與學生建立相當的關係;傳說盟軍轟炸時,往往能夠避開歷史文教建物,就有他的成績;戰後他隨著陳儀的飛機,抵達我島;而更早的是美國戰略情報處的先遣部隊登陸我島,開始接觸日軍,處理英美戰俘與戰略情報工作;據稱日軍應付得法,美軍先於國軍取得我島若干重要情報資料。也就是在這樣的脈絡下,光復初期,國軍接收之前,我島上已經出現美軍的民意調查,美軍公開在台灣的大路通衢,向民眾發出「意欲接受中美日,何國統治?」的問題;據稱,當時該調查已「美國」最受擁戴。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國府在1945年底派來的大員丘念台曾自述,其來台時,曾在機場遇美國軍官搭訕,該人要他有事時可與美軍聯絡;此一事件除了可以與前述的民意調查呼應外,還可以與1942年,大戰中,美國時代集團公開提出的「台灣託管論」相呼應。應該可見美國確實曾有野心。

三、經濟的現實

二次大戰結束,由於戰爭期間,勞動力由於當局徵兵與徵役,大量的離開土地,更何況,由於此時我島稻米生產並非原生在來米,引進的蓬萊米需要肥料才能發揮產量,而此時,過去倚靠由日本的肥料進口不再,我島最主要的農業生產自然被大大地打擊;此外,在皇軍南進期間,自認「武運長久」,可以攫取南洋的資源,資糧於敵,因而大戰中,不但,拆除若干糖廠機械南下,甚至,在我島上出現宰殺耕牛作為戰爭物資的情況,如此之下,更加上,由於其時總督府在「台灣要塞化」的要求下,全部資源奉公地投入戰爭需要;戰後,資源枯竭的我島上的經濟狀況當然不佳。

戰爭末期,我們島上雖然官方統制經濟,不准黑市,但黑市猖獗,抓不勝抓,有回憶錄如此描述──

在回台北擁擠的火車廂內全是做黑市的人[7]

日本投降後,又有台灣總督府派出專人由東京運回一整飛機的巨額鈔票,那是本應該作廢的;說是作為總督府與各種國策會社的遣散費與當局對於民間的欠款之償還之用。

然而,當其時,戰後經濟統制瓦解後,如此大量現金流入市場,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現象;最可以讓我們想見,引起社會不安的,就是對於我民眾生活造成巨大影響的食米價格的上揚;由日本宣布投降的1945年8月,每台斤白米為0.2元,至國府開始接收的1945年11月,每台斤白米價格漲到12元;足足達到六時被的高水準。

當時負責該官方作為的是台灣總督府主計課課長鹽見俊二,在他的日記中,我們可以明白地見到,他是能夠預見此一作為的後果的,但是他仍然進行了。可以預見的,該一巨大的通貨膨脹必然打擊了我島社會對於自身經濟的信心。

此外,日本投降,國府尚未抵台接收之際,影響巨大的經濟事件,是我台民私自接收日產的問題;日本在我島的統治階級,半生聚斂,一旦戰敗,依法都難以全數帶走;其中難以變賣者多數都送給與其有交誼的台人,不動產部分尤其如此;往往戰爭結束後,以倒填日期的方式,製造虛假的戰時買賣登記。

因此,國府當局所能接收者,乃遠低於原先的預期,主要只是取得一些沒有被日台人間「私相授受」的不動產而已;這當然使得陳儀的政府缺乏資金維持政府的運作,例如,對於各級政府的公職人員與學校教師發不出薪水,就是一大問題。

四、社會的現實

政治與經濟都在危疑之中,未來充滿了變數;這是社會的基礎是否仍然穩固?讓我們一起看看戰爭末期以來,到光復初期的社會型態──

據稱,過去日殖當局統治之下,受到低智教育與體罰德育薰陶後,我先民本是這樣的──

日據時代,辦農事的人員可說是相當權威。每當農民申報稻穀收成時,老百姓往往以多報少,但通常躲不過農事指導員的吆喝,一句『還不只這些吧?!」就逼得農民乖乖繳出餘糧。[8]

但來到戰爭末期的情況,是戰爭中期離台者難以想像的,也是一般鄉居者恐難以相信的──當年台大醫學院奉召巡迴各地服務的學生的回憶是──

火車還沒有停止妥當,全月台已經亂七八糟。撐旗們這時才知道,原來剛才排隊的只是那些不識時務的冤大頭。大部分跑黑市的那些人,它們的夥伴早已在前一站松山火車站上車站好位子。而另外在台北火車站的夥伴,已經開始從車窗把黑市物品拼命丟進車內。而另有一些人是從對面的跨越鐵軌,由車子後面進去。撐旗們右奔左撞,被人潮推來壓去,根本沒有辦法靠近火車門……就從車窗拼命爬進去……」[9]

34年9月12日起,會社委囑我處理結算事務……10月20日清算結束……重拾舊業。當時正值光復初期,社會秩序尚未完全恢復,火車非常擁擠,幾乎無法由正門上車,往往要爬窗跳進去,……當夜前往台中,搭翌日清晨由台中南下的第一班列車,先行佔位子;到彰化站時,裡外接應,將紗、布一件件由窗戶遞進,最後在彰化站的人再越窗而入。[10]

當年由嘉義農林專門學校畢業,獲得在林業所任職的我台人的回憶,則如此描述──

光復前的戰爭時期,以及光復初期,一般百姓生活困苦,又缺乏燃料,就常常來盜林,甚至於把林班工作人員綑起來,砍斷手腳,很殘忍。我擔任他們的長官,看了心裡實在很難過,但又無可奈何,因為這種事實在很難處理啊。」[11]

臺灣光復的時候,父親年三十有六,……正好他的一位住在台南的結拜兄弟提議他做糧食的生意,因為當時府城的米價奇昂,只要能把鄉下的稻米順利的運往府城,必可獲得重利,可是沿途數十里,不良份子及歹徒或偷或搶,出没無常,……父親憑藉着年壯氣盛以及練就的一身『中國功夫』,堅持着苦幹到底。……這個生意居然做得相當順利。[12]

另有日本學者則有如此的紀錄──

「島內很快就失去了守法精神,不斷發生集體搶劫和盜竊。九月三日,大約1550包台北州管轄的蚊帳、被套等軍需品在搬運途中被搶。九月九日,台北州由業者保管、價值五千元的木材也被附近居民掠奪一空。十四日,同樣在台北州,五千袋囤積的砂糖被搶,但因為太重搬不動而被擋下。同一天,高雄州有一千人以上的群眾搶奪搬運中的軍需品。其他保安林被集體砍伐與軍需物資被盜事件也一再發生。殘酷的是,連國民學校180張桌椅都被附近的居民偷走了。」日治台灣生活史,昭和篇,下、頁485。

當時的原住民同胞們的處境是──

終戰後,父親、兒子、丈夫或兄弟被徵召至南方各地戰線的高砂族家庭,曾經絡繹下山至在台北、高雄或台南的陸海軍機關或總督府各官廳,大聲叫喊『還我兒子!還我丈夫:還我父親!還我兄弟![13]

其三、結語──那個已醞釀無限悲情的大環境

日本投降後,我們島上所迎面而來的是一個失去了舊約制的社會。那個社會裡一面充滿了過去各種威壓所造成的心理創傷,一面是青年們由日警的高壓宰制中倏然地解放出來。。。在普遍的體罰德育之下──例如──

五年級時,一位日籍老師於課堂上,對台灣人提出批評。班上有位林秀棟同學,立即舉手並起立反駁說:『老師,我不同意您的看法,我們台灣人不是如您所說那樣。』老師一聽,惱羞成怒,除出手打他外,並以腳踢他,致其難受而倒地。……[14]

有一次我到附近的公學校旁,看到這位督學用鞭子鞭打學生,打得很厲害,令人覺得恐怖,就像對待林肯以前的黑奴之作風。……這個官吏好像在女作家野上彌生子所寫的訪台日記中,以作為很親切的官吏代表而出現。[15]

一位台籍東京帝大的畢業生,必須接受這樣的屈辱──

他剛自台中一中結業,參加畢業前的修業旅行,……軍事教官〈或是教師〉領隊,……。我們突然地相逢,都極為高興快樂,就很自然地用母語大聲地交談……教官大聲叫我弟弟,阿明的臉色大白,立刻轉身跟隨教官走了。……我大概有兩小時沒有他的消息,他的同學告訴我,他正被嚴厲訓導懲罰。我就回到我的艙房裡……拿出在東京購得的最好看的新日本裝,……穿上它……且戴上日本的大學四角帽,為的是讓人們知道我的地位與頭銜。我……預備去見那位教官,去與他較量理論,這樣是否會對我不利,我不管。我去扣他的艙房門……我開了門,雙腿跪倒在地上,向在座的教官行日本大禮。這教官吃了一驚……看見弟弟被罰跪且驚恐。轉瞬間,我立即改變我的想法……對他說『我來向您道歉。』〈這並不是我的本意〉……」[16]

甚至還有可能造成這樣不幸後果的衊華教育──他的同監者如此回憶──

他是高雄中學的學生,曾經跟日本人一起念書學習過,所以是充滿日本精神的秀才,背過整本英日字典,瞧不起中國人,被軍事檢察官訊問時很不合作,還罵檢察官,很不禮貌。檢察官問了他20多分鐘,然後檢察官把鉛筆丟在地上。接著換我被叫去了。感到事情重大的我就很客氣地回答他的問題,態度也很溫和,不到兩分鐘,就誠懇地對我說你可以回家了。[17]

此外,在日警那不由分說的威懾之下──例如──

昨秋,台南州廳為驅除寒熱症起見,命令管內各鄉村的人民,務要去除竹叢下的枝葉等,使蚊蟲不得在那裏生長。我們對這層辦法表示敬意,但是北門郡下各派出所的警官,嚴重特監督人民除去這些竹枝、竹葉後,郡役所警察課再派人各處巡視。不料他都亂造報告〈一定是郡役所的方針〉,說人民的去除不周,一時竟罰了數千人,金額大約有兩萬元以上。北門郡的人民大多是很困窮的,還哪裡負擔得起,這個結果使得他們生出種種咒詛、怨言,是可想而知的。[18]

是否這些就難怪我們深受心理創傷的島人,面對日人的作為,往往很難主動思考而抉擇;難怪往後低智而意氣用事的不幸情況頗有。

我台著名的吳新榮醫師在其日記中不僅要慨歎說,當時西醫門可羅雀,中醫大行其道[19];更在回憶中說到「一般的人都誤信光復是復古,把科學和醫生都放在另一邊,……例如,北門鄉蚵寮一村,因拒絕打預防針,反對灑消毒水,而為霍亂一時斃命達數百人。」[20],所以,我台人因強迫學得的清潔習慣並沒有表現為一般學者邏輯所強調的「增進人民的健康」啊!

這應該也正是,當年何以我們島上的產業明顯較過去發達,好像教育上就學率的數據也明顯進步,但是何以我們台灣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不但沒有增長,反而逐年盤旋下降的一大理由啊。

以上,就是二二八當年,

我們島嶼社會歷史與文教所積累的實際。 醞釀往後爆發時代悲劇的現實。。。


[1]乃木總督在處理雲林大屠殺後,公開宣示該使命──「我總督府對該人民,不分彼我,一視同仁,愛護如同子女,必能共用太平之樂。」

[2] 「台灣教育沿革誌」中譯本,國史館台灣文獻館,頁7。

[3] 「縣治管見」,持地六三郎著,轉引自「同化」書,頁138。該文是他出任學務主管前,在台南縣擔任內務官員時提出之觀點,應該也是後藤賞識而提拔他的理由之一;故此引之。

[4]持地就任後,在1905年的公開論述;刊於「台灣教育會雜誌」,43號,頁3。轉引自「同化」書,頁137。

[5]轉引自「同化」書,頁150。

[6]亞細亞的孤兒,草根版,頁268。

[7] 「撐旗的時代」,頁55。

[8] 「宜蘭縣鄉土史料」,頁19,莊錫財老先生〈宜蘭農林學校畢業,留學日本;1944年返鄉入頭城庄役所,任文化股長。

[9] 「撐旗的時代」,頁72、74。

[10] 「吳修齊先生訪問記錄」,謝國興訪問,蔡淑瑄、陳南之紀錄,中研院近史所,頁146~147。

[11] 「嘉農口述歷史」,劉金約先生訪問記錄,頁105。

[12] 「識字的自耕農」 – 作者遠方的一畝桑田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abc1288/3195770#ixzz2NmuZy88H

[13] 「台灣不可欺記」,伊藤金次郎著,日本文教基金會編譯,文英堂,頁240。

[14] 「回首來時路──陳五福醫師回憶錄」,張文義整理記錄,台灣史料中心,印行;頁40。

[15] 「被抹殺的同時代史──一個日本人對殖民地生活的回憶」,宇敷民夫著,頁128。

[16] 「衣錦還鄉時的不甘願事件」,黃彰輝著,收入「台灣人的先覺──黃彰輝」,張瑞雄著,望春風出版社,頁174~177。

[17]可見於「陳淇澤先生訪談紀錄」,收入「二二八口述歷史補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彙編,2007.12,頁106。

[18] 「違警例的濫用何多!」,台灣民報,1926.7.4。

[19] 「吳新榮日記〈戰後〉」1946年4月19日,遠景出版社1981年印行。

[20] 「此時此地」,吳新榮著,張良澤主編,遠景,頁175。

殖民統治的「重奠基」之須知 十三之十 噍吧哖事件之意義,安東總督之「重奠基」 | 郭譽孚

前面我們由「南部大陰謀事件」的角度,頗深入地考察了當年日據下「余清芳革命事件」的意義;我們呈現了「西來庵」信仰原本在兩岸關係上的地位;也突出了「南部大陰謀」之所以成其大,並非完全空想的憤懣,應該是在十五、六年前那個偉大的降筆會戒毒運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最後,我們深入探究了該事件中我先民犧牲的人數,發現官方若隱若現所公布的只是極低的犧牲數,那真是個大革命事件;因而,我們沉痛地批判了今天主流學界讚揚「殖民治理性」的觀點。

在本章,我們將要直接對慘案的「噍吧哖事件」與新任台灣總督安東貞美間的統治作為對應,然後充分考察。

安東總督之受任,時在日本海軍造艦受賄事件導致海軍山本內閣垮台,因陸軍的桂太郎下台在前,此時,軍部已無自身人選,只得由時任「軍人後援會」會長的大隈重信組閣,這可說是日本政治進入藩閥內閣的最後階段[1];當時,安東是屆退的日本駐韓軍司令官,是長州藩閥之要員[2];是資格上最適任的總督人選,雖他曾以自身「一介武夫」相辭退,但終在直屬長官寺內正毅的說服下出任〈1915.5〉。其任期三年多,至1918年。

安東接任在佐久間之後,佐久間離台前,已向東京報告理番工作完成,新任總督應該開始進行各種開發。但該事件的影響面,實在太大;所以,儘管到任的第二個月〈1915.7〉,他就發布了治台20周年紀念事業的「台灣勸業共進會規則」,開始其籌備工作,並且在該事件發生直後的1916年4月仍在台北開辦了鼓吹開發各地資源的「勸業共進會」;但是,沒有安定的大環境,如何能進行開發,故「噍吧哖事件」的善後問題,實在仍應是安東總督任內的首要工作。

不過,這次的「善後」,由於意外發生的「噍吧哖事件」與過去的大事件很不相類而意義大不相同,而「善後」的情況,自也不相同;以下,就區分為「噍吧哖事件」之特殊意義與安東總督的「再奠基」兩部分來認知──

其一、噍吧哖事件的特殊意義

  • 在20年所謂「一視同仁」聖旨下

    這是由於前述「馬關和議」中,「李鴻章被刺」是意外的事件;馬關條約訂約後,日本軍方密謀的「攘逐殺戮」政策失敗,更是意外的大事件;而通常這類事件都是可能「有辱國體」的嚴重問題;所以,其善後的作為,往往都是推託運氣不好,或者清國奴,非我族類;像念咒語一樣的大力強調「皇祖建國垂統以來,寶祚之興隆與天壤無窮,萬世一系,皇胤連綿,繼承大器,丕展皇猷,恭承彝訓,愛撫黎元億兆臣民,均各感激,莫不力圖報效皇運之悠久,國體之尊嚴,萬邦所莫能比,宇內所難匹敵……鳳闕恭祝  聖壽之無疆切勿徒上虛文惟以一片至誠恭表敬賀之忱……」[3]之類,就可以一廂情願地處置。

    但是,日據下,已經達二十年,天皇詔敕之果然偉大,理應如上述之天壤無窮,感化天下黎元,億兆臣民;然而,竟然發生這樣大規模的革命事件;並且該集體造反,據稱起義者對於日本警察、教師、醫師都發動了很殘忍的報復[4];這對於以「神裔自大」的殖民者,會是多麼強烈的衝擊。

    而就在這個時代,正是對岸中國辛亥革命的民主潮流衝擊日本,帶動日本「護憲運動」之後;這時,日本官方應該如何面對這起重大的意外事件?

噍吧哖事件的特殊意義,是顯示了過去治理上並不成功;尤其明白的是,所有過去所自許「不同於西方殖民地經營」的優越感,頗為虛假;其次,由於那種優越感,是國體的重要部分,不可明顯退卻,因而,儘管噍吧哖事件中,我先民殘殺教師之事,相較於當年六士事件對於教師之寬貸,等於是公開提出了對於低智教育,奴化性政策之強烈不滿;但是在第一次台灣教育令中,仍然把早就在大石事件後,受到隈本學務課長檢討的「教育敕語」,仍然置於該「台灣教育令」的第一條,那醒目的位置──這真是在表面「一視同仁」的聖旨下,貫徹了長期以來當局那「吝惜人權,不輕施予」的奴化政策精神。

  • 所謂「資本主義基礎工作」奠基之後

後藤行政長官高升在1906年之時,所謂的「資本主義基礎工作」之完成,通常學界都認定是他的偉大政績;確實就在1905年起,日本東京的補充金停止,我島上的財政收支從此開始達到平衡的水準,往後我島當局似乎開始了可以自力維持與發展的條件。

確實,自1906年以後,殖民當局的財政收入就一路上升;到1915年,歷年的收入,以萬日圓計,分別是──「3069  3529  3700  4040  5533  5783  6029  5421  5316  4564」[5]──上升頗快,到辛亥革命成功的民國元年〈1912〉,該收入才開始下降,直到噍吧哖事件之年,財政收入降到最低;1916年,才開始再上升。

但是,此一奠基對於我先民言,其意義為何?

我們前曾在兒玉與後藤主持的1900年「揚文會」歌功頌德的皇民頌詞中,看到對於當年稅負的變動,我先民曾有這樣的描述:「目前臺灣人民的納稅負擔比舊政府時代苛重,此乃下等人民一般之評論,……」,然後在前述的「土地調查」〈1898~1904〉後,也見到土地稅的增加,1903年為92萬元,1904年為195萬元,1905年更增至297萬元[6];1915年,更增列建地稅,更增收入;而隨同佐久間總督後期理番政策而展開的「林野調查」〈1910~1914〉,因過去山林附近的先民各自採樵射獵,並無建立產權的習慣,但號稱「尊重習慣」的當局,卻規定「凡無權狀證明或其他確證之山林原野,一切歸於官有」而致「官有林野」暴增到受調查總面積之九成五以上,我山民損失極大[7]

上述後藤主持台政以後,迅速上升的財政收入,是否嚴重地違反了稅務上「拔鵝毛」[8]的基本原則,難怪在上列的民國元年以後,過於苛重的稅負才不斷激發革命事件──當時,據稱剛好我島連續幾年遭受了嚴重的颱風災害,並未得到稅賦減免。

此時或可說,後藤確已為我島資本主義發展奠立了基礎,但是尚未發揮其作用;當局應該是極接近前述德川幕府時代「不要餓死」的統治心態;但是我先民並非如前述日本學者所謂「民至無知……居家只知以農耕桑麻為事,三時皆無餘暇,心無他用,更無從以生巧思。唯盡勞苦,以納於上,而委其生死於上之政令,此民之至可愛也。」,那類日式的「可愛農民」。

噍吧哖事件是在這樣的情勢下發生的;然而,當局並不承認自身過分操切,也不承認對於我島研究實不徹底,只強調基礎工作完成,且民俗調查的書面成就可觀;但噍吧哖事件的發生可說是給予當局重重地一巴掌;我閩、客、原三族聯合抗日的「噍吧哖事件」正爆發在佐久間抱病返日的垂死之際──儘管,佐久間總督與板垣合作的「台灣同化會」,確實奸巧,成功不易;而由「甘諾政策」到「只見蕃地不見番人」的伐番政策,真是陰狠。但該革命事件仍應該頗有逼使神裔自大的當局,比起過去的衊視與忽視,不能不經由較多的反省而謀「重奠基」者。

其二、安東總督的「重奠基」

關於此一「重奠基」,我們見到的就是延續過去那「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態度的「鎮壓威懾」的「奠基」,其主要手段是「焚庄」與「屠殺」。我學者曾指出,那本是日據我島之初,日軍所慣用,最慘無人道的辦法;對於社會破壞性極大,總督府早已明白禁止;沒料到,在安東總督此時,重又開始[9]

次是在認知上,如何類似過去的「逕行誤導」把「攘逐殺戮」誤導為對我先民的「報復」;也像把我各地先民蓬勃的降筆會,如何變得如同沒有發生過;這時,前此當局所建立能夠「盜水井」的「警察萬能」,果然發揮了相當的作用;等於是重行為鞏固我島日殖下的惡質社會體制再挖填一次血淚骨淵的地基──其實際情況如下:

一、「噍吧哖慘案」的「另類殺戮攘逐」

「噍吧哖事件」又稱「余清芳事件」,亦稱「西來庵事件」;但早期有「噍吧哖慘案」之名,作為整個「南部大陰謀事件」中的一個大焦點;以台南市西來庵為策源地,發展到中部和北部,有相當大的規模──對於這個日據二十年來最大型的抗日革命事件,應該如何處置,以利後續的統治。軍方在乃木時代的指示,迄今仍然適用,那就是繼續其高度鎮壓威懾的「壓制手段」;應該即是除了慘無人日人自身所記錄的「焚庄」外,還有前述的──

「要我們把每一個屍體用鋤頭再撈起來,日軍即用刀挖開胸膛取膽,……工作的同伴都手足發抖……」

「男人優先集合在保甲廣場,……以機關槍掃射,集體屠殺。」

「手腳都被鐵絲串連 著魚貫而行,滿身鮮血淋漓,慘不忍睹」

「有期徒刑15年,算是屬於輕刑的了」

「當審判結束,罪證不足的一批人,對外宣布釋放時,實際上就在這座監獄裡秘密處決了。」

據稱,安東總督對此曾稱「台灣係百鬼橫行的大伏魔殿[10]」;不知上述的作為是否就正是安東所應對而出的主意──1915年在鎮壓義軍時,很快他就派出了軍隊,並派山砲隊轟擊我義軍;而1917年,他開始請來台作耐熱飛行的陸軍航空隊來各地番界作轟炸的「威嚇飛行」[11],頗有效果;連帶的歸順降伏的番社增加,前述那種番童公學校的教育得到更大的推廣。

這些對於我民間真是一種極強力的震懾;此外,當時的震懾,在審訊之前,據稱還曾表現為下列的鎮壓形式,那是「凡男生身高超一根竹竿(約120公分)就槍決。」[12],以致於「西來庵事件使得那地方的14歲以上的男子盡數被殺。」[13];而依據我台人被徵調去做軍伕的目擊者之見證,名作家楊逵曾指出如下的史實:

「那時我哥哥被徵去做軍伕,……回來以後講了各種狀況。日本軍把抓來的台灣人予以訊問,把承認跟事件有關的人交給員警,轉到臨時法庭方面去,否認跟事件有關的人就當場把眼睛矇上,排成隊伍,挖掘很大的坑,一個接一個地用日本刀砍頭之後,踢進坑裡去。」[14] 

「後來我讀中學時,去過噍吧哖事件發生屠殺的幾個村莊,果然看到這幾個村莊只有老弱婦孺,沒看到幾個成年的男人,這印證大屠殺確有其事。」[15]

以上楊作家所回憶,那些在社會動盪中「否認跟事件有關」者,就被日軍矇眼砍頭的真實境遇,是如何不由分說地威壓;而其所回憶「沒看到幾個成年的男子」的證言[16],可能是當年最震懾的部分;而事件多年後,我們學者周宗賢所指出的──「焚庄」與「屠殺」,雖婦孺老弱不能免──是以假設「其記錄皆為真」而呼應了上述當年傳聞中的史實──

「查出一直被懷疑係屠殺之時間當中,有許多係一個村落於同一天大量死亡,整個家庭同時死亡、或家中無作戰能力之纏足婦女與小孩同日死亡等等線索加以推斷,日軍屠殺、滅庄一事並非傳說,而是鐵證如山的事實。……以左鎮鄉為例,該日死亡人數占8月4日至11日死亡人數之比例為63.74%,而玉井鄉更高達90.65%。顯然,8月6日,即噍吧哖事件中犧牲最慘烈之日,但他們並非參加作戰而死,而是遭到日軍之屠殺。」[17]

換言之,該事件當年,當局在那「耗時約十個月才完全鎮壓」[18]中,我先民犧牲之大,處境之慘,實有非今日所能想像者;時日人曾如此報導──

「仔細觀察戰後已二閱月之戰跡,……,以茄拔街道之街路樹為例,皆全有貫穿傷或擦傷,可謂一無完整者,間隔廣闊,樹幹細長的檳榔樹而言,甚至十之八、九留有彈痕。記者於回程自噍吧哖所坐用之轎子,竟合計有七個彈痕。曾往距噍吧哖約十丁處之後旦庄視察,……土民之房屋三、四十戶,悉遭兵燹焚燬,面目皆非,於燒焦的殘壁之旁,土民們復用甘蔗葉或茅草,搭蓋臨時小屋,以避風雨於一時,從其黑暗中,見有細煙冒出,遽然起了憐憫之情。」[19]

然而,另在公開討論的方面,這些卻是接近完全被消音了。也因此,其震懾的程度,才會使我先民從此簡直無人敢於再公開主張當時世界所流行的近代武裝激進的革命道路。

然而,該大悲慘事件的史實,真是僅憑血腥殺戮的震懾,對我先民真就會有那樣完美的禁制效果嗎?

二、官方的「逕行誤導」〈再審視「殖民的治理性」〉

當時,殖民當局掌握我島已20年,對外都宣傳著我島嶼是進步著;然而,為何竟發生了這樣大規模的革命事件,對於長期自稱遵從著當年天皇「一視同仁」詔敕的當局言,如何自解?他們如何才能面對此一顯然「失政」的史實?

同時,何以這個沒有什麼社會身分、地位與資產的中、下級人物余清芳,竟然能夠號召全台的民眾?換言之,一是由整個社會的觀點上,是什麼問題醞釀出此一巨大的動盪?另一是很個人的問題,余清芳其人,如何能夠扮演這個巨大而特殊的時代腳色?

以下,無法一一盡舉,只提出巨觀的社會與微觀革命領導者兩個角度,提供大家考察。

一〉官方「摧毀」舊資料與「造假」的必要

該案的起因究竟為何?任何真正關懷該事件的人,首先當然應該探討導致該大型革命事件的原因,革命就是傳統所稱的「造反」,人人應知「造反」往往是會送命的;是什麼原因使得它們作此激烈的決定?

在前面論述「殖民的治理性」之時,我們已經概要地揭露過關於該事件中重要的「革命六大理由」,沒有在官方該「全檔」中,充分的揭露出來;顯然那就是「殖民治理性」重要的錯誤,嚴重的偏頗;故意如此,從而掩藏了大革命的合理真相。

然而,掩藏後,一定明顯地會露出明顯刺眼的空白,因而,乃有「造假」的必要。

我們學界缺乏主體性,只會跟著殖民者強調「殖民的治理性」,把革命者只認定為其對立面的「迷信」,因而,他們只會抄襲強調我先民「無知」與「迷信」,絕少論述我先民當時的處境;殊不知,如果真的問題只是「無知」與「迷信」,殖民當局治台已經20年,在該「殖民治理性」下,怎會我先民仍如此「無知」與「迷信」?若然,是否統治者仍有重大的教育責任?

其實,如前述,該事件有宗教迷信的成分,但絕對不只是「迷信」;當時起義的倉促,已如前述,據稱,起義前,余就曾購買兩次軍火,第一批軍火曾順利用棺木運進西來庵[20],第二批軍火,才因被密告而出包[21],而他們首役就攻打甲仙埔,是因獲知該地有更多槍枝,以利大舉;這些應都顯示主導者並不那麼「迷信」神佛。

其次,如果「殖民的治理性」,只下工夫在提供漂亮的統計數據上,例如,宣布進行堂皇的人口普查,使得所有人口數據能夠進入當局的掌握之中,而可以任意運用;如何使該大革命事件後,縮小人口數據的變化,能夠呈現可能比較能夠安定民心的印象;另一方面則是把過去所有可能破壞這次偉大人口普查效果的舊資料完全「摧毀」,從而建立起一組完全合乎當前需要的理想數據資料;安東總督應該知道有如此的工程吧?

前述關於我台南廳在1914年與1915年間,農業人口減少了22萬人的數據資料,就是我們設想可能曾經進行上述摧毀或掩藏工程,同時「造假」的理由。

因為找遍所能見到的資料,只發現了這一組來自「第二回南部台灣物產共進會協贊會編,大正四年排印本」的資料,描述了1914年的史實。該年,台南廳農業人口竟比翌年的,多了22萬人──通常應該是年年增加的,不是嗎──噍吧哖事件後,竟然該區農業人口的統計數據竟然比其去年少了22萬人。

為何我們找不到第二份相關資料了,應該是官方的相關資料是早被官方有計畫地「處理」掉了,所幸,我們找到了極少數的漏網之魚──該出版物不是行政官廳正式的出版物,也不是某行政區的出版物,是某半官方的「協贊會」的資料;即,極可能是官方處理的訓令下達時,該單位已經不存在,乃無人負責銷毀它了[22]

換言之,前述消失的22萬人,是否就像企業報表中,把某年的超額虧損,在未來的幾年中分別提列虧損,就可以處理該損失,差別只在於企業報表中必須註明該虧損之來源;而在我們當年的「戶警合一」之下,無須逐年明白註記,只需負責幾年內消化掉該偏高的死亡人數;或者根本就在該年一次就把那已消失的22萬人,消化在其他86支廳的人口數據之中呢──很不幸的,我們島上的主流學者卻盲信殖民者的數據,認為一定是真實的紀錄──1915年,噍吧哖事件後,安東總督在該年10月立刻就展開了一次全台臨時人口調查,以確立往後自身論述的基礎。

二〉微觀上,「完成」領導者的「匪徒」形象

這一作為,對於統治者言,可能無可厚非,因為統治者永遠希望切斷反抗者的影響力,尤其對於革命領袖可能引人深思與效法的特殊背景,更是如此;不過,作為受壓迫者的後人們,我們卻不能不重視那些先人可能動人魂魄的尊嚴而崇高的形象[23]

本案中,羅俊與江定兩人,以及蘇有志與鄭利記,都是地方上的名望人物[24];前兩位失敗後,羅返回祖國大陸,江率部就近遁跡山中;而他們如何竟然都願意接受沒有家世背景,沒有金錢地位、甚至有著應該被有義軍背景的他們鄙夷的「巡查補」,這社會小人物之領導──只是由於余清芳裝神弄鬼嗎?後兩位,也非普通人物;蘇以企業成功,在日據後曾任參事,鄭則也曾任區長;只是能言善道,只是標舉種種「迷信」的說詞,那位「匪徒」真的就能說動兩位老江湖,並取得他們的肯定與信任嗎?

雖在日本軍方編出的「台灣匪誌」中,曾提及余、羅關於可利用日、德衝突的對話,真的就是已足以讓革命者彼此交心,信託各自性命的重要問題嗎?

更重要的是,出現此一重要的誤漏,是否顯然與那被今日主流學界高捧為「日本殖民權力那種『愛好』事實〈facts〉及真理〈truths〉的本質」[25]的褒詞相悖反,是由於怎樣的心理顧慮,竟大大地影響了他們那種被我們學者們捧得似乎極為高貴的「本質」?或者那真只是該誤漏,被殖民當局視為不重要?

讓我們更追索下去,除了前述殖民當局隱匿了的,是余過去兩次在台南縣擔任「巡查補」,考察那時間正在1902年前後;從那時起,就開始了他那「迷信」「無知」的行跡,並且屢誡不聽甚至參加了不良組織。

我們在此不談前面我們已指出的,當年應該是以日警通譯的身分,親歷前述我們全台先民曾經轟轟烈烈自行禁絕鴉片運動的各種場景,親身永懷那讓人激奮的與被日警打壓蹂躪的過程──可能如何地激起他的青年領袖的自我期許與志節;我們來看當時官方在報紙上,以「匪徒陰謀始末」為名,自該年10月6日起,到10月14日,連續七篇所描述的這位37歲,年輕有為,已被處決.的「巡查補」──為「輕浮」,為「妄想狂」,為「翩翩濁世小才子」──

「匪徒中……,就被視為第一巨魁之余清芳觀察,渠風采瀟灑,係一輕薄小才子,曾任巡查補,……並無特別出眾具一代豪才之風格。往年曾以二十八宿會員被送……管訓,因其巧妝謹慎服勤,……被釋返自由,即任生命保險勸誘員或台灣酒推銷員等,數易其職……可見其心情輕浮,殊無成大事之器宇……」[26]〈「匪徒陰謀始末」,〈四〉〉

「其真因如何……余清芳,則前曾奉職巡查補,亦少有學識,究竟為何思想所驅,致出於如此無謀之舉,殊令人難解。……渠之稍有才氣,實則為其誤身之原因,尤其其生來之誇大妄想狂,係逼其走上悲慘末路之主因。」[27]〈「匪徒陰謀始末」,〈五〉〉

「余清芳乃翩翩濁世之小才子,竟能聚集如此眾多之徒黨,主要在冒西來庵王爺之神德為名,事實上渠並不相信神祗,完全為方便加以利用而已。……」[28]〈「匪徒陰謀始末」,〈六〉〉

如前所及,本研究已指出官方豈不應該理解主犯過去的全部資料,此處竟然僅以「翩翩小才子」的漂亮形容詞轉移人們應有的關注焦點;想想看,比較於我們前面所提及,這個日人稱為「小才子」的領導者,原來在1899年與1902年間親身歷經我們前述的降筆會戒毒運動的偉大洗禮,那將是怎樣能讓我們後人緬懷與振作、效法的故事。

換言之,官方紀錄中出現的「誤漏」,巧合地配合著當年報紙密切追蹤報導,居然也沒有記者能憶起十三、四年前「巡查補」與齋堂間,那特殊密切的關係,是否就可顯示該偏失應該是高度的「故意」所致,若要說當局真有前述那所謂的「愛好事實與真理的本質」,只不過,該「愛好」應該只是一種屬於僅僅極為「偏愛」於殖民者的形式。

由上述各方面的探討,如果說當年新上任的安東面對「噍吧哖事件」,應該曾經充分聽取各方報告,甚至親自考察資料,才產生了他當年動用軍隊平亂的對策,使得本來有後藤為靠山、失去主導地位的內田長官不能不辭職。

但是,下村長官上任在「噍吧哖事件」之後,該事件與其職責無直接相關,因而,前述下村的觀點似應該只能達於胡扯的層次,若要與此地我們論述的事實與真理相較,應該很少有深刻事件的本質可言吧。


[1]推薦大隈組閣的井上馨,曾稱「政友會為政府黨已有過久之嫌,故以反對黨的人物最為重要。適合這種條件者捨大隈之外別無他人。」;當時另一推薦大隈的,則說「救火工作完竣之後,再讓它下台好了,期間或只有半年,最長時間亦不過忍耐一年而已。」;而當時的元老山縣有朋,既深恨政友會,欲假借大隈之手,壓制政友會;其時,大隈已逾80歲,任軍人後援會會長之職與陸軍接近。故人說該內閣最大使命在於打擊政友會,及解決懸案已久的陸軍增師問題,學者稱其為元老軍閥的傀儡內閣〈1914.4~1916.10〉。此後,雖還有寺內內閣,但已不久,故此稱其為「藩閥內閣」的最後階段。

[2]明治維新中的藩閥,維新後主要為薩、長兩藩控制了政局;甚至被批為「挾天子以令諸侯」;其中薩摩系,除了海軍外,另有西鄉隆盛與大久保利通等,而長州系,主要為伊藤博文、山縣有朋、桂太郎、寺內正毅;寺內任朝鮮統監時,是僅比安東長一歲的長官;此時,寺內等著出任首相。

[3]這是天皇下大赦詔令,宥死減刑;總督府安東總督1915年11月發出的諭告文,中譯文。

[4] 在當時的官方報導中,有如此的描述。「恐怖的慘狀  慘劇的實情,極盡殘忍無道,如某巡查,被穿上土人衣服,被俘上雙手,臉部胸腹合計受數十處輕重傷後,被埋在土中,也有四肢散亂,白骨橫七豎八者,或用竹槍刺殺,或用台灣刀砍殺,無一不慘遭最兇殘的戕害者。……」〈「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211。〉

[5] 「台灣經濟史」,周憲文著,台灣開明,頁900~901。

[6] 「日據時代之台灣財政」,黃通、張宗漢、李昌槿合編,聯經,頁27。

[7] 參見「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涂照彥著,李明峻譯;人間,頁40。

[8] 「拔鵝毛」是財政學上很基本的原則,有經驗的拔鵝毛者,必能使鵝毛到手,而鵝不會痛得大叫,否則鵝會起而攻擊拔其毛者。此以喻政府財政收入,雖然多才好辦事,但是必須顧慮民間的負擔能力。

[9] 「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82。

[10] 引自「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165。「百鬼橫行」,應該是來自日本民間鬼怪傳說;日語中有「百鬼夜行」(ひゃっきやこう)一詞;是流傳在日本民間傳說中出現在夏日夜晚的妖怪大遊行;原來傳說日本的平安朝,是一個幽暗未明,人類和妖怪共處的時代;晚上,是妖怪的世界。伏魔殿,日語的語源為何,我們不清楚;但在中文的世界,最有名的應該是水滸傳中,描述原本道教的張天師把一百零八妖魔封制在此,使得天下太平;卻由於洪太尉莽撞為他們解除封制的地點──該地點就稱為「伏魔殿」。此處用語可能正是日人習用中國文化的另一例證。而安東的說法,表示自身有大鎮壓之責。

[11] 「日據下之台政」,第二冊,頁628。

[12] 「湯德章與簡娥的前世今生」,楊渡著,聯合報2014.02.28。

[13] 「無花果」,吳濁流著,草根版,頁80。

[14] 「楊逵憶述不凡的歲月」,收入「台灣史研究」,戴國煇著,遠流出版社,頁207;亦收入「楊逵的文學生涯」,陳芳明編,前衛出版,頁178~179。

[15] 「楊逵回憶錄」,收入「楊逵的文學生涯」,頁146。

[16] 也有紀錄稱,「噍吧哖自遭此劫,三十年猶視男子為珍奇物。」;可見於王國璠「台灣搜奇錄」,頁28。還有傳聞「慘案中,幾乎屠殺了噍吧哖地區所有的男人,……為了不少喪偶或待字閨中的少女『招翁配婿』,聽說由外地招募不少男人,入贅噍吧哖。但由於這批女仕心目中的好男人不多,因此,將此批男人一一裝進麻袋,然後由女仕抽籤決定『誰配誰』。」。引自「南瀛抗日誌」,涂順從著,頁217。

[17]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委託單位:台南縣政府;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2000年10月,頁88。該研究中還更有如此深入的描述:「玉井鄉……竹圍村……死亡之女性中,纏足婦女占近八成,這些婦女行動不便,實在不可能上戰場與日軍對抗,但仍死於非命。而以死者之年齡分析,更可看出日軍殘忍之屠殺行為,例如……高齡83歲之老嫗石氏全……與80歲的賴廖氏雪,他們是同一庄的鄰居,高齡加上纏小腳,卻與家人同一天死亡,可想而知是遭到了屠殺。而男性中年齡最大的為賴德生,當時已85歲。又例如,不足十歲即死亡之幼童共計38人,他們想當然是手無寸鐵地遭到了屠殺,而其中甚至有好幾個不足周歲的嬰孩……而不僅如此,還有太多的情形是一家多口,甚至是全家同日死亡〈絕戶〉……遭到滅門。……日軍的確是有焚庄、屠殺的暴行,竹圍庄的情形便是鐵證。」引自該研究報告,頁90~91。該計畫主持人為淡江大學教授,其研究實在頗為周全;可惜該報告完成後,據稱台南縣政府並未如原計畫,對外印行。

[18]見前揭「日本統治下的台灣民族運動史」,頁471。但在康豹的「染血的山谷」中,則僅稱「在日人軍警長達五個月的搜查行動」〈該書,頁92〉。康豹的研究是較晚近的論述,以中研院所聘的洋學者,與社會學研究為標榜,獲出版為一小書,強調的不是史實,而是認定已不可考與諒解,因而,可說完全疏忽了求實的學術態度。故本研究不取。此外,關於搜查期間長短之外,另有「封刀」之說,指事變之後,日軍警可以任意殺戮我先民,一個多月之後,日軍才禁止任意殺戮,該命令稱為「封刀」。

[19] 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266。

[20] 「染血的山谷」,康豹著,三民書局;頁69。

[21]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委託單位,台南縣政府。頁142。江連飛先生受訪內容。

[22] 由前述總督就任的第二個月,即該年7月,就發布了「台灣勸業共進會規則」,開始了翌年4月將舉辦「台灣勸業共進會」的籌備工作,可以想見那1914年的「第二回南部台灣物產共進會協贊會」,應該繼續協贊此1915年新總督上台後,將擴大舉辦的全台性的共進會活動;但是該會非官方的正式機構,由該會第一回活動在1911年,兩回活動間,距離四年看來,該協贊會應是一任務性臨時組織,即可能活動結束後,就解散並無專人負責;因此,該資料乃未受官方政策摧毀。

[23]這一問題,直到今日,前述那本李扁時代洋學者的小書「染血的山谷」中,就對於余清芳有這樣的一段離奇的描述「余清芳一生遇到不少挫折,這或許可以解釋他被捕之後的照片中既疲倦又落魄的樣貌。」〈該書,頁28〉,余被捕之前,曾經與日軍警對戰,不敵而逃亡數日,最後在極度飢餓下,受鄉民誘捕,那怎麼可能有家居或旅遊的輕鬆與愜意,如此描述其時的照片,理性言之,怎能與其過去不少挫折直接相關?該描述應該就是由於政治上的要求,奉命努力地打擊革命者的尊嚴吧。

[24]羅俊曾任職於保良局;江定曾經受任為區長;都曾參加地方著義軍;羅俊不只來往於兩岸,且曾往南洋遊歷;江定能長期在山區活動不受日人宰制,自然也該有其閱歷和實力;都應是有相當主見,不是易於接受領導的。至於蘇有志,其父為巨商,他接父業,有經營長才,樂善好施,被推舉為台灣十二大企業家之一,因而,還受聘於當局,為台南廳參事;也不是無知的小商人。

[25] 「認識台灣:知識、權力與日本在台之殖民治理性」,姚人多著,「台灣社會研究季刊」,2001,第42期,頁119-182。姚是1993年台大社會系畢業。是野百合學運後,覺醒青年中出國深造而成為學者的菁英;2002年,在英國研究後殖民理論,取得英國社會學博士學位;返台後,在清華大學社研所任教,陸續開設「台灣社會發展史:日據時代」、「台灣社會發展史:戰後政治經濟」等課程。是島上的學術權威,也是民進黨黨員,也是島上學運的指導者。

[26] 「匪徒陰謀始末」〈四〉,台灣日日新報,1915年10月9日。收入「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253。

[27] 同前書,頁255。

[28] 同前書,頁256~257。

殖民統治的「重奠基」須知 十三之九──「南部大陰謀事件」真相與「殖民的治理性」 | 郭譽孚

今日著名的「噍吧哖事件」,又名「西來庵事件」;也稱「余清芳事件」與「玉井事件」;但在1916年,日本記者大園市藏刊行的「台灣年鑑」中,另稱「南部大陰謀事件」與「南部陰謀事件」;它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事件?

它的主要領導人是余清芳;它的策源基地是齋教的鸞堂西來庵;起義後,最被注目的悲慘戰役發生在噍吧哖地區;該地後來改名為「玉井」。這就是該事件有如此多別名的理由。

它發生在佐久間總督離任後,安東總督就任之初;自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安東總督的責任應該不大;但是,他必須負責善後。

可以想見他上任後遇到偌大的噍吧哖事件,他一定要調出所有的資料來認知事態發展的前因後果。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安東總督調兵鎮壓時,曾經擔任佐久間總督副手的內田長官並不同意,以至於內田辭職;接其任的長官是下村海南[1];下村長官上任前,曾特別研究過台灣統治問題;因而,頗有些與前人不同的想法。他接任後,一直擔任該職,直到田總督「倡言改革」的時代。

據稱,該事件爆發前,余清芳還曾經帶著其齋堂的善書,親自北上聯絡;不但接觸中部齋堂,也曾來到基隆、淡水、台北與觀音山一帶;可惜他們當時雖與中部後來著名反日文化人張深切的母系家族聯繫上了[2],但是張的父系家族已隨中部林獻堂家族參加了「台灣文化會」;另他雖遠上台北,似乎沒有能遇到當時在台北大稻埕擔任區長的齋教先天派領軍要角中醫師黃玉階,後來成為著名西醫的杜聰明,其家族,當年也屬於齋教此派[3]

難怪當年被稱為「南部大陰謀」;它由南發展到北,被收押者達1,957多人;被稱為世界級的刑案;它倉促中起義,轉戰在噍吧哖地區,通常我學界僅就此地區稱「革命黨人遭軍警擊死者甚眾,被逮捕者亦不少。日軍警訂下誘殺詭計……日人深秘其事,故無從知其被害者確實數字。據傳至少數千人。」[4];然而,究竟當年情況如何──整個台南地區的犧牲情況如何?

甚至,還有一說,據稱是下村長官下台後,在東京對於留日學生的某次活動中說過「西來庵事件僅係兩三小人物的行為,而由於警察的誤會而做出來的。」[5],那是真的嗎,或者,該說法只是該長官對於當年日本警察素質不滿之詞?

我們對於問題的認知,重視歷史文化與現實的真相,我們不知安東總督是否也看到了全部的史實資料──讓我們先參考殖民當局當年編印的「余清芳革命事件全檔」〈以下簡稱「全檔」〉,考察官方的一般說法,然後,以我們的理性考察該檔中,規避不談的史實,從而展開我們的考察──

其一、官方的一般說法

一、強調「匪首」怙惡不悛,曾送台東管訓

在法院的起訴書中,對於當時的碾米商余清芳,檢察官如此描述──

「被告余清芳曾以『二十八宿會』會員身分參與陰謀事件,……被解送服刑,因其巧善奸智……竟於明治44年間即被釋放,惟……惡性難移……不務專業……」[6]

在法院的判決書中,法官的描述是──

「被告余清芳,曾加入二十八宿會,企圖不穩陰謀,因事被發覺,被收管於台東浮浪收容所……於明治44年間被釋放,不僅不知悛改,反益加深……」[7]

在總督府上報給東京內務省的「匪徒事件經過概要書」中,如此描述──

「本島人余清芳者,與中國籍民羅俊等同謀……你南北呼應而舉事,以殺害並驅逐在台日人為目的。余清芳曾被解送至『台東浮浪者收容所』受管訓,被釋放後,其對官憲及日人之反感益增,自大正3年1月間起,經常出入於西來庵廟,察知掌管同廟事務之蘇有志、鄭利記等,對時事懷有不滿,勸其以驅逐日人為目的發起暴動,並使其同意……」[8]

強調余清芳其人在此事件之前,已經有過參與類似的「陰謀事件」的案底,並且曾被解送至「台東浮浪者收容所」受管訓;他被釋放後,其對官憲及日人之反感竟然益增;其「巧善奸智,惡性難移」。

二、強調匪首迷信、欺騙

根據碾米商余清芳也在台南市齋教西來庵擔任扶乩看字的神職,強調其革命行動起於「迷信」與「欺騙」;因而,在官方所保留的「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中,乃有大大強調所謂「託西來庵王爺之神詔示以:『日本人應以明年為限期歸還台灣,於限期屆滿當應同時撤退。』屆時彼等如仍割據不退,當要一舉而撲滅之,乃大於謠言蜚語,為使迷信能深入浸潤民間,並大談西來庵之如何靈驗,勸募信徒竟涉全島……」[9]之說的情況。

同時,在該檔案中,頗有強調人犯悔其自身輕率,誤信謊言的紀錄;例如,其中有地方保正,且身為學務委員,可稱地方財勢與學識俱有者,並非無知貧困之輩,也參與該事件中,紀錄中對於其起義的理由,竟只是錄下其人所謂──

「以台灣之慣例,老年長輩,且為詩文人之言,當應信之。是時竊以能脫離日本政府之統治而為所欲為,係何等方便,唉,係一念之差耳。」[10]

或者,一般的參與者則往往在該紀錄中,涉案者則僅以民間習稱的,自身遭遇到所謂「王祿人」〈騙徒之意〉稱之。所謂──「余先生係南部首領,……余未曾台南,自未知其詳。唯羅老係一王祿人〈賣膏藥的江湖客〉,余等被其所欺矣。〈長嘆良久〉」[11]

關於迷信天運流轉,素樸相信「天年」[12]之說的先民言,惡質的統治者可能氣運已盡,確實當時對於起義民眾之決意,是頗重要的因素──其時今天民主科學的時代,要政黨輪替,把不像樣的執政黨扳倒,不也有賴於類似的心理?

三、起義的實際理由模糊、闕如

在上述號稱「全檔」的資料集中,除了對於余清芳與羅俊這樣的要角外,對於此外的一千九百人的檔案資料中,對於我先民何以不怕殺頭也要起義反抗的理由,所見雖有,實在不多,不是任何問案,都一定要把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查問清楚,然後一字不漏地記錄下來嗎?

在這個理性的思考上,我們將發現該檔案資料中,關於各位人犯的革命理由關切得太少,雖有余清芳與羅俊部分在這方面有相當論述;例如──

「自日本統治台灣,極藐視台灣人而加以虐待,課以重稅,奪其產業;致而失其生計之道,令益陷於悲慘境遇。今而不覺醒,則前途堪虞。吾為先覺者,應廣糾合台灣同志,相機將日人逐出台灣,以脫此悲境。」[13]

「羅俊……訪前述賴冰宅,從事密談,賴冰、賴宜等均以日政府年年增加賦稅名目,且課重賦,致人民不堪苛徵,各種產業亦多為日人所奪佔,大加贊同起義。……」[14]

「〈羅俊曾於他里霧庄,擔任保良局事務〉諒係對日本政府有所不平,本保良局者係為日本政府工作者,期間因日本官方對待人民苛刻,乃起不滿也。」[15]

但是,這個問題豈非每個起義者,應該都有自身的感受?而如果充分揭露,我們就可以相當清晰地理解當時的社會狀況。

其二、關於噍吧哖事件[16]真相

該「南部大陰謀」發生前,我島社會的發展,剛在日人進行其所謂「資本主義奠基工作」初成之後,何以所謂「奠基」完成後,社會不能更為穩定,卻爆發了偌大的革命事件,這當然不能脫離資本主義對於社會工農階級的強烈剝削性,同時,革命時代的呼聲由海峽對岸傳來,使得我們「人心不死」的先民自然也傾向於以最激烈的形式反抗。

回看當年的史實,由那「不死的人心」來看,他們是怎樣地掙扎與憤怒著──

一、廟宇「西來庵」的信念──面對應有的正義

噍吧哖事件,在日本官書「台灣治績誌」中,名為「西來庵事件」,除了顧名思義,由西方來我島,確實是我先民移民的方向,等於懷想故國的種種,而傳統信仰中「西天」是神秘與神聖的,一般信仰所嚮往於往生的「西方極樂世界」,就是其例;因而,可說該名稱本身,就富於讓我先民聯想的意義[17]

當時,據日本記者在余清芳被捕後,對於該廟宇的描述,是「每年舊曆六月的例祭均舉行比台南任何寺廟都盛大的大賽會。其昌隆幾乎把全市的信仰集於一寺。如今,其他廟宇均腐朽不堪之際,竟能新築洋式門面,紫紅奪目的中國式大廟宇。」[18]

不過,更重要的可能是該廟宇所祀奉的五位神祗之故事,深具寓意。

原來,該廟宇所敬奉的是趕考的五個秀才,來到某地,共同夢見有惡靈在水井中放毒;他們雖願放棄趕考,也無計阻止人們取水;最後,竟然各人先後只能自飲井水以告,以至於皆陳屍於井邊,才得救其村人。

村人由驚恐而訝異而感動,終於共同告天,天帝哀其無私有愛的至誠;使他們不僅有解除瘟疫的神力,且在陰陽兩界皆被賦予了主持正義的司法能力;其麾下有執法家將,據稱,今日廟會中所見的「八家將」就是其流衍。

該廟宇是當時在台南市中心的大廟,如前述日本記者所述,信徒不少,香火頗盛。

由該廟所敬奉神明的故事,可以引伸的,除了瘟神當然重視信徒的健康,而有每年的作醮,在海邊火燒象徵自然災厄的王船外,對於當年我島嶼社會中種種讓人間不平的苛虐,當然也在該信仰的深度關懷之內,那也就是「八家將」所盼望於自身可代執行的天界正義。

這就是當年被日本記者以所謂「西來庵前面入口石柱刻有:『豎察是非陰陽皆一理』『稽查善惡賞罰無二心』。進入大門,正面有一豎牌『敬神如神在』。鬱壘所持牌版,有『緝拿兇惡』四字。四方柱上各掛有『行儀謹慎』『禁止喧嘩』『查理陰陽』『賞罰善惡』」等禁牌。養上匾額有『葆扶正氣』四大字……察之上述各句,宛然一座岳帝廟,幾無西來庵淵源由來之『天理良心』『主宰瘟疫』『禁遮流行病』,以及『祈福』之類字眼……如將上述與匪首余清芳諭告文比較,如今神罰正落在他們頭上,被『緝拿兇惡』的正是他們自己,可不令人發笑。」[19]而嘲笑的。

這樣的傳統民俗信仰,代表的是那個前近代知識份子在社會上之所以能有資格「被供養」的,「殺生成仁」之真實血脈傳承。

此外,由於日據下我島社會,是不被准許任意聚眾的,只有在廟宇信仰上例外,這應該是促進社會覺醒的運動往往必須與宗教信仰,相連結的另一重要原因。

任意操弄我島先民生死的殖民者眼中「迷信」的西來庵,與我社會歷史文化裡,那五瘟神到余清芳,所共同傳承的那頭角崢嶸的西來庵,我們島人應該傳承與發揚哪一個意義的「西來庵」?

二、余清芳事件中,被隱匿的身分──巡查補 

在上述的「全檔」中,有一項極重要的遺漏,就是對於余清芳的履歷,在起訴書與判決書,這兩個重要的文書中,我們如何也找不到余清芳早年重要的一項資歷──關於余清芳曾經兩次擔任台南地區的巡查補──當年日據下,如前及,巡查補是日人精挑細選下的青年菁英;在後藤長官時代定制選出;何以有此一遺漏?是認為不重要,所以,可有可無,還是太重要而必須隱匿?

試著回顧前面所及──起訴書、判決書與上報給內務省的「概要書」──對於余清芳的過往,都只是強調他曾經「以『二十八宿會』會員身分參與陰謀事件,……被解送服刑,因其巧善奸智……竟於明治四十四年間即被釋放,惟……惡性難移……不務專業……」[20];都沒有提及余早年曾擔任「巡查補」的經歷。

然而,在當時官報的報導中,我們卻看到檢察官在法庭發言時,並未迴避案主曾任巡查補的史實──當時記者的描述是──

「松井檢察官起立,開陳犯罪事實與起訴理由,被告余清芳,曾任巡查補,受懲戒免職;爾後為二十八宿會員參加陰謀,……」[21]         

這啟發了我們合理的懷疑,追究那段資歷──如果真的「二十八宿會」時,已有革命之陰謀,「匪徒刑罰令」的極刑,應早已對他們啟動,但是否可能更早他就有強烈之不滿;因為,我們知道過去我島先民曾有過偉大的「降筆會戒毒運動」,而剛好1901年前後,余曾兩度擔任該職;那時間正好就是我們前及我社會戒毒運動風行全台,其效果可以讓我們百年後的後人也感到振奮的期間[22],他正以通譯的身分,隨日警出入各個齋堂之間。

是否可以合理的論斷,因為余擔任該職時,負責在日警與我先民通譯時,看到了太多的我先民受到苛虐的真相;其中包括戒毒運動當年的所有成果;他曾經親見自己同胞如何戒毒,如何地有成效,那日人曾描述的「降筆會戒煙盛行的地方,一般經濟都變得很好,如修築很好的堤防、道路沒有一戶滯納稅款。」;只是本研究前面所見的只是文字資料,而余則曾經親見所有動人的真人真事。

當然,也包含了他也親見自己的同胞怎樣被日警打壓,以至於運動失敗的過程;甚至,我們只見到那一篇讓我們肅然起敬、望風遙想,由苗栗一堡金鸞堂堂主對日警提出的抗告文;而他若有心,在當年文風鼎盛的台南,很可能更看過其他同樣虔敬真誠,許多先民們願意為我們同胞「肝腦塗地」「成仁取義」的抗告文!──換言之,他的動機並非起於參加「二十八宿」的組織之後;並且難怪後來他被日人描述為很喜歡出入於曾經醞釀降筆會的場所──各地齋堂。

年紀輕輕的,既無舊傳統科名,或足以服人的門第,並無傲人的家世或財力,如何能夠向全島發展組織,如果不是有這類特殊的經歷,讓他對於自己的同胞與社會有深刻的信念,他如何能顯示革命領導者讓人誠服的識見[23]

也正是因此,在當年由總督府的秋澤次郎所著的名作「台灣匪誌」中,描述江定與余見面交心的場合,余對於自身的閱歷,只及於參加二十八宿會被管訓之事,應該是日人故意迴避了當年那段更為動人的史實──降筆會戒毒運動時期,一個年輕巡查補的洞察與深刻的覺悟。

三、絕非僅有「迷信」──運送軍火密謀革命

對於余清芳的革命,在那個年代,當然會有時代與社會的侷限性;那個年代,我島人的就學率,依據日人公布,該年只有9.63%[24];當時實務上,學童能夠讀完六年畢業的絕對不及半數,也就是只有4.8%左右;在那教育如此不普及,並且官方多方監視宰制的年代,民間要對先進的高壓政權挑戰絕不容易;動員無知的大眾,宗教信仰本是一大工具,只是領導人不能完全仰賴信仰,應該要有其務實的一面,余應該就是這樣的一位領導人。但是,這場革命的失敗者確實為自身準備了一個很好的罪名──迷信、無知──其實那低智的教育,是統治者造成的啊;統治者卻很容易就可以取來羞辱我先民。

在教育極不普及,且教育根本不重視思考與討論的情況下,雖受教育也無力在面對稍微掩飾過的陷阱時脫困;因而許多起義事件,都不難被紀錄為屬於「迷信」的殘酷笑話。

本次革命事件,在所有公開的紀錄中都被指向愚昧的信仰與竟然使用傳統的冷兵器;從來沒有想過這位起義領袖的所歷練的「余少受教育,稍識文字,曾歷任巡查補、區役場書記,皆以品行不良免職,厥後,結交無賴,非為做歹,受戒告而不改,遂至入十八宿會,常以煽動愚民……」[25],設若都是真實的,這位曾經兩次受聘,隨時陪同日警出入辦案的巡查補,後來還曾出任區役場書記的「青年才俊」,真會竟然對於近代武器的威力毫無所知嗎?

由此問題,考察我島前人專訪該事件所有餘生者時,所曾出現的一項資料是──

「這是我所知、所聞、所見之事,余清芳。。。以台南亭仔腳為基地,假借廟要作醮來募款;募款範圍擴至台中,並且赴大陸買槍,用棺木裝運,後被人密告,日本政府即查緝買武器的人,余清芳得知……日本人稱抗日軍為『賊仔兵』,但抗日軍並無搶劫行為。。。」[26]

如果真的余是如官方所強調的那樣「迷信」,他何須募款買進大批槍械,且還勞煩如此秘密運送──據稱,第一批運送成功,第二批才被密告;何不啟用自身的靈符,豈不輕鬆安全?

其三、關於「殖民的治理性」──由該案的「革命理由」與其犧牲來考察

 「殖民的治理性」,是清華大學的留英學人姚人多帶回國內的重要觀點;其主要觀點可以濃縮為很吸引年輕學子的一句話──「日本殖民權力那種『愛好』事實〈facts〉及真理〈truths〉的本質」[27]──然而,那是真的嗎?如果為真,是以怎樣型態表現的?這裡我們就以「噍吧哖事件」中的六大革命理由問題來考察日本的殖民權力是怎樣地,如留英姚博士所稱「愛好事實與真理」的本質?

一、六大革命理由

我們看當年官方審訊時期的報紙新聞中,可見當時的革命宣傳──簡言之,當時曾有人提出該事件中,我先民革命的六大理由──

「1.各種稅賦皆重,人民不堪其苛徵。2.日人蔑視台民,動輒罵清國奴。

  3.警察蠻橫,不分良莠,俱加施虐。4.培植製糖會社,霸佔農業。

  5.實行林野調查,沒收台民私有林野。

  6.不予台民受高等教育機會,企圖奴化,愚化台民。」[28]

對於該案,真正關心該案的研究者,應該都會認定那是該案極重要的部分,但是在該「全檔」245萬字的內容中,對於這方面的供詞,相對於其犯行與前述「迷信」的描述,可說極少。這樣的官方檔案,怎可能是真正正義法庭上應該有的應對。

任何法庭正常的問答,豈非應該質問,嫌疑人犯意的來源?追究其所言是否真實?例如,警察如何苛虐、不合理,例如,「盜水井」的惡質;或稅收如何沉重,讓人「生不如死」,以至於平常如何受辱,以致於革命之時,為何發生殘殺婦孺,才能稍解嫌疑人的恨意,等等……沒有這樣的論辯的法庭審訊,哪裡是真實的近代法庭?在所謂的「全檔」中,簡直完全沒有這類的檔案資料,這樣的偏頗的紀錄怎會有多少可研究的意義?

是否更不要說那所謂的「愛好事實與真理」的「本質」了吧?

當代學界在為殖民者辯護時有所謂的「殖民的治理性」[29],強調殖民者的政策推出都有高度理性的基礎,也就是有豐富的決策根據;因而,很能受到被殖民者的肯定;史實真是那樣的嗎?但我們由此「全檔」看來,他們只是羅列出了他們願意公布的部分真相,真的能夠獲得我們先民的肯認嗎,是否除非我先民都是已被高度愚昧了的──如該六大理由中的第六大理由所及──

「不予台民受高等教育機會,企圖奴化,愚化台民。」

對應於前及國語學校的教務主任大石教頭禁止留日回台的教師使用討論教學法啟迪我台籍學生之後,獲得提升成為總督府視學,從此,在強調「從順」,允准大量體罰的德育觀點下,其人在更長期依據其所謂的「不要盡心詳細講授,只可在教科書上教以最低的程度就好」,被總督府拔擢負責對於全台教師督導的事務,可以想見當年我學子所受的是如何貧乏的教育。

此外,該革命發生的當年,我先民努力爭取所獲得的深造機會竟然僅止於前述偏重農業勞動的台中中學校,確實可以為其明證;當年的殖民當局,若有所謂的「殖民的治理性」,該「治理性」應該僅是建立在易於唬弄、易於籠絡的愚化與奴化的基礎上的!

二、此「南部大陰謀」的規模與犧牲人數

本案在當時,官方的報導原稱為「南部大陰謀」;不但其涉案人數很多,其中有閩南人、也有客家人[30],並且也有被標記為「熟番」與「生番」的原住民參加[31];並且它由南部、中部而向北發展,可惜由於中部首先機密走漏,組織被破獲;然後,循線而南,南部也受到很大的壓力,倉促起事而失敗[32];當時涉案而送上法庭的人數很多,曾有「世界最大刑案」之稱。

該案依領導人而可分為余清芳與羅俊部分與江定部分;他們都受到殖民當局所謂「臨時法庭」的一審終結;前部分先判決,被宣告死刑者866名,有期徒刑者453名,行政處分者〈指病死或是刑求致死者〉217名,不起訴者303名,無罪者86名,其他8名[33];後部分,後判決,被告272人,起訴51人,死刑37人,有期徒刑14人,不起訴者221人。

然而,實際的受難人數為何──送法院的人數之外,官方從來沒有正式的數據;我們坊間只可見到各種回憶錄中殘酷的描述──

「日軍擊潰革命軍後,進行搜捕,藉口配發良民證、重新登記戶口,並揚言『十五歲以上未佩掛良民標幟者,格殺勿論。』,統一分發良民證的那天,男人優先集合在保甲廣場,書記〈戶政人員〉簡單敷衍幾句後,日軍乃以機關槍掃射,集體屠殺。」[34]

「我們約有十幾個人,就在玉井國小前挖洞……到傍晚洞尚未挖好,日軍就把要殺的人的人帶來了。……卸去腳鏈後,每一個人令其跪在洞邊……軍刀一揮,頭就掉入坑內,旋即將身體踢進坑內,然後要我們把每一個屍體用鋤頭再撈起來,日軍即用刀挖開胸膛取膽[35],其殘虐實令人不忍卒睹。最後又令我們埋土。工作的同伴,都手足發抖……可是眼見日人蠻不在乎的樣子,也就顧不了那麼許多了。」[36]

「養母涉嫌參加余清芳的革命,得了人情關係,沒有受到應受的處罰,我的親戚卻死了好幾位,被判無期徒刑的也不少,秋琳舅被判有期徒刑15年,算是屬於輕刑的了。當時,我們聽見許多匪徒被押解台中受刑,手腳都被鐵絲串連[37]著魚貫而行,滿身鮮血淋漓,慘不忍睹;流言造出了恐怖的氣氛,我怕得好幾天不敢出門……」[38]

「台南監獄……1915年的噍吧哖事件嫌犯在此囚禁很長一段時間;當審判結束,罪證不足的一批人對外宣布釋放時,實際上就在這座監獄裡秘密處決了。也從那時候起,那幾棟……人人害怕的凶舍。」[39]

「台灣總督府…把江定等13名及主要人物潘春香等43名,分別收押……其他220餘人,則予以不起訴處分。可是這些人自被捕後,從未看見他們回家,據傳可能也是被日警祕密地坑殺。」[40]

此外,近幾十年來,在南部地區整地興工時,常常發現的萬人塚,使得作為後人的我們,認為常被提起的「噍吧哖事件」的規模與其在南、中、北各地真實的犧牲人數是一個我們應該關切的題目──尤其,我們是一個慎終追遠的民族,我們每年七月都體悟到無緣「同體大慈」,一起「同體大悲」地唸禱著「普渡」的禱詞;我們豈不整個社會更應該充分理解這個疑惑;為「普渡」當年曾有許多無辜先民的魂魄,還無依地漂泊在我們的百餘年來的時空中而探究。

戰後日本學者曾估計此事件最後的犧牲總人數,那是日人喜安幸夫在其「台灣武裝抗日秘史」中,曾描述而願意承認的:「除革命戰死300多人外,據不久前尚生存的慘案目擊者稱,約有二萬至三萬五千無辜的台灣人,慘死在日軍警手裡。」[41]

但是,根據我們努力探索,在似乎曾經很徹底被毀滅的、很有限的現存資料中,發現1915年與1916年關於台南廳的數據資料,當時兩年間的紀錄,該廳的農業人口竟然下降達22萬人[42],印證往後在國府時期先後多次發掘出無名千人塚、萬人塚之事,確實上述該日學者所承認之數據,應該絕對只是極度偏低的估計──也似乎說明與印證了為何1920年代初期,由於大正民本潮流的衝擊,我島上「台灣文化協會」風潮在台灣中部與北部大起時,為何在台南獨獨缺乏熱情的真實理由[43]

這裡又讓我們觸及了那所謂「殖民治理性」的說法,下一章我們將還有機會探究,我們當然不能只是盲信殖民者這所謂的「治理性」而任其欺騙。


[1]下村宏,出身於士族,東京帝大法科畢業;1900年,曾在八國聯軍時,出任北京臨時郵局局長;後赴比利時專研郵政儲金業務;1915年,內田長官因噍吧哖事件而辭職,下村接手;就任後立刻巡視地方,然後向總督提出「有關統治台灣之所見」,其意見當時似具有若干自由主義色彩,重視教育與宗教;面對該大案,對於國會中關於批判性的質詢,拒絕接受,強調將加強「教化」;其就任後,對於語言政策似有些尊重漢語的觀點,但對於實際政策影響則不大;1914年前後,島上曾經一度風行女權擁護論,至其主政,曾親自撰文批判「內礙之妻」而扼殺之;1918年,其任內改「民政長官」為「總務長官」;其最著名的事蹟是,離開台灣後,轉新聞界發展,離開政界;在1927年出版的「台灣略史」與1936年出版的「台灣治績誌」中,都沒有高調其地位。但是,到1945年日本投降時,在右翼堅持玉碎的情況下,他在天皇身邊扮演了堅決支持投降的要角。似乎因而使其當年的政績轉受肯定,相對於後藤長官被稱為「創業期」的能吏,美稱其為「守成期」的大功臣。在帝國議會他曾提出上述「教化」觀點,應付議員的質詢;似乎可以做為後來田總督提出「教化主義」的前導;他真的很開明嗎?。

[2] 「里程碑」,上冊,張深切著,文經社,頁67、120、98;收入「張深切全集」。

[3] 「南天的十字星──杜聰明博士傳」,著,頁7。黃玉階一生茹素,未婚育,信仰齋教先天派,為杜母之義兄。

[4] 「台灣省通志卷九革命志抗日篇」,轉引自「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81。

[5] 據稱是蔡培火在「治警事件」的法庭中,答辯時的回憶語。引自「台灣民族運動史」,頁241。

[6]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二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294。

[7]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三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249。

[8]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四輯第二冊,省文獻會,頁626~627。

[9]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二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295。

[10]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一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163。

[11]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一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159。

[12] 指我先民對於人的壽命長短,受天命的擺佈,不受人間臧否影響;所謂「好人不長命,禍害活天年」的感慨,是其一例。時人厭惡日人統治,投射此厭惡,就形成了政權也由天命的控制。余清芳革命時,流行日人政權僅有天命二十年。1915年,正是其政權應結束之年。

[13]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二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381。

[14]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一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61。

[15]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檔」,第一輯第一冊,省文獻會,頁259~260。

[16]在日本文獻中,通常都將它稱為「西來庵事件」,說是由於該事件策源地在該寺廟,故稱之──其實,本研究認為該說法是殖民者要強調該事件「迷信」的性質;而「噍吧哖事件」之稱,是由於在台南、嘉義、屏東山區,日人死亡最多,我先民犧牲最大,因而名之;但是,該革命之開展,一般通說,是由於台中羅俊方面先被警方破獲,領導人余清芳得訊脫逃往台南山區與江定會合,進入噍吧哖附近;故對於該一失敗的起義言,該地名深具紀念性,但也僅有局部性,失去了「南部大陰謀」原本擴及中部與北部的發展;至於,該事件另稱為「玉井事件」,是殖民政府在1920年代為了改變人們舊日的印象,不少舊地名都改了新名字;「噍吧哖」被改為「玉井」,故該事件也有稱為「玉井事件」者;不過,由於該地名在日本有風化區的意義,對於有主體性的研究者,罕見使用。在我們島上,也有稱為「余清芳事件」,強調個人與社會的民族主義意義,頗為深刻;但是以個人來代表整個社會,若未充分說明,其意義對於「非余姓者」似易於被忽視;在本研究中,將「南部大陰謀」與「噍吧哖事件」常並舉,是希望儘量呈現該事件歷史的真實。

[17] 這種型態,我們若以文化民族主義來看,可能意義特別深刻;例如,西遊記、水滸傳,岳傳等等,數千年文化的古國,可以聯想而自我啟發的偉大故事太多了;這裡舉出五瘟神,應該是最恰當的、適合於失去舊社會庇護的人群,其社會心理自我投射的一例。

[18] 「成為匪徒梁山泊的西來庵」,台灣日日新報,1915/8/23。轉引自「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227。

[19] 「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228。

[20] 「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125。

[21] 「匪徒事件公判」,台灣日日新報,1915年9月18日,記者報導。

[22] 1998年,我曾經代課於我初中時期的母校,五省中木柵聯合分部,今日的台北市國中,我在認識台灣的歷史篇講課時,曾為學生講述這段我先民的義烈可風的歷史故事,學生不僅聽得聚精會神,並且問我怎從來沒人提起,讓他們覺得身為台灣人很窩囊;它們說,聽得很過癮。故我有此語。

[23] 羅俊曾為教師,兼通醫術,又擔任保良局書記,曾經遊歷南洋;蘇有志是曾經相當成功的大商人,也是西來庵的執事;江定是領導一方的頭人;都不是泛泛之輩;各有其社會的識見,應該不是容易唬弄的腳色。

[24]「日本統治下台灣的學校教育」,林茂生著,林詠梅譯,新自然,頁275。

[25] 「匪首斷案原委」,台灣時報之漢文時報,1915.10.20。

[26] 「陰謀事件紀要」,台灣時報之漢文時報,1915.8.20,第71號。

[27] 「認識台灣:知識、權力與日本在台之殖民治理性」,姚人多著,「台灣社會研究季刊」,2001,第42期,頁119-182。該文中以日人進行人口調查為例,強調殖民者如何求真求實,因而可敬可佩。

[28]引自「余清芳傳」,程大學著,頁32。原文見於〈「第二陰謀事件顛末──宛然是一篇小說」〉〈台灣日日新報〉,1915/8/19。

[29] 當今流行於學界的後殖民研究,在福柯一系中,認為過去的論述過份著迷於殖民帝國如何二元論地透過對殖民地人民的「扭曲」,建構出自我表揚的種族神話。他們批判,在這樣一個大致對焦在以文學文本為基礎的文化想像的研究路徑中,彷彿殖民權力永遠是一個不喜歡事實、不喜歡真理的權力,彷彿殖民國家什麼都不會只會一昧地醜化被殖民者。該論述已成為西方爪牙為殖民統治辯護的重要力量。在我島上,清華大教授姚人多屬之。〈以上由於個人對於福柯的著作沒有研究,不敢自評;引自「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42期的編輯室報告。〉

[30] 在該案的涉案人中,南化鄉中有被註明「廣」身分者,達20人。應是廣東人。可見於「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委託單位,台南縣政府,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2000年10月;頁93。

[31]本事件中部員林、南投一系的主持人「游榮」與「李火見、李火生兄弟」,就是平埔族;皆可見於「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委託單位,台南縣政府,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2000年10月;頁33、91、93、98、100。

[32]當時起義的情況,義軍雖然被迫在逃避緝捕中起事,但是轉戰幾庄,僅在甲仙埔未得手;而數百人攻佔南庄派出所後,因迭次取得勝利,士氣大振,但交戰傷亡,人數漸少;此時,因有傳聞已攻下阿猴廳與中國革命軍即將在安平港登陸,進攻台南,以及中國海軍軍艦也將前來,海陸合攻日軍;因而,募兵十分順利,義軍增至千餘人。惜因日軍的武器與訓練皆非義軍的舊式槍砲可比,終至潰敗;除了羅俊起義前已被捕外,最後並肩作戰的余清芳與江定也不得不分手,另謀再起。但在日軍威脅利誘的強力掃蕩下,余清芳先被捕,回其熟悉的山區藏身的江定,在半年多之後,才被當局動用地方耆老說降誘捕。

[33] 「日據下之台政」,第二冊,頁625。

[34] 「回首噍吧哖」,溫福住著,台南玉井鄉公所,1999年印行,頁64~65。轉引自「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委託單位,台南縣政府,研究計畫主持人:周宗賢,2000年10月。該周氏之外祖父,當場被擊斃;大舅父因傷重致死;二就負責伏在死傷者下,幸而逃過一劫。

[35]此資料,原以為孤例,不擬用,後因在日本維新史中有類似之事,且在我島的雲林大屠殺與霧社事件中都有類似的史述,所以,在此處也予揭露。

[36] 「余清芳傳」,程大學著,省文獻會,頁183~184。

[37]此一描述,難以想像;然而,往後還曾見於光復後之台灣史中,為留此歷史脈絡,故乃如前述的我先民遭「取膽」事例而引用之。

[38] 「里程碑」,上冊,張深切著,文經社,頁67。

[39] 「埋冤1947埋冤」,李喬著,下冊,海洋台灣出版社,頁301~302。也有日本學者稱「台灣民間曾謠傳經大赦令後來刑滿出獄的人,半年後莫名其妙的死亡,在他們出獄前,曾接受打毒針云云。」〈引自「台灣武裝抗日史」,喜安幸夫著,廖祖述譯,作者發行,頁168〉

[40] 「清廷台灣棄留之議」,王詩琅著,德馨室出版社,頁145~146。對於此江定的部下,另有一說為「其他有義士227人被捕後,據傳全部被警察活埋而殉難。」,可參見於「台灣人四百年史」,史明著,上冊,蓬島文化,頁449。

[41] 「台灣武裝抗日秘史」,喜安幸夫著,頁166。

[42]這是本研究仔細考究各種現存資料,發現的數據;那是分別見於1915年排印的「南台灣」,第二回南部台灣物產共進會協贊會編,日本大正四年排印本。成文出版社影印印行,頁8。台南廳農業人口為334,234人;1918年排印的「台南廳管內概況」,大正五年庶務課編,大正七年排印本,成文出版社影印印行,頁41。台南廳農業人口為113,000人;前後落差達221,000人,故有此言。

[43] 學者林柏維在其專著中,曾經如此描述其不解,「自1923年十月文化協會本部移設台南開始,台南州的會員人數並未因此而大幅度的增加,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顯然以蔡培火為專務理事的文化協會台南本部,並未大力開拓會員人數的成長,……」,然而,台南本部真會如此怠惰嗎?當年噍吧哖事件消失的人數如果是二十萬人上下,官方可以封鎖消息,但是民間親朋好友鄰居的恐懼,台灣文化協會台南本部的熱情智識份子,怕是很難真實理解而看破,只能認命地被埋怨,台南本部辦事不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