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五 幫助宰制的各項調查 | 郭譽孚

前述警察政治是在他們這樣的堅持下,一面把我先民那在全台各地蓬勃發展的降筆會戒毒運動徹底壓制──原本1898年全台三縣三廳的行政體制,被後藤細分為由警察本署統一指導的20廳,每廳下再設各支廳,全台95支廳[1]──各支廳長都由擁有「犯罪即決」大權的警部擔任;1904年,繪成全島的「台灣堡圖」,共466張──這體制直到1909年才再改動,但該「犯罪即決制」已進入各地派出所成為威懾我先民的慣例──成為我台先民往往由於不忍聞見同胞隨時受刑的聲影,而每每繞道避開的地點。

這一統治工具的作用,已經絕對不只是民政與軍政不同的意義,重要的是該制下,除了有強烈的宰制功能外,更有嚴密的調查功能。可說前述德川時代對於其社會「不可餓死」的宰制能力,是這樣地移植了過來。

一、專賣事業與社會調查

前面我們已提過後藤長官推出的「台灣鴉片令」,其中關於鴉片專賣事業明確地改變了過去當局對於我先民攘逐殺戮的對待態度;那是在打壓排斥之後,某種程度的、具有接納性的態度;不過,現在我們要指出的,是在這惡質苛毒的專賣制度之中,自然衍生出關於該毒品的專賣販售的特許權的授予問題;那是1898年3月,當後藤局長來台就任後,立刻在該月就把原來之「鴉片煙高販賣人的資格要件」所規定的「以原有鴉片從業者為限」,修改為由官方「擇其身份可靠者,任命之」[2];這所謂的「擇其可靠者」,就是指各地參與維持治安的相關人等,販售專賣品的壟斷特許權之利潤所得,等於作為收買他們的對價;這些拿到特許權的人,獲利十分龐大[3]

該制度下可衍生出所有專賣品壟斷販售特許權的授予問題;如果鴉片的專賣,在我們島嶼社會形成一個大網;其效果如何,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以確認其作用,但是由後來的社會運動中,當局曾把該類特許權當作工具,威脅要取消所有社運參加者,其擁有特許權者的特許權一事,可知該專賣特許有其忠貞於當局進行社會調查的意義。

由此一例,可以讓我們想像,日殖時期專賣事業,除了鴉片外,還有樟腦、食鹽、煙等三項[4],這四種專賣網路就可在社會中形成頗為嚴密的調查網路;作為對於當代社會進行社會調查的基礎,應該不會是沒有意義的。

二、人口與戶口調查

作為社會控制的基礎,給統治當局提供第一手的基本統治資料;在1896年八月,是「雲林大屠殺」導致列強的干涉,以致大殺戮停止,總督府告示並訓令,憲兵隊與警察官自明治29年9月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應令各地部下就其所轄街村,詳細編制戶口名簿,其目的,美名曰:「以期帝國政府之眷撫保護一無遺漏。」[5];當時全台人口數為258萬人。

該數字與1887年劉銘傳「清保甲」時所整理出來的人口差距達60萬人以上,日本學者通常在不願意面對現實的心態下,不肯正視該兩數據間的巨大落差,也因此,導致我島上缺乏主體性的學界很少人願意提起該落差[6]──更不要說是那些在日本獲得其崇高學位的所有主流學者了。

這種情況在前面,我們已經相當深入而普遍地論述其各方面;在此不再贅述。只針對該落差在研究中,可能產生的影響如何,留下兩點提示──其一是造成大量人口消失的社會動盪,對於受害者言,必然造成社會心理的長期恐懼,可能是終生的創傷;另一是大量人口消失,相對的農田水利必然失修,勞動人口減少,造成農業產值的低落;但是這種農地荒蕪之充分復耕,只須勞動人口之恢復,然後我島上生產力自能恢復;也就是1887年我台人口為320餘萬人,至1895年,應該增加到335萬人左右。

就常理言,在農業技術沒有改進的情況下,當日殖初期人口由1897年的258萬人,增加到320餘萬人之時,我島上的產值才回升到1887年的水準──這應該是一個急不來的過程,日據下台灣總人口發展到320萬人,是在1908年;增加到335萬人[7],是在1911年;這是研究我們島嶼經濟發展,在時代大換手後,在我們社會生產力復原上,不可忽略的重要資料──那應該是研究我島日殖時期產值變化的真正起始點。

三、土地調查

如我們所知,土地是生產上的一大要素;由於它的不可或缺,與其有限性,所以俗話說,「有土斯有財」;所以,殖民者常把取得有生產力的土地,無論田園或林野,都當作資本「原始積累」的對象。據學者指出,我們島嶼的土地,有八成被殖民當局沒收成為官有地,僅剩下兩成屬我台人私有,世界上列強的殖民地中,從沒有殖民者的官有地達到那麼多的地步[8]

這是1898年,後藤局長就任後立刻推動的工作;該項調查自北而南,涉及私有土地產權與地租所連帶的財政收入;在攘逐大屠殺期間,自不可能得到民間的信任來進行測量工作;往後各地反抗不已,要到1902年後藤的誘降殺戮成功,社會逐漸無力反抗之後,才能加速進行;但最後要到1904年前後,才能完成該調查工作;這一調查工作,我們不能不肯定後藤真是一能吏;他在當局者攘逐殺戮、民間流離失所之後[9],進行此項工作,果然很有斬獲;它調查所得的田地面積比前述1887年劉銘傳清丈時的面積增加了七成以上。我們不知道其中增加的,有多少是由於沒有產權證明而成了「官有地」;但是我們在史料中可見到,當局還藉此時調高地租,增加農民的負擔,使得1905年官方徵收所得的地租額較1903年增收達三倍以上[10]

四、林野調查

這一調查起於1910年;那是殖民當局計畫與其1909年那「軍事討伐」的所謂「理番五年計畫」[11]同步進行的工作;由於原民所居住的區域都是山區,當局計畫趁此武力進出山地的期間,把我們島嶼的山區納入其殖民統治與開發的區域之內;他們所採用的原則還是與「土地調查」相同,凡是沒有產權證明的林野,也都一律收為官有地;然而,居住在林野附近的山民通常都沒有確立產權的習慣,他們謀生往往都是從俗而成,根據地緣共同使用林野;至於,原民則更是「村落共有制」[12]絕無這類產權證明,所受損失自然更大。

該調查的進行,要求所有業主「對未在土地帳冊登錄之山林、原野及其他土地而主張業主權者,向政府申報」[13],申報結果,全台提出申請者167,054件,但經調查後,判定為民有地者僅得6%弱,判定為官有地者則佔94%強;依其規定,另於1914年曾宣布根據「有關者優先購買」進行所謂的「林野整理」,當局曾將27萬甲無償或廉價轉讓給「民間」;但事實上該讓給「民間」的部分,其八成五是由日籍企業家取得[14]。1912年,發生的「林杞埔事件」與1914年之所以發生驚動全台的「噍吧哖事件」,應該就與本期「林野調查」對我先民權益的傷害,密切相關。

五、舊慣調查

1898年,兒玉與後藤上台後,面對記者對於當局是否有新政策之質問,他們不提「殺戮攘逐政策」後施政的難處,卻漂亮地強調「無方針」,以「須研究」回答;而後,接續乃木時代民政局設立對於文化、風俗習慣的臨時調查股的作為,就加強策畫了該項調查工作。

該年7月,總督府以律令第八號宣布,「民法、商法、刑法及其附屬法令施行於台灣,但是對於台人與清國僑民或其相互間之行為不適用;皆依從來慣例與其他條理而處斷之」[15],才開始了當局正式調查社會舊慣的工作。

1899年,後藤長官計畫設立組織;至1901年才正式在總督府預算中設置該調查項目;該調查工作先收集我島嶼舊日社會習慣,然後才正式成立「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該會以民政長官為會長,委員由內務省推薦,內閣任命;先後以日本學者岡松參太郎、織田萬等為指導者陸續完成了對於我們島嶼文化、社會與心理及風俗習慣的種種調查與整理[16]

該調查對於前述律令的順利實施,應該有相當的助益;同時,該調查所得的各類資料豐富,應該當然是學術研究上的可貴資料。然而,除了該調查進行時,態度不見得充分客觀、周到[17]外,該調查資料對於我先民的實際生活言,其是否具有積極意義?則恐難輕易斷言;例如,後藤早年為我台人制訂的「鴉片奴役制」,表面嚴禁,但往後多次以所謂「網羅」,接受新癮者,並無嚴禁之罰[18];甚至公開所謂「台人怕死、愛錢、好面子」之類[19];似乎理解民性不過只是作為殖民當局威壓統治之宰制工具而已[20]──一如前述德川幕府之吸收儒學,不過僅作為其統治工具。

此外,應該指出的,後藤所主持的調查,竟僅及於舊慣,似不注重我島社會中傳統宗教對於民眾生活的影響;顯示了他極可能自許生物科學觀點,但不能免除由於神裔自大而衊視我傳統的影響力,因而雖曾經遭遇前述我先民降筆會運動的抗爭,他並沒有充分認知到我島民間信仰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對於我島上宗教調查要到1916年,「噍吧哖事件」後,才正式展開。

但是,那時他們的殖民統治的基礎已經再度動搖,不能不重啟其「再奠基」的新時代了。


[1] 以台北廳為例,其下支廳為士林、錫口、新庄、枋橋、滬尾、小基隆等六支廳。

[2] 見於「日據初期之鴉片政策附錄保甲制度」,第一冊,省文獻會,1978.7;頁258。

[3]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頁169。據稱,鴉片專賣的利潤,1897年,台灣總督府製藥所的加藤所長曾經透露,當年至九月十一日,售出金額達三十萬元,而支出的金額僅六萬元不到,暴利驚人,因而,專賣販售者特許可分得的利潤很也相當高。

[4] 酒的專賣是1922年開始的,所以,此時沒有列入。案,鴉片,1896年;食鹽與樟腦,1899年;菸葉,1905年,分別開始專賣。官方獨佔巨大的利潤。

[5] 「台灣抗日運動史〈四〉,海峽學術出版,頁1029~1030。

[6]不過,學者卻往往面對1905年第一次普查的全台人口數312萬3000人時,回顧該258萬人而稱:「1896年就已有全省的人口數字。此數字雖不十分準確,但其所舉之台灣人人口數,與第一次普查時的人口數並沒有顯著的出入。」〈陳紹馨語〉

[7] 這裡可能有一個資料值得提出,那是1908年以前的人口增加幅度似乎沒有1908年以後那麼多;這可能是由於該年火車通車,使得當局對於社會的控制加強,地方治安較佳,使得我社會在「不可餓死」下,人口增加的幅度擴大;不過,到1911年以後,由於辛亥革命發生,使我台人反日之心加強,也造成社會的不安,因而人口增幅,隨社會局勢之變化動盪頗大。

[8] 「台灣史蹟源流」,林衡道口述,鄭木金紀錄,青年日報,頁241。

[9] 例如,在1897年,官方為了收拾雲林大屠殺下的殘局;曾經在全台各官廳設投訴箱;其中曾收到這樣的建議──「各地之田園,或因所有者之區域或因已逃走而荒廢者多,應更招農民耕作,其利不少。」;應該是一可參考的重要資料;引自「台灣抗日運動史〈二〉」,頁265。

[10] 可見於「日據時代之台灣財政」,黃通、張宗漢、李昌槿合編,聯經,頁27。

[11] 日殖時期,殖民當局曾有兩次「理番五年計畫」;第一次始於1907年,以所謂「甘諾政策」欺瞞原民,效果不佳;1909年,改推出以軍事討伐為主的第二次「理番五年計畫」;1910年,開始進行的「林野調查」,應該是該軍事討伐計畫的目標;果然,至1914年,當局隨該理番事業之完成,也達成其宰制林野資源的調查。

[12] 參見於「台灣歷史百講」,馮作民著,林衡道監修,青文出版社,頁176。林衡道另在其「台灣史蹟源流」中,稱此制為「村落共同使用制」。

[13] 「台灣林野調查規則」之第一條。

[14] 「台南縣噍吧哖事件之調查研究」,周宗賢著,台南縣政府委託;頁50。

[15] 「日據下之台政〈一〉」,頁431。

[16] 較著名的調查資料有:「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同前〉第二回報告」、「〈同前〉第二部調查經濟資料調查報告」、「台灣私法」、「清國行政法」等。

[17] 我學者林衡道曾經指出「這份調查資料算是投下空前絕後的巨資、人才來完成的,所以到現在還有很多人拿來參考。可是別忘了,帝國主義者的偏見很多,處處充滿侮辱我們的言詞。…但因交通不便,只能以台北、台南為主,其他地區都是輕描淡寫……做個對比的話,光復以後,我們的學術界不斷地從事田野調查,深度比當年的日本人要多得多。因此,參考這一套舊習慣調查資料的人,絕對不要存有『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的心理才好。」;引自「台灣史蹟源流」,林衡道著,頁244~245。另可參見「日據下之台政〈一〉」,頁433。

[18] 通常真正的「緩禁」之令,是對新癮者嚴厲處罰,遏制新癮者增加,對老癖癮者才給予同情寬貸;日人在台的管制,對新癮者並無嚴厲處罰。故批判之。

[19] 據說,兒玉總督以後,每一位台灣總督獲任命後,都要去拜訪後藤,請教其治台的寶貴訣竅;這「治台三策」,就是他對於我台舊俗的掌握。

[20] 另,例如,後藤在台建總督官邸,豪奢受指謫;他舉出我台俗諺「未睹皇居壯,安知天子尊」之語搪塞;另,兒玉當年出巡如清廷高官,常備有八人大轎;應該都是其懂得過去民俗的運用;往後日本高官一面批台人迷信,一面祭拜我島上神祇也可為例。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四──能「盜水井」的「萬能警察」| 郭譽孚

關於日殖時期我島警察體制的創建,一般學界常有由日本明治維新初年警政改革引進法、德警察制度談起;也因此提到後藤長官自鳴得意的所謂「生物政治學」。

由於本研究重視日本歷史文化傳統中那接近「弱肉強食」的特殊性,本來就具有生物在叢林中傾軋的性質,同時重視日據初期那對我先民殘酷攘逐殺戮的史實,那顯然不是任何近代警察制度發展的必要過程,所以,我們不採取那樣與近代警察制度接軌的論述方式。

本章我們選用這個「能盜水井」的標題,其意義著重在其暴力性;顯示被暴力威脅者之生死被操縱在暴力者──日本警察──之手中,其無所不用其極的作為,已達到「萬能」的地步──可以讓小孩止哭,也可以讓成人敬畏地膜拜;據稱日據下有一對我先民著名的告誡,名之為「盜水井」的故事,意指只要是日警所提出的疑問,嫌疑者只能表示同意與承認;雖是不可能偷盜、情理上不通的事物,在日警面前,都必須承認;否則往往被刑求致死[1]──這就是我們在此使用「盜水井」來形容「警察萬能」的原因。

殖民者來台後,其動盪已如前述,可說真是無以復加了;如果不是有這樣簡直達到「萬能的」、「盜水井」的能力,應該是壓制不住、穩定不了,自然無法發展的。

以下,我們來考察往後日本據台的這個基礎的建立過程。

如前述,1895年8月,由於殺戮攘逐政策之需要,總督府宣布由「民政」改為「軍政」;軍政下,在來台的軍隊外,不斷派憲兵入台;此時,原本奉命返日招募警察的總督府警察課長千千岩之招募工作,因而一度受阻[2]。9月底,10月初,才先後有兩批,警官與巡查,共800餘人在基隆登陸;而憲兵在台則早達3,400人。這時警察人數不多,是以「陸軍雇員」身分,配合憲兵進行民政事務的[3]

如前所及,往後雖我島殖民者一度宣布轉回民政,但當殺戮攘逐政策之後,我島社會身負血海深仇,又面對前及那些惡質的日本平民──「他們來到台灣後,比在內地時更像受到誘惑而墜落的奴隸,他們好像是為做壞事而來台灣的。我們比教化當地台灣人,更需要先教這些日本平民接受福音。」──我先民們自然更為不滿,更為反抗;那應該已經不是日本學者所勉強承認的「總督府的官吏,特別是武官,皆抱持著台灣住民放逐論的統治構想。……主張將台灣島民族逐出島外,武官們,一旦抱持這種統治構想,在治匪政策上,對於一般住民生命、財產的保障必然有欠考慮。」[4]的那「台灣住民放逐論」而已──而我台東京大學經濟學博士涂照彥在其名著中強調所謂「日本的殖民統治形成以警察為中心的政治而紮根於台灣,是由於與本地抗日勢力處於緊張關係的結果」[5],僅稱為「緊張關係」是否應該有為日人錯誤政策開脫或是「在人屋簷下不能不低頭」之嫌。

正是這樣的,1897年8月底,當局又宣布重設「台灣事務局」,改行軍政,但進行並不順利;11月,乃木總督向內閣表示,根據當時的情況,台灣總督應採任期制,一任五年,以避免治理台灣受到東京政局變動的影響。

不過,應該提及的一項根本實務,是殖民者如何在治安上利用在地青年而深入在地社會的問題。樺山總督很早就開始了。

以下,就由此開始,分為利用在地青年、卻除軍方專橫、三段警備制的失敗、日本社會控制的傳統之「目付制度」、日式保甲的壓榨與懷柔、壓制「戒毒運動」與誘降屠殺我先民的日警,等六部分,來看我們先民所面對的「警察萬能」。

一、利用在地的青年

殖民者要宰制地方,首先要能通曉地方語言,在缺乏通譯的情況下,尋找我台人擔任通譯是重要的起步;此外,由於向東京招募日警,不僅人數不多,並且經費負擔頗重,因此,早在1895年6月,台北縣就提出了以我台人為巡查補[6]〈即,日籍警察助手,時稱為「警吏」〉做實驗的主張,以應當時實務的需要。該月25日開始,在台北的仕紳推薦下,以臨時雇員身分雇用了31人為警吏,派駐於城內與大稻埕、艋舺三地分駐所。

次年,該案正式獲准;唯規定其人必須經過考試,並且在20歲以上,40歲以下;品行方正,身強體健且能讀解府令等條文,能夠筆談,而能夠提出警吏志願書、履歷書,身分證明書於警務課者。

該年10月,總督府「內訓」,為防有洩漏官情者,要求「此後,採用本地人,自當調查其身世,並要求其保證人需有相當資產而身世確實者,其保證書始准有效。」[7],可見其考慮之慎重。

1898年,後藤長官在地方長官會議上交各方討論採用本島人輔助巡查的問題,獲得多數與會者的同意,在已開始裁員的大環境中,計畫把台灣內地巡查的員額削減三分之一,代之以二倍員額以上的本島人警吏[8];1899年,改稱為「巡查補」。

在這批在地青年人中,前述北埔事件中的領導者蔡清琳巡查補是其一;同案百餘人,其中80餘人被日警拷問致死。後來的羅福星事件中,多次掩護羅福星的邱義質巡查補,也是其一;其後,噍吧哖事件中的領導人余清芳巡查補,也是其一;同案被告1,957人,起訴1,413人,行政處分與不起訴者544人,判死刑者865人──其中「行政處分」者,即,病死獄中或刑求致死者。

史料中,自1901年起,全島巡查補人數,在上述可以省錢與探知地方訊息兩大驅力下,但全島最高的巡查補人數都在1901年的1,508人與1902年的1,524人;其後,1903年到1914年,該人數分別為1,398、1,265、1,283、1,262、1,329、1,398、1,380、1,422、1,448、1,388、1,346、1,279,[9]應該和前述後藤面對我先民那「義烈可風」的降筆會運動後,對我先民拉高了警覺性有關[10]

這些都讓我們可以想見當時警力雖漸增強,其努力而謹慎地應付時局之變化[11]。這些也正是當時我島上欲展開「民政」,推動「警察政治」時,所要面對的真實情勢;以下,我們就由「卻除軍方專橫」開始,來認知其實際發展。

二、卻除軍方的專橫──在「拒絕認錯」下

文化對整個社會有一種共同生活模式的意義;日本文化中有明顯的階級性,軍人正在這種階級性的上方;對於傳統封建社會言,也有相當的階級性,因而,在封建社會上構築這種階級性並非困難。但是,對於此時應如何將「軍政」儘快轉化為「民政」統治之際,如何反壓這種階級性,使軍人能接受民政的文官的領導,是很重要的過渡。

這時, 1897年6月,參謀本部所提的意見書應是軍方很重要的表態;而1897年9月,當局請英籍顧問柯伍德專程來台視察,應該也是一重要的作為──這時已回「軍政」了。

一〉參謀本部的考察結論

軍方對於國內各方的異議提出了更周全的強力論述;其所謂的──

凡欲流血吞併他國,…。任人皆不難知其目的不過在於移他人之富以增自己之富,世界列國之殖民地,蓋未有不從此一準繩者。故若自始即令人權之輕重與母國一致,行一視同仁主義之政策,不獨將留難於百年之施政,亦往往不免使新領土之人民失其舊慣,致使其對仁政滋生不德之感。…故如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反之,其舊來之慣習制度,則非以開發感化之手段逐漸加以容許不可。要言之,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若運用前述方法,雖然有人感覺手段緩不濟急,但欲鞏固基礎,除運用漸進感化之法外,終究別無良法。〉」[12]

軍方誠實地描述了自身的侵略行徑,稱「凡欲流血吞併他國,……任人皆不難知其目的不過在於移他人之富以增自己之富,世界列國之殖民地,蓋未有不從此一準繩者。」,然後,以此竟正式地批判了天皇「一視同仁」的說法[13],同時對於我島人的舊慣表示了應該「利用」的觀點,顯然這是轉向「緩治」的主張。

但當其時,乃木就任以來,不僅仍續行過去攘逐殺戮之作為,並且我義軍對日的復仇攻擊也並未終止;而該年3月起,總督府民政局開始爆發了一連串的貪瀆案件;還有水野局長與其不合,以及高野法官不服罷職的問題,甚至到該年底還發生了有意把台灣轉售出去的情況。──儘管6月乃木在治安上推出了「三段警備制」,但顯乏效果;面對8月底,東京宣布再轉回「軍政」,看來乃木總督真的忙壞了。

二〉英國籍顧問的指導

當時英籍顧問的地位,不比尋常,對於當時盼望「脫亞入歐」的當局,他是當時世界上國力最強的日不落帝國的關係人;在馬關條約簽訂後,當月他就提案報告世界各國殖民制度,推薦英國殖民體制給當局的內閣顧問[14];對他的尊重應有為當局政策領航與護航的作用,即,不僅對民間有說服力,甚至軍方雖跋扈,也不能不有所收斂。

是在這樣的基礎上,該年6月,新任兒玉總督推出了相反於乃木總督將民政與財務兩局分立的處置,以及翻轉了乃木那把地方行政權都收回,自身直接指揮的措施。

兒玉下令擴大民政局,且合財務局為民政部,僅以參事官長在法務上給予若干牽制;且對於陸海軍幕僚指示「倘非民政部有要請,斷不可用兵」的原則。此外,在評議會中也規定,陸海軍幕僚倘非關軍事問題,禁止干預政治;在地方行政區劃上,據稱可說是執行了乃木清除冗員與節約經費的計畫,把六縣三廳縮編為三縣三廳[15],同時,還廢止了無效的「三段警備制」。

這是在外有英人全力領航與護航下,內有軍方承認了「流血併吞」,而重啟「民政」,也就是帶來了「緩治」的可能性──但這「民政」是「故如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的,是反對給我先民「人權」的;是堅持「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努力不認錯的。

三、「三段警備制」與「護鄉兵」的失敗

三段警備制本是西洋人在東印度地區所使用的征服與統治方式;前曾及日人每每自稱以「沒有殖民經驗」,台灣是其「第一個殖民地」之類的說詞,藉以對其錯誤的政策卸責;其實,擁有文明的先進民族必然是有學習能力的;因而,研究文明發展者,早有「迎頭趕上」或「後發者優勢」之說[16];例如,日本可說曾經師事中華文明,因而文化大幅進展,以至於竟然能夠侵略中國,就是一例。

1897年6月,它引進這「三段警備制」可說也是這學習西方先進之一例,不過,那是失敗的一例──為了強化其宰制力,本年同時,還把地方體制由三縣三廳擴大為六縣三廳;其下各縣廳所設立的辦務署、警察署、撫墾署竟因而增設達到615個。

推出該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當時軍、警、憲三者間平素的對立與衝突[17],同時,希望它一面能節省開支,一面又能整頓治安。所謂「護鄉兵」〈1897.11.〉[18],就是想利用我台低廉的人力〈主要是化番與少數漢族〉來補充安全地區警備任務的設計。

它將當時三個旅團所管轄的三地區,分別各自再分為三區域;一等區是山地危險區,由軍隊為主,憲兵為輔擔任討伐。二等區是中間不穩地帶;由憲兵為主,警察為輔協力警備;三等區是城市與村落的安全地帶,由警察警備;在該區考慮使用價廉的「護鄉兵」。如此依各區的治安情況而區分,看來若真能各自負責,安排十分合理。

但這樣的辦法,西洋人的騎士精神不同於日本武士道,那是如前述,福澤所直指日本武士之真面目──「日本武人的權利,則好像橡膠,其膨脹的情形隨著接觸物的不同而不同,對下則大肆膨脹,對上則立時收縮。……就叫做武人的威風,」──會造成軍、憲、警這三種武人間怎樣的衝突?據稱,他們彼此不僅形成了各自的勢力範圍,且常有非自身的責任區就不肯協助,甚至更有地方行政官指揮不動屬下警察部長的情況,因而,遲遲無法順利實施該制[19]。要到兒玉總督時,才正式全島實施;但僅試行三個月,就因成效不佳而三縣一廳[20]分別中止;1899年,全島皆劃為警察行政區[21]

至於,其中的「護鄉兵」,民間對於在安全地帶使用「護鄉兵」的興趣雖然似乎不弱[22],但至1900年,全島三處之兵役壯丁團,全被廢止──日本官方紀錄稱「廢止理由之紀錄闕如」,而當時報紙報導為「與本制創建時情況不同,故終致不認為有其必要。」[23]而結束。

  • 日本社會控制的傳統之「目付制度」

前面已提及苛虐租稅與課役與刑罰連坐的日式保甲制度「五人組」,以及武士所擁有的「切捨御免」殺戮特權,在其傳統社會控制上深具作用;此處我們應更深入理解德川幕府對於社會還另有所謂「目付制度」,甚至還有蒐集國外情報的「風說書制度」。

「目付」本是日本戰國時代,爲了論功行賞而檢視敵人首級的人,同時也負責監視自己的部隊和敵人動向,向主君通報。在德川時代則是監視家臣的行動的官職。在這樣監視的觀點下,「五人組」可說就是就是整個社會控制性格的展現;而目付制度的末端還另以走方郎中或是香具師[24]的方式,深入社會的基層中──日本各藩分治,有需要遊走各藩的商販,必須獲得幕府的通行執照;在取得執照時,須答應將向當局義務提供各地見聞──類似幕府對於洋船貿易的重要條件之一。[25]

我們由樺山總督所記錄,他當年來台刺探軍情時,驚訝於我台先民對於日人遊走全無隔閡與自我防禦之表現;應可想見他們的社會中應該是早已習於彼此相設防、監視的生活。

這可說是一種由上而下的,強烈集權的體系;無論地方上顯赫的大名或是日本傳統農民也都是在這樣的掌控下存活的;由於此歷史根源,我們可說其警察統治具備著濃厚的集權官治主義的本質[26]──那所謂的「民政」,當時雖是與「軍政」兩立,相對於我們傳統社會那只管「完糧納稅」,其他一切由民間自理,簡直每每可高唱「帝力於我何有哉」的自治主義的主體性格,絕對是高度扞格的。

  • 日式保甲制度的開始與懷柔的揚文會、饗老宴

警察與軍憲的基本差異,在於軍憲是摧毀敵人的國家機器,警察則主要是理解地方,而後當局進行統治的工具;尤其日本警察,有其自身來自「目付制度」的歷史文化,已如上述;那是能夠在德川幕府沒有明顯戰亂的兩百餘年中,能夠把日本人口維持在兩千七百萬人上下的控制手段──通常傳統社會中,有所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就是因為社會安定時,自然人口增加,增加超過臨界點,就很容易產生動亂,人口自然減少,這是人口學上的一種自然機制,但是在日本很少有那樣的情況──那完美的效果應該是依賴前述「五人組」,那「作為繳納租稅的連帶責任團體」的監控,即前述的「日式保甲制度」而發揮其宰制力的。

一〉關於日式保甲制度

如前述,日據以來,1895~1896年,我島上已曾利用舊日傳統保甲制,來安靖地方;但是要到1898年8月,後藤長官才正式公布其所謂「保甲條例」,即前述的日式保甲制度;同日,公布施行細則;其公布條文與往日之內容相類,但重要差異在其內規;例,兩種保甲制度中,被選出的保正與甲長、壯丁團長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擔任,且皆為義務職,似乎頗有榮譽;但事實上,日殖下,保正、甲長與壯丁團長至選出的壯丁團員,是「平時免服常務,以無給職為原則」[27]或「依時宜得免除保甲夫役」[28],也就是日警擁有豁免前述保甲沉重工役與可能給予薪給,是能方便操縱施壓的特權。

另外,同年11月,頒布了嚴苛的「匪徒刑罰令」;該令「匪徒罪」的構成要件羅織極廣,不論首從,不問反抗目的,對於糾眾脅迫或暴行,其刑度都較過去的軍政時期的刑事法令更重;且其效力溯及既往而由處刑嚴酷一審終結之臨時法院審理之[29]

而保甲連坐的納稅機制,則更使得我先民在生產能力上,因近鄰間相互監視;自然很難匿報而少有存糧;更不要說,日警還有權任意進行各種裁罰;也就是我島原來的制度是完全自治的互助組織,此時竟變成了互相監視、自我苛虐的惡質工具。

如前述,後藤曾經在東京公開向記者們表示,這是「利用」我傳統保甲制度之名,並非真沿用我傳統的制度;而所有往後的官書,論及這部分時,卻都只提中國保甲傳統而不及於日本苛虐的「五人組」移植。難怪日據下50年間,我先民只要有機會表達心聲時,往往其第一件訴求就是要求「廢除保甲制度」一項了[30]

而同時,應該提及的,是軍部在那「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的同時,與其所強調的「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相合的兩項活動,即「揚文會」與「饗老宴」,該兩項活動應該可以做為警察政治逐漸深入地方的顯例;那是藉著我島「尊敬耆老」與「崇仰斯文」的風氣,日警自1897年調查鴉片癮者的工作完成後,對於新領土推動了更一步的調查。

二〉關於饗老典與揚文會

我島上有敬老的文化傳統,兒玉總督為示懷柔,在1898年7月,邀集了全台八十歲以上的耆老近三百位,在總督府內舉行了第一次饗老典;然後,由北向南,又舉行了三次;會中贈與茶資,饗以酒食,演新劇,贈與禮物;努力示好。1899年4月9日,第二次饗老典在彰化文廟舉行,由兒玉總督主持;受邀男性耆老260多人,女性700多人,有300多位耆老出席,兒玉致辭,由台紳以臺語譯述;會後設宴,並向諸名士徵詩文。同年11月在台南兩廣會館舉辦第三次饗老典,男72人、女92人,共164位耆老參加;第二、三次饗老典的酬對及應徵的詩文並由總督府編輯成《慶饗老典錄》。

最後一次則於1900年12月3日,在鳳山舉辦第4次饗老典,會中特別表彰了清代知縣曹謹與其著名的曹公圳;以示日人不忘前朝的好處。饗老典在台共舉辦了4次,各次活動,儀式雷同;統治者欲彰顯其對長者的尊重,藉此盛典宣傳統者的「德政」,並爭取士紳及文人的支持。

另方面,因我島上有重視科舉的文化傳統,總督府以「獎勵實學、舉揚文治,以助改易風俗為名」,在1900年3月,在淡水舉辦揚文會;招待全台曾經獲取功名的仕紳,有舉人、拔貢、歲貢、恩貢、廩生等一百餘人;其中論文,賦詩,以揚風雅;也故意展示日本的漢學與宣講日本的天皇主義的優越;雖然,如前所及在日人「流血併吞」消失我台70萬人的血瀋未乾之際,我先民能有幾人真能附庸其風雅?──但是確實可見它們那利用習俗的,「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的開始。

    六、壓制「降筆會戒毒運動」與誘降屠殺我義軍時的日警──

警察政治的發展是如何完成的?這不是個理論性的問題,是在兒玉總督與後藤長官兩人任職期間,在實務上的重要表現。

這裡我們可用前述1901年前後,日警對付我先民自動戒毒的降筆會運動,以及1902年,後藤長官指揮下如何誘降義軍,然後在歸順會上屠殺的情況,來考察其運作。

一〉在打壓降筆會戒毒運動中的日警

對於1898年,被引進我島的降筆會戒毒運動,在1900年前後日益風行;日人懷疑該活動具有反日的背景,在深受殖民者荼毒的大環境中,這種懷疑當然是合理的;然而,由於殖民者的鴉片政策,仍高舉著「嚴禁鴉片」的旗幟,所以,民間自動戒吸鴉片,是充分「合法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官方要如何應付民間強大的潮流,需要密切注意地方動靜,探求其中可能的秘密,上述1899年對於「巡查補」的廣泛採用,應該就與此有關;而這應該也就是1901年末,兒玉與後藤再次將三縣三廳改為全台20廳與其下95支廳,各地支廳長全由警部負責的理由[31]

另方面,重要的是,當局發現到當時該運動在各地的主倡者,多數是地方上的有識者或名望家[32],因而,其打壓的方式必須很細膩;特密令──「在目下之狀態,立即採取強制的制止手段非為良策,宜加以懇切勸告。警察上則應防止該會再蔓延擴及他方面,同時對迷信者多勸說其理由……希確實加以取締。」[33]──上述95支廳負責這樣細膩的行動,就我們研究所知,雖不是他們打壓成功的主要條件;但是顯然,因此叮囑,這次統治行動才沒有成為殖民者在「火上添油」的愚蠢作為。

此外,值得注意的可能是,我們在該次打壓運動的資料中,讀到了台北縣警察署長的報告,其中承認殖民者的苛虐,那是除了地方上有種種類似「飯館以下的各個家庭大概都會有強租、騙租、侵租等問題,屋主深受困擾,警察必要進行調查」[34]的欺凌情事外,他們在內部報告上還坦承著我島當時的情況──「其實情實為:如製鹽業、樟腦業、鴉片業等最有利益的事業,俱收歸為官方之專賣。因此日本據台以後,民間之各種營業均逐日衰退,加之各種稅捐逐年增加,人民陷於塗炭之苦,人民之利益比清代有雲泥之差。」[35]──因而,我們可說他們惡質的統治作為並不會有太脫離現實的問題──儘管那可能使得他們必須更為「欺騙」或是「高壓」。

  • 在誘降後歸順式的屠殺中的日警

    在誘降後歸順式的屠殺[36]上,兒玉與後藤所表現的陰狠;勸降歸順始於曾經公開表示將「懲治官匪」的乃木總督時期,北部著名的義軍領袖陳秋菊就是當時成功歸順的一例,其他成功歸順者少;但是在兒玉與後藤時代,嚴酷連坐的保甲條例實施之後,歸順情況頗有;然而,竟然發生在歸順式上屠殺我義軍的情況[37];尤其是1902年的一次大屠殺,使我各地義軍的幾位主要領導人同一天被害後,各地的社會治安確實獲得了相當的安靖。那樣的大屠殺真是相當堅持地維持了軍部那「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真是一如「雲林大屠殺」之所為,甚至更為狠毒。

兒玉與後藤來台就任之際,應該已對於前期殺戮攘逐政策之失敗,有全盤的理解;尤其後藤長官,早在1896年曾為我台先民設計前述「善後」的「鴉片緩禁策」,加上我們看他在那關鍵的1901年,還堅持向東京當局要求「將本島警察做為民政上的唯一機關」,他強調著「往後三、四年間,應當凸顯警察為地方行政主體,來推動各項行政事務,否則稅收事務和專賣管理將無法獲得確實執行,而且大租權的整理完成,也會有相當大的困難……」與「期能在二、三年內將總督府改為純粹的警察行政系統,否則在全島的統治上,將難有成績;現在憲兵人員的縮減,保甲制度的普及,哪一個都需要依靠警察力量的振作來完成。」;雖然一度連總督兒玉也反對,並不堅持該主張,但是後藤甚至不僅直指反對其主張的內閣法制局的主張是「紙上談兵」,並以去就相爭[38]而終於使其主張獲得通過。

作為一種「善後」,在統治者的眼光看來,台灣統治是相當成功的,「警察萬能」是其很重要的一項政績──雖然常有「盜水井」的悲劇;倘非「萬能」如何能夠對付前此當局暗行「攘逐殺戮」以來的我先民強烈的憤怒與冤屈;該政績是在後藤擔任民政長官時大力完成的──前及乃木總督曾建議台灣總督應採取任期制,每任五年,才能不受掣肘地放手去做;兒玉和後藤這一任竟然做了八年,這似乎應該感謝乃木的倡議。也因此他們才能在任內還完成了一些重要的宰制工程。

對於這種「盜水井」的「警察萬能」,透過其神裔超越現實的自我肯定,後來可以轉出「警察大菩薩」的萬能形象[39],如此呈現後,是否我們已不難想像。

下篇,我們要一一提示,藉以幫助大家理解這「警察萬能」在當時的重要性。


[1] 「台灣人和日本人」,田村志津枝著,汪平、林雅婷譯,玉山社,頁21~22。

[2] 當時伊藤首相曾發電給總督府認為軍政統治應該組織憲兵隊,沒有必要再招募巡查;經總督府說明巡查與憲兵之職務並不相同,業務並不重疊後,才得以繼續招募工作。可參見於「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頁30。

[3] 例如,衛生檢查本應屬於警察業務,但此時都是憲兵所執行的工作。

[4] 「1897年台灣高等法院長高野孟矩罷職事件」,頁141。

[5] 「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涂照彥著,李明峻譯,人間出版社,頁35。

[6] 在1895年,台北縣當局曾經命地方縉紳推舉地方人士充任警吏,以協助憲兵執行保安任務;1896年,當局才正式核准。

[7] http://content.edu.tw/junior/co_tw/ch_yl/grat/921/gra8_2.htm

[8] 當時的日籍巡查都有六成加薪與住屋津貼,一人所費超過我台籍巡查補二人,故當局強調該人力增加是在警察預算範圍內,雇用本島人為傭員,以巡查補稱之。

[9] 「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印,1946年12月出版,頁1321。

[10] 在後藤新平的幹練故事中,有一說法稱所有後來奉大命將出任台灣總督者,都要去拜訪後藤,請示機宜;一般解說,只是表示其地位之崇高;但由我們研究的角度看來,他這類經驗確實是不宜公開發表的啊。

[11] 當時的所謂「時局變化」,除了反抗勢力消長外,可能更重要的是編制上總有相當的空缺,以及病號與外勤,並且素質太差,一般官吏都比正常情況低二、三級。

[12]「台灣島視察意見」,明石元二郎,村田保定編,明石大將越南日記,頁159~160;

[13] 這可以說正顯示了日本軍人的獨特之處,在他們國體論中確實有其特殊的地位;雖然,天皇的神聖是「言出如汗」,不可收回的;但是軍人只要願意以切腹的態度自清,是可以拒絕天皇的觀點的。

[14] 當時,另有一位受內閣顧問的法籍專家路朋,在我島學者吳密察研究中,卻稱柯氏的主張一枝獨秀;但是我島學者陳秋坤則指出還有法籍顧問,其主張一直要到1898年後,才出現由柯氏論述主導的現象;本研究認為這是在松方內閣決定轉為軍政〈8.30.〉,派出柯氏考察台灣,而後伊藤重接內閣,才出現的發展。

[15] 在官方的紀錄中,有強調此次地方行政體制是為了「裁汰不適任」的官僚,不過,如前及,日本史家所記錄,被裁汰者是在沒有調查人品和其政績的情況,被整頓的;相對的,在1901年,地方行政體制改為20廳的淘汰作用可能更大,就我們考察1898與1901兩年航運載客返日人數都高,前後分別為50,740人,與85,366人,確實後一次改制的影響似乎更大。不過,以後藤的實務精神看,他的淘汰或許真的是針對其實務上「不適任」,當時的實務是宰制,所以是不管人品或過去政績的。

[16] 世界史中著名的「迎頭趕上」或「後來居上」者,如沙俄時代的彼得大帝、日本的明治天皇等等,應該都屬之。

[17]該年,台灣的警備部隊,有三個聯隊約11,000人;還有憲兵4,039人,警察3,350人,各單位都在行使警察的權力 ;該制度是乃木總督根據所屬參謀之建議而設置的;可見於「台灣總督府」,黃昭堂著,前衛,頁78。

[18] 仿效自法屬安南之義勇兵制度;此期間曾試行於北台的宜蘭,中台的南投,東台的台東;

[19]整個「三段警備制」,先曾在台北縣地區實施;但在台北縣以外的地區,則由於感到難以適切地畫分,而難以執行該制。

[20] 全台三縣三廳,但澎湖廳與恆春廳未設,故說三縣一廳。

[21] 「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頁58。

[22] 「台灣抗日運動史」〈四〉,海峽學術,頁1110~1120。

[23] 同前書,頁1131。頗有趣的,在關於護鄉兵的教育事項中,有規定「旅長或其隊長應行檢閱,不時筆記其成績,附以自己之意見,按程式報告台灣總督。」;但同官書也記錄了「護鄉兵之入隊及入隊後情況,總督府紀錄中無記載。」;一般言之,有規定應一定遵照,何以報告竟會遺失不存?或是由於該筆記有坦率直言的內容,乃遭毀棄?以上資料,引自同前書,頁1125、1127。

[24] 在街頭攤區或神社,或其他節慶期間開分店,或在市場表演雜技者,或在夜市場分配攤位者。

[25]是來到日本的洋船必須將其航海日誌與航行各地所見聞的情況具體提報,接受日本官方的提問誠實回答──這就是日本外交史上所謂的「風說書」。

[26] 這應正是學者李理所指出的日本近代警察制度──「這一由內務大臣為最高統轄者的警察制度,是完全的、從上而下的、強力的國家警察,也是諸外國沒有的先例。本來,我國的警察制度主要是以法國、德國國家警察制度為藍本的,但法國、德國也有一部分的自治警察,而我國是徹底的國家警察。」「作為社會開化的強制力、陋習的解體者、違法的鎮壓者」,其不同於法、德而為我台體制的根本原型。〈上引見於「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頁24。〉

[27] 「日據初期之鴉片政策附錄保甲制度」,第二冊,程大學譯,省文獻會,頁247。

[28] 同前書,頁301。

[29] 參見於「日據時期之台灣殖民地法制與殖民地統治」,黃靜嘉著,1960年自印發行,頁120。

[30]我們無知的學界,隨之抄襲者甚多;而當年唯一重要的清醒者應該是當年寫作「台灣通史」的作者連橫氏,在其該大作中,對於我島的鄉治情況,除了列有專章論述外,在其他著名循吏的介紹中,也曾在多處提及傳統保甲的美好型態。

[31] 通常一位總督在任期內要改變體制,第一次代表自身的主見,也是對於前任的批判,較能被上級接受;但任內第二次改變體制,難免就會受到上級的懷疑──是否前一決策錯誤,或者執政失敗;懷疑負責者無能或失職。故1901年,後藤第二次改變體制案提出時,頗受東京內閣法制局的責問。

[32]當時各地的主倡者,很多是前清的秀才、辨務署的參事、街庄長、保甲局長,或是有名望者或是富豪。

[33] 「日據初期台灣之降筆會與戒煙運動」,刊於「台灣文獻」,37卷4期,頁133。

[34] 「日治台灣生活史」,明治篇,時報文化,頁138。當時的情況,在台南甚至有僅以一萬元收購幾十萬坪土地作為軍營的事發生。可見於該書,頁139。

[35] 「日據初期台灣之降筆會與戒煙運動」,刊於「台灣文獻」,37卷4期,頁131。

[36] 當然,改制成立二十廳,在執行屠殺政策上,可能也有幫助,但是當年並非各廳都有義軍,動用各地軍警就地圍剿,似無需如此透過東京當局來進行;但是要深入各廳才能充分掌握降筆會戒毒運動在我島各地的動態。因而本研究認為後藤第二次改制,主要是為打壓我先民降筆會戒毒運動而特別進行的。

[37] 據稱,1901年以來,義軍在日方嚴密的封鎖與脅迫的招降策下,各地答應歸順者不少;1902年5月25日,總督府在林杞埔、斗六、嵌頭厝、西螺、他里霧、內林頭厝等地同時舉行歸順大會,要求所有義軍參加;由於過去這類活動雙方還和氣,參加者不虞有他;怎知該次集會是一誘殺活動,行禮如儀,個人領得歸順證書,回到座位之後,主持人突然稱,「你們投降的誠意未能獲得充分信任,現在要搜查身體……」,主持人話畢,立刻離去;義軍立刻被逮捕,當場斬殺;據在斗六歸順會場,唯一逃出的簡水壽稱,前後不過20分鐘,鮮血迸流的慘狀,不啻人間地獄。「台灣武裝抗日史」,喜安幸夫著,廖祖堯譯,頁99。

[38]上引資料與整個過程,可見於「日據台灣時期警察制度研究」,李理著,海峽學術出版,頁64~69。

[39] 這是在日據中後期,當局對於能夠讓小孩止哭、成人必須迅速讓道,很容易被其粗暴對待的警察的社會角色,自我標榜的一種說法;在保甲的文宣資料中,把警察的形象與功能,畫作十八手觀音的樣貌。

一個公民教師看所謂「香港暴亂」 | 郭譽孚

正常的社會裡,人們會喜歡暴亂嗎?我想不會。。。

香港這一陣子的動盪,我們應該把它視為「暴亂」嗎?很誠懇地說,我原本是不知道的,因為我覺得自己曾經擔任公民教師,我不應該人云亦云,所以我努力觀察,不給他們任何標籤;然而,在網路上讀到有人為香港青年在這個大動盪中的作為,如此辯護──我想,長期的觀察下,大家雖然應該已知道這場動盪後面確實有一大黑手。。。但是我更重視那拙劣的辯護,他們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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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ard Chan 現在的香港
甲:你讓我用鐳射筆照眼睛十分鐘看眼睛是否會受傷,
可以證明鐳射筆是否攻擊性武器
乙:你用手指用力戳眼睛,看眼睛是否會受傷,
可以證明手指是否攻擊性武器
丙:你用腳用力踢你孩子的眼睛,看你孩子的眼睛是否會受傷,可證明你的腳是否攻擊性武器
丁:你用牙齒用力咬斷你孩子的氣管,看你的孩子是否會死亡,就可以證明你的牙齒是否攻擊性武器
原來大家每天隨時㩗帶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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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回復他說──

Jack Chang Leonard Chan ,雷射筆要刻意去購買,身體是天生的,錯誤類比你懂嗎?

我覺得很有道理。。。這實在是個很嚴肅的問題,那些人們怎能就此自以為「脫罪」,它們所受的是怎樣的教育啊,完全只知「自以為是」地思考嗎。。。七百萬人的香港社會,自詡為「東亞珍珠」的寶地,竟然允許這樣的事態發生。。。啊,看來這真是一場「暴亂」了,而且誠如德國著名的潘霍華牧師的銘言,『無知』可能竟是這次「暴亂」中一極大的罪惡?!

我想了很久,那麼惡質的行為,怎麼可以讓他們使用這樣的理由來脫罪?

大家想想──
警察是有危險性的職業;尤其,他執法時,如果稍有閃失,就可能誤傷他人。。。鐳射筆的照射,如果導致失誤,是誰的責任。。。一位老闆會允許他的司機在駕駛時,讓人家使用鐳射筆照射他的眼睛嗎。。。無論是一分鐘或是兩分鐘。。。或者那位提出這種辯護的人,他開車時會允許別人使用鐳射筆照射他的眼睛嗎?是否我們在法庭上,所有使用鐳射筆照射警察的罪犯,法官就應該判決其觸犯「妨害公務罪」與「公共危險罪」呢。

此外,我還想到這次的活動,全部的參與者都採蒙面的型態,有哪一本教科書中會如此介紹社會中的政治集會,參與者都採取蒙面的方式。。。好像只有美國的三K黨吧。。。這樣的認知都不具備的話,負責任的政治當局應該如何看待抗議者?──如果不是有意製造動亂,且不負責任的話。。。所有的衝突是否更難以控制而造成社會不必要的動盪。。。這不是『暴亂』嗎。。。

最最後,我最後還是自然想到教育的問題,既使這次參加活動的都是未成年的青年吧,個人也很想知道香港的教育水準究竟如何?怎能年輕人的思考能力如此的低水準?對於這樣惡質的作為,竟然提出如此的辯護?什麼個人主義或是國家主義的教育,都無須談起,簡直根本沒有真實的洞察問題的能力,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個人除了研究公民教育外,還長期研究台灣史,曾經對於當年台灣的殖民教育深感遺憾,而日本殖民台灣時,許多政策都參考於港英的作為;看來或許真的不假──據稱當年日殖下的教育,不僅沒有民主或民本的說法,只有任性體罰的「從順」要求,所以,對於教科書不准深入理解,只准教師就表面解讀;所以,學生對於師長或上級所能欣賞的作為簡直除了「魄力」之外,難以有其他較為深刻細膩水準的表現。。。因為那是最不需要思考的高級表現。。。我個人突然間很懷疑,到1997年才離開英國殖民統治,但至今教育體制未變──還沒有真正進行深刻民主教育,只被灌輸了膚淺民主觀點的香港啊,這才是當前香港問題的根本所在。。。

中間選民譽孚敬白

一位中間選民的隨感, 談談蔣渭水與他的台灣民眾黨。。。 | 郭譽孚

~~ 願以詩的悲哀,克服生命的悲哀  更以大我的希望,照亮小我的幽暗 ~~

研究台灣史多年,最早知道他,是1960年代中期在牯嶺街舊書攤裡買到一本1946年前後出版的「蔣渭水遺集」;再後來是買到杜聰明的傳記──「南天的十字星──杜聰明博士傳」,這是一本經過杜先生授權的作品,1960年印行,作者葉炳輝與許明章先生在其中更生動地描述了杜氏和蔣先生他們一起在醫學校決定要去北京毒殺袁世凱的往事;因此,在我1980年自費出版的「原論─一個現代青年愛國者對三民主義四年的研究」專書中,就首先花了三百多字的篇幅,引述了他們兩位共同關懷祖國命運的這個熱血故事;我可能是當時青年輩中最早正視兩岸革命史的小子之一,如今也已年過七十了。。。在這執政者正大力推動「去中國化」的時代裡。。。

今天看到柯市長要組黨的消息,取其名為「台灣民眾黨」,我是頗為感動的;柯市長竟然願意出面復活這個台灣歷史上重要的名字;不過,幾乎同時,網路新聞也傳來了某些似乎很義正辭嚴,對柯批判的聲音。。。我立刻就有了提供自身對於「台灣民眾黨」與「蔣渭水」的一些認知,給關心這個新聞的朋友們參考的想法──

運思不久,很巧合地,就看到當年『夏潮』的福成兄已經先貼出了關於台灣民眾黨政綱部分的論述;正好,『夏潮』是台灣最早為我島戰後社會發掘日據社運史實的出版物;有吳兄為我們指引,那麼我就不再那方面花時間了。。。以下,我就由其他方面,提供個人的觀點。

盱衡當前的局勢,柯市長的抉擇只是由於大選的緣故,才如此臨時起意的嗎?想想應該不盡然,因為柯市長早在擔任台大醫師時代,就對於渭水先生有相當的研究,甚至由於研究上有相當心得而去對岸參加關於蔣先生的學術研討會。而渭水先生一生中最讓人難忘的應該就是他為台灣民眾而做的種種奮鬥與奉獻──

儘管,可能有人會強調「台灣文化協會」的重要性,但個人認為,由於當年該協會的成立,是基於日人以台灣文化落後為藉口,拒絕給予我先民成立自治議會,所以其意義不如「台灣民眾黨」之積極──「台灣民眾黨」的活動可以包含台灣文化方面的活動,但文協的活動,在社會中難有民眾黨的積極作用;所以,柯會以再組「台灣民眾黨」來鼓舞自己與我們當前認同紊亂的社會,應該是頗經深思,是有相當合理的理想性──無論我們是否支持他。

就個人的研究,「台灣民眾黨」的歷史,在我們今天「去中國化」的島上,由於蔣當年是反日親華的祖國派要角,應該是當局「去中國化」大業中的一個重要的,避之唯恐不及的強韌生命點。。。絕對是讓有嚴重僵化傾向的綠營當局頭痛的一個重要焦點。

在深綠背景中,能夠出現這樣深具反省意義的觀點,個人認為絕對比浮泛浪漫的「兩岸一家親」,更值得我們各界深深省思;看來我們島嶼真有機會如辯證法理想所指示的,產生奧服赫變式的揚棄與發展──作為一個理論思考的愛好者,能夠看到這樣的發展,無論其成敗,我是愉快的。。。

也因此,我個人對於某些綠營所不敢言明的緊張,我是相當能理解的;也因此,對於某大報先後推出幾篇關於蔣渭水後人,為了柯將成立「台灣民眾黨」而猛烈批柯的新聞,也很能夠諒解──

因為他們已經看到雖是深綠的陣營內部,也不是他們可以「一手遮天」的,不過,他們仍估計著一般受過「偉大教改」的民眾水準,對於他們所餵出的所有雜物,無論是什麼教育程度,似乎都會滿意地吞下。。。

我相信他們長久以來在這方面確實已有屢試不爽的本領,只是作為傻傻的公民教師,且研究台灣史幾十年的自己,還是覺得自己應該試著做一些說明。。。那是我所在乎的關於我們台灣歷史中的蔣渭水與台灣民眾黨的傳承問題。。。

以下,我將個人研究的一得之愚,由該黨在今天的時代意義,到蔣渭水革命心志的究竟,提供給我們往上的朋友們參考。

首先,我願與大家一起考察「台灣民眾黨」對於我們時代的意義

相信真的稍為深入台灣史的讀者,都知道「台灣民眾黨」的歷史形象,絕非台獨政黨;不只於此的,更是一個堅決反對日本殖民統治的政黨;由今天我們的執政黨對於日本卑躬屈膝的情況看,如果綠營高官曾經真有一點獨立的理想,應該早就愧殺自己了。

而更為值得我們重視的,是台灣民眾黨對於兩岸關係的認知與處理;我們要指出,當年在殖民者千方百計的隔絕與打壓下,孫中山奉安大典時,台灣民眾黨還派出了代表,前往致祭;而該黨的宜蘭支持者,蔣先生的同鄉鄭清火在該黨被解散的三年後,由於個人申請赴華受阻,憤而以礦場的炸藥攻擊基隆關。而後潛逃幾個月後,壯烈自殺;被地方人士建祠祭拜──他的死,當時海峽對岸廈門的媒體都有報導。蔣先生如果地下有知,看到今天執政黨之「去中國化」與破壞兩岸關係的態度,必然大惑不解吧。

至於,更深入的看史實,當年「台灣民眾黨」之呼應對象是貧困積弱、備受列強侵略、被蔑視為「東亞病夫」的中國;而今天執政者所堅決要「去中國化」的中國,卻是一個已經努力奮鬥成長為可以領導落後國家對抗美國惡質霸權的國家。。。卻要如此地「去」而後快。。。這是怎麼一回事啊。。。當前藍綠兩黨與民間好像大家又都很敬重蔣先生當年的抉擇與奮鬥?

其次、蔣先生革命心志的究竟──在失去主體性的日據台灣史中

這個重要的誤解,來自我們的日據台灣史受到日人抹殺的影響,使得我們過去的研究,很難充分理解蔣先生與傳統社會文化的關係。

這裡,我們把他分為三部分,即,時代背景,個人際遇,時代召喚:

一、時代背景

我們長期以來的日據反抗史受到日人有意的抹煞;其中最為重要的,也是最早的抹煞,當然是他們對於乙未抗日的原因,日人把當時他們陰謀使用卻失敗的「攘逐殺戮」政策,蓄意的模糊與抹殺〈該政策下我先民消失了七十萬人,相對於原來的三百數十萬人,減少了五分之一左右〉。

在宜蘭平原幾乎只留下了一個勇於「以我的老頭皮,換取全城性命」,最後,卻因日人照樣「殺戮攘逐」而被當成笑柄的悲情故事,那個死於1902年的,由甘肅在萬人傘歡送下,退休返鄉的老知縣李望洋。。。

而可能是對我們先民主體性更重要的一次抹殺,那是1898年到1902年在我島南北蓬勃發展的「鸞堂降筆會戒吸鴉片運動」;那是我島當年流行的民俗宗教,與今日一貫道類似,是當年的士人中流行的「在家佛教」;又稱「齋教」,日據中期有「儒宗神教」之名;由於該運動所提倡的戒毒法,暗合今天最先進的戒毒原則〈宗教輔導、社會輔導與心理輔導合一〉因而曾風起雲湧遍地開花地讓當時我島社會欣欣向榮──當時曾有這樣的報導──

「嘉義紳民假外較場王爺宮為神壇降乩之所,為戒煙人等尚無房屋可棲,各庄運送竹、木、茅草,以助蓋造之需,今日肩挑背負者,更覺接踵於途,現已堆積如山矣。」

「降筆會戒煙盛行的地方,一般經濟都變得很好,如修築很好的堤防、道路沒有一戶滯納稅款。蓋鴉片癮者戒煙後,當比戒煙前可減少有害無益之煙費支出,可改善其家庭生活。」

上述的這段重要的、我台先民主體性光輝燦爛的歷史,幾位讀過?教科書上有嗎?遺漏了我島傳統社會的這一段歷史。。。知否,我們當年的蔣先生與他同時代的杜聰明與翁俊明是在那樣的時代中成長的。。。他們也親見那個光輝燦爛前景如何被日警與殖民當局摧殘殆盡。〈關於詳情,請看拙作「應以史實更正教科書的相關論述」「應以史實更正教科書的相關論述」,郭譽孚著,海峽學術出版社〉

二、個人的際遇

在著名的前立委黃煌雄先生著作的「台灣的先知先覺者蔣渭水先生」中,對於出生於1891年,九歲入學於宜蘭宿儒張鏡光門下的他,有這樣的兩段描述──

「蔣氏幼年曾一度周旋於廟會之間,並做過類似今天所謂的乩童……有一次,他的一位朋友,事先犯了錯,根據扶乩的規矩,犯錯者在求問時應會顯示出來,但蔣氏這位犯錯的朋友在求問時,並沒有顯現,這次失靈使幼小的蔣氏對神明失去信心,加上他以後唸醫校,受到新式科學訓練,蔣氏不僅從此對神明永不回頭,在以後推展政治社會運動時,更對惡習與迷信,抨擊得不遺餘力。」

「九歲起,蔣氏曾受業於宜蘭宿儒張鏡光秀才。張茂才弱冠即設館……隨李望洋赴甘肅河州任所……當日人據台之初,肆意殺戮,張茂才曾為文諷政,一度被囚,後因蘭民罷市,終獲出獄。張茂才的行誼與國學素養,實為影響蔣氏的第一人……」

很可惜的,黃先生的描述,完全忽略了我們前述提及的重要時代背景;他那個朋友的故事,我不知真假;但是這個個人的故事,如果為真,在前述的大時代史實中,應該如何安置?

黃雖指出了張鏡光對於蔣影響很大,但是他卻沒有注意到張的岳父李望洋,不僅是前清的舉人,還是宜蘭著名的退休知縣,知否,張的岳父曾經在1895年天真地向日人表示「願意以老頭皮,保全一城性命」,也是宜蘭著名的一位鸞堂主持人──他在1890年創立「新民堂」,自任鸞生,而在甘肅辭官時,由於深受民間愛戴,而獲得百姓歡送,有志節、有理想的當年典範人物;他卒於1901年,蔣九歲入學,極可能蔣不只見過他,還親自跟他學過乩童,或受過國學啟蒙──

1901年,那年苗栗金鸞堂堂主因降筆會戒吸鴉片運動而被捕,流傳出其「義烈可風」的對於日警的抗告文──

「堂中施行之事,以降筆造書,勸戒洋煙為主,其書中所引證者,皆是善惡應報之事,使民人若知警省,不敢為非,……;若戒煙一事,又屬顯然之利益也;至於堂內供職之人,皆為行善起見,各皆自備飯食,並不敢取分文,……未知身犯何罪,律犯何條,誠令人不解也;倘政府強欲加之以罪,私等有殺身成仁之美,政府有妄辱善民之名,雖肝腦塗地亦無恨焉。」

那年,後藤新平基於對抗我島全台蓬勃的降筆會戒毒運動,把全台的行政區細分為二十廳,以利徹底監視與壓制;最後更配合發動破壞我島上的傳統醫療體系,管制中醫師資格──舉辦了日據下唯一的一次中醫師資格考試〈規定行醫十年以上才能應考,考過才有行醫執照;否則違法〉,使得我們先民終於在民間專業醫生不足的情況下,終於不能不把自身難耐的各種病痛求助於官方專賣的麻醉劑──鴉片。

試問,九歲入學,曾經為乩童,在那樣的時代中,是怎樣的意義?

九歲入學於張鏡光門下,張鏡光是曾經陪李去甘肅為官,是李的女婿,是李創辦鸞堂「新民堂」的贊助人之一;他真的是幼年為乩童嗎?還是入學以後才做乩童?或者從九歲以前做到九歲以後,在他十一歲以後,降筆會戒毒運動才因醫療體系被破壞而該社會運動才被壓制?如果說黃說的蔣受到張的影響,我們認為也應該認清張不只是張個人的,也應該知道,那整個悲愴時代中傳統社會似確有斯文一脈「養天地正氣」式的另類堅持。。。

蔣幼小的心靈,如果他曾經親見到信徒痛哭流涕地來求助,來許願,到最後,又有許多人歡天喜地地來還願感謝的過程,他會為了朋友一次故事,就輕易地否定自身所親見的奇蹟嗎?

是否正是因此,我們在蔣的一生行誼中,在台灣文化協會中,他反對迷信,所反對的是不顧現實生活地貧困卻浪費金錢在迷信的事物上,請注意,在他為治警事件而答辯,論及創立「台灣文化協會」的動機時,他曾公開地如此說,「我要感謝神明,……」,是否應該就顯示了,蔣反對的應該是迷信,並不反對生命處境的信仰,他反對的應該是讓理性迷失的信仰,那是一個知識分子所應具備的理性態度。。。

甚至,我們還可以說,那種理性的態度,今天看來,還十分先進,他不是以否定傳統為進步,他是在傳統中探索發現自我更新的方式,並且真的成功了──看看當年戒毒成功的這樣的幸福報導──

『蓋前期戒煙者之多數係因飛鸞降筆之迷信而中止吸食,遂成為戒煙者,……。而據聞他們戒煙後之狀態,比之吸煙當時,其身體極為健康,且在家計上似非常增進幸福者云。』

如果曾經經歷且感受到那樣充滿了希望的時代氛圍,那會是一種怎樣的力量。。。

三、時代的召喚

1927年前後的台灣,1927年前後的中國,1927年前後的日本。。。

一〉1927年前後的台灣

那是一個高度貧富不均的社會,當時主要是農業社會,最主要的社會關係就是地主與佃農之間的業佃關係──簡直是生活中很少能看到希望的情況,那是──

「父親原為佃農,處處仰頭家鼻息。為著生計,佃農要向頭家租地,需取得其歡心,致使佃農間競爭異常激烈。例如,為著獲得承租權,佃農會向頭家進貢;但是其他佃農也會竭盡所能,冀求『頭家』首肯。……其中約六成半繳給頭家做租金。……頭家以土地……坐享其成,生活收入相差非常懸殊。…若碰到『歹年冬』,佃農仍然要依約定分毫不差地給頭家六成半稻米。然而,收成又沒那麼好,只能向頭家借糧,藉以維持生計……明年若還不了,便延到後年、大後年,甚至終生舉債度日,永不翻身。」

那是一個殖民者玩弄法律的社會,當時有作家留下了這樣的描述──

「阿統舎……以便宜的價錢買了個丫頭,便以婢女的名義去辦理戶口手續,但是日本仔的員警大人搖頭拒絕接受,他還說這是奴隸買賣,依大日本帝國的法律是不准的。……這樣子好了啦!以養女或者同居人的名義就好了,倒是親切地開一條路……」

那是個極少數人能有受教育的機會,但是雖受教育,卻因為以「從順」為目標,不准問難討論,自然那是人權絕不能受保障的時代。。。

「神女之中,不是無教育者的專賣,其中也有曾受過普通教育的。試舉一例,如在台北近郊的○○○公學校,大正八年度卒業者之中有女子18人,到了今日沒有一人在結婚前能保守著自己的貞操,不經過了私娼生活,說是沒有的。這句話是他們的窗友憤慨對我說的。難道教育是要製造這樣人物麼?」

因而,我們的先民曾經留下這樣的憤慨之言──

「日本人以鴉片毒化……又對台灣同胞的大戶,故意放寬法令,鼓勵他們納妾,同時,又有日本人的流氓律師,專門到台灣同胞的家庭製造爭產糾紛。……日本人就笑咪咪地說:『台灣人的參政時期還早,因為他們連自己的家都管不好。』,其實,這三種陋習都是日本人蓄意製造出來的。」

二〉1927年前後的中國

當時的中國傳統社會正受到天翻地覆的衝擊──由1919年的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大批判開始,經過了中國國民黨在1924年聯共聯工農的改組,到1927年的北伐。。。

中國社會當年雖然貧困積弱,但是個高度歡迎發問、面對各種批判的時代──『把線裝書都丟到茅坑裡去』,是一重要的口號,但是那只是一次大流行病,「禮運大同篇」的傳統理想與「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或「君子時中」之類的格言,以及其他發人深省的故事終究還留在人們的腦海裡。。。隨時可能引起他們的趣味,他們若好奇找去,並不難重新涵泳在古今人類相通的那廣袤而深沉的意識世界。。。一面可以任意吸收著西方最先進的各種進步思潮。。。不只是空洞的理念。。。

中國國民黨的改組,一面表現了對於社會中工農階級的強烈關切,呼籲團結奮鬥之外,在其黨綱中,也宣示了老大的這個民族將努力實現當代世界最進步的「兒童本位教育」。

到1927年全國統一之後,國府在全國的範圍內的師範學校與初等與中等教育中,開始正式引進了「兒童本位教育」中典範模式,道爾頓制;那是依據每位學童天賦與努力給與教育機會的一種理想教育模式,可以每人有不同的課程進度,成績沒有滿分的限制,可以超過一百分;絕對沒有體罰,歡迎發問與討論,沒有庸俗的惡性競爭,教學的方式是自學輔導法。

該體制最後雖因社會貧困而難於維持,只持續的數年,但是也留下了理想的方向──就研究所知,趙耀東與柏楊那一代的名人,都是受過那種典範教育的理想人物。

在中國,那是一個怎樣的時代──

著名的文學家郁達夫曾經如此描述當時的理想青年如何迎向那個它們準備要毀家紓難的時代──

「大約隔了一個多禮拜的樣子,上海四馬路的一家小旅館裡,當傍晚來了一個體格很結實,戴著近視眼鏡,年紀二十五六歲,身材並不高大,……有點像學生似的旅客。他一到旅館,將房間開定之後,就……去買了這禮拜所出的舊報紙來翻讀;當他看到了地方通訊欄裡的一項記載蘭溪火災,全家慘斃的通信的時候,他的臉上卻露出一臉真像是心花怒放似的微笑。」

三、1927年前後的日本

雖然,這時由日本留學回來的人不會很多,但是作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對於我們社會的影響不會沒有,所以,我們在此也來看看當年日本的情況。

1925年,日本開始普選,但是日本的階級性文化根深蒂固;日本式的家族主義強大,兩者都影響了社會的發展;西方學者曾指出,1900年,其「治安警察法」頒行之後,工人運動比過去更難樂觀;1925年,普選法案施行之際,社會運動蓬勃,同時頒行的「治安維持法」,也宰制了社會運動原本應該隨著普選法案而增加的潛力。

尤其,開始普選之後,社會運動的百家爭鳴中,唯獨對於極端威脅日本國體的政治主張是禁止的,共產主義是其中主要的壓制對象,因為他們主張廢除私有財產,以及反對天皇制,近十年後,這種禁制也可以及於自由主義。

早期,最具有指標意義的是與共產國際相關的共產黨的發展,在1924年,由於該黨的最高理論家山川均主張日本工人階級還很不成熟,因而共產黨很難發揮作用,所以該黨就在該年解散了,這真是相當尷尬的時刻──該年也是孫中山改組中國國民黨,主張聯俄聯工農的時候。

不過,兩年後,山川均的反對派福本和夫在共產國際的扶助下,以極左翼理論,例如,分裂對手陣營的「極端列寧主義」與性解放的「極端柯倫泰主義」批判當時各派社會主義理論與行動,積極鬥爭,重建了日共;時在1926年。然而,該黨的兩條路線,究竟哪一條才是正確呢?1928年,政府大抓共產黨人,並且根據治安維持法要求它們解散。據稱往後社會主義政黨就更一蹶不振,而到1933年,該黨入獄的領導人更是走上了公開向社會承認錯誤的末路。。。

結語、關於台灣民眾黨的潛力、取徑與其他

如果上述的探究,可以調整且充實我們舊有的認知,我們現在要試著提振日人過去對於蔣先生與台灣民眾黨所忽略的認知,至少可在兩方面──

一〉台灣民眾黨當年的進步力量為何那麼強大?

每一位研究日據台灣史的朋友,面對泛黃的史料時,應該難免都會感受到台灣民眾黨的精神,怎樣地散發出自求解放的力量;然而,它們怎能擁有那樣巨大的力量?

有人說啟,這就是「筆勝過刀劍」的道理;然而,真的「筆」一定勝過「刀」嗎?那麼古今中外的文化人,真的能達到那個境界的人,何以總是受到高度讚揚的?

通常日本學者喜歡強調那是日本近代殖民教育的功勞,我們的學者很少懷疑;並且故意強調我先民在噍吧哖事件後才轉向文化抗日的觀點,好像過去的反抗很野蠻、愚昧似的──那都算是它們殖民統治的功勞。

然而,上述我先民在降筆會上的反抗,不是一種來自文化的抵抗嗎?

更重要的,我們要指出的是──我們對於蔣先生的認知中,過去學者研究時忽略了上述時代背景中的各相關部分──那是很重要的部分──作為一文化人,一般人易流於個人浪漫的自由解放。。。他極可能因而比其他人更多了一些篤定的大我信念──

因為,他不只是張秀才的高足而已,他是那整個降筆會戒毒運動、那個悲愴時代之子;他曾經親見鄉人如何戒毒成功,如何整個社會欣欣向榮,甚至他可能讀過前及的那類「義烈可風」的抗告文;他對於自身的傳統社會是有相當信心的──如果讓我們傳統社會自己好好發展的話。

過去的歷史論述中,完全忽略了這塊殖民者蓄意抹煞的重要部分;因而,我們對於先民的形象就只能讚嘆,只能自感慚愧而得不到更真實的認知,尤其,在我們今天的教育中總有形無形地宣講著鄙夷傳統社會的現代化理論;我們簡直難以想像自身傳統社會可能具有正面的巨大能量,就像很多甚受皇民化影響的朋友,至今仍拒絕承認中國僅僅花費四十年,竟可以有今天的進步成就。

二〉台灣民眾黨何以取徑「親中」的理由

對於蔣所主導的民眾黨之「親中」問題;由前述的時代召喚上看,他的「親中」,絕不是總督府教科書與教師所描述的那個愚昧無望的「清國奴」或「東亞病夫」;當然也不只是空泛的民族主義,而是蔣對於少年記憶中那曾經欣欣向榮的社會印象的堅決嚮往──應該也是很接近這幾年來坊間頗有人提起的理想主義者不忘「初心」的意義。

當時的中國,確實落後,貧困,甚至在大都會上海的冬天可以看到路邊有凍死骨,但是曾經親見我島上的傳統社會曾經在降筆會戒吸鴉片運動上動人成績的他,作為一位青年醫生,就像他不會挑剔病患是否髒臭的疾病,他只會以他堅強的病理與生理信念來完成自身解除患者的痛苦為自身的職志。。。

更加上,我們似乎可以遙想,他曾經讀過孫先生1917年署名發表的「中國存亡問題」,其中怎樣獨立不倚地描述了孫拒絕參加歐戰任何一方的態度──

「……如謂此役為正義而不得不戰乎?則德國方面,其違反人道之處,果如英、法、俄人之甚乎?……同是對付敵人,何以英、法用以餓死人之政策,便為甚合於人道,而德國稍稍管束征服地之人,便不可恕?……謂德國代表有強權無公理之勢力,德國一勝,公理將淪;則試問英國……逼我吸銷鴉片,劃我國土地為彼勢力範圍,據何公理?法之吞我安南,俄之吞我滿洲,間我外蒙,又據何公理?就此數十年來之歷史,無甚高論,協商國亦豈非有強權無公理者乎?數十年前,英國能用其強權以行無公理之事,則不顧公理,今日英之強權遜德,則目德為無公理,而自諱其從前之曾用強權,……吾知公理人道云云不過極少數人所誤信,至於大多數主張戰爭者,皆不過借為門面語,並不實心信奉,所以三數語後仍舊露出利害之辭……」

1927年的他,是在對於孫這樣的理解上,續讀1924年中山先生所主導的聯共聯工農下的「中國國民黨改組宣言」,以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而理解當代中國自力自強的取徑。。。在這樣的理論指導與蔣介石那篇發表於1926年8月,著名的「在長沙重申出師意義宣言」的闡釋下──

「……吳賊所資為號召者厥為討赤,夫討赤,乃帝國主義所用以對抗全世界被壓迫民族,破壞全世界革命聯合戰線之口號也,赤為何義,蘇俄之赤黨與赤軍,以赤幟表示其革命,民眾之赤化,換保其國家獨立自由之代價也,解放人類之痛苦,保障人民之利益,以民眾為基礎,而推翻其帝制之白黨,反對國際帝國主義,實行廢除國際不平等條約,而為世界十二萬萬五千萬被壓迫人類,謀解放者也,帝國主義口中所謂赤化者,實行革命之民眾化耳。……值此國族存亡之交,時代轉捩之日,所謂全國農工商學兵各界,咸聯合集中於三民主義之下……」

蔣心目中所見到的,應該是,中國是這樣獨立不倚,中國將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的民族共同奮鬥,且自求解放的理想,加上前述的他對於中國傳統潛力所深具的信念之結合。

其時,相對的,當年日本的社會主義政黨的表現,竟如前述,日本所公開展示給世界的,顯然並不能讓大多數理想主義者接受──尤其是那些對於日本傳統國體論缺乏充分理解的理想主義者,必然更難信服,而我島當年知青因受歧視而反日,肯於理解其自大的國體論者應該極少。而當年列寧任命的婦女部長與人民福利委員,提倡性解放的柯倫泰,1922年已經被俄共當局流放,離開中央到瑞典,擔任外交代表,往後不曾再回到權力中心;蘇聯第三國際對於東方國家與殖民地各自的特殊性缺乏有效的指導,有明顯的教條主義傾向,不可能充分處理各地支部應該自為主體的問題。

因此,我們應該可以論結,台灣民眾黨的結成,與其確立其明白的親中路線,在日本苛酷的殖民統治下,該一決定絕不只是基於單純的民族感情而已,而是當年頗經深思熟慮而後做出的決定──就像今天我們島嶼的處境,希望我們無論哪一股勢力,在2020年上台之後,希望都能深思熟慮的跳脫過去簡直完全沒有主體性的混沌作法。

以上,就是個人依據個人研究台灣史與其相關問題後,對於關於台灣民眾黨的潛力與其取徑的認知。

批判林濁水

最後,綠營大理論家林濁水對於這次柯市長組黨的消息中,針對蔣的後人的無知批柯,竟然努力轉出了似乎很高明的所謂「在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的現象下,歷史的解釋是多麼難以定於一尊」,還以所謂的,「所以當年前總統李登輝主張228紀念碑不要有碑文就表現了一個雄才大略的哲學家總統面對歷史的謙卑。」,不只是大大費心地吹捧了自己幫派的老大哥,也不忘以自我浪漫的所謂「人的天命就是怎樣在歷史的資產和殘酷夾擊中殺出血路,這便是一個主體真實地覺醒的歷程。」,自娛了一下。

其實,只要問一句為何要「定於一尊」,自然也就沒有所謂「難於定於一尊」的問題了;相對的,若以真大師或是真哲學家總統的高度,只要二二八事件的碑文以事實並呈各種面向,絕對更能如實的反映出人生與社會的複雜性而展示其啟發性;是否只有那樣,人們才會真正的謙卑、謙卑再謙卑。。。哪裡還需要由理論家特別出頭,費心來肯定自己那短視的「雄才大略」呢。。。

想想看,如果上引的蔣介石當年文告,人人可以讀到,是否對於民間對於偉人當年的先知情況有自然進行「除魅」的作用,幫助整個社會的自我警惕而對於現實與理念的差距進行永遠的監督呢?至於把當代的問題,推給所謂的「受中國史必有正史陋習影響的台史界,支持的更少。」,沒想到大師在這華航醜聞未退的當前,參加了對於「陋習」說的高級護航行列。。。

個人觀點,麻煩的是那些很有些小聰明的人,永遠看不到複雜的這些,才會面對複雜的現實時,每每技窮卻不肯面對現實。。。而眷戀自身顧盼自雄的舞台,該下台,不下台;該認錯,不認錯;該道歉,不道歉;歷史只能停留在那個陰暗的轉角處,大家不停的內耗,終至於其小聰明不但沒有偷雞成功,並且極可能遺臭萬年。。。

若由這樣的角度看來,李登輝之流,自認為大哲學家總統與其跟班的大人物們,那些口稱「謙卑、謙卑再謙卑」,「溝通、溝通再溝通」,不斷自我誠實表態,其實無比虛假的人們,真的很可能是造成我們社會未來不斷內耗而終將不得不沉淪的大罪人啊。。。

中間選民看,綠營的現況與其問題──〈修訂〉 | 郭譽孚

聽說這位女士是一位著名的網紅公知
今天偶然看到她的這篇大文,好長的文章

上周我曾經貼文論藍營韓流的現象與其問題
今天我就借該文來談談綠營當前的情況吧

首先,先談綠營好像很驚訝對岸停止其人民來台自由行的簽證,奇怪,怎麼會驚訝呢?當我們的酸民對人家旅遊我島的火燒車,說出「死好」或是「死阿陸」、「烤乳豬」之類酸語時,對岸沒有太激動的反應;但是我們的官方與執政黨公開地打對岸稱為「敵人」時,我們的邏輯思維,竟然不會覺得可能不妥,受到嚴重的反擊嗎?
換句話說,換句話說,『如果隔壁的黑狗兄說你家是強盜,您會讓兒子常去他家找黑狗的兒子玩嗎。。。』?
綠營的執政者,能否反省一下自身,或許您們真的很怕統一,但是您們這樣一廂情願的邏輯示範,可能對於年輕人會是很大的誤導。。。您們知道嗎,造成他們思考能力的停滯甚至退化。。。影響他們未來的家庭、事業與我們整個島嶼的未來。。。

其次,「公知」不可「一廂情願」,應具備歐美民主政治常識

對於這篇綠營網路紅文,貼出僅八小時,已獲得1700次分享,一萬多人點讚,我想指出,顯然我們的大網紅與執政黨一樣,犯了上述高度「一廂情願」的錯誤,因而竟然強烈地忽視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常識──以下的文字,是美國華盛頓總統在第二任總統結束前,拒絕連任時,向國會提出的告誡詞──
「「同胞們,我請求你們相信我,一個自由的民族應該經常地、警惕地戒備外來勢力的種種陰謀詭計,因為歷史與經驗證明外來勢力是共和政府最有害的敵人之一。但是有效的戒備必須是公正無私的,否則他就會成為迴避哪種勢力,而不是抵禦那種勢力的手段。。。」」

我們看這位網紅的這篇大文,好像完全沒有這樣的基本認知,從對岸的所謂「公知」,到我們此岸的「公知」,都像是完全不知道在公眾事務上原本所有的外來勢力都是各有其國家利益與圖謀的。。。。另,在私人事務上,真正的理性的自由,不是我喜歡什麼都可以,而是有能力批判與掌控自身的本能後的自由──大哲學家康德稱之為──
「自由不是讓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

想要做兩岸的「公知」嗎,如果連這樣基本的認知與自我批判的能力都沒有,如何能夠真實的指導民眾面對我們人性所構成的複雜而詭譎的社會關係,並面對可能更為爾虞我詐的國際社會?

其三、關於柯市長參選的事,綠營看到的是什麼?

今天柯市長組黨的事正式揭露了,大約由於這網紅的園地原本就傾向於綠色,所以回應者一片哀嚎;與藍營的振奮之回響,剛好成為反比。
作為中間選民,看著執政黨執政以來,長期的眾多失政,柯市長近期的種種發言,與其長期以來的市政成績〈真的沒有政績嗎〉,他挑戰大位,實在不認為意外。。。
如果柯的高智商不假,其愛台灣不假,個人認為他不出來爭取這個實現理想的機會,那麼他就不是高智商的亞茲伯格了──這是這位孤傲的外科醫生在專業之外,近幾年來培養出來的另一項外科興趣──在眾目睽睽的聚焦下,為我們的社會動手術。。。多麼具有挑戰性的嘗試。。。並且很巧的,有大公主與庶民這樣的兩個有趣的對手。。。

綠營看到了什麼?只想到自己的年輕人票源可能流失;看到了組黨而來的柯市長,擺開的陣勢,顯然真是有所堅持,應已不是可以用搓圓仔的方式解決的了。。。不知道是否能夠深入地反省,何以柯市長如此決意。。。
由網路的反應上看,綠營真的誤以為自身所習慣的二分法的鬥爭方式,是現實中最理想的、可以長治久安,讓自己高枕無憂的鬥爭方式;他們難以想像在深綠中會出現柯市長這種第三勢力。。。

只有他們自身的理想是理想,別人的,都是屎,都是尿。。。
他們同情台灣先人,尊重台灣先人,但只有『依附美日』才是同情台灣先人嗎?才是尊重台灣先人嗎。。。它們完全沒有想過其他的可能性。。。逼著要所有我們台灣先人與台灣後人們,與他們一樣地卑躬屈膝。。。

其四、年輕綠營朋友,請勿對大公主的處境過分驚慌,反而應該省思自身

在我們這位網紅公知的平台上,我們看到網紅公知與他的粉絲們慌亂的反應;但是,看新聞中大公主本身與執政黨中央卻並沒有這樣的情形;我想這正是綠營操作選情的高明之處。。。
由於平常要製造被對手抹黑、被扭曲、被造謠的形象,從而可以從容的打擊對手,所以總把自身型塑成被迫害的樣子;
所以,誤信綠營委屈的網紅公知與其粉絲們,自然面對這類較大的變化時,必然驚慌,以為自己心目中的堡壘碉樓可能無法屹立過這次的地震。。。當然就不可能像當事的大公主和黨中央那樣的淡定。

作為中間選民,我不是要故意唬弄年輕的綠粉們,我也不想讓您們立刻做出嶄新的抉擇,尊重您們努力維持自身堅定的抉擇;我讓您們不要太驚慌,真是有相當的理由的。。。
那是不久以前,由於我是個老亞茲,去一個我熟悉的亞茲平台,在過去的日子哩,我也偶而會平淡無奇各自抱怨地去逛逛的。。。沒想到那天不知是哪個好死不死的,提出了一個和韓流有關的題目,哈,很少有的,平常大家頗有默契不談政治的呀,那天,那篇貼文隨著就出現了一大堆黑韓的回應。。。哇,這是怎麼回事?。。。哇,好有意思,愛熱鬧的我,狐疑中細看一下,好像都是頗為陌生的新人。。。我狐疑著,忽然靈光一閃,是了,這應該是了,我們這亞茲平台早已經無聲無息地成為1450監管的範圍了。。。
換言之,年輕的綠粉們,不要過分擔心,大公主與黨中央沒有那麼無能,他們早已經萬事安排妥當,所以,他的的淡定、安詳應該是相當真實的──甚至可說,如果不是他們的大方向錯誤的話,其實他們是已經相當努力的;請您們不要太緊張地投入,以免再發生類似當年林冠華可能精神耗弱的悲劇事件。。。

其五、給予綠營的,關於「尊嚴」與「民主」的思考

不只是卑躬屈膝、傷害自尊啊,我們中間選民所擔心的,是否孩子們連腦子都要被帶壞掉了。。。這才是我們應該擔心的。。。請看看訪問林昶佐與洪慈庸的視頻,這兩個屬於太陽花世代的,是多麼的徬徨。。。

作為中間選民,其實我們不太怕卑躬屈膝,因為,連孩子們都知道,為了跳得更高,蹲低一些是必要的;生意人都知道,偷雞的人,通常要先付出自己的那把米。。。
如果有深沉的雄心、有廣大的理想,就是必要地跪一跪,也不是不可以。。。
我們所屬的世代,不僅讀過「臥薪嘗膽」的歷史故事,甚至也有人偷偷流傳著「為了下一代,犧牲這一代」的決心;所以,「卑躬屈膝」完全並不可怕,我們害怕的是失去了思考能力,基本的理性邏輯與道德的良知。。。

看看綠營執政以來,由連續的「髮夾彎」開始,改寫了「維持現狀」的邏輯;人際的「誠信」關係變得簡直無足輕重。。。
由輕易接受外國缺乏客觀基礎的「轉型正義」說法,未經革命的情勢,就空疏而勉強地推行其所謂「轉型」工作,被轉型者勢必不服,意圖回復其地位,造成社會內部長期難以平復的對立與內耗。。。
至於,該所謂的「轉型正義」的律師負責人,居然說出自己是「東廠」的坦白語,自行展示了該會成立以來,確實其飽含著不值得社會信任的政黨惡鬥的性質。。。引起我們整個社會的軒然大波。。。
更為不幸的事態,是作為民主社會中最重要基礎的法治,在上述的不正義之外,由於綠營執政者宣稱總統府內的「走私」只是「超買」,以及
綠營頗有名聲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應是當年黨外時代的「平民法律事務所」的神主牌傳統發展所成,本應為高雄氣爆受災戶查明真相而爭取受災戶的權益,但他們取去鉅額律師費6500萬元,並未查明真相──所謂「法律扶助」簡直竟只是詐財而已。。。取得政權前曾經那樣高舉的理想,執政後竟然可以這樣墮落嗎。。。
看到那些年紀輕輕就能夠得到250K或者300K的高等台灣人以及能夠分沾到八千八百億,然後還能夠聲請官方補助的高級台灣人,如何在螢幕上向民間頤指氣使,社會裡被當局亂砍年金的功勞失業者們,與中低下階層的庶民們,為了自尊,也為了自身渺茫的前途而集結起來,有什麼不對的?輕蔑地把他們說成是「米蟲」,說成是「魯蛇」;這是多麼惡質的社會教育?
更加上當前學校中「去中國化」的教育,等於把親子之間基本的文化關係斷裂;同時還推動缺乏主體認知的學校教育,以「主權未定論」進行著無知、荒唐的自我顛覆。。。

然而啊,相不相信,沒有合理的教育,我們的社會不會有理想的未來。。。

在綠營執政下,營造出這樣荒唐的社會,自稱「謙卑謙卑再謙卑」的執政黨,不僅在我們的立法院外使用了香港政府所不敢使用的「剃刀拒馬」,還在九合一大選與重大的公投的大敗績後,用所謂的「人民還沒有跟上來」,來夸言它們自身乏理性的所謂「進步」主張。。。這是多麼可笑的所謂「民主」?

相不相信,沒有合理的教育,我們的社會不會有理想的未來。。。因為「人民會永遠跟不上妳們這些統治者」啊。。。

最後,最後,作為中間選民,原本也想給他們一些建議,以示公允的,但是想想看,想到反正大家都跟不上他們這些高蹈於雲端、可以不食人間煙火的統治者,凡夫俗子的我們中間選民,何必自討沒趣呢。。。

不過,對於綠營年輕的網紅公知與其粉絲們,終究是我們社會的未來希望,整個社會還是要交到他們的手上;我想我們還是應該給它們一些良心的建議──請年輕的您們,有時間的話,多研究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問題,要深入理解,不要只是有漂亮的理念,不要只是以自身的數量與似乎無限的時間彼此以噴口水取勝好嗎。。。

中間選民譽孚有感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三──警察政治之前身〈含日式保甲制〉 | 郭譽孚

在當年殖民當局前述那樣糟蹋、蹂躪式的統治之下,任何正常人,怎能忍受呢?不要說是革命家所喜歡強調的「有壓迫的地方就有反抗」,心中的不服、不滿,在我先民心中總是會有的──尤其,當日本人侵凌了我鄉里親友之後。

最初的攘逐殺戮起始時,殖民者是否充分考慮過如何統治新領土?我們不知道;但是最早在「台灣事務局」中,確實有過不同的主張[1];不過,由於軍方所堅持的政策惡質、魯莽而招致失敗,顯然,雖曾經討論,也必須面對現實,在推出「台灣鴉片令」之此時,可說正開始重起爐灶。

就所知,此時他們提出的善後設計是乃木總督的三段警備制;它將整個島嶼按照地方安靖的程度,分別由軍隊、憲兵與警察來治理;希望隨著治安的安定,逐漸擴大警察的治理範圍;另方面,所謂「保甲制度」,也在此時被推出;明治維新下,熟讀中國歷史故事的日人,不難想到傳統中國社會中的保甲制度,更何況,前述他們自身社會曾長期擁有那類似我台保甲而遠為苛虐的「五人組」傳統。

這應該就是當年後藤長官對於我台治安構想的背景。

以下,是當年我島上警察政治建立的過程──

  • 殖民政府的建立──在虛假的爭論中

1895年6月13日,中央設立了主管新領土台灣的「台灣事務局」;6月17日,樺山總督在台北展開始政[2]〈東京派令中未明白指示應該「民政」或「軍政」,僅稱「應圖撫育人民,維持全島治安,使其安居,然亦須在軍令之下施行諸般政治,不可令人民生侮狎之心。」以及「深為信倚貴官之果決才能……開示左列大綱,其意專在使貴官於執行重任有所資助,並非對貴官有所掣肘」;因而,總督竟一直沒有宣示「軍政」或「民政」〉[3],推行他們認為重要的各項政策。

8月,因「殺戮攘逐政策」已正式推動,大本營決定在我島實行「軍政」;20日,高島副總督受命為南進軍指揮官,指揮近衛師團南下;9月,第二師團在乃木中將率領下抵基隆;奉派由枋寮登陸;10月22日,乃木入台南城。11月18日,總督向大本營報告「全台平定」。其實,並未平定。

這時出現了這虛假的爭論;那是軍方藉由台灣到處以自由民主人權為名,國的反抗秘密推出殺戮攘逐政策,破壞了馬關條約的兩年自由選擇國籍期限;但由於是祕密的與失敗的;以至於在沒有人認錯的情況下,就出現了這究竟應該「軍政優先」還是「民政優先」的爭論。

當時的史實是犯錯的樺山總督,這位當時的「台灣通」,在1895年11月,宣告「全島平定」;依照其前的法令,「全台鎮定」[4]就應該結束軍事體制,但是事實上,攘逐殺戮尚未完成,軍方為日本移民打算的秘密作為,難受部勒;另方面,我台人慘遭殺戮攘逐,自然在各地激起了護鄉愛土的決心;因而,東京雖欲結束軍事體制,卻不肯反省此前自身政策之錯誤,大談其「殖民地」或是「內地」,可說就是虛擬議題,轉移焦點的開始。

重要的是,南進軍行動時,9月10日,水野民政局長向總督曾提出關於「台灣人民處理方針」的建議案,請樺山裁決,其中主張參考英國殖民地的放任政策,不以放逐鎮撫為方針,但被總督以「需要慎重調查」為理由而擱置。該擱置成為其後「雲林大屠殺」所造成的關於台灣經營問題的重要批判點。

該年12月初,根據「全台平定」,水野奉命赴東京,為決定未來在台的統治方針,與內閣磋商──出身法制局的水野局長促使「管理」台灣總督府的拓殖務省草案誕生[5]了──這是1896年3月底,通過「六三法」,賦予臺灣總督一種委任立法大權,使其可頒布具法律效力之命令[6];與 4月1日,由軍政轉回「民政」與樺山總督下台的根源。

不過,雖宣布了轉為「民政」,但是由於新任桂總督並未真實專注民政,且很快離任,當時「除了文官中十之一、二者外,武官們殆皆誤信政府的方針在於排斥土民」[7],因而地方警備隊的專擅仍舊;我先民續遭荼毒。

就在這樣惡質的民政期間,我們島上出現了高野法官仗義卻被打壓的事件。是他強調了關於應該以警察治理的主張;那是所謂的──

「台灣的守備隊、憲兵隊,不僅掌握軍務本職的權力,而且行使純屬行政官的職務,甚至行使具有純粹而無上特權之裁判官、檢察官、司法警察等之職權,一任己意逮捕、裁斷,……多數良民未經司法機關的裁判即遭殺害……由於未甄別良否殺戮住民,使得台灣民心瓦壞之期迫在眉睫,若持續軍政統治,則全島民心皆以日本為敵……為了避免此一事態發生,必須整備足以防範陸軍專橫的制度,就中以明確區分軍政與民政的權限,各自嚴守,互不相侵……而當務之急是充實民政機關……執行對匪政策的,不該是軍隊,而應是警察……」[8]

1897年7月底,高野被上奏免職。8月,高野雖提出違憲的抗辯;獲得各方支援;乃木總督卻動用日警把高野驅逐。同月,內閣通過強調「民政」應該「緩治」的「台灣統治方針」,望藉確立該長期虛懸的「台灣統治方針」能有助於遏制時局的動盪,但內閣仍在該年底倒台。而接到該方針的乃木[9],四個多月後就離職了,沒有太明顯呼應的動作──當時他正忙著如何能把我台灣轉賣出去。

此段時間,東京的動盪是如此的影響了我們島內的情勢;這時是所謂「民政時期」,但武官總督並不特別「尊重」民政。1897年3月,民政部又爆發一串貪瀆案件;5月,乃木總督曾把民政局長從前所擁有的行政大權,透過頒布「地方官官制」而移轉到自己的手中;應該就是其明顯的例子。[10]

然後,島上的治安發展,逐漸轉出「警察政治」,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過去我台論者喜跟隨日人的說詞,強調「台灣是日本的第一個殖民地」與「統治者沒有經驗」之說;本研究認為我島先民有70萬人以上,在本期間被消失了,並且統治者當時的貪贓枉法,這都必須是「第二個」才能避免的「殖民經驗」嗎?使用這樣的說詞來混淆卸責,我們怎能接受;讓我們繼續試著由較細部的史實說起。。。

二、「軍政、民政」下的保良局、投訴箱

在本期間,軍政、民政,再到軍政的過程裡,日本學者最多只提出所謂「台灣住民放逐論」,強調攘逐殺戮政策是日軍面對我們先民出乎意料之外的強烈反抗,是在報復我先民的情況下出台的。

史實如何,我們前面已經論及;在那樣的史實之下,自然我台人對於殖民者的信賴感簡直完全破壞無遺,殖民者要如何才能維持社會的治安──地方治安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沒有治安,開展什麼事業都談不上。對此,我們篇幅有限,難以細數,僅能就其概要述之。

  • 保良局

是當年日據初期歡迎日軍入城的仕紳們,在日軍入城後向日軍提出的建議;當時的情況,在1895年7月中旬,台北縣知事接收到台北各堡以大稻埕李春生為代表人關於設立保良局的申請書,稱:「基於使上下情意相通,以使上無滯政,下無遁情,以防謠言之傳播,以圖良民之安篤之目的,……」[11];8月,改行「軍政」後,由總督府批試辦兩個月開始;在台北設立「保良總局」,經費由地方仕紳義捐解決;各堡相繼設立分局;至八月中,全縣各地分局共達20多處;9月,獲得陸軍局憲兵部長之建議表彰稱「功績實為不少」[12];總督也發下獎金嘉許之。

至10月試辦期限已到,代表人李春生再呈報請定該局之存廢;但台北縣知事竟建議趁其「基礎尚未穩固之際,希望採取斷然廢止之處置」[13]。但民政局以「事關總督府威信」以及「探知民間機密之方便」而反對廢止,但僅能表示「分局之存廢由地方便宜處理」[14],顯示其無力指揮。

此外,其時在新竹支廳屬下的保良局運作,據稱因官方認為其成績不佳,該地的保良局也有被取消的情況。

另,該總局最高會辦為李春生;1896年,因獲得勳六等之辜顯榮自東京歸台北,決定總局增加會長一人,由辜氏充任。至該年4月,由於總督府已開始民政,各地開設民政官衙;總局與各地分局開始廢止,至6月中,全台保良局全部廢止。

  • 投訴箱

這是桂總督時所開設;1896年8月,正是雲林大屠殺事件震動東京,而六月桂總督初接大任,面對各方批判,全無頭緒;此時是「民政」期間,總督府在法院外,設置投訴箱,上面告示為「開闢申訴之途,乃為庶民除暴安良之舉」[15]。史稱當時「投入之訴狀每日不知若干件」,但是,就所知,桂總督時期,真正在台時間,不過十天而已;各訴狀之作用,實在可疑。

不過,我們看桂的後任乃木總督,則確實曾經接受了這些民間的訴狀──據說他親自管理著投訴箱的鑰匙;而因此他頗接受了一些申訴,還曾公開表示,將清除「官匪」;他與當時堅持整肅官箴而著名的高野法官的作為,引起了震動東京的軒然大波。不過,乃木最後卻在其自身所造成的巨大衝擊中,並未能充分堅持自身的認知,以致於不只是在1898年1月,宣布廢止該投訴箱制度,卻只能為後人留下日人所謂的「洩私憤、誣他人者亦多,因皆予採納檢舉,累及當局有司者不少」[16]的自飾之詞;到10月,並親手把「罷免令」交給高野法官。

  • 由「聯庄保甲制」到日式保甲制度

我們都知道,傳統中國社會中有名為「保甲」的地方組織;它不僅是地方基層的行政單位,並且對於社會有互助與自衛的功能;清代我島上通常在城市以「聯境規約」,在村落則以「聯庄規約」組織之;只是其社會組織隨著國家政經發展的興衰,其功能也相對地受到影響。

日本以先進國家的地位入據我島時,正是清廷衰弱之際;但是由於其入侵的「攘逐殺戮政策」,太過惡質,導致我先民紛紛地以義軍的方式,強烈抵抗。這些義軍之起與我傳統的這種社會基層組織,當然有相當的關係。

  • 聯庄保甲制

就是當時我島上傳統的社會基層保甲組織之一種;平時保甲重視互助關係,動盪時保甲重視防衛機能;通常較重平時的理想狀態──

「夫保甲之制,所以衛民;使之相安而無事。然而,民不能永安也,水旱之不時,疫癘之間作,鰥寡孤獨之無告,則必為之盡心力,先事而防之,後事而循之,而後得遂其生。是故建義倉以平之,開醫局以治之,設養濟以卹之,而後可以收鄉治之實;而後可以為治國平天下之道。」[17]

乃木總督面對「雲林大屠殺」後各地反日「匪徒」紛起的局面,在1896年11月前後,於雲林地方推出了絕無社會互助福利意義、只有「自治警察」作用的該「聯庄保甲制」;當時地方警備力量不足,在日警的指揮下,集合了當地63庄的庄長,以全村或全庄之連坐法,脅迫我先民,共同抵抗「匪患」[18]

事態稍平後,總督府內務部長古庄曾奉命南來巡視受災亂離地區,並展開賑災;由於天皇與皇后的災後慰問金與總督府建物補償金,平均每戶可得五元左右;對於當時我先民之處境,可說不無微補,因而,該組織的推出似乎可說頗見成果。

但是該制度之正式推出要到兒玉時代的1898年;該制的推出,日人有指為我台著名順民辜顯榮的獻策;那是真的嗎?

作為日本歷史文化的研究者,個人是頗為懷疑的;當年日人大多深受漢學影響,中國史是日本士人所必讀;對於我島上有著這樣的傳統組織存在,自然不難知曉;嚴保甲而靖地方,應該沒有很難懂的道理,何必等待我台人提出?更何況,日人本身社會傳統中有著名的「五人組」的宰制設計,長期深入而有效地監控著他們的社會──該制在日本要直到1888年才被撤廢──那就是我們下面要談到的。

  • 日式的保甲制度

若自日本德川幕府以來,它有兩百多年歷史的傳統;若自豐臣秀吉以來,則它更有近三百年的傳統。

豐臣秀吉時代他曾經通令全國,命武士五人為一組,庶民以十人為一組;開始了大和民族統治者強烈控制其社會內部的傳統;可能與日本武士道文化輕蔑生死有關;除了其連坐的規定極為殘酷外,其工役也特別沉重;日本學者曾經如此自述其殘酷──

「領主方面也利用這種結合作為繳納租稅的連帶責任團體,在刑罰上也讓一鄉一村負擔連帶責任。……在饑荒等痛苦時期,只因孩子偷了別人的糧食而一家全部被處死,像這樣嚴重刑罰的事例,也有被記錄下來,由此可看出共同生活體的嚴格處。」[19]

其史書中則如此描述「日式的保甲」──

「課役,種類繁多:如宮殿、城池、橋、路及堤防的築造和修建,驛馬等等,徵收所需費用──或繳米金,或使役人民,總稱『課役』。農民還有的負擔,是『助鄉役』。它指在驛站補充的人馬,由附近各村負擔。……經常的稱『定鄉役』,臨時的稱『大助鄉』……德川家康對農民的統治方針:『不可餓死』,在這裡赤裸裸地表現出來。」[20]

相對的,由前述「台灣通史」中所及,與清代對於我「聯庄保甲」的描述,所稱「為政之道,以官治民難,以民治民易。聯甲法行,民自清理,固易易也。況聯甲不分漳泉,不分閩粵,可以息分類之禍。予於建陽縣行之而效,今鹿港街行之亦效。」[21],則全無他們「五人組」那種肅殺之氛圍。

因而,日本學者常故意強調其在我島上實行的是傳統的保甲制度,本研究認為我們不應該接受該觀點;那簡直是一種故意讓「啞狗壓死囝兒」的惡毒設計──尤其,當我讀到當年著名的後藤長官,正式推出該制時,居然曾經在東京記者會上,如此公開地談話時──

「……自制定新法有名的王安石以來,支那的官吏和儒者就議論頗多,且有許多書籍,其中雖然有嘗試實施者,但並沒有完全實施。……既然民間熟知『保甲』這個名稱,何不利用呢?只要多費時日,實施決不難。這就是當時採用保甲制度的理由。」[22]

我們必須憤怒地堅持,該惡質、長期如利刃般懸在我先民頭上的日式保甲制度,不是我們社會固有的傳統。

我不是尊貴的學界中人,但我要呼籲學界,絕對不應該接受這種惡毒的擺佈──那是我先民在日據五十年中,時常沉痛呼籲殖民者應該及早廢止這種當年只實施於我先民的苛虐制度!

然而,歷史的發展是無情的,甚至是殘酷的;這樣的「日式保甲制度」,整個的就這樣逼近且籠罩了我們的社會,後來成為殖民者在其所謂的「民政」中,宰制我們先民的重要工具。

[1] 在「台灣事務局」中,基本的兩個對立的觀點就是把新附地當作「領土」或是「殖民地」?因而,也涉及應該設立「文官」總督或是「武官」總督的問題。

[2]先此,5月10日,戰前曾經多次來台探索我島情報的海軍中將樺山資紀升任大將,並派任台灣總督;更早,則在馬關條約簽訂之後,4月底之前,司法省的兩位外籍顧問就分別交出了對於台灣統治的法制建議,法籍顧問推薦英國殖民制度更為成功;從此英籍顧問柯氏的意見頗受重視,提出的意見頗多,相對的,法籍顧問就沒有提議了。

[3] 該訓令可參見於「日據時期之台灣殖民地法制與殖民統治」,黃靜嘉著,社會科學叢書,頁64。也可見於「台灣抗日運動史」,〈一〉,海峽學術,頁43。在黃書中,稱「始政」之後就進入「軍政時期」,但是由史實上看,在8月,正式增兵南下之前,並未進入軍事體制,即,警察未轉為陸軍雇員的身分。故本研究不接受黃說。

[4] 根據1895年八月頒布的「台灣總督府條例」〈陸達第70號〉,其中規定「至台灣全島鎮定為止。」,此期間為軍事官衙。此前,總督府下分設民政局、海軍局、陸軍局;此後,總督府下設參謀長,所有事務由幕僚長統籌

[5]雖然樺山總督不滿,曾在1月18日後,多次向水野發出「內訓」,要求改動該草案,但是並未能挽回。而直到1896年1月10日,首相伊藤還在帝國議會中表示「既為領土,應盡力移植我人民,以謀將來之發展。」,顯示攘逐政策應仍在推動中。

[6]它規定總督有緊急命令權,該命令可以不經總督府評議會議決;但是一般律令必須經評議會議決通過,但是,該評議會的組成,全都是總督的僚屬,且只有總督有發議權,故稱其為一種委任立法權;也因此,往後台灣總督所下的命令,都名為「律令」,具有法律條文的地位。

[7] 當時台灣高野法官對於當時的認知。個人以為合理,故引用之。轉引自「1897年台灣高等法院長高野孟矩罷職事件」,小林道彥著,鄭天凱譯,台灣風物四十七卷二期,頁140~141。

[8] 「雲林地方巡視後之台灣統治之意見書」,松方正義文書,書類之部;R_27。轉引自小林道彥著,「1897年台灣高等法院長高野孟矩罷職事件」,刊於「台灣風物」四十七卷二期,頁142~143。

[9] 很有趣的,這「台灣統治方針」的資料,在官書「台灣治績誌」中沒有正式見到;但是在該書的關於乃木總督的「施政方針」專題末,有一段引述,指1934年發現乃木遺物中有一篇「關於台灣總督乃木將軍統治之意見書」與我們今日所見當年松方內閣通過的「台灣統治方針」頗類,由於當年的研究者考究該資料的字跡為乃木的字跡,因而列為乃木的觀點而附於該專題之末。如此重要的資料竟然不見於總督府之檔案,或許正可讓我們想見當年日據台灣統治之顢頇,我先民之悲劇之所由來,李鴻章真是太無知了。

[10] 該年公布的「地方官官制」,規定地方首長乃直屬於台灣總督。曾被稱為「總督獨裁政治」的開始。

[11] 「台灣抗日運動史〈二〉」,海峽學術,頁250~251。

[12] 「台灣抗日運動史〈二〉」,海峽學術,頁254。

[13] 「台灣抗日運動史〈二〉」,海峽學術,頁255。何以如此,值得探究;或因認為貫徹攘逐殺戮政策,所謂「保良局」的地方組織,未來怕只可能礙其大展手腳而已。

[14] 同前註。

[15] 「台灣抗日運動史〈二〉」,海峽學術,頁263。

[16] 同前書,頁264。

[17] 「台灣通史」,「鄉治志」,連橫著;中華叢書委員會1955年出版,頁433。此外,還有「……凡子弟為非,父兄同罪;當綢繆於未雨,期任卹之可風……各社家道殷實者,公議按捐地畝若干。各家分收近支族中貧苦孤獨子姪若干人,或借給糧食,傭工出力,按年抵扣;或支付銅錢,小本營生,餘利歸還;或祠堂公提生息,或本社捐置贍田,幼而慧者設義塾,以免遊閒,壯而鈍者習技勇,以防奸宄。如怙惡不悛,公請族長責懲逐出,本支聯名送官究處,不准回社,如改過自新,或保送衙門,充當壯勇」「此法一行,則各社貧者有以自養,皆自保其社,不但不通賊,亦不復出而為外盜矣。姚前任內,各社遵行,立見安謐。」之類。亦可見於同書;頁431。

[18]  1896年9月,在嘉義、雲林間,設置聯莊自衛團,使之隸屬於員警為其補助機構。同年10月下旬在台中縣〈當時的台中縣含雲林〉訂出自衛團組織標準;要求「各莊或部落,有受匪徒侵害之虞者,務設自衛組合……該組合內,不論老幼男女,概應連帶負責。」;11月,乃木總督確立其壯丁團設立標準;可見於「日據下之台政」,第一冊,頁316、337。

[19] 「為什麼日本的治安那麼好」,上村千一郎著,福祿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印行,頁128。

[20] 「日本史」(四),鄭學稼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印行,頁149。

[21] 「問俗錄」,省文獻會,頁87。

[22] 「台灣抗日運動史」,第二冊,海峽學術出版社,頁316。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二──降筆會戒毒運動 | 郭譽孚

中國傳統社會是保守的,是缺乏現代知識的;我先民面對日本殖民者的攘逐殺戮政策,雖可能對於少數人只是耳聞而沒有親眼目見殺戮的殘酷現象;但是大家都見到殘酷的殖民者在停止該殘酷政策後,對我們社會推出簡直類似「謀財害命」的「鴉片緩禁策」,他們怎麼會願意接受這樣的擺布?──儘管,不久以前,苦口婆心的清廷曾經意圖禁止他們吸食鴉片時,它們是拒絕接受關切的。

 

由「嗜吸鴉片」而覺悟

 

是否可以設想,人們曾經頗長期地拒絕清廷官方關於戒吸鴉片的勸告[1],或也聽過太平天國嚴禁洋煙[2]之事;然後,他們發現執行攘逐殺戮政策的殖民者,登陸不久就發布了前及的「台灣人民軍事處分令」的第一條中,對於吸食鴉片的情事是那樣地深惡痛絕。並且,在稍後,1895年11月發布的「台灣住民刑罰令」的第二章第二十四條,也還有與前述態度類似的嚴厲規定──「將鴉片煙或其吸食器交給軍人、軍屬或來台日本臣民者,等死刑,知其情而提供房屋者,亦同。」[3] ;他們應該難免會進行思考,過去為何沒有接受清廷的勸告呢。

它們難免會想起,外國洋行如何在港口把價昂輕便的鴉片,取代沉重的銀兩,當作工資發放給工人,以及工作疲憊時,洋商如何以鴉片幫他們提神趕工;尤其,當他們不僅看到了不幸的癮者,癮發時的慘狀[4]外,還發現惡毒的殺戮者的鴉片制度採取的竟然是官方專賣的型態時,它們不只是感受到心有不甘,更有被「謀財害命」,甚至被「奴役」的悲哀;於是他們開始覺悟了,有了強烈戒吸鴉片的戒毒動機。

 

一、降筆會戒毒運動的出現

進入日殖時期以前,我們島上早有透過民間扶乩活動,對於社會勸善規過的民俗信仰,通常其全名稱為「扶鸞降筆會」;該信仰頗為開放,除與我國傳統佛教、道教的關係密切外,由於他很重視傳統倫理,且其允許信徒無須出家,只要茹素,戒殺生,就可帶髮修行,因而,在我傳統之士人中,也擁有不少的信眾;不過,作為一種入世勸人為善的宗教信仰,我島上各地的鸞堂〈通稱為「菜堂」,信眾稱為「吃菜人」〉,過去與反對吸食鴉片運動並沒有必然的關係。

據稱,最早起自宜蘭,時當1893年,有蘭人吳某往廣東陸豐,由該處鸞堂學來,既勸化人民,並戒洋煙;乃回台傳法,服務民間;這是在台灣最早的紀錄。

至1897年,有新竹樹杞林〈今竹東〉保甲局長彭樹滋也至陸豐戒煙成功;返台後向新竹辨務署參事彭殿華傳揚其功效,並介紹彭可請蘭人吳某來竹進行;可惜,吳的祈禱降筆與戒煙方法不熟練,效果有限。

1898年,彭參事認為戒煙的事值得大力進行,重金聘來廣東五位鸞生;1899年,在自宅開設鸞堂,舉行降筆戒煙會,該次活動高度成功;除了該彭參事外,另有九芎林庄長等數十人,全部戒除煙癮。五位鸞生在離去前,將方法傳授給當地邱、彭、劉等四人;以今日眼光看來,由於該運動的作為完全暗合百餘年後我們今日的戒毒的三大原則──心理輔導、宗教輔導、團體輔導──因而,極具效驗;他們四人乃成為這個社會運動虔敬的火種,而這位彭參事後來更在地方文廟所在設復善堂,專為戒癮者服務,該堂另有義診莊民,不受藥資之藥局[5],真是大力提倡,功不可沒。

由於當局之台灣鴉片政策,公開表示「禁止」,要「特准」始能吸食;因而,該戒吸鴉片的活動,乃在絕不違背當局法令的意義下,獲得了可以公開在社會宣揚推行的機會──政策的制定者,交代其政策「不可使之為他國所聞,亦不令使台灣新附之民所覘之」的後藤新平,正是當時主管我台政的民政局長。

 

二、降筆會戒毒運動的成就

每一次,想到這裡,個人都會打心底感到光榮,如果當時有人將它宣揚出去,甚至今天把我先民的這段史實,報到聯合國的戒毒組織去,我想那是我們台灣人怎樣榮耀的紀錄啊──當時在我全島的史實是──

「在本島各地,……最近在基隆尚有一團似是而非的妄信者出現,其目的則為鴉片癮者戒煙,其方法雖非似降筆會有乩童,在沙盤上描出文字,只奉祀關聖帝君,供神水使癮者在神前祈禱,引毒苦至吐血才給神水服飲,說服飲後鴉片煙毒癮能消除,並使決了念頭云云,這是在基隆新興街,名叫陳龜的癮者在台北學來的,當初其勢甚微不足道,但目前妄信者有百餘人,……」[6]

「改煙人數,中路關夫子之靈感……聞除苗栗一邑大約1萬5,000人,而中路總計煙癮之家則約近4萬人額數。試即此言之,三分已達其一耳。現各地支署日日收還阿片鑑劄,頗形繁忙……」 [7]

「阿片短銷,嘉義城內阿片煙膏往常銷售每日必四、五十罐之多;近日阿片取次人往辨務署發出三等阿片煙膏一箱,迄今一禮拜之久,尚未銷完。以後若仍如此短銷,營阿片業者必致虧本云。」[8]

「嘉義紳民假外較場王爺宮為神壇降乩之所,為戒煙人等尚無房屋可棲,各庄運送竹、木、茅草,以助蓋造之需,今日肩挑背負者,更覺接踵於途,現已堆積如山矣。」[9]

「扶鸞會(按:即降筆會,亦稱扶鸞降筆會)之戒煙風氣頗盛,在光緒26、7年當時,勢如燎原之火。光緒27年,南北信徒,大見增加……全省戒煙情形如下:台南、鳳山、東港、阿猴、蕃薯寮、大目降、麻豆、鹽水港及嘉義等九所,光緒27年7月,當時鴉片癮者64,929人,……戒絕煙癮者,37,072人中,由飛鸞降筆會戒絕者達34,370人。」[10]

 

這是多麼讓我們後人感動的史實?在日據台灣期間,我們先民雖然武裝抗日在強弱懸殊的情況下失敗了;但是,我們曾經如此成功地掌握自身的命運;個人以為真是動人啊。

 

三、殖民當局的強力打壓

然而謀財害命的,意圖奴役我先民的後藤先生與他的爪牙,如何看待那些?

據當年的報導,我們當年的先民是如此的──

「降筆會先以一度乩示:應予禁忌吸食鴉片以來,使各地吸煙者靡然奉以為信,因而據聞欲廢煙者頗多,現今在於台南所聞吸煙者之減少人數……本年4月與6月兩月之鴉片請賣人數……幾乎將鴉片請賣者之數減半。至此減少之傾向,仍在繼續中……」[11]

「降筆會戒煙盛行的地方,一般經濟都變得很好,如修築很好的堤防、道路沒有一戶滯納稅款。蓋鴉片癮者戒煙後,當比戒煙前可減少有害無益之煙費支出,可改善其家庭生活。」[12]

「蓋前期戒煙者之多數係因飛鸞降筆之迷信而中止吸食,遂成為戒煙者,……。而據聞他們戒煙後之狀態,比之吸煙當時,其身體極為健康,且在家計上似非常增進幸福者云。」[13]

 

殖民者之所以為殖民者,其所以為帝國主義,真是好話說盡,壞事作絕;統治者後藤的反應是,一面密切注意當時其鴉片政策的成效,是否合意達到預期目標;一面分化施壓打擊,是如此小心的強力打壓──

「就臺北廳管內癮者調查結果,癮者所分娩之嬰兒,比一般嬰兒,較為虛弱,並且發育不全,往往成為白癡喑啞等殘廢者之點,幾乎一致也。」[14]

 

似乎我們可以看到神經質的後藤先生如何得意地撫掌大笑;然而,同時,他如此下著指令──「對於參事、街庄長等地方名望家不可直接採取強烈制止的手段,宜切實取締,以防蔓延。」──同時,指揮日警進行深入的壓制與打擊──

「台灣全島各地之仙壇密通聯繫,如運動費之支出毫不吝也。……如本事件絕不可視為一片之杞憂。……不趁嫩芽割除,終須用斧…1.利用了解事理之地方有力者〈基督教徒及有新知識青年等〉列舉事實教訓愚民。2.鸞主、鸞生應列為第二種需要監視人,不斷偵查其行動。…5.關於降筆會之狀況及鸞生、鸞主之行動,暫時應每周報告一次。…自7月13日起至11月7日止,轄內…每周呈報各管轄內之鸞堂偵查報告,至降筆會關閉為止。」[15]

 

然而,如前述,當時民間的戒毒運動已經發展到無需扶乩人士,只要信仰,民間自可進行的程度;這應該使得該運動更有發展的空間──雖然後藤指揮日警仔細打壓;只是激盪出了我們先民不屈不撓的義烈可風的精神;但是,很不幸的──以下,就是我們新竹一間善堂主持人被捕後,向日警提出的動人抗辯詞──

「堂中施行之事,以降筆造書,勸戒洋煙為主,其書中所引證者,皆是善惡應報之事,使民人若知警省,不敢為非,……;若戒煙一事,又屬顯然之利益也;至於堂內供職之人,皆為行善起見,各皆自備飯食,並不敢取分文,……未知身犯何罪,律犯何條,誠令人不解也;倘政府強欲加之以罪,私等有殺身成仁之美,政府有妄辱善民之名,雖肝腦塗地亦無恨焉。」[16]

可惜,對於這位留德的醫師,執行他的政策比什麼都重要;他信仰的是「生物政治學」,人不是以人的身分存在,人只是一種生物。因而,雖然我們先民能有這樣可歌可泣的表現,最後,在後藤的大力打壓之下的結局,我們先民偉大的行動,竟然只是被抹煞與遺忘,或說只為後人留下了可泣的成分。。。

 

四、陰狠的「善後」

史實是如此的,在後藤指揮之下──當局又推出了美好的宣示,他為了我先民的福祉,要透過考試,「加強管理」我們島上的中醫制度──要求所有職業中醫者,必須通過資格考試,只有行醫十年以上者始得參加考試;以提高醫療水準──該考試只有一次,從此使得我島上的中醫數由原估之三千餘人開始逐年因死亡而下降,至光復時,全台中醫師人數剩餘不到一百人。

這個政策,導至了我島嶼社會傳統醫療體系的破壞。,

因為當限制島上行醫十年以上的人,才能參加資格考試時,有太多中醫師失去了資格──要知道,如果從二十歲開始行醫,此時三十歲,已經超過了平均死亡年齡,可說漸進入了當時的高齡階段;也就是這必使得我們社會的中醫師數量大為不足,無力承擔傳統醫療體系對於社會的功能。

是否可以想像,後藤醫生真是厲害啊!由於醫師數不足,民間自力救濟,往往不能不求助於麻醉性的鴉片;由牙痛、胃痛、肚子痛、月經痛、關節痛、神經痛,沒有更多醫生能夠問診的結果,鴉片更成了家族必備的良藥!是這樣的,我們先民那次的偉大奮鬥失敗了。雖敗猶榮的。我個人深深以為。

後藤醫生是讓人佩服的,「惡而知其美」地,我要表揚他的厲害。

如果,不是他後來的「善後」,太過分的話,我不會對於這一段故事用「陰狠」一詞,來給予評價。

以下,是他當年的「善後」作為──時在1906年,也就是後藤成功地破壞了我台醫療體系後的第四年;在我台人就讀的公學校裡,出現了這樣的課文[17]──

「……夫阿片之流毒於人不少矣,然在本島人視之以少吃何傷也,而不知吃愈多毒愈深,斯癮癖愈固,遂至每日不食,則困苦萬狀,而不能堪焉。試問好吃阿片之人,體瘦氣衰而百事卒無一成者,何其不知悔悟也,世如此者曰煙鬼。」

「許多煙鬼最堪憐,憔悴形容如坐禪;不覺漸成長命債,對人無語更淒然。」

「煙鬼癡迷真可憐,室家重寶化成煙;人人談笑渾無恥,剩得妻孥泣涕漣。」

 

在該課文中,完全無視於前此我先民降筆會運動奮鬥所曾獲得的偉大成就,然後,加害人竟仍然裝扮著一種同情與關切的虛情假意;好像真的我們先民自甘墮落,不知好歹似的;就所知,那樣的日語課文,子女朗讀記誦時,長輩並不懂得其內涵,子女卻誦讀得充滿了自卑,那應該是我台先民對殖民者自卑的重要源頭。

這位號稱台灣現代化的奠基者的日本官吏,真的有資格被稱為「台灣現代化」的奠基者嗎?──我台灣人非充分遺忘自身先民的奮鬥史,非如此自卑,就無法成為真正現代化的國民嗎?

[1] 據「台灣通史」記載,嘉慶十八年,曾詔禁阿片煙入口,犯者暗律治罪。道光十年,也曾有詔禁各省種賣鴉片,從閩浙總督孫爾準之奏也,犯者詔興販阿片煙之例,發近邊充軍。十九年,更有詔曰:「朕因阿片煙流毒,傳染日深……若不及早為民除害,伊於胡底……各地官民亦必凜尊新例,認真查辦,悔過予以自新,怙惡不令倖免。但積習相沿……數月之間,遽使各省一律肅清,恐不免有諱飾等弊,故予限一年六個月,俾查拏不致遺漏,而悔改亦不甚難……」

[2] 據洪秀全的族弟洪仁玕稱,秀全每論及此事「總是慷慨激昂,獨恨中國無人,盡為韃妖奴隸所惑矣」;因而在創立上帝教之後,在所寫的「原道教世歌」中,有如下勸世的句子「他若自驅陷阱者,煉食洋煙最癲狂」;到正式起義時,則有「煙槍即銃槍,自打自受傷;多少英雄漢,彈死在高床!」之詩;在1851年起義之後,更將吸食鴉片定為「妖魔惡習」,吸食者被視為「違犯天條」;1852年,發布嚴禁,「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眾,絕無寬赦」。;1853年,太平軍攻下南京,再頒禁令;有三人被斬首;鴉片煙斷絕。可參見於「毒品在中國」,馬模貞著,一橋出版社,頁87~89。〈引自「鴉片與近代中國」,朱慶葆、蔣秋明、張士杰著,江蘇教育出版社,頁211。〉

[3] 「日據初期司法制度檔案」,陳錦榮、吳定葉、黃有興、陳壬癸、程大學編譯,省文獻會,頁7。

[4] 根據考察,癮者初吸鴉片能心情愉快,稍久,便會產生食慾減退,人體機能衰退,體重減輕、精神頹喪等狀況;長期食用後,率多臉色青灰,雙肩高聳,一副有氣無力,反應遲鈍的樣子。很難勝任體力勞動,甚至什麼事情也不能做,只能橫陳煙榻,吞雲吐霧,離開煙毒便癱軟如泥,成為名符其實的「活死人」。煙癮發了,若不馬上吸煙,呵欠眼淚齊發,頭暈全身無力,冷汗淋漓,流涎心慌,氣往下脫,快要斷氣了。另,也有癮者全身骨髓、肌肉、皮膚搔癢,如無數螞蟻爬身;非服毒就苦不堪言者。〈引自「鴉片與近代中國」,朱慶葆、蔣秋明、張士杰著,江蘇教育出版社,頁211。〉

[5] 該善堂下設仁濟藥舖,凡有窮苦之家,無錢請醫買藥等項,惟期各家倘有沾病者,可命親屬到堂,問明並由,照症發藥;及有外客驟患瘋痧,均可向堂支取藥料,不取藥資,此乃救濟危急也。〈當年復善堂條款〉

[6]引自「鴉片癮者之妄信」,原刊於「台灣慣習記事」,第11號,頁260。

[7] 「雜事欄」,「台灣日日新報」,1901年七月十一日。

[8] 「台灣日日新報」,1901年6月17日。文中「取次人」,即經銷商。

[9] 「台灣日日新報」,1901年6月27日。

[10]日據下的台政」,井出季和太原著,郭輝譯,省文獻會印行,第一冊,頁351。

[11] 「降筆會與阿片之關係」,收入「台灣慣習記事」,第一卷下,第十號,1901年10月發行;台灣慣習研究會原著,譯者黃連財,省文獻會印行,頁175。

[12]轉引自「日據初期台灣之降筆會與戒煙運動」,王世慶著,台灣文獻,第37卷第4期。

[13] 「鴉片行政之狀況」,「台灣慣習記事」,台灣舊慣調查會發行, 1903年;省文獻會譯印發行。

[14] 「鴉片癮者與嬰兒發育之關係」,「台灣慣習記事」,中譯,第二卷,1901,頁89。關於「台灣日日新聞報」,為原文標示,未及於日期。

[15] 「日據初期台灣之降筆會與戒煙運動」,王世慶著,台灣文獻,第37卷第4期。頁131。

[16]前揭書之「日據初期台灣之降筆會與戒煙運動」,「台灣文獻」,頁128。

[17]下面引文,皆引自「台灣阿片癮者之統計調查第8報告」,杜聰明著,收於「杜聰明言論集」,第二集,杜聰明博士還曆紀念講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印行,頁599。

中間選民看韓流,在今天的時代意義與其發展的前景 | 郭譽孚

讓我們由「韓流的形成」開始來考察──

一、韓流的形成── 主要是兩個群體,獲得了溝通結合的機會〈遠大於深藍深綠,還有消長的機會〉

一般論述中,綠營眼中的韓流,總強調與其自身改革形象的對立面,是藍營既得利益者因被改革而失去其優勢地位後的反撲──也就是通常被指為「軍公教警消」的一群;而確實韓流的每次的造勢活動又都出現了大批國旗與國旗裝,那是過去藍營活動中所常見的符碼,這使得綠營更能坐實韓流乃是不服他們各項進步改革者的集合之說法。

然現實中,由韓流在網路視頻上的表現上看,卻會讓我們看到明顯有一批可讓綠營痛心得難以招架的庶民──他們不只是很明顯地擁有比綠營政治人物更為流利的閩南語能力,且具有社會中低階層背景,本應該是綠營選戰中重要的基礎部分;那應該是這幾年來,在綠營種種錯誤的政策下,由綠營游離出來的淺綠。

二、膠合作用──韓國瑜特殊背景

韓國瑜出身眷村,曾經就讀放牛班;後來如許多眷村小孩考入軍校,更後來,在大學時代,還曾經頗辛苦地過著工讀的生活;它的生活經驗相當豐富。這些使得他很能夠體貼地與各界人士溝通。

這種膠合作用可能除了來自眷村孩子往往有集體行動的脾性外,國中放牛班的經驗也更重要──因為前述中低階層者往往有就讀國中放牛班的經驗;那種經驗的特色是「一體放牛吃草」;在那種班級中,共同被校方歧視〈熱天無冷氣,天暗莫開燈,老師上課多自習,競試排名總落後〉,內部的班級認同自然發展得很強烈,往往發展到可以拉整班人出去幹架的程度──簡直絕無省籍之分野地。。。這種被放棄的歧視感,在近幾年綠營的執政中,是否越來越明顯。。。軍公教警消被放棄與中下階層的被放棄感相呼應;這是我們時代的主要特色──韓國瑜熟悉這種訴求。

此外,應該提起的是,韓在過去擔任台北縣議員期間曾經牛刀小試地,在北縣組織過「北台會」曾經頗有實績地對抗綠營的大將尤清。。。

最後,當然,還有其他各種游離思變的個體,在綠營的政策所照顧不到,或被其政策騷擾得難以安居的人們,在大選之前,他們找尋著他們可以寄託的新對象──例如,宗教人士或是反同人士,被綠營自認為進步的政策驚嚇到,離開它們過去習慣的社會庇蔭處所徬徨;或曾經誤信綠營是可能代表土地正義的老街巷居民團體之類,在政商難看的吃相下才突然驚醒──巨大的韓流對於他們有很大的吸引力,就在這時形成了。

他們都是人民,他們都是人民,不就是主人嗎?他們想要拿回自身本有的權利,要實現自身的嚮往。。。

韓國瑜喚醒了他們生命中主體與權力的記憶。。。

三、韓流與綠營──為何「九合一大選」,綠營會大失敗?

前面我們談了『韓流』的形成,現在來考察綠營面對『韓流』,不能不失敗的理由。我想以中間選民的角度來分別選民的光譜談,會比較清楚;

我們試將所有選民區分為深藍,淺藍,中間,淺綠,深綠五個區塊

過去執政黨大勝,我們應該指出,主要應該是來自於藍營無能的形象,使得深藍與淺藍都有棄守、游離,走向中間選民的傾向;尤其,當藍營的統帥竟然拿著香跟著綠營拜,若只是在二二八的層面,由於受害人並沒有那麼多,其影響層面應該還小;但是貿然祭拜八田與一,其對廣大的農民則影響極大──好像藍營過去長期虧待了殖民者,李扁馬以來的親日教科書自然推波助瀾。。。這可說是藍營在「意識形態」上自動棄守的「漂亮成績」。

但是這次「九合一地方選舉」,地方選舉,主要不是「意識形態」的對抗,是實際政績上的驗收,執政者未能適切地面對風調雨順後農產品滯銷的情況;導致民間自動批判執政當局在行銷通路上的失職──如果兩岸關係能夠正常化,對岸應該會是最能幫助解決滯銷問題的良好市場。

農產品滯銷,不僅直接影響農民收益,農民簡直要把自己親手拉拔起來的,結實出來的農作物,親手毀棄;這些沉痛的經驗相對於執政黨所提「尊嚴」之類意識形態的名詞,真是太大、太真實的打擊。

此外,這次地方選舉,也是政治上朝野鬥爭的自然延續;已視藍營為軟腳蝦,習慣於予取予求,威風八面的新潮流系,太巧合地正把藍營中前述那位可說是天賦異稟,頗經歷練的韓國瑜「連驅帶趕地」由天龍國的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的職位上逼了出來。

看他自身的描述,在農產運銷上,確實真是有一套,應該是花心力考察且深刻思考過,才能夠有那樣成績的,也是可以得到農民信賴的。

韓,這個退伍軍人的子弟,是以他當年無分省籍的成長經驗與這次天龍國運銷的成功經驗站上競技場的;他的對手帳下,雖然武將如雲,謀臣似雨,但是由於他們過去缺乏接地氣的成長經驗,他們的考試成績多數只是某種理念掛帥的產物,沒有人能夠有效對抗他那青少年以來,由生活中所蓄積起來的庶民作風。

這應該也是綠營至今,難以認錯,難以及時自救,只會與藍營菁英不約而同地把韓貶稱為「草包」,一吐心中冤氣的原因。

四、韓流與藍營──新藍營的可能性

如上文所示,韓流的兩大板塊是遠大於深藍的區塊;自從藍營由於『無能』與「跟拜」而淺藍部分大大萎頓以來,這次偶然的機遇使得萎頓已久的深藍能夠與廣大的韓流相邂逅,尤其是本屬於淺綠的韓流竟願意共同招展起整片青天白日的旗海時,據稱深藍竟有相擁而泣者。

若想要韓流中的淺藍回歸的話,雖不太容易,但以過去的淵源言,應該還不太難,但是韓流中很大一塊,應該韓流中過半的那曾經淺綠的部分,他們對於深藍早有頗深的芥蒂,他們發現韓,肯定韓,投身韓流的時間並不長,他們應該沒有需要盲目跟隨韓國瑜的感情負擔。〈其所以在韓流中可能超過半數,應該是淺藍往往帶不動他們曾受「去中國化教育」的子女;而淺綠的,大多是一大家子全部換幟,而社會經濟不景氣為他們準備了更多的後備軍〉

所以,談到藍營要在未來的總統大選中取勝,僅憑藉韓個人與上述曾經出走的淺藍應該是絕對不夠力道的。必須要努力穩住甚至擴大整個韓流,才有維持戰果的希望。

但是舊日「無能」的藍營,如今竟能夠給韓流更多信心嗎?

或許,如果今天的藍營不能在短期內就給予韓流一個一新藍營的想像,韓流就將像真如綠營所期待的,韓流是否將很難維持其能量──關切淹水的情況,可能雨季只會到九、十月吧,而過去藍營無能的形象,將仍可能是壓垮自身最沉重的包袱;無法維持其熱情,無法發展其組織,因而很快又步上萎頓走低的道路。

五、韓流與郭流

最後,我們似乎也該談談郭流,某個社會心理的意義上,韓流是對於野百合與太陽花虛無進步的反思,中壯年人對於自身時代的反思,那是對於某種革命的政治啟蒙;這些中壯年們,從小在教科書上讀到的革命印象,它們從來沒有想扮演那樣的腳色;但是,由黨外時代到今天,尤其,野百合與太陽花,還有洪仲秋事件,每件示威中所包含的荒謬,都讓他們心癢癢的,好像自己當年少做了類似的那麼一件事──大家都可以,為何我們不可以,我們也要。。。在他們感到自身的權益沒有受到應得的待遇之後。不過,郭流似乎比較沒有這樣的色彩。

郭流在社會中的意義,由郭自榮譽黨員而出現在選舉舞台開始,個人就覺得很難判斷他的真實來路;郭很有錢,事後透露這次的參選,總共花了近億元;對他而言,買個特殊的人生經驗也不奇怪;看他的成長時代,他青少年時代,應該正是保釣運動與退出聯合國餘波盪漾的氛圍中,他常強調自身對於中華民國的熱愛,在那個時代氛圍中成長的人,這種情懷,確實有其可能。

他與韓的差別,似乎只在於他是警察家庭,韓是軍人家庭;另一差別是一個往政界發展,一個往商界發展?很湊巧的,竟然是兩蔣時代,簡直可以與阿扁的出身相呼應的兩個低階層出身的藍營樣板。。。

兩位都是很好的人選──我甚至懷疑起,兩人是這次藍營找來的絕配;大約也只有像吳敦義這樣歷史系出身的主席,可能有這樣的眼光,使得綠營很難氣定神閒地鎖定任何一人進攻;倘真如此,吳敦義真是功不可沒。

吳在韓、陳決戰的最後關頭,當綠營要以非洲豬瘟來拉抬他們所慣使的「反中意識形態」之際,吳丟出黃俊英被陳菊走路工冤死的舊事;因陳菊在綠營地位崇隆,效忠表態者眾,使得該意識形態的血滴子,沒有能發生轉移焦點的預期效果;似乎就是藍營漂亮的迴護。

後來,看到郭坦稱與韓的兄長是同班同學,到郭在戰場中局,情勢日益緊張時,章法似乎越來越亂,最後甚至開口說出「大哥請你讓給我」之類,政治上本來很少可能出現的語言;但是對於政治素人言,卻頗合其似乎也應該忙亂與熱切的身分。因而,這類作為雖然突兀,似乎應該還可接受。

總之,主將如此,郭流應該正是社會上另外一群游離份子──雖然有人說他們是中產階級,是文化菁英,是知識菁英,怒批韓流是草包;也正是如此吧,所謂「菁英」永遠是少數,否則如何稱為「菁英」,所以他們在民調的成績上有相當明顯的差距!?不過,韓國瑜以自身的勤奮投入找訂單,為他所提的「發大財」,作說明;郭則以自己過去在工商業的實績,與揚言自身不惜墊大錢,而願推動社會福利,則實在也不脫另一種「發大財」;這兩種表現,確實是折射了我們社會當前對於社會前景的共同焦慮。

在這個思考脈絡上,個人真很好奇,究竟吳是如何找到這兩位候選人的,以及他是否真的規畫了如何的劇本?──看來無論這次大選最後的結局如何,吳主席主導的這次選戰,必然會被未來的歷史家重視的──無論中華民國是否永續存在,甚至它都將被世界各國的政治學教科書記取。

六、其時代意義與其發展的前景

韓流的存在,是我們社會裡,中壯年自覺被歧視者,在看了年輕人肯定自己,批判社會的強烈方式後,對於自身的處境也開始憤怒,為什麼在我們的社會要被看成很奇怪且「原罪」的樣子呢?

韓流的時代意義

如前述,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發現韓流是由兩個相當不同的弱勢群體組成的;這兩個群體,一個是以深藍或淺藍外省族群為主的,職業身分是軍公教警消的退休人員;另一個是以本省籍的中低階層,淺綠罕被照顧的游離份子;它們彼此在惺惺相惜或同病相憐的情況下,彼此看見,且感受到對方的存在處境;並且透過每個人少年時代都曾經有過的仰望國旗的肅穆經驗中,進行著一次不同省籍的大融合。

共同緬懷過去,共同思考未來。就我們傳統所謂的「同舟共濟」或是所謂的「同船過渡百年修」而言,這次經驗是否將使它們比過去可以更為體認彼此,更為相互體諒。將使我們社會的發展更有平順共進的可能。我們的社會將不會如當前執政黨不自反省所怨稱,自己「進步太快,有些人民竟然跟不上來」的困擾了。

對於我們中間選民言,這是一種融合,應該是我們社會中真實需要的、一種重要的、真正促進社會溝通與辯證發展的進步;對於藍、綠兩陣營言,為了選舉往往自然有裂解社會而圖利自身的傾向,大約只有我們中間選民會才衷心肯定這種促進社會中社群意識交融的發展吧。

韓流的前景──擴大?或消散?

最後,韓流未來發展的前景,可能如何?到明年大選之前,近五個月的時間裡,它能夠不要消退嗎?或者甚至能夠擴展嗎?消退的話,韓可能很難取勝;擴展的話,則大選應該是可以勝券在握的。。。

目前距離大選時間還有相當的時間,可能變數很多;例如,自稱「白色力量」,實力可觀的柯市長,是韓頗尊敬的長官,似乎有熱身的跡象;橘色的老將宋主席在江湖上也有復出參選的傳說;此外,蔡柯配的可能性,當然不是沒有可能性的;至於,執政黨如果真的要取勝的話,應該一定會動員所有的力量,由獨派死忠的「喜樂島同盟」的宣布「含淚投票」,到鼓動「美國議會」的呼籲支持蔡,甚至到「中華民國憲法中的大法官」公開支持連任,以及讓香港剛好再次發生新的「佔中」或是「反送中」;似乎都不無可能。

就中間選民的客觀觀察,韓流的前景,此時看來,面對執政優勢的對手,雖有過去「九合一」翻轉劣勢的基礎──

『此次選舉結果,……國民黨一舉奪回臺中市,以及原本的嘉義市、彰化縣、澎湖縣、金門縣等4個縣市,另外還奪下高雄市、雲林縣、宜蘭縣、花蓮縣,從原本的6席地方縣市首長倍增為15席。近乎翻轉的藍綠版圖被視為對蔡政府投下反對票,也等於宣告蔡英文在第一個總統任期的期中考被完全死當。』

但韓流取勝的可能性,若沒有適當的作為,怕不能不回到五成上下而已。這應該也是坊間民調專家公開為藍營擔心的──這是就指導人類行為的兩種相對的能力來看,不能只在感性的層次比較了──那就是所謂──

『在國民黨的基礎上,韓國瑜靠著感性魅力,活化了過往死氣沉沉的藍軍支持者,成功讓國民黨轉化為一個「感性的政黨」,但下一步該如何應對蔡英文近乎鑲嵌在國際情勢下的「理性主權論述」,對韓來說,可能還是一個尚待解決的罩門。』

換言之,未來,韓流除了在雨季過去之前,應該可以讓民眾「憶苦思甜」,充分彰顯前朝之怠惰與荒唐,但是,韓流是否還有其他兼具感性與理性的作為,可能有益於對抗執政黨必將發動的「意識形態」的攻勢?有人高標「愛中華民國」,想要藉此揭穿執政黨的虛偽,但那真可能引起多大的效果。。。韓流集會每每旗海招展,但是綠營永遠有「兩岸集會」時不敢拋頭露面的怨訴。。。如前述,是否又顯示了藍綠在大選中破壞了社會的融合。。。如我們中間選民在稍前所批判於藍、綠輪政者的。。。而今天的破壞融合、撕裂社會,已到了執政黨準備修訂國安五法,不惜以掀起「內戰」來打擊反對者的程度。。。

如果我們中間選民真是大選中應該被爭取的對象,我想我們應該建議具有促進社會融合意義的「韓流」,應該由「反對內戰化」,真摯誠懇地為我們社會的理想前景請命。

同時,應該藉此向對岸主張簽訂兩岸和平協議──讓我們兩岸由二戰結束後「內戰」如何在雅爾達密約中被設計開始共同反省──建議全省傳統的民俗宮廟與宗教團體,大家一起來超渡上次「內戰」中,數以千萬計的無辜犧牲的往者。。。並且祈求上蒼能夠讓我們避開目前已經隱隱籠罩在我們島嶼上空的「內戰」陰霾。。。

以上,是作為一位中間選民,一個研究台灣史的公民教師,關切兩岸中國人前途的知識分子,關切我們時代與社會的認知與其衷心的告白。。。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一 ── 「善後」與轉型──「鴉片緩禁策」| 郭譽孚

殖民者對於自身的殖民統治規劃不善,由李鴻章被刺傷起,沒有充分保護外交使節;執行攘逐殺戮政策,招致國際社會矚目,甚至被指責沒有成為殖民者的資格;以至於不只是以天皇名義賑濟雲林災民,並且終至台灣的乃木總督公開建議把新得手的殖民地轉售出去;件件事情都處理不當,究竟如何是好。治理我們島嶼的情況,是否可以逐漸步上軌道?
在我們主流有著強烈抄襲日人說法的各書中,對於其如何「奠基」問題,往往有一面強調其豐功偉業,一面避重就輕的情況;我們當然不希望讓讀者陷入那種落入陷阱而竟不知道自己已被俘虜的情況;因而,這一段史實我們將要努力以較多的篇幅,來呈現當年的真相。

善後與轉型
雲林大屠殺爆發在1896年六、七月間;官方以天皇與皇后名義,在年底公開撥款關切賑濟流離失所的災民,安撫慘被燒殺攘逐的我們先民;隔年1月,當局就公布了前及的「台灣鴉片令」──如前及,當然仍然有善後的性質──只是這一善後,可更來自某種的未雨綢繆;例如,日人防盜習慣,養成玄關前,所有鞋子的鞋尖都朝外,就是隨時準備追擊海盜的好習慣。
關於「台灣鴉片令」,最早起於1895年九月,日本內務省衛生局長後藤新平對台灣總督府民政局所發出的調查指示,民政局提出「阿片是項調查書」;然後,1895年12月,後藤依內相野村指示,向伊藤首相提出「有關台灣島阿片制度意見書」;1896年2月,在內閣中獲得採行。1896年3月,進一步向台灣總督府提出「有關鴉片制度施行意見書」;1896年4月,後藤受聘為總督府衛生顧問;他推薦加藤尚志為總督府製藥所所長。6月,後藤隨伊藤首相與新任桂總督來台視察;總督府製藥廠〈產鴉片〉落成。
不過,更重要的,是該令具有在動盪中的轉折作用,它除了顯示當局對於其內部原本的調查所得的認知──

「此地中流以下人民,一日有二十錢即可過相當生活。為所謂苦力之類下流人民,如將終日所得工資二十錢,先以十五錢購買阿片煙,乃剩五錢以維持其一己及妻子女之生計,自為不可能。如何維持其經濟生活,更屬困難之至也。尤其吸煙者為滿足一己之煙癮,終日前後不分,怠惰成自然,豈有早起勵業之精神?終於維持妻子女之生活亦成問題矣。此即從國家經濟上言,亦深信以嚴禁為上策矣。」

該令自認為巧妙地提出了「緩禁」的決策,應該是透出了當局不再攘逐我先民的意義。
過去,當局曾表示嚴禁吸食鴉片,吸食者與供給、幫助吸食者,都將受嚴懲,其目的是驅逐我先民──他們認定我先民嗜吸鴉片,在難忍禁斷之下,只能離開我島;如今以「尊重民俗」與「體恤老癖者」為名,表示對我先民有條件對該毒品開禁;這樣,家族中的老癖者若要留下繼續吸食,青壯輩自然不可能獨自離開,當然也可留下來了。
就如此,沒有公開而一年多雷厲風行的「攘逐殺戮政策」,也不公開地結束;雖然由於洋人之干預,使得官方的屠殺沒有繼續下去,但是我們島上的先民大約已消失了70萬人以上,但是,無須宣布停止,對於當局卻好像從來不曾發生過一樣──從此,極為要面子的當局,儘量不提起這段日據初期的嚴重錯誤。

不過,據稱,就在「雲林大屠殺」爆發成為國際注目的外交問題之後,也就是在研究與頒布「台灣鴉片令」的同時,不敢不重視「脫亞入歐」國策的軍部在該年的10月就發動了一次深入的調查,前及的參謀次長川上與參謀本部部員奉派視察台灣與親赴法屬安南考察西方的先進統治經驗;考察結果,軍部既定的觀點極少改變,只是放棄了他們名之為「台灣住民放逐論」的「攘逐殺戮」,它們如此自行描述放棄「急治」的善後──

「如人權者,應儘所能加以吝惜,俟其必要方施之與之,反之,其舊來之慣習制度則非以開發感化之手段逐漸加以容許不可。要言之,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除運用漸進感化之法外,終究別無良法。」

這是軍部在這個問題上的善後觀點。

轉型──透過「鴉片緩禁策」

上述所謂的「鴉片緩禁策」,作為時局中的政策,當局不僅是有條件開禁,也是有條件地大轉折──他們不要求無人島了,他決定要開始統治我們先民了。要使用什麼方式呢──在當時的「台灣鴉片令」中,我們只能見到關於「鴉片專賣」的主張,它可說只是一個「謀財」的計畫;但是由前述當局明明知道鴉片毒癮的作用是「一旦染其吸食習癖,將無法中止,且終將養成墮民之原因……其子孫心身俱不健康,各種能力均益趨劣弱。」,我們可以知道,該政策簡直已經接近「謀財害命」的程度──那簡直是由秘密「攘逐殺戮」到秘密「謀財害命」的轉化。

比起前及軍部的放棄「急治」,轉向「漸進感化」,這位曾為醫生的當局者,看來真像是遠比那兩位軍人更為心狠手辣的呢。
此外,重要的,應該是我們竟發現以下四件資料──
一是上述法令頒布後的第四天,總督在其關於統治方針的演講中,還公開在台中強調了──

「鴉片之害,人皆知之;然而癮者喪身以致破家,尚不知反省,其毒害之可怖,無甚於此……我總督府已宣布此方針,即未有癮者一律嚴禁,已有癮者,以不妨礙生命為度,嚴禁之。至嚴禁而有生命危險之癮者,則准其吸煙如故。」 。

似乎真是要推行嚴禁政策;只是為了少數老癖癮者而「開恩」吧。

二是讓我們還看到當時的官方公告所自述的卻是──

「……對習慣已久之土人,一旦禁止其使用鴉片,因對其生命將有造成危險之憂,將來在政府對於鴉片依一定的規則,就作為藥用應准許可使用,希望島民能體察本總督之意。」

而該漂亮的公告所銜接的,竟是當年在總督府給予地方官吏的內部訓令中,對於如何給予鴉片吸食特許的手續問題,那所強調的──

「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有鴉片吸食習慣,且欲繼續吸食者,不論男女,均應發給證明,前項證明,並不需經過精密診斷。」
「對女人之鴉片癮者,應特予方便,均應頒發特許牌照,不得有遺漏。」

這些則讓我們今天可以確認當年真的有這樣「明知故犯」的非人道的罪惡政策在進行。

就史料所見,直到1901年,官方還曾經如此確認,且公開刊出這樣的報導──「就臺北廳管內癮者調查結果,癮者所分娩之嬰兒,比一般嬰兒,較為虛弱,並且發育不全,往往成為白癡喑啞等殘廢者之點,幾乎一致也。」 ──似乎蔑視我們先民,已經入於其所設計的彀中,陷於永遠不能翻身的困境,因而統治者乃可以公開所有癮者不可避免的命運而志得意滿地談論嘲笑著。
回看前及當年日本外相陸奧文書中,那段話語──

「一以本島作為將來展弘我版圖於對岸中國大陸與南洋群島之根據地;一則在開拓本島之富源,移植我工業製造,壟斷工商權利。……務必貫徹我佔領之要旨,使之成功。……清民稟賦自尊倨傲……且清民勤儉耐勞、團結聯合;與福建廣東商民內外相應,交互救援,島內製造工作、貿易事業皆彼等掌握,歸我有管轄權後,豈容成新加坡與印度群島的殷鑑,為防遏此弊,其方案……」

透過上述的惡毒的鴉片政策,我們先民雖然天賦相當優異,然而在難以克制的毒癮肆虐之下,豈非正可以實現其充分壟斷全島利權的目標?
當時的情況,確實是極為不幸的,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也是最古老的文明國家,被日人蔑視為「支那人」的中國人以及其流衍的我島人,同時,陷於列強所推動的鴉片吸食的迷障之中,簡直毫無例外的。

「鴉片緩禁政策」的真相

一、 馬關和議前後的決策

在李鴻章被刺之後,日人主動提出和約草案,已如前述;其中論及台灣割讓問題;也就在此時提及台灣鴉片問題;那是李不想割台,提出台地瘴氣嚴重,使日軍傷亡頗重,且致台人吸食鴉片的想像;希望日方知難而退;不意,伊藤博文不僅稱「但看我日後據台,必禁鴉片。」,更稱「日本鴉片進口禁令甚嚴,故無吸煙之人」 ;消息傳出,英國正有反鴉片的團體,將伊藤之說法視為知音,大為揄揚,甚至還因此致送表揚狀給伊藤,稱其為「現代救世主」 ;據稱,也因此,「伊藤首相所給的訓令,其中也有嚴禁鴉片的一條」 。這是日本當局對於台灣鴉片政策最早的表態──1895年3月16日。

其次,主要的主張來自前述外相陸奧的文書「關於台灣島嶼鎮撫策」,其中在「攘逐而減少清民方面:……務必將此島日本化」之論述中,其方案中有:「(第五)島內嚴禁吃用鴉片;」一項。
換言之,原本當局對於島內鴉片問題的處置態度是與日本內地一樣採取「嚴禁」,也就是與前及台灣總督府製藥所同樣態度的。

二、 水野遵的現實考量

首先登陸的樺山總督在1895年7月6日發布的「台灣人民軍事處分令」的第一條中,就公佈了這樣的規定──
「第一條 台灣人有下列行為者處死刑。……第八項 將鴉片煙及吸食器交給大日本帝國軍人、軍眷,或其他從軍人員以及提供吸食處所者。」

但首任民政局長水野則以我義軍統領吳湯興曾貼出維護吸食鴉片權力的抗日檄文為理由,並不主張嚴禁;甚至1896年2月,樺山總督雖曾公開貼出將准許藥用鴉片的公告 ,而水野局長更是到乃木總督時代,一直都以准許藥用鴉片之名,對未有癮者一律嚴禁著稱,但事實上並不嚴格執行;此外,他還有類如「台灣一切事業,應由台日兩民互相親信同和、合資戮力以經營之,利害得失相與共之」 的美妙之說;不過,整個大局在「殺戮攘逐」之下,其美妙作用應該本不過是具文而已〈如前所及,他給樺山總督的呈文,並未獲得批可〉;我先民逃命要緊,鴉片與美妙言語,終究該都是身外之物吧。
然而,水野卻因此而已得我島儒者肯定其有「老成而有漢學,有柔桑台灣之心,懲戒日人之欺侮台人者,斥責其奪取台灣之權利者,其政略以安輯內外,使永遠無事」 之美名。

三、 後藤新平的現實考量

總督府的衛生顧問,醫界出身的後藤,也接受了藥用鴉片的觀點,不難想像;同時,殖民帝國利用推廣鴉片來牟利,在各殖民地早已司空見慣;因而,由他只是循其他列強的作法上看並沒有多少創造性,其罪惡性並不特別大。
不過,由他特別強調「尊重民俗」與「體恤老癖癮者」,強調因而似乎很不得已地採取,嚴格控管的「緩禁制度」,但是在其治理之下,當局暗地裡使用的卻一直是前述「對二十歲以上的男子……不需經過精密診斷。」與「對於女子……應特予方便,均應頒發特許牌照,不得有遺漏。」的,控管寬鬆的所謂「特許制度」。卻讓我們感到這位留德醫生喪失醫德之可怕。

這時的總督是被日人誣稱為「不懂得政治」的乃木總督;如果懂得政治的話,會怎樣呢──是否會把這個「內訓」的資料毀屍滅跡?
而更值得深思的,可能應該是他曾經對於自身的政策,留給其後任極為著名的如此告誡──

「不可使之為他國所聞,亦不令使台灣新附之民所覘之……」

作為一位被皇民們尊為「台灣現代化的奠基者」的他,所努力推出的政策,原來也是如此見不得人的政策;他似乎很有自知之明。在往後的統治之中,還會有多少不可告人的陰狠手段啊?
這樣的所謂「現代化的奠基」,與我們今日對於「現代化」的認知,是否有值得我們深深沉思與反省之價值?

此外,就在此時,據稱為了應付高野法官對於攘逐殺戮政策的強烈批判,在東京曾引起輿論與政黨的重視,前及的參謀次長川上操六中將與參謀本部的部員明石少佐為了善後,曾在1896年10月時,以四個月時間,專程來台灣視察與到中南半島的法屬安南考察法人先進的統治經驗;但是他們檢討所獲得的竟然毫無對於殺戮攘逐政策認錯的傾向,卻是強調「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之壓制手段,保存舊慣即可轉用為於我有益之事。風俗習慣等等則一任彼之所好,以為報酬。」 之結論;那是認定當時我島上的鴉片惡習,正是它們可以利用的舊慣,並且被視為可以做為對於我先民之「報酬」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乃木總督在此時雖然接受了天皇「一視同仁」的旨意,下令地方官不可虐待住民,但他也履行了前述「無須改變以往行於該島的壓制手段」的觀點,1896年12月,派軍警攻擊了雲林大屠殺所激起的地方反抗力量;那是經過一番激戰,雲林大坪頂的柯鐵所部,在該年底被擊敗退走,這可見乃木當時如何迅速向當時的軍部配合著。

〈待續,請看──
殖民統治之「奠基」須知 十一之二──降筆會戒毒運動〉

中間選民,看2020年總統大選,第五文 | 郭譽孚

時間過得真快,又是兩個星期過去了。。。大選的局勢又有不少變動

首先,當然最醒目的是那樁謀殺案。。。賴金孫真的像乖孫子一樣被做掉了
不僅讓有些固執於民主程序的老綠男觀察者,公開表示不服
甚至也有榮譽法學教授級的老綠女,更出面揭露勝出者博士學位的醜聞,
認為應該乾脆逼這位吳蔡博士下台
還有跟不上別人的進步與民主不乏的老綠男教授,大叫如果賴金孫自身不抗議
那就是存心造假,打假球,其人應該政治破產
不過,一般都相信,這些人都是演戲的,那些貞操、操守聖潔,若是真的,他們怕不早已經為自身的名譽上吊幾次了
所以,幾個月之後,在大選之前,在越後面越是劇力萬鈞之下,今天這些似乎都頗動人的劇目,應該很快就會在最後一波亡國與亡黨的恐懼中被忘懷

其次,相互輝映的,是年輕時,很時髦地提倡女權主義的老綠女,後來以感謝「馬關條約」出名的呂副,為了公投法設限問題,大批其同黨的當局者「民主大倒退」;她近幾年來的表現,在政治界是頗難得的;比起藍營老男馬桶,真是讓人感慨;想當年,平平是響應了青年自覺運動,宣示過「不要成為歷史的罪人」,「不要交歷史的白卷」;「不做失落的一代」,「不做自私的一代」。。。呂副比馬桶,呂副似乎仍有上街抗議的晚節,好像比密室的馬桶是更「自覺」許多。。。不過,呂副公開抗議的努力,有用嗎?
或許呂副的法學造詣,應該藉此深刻反思,批判歐美民主的根本惡質所在。。。否則的話,當年大志高才的呂副,是否今日真的只能成為我島「歷史的罪人」了?
相對的,馬桶由於早已交出政權,並且當道時,他以「無能」聞名,誰又能忍心更苛責於他。。。況且,他又是外省籍,似乎比較沒有「愛台灣」的義務,因而,他竟似比較女流的呂副更可以脫卻「歷史罪人」之名?

其三、是香港的「反送中」運動的發生,十分有趣;正當我島綠營執政者總統候選人初選決選的前夕,大公主長期民調低迷之時,宣布參選以來,似乎頗受賴金孫威脅;但他素來表現出老神在在的氣勢,觀察家們都沒有想到,竟然如此輕鬆就贏得了這個重要的初選;看來很有默契似的,最近美方傳來了將關切我島的選局之說法,坊間據說這一反中的標語,將會是未來幾個月連續不斷的主軸。。。有美國洋貴人之相助,蔡大公主應該是絕對沒有落選的可能了。。。過去大筆的銀子買那些破銅爛鐵,對於大公主真是值得啊。。。

雖然,這真是一場複雜的賽局。。。但是,在複雜難解的,能總有神仙出手相助,自然大公主未來的寶座應該必然沒有需要擔心的問題了。。。

唉,時局已然如此,中間選民本是應該「放心」了──這場大戲已經沒有太真實的戲好看的啦;
只是想想敘利亞、利比亞的過去,當初豈非也是自以為洋大人的介入,應該是好事,怎知道後來會發展成為那樣?不過,有什麼辦法呢?萬般都是命。。。

看來無論是跪佛祖,敬玉皇、拜媽祖,或是求關公,看來都沒有那財大氣粗的川普大老爺的威靈顯赫。。。我們中間選民也已經無力關懷這種選局了。。。

前述,是中間選民看綠營在大選中幾項最重要的變化。。。
不過,臭酸的俗話說,「陰天打孩子,沒有其他的事可做的」
往後的幾個月,除了看選舉之外,還有什麼可做的麼。。。

看來,話雖如上所述,我真不想再談這次的活動,未來還是只能續看這場已經有點飄出臭酸味的活動啊

請我們的中間選民們,拜託您們勿說我「言而無信」,違背了做人最重要的「誠信」原則。。。
我們在這百無聊賴的時代,只能做這樣無聊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