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下水道簡史 | 賈忠偉

◆1896年秋,日本聘英國人巴爾頓(W.K.Burton,1856~1899,又譯為:巴頓、伯特)調查臺北市下水道改良計畫,他主張採用明溝,理由是:(a)臺人文化程度低,採用暗溝不易清掃、(b)臺北地方降雨量多且大,採用暗渠,工程費用高,且明溝氾濫時退流速度快、(c)臺北與歐美繁華都市不同,交通流量有限,用明溝即可(在交通量低時,明溝尚不易肇至危險)、(d)市中舊有鑽水井水位尚高,可供作自滌汙水之用,新加坡就有此例(當時新加坡為英國殖民地),結果良好。(e)糞便可以糞桶及水肥車收集供肥料。(f)抽水馬桶尚未使用(由於當時房屋多將廁所另築於屋外,並採出糞坑式廁所,由人工收水肥挑運至郊外當作肥料之用,故排入下水道之家庭污水污染量濃度較低,且由於污水量少而河川水量豐沛(因上游尚未構築水庫),因此不影響河川自淨能力造成河川污染)。最後日本人基於財政考量,採納巴爾頓的建議──即明溝排水。

最初臺北市的污水和雨水是由明溝引至城北後再放流入淡水河,並設置閘門,以防颱風天或大雨時河水回(溢)流造成市區積水。到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為改善城內及艋舺地區環境衛生,總督府開始設置暗渠(涵洞)下水管線,以鋼筋混凝土建造下水排水系統,之後隨著市區發展,逐年有所增建。

日據中期,日本曾計畫於淡水河右岸及基隆河左岸,設置六處污水處理計畫用地,以配合排水幹線,將收集之污水於排入河川前先行處理再排放,以避免污染河川。可惜此六處處理廠計畫用地,迄光復時仍未開闢建設。

巴爾頓為英國蘇格蘭愛丁堡人,當時任教於日本帝國大學,1896年應臺灣總督府之邀擔任衛生工程顧問技師,進行臺灣各地衛生工程調查與設計,因此被人稱為「臺灣自來水之父」。但巴爾頓因酷熱過勞,只在臺灣待了半年就感染瘧疾而回日本,兩年半後去世。之後的工作就由巴爾頓的學生──浜野弥四郎(1869~1932)接手,他先後策劃建立了臺北、基隆、臺中、臺南的貯水池和上、下水道工程,在臺工作時間長達23年,被譽為「臺灣水道之父」、「城市的醫生」。

日本人投降後的1967年,臺北市剛改制為院轄市,時任臺灣省公共工程局局長兼任臺北市工務局長的王章清先生(1920~2011)認為,日據時期──臺灣所有城市均採用上述──雨水與汙水明溝合流排放方式。這種情形在低密度人口的小市鎮只要有自來水,是可行的。但像臺北市這個位處於亞熱帶的大都市(即使在日據時期,臺北市的人口規畫也到達60萬人)來說,這種明溝式(或暗渠)的合流系統,很容易成為蚊蟲與病菌的溫床。因此一個現代化的都市應該採用雨水與汙水分流的系統,這就是俗稱的:「衛生下水道(Sanitary Sewerage)」。而臺灣第一座汙水處理廠──迪化汙水處理廠即在王章清先生的建議下於1976年開工,1980年完工啟用。當時臺北市汙水下水道之接管率約為36%。到2026年1月為止,臺北市門牌戶數汙水下水道接管普及率已超83%,穩居全臺第一。

參見--

(Ⅰ)《都市計畫的前輩人物訪問紀錄~口述歷史叢書74》(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p64~70。

(Ⅱ)內政部營建署:《污水處理廠設計及解說(110年版增修訂)》(中華民國1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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