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讀到清末的歷史,對譚嗣同是無比的崇敬。他以世家公子的身份,學兼中西,卻拒絕科舉,又學習武術,有豪俠之風。戊戌政變(1898年9月)前夕,他親訪袁世凱,說皇上希望袁起兵勤王,誅殺榮祿及軟禁慈禧太后。變法失敗後,梁啓超勸說譚一同出逃但遭他拒絕,「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而成,今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請自嗣同始!」
最近重新翻閱一些戊戌變法的記述,其中提到譚嗣同主張蒙古、新疆、西藏、青海「毫無利於中國」,不如賣掉「供變法之用」(因此被批評為缺少救國的見識,如《早死早好!譚嗣同鼠目寸光 欲“盡賣西藏於英吉利”》):
1894年末,譚嗣同給其師歐陽中鵠寫信談及改革路徑,具體到改革經費的籌措時,譚嗣同說:「試為今之時勢籌之,已割之地不必論矣。益當盡賣新疆於俄羅斯,盡賣西藏於英吉利,以償清二萬萬之欠款。以二境方數萬里之大,我之力終不能守,徒為我之累贅,而賣之則不止值二萬萬,仍可多取值為變法之用,兼請英俄保護中國十年」。(「二萬萬之欠款」是指甲午戰敗後《馬關條約》對日本的賠款白銀2億兩)
不僅譚嗣同有賣邊疆領土的主張,康有為也類似(因此不是一時的發想而是具體的主張):
康有為在戊戌年前後,也有將西藏、新疆等地賣給列強的想法。據翰林院編修夏孫桐在《書孫文正公事》中記載,朝廷重臣孫家鼐曾質問康有為的新政構想「萬端並起」,經費將如何籌措;康有為的回答是:把西藏賣給英國,「可得善價供新政用」。
譚、康的賣地主張即使在當時也不實際,俄羅斯在1867年出售阿拉斯加給美國,僅賣了720萬美元,白銀2億兩的《馬關條約》賠款,當時約等於3600萬到7000萬美元(視乎匯率及計算方式),恐怕是遠多於賣地所得。更別提賣地對民心士氣的打擊,俄羅斯只在阿拉斯加的一小部份建立殖民地幾十年,很多俄人大約不知有這片殖民地,但清朝擁有新疆、西藏、蒙古已經超過140年,人民心中何能割捨?清朝若出賣大片國土,還有何執政正當性?
要救國必先愛國,但救國比愛國困難多了。譚嗣同無疑是深愛國家的烈士,他主張賣出邊疆領土以籌款實行新政,確是不諳國事的書生之見,遠比不上左宗棠自籌和借貸軍費收復新疆(1876-1877)的救國偉業,但他選擇殺身成仁以喚醒國魂、號召革命,正是當時很適當的救國方式,此後革命更風起雲湧而終於成事,何能說他缺少救國的見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