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衡量下看滿清的文明程度 | 劉莞

我花了幾天的時間看完了《康熙的紅票》,不禁再次感慨滿清對中華文化發展進程的扭曲程度之大。這本書指出了滿清的基本政治生態結構:主奴關係。奴才是主人的財產,與主人有著休戚與共的關係,後來滿清掌握了中國政權,依然用這一套關係來治國。

「大臣」這種人,是漢人的文明中創造出來的,那是「外人」,只有奴才是自己人。滿清的統治者利用奴才掌握從上而下的信息和權力,走官方正常渠道做不到的事,那就讓奴才去做。傳教士在康熙朝很受寵,做了很多事,教給康熙很多的西洋知識,這根本不是什麼中西文化交流,而是康熙把他們視作自己的奴才,這些奴才提供的知識有趣且有用,所以就一直用。傳教士也很為這個奴才身份而自豪,因為這意味著他們是皇帝的私產,有很多的特權,傳教方便。而後來即位的雍正,是個佛教徒,不需要這麼一批天主教的奴才,所以就把這些傳教士趕走了。

以奴才治國,是文明的巨大倒退。在西方文化中心的視角中,說中國是注重集體,忽略個體,這是一個批評的視角。但是這所謂的注重集體,是中國人辛辛苦苦總結出來的適合當時時代的最優方案。比如嫡長子繼承制,王國維說過:古代的人不是不知道立賢比立長好,但是嫡長子繼承制是能保障權力穩定傳遞的最優解。

讓「個體」隱藏於「集體」之後,目的是讓個體的意志不會影響整體的運轉,這也包括對皇帝的限制,中原文明自古以來都要求天子或皇帝要懂得克制「己私」,不能把自己的個人喜好凌駕於「公」之上。皇帝與大臣只是分工不同,各有各的道要遵守,皇帝尤其要做好表率作用,帶頭踐行公共的法則,否則就得不到臣民的尊重。臣子要遵循的是「道」,而不是遵從皇帝這個人,所謂的君子從道不從君,圍著帝王私人喜好轉的是佞臣,是要被人唾棄的。

明代的嘉靖皇帝搞出來大禮議的事件,最終的結果就是把個人私情置於普遍的禮法之上,做出了很壞的示範。但是他的孫子萬曆想要立自己喜歡的皇子當太子時,跟大臣鬥了一二十年,終究還是沒能如願。這就說明這些禮法、規範是有效的,是能對權力起到規範作用的。

而滿清的文化落後,就在於他們沒有接受文明的洗禮。滿清貴族普遍文化水平極低,連漢語都不太懂。康熙是在打敗了鰲拜之後,主動要求學習漢文化的。滿清貴族一開始就把家奴當作私產,後來取得了政權又把這種模式擴大化,搞出各種進階版,以至於整個天下都是他家的私產,通過私權掌控國家,正規的國家機構不同意的事,皇帝就繞過公權讓自己的奴才們去做。「私」的地位高於「公」,在這種結構下,即便出了那麼一兩個英明的君主又能怎樣呢?康熙學那麼一點西方的先進知識,那也是他個人的事,他死了以後,這些東西說結束也就結束了,他無法系統化、制度化地吸收這些文明為國家所用。

滿清在文化上全方位地落後,就是因為他們靠著個人的蠻力統治國家。不喜歡的書,直接燒了,把文字改了。不服從的人,直接殺了。不懂中原文明的禮法,搞出來17個皇帝在太廟萬世不祧的笑話。把精美的華夏衣冠用暴力摧毀,他們自己倒是也知道漢服好看,偷偷在宮裡穿……

總之,在制度上如何規定「私」與「公」的前後次序,是一個社會文明的指標。把國家社會的運轉完全按照個人化的喜好來做,即便你有所謂的「勤政」美德,也不過是從污泥裡面找形狀優美的泥巴,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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