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三則關於國內外網路的新聞:民進黨政府以「打擊詐騙」為由封禁小紅書1年;歐盟以X(前稱Twitter)違反《數位服務法》對它開罰1.4億美元;澳洲實行《社群媒體最低年齡草案》,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 建立社群帳號(責任在社群平台)。
這三則新聞恰好都是關於網路社群平台的。歐盟、澳洲都有正式立法以規範網路社群平台,如果社群平台違法則照章處罰,只有台灣沒有相關的立法。雖然沒有法律作為依據,民進黨政府以小紅書「詐騙案數量攀升」,且未回覆資訊安全改善建議,就處罰它封禁1年。目前台灣有300萬小紅書活躍用戶,民進黨政府不顧他們的使用權益,說禁就禁,真是無法無天,還自詡是民主法治國家!
小紅書上面的詐騙跟臉書比起來遠遠不成比例,所以要小紅書回覆資訊安全改善建議,本來就是民進黨政府故意找碴。小紅書是一個分享生活、友善交流的地方,友善到什麼程度呢?至今在小紅書上看不到罵民進黨的內容,只有網友們互相安慰、共情、善意調侃的內容。(參見《禁封小紅書是民進黨最昏的昏招》)通過小紅書,两岸網友相處非常融洽。這樣民進黨還怎麼反中抗中啊?所以民進黨非封禁小紅書不可。
在互聯網初興起時,美國完全主導其技術和市場,提倡完全自由開放的全球網路空間,當時只有中國為首的少數國家主張「網路主權」,即每個國家都有必要和權力管理其國內的網路空間,包括保護網路資訊的適當出版和流通(就像傳統的出版業),以及向網路企業徵稅等等。多年後的現在,「網路主權」早已是全世界的共識,所以歐盟、澳洲可以立法嚴管其國內的網路社群平台(大多是美國大企業所營運的)。對比之下,台灣幾乎沒有「網路主權」,台灣的臉書平台上充斥大量的詐騙資訊,民進黨政府敢管嗎?
當年中國大陸的網路科技比不上台灣,更遠比不上美國,中國卻基於「網路主權」的觀念,很快建立起強大的網路過濾系統,「網路防火長城」,阻擋長城外的美國網路巨頭影響長城內的網路空間,中國人於是能在長城內逐漸建立自己的網路巨頭,如騰訊、華為、阿里巴巴、字節跳動等等。現在這些中國的網路巨頭已經能與美國的網路巨頭分庭抗禮,甚至威脅到美國的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逼得美國施展各種惡招,來保護本國的網路市場及打壓中國的網路企業(如華為、字節跳動的TikTok),卻改變不了這「美降中升」的趨勢。
中國大陸封阻美國的網路巨頭,是為了造就自己的網路巨頭。民進黨政府封阻小紅書,卻是怕台灣人喜歡上中國大陸。民進黨政府比大陸政府可差了十萬八千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