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單向、全面開放台人完整中國國民待遇 | 天人合一

在下以為,對台需要“讓就讓到頭,硬也硬到夠”。
這裡再議“讓就讓到頭”。

讓,對中國人讓,對中國台灣人民讓。
即使台灣百姓,投票選出了蔡、賴,然其們依然為中國人,除了少數死硬台獨分子,對其他大多數,依然需要關愛、等待、爭取、不傷害、少傷害。

因此,除了政治、外交、軍事、打擊台獨措施更積極外(另文探討)。
在下以為,經濟、文化、交流諸方面可以謹慎使用“中止官方交流”,然後徑直、單方宣佈、全面落實台人完全中國國民待遇

直接、單方面,對臺民、台企、台資、台幹(使用大陸詞彙,意為政治、文化、經濟、法律、醫衛、等等專業技術智力型人才)、台勞敞開大門,取消關稅、來去自由,國民相待甚至優惠照顧。
冷處、無視、衝撞、打擊不承認一個中國的團體或人員,同時不因兩岸政治爭議而隔絕、隔閡、傷害、有礙台民。

台人,中國人,中國人上岸,不搞什麼簽證
不管什麼證件、印章,在一個國家內部,只要能證明(表明)其是台灣地方人,則視同省市鄉間串門,來去無礙。試想當年蘇區、白區,百姓交流,要將對方證件換為已方的證件嗎?

在經歷台兵探親、台商登陸、台資投資、台客觀光之後,應當鼓勵、吸引台知、台智、台幹、台勞甚至台灣的政治人登陸、經商、就業、管理、從政、從事自由職業。

可以選擇一批市、區、鎮,公開招聘或由台灣有關方面推薦,任職、兼職一批行政、司法、審計、公證官員或社會監督人員。既通過比較、交流、溶合,以及鲶鱼效應推進大陸政治、法制、經濟制度改進,又通過台人貼身投入中華復興主戰場而推進統一大業盡快水到渠成。

單方面開放,陸方或有“花銷”、“損失”,但肉爛了在鍋裡,“占便宜”的是兄弟,得利益的是臺民大多數尤其是島內熱議的所謂“三中”。
“花銷”、“損失”,為和平統一、不戰的“成本”,該和平紅利沖銷,也可國人、全球華人募集“中華統一復興基金”支付,甚至現時或秋後算帳收繳、沒收死硬台獨資產進行抵補。

惠台民、愛兄弟,大哥本分事、大陸主動權,何必跟一個不負責任的當局磨嘰、看一個議不了事的議會爭鬧、讓幾株無知“太陽花草”羞辱?

當台民為國人愛護,視台獨為寇仇打擊,讓、硬皆自然,台事自簡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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