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不給的你不能要! | 楊秉儒

不能總是玩朕不給的你不能要這種爛遊戲吧?這次立法院表決通過的財劃法,讓地方政府有更多的錢,結果蝌蚪黨中央政府又要玩『我行政院就是不副署、不執行咧!』『我有大法官釋憲,你立法院多數決就是個屁!』這種遊戲?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依中華民國憲法第72條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之。但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窒礙難行,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此外,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也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也就是說,在聲請大法官釋憲之前,民進黨還有行政院覆議,以及總統公布、行政院長副署等過程。當然,在立法院朝小野大的生態之下,覆議的結果可以預見還是維持原案,尤其此次修法雖然藍白出現歧見,但最後《選罷法》只有通過連署加嚴,《憲法訴訟法》也支持民眾黨團提案,僅《財劃法》部分,兩黨各投自己的版本,因此難寄望覆議一途翻盤。

如果行政院長不提覆議,也拒絕副署,恐怕就必須面對倒閣的命運,但同時也將出現火車對撞,一場憲政史上解散立法院的政治風暴恐將難以避免。因為,閣揆如果拒不副署,唯一解套就是聲請釋憲,但以剛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自是沒辦法審理,因此就會陷入誰違憲的僵局,不能釋憲就是提不信任案,如此國會就必須重新改選,這個局面就看哪一黨抗壓性比較高。另外,總統也可動用院際調解權,只是藍白應該不會買單。

2012年師公賴當台南市長時說:「任何負責任的總統,都不可能將關係到直轄市發展的法律(財劃法),放在一邊不管」,現在當了總統卻動員立院黨團阻礙《財劃法》修法。《財劃法》修法了,就說是惡法?說穿了,就是蝌蚪黨中央政府獨惠蝌蚪黨執政縣市,造成中央統籌分配款的不均與不公!

以同樣縣市庫虧空的苗栗與高雄為例,苗栗若不是還有一些電子公司進駐而有稅入,否則中央就只給公務員的薪資,所以苗栗幾乎沒有錢做建設;而高雄的建設是蝌蚪黨政府的中央直接撥款,或要求在當地國營事業直接贊助,所以高雄就錢多得一天到晚淨做一些「有孔無筍」的事情,例如黃小鴨跟現在的魷魚遊戲鬼英熙!

依據水利署資料,自1982年開始,中央為高雄編列治水特別預算,到2025 年共3442.77億元,當年菜老英的前瞻預算給了高雄上千億投入「水環境建設計畫」,根據審計部2023年報告,前瞻基礎建設總預算中,中央政府當時共補助地方政府新台幣5358億元,其中高雄市獨拿新台幣1265億元,占所有補助款將近四分之一,相對的台北市僅拿到新台幣184億元。

另據審計部公布的「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並稱,前瞻計畫第一期至第三期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計畫」共核定1121億元,其中台南市獲核定經費148億元最高,其次為高雄市獲144億元,第三為嘉義縣經費有130億元。據了解,高雄前瞻前三期水環境建設經費近144億元,原來有幾近半數經費用在高雄引以為傲的25座滯洪池上,高雄共花費78.98億元興建25座滯洪池,其中水利署共補助53.65億元;中央當年給的建設經費、包括水環境建設的確是獨厚高雄市,但幾年下來究竟前瞻及治水預算花到哪兒去了?雖然降雨量確實很大,但高雄也不是每個區都淹水,為何這麼多地方雨水還是下不去?結果呢?正如電火球蘇光頭說的:「天公伯很公平,人做得好就沒淹水,做不好就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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