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上台就像新球隊上場,需要一點熱身的時間,一般認為上台一百天,已經足以完成熱身,並且可以呈現出一些施政成果了。賴政府上任剛過一百天,其施政成果如何?
筆者不是藍、白在野黨,不會緊盯賴政府的各種可能缺失,此文只是表達一個知識份子的大致所見所感而已。在我印象裡,賴政府至今沒做什麼福國利民的大事,卻有兩方面令我印象深刻。
其一,藍、白在野黨在立法院提出「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的立委人數比不過在野黨,於是使用肢體暴力阻擋法案通過,造成國際側目的立法院大亂鬥。執政黨還動員「青鳥」群眾上街頭宣傳阻擋法案及企圖脅迫在野黨。法案在立法院通過後,行政院還提出覆議,覆議失敗後再申請大法官釋憲。全由綠營提名的大法官終於在7月19日擋下「國會改革法案」,即對大部份法條執行暫時(凍結的)處分,而未來釋憲的結果幾乎必定支持賴政府一方,即判定法案違憲而不實施。
台灣的民主奠基於兩蔣的獨裁時代,因此自始就是行政權獨大,很少受到立法權的監督,而立法院有時被戲稱為「行政院立法局」。台灣既自詡有優良的民主制度,就沒理由繼續如此,國會改革勢在必行。賴清德主導執政黨,使用肢體暴力和各種手段阻擋國會改革,充分曝露他不願接受立法權監督的獨裁傾向,他卻公開呼籲回歸理性議事,直是惡人裝好人!
其二,很多高官和政治人物都中箭落馬,並且大多官司纏身,受到司法追訴。如:
鄭文燦(綠),曾任海基會董事長、行政院副院長、桃園市市長,涉貪遭羈押,被求刑12年。
李孟諺(綠),曾任交通部部長、行政院秘書長,因長達十年的婚外情,請辭去職。
陳宗彥(綠),曾任行政院發言人、內政部政務次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當利益貪污罪嫌被起訴。
高虹安(白),曾任新竹市市長(7月26日起停職)、立法委員,因涉貪污詐領助理費,一審判刑7年4個月。
顏寬恆(藍),立法委員,因涉貪污詐領助理費,一審判刑7年10個月。
林宜瑾(綠),立法委員,涉嫌於臺南市議員任內以人頭助理及回捐方式詐領助理費。據媒體報導,林已於檢調偵訊時認罪。
柯文哲總統大選報假帳和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案正被大舉偵辦中。
中華民國在台灣75年,在百日內爆發這麼多高官和政治人物貪腐、逾矩的案件,是從來不曾有過的,真不知道是好還是不好?當然大部份案件都發生於前朝蔡英文時代,賴、蔡本就不睦,看來賴沒必要迴護,甚至是故意制裁,蔡的親信心腹之人。這些案件也曝露綠、藍、白間的激烈鬥爭和黨內鬥爭,能算是賴政府的「政績」嗎?台灣的政治實在污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