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世音(看新聞) | 管長榕

國際刑事法院(ICC)前任女性檢察官調查美國在阿富汗的犯行,川普因此制裁ICC,直到拜登上台才取消制裁。現任檢察官調查以色列犯行,輪到拜登要制裁ICC。但這回即便換川普上台,也不會取消制裁,只會加重。

另外,聯合國轄下國際法院的15名法官,以13比2投票通過,命令以色列停止攻擊拉法。兩張反對票之一來自以色列。胳膊向內彎,法官就是天秤的代表嗎?亦一人也。


多年來以巴衝突的死亡數字是1:21。目前(2024五月)新衝突的死亡數字已經超過1:30。(1200:36000)。

美西方多國表示,ICC通緝令把以色列兩人與哈瑪斯三人並列,是不能忍受的事。因為以色列是自衛,哈瑪斯是恐怖份子。但從以色列的自衛定義(報復)言,哈瑪斯的行為也是自衛。巴勒斯坦歷來受到以色列的打擊遠甚於恐攻,當然也同樣具有以色列所謂自衛的權利。

且全球南方並不像美西方一樣視哈瑪斯為恐怖份子,哈瑪斯決無可能在印尼、馬來西亞、土耳其執行恐攻。恐怖份子是美西方強迫聯合國戴在加蕯合法執政者頭上的帽子,美西方狗腿們跟著人云亦云。


有人說美西方雙標,因為俄雖未簽署羅馬公約,但烏有簽署,所以ICC有管轄權,可以通緝普丁。而以色列雖未簽署,但巴有簽署,所以同理ICC也應有管轄權,可以通緝納唐亞胡。美西方若否定ICC通緝納唐亞胡的管轄權,就是雙標。

但對這件事情,英國外相(前總理)卡麥隆有此一說。問題在於烏、巴不同,前者是國家,後者不是。ICC對於政策決定者的究責對象是國家領導人,所以究責事件必須發生在國與國之間,而兩國之中至少要有一國簽署。巴勒斯坦不是國家,其簽署不具有國家簽署的效力,以色列則未簽署,所以ICC就以巴事件無管轄權。


賴清德520過後,迎來利劍出鞘,為什麼趙少康和沈富雄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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