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殖時期台灣教育簡史 「共學制的再奠基時代」1922~〈之一〉 | 郭譽孚

作為最後一位武官總督,明石可說誠實地總結了日殖初期以來所有的開創經驗;「無方針」,其實哪裡真是無方針?一視同仁,哪裡是真的「一視同仁」;前者,應該只是用來避免被討論與批判;而後者則由於日本天皇制中的天皇地位至高無上,有言出如風,「無謬」與「不可收回」「使命必達」的特性;武士道在天皇制下是唯一可以與天皇論難的腳色,明石想扮演好這樣的腳色;但是三一萬歲運動破壞了他的信用,毀壞了他的計畫。

田總督是我島上第一位文官總督,也是日本政黨政治開展的要角;在日本政治發展史上,他與原首相都是維新體制下藩閥政治的對手;在甲午戰爭的台灣事務局時代,原敬是外務省的次官,田是郵遞省的次官,都奉命參與局務,反對軍方當時的專擅,但那是個「武文官」的藩閥時代。

至1919年,民黨出身的原敬內閣上台,自然都很想有所表現,在歐戰之後的時代大潮中,政黨引進新思潮是自然趨勢;民族自決是其中要項之一;因日本帝國強調與西方列強平等,民族平等也是重要的題目;另政黨應該比藩閥重視民意,田就任之初就曾親向原首相提出可以爭取民心的七項改革,獲得原首相之同意;其中強調將透過調查研究進行改革;頗受外界的重視。

田總督在這兩方面都推出了新的作為──

在民族自決上,恭請皇太子來台使偉大「現人神」的恩澤能普及我島,並且強調其「一視同仁」,不只是未來必將實現的理想,當前更以內地延長與教化主義為原則;也就是內地一切完美,未來將逐漸延長來台,我島民只要靜候安排,安享神國的教化安排,將來幸福無比,無須操心。

在族群平等上,他謹慎地避開對於前任明石總督台灣教育令顯然日台不平等的的批判;卻在1920~1922年間,透過公開的調查和研究,一面明白的強調了「一視同仁」的必要性,另一面提出以現實上「不得不」的理由,而推出了他不同於前任的新體制。那表示了所有族群間都應該平等,只是由於語言不同的問題而「不得不」分別受教育的說詞。這就是他著名的「共學制」的由來。

那是一個外表上看來,絕對比其前任的體制更為合乎族群平等的理念。該制從此確立成為在台灣殖民地上長期存在的、強力貫徹「低智、從順」的教育體制;其造成不平等的規定都隱匿在體制的內部,以內訓或內規的方式存在,宰制了教育現場的實際效果。以下,是與前制比較三方面──

一、前制,所有不平等都是被當局任意規定的;後制中,則出自不得已的「國語常用」。說得似乎十分懇切,但是平素提倡「脫亞入歐」的當局,並不論述西方先進國家如何處理該問題。

二、前制中,日台學制完全不同;但後制中,則保有特許的彈性,故有所謂「上開對本島人申請就讀小學校者,當然並無全部准許之意,而係根據當事人教育程度、國語熟習程度及性格、家庭狀況及家族教育程度、父兄在街庄之地位、父兄或當事人之資產等作考慮」 ,強調「特別許可」之內訓。

三、兩制比較之下,公學校與小學校的教程之巨大落差,可說完全未受影響;只是極少部分台籍生獲得特權進入小學校就讀;整個公學校教育分為八年制、六年制與四年制三種;八年制者最少,六年最多,四年次少;義務教育只在想像中。

換言之,公學校的低智依舊,從順與他律依舊。依舊是如果沒有經過教師的大力「補課」──把原來只有四年級水準的補到六年級水準,再怎樣品學兼優的學生,仍舊也不可能通過升學考試進入中學。只是此後各地公立中學校雖然都可以與日本國內的中學校銜接了,但是他的台籍生錄取人數卻明顯減少了,另方面日籍生錄取人數增加了,而日籍生明顯的素質太差,可能產生耽擱我台籍中學校原本的教學效果。例如,前及專收我台籍生的台中中學校在此制中獲得了與其他日籍生的中學校相等的地位,但是在新制下,入學的日籍生頗有,素質都不及我台籍生的水準者,就是。

上述三方面,至少造成了以下的「感化」結果──

由於如此的「共學制」,可說只是實施於中上教育與少數小學校中,在公學校中並不常見,屬於例外,所以,不乏公學校學生自稱在公學校期間,沒有與日籍生衝突過,日籍教師還能夠保持「一視同仁」,只有離開公學校之後,才感受到「一視同仁」全是虛假。也就是在不准發問的低智教育下,確實當時是有相當感化作用的,只是很經不起考驗吧。

不過,由於公學校升學班通常是日籍教師負責,而我台籍生並不知曉上述「補課」非「補習」的蹊蹺,因而對於日籍教師之特別為了學生賣力的「補課」,特別易受感動,不知道,「補課」內容是原本教程中所缺,自身竟成了同學中的某種特權。同時,學生之錄取不只是自身的光榮,並且也是教師與校長的重要考績,換言之,「補課」中,若是師母準備點心或者在炎夏中為學生驅蚊或搧汗,都是日人該競爭制度下,相當自然的表現。我台籍生不知官方的此種設計,其中善良而幼稚者,不可能想像日籍教師六成加給與宿舍配給 ,以及個人升遷與學校榮譽的意義,受這種日籍教師「補課」感化一生者,確實應該頗有 。

此外,各種上級學校,如師範學校,就各自出現了種種共學制的問題;那是過去師範學校的成立,很重要一部分是為了降低總督府在教師上的經費負擔,強調當局使用台籍教師之負擔較低而其素質高,因而,師範學校中,台籍教師之錄取人數較多,原為減輕總督府經費負擔的明智決策;但是自從共學制以來,日台籍學生之間的衝突日增,以至於1927年竟有將城內原校區專屬於日籍生而將台籍生遷往芳蘭校區,且更有台籍生錄取人數日益減少的結果。

至於高校與台北帝大,也有類似的情況;那是除了日籍生的錄取率明顯偏高,素質不同外,其招生更往往到日本內地進行,因而,使得我島內台籍中學畢業生在島內投考大學的難度遠高於至日本內地參加考試者。因而,出現了受我先民詬病的,我台人提供的巨額經費竟不是為了培植自家子弟的荒唐現象。而我島菁英為求深造就更只能往島外留學,只有家境相當富裕者才能負擔。

如此地共學制,對於島內尚無義務教育,以及中學校太少,升學困難,就辦如此如此虛榮如空中樓閣的高等教育,當然也讓民間有識之士感到不滿。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前期官方動工的大型工程,在本期中陸續完工了;工程完工後看來都有著壯麗可觀的外表,然而,當初設計與建築期間的黯昧與悲慘的一切都隱匿在漂亮的近代化工程的巨大陰影中,等著時間沖刷掉那些悲慘的記憶;他們就將成為教科書上很能「感化」學子的重要題材。

如著名的桃園大圳與嘉南大圳,就是很重要的例子,從此,當局推出了與我們今天擁有「自由選擇權」的時代,流行的那所謂「使用者付費」類似的說詞;在那強調「低智育」不可強調「權利與義務」的時代,推出名為「使用者維護」,其實卻往往有「沒有供水也要付水租」或者「賣子女繳水租」的狀況;然而,教科書上描述來背誦的卻是讓我們學子「感化」,不容懷疑與討論「大圳咬人」或「大圳吃人」的偉大政績。

關於「感化」,社會教育的兩方面

文官田總督的改革中,只有這一項是「成功」了──其他改革,除了廢止笞刑一項很簡單,其他都還沒有完成,他就高升了,至今偶然還會看到有人回憶稱那「國語常用」是一項合理的政策;換言之,這也是一個由「低智教育」而「感化」的一個例子。

我們前面由明石倡導「感化」,如今看到田總督的「感化」本領;下面我們來看本期中的兩樁重要的感化形式──這就是關於本期我島社會運動問題與反對鴉片新特許運動問題。

之一,關於本期社會運動問題。

本期中,我島經歷了著名的大正民本時代,也就是前述歐戰後,世界各殖民地倍受自決風潮衝擊的時代。當年那樣低智與從順的教育,在我們社會發展史的那個理想主義時代,是否將產生讓人遺憾的遲滯作用──雖然當年應該不可能成功,但是是否原本應該可以留下更多讓人緬懷的事業 。

目前我們所能見到的左翼活動資料不多;尤其在當局有意切斷噍吧哖事件的歷史傳承,且確實我島上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與「台灣文化協會」,應都是非武力的活動;因而,就出現了強調非武裝反抗的所謂「近代台灣民族運動」之說──說得像是全世界當時只有我島的理想主義者天生拒絕任何武裝似的 。

然而,根據1931年日警官方的史料指出當年激進左翼的情況為──警方的觀察與謝雪紅派下劉纘周的自我批判──

「邇來注意檢舉的進行狀況,認為幾乎所有的台灣共產黨員對非合法運動的技巧都極為幼稚,……『同志們!大家盡自己的力量,發揮創意性,詳細地研究非合法運動的種種技術規律吧!

日常的注意 不可將自己的住址、真實姓名告訴任何人。……絕不可在記事簿上記載同志的居處、姓名及自己時時刻刻的行動。……

聯絡上的注意 ……

對敵人的注意 ……

工作上的注意 不論在任何人的面前談話,不要露出自己黨員的身分或表明態度……自己所屬的班,至少一個月召開三次班大會,檢討過去的工作,討論眼前具體的任務、社會問題…。將大會的結果以文書詳細向黨區部報告。……』」

如果不是由於低智教育的迷障,是否應該不會在激進社會運動中出現其所及的那樣的問題?這是整個學校教育以至於社會教育都趨於低智與從順,簡直一切放棄主體性而接受當局他律而自以為仍是「主體」的結果?

此外,談到主體性問題,就以社會主義者言,為了充分地發揮自身的力量,固然有提倡國際主義的必要,但是終究人民的歷史文化的實際才是決定其究竟是應該「合」與「分」的決定因素;因而,就所知,以英格蘭與愛爾蘭之間為例,雖然相互緊鄰,但是他們長期以來的歷史關係之衝突型態,決定了它們兩個組織之間分離的關係;如果國際共黨知曉日、台之間曾經有攘逐殺戮的悲慘關係,怎會容許我島的革命組織居於日共之指導之下?

這是國際共黨指導者的主觀錯誤,還是由於日共的蒙蔽?還是當年台共的要角沒有據理力爭之故?

此外,在1930年10月的國際共黨的報告裡可讀到他們描述1928年會議時,以採取「民主集中制」而著名的社會活動中,竟有似乎頗能呼應上述描述的狀況:

「大會召開之時,向某些黨員傳達了台共成立大會上通過的一些黨的文件『當文件被取出來後,也只是被匆匆宣讀而已。同志們好像是在捧讀『聖經』一般地讀它,沒有相互的討論,甚至並不清楚了解其內容意義。』」

據稱,直到1937年前後,我先民對於民間集會情況,還有如此慨歎的紀錄──

「台灣人的集會秩序,真是紊亂得像一團亂絲。像今天女子公學校廿周年紀念開催的學藝會,參觀者都是那麼紛亂而嘈雜。本來是坐著可以觀覽的,然而因為前列的人站起來,後面的人也學著榜樣來,最後列的,更不能不站上椅子上去了。這一來,比較守秩序的人,也就不特看不見,連聽也聽不見了。這樣毫無秩序的集會,真叫人覺得頭痛。」

何以如此?是否由於當年的公學校教育是如此的──「……鄉下的公學校畢業生,九十九分之九不能登上中等學校,所學的不適用於鄉下的社會。他們的程度,大部分不及都市三、四年生的兒童。」 ;而都市公學校六年又只有小學校四年之水準;在那不准討論,只知背誦,只重體罰的公學校中,所培養出來的理想主義者,難怪會是上述那樣被視為幼稚的「新人」 ?

下接──台灣民眾黨與鴉片新特許問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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