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90年代陳長文先生就提出「一國良制」,對台灣統或獨的持續影響不可謂不大,雖然早已有不少對一國良制的議論,兩岸和國際局勢一直在變化演進,以今日的局勢,一國良制仍值得我們探討。
陳長文說:“德國統一的事實證明,只有好的制度統一壞的制度,而壞的制度必須接受好的制度”。
順著陳先生說法,是否也可用49年人民勝利的事實,用今日中國步入G2引領、主打中華復興的事實,證明大陸制度之良善有效而臺式必須接受陸式?
陳先生可否回首以下幾個現象,島內民進黨在野時,野蠻議會廳,加上王金平放水,馬政府所提議案基本被惡行阻擋。這,沒有“少數服從多數”,也算民主?
現在,民進黨當家,國民黨斯文,島內議會議事,何時真正協商?
一句“一事不二議”,容得你少數在野黨些微異議? 這,不叫專制?
再有陳水扁巨貪,民進黨以一個黨的力量死抗硬撐,是為進步?
更大者,臺灣停滯、大陸騰飛,與各自制度沒有正聯繫?
陳長文說:“人民是國家的根本,國家統一必須是人民「需要美好生活」的統一,而這也就必然包括制度的統一”。
只要說統,總體不錯。
問題在“制度的統一”如何講,清一色、一個樣、盡相同?
同到啥程度?
以誰為標準?誰來當裁判?
陳長文開出了良制的幾個特徵,儘管其或許隱含著非議、否定大陸制且讓大陸公知心跳的元素,我也贊成,我不認為大陸制度不該進步。
然而,良制特徵,僅此遠遠不夠。
至少,需要強力保證國不分、族不裂,需要保證政治活動不只是政客奪權鬥爭,需要保證社會安定平安和平。
就在陳先生們幾十年良制的自詡、自傲中,台獨愈演愈烈,“中國”在台灣快要搞沒了,還不醒醒嗎?
陳長文說:“一國兩制是鋸箭法”。
其前瞻“不徹底”而可能遺留隱患,其也有香港有亂作依據,然而,這是對一國兩制的嚴重誤讀、亂比喻。
從現實、小處看,何不將一國兩制、看成兩牛拼死相抵,拉開後並駕齊驅?
何不解讀為不爭論、試試看、比比看?
再高遠點、簡單點,其不過就是“不同政治面政治共和制”?
一國兩制,就統一的國家言,“兩制共和”,不就是一種良制?
陳長文說:“先良制,後一國”。
顯然是拒統法,其隱含大陸非良制,非得大陸先要與臺灣一個樣。
抱歉,在下對此論歷來反胃,十年前即批判其為“隱獨者進攻之矛、滯統者遮掩之盾、良善者迷魂之湯,私心者滯統而又良心不安的開脫之辭”。
這些年來,臺灣的良制論者們,為統一做了什麼,兩岸政治近了幾許,島內獨霧可有消減?
答案明顯負面,則此論確是拒統託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