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際司法機構最嚴重的踐踏 | 盛嘉麟

希望國際爭端以司法正義解決,避開暴力或戰爭,是人類的最高期盼。於是一些職掌國際司法正義的組織在世人的期待中誕生。但令人遺憾的是從歷史的進程中看來,這些組織的運作,依然無法逃避強權國家操弄把持,最後落回到弱肉強食,叢林主義的現實世界中去。最近在盎薩的教唆下,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魯莽下令逮捕俄羅斯總統普京,就是一樁令人啼笑皆非遂行所謂國際正義的鬧劇。

一戰後的國際聯盟,1922年在海牙成立了常設國際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這是人類尋求國際司法正義的濫觴。 1931年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後,中國隨即向國際聯盟的國際法院求助,控訴日本侵略中國領土。國聯派出李頓調查團到中國東北調查,判定日本明顯是侵略者,日本對此置之不理,次年乾脆退出國聯,國聯聲援中國,益增中國人的羞憤與絕望。1935年義大利對阿比西尼亞(衣索比亞)進行毒氣轟炸,國聯決議制裁義大利,義大利同樣以退出國聯回應,國聯聲援阿比西尼亞也淪為廢紙空言。國聯的國際法院總共處理了65樁案件,大都無效,只有在處理弱小國家之間的糾紛發揮些許作用,遇到當時的強權皆束手無策,國際司法正義何曾顯現。

二戰之後成立的聯合國,下設聯合國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簡稱ICJ)。除此之外,有依據羅馬規約(建立歐盟的基礎國際協議)的精神 ,2002年成立了獨立不屬聯合國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簡稱ICC),主旨在監管種族滅絕,危害人類和發動戰爭的罪行。還有另一由參與國家的獨立仲裁員在1899年組成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簡稱PCA),這也是不屬於聯合國的一個多邊性質的機構,提供仲裁和調解服務,及仲裁後的執行程序。三個法律機構都設在荷蘭海牙,是人類再一次尋求國際司法正義的努力。

聯合國國際法院自1947年以來處理了182樁案件,涉及美國的24件。盎薩霸權國家善於官司訴訟,嫻熟法律技巧,往往用各種手段阻止國際法院發揮功能,甚至乾脆對判決置之不理,消遙法外,不受約束。手段如下:

1)恐嚇提告:使得被欺侮的國家怯於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告。如1989年美國軍隊非法闖入巴拿馬,逮捕其總統諾列加(Noriega)。但巴拿馬不敢提告美國,懼怕會導致政治和外交的危險後果。

2)費用昂貴:要在這三個國際司法機構提出訴訟,所需要的法律技術及費用,都不是一般國家所能承受。如2013年在美國的挑唆下,菲律賓付給美國的律師3000萬美元,才能向常設仲裁法院提出南海仲裁案,仲裁結果中國根本不予理會,菲律賓的錢也討不回來,白白損失。

3)遙遙無期:如2016 年伊朗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告美國無理扣押伊朗財產案,以及2018年巴勒斯坦提告美國使館遷移至耶路撒冷案。兩案迄今都沒有下文。

4)技術刁難:強權國家利用法律程序,使法院駁回或不接受提告。如2014年馬紹爾群島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告英國,因其多次將馬紹爾群島作為核爆場地,致使該國人民蒙受巨大損害。法院裁定對其沒有管轄權,不能審理。

5)勝訟無效:如1984年尼加拉瓜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告美國對其軍事破壞,領海布雷及商貿禁運,尼加拉瓜獲得勝訴。但是美國置之不理。

6)威脅法院:美國藉口一小管洗衣粉是化學毒劑,入侵伊拉克,波灣戰爭造成百萬的死傷及難民,舉世譁然,齊聲譴責,引起幾十個國際組織的憤怒,要以戰爭罪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控告美國。川普直接威嚇要制裁國際法院的承案檢察官法官,戰爭罪因而無法立案,美國迄今老神在在,既無愧色,亦未受國際法院的審理。

雖然在強權之前,這些國際法院都無能申張正義,任其逍遙法外,但是面對弱小國家卻是孔武有力。如南斯拉夫前總統米洛舍維奇(Milosevic)被控犯下戰爭罪、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2001年遭逮捕,2006年在審判期間死於海牙的牢房中。如前波黑國(bosnia and herzegovina)的塞爾維亞族的政治領袖卡拉季奇(Karadzic)在2008年被捕,以種族滅絕罪判決40年監禁,2019年上訴再審,判處終身監禁。前波黑國的塞爾維亞族的軍事指揮官穆拉迪奇(Mladic),2011年被捕,2017年判終身監禁。這些案例究竟是在申張正義,還是在助紂為虐呢?

因為烏東地區俄裔居民,多年來屢受烏克蘭軍隊的攻擊,死傷超過十多萬人,為了保護俄裔的兒童,這一次的俄烏戰爭中,俄羅斯兒童福利部負責人勒沃瓦-別洛娃( Lvova-Belova)將部份俄裔的兒童遷往俄羅斯境內,避開戰火。盎薩美國就藉口戰時強迫移送兒童罪,向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提告普京及勒沃瓦-別洛娃。該院檢察官司卡裏姆·汗(Karim Khan)宣稱:「兒童不能被當作戰利品來對待,他們不能被移送。」接辦該案。因為俄羅斯不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不受該院管轄。而且這是具體而重大的案件,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不可進行審判。但檢察官法官明顯為了配合盎薩及北約,在對俄羅斯的軍事打擊、經濟制裁、金融毀滅、政治封鎖之外,再加上司法羞辱。國際刑事法院未經仔細調查,未經開庭審理,草率的在2023年3月21日,遽以戰爭罪名向俄羅斯總統普京發布通緝令。這件事立即引發國際討論。

從對強權無能為力,到淪為強權的爪牙打手,這是國際司法正義終於被盎薩美國徹底玩死,墮落崩塌的一天,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最後一日。也是包括聯合國國際法院,常設仲裁法院主掌的國際司法正義的終結。

中國空軍運20大型運輸機鯤鵬展翅 | 盛嘉麟

二十一世紀初,國產小型載重20噸的運輸機運-8及運-9是中國空軍空中運輸的主力,以往的中型運輸機是從俄羅斯進口的20多架載重52噸伊留申IL-76,在訓練演習及搶險救災任務中頻繁使用,倍感遠程運輸力量的不足。因此中國空軍迫切需要具有負重致遠能力的大型運輸機。

【研製經過】
2007年,中國啟動了載重66噸的運20大型運輸機工程,代號鯤鵬,全部的設計、研發、製造,主要在陝西的西安飛機工業集團進行。 2013年運20首次飛行測試成功,2015年研製及試飛全部完成,2016年正式服役,接替伊留申IL-76。目前已有40架運20服役,加上正在生產線上的,估計很快可以達到70架。

【引擎優化】
4具引擎的運20最初使用俄製的 D-30KP-2發動機,推力12.5噸。一度使用仿照 D-30KP-2改良型的國產渦扇-18發動機,推力13.2噸。2021年起逐步換裝國產渦扇20發動機,推力16噸,重量更輕。

【執行任務】
2019年10月,運20出現在建國70週年閱兵的空中運輸機梯隊。

2020年1月,運20機群運載大量的醫療人員及物資,飛抵新冠疫情嚴重的武漢,支援抗疫,是首度大規模投入實際使用。

2020年期間,中國派出運20機群向巴基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柬埔寨、菲律賓、越南、寮國等國家運送抗疫物資,並多次承擔赴俄羅斯軍事運輸任務。

2020年9月,一架運20從南韓仁川國際機場起飛,將117位韓戰中陣亡的中國人民志願軍士兵遺骸運返中國。

2021年2月,一架運20從北京將國藥集團生產的60萬劑新冠病毒疫苗運送至柬埔寨金邊國際機場,緊急援救柬埔寨。

2022年1月,南太平洋東加王國海底火山爆發造成災害,兩架運20從廣州起飛,飛往東加王國救援。東加王國距離廣州 10,564公里,運20機隊分別在印尼、新幾內亞及斐濟加油。

2022年4月,三批各6架運20從西安起飛,向塞爾維亞交付其購買的紅旗22 FK-3 防空導彈。塞爾維亞距離西安6,841 公里,運20機隊飛越中亞國家,在土耳其降落加油,再飛越保加利亞,到達塞爾維亞首都貝爾格萊德。

【西方緊張】
中國建立了戰略運輸機部隊,具備了遠程軍力的投送能力,與美國、俄羅斯三強並立。最近運20機隊跨國飛行,尤其引起美國及北約的緊張,真是雄鷹展翅嚇壞鬼魅。

兩架運20飛往東加王國之後,兩國又簽署了安全協定,距離東加王國2000公里的澳洲,立即出面譴責中國把軍事力量伸進南太平洋,威脅澳洲的安全;距離東加王國10000公里的美國立即出面召開南太平洋島國峰會,並將在東加王國設立大使館。

32架次運20飛往塞爾維亞之後,美國及北約都譴責塞爾維亞購買中國的武器,譴責土耳其協助中國軍機落地加油,譴責保加利亞對中國軍機開放領空,威脅歐洲的安全。

【空軍強國】
中國的殲20是世界頂級的五代戰鬥機,足以對抗美國的F22;運20是世界數一數二的戰略運輸機,媲美美國的C17。轟20戰略轟炸機將在2022年首飛,足以對抗美國的B2。直20在2019年已經服役,用於突擊、運輸以及後勤支援的任務。中國在戰鬥、運輸、轟炸、低空的空中武力已達到世界大國應有的強度。

尤其是運20戰略運輸機,跨國越洲的機群編組飛行,遠地的氣象掌握,以及軍機飛越多國領空的外交能力,都展現了完美有力的大國風采,怎不令人振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