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仍能維持和平,就怕有意外! | 郭譽申

最近與老同學聊到兩岸,我說:「長遠不敢說,至少8-10年內兩岸會是和平的。」老同學反問:「你這說法是否有什麼前提?是否可能有意外?」两人當時只是隨便交換意見,我回家後,覺得這是值得探索的問題。

過去一两年,國際媒體一再引述專家之言,說台灣處境危險及台海可能爆發戰爭。這裡有兩個主要原因:其一,中美交惡,而台灣完全倒向美國,使中國大陸認為台灣是「倚美謀獨」,因此派遣軍機軍艦經常巡弋台灣周邊作為警告。其二,俄烏戰爭爆發,讓人們發現中、美、台的關係很像俄、美、烏的關係,俄、烏會爆發戰爭,因此兩岸也很可能爆發戰爭。

兩岸的現狀是有些緊張,但還未達到對岸要發起武力統一的地步。檢視習近平近年的發言,他的主要施政目標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關於兩岸,他始終主張要推進祖國的「和平統一」進程。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顯然是大陸長期的大目標,而兩岸統一是此大目標下的小目標。因為兩岸統一只是小目標,大陸不會讓追求兩岸統一影響民族偉大復興的大目標。要達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目標,大陸還需要至少8-10年的和平安定環境,以便繼續發展經濟和科技,屆時它可望成為真正的已開發國家,並且使其國內生產總值(GDP)超越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經濟體。屆時兩岸統一的小目標也將更容易實現。看清大陸的大目標和小目標,就知道對岸不急於在8-10年內收復台灣。

對岸的軍事和經濟力量遠勝台灣,因此台灣不論誰和哪個黨執政,雖然口頭強硬,都不會/不敢宣佈台灣獨立或跨過大陸劃下的紅線,以免引起台海戰爭。

大陸不急於統一台灣,台灣不敢宣佈獨立,因此筆者認為,至少8-10年內兩岸會是和平的,唯一值得憂慮的意外在於美國。美國主導北約一再東擴,威脅到俄羅斯的安全,終於逼出俄烏戰爭。美國也可能一再挑釁中國而逼出台海戰爭嗎?美國確實已有不少挑釁動作!

中國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言明:「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雖然什麼是重大事變並未言明,我們不難想像一些可能的重大事變,譬如:美國與中華民國正式建交,美國現任總統訪問台灣,美國派遣大部隊進駐台灣等等。這些重大事變幾乎肯定會逼出台海戰爭,就看美國想不想與中國攤牌決戰!

大陸不急於統一台灣,台灣不敢宣佈獨立,因此至少8-10年內兩岸仍能維持和平。唯一可能破壞和平的意外在於美國,美國有能力挑釁中國而逼出台海戰爭。所幸美國多半不會這樣做,因為它太遙遠又不願下重本而沒有多大勝算,卻可能加速失去台灣、失去全球霸權;反之,萬一美國這樣做,執政的民進黨將難以拒絕,台灣只有逆來順受、毀於一旦!

台灣比烏克蘭更危險? | 郭譽申

烏克蘭危機始於2014年的國家分裂,隨後一直有斷斷續續的衝突。去年底以來,俄羅斯在俄烏邊界增兵,又升高了緊張情勢。此時一些美國將領、智庫、政治人物紛紛指出,台灣面對中國大陸,與烏克蘭面對俄羅斯的地位很相似,而台灣恐怕比烏克蘭更危險,大陸甚至可能趁烏克蘭危機,攻取台灣。真是如此嗎?

其實短期内台灣非常安全。今年底中共將召開二十大,即五年一度的中國共產黨第20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共會在二十大決定所有重要黨政職位的人事安排,然後在明年(一般是3月)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後完成政府的換屆交接。這是中共十年一度的大事,因此不可能趁烏克蘭危機,攻取台灣。

大陸短期内不會實行武力統一,更因為《反分裂國家法》。台灣和美國雖有反中動作,卻都不敢真正造成法理上的台灣獨立,在此狀況,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大陸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實現統一,只有在「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的時候。由於過去對岸多在強調反獨而並未大力促統,目前還不能視為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只有當對岸催促逼迫統一談判一段時間 (三、五年吧),而未獲回應,那時才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大陸才會動用武力。

台灣短期内非常安全,但是長期則很危險,比烏克蘭危險得多。俄羅斯對烏克蘭的要求是,烏克蘭不得加入北約,而要作為俄羅斯與北約的緩衝區。這雖然違背烏克蘭的意願,烏克蘭卻不難做到,並且對其國家利益沒有重大損害 (烏克蘭的國家分裂是重大損害,卻是另一回事)。中國大陸對台灣的要求是兩岸統一,台灣願意接受嗎?若台灣拒不接受,一段時間後,就符合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大陸就可能實行武力統一,因此台灣比烏克蘭危險得多。

台灣比烏克蘭更危險,也因為土地面積和經濟規模的對比差距。烏克蘭的土地面積約60萬平方公里,是台灣的16倍多,其廣闊的國土讓俄羅斯不敢輕易入侵烏克蘭。比較2020年的國內生產毛額(GDP),俄羅斯的GDP約為烏克蘭的10倍,而中國大陸的GDP約為台灣的22倍。大陸的經濟規模與台灣的差距大於俄羅斯與烏克蘭的差距,而台灣的土地面積遠小於烏克蘭,因此大陸要制伏台灣,遠比俄羅斯要制伏烏克蘭容易得多。台灣自然比烏克蘭更危險。

台灣對比烏克蘭的唯一優勢在於台灣海峽的隔離兩岸,然而隨著對岸的海空軍實力快速增強,海峽的屏障效用勢必快速遞減,台灣不能倚賴台灣海峽的屏障。

台灣短期内非常安全。美國高層卻宣稱台灣很危險,與美國一再指控俄羅斯將入侵烏克蘭相似,顯然在抹黑中國和俄羅斯,並希望藉以團結其盟國共同對抗中、俄。然而台灣長期確實很危險,若一直拒不接受與對岸談判統一,就符合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大陸遲早會實行武力統一。美國不願為了烏克蘭而硬碰俄羅斯,自然也不願為了台灣而硬碰中國大陸。

大陸對台實施武統未必是在2025年後 | 謝芷生

最近許多人都認為,大陸對台實施武統會在2025年後。其實中共並不希望,採取非和平方式來實現兩岸統一。筆者在拙文中曾提到,因生活在海峽兩岸的人 都是中國人,手心手背都是肉。套用習主席的說法,即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骨肉同胞。凡天良未泯者,誰又會兇殘到向骨肉同胞出手呢?

大陸並沒有說過,2025年後要放棄和平,改採武力對付臺灣和臺灣同胞。這都是國際反華勢力和台獨分子,瞎編出來挑撥兩岸關係的,也是為其販賣武器和爭取選票效力的。

據筆者所知,世界第一個主張和平統一的組織,就是於1971年冬在西德政府所在地波恩成立的「歐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其主要成員是當年來自臺灣的一群留學生。他們現雖都已七老八十了,但以法人社團名義在德國登記的組織 並未註銷,至今仍有效存在。回想當年風華正茂,意氣風發,深為沒辜負青春年華而慶幸自豪。我們的機關報「歐洲通訊」直到1982年後才逐漸停刊。這份刊物很榮幸地,被保存在北京清華大學的圖書館內,作為永久性歷史見證。是否在華東師範大學及臺灣新竹清華大學內也有保存,筆者不很清楚。

保釣與和平統一運動,給人留下了太多難忘的回憶。其中令筆者印象最深刻的事件之一,應數七十年代底,發生在我們內部的一場討論與爭辯,即有關是否要取消或保留「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名稱中的「和平」二字。贊成與反對的人幾乎各占一半,我們從黃昏爭辯到凌晨都無結果,不得已只好一反我們的傳統做法,將議題付諸表決,結果贊成保留「和平」二字的略占多數。

筆者長期主張,應以和平方式完成兩岸統一。理由很多,但最重要的可歸納為兩點。其一,站在一介平民的立場,我們似不宜提出「武統臺灣」的主張,尤其是來自臺灣的人。其二,大陸早在2005年3月14日即頒佈了《反分裂國家法》。從該法的內容及制定頒發的組織機關來看,該法應可與憲法置於同一位階,其重要性與嚴肅性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其中第八條規定了實施武統的條件,非專業者或非主其事者,甚難對此做出正確的裁量與判斷。

國家是大家的,國事是眾人之事,任何政黨或個人都不可獨攬專斷。因此只要是中國人,都可對它表示關心,表達看法。對兩岸應以何種方式實現統一,以及何時可予以實施,大家都有權表達看法,提出種種意見。但前提是不可影響內部的團結與和諧,給台獨分子及國際反華勢力鑽了空子,妨礙兩岸統一的進程。他們正在想方設法,不擇手段地對我們進行分化,製造矛盾。

何時統一,以什麼方式實現統一,應嚴格遵照《反分裂國家法》的有關規定。根據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台獨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分裂國家法頒佈不久,筆者即不憚簡陋,對此做了簡單的闡述與介紹,後來又多次談到它,因此在此不擬再多所著墨。但有兩點欲補充說明,其一,所謂台獨並不限於中國人,外國人而從事台獨活動者,亦應包括在內。其二,非和平方式,並非必採軍事行動,動槍動炮。像普京總統最近提到的經濟手段,亦包括在內,只要帶有強制性的都算非和平方式。

既然兩岸的統一有法可依,自然就沒非等到2025年方可實施的道理了。近來以美國為首的國際反華勢力,對屬內政問題的兩岸統一,干涉越來越囂張,越來越肆無忌憚。這只會加劇兩岸心結,加速大陸實施武統的決心。表面上看來,大陸大而強,臺灣小而弱。但並不因此挺台獨即主持正義與公道,還得先弄清楚,台獨問題是什麼性質,是誰造成的?

頒佈《國家統一法》有必要嗎? | 謝芷生

這段時間主張頒佈《國家統一法》的聲音越來越響亮了。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兩岸分治已長達七十年了。2005年大陸頒布《反分裂國家法》不久,筆者曾不憚簡陋,寫了一篇闡述該法內容的拙文。轉眼間已過去十五年了。

一般人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被動的法律,旨在「反獨」,而非「促統」。只要台獨分子沒有具體實施台獨的步驟,就奈何不了他們。而台獨分子也看準了這點,狡猾地游走於台獨的邊緣地帶,而沒有觸及核心,也就是沒有踩到導致「武統」的紅線。那麼「武統」的紅線又劃在哪裡呢?其實這在《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中已有明確規定。請容筆者將該條文內容複述一遍,幫助大家記憶:

「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有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自從《反分裂國家法》頒佈以來,經常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是《反分裂法》,而不是《統一法》呢?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兩岸在主權上本就是一個統一的國家,並不曾分裂。分裂的只是「治權」的部分,而主權的部分是完整無缺的。2014年習近平主席在接見臺灣訪問團時也曾說道,「兩岸雖尚未統一,但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不能改變。兩岸沒有主權的分裂,只有治權的分裂」。

質言之,這就如同有人將其房屋的一部分,租賃給別人使用,此時承租人對該租賃標的物即取得管理和使用的權利。任何人,包括房東,均不得加以干涉,否則即將構成侵犯居住權的違法行為。雖然如此,但房東並沒有因此而喪失其對該標的物的主權。當然這並不完全適用於大陸與臺灣的關係,筆者只是想藉此說明,治權的分離並不會影響主權的統一。

《反分裂法》表面上看起來是消極被動的,其實含有積極主動的一面。尤其實施非和平方式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的第三種情況,即「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此一情況的是否已出現,其裁量與認定權完全操之在大陸一方,台獨對此並無任何置喙餘地。

今日大陸與臺灣在治權上分裂,並非兩岸中國人所願。1949年國共內戰,形成隔海對峙,本應是過度現象。要不臺灣反攻大陸,要不大陸解放臺灣,中國都不會發生治權長期分裂的狀況。這是外力干涉所致。而任何一方謀求統一的行動都是完全合法的,無需法律的依據。因中國人、外國人都知道,兩岸本是一個國家。而謀求國家統一本就是天經地義之事,古今中外無不如此。中國歷朝歷代的更替,除外族入侵外,誰會懷疑其合法性呢?

今日國家無法統一,並非缺少一部《統一法》。憲法、國際公法、建交公報等都可作為依據。我們缺少的只是「統一的實力」。因此我們要致力的並非立法,而是加速提升國力,尤其是必須在綜合國力上,超越阻止兩岸統一的美國霸權主義者。

一旦頒佈《國家統一法》,我們反將自縛手腳,成為台獨與反華勢力嘲諷挑戰的對象,除非我們確已具備明天就實施「武統」的實力。而即使有此實力,也無需大張旗鼓,通過立法程序大肆宣揚。而是應看準時機,出其不意、趁其不備地放手一搏。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兩岸對抗加速統一 | 郭譽申

中國崛起威脅美國霸權,美國企圖壓制中國,不僅發起對中貿易戰、科技戰,也刻意支持台灣以挑釁大陸,包括售台武器、官員訪台、通過友台法案等等,大陸的回應是增加軍事演習、聲明不存在海峽中線及幾乎每天軍機越過海峽中線擾台,造成台海兩岸的空前緊張。兩岸會打起來嗎?筆者認為目前不會,但是長遠來看,中、美對抗加劇,台灣倒向美國,一起對抗大陸,將加速大陸統一台灣的步伐。

美、台雖與大陸對抗加劇,大家都還頗有分寸。美國未派軍隊進駐台灣,也不跟台灣建交,而台灣不宣佈台獨。大陸增加軍事演習及以軍機越過海峽中線擾台,在於警告美、台不得越過分裂中國的「紅線」;只要美、台不越過紅線,大陸無意立刻實行武統。大陸的經濟和軍事實力仍在持續增長,時間對大陸有利,大陸因此並不急於立刻統一台灣,換言之,短期內兩岸應不會打起來。

長遠來看,中國為何非要統一台灣不可?著名的政治學和國際關係教授John Mearsheimer指出兩點理由:「國家主義」和「國家安全」。(參見《台灣安息?》) 其一,對於中國大眾來說,台灣是中國神聖而不可分割的領土,卻在1895年中國虛弱的時候,被可惡的日本奪走,因此就國家主義來說,台灣必須回歸中國,是不可能妥協的議題。其二,台灣面對中國沿海的精華地區,地理位置重要。若台灣屬於或掌控於中國的敵對勢力,中國的沿海精華地區將受到很大威脅,嚴重損害中國的國家安全;反之,若台灣回歸中國,既有益於國家安全,也能提升中國對西太平洋的影響力。

上述的理由一「國家主義」是原則性的,與統一台灣的時間少有關聯;理由二「國家安全」則頗影響統一的時間。若台灣的勢力與大陸友善,不威脅到大陸的國家安全,大陸不需要急於統一台灣;反之,現在台灣和美國一起對抗大陸,美國並開始售台攻擊性武器,未來甚至可能美軍進駐台灣,當然被大陸視為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因此大陸勢必加速準備統一台灣。

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明訂「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項條件之一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與以上的分析若合符節。若台灣與大陸友善,自然會被視為和平統一仍有可能,而不需要採取非和平方式實現統一;反之,現在台灣和美國一起對抗大陸,成為大陸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若繼續下去,自然表示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那就必須採取非和平方式收復台灣了。

過去兩岸關係和緩,大陸不急於統一台灣,筆者的研判是:約十年後,大陸的政策會從現在的「反獨」轉為「促統」、「以武迫統」;約二十年後,完成和平統一或武力統一。現在台灣和美國一起對抗大陸,成為大陸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大陸在被倒逼之下,很可能會調整提前以上的統一時間表。這就像香港的「反送中」暴亂倒逼出大陸的《港版國安法》;若無反送中,大陸不會急於推出《港版國安法》。

從「台灣旅行法」看中、美、台互動 | 郭譽申

美國總統川普剛簽署了《台灣旅行法》,該法案鼓勵美、台雙方「所有層級」的官員進行互相訪問,加上川普總統去年底簽署了《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該法案建議考量美、台軍艦互相停泊的適當性與可行性及邀請台灣軍隊參加某些軍事演習。這兩項法案明顯展現美國支持台灣對抗中國大陸的立場,對中、美、台各自是利是弊?有何影響?

首先須認清,法案歸法案,執行歸執行。法案通過及簽署有宣示意義,但法案會被執行到什麼程度則取決於美國政府和國防部,是另一回事。法案被執行的程度越高,對中、美、台的影響越大,反之,則影響較小。因此,這兩項法案的影響須視未來美國的執行程度而定,但大方向是可以預見的。

台灣的蔡政府要對抗對岸,當然非常歡迎這兩項法案,必然花了不少錢游說美國國會,而總統川普是典型的商人,未來若執行這兩項法案施惠蔡政府,一定會向蔡政府要相應的回報,例如買高價美國武器、讓台灣人吃美豬等,蔡政府就是花錢買美國的支持宣示,一個願買,一個願賣,是双方各有所得的好生意。

中國大陸越來越富強,法治也有提升,又推出「惠台31項政策」,對台灣人越來越有吸引力,而對主張台獨的蔡政府很不利。美國兩項法案的支持宣示,能稍安撫台灣民眾,並稍抵減大陸給蔡政府的壓力,因此蔡政府不惜代價,都要爭取到手,然而這只是政治手腕,解決不了台灣面臨的許多實質問題。

中國大陸當然極力反對美國的兩項法案,並且會有報復舉動,其報復舉動必然主要針對台灣而非美國,而大陸對台灣的報復舉動將視美國未來執行兩項法案的程度而定。大陸對台灣所能採取的報復舉動很多,包括減少台灣的邦交國、降低台灣在非邦交國的地位、增加軍機、軍艦繞行台灣等等,而最極端的報復舉動包括啟動武力統一。

根據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啟動武力統一的條件之一是當「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若美國執行兩項法案達到美國總統與台灣總統會面或美國軍艦停泊台灣的程度,大陸很可能認定台灣已淪為美國附庸,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已完全喪失,因而依法啟動武力統一。

川普總統簽署《台灣旅行法》和《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讓我們看到蔡政府在承受中國大陸和美國双方的大力拉扯,一方加力,則另一方也加力,而苦的是被拉扯的台灣人。最舒服的是美國,無論兩項法案的通過或未來的執行都只是口惠,卻能獲得實質回收;最苦的是台灣,既要實質支付美國的口惠,還要承受大陸的報復。大陸一直專注於國家建設,並不急於統一台灣,蔡政府極力拉攏美國,希望成為美國的附庸,若真成功,將導致大陸的武力統一,是台灣的大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