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談「二二八」,我都會很傷感,因爲我也是事件的間接受害人。
我母親的姊姊,即我的姨母王碧霞女士,是嫁給呂鐸先生,我稱姨夫。呂鐸在民國35年被派來台接收公路局的台北單位,他任材料科科長,他夫婦二人住同安街公路局宿舍。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敎徒,屬敎會聚會所,平日生活清淡,家中讀物僅中央日報和聖經一本而己。
二二八事件期間,我姨母受到大驚嚇,患上重度失眠症,日夜都無法合眼,服藥無效,幾次嘗試自殺,姨夫不得已,只有將她送入精神病院。
由於他們二老沒有孩子,我於民國43年從香港來台就讀台大,是他們唯一的晚輩親人,常被喚去照顧她。
第一次她是被送入永和的一家私立精神病院接受電擊治療,我要在晚上陪伴她,病院設備不好,燈光昏暗,半夜裡風聲、步履聲、病人的嘆嘶聲,那種滋味實在不太好受。
第二次是送入三張犂山上的公立醫院,環境較好,但那裡只准短期留住,不久就被迫退房。
第三次是送入信義路巷子裡的一家病院,從此她就沒有活着走出來,據說是自溺於浴缸。
那一天我被通知去醫院接親人,當她的大體從三樓被白布包住抬下來的時候, 我只有痛哭跪倒在地,她的人生太悲慘了。
她葬在安坑基督敎墳場,有一次我去掃墓,下山的時候有一隻烏鴉跟着我從一顆樹跳到另一顆樹,向着我叫,彷彿向我訴說,她有久久的苦情。
往事已矣,我相信她這個外省人在受難時曾有許多好心的台灣人保護她,不然她不會還多活了那些年,我也相信台灣人裡面好的比壞的多很多。我想要說的是,如今我也有些年紀了,在我還能寫作之日,我呼籲,好人要勇敢地團結行事,這個社會上公義方能高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