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中西,近世以來,都有過於迷信制度的傾向。如果是迷信制度,則人的品質可以放開,交給「自由」。蓋制度是主要的,是如來佛,人再自由也跳不出「制度」的手掌心,故可放心地去任性自由。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近代西方就盡可能地強調制度。譬如,Daron Acemoglu和James A. Robinson在其政治學經典名著 [1] 裡就提問:為何有些國家成功?有些國家失敗?結論是「制度、制度、制度」;而不是地理、文化或統治者無知等因素。在此制度被區別為兩類:廣納性(inclusive)和榨取性(extractive)的制度。經濟制度可以是廣納的或榨取的,政治制度也可以是廣納的或榨取的。
郭譽申教授在 [2] 裡對 [1] 提出總結︰這本書「沒有清楚區別制度本身和制度實行的結果現象」。如果依照「結果現象」來看,這書的分析是有效的。但問題是,符合「廣納性」的現象,就一定出自該書所認定的廣納性的制度嗎?而該書所否定的非廣納性的制度,就一定產生不了具有廣納性結果的現象嗎?這個「制度」及其結果之間的關係,顯然郭教授認為這書的作者沒有搞清楚,而一廂情願理所當然地採取了一種未詳細分析的武斷的看法。郭教授此一見解,十分精闢!
人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是第一因。只有人來運作制度,而沒有任何一個制度可以規範住人。因此,貌似具有「廣納性」的制度,也有失效的時候;因為人可以「玩法」,玩到你從「法」的角度挑不出它的毛病。(也就是實質犯法了,但形式上就是不犯法。)例如,很多國家都實行了西方的民主制度,但是成效卻天差地別。反過來說,貌似非廣納性的制度,也可能產生具有廣納性的結果,因為制度只是工具,而真正的決定者在於有權力運作此一制度的人。(不定是一個人、一些人、或一大群人。)
反過來說,如以「人是第一的」為主,則必然重視人的品質,則人就不可以亂來,所以就有了道德。然講道德,誰說了算?人們習於舊章,就必定出現冒充「有道之士」的「假道學」,嘴上說的頭頭是道,但實際上全不是那麼回事。中國道德學發展了六百年(由宋至明;若加上之前可視為道德學預備隊的隋唐佛學,則已上千年),也沒有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假道學氾濫,真道德不彰,人們厭倦了,所以道德失效了,於是人們轉而寄望於制度。如果制度又失效了,鐘擺只好擺回來,再度回歸道德。只是,依歷史的辨證,這次再講道德,就必須有一個更新、更周到的講法;必須比之前要進步一些。問題是,我們準備好了嗎?
[1] Daron Acemoglu、James A. Robinson《國家為什麼會失敗》 (Why Nations Fail, 2012)。
[2] 郭譽申《回顧《國家為什麼會失敗》:對中國的研判》,2020。

制度有好處, 也有壞處。有道德有能力的人發揮制度的好處,令大多數人得益。沒有道德但有能力的人利用制度的壞處,謀取個人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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