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能不能參政?
當然可以!
只要選民願意投票給他!
一個政黨能不能利用黑道力量?
當然可以!
只要選民接受這個黑金政黨!
立法限制黑道的參選權?大可不必!
既然叫做民主國家,既然是民主制度,就要尊重每個公民的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
如果剝奪黑道或者更生人的被選舉權(除非曾被判決褫奪公權,而在公權被褫奪的期間內),那就不是民主國家了!
一個連死刑犯的人權都在乎的政黨,竟然要立法剝奪黑道或更生人的參政權?
這讓大叔內心十分錯亂!
利用黑道、商界、學界有力人物的力量,來取得或者鞏固政權,這是政治常態,舉世皆然!
既然跟某某掛鉤了就要承擔後果,
不管哪個政黨或者哪個政治人物都一樣!
請神容易送神難,
想要撇清切割?有那麽容易?
你當人家是保險套?用完就丟?
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好嗎?
至於黑金治國,到底是黑道的問題?商人的問題?還是某些政治人物的個人問題?某些黨的問題?亦或是選民的問題?
大家自己好好思考吧!

